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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制度6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37

公司在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公司的制度体系是一项基础且关键的任务,它要求我们清晰地定义各个部门的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并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指导原则。我们需要进行内部调研,了解各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接着,制定出一套符合公司战略目标的政策框架,涵盖人力资源、财务、运营等多个领域。在这个过程中,应保持与各部门的密切沟通,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体系框架

制度体系的框架应包括基本规章制度、部门规程和操作手册三个层次。基本规章制度是公司的法律基石,规定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部门规程则针对具体业务,详细说明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手册则为员工提供了日常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指南。这三层制度相互支撑,形成一个完整且灵活的体系。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不仅规范了员工的行为,也保障了公司的稳定运行。它减少了因理解差异导致的误解和冲突,提高了工作效率。制度的执行也有助于建立公正公平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信任感。更重要的是,完善的制度体系能有效预防风险,确保公司在面临挑战时有条不紊地应对。

制度格式

制度的编写应当遵循清晰、简洁的原则,使用易懂的语言,避免专业术语过多导致理解困难。每项制度应包含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配、操作流程、例外处理和修订记录等部分。在格式上,可采用标题-子标题结构,使阅读更加直观。制度的更新和维护同样重要,定期的审查和修订能确保其始终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公司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它需要我们持续关注、精心设计和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高效、有序且充满活力的工作环境。

公司在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1.目的:为便于在建工程的正确核算,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在建工程范围

3.1新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

3.2新增生产能力,改善生产条件,三废治理、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工程。

3.3经营、办公房屋的装饰和改造工程。

4.在建工程立项管理

4.1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资决策

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应对产品预测、工艺技术选择、建设投资估算、建设资金筹措、建设周期、投资回收期、实现经济效益等,作出客观分析论证和正确评价。并将报告送交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和职能部门进行审定,重大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审批立项

在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审查确认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逐级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立项。对特别重大的工程项目,要建立项目的法人制度。

4.3计划下达

4.3.1总工办根据审定的年度计划草案,正式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公司各职能部门。对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项目计划,根据项目规模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或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3.2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时,应留有余地,以保证年内项目的资金需要。

4.4工程预算和工程合同

4.4.1在审批立项的基础上,总工办应组织审定项目预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工程范围、合同价款、预付款比例、按工程进度结算办法、建设周期、竣工期限、工程更改和材料差价的处理、保修、违约责任、以及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等,均应规定明确的条款和发包承包双方的责任,并据以办理竣工决算和转帐等手续。财务、工程等职能部门应参与工程预算的审查和工程合同的签订;

4.4.2凡工程总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和工程成本的合理。

5.工程建设期的管理

5.1财务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施工预算、承包合同,按项目设明细帐单独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5.2对未立项的项目,或虽已立项,但未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临时计划的项目,财务部有权拒绝对合同进行审计。对于超计划的项目,在未得到公司领导认可前,财务部将停止办理建设项目所需的一切款项。

5.3工程承包进度款,按完成实物量及合同规定进行预付;工程备料款,按合同规定比例预付,合同所定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当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扣除5%-10%的质量保证金后付清余款。

5.4总工办应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负责做好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工程等原始资料的收集,以便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

5.5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的产品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外,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6.竣工验收的管理

6.1项目竣工决算,应以该项目的施工预算、承包合同为依据,加减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材料价差等影响工程价款变动的因素,计算工程总价值。

6.2凡属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和大型土建和安装工程,工程结束后应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工程决算。

6.3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办理竣工决算。对于应付未付的材料款、工程款、设备款、应付未付建设期贷款利息等,都应计入工程成本,以保证工程成本真实、准确。

6.4对外承包工程竣工决算,应扣除5%-10%的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以保证金支付修理费用,如无质量问题,在保质期过后,将该项保证金余额退给承包单位。

6.5对已完工形成固定资产并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项目,经使用单位逐项核对验收后,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转固手续,财务部按会计制度,转入固定资产。

6.6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调整原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2篇 s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工作权责划分

1.教育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四条 培训规范的制定

1.教育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从业人员在职教育训练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2.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时,教育培训部应立即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条 培训计划的拟订

1.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 《在职培训计划表》,送教育培训部审核,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2.教育培训部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一定时期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核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核后实施。

第六条 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训练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教育培训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教育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成果,并将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8.培训测验成绩及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之参考。

第七条 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项 (期)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记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项 (期)培训结束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培训部门,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管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4.各部对所所属人员应设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5.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教育培训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条 培训评估

1.每项 (期)培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会签,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教育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部门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配合生产及销售绩效,比较分析评估培训之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报核准后,分送各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第九条 派外培训

1.因工作或晋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应在推荐有关人员送教育培训部审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派外受训,并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2.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教育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记录于受训资历表。

3.派外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获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知识给本公司员工。

4.差旅费报销单据呈核时,应送教育培训部审核其派外受训的资料是否交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过审核,会计部门不予付款。

5.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在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三次为限。

第十条 附则

1.各项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距离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训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2.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3.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3篇 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办法。

第三章 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 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

(9)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四条 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培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四章 培训规范制订

第五条 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章 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七条 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经培训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第八条 培训部位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第九条 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条 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实施。

第六章 培训实施

第十一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第十二条 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考试题目分3~4种,由讲师在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第十四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部应了解上课状况。

第十五条 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 各项培训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八条 培训考试成绩,供考核及升迁参考。

第七章 培训成绩报告

第十九条 每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填入“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第二十条 主办单位应于每项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报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第二十一条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应填写“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表”。

第二十三条 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报送人力资源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章 评估

第二十四条 每项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考试试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

第二十五条 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九章 外派培训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或升迁等任职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推荐有关人员送培训部审议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外派培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七条 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培训成绩亦记录在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八条 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并举办培训班,担任讲师培训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 报销培训费时,培训部应审核其外派培训的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会计部门不应予以付款。

第三十条 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两次为限。

第4篇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1、坚持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坚持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制度,凡新开的分部分面工程,专业负责人都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进行签字手续,其原件应交档案室存档。

3、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洞口临边拆除设置防护措施外,张贴有关的安全标语,以示提醒。

4、安全教育

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卡。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填写在安全教育卡内,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由宣传人和受教育人员共同签字,一份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一份留做安全教育的凭证。

5、有关安全教育的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都通过安全教育卡的形式进行考核检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实践证明。

6、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长在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时,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按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由公司制订统一格式,交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规安全要求;二是根据施工内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三份,由交底人与作业组代表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员,既作安全检查的依据,又作为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的凭证。

7、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培训

电焊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经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作业。

安全员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

8、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参加短期安全培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才允许参预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必须经过考试合格、登记入册方可参加施工。

(2)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既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第5篇 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员,专人专职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工作和巡回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提出安全预防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生产过程中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人员或施工班组,并限期整改,并将安全纳入施工班组任务书、承包书的结算管理,形成以安全保证施工,以施工促进安全的工作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由专人管理,建档造册,做到完整齐全。

4、工程竣工,立即将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分析报告和相应资料保送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综合考评。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了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必须认真抓好抓紧这项工作。

5、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6、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7、检查频率要求

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8、检查、评讲

检查后除必须进行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项目经理部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第6篇 公司在建项目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使用、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隐患、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做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上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公司在制度6篇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教育制度1、坚持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坚持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制度,凡新开的分部分面工程,专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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