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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公司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6

房地产公司公司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公司制度的构建犹如一座大厦的基石,需坚实稳固。首要步骤是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目标,这是制度设计的导向。接下来,细化各个部门的职能,确保每个部门都有清晰的职责边界。制定各类规章制度,涵盖人事、财务、运营等方面,确保全面覆盖日常运营。过程中,务必保持制度的灵活性,以便适应市场变化。

体系框架

制度体系应由三个层次构成:基础层包括公司政策和愿景,为所有活动设定大方向;中间层是部门规章,详细规定各部门的运作流程;顶层是具体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日常工作。各层次间应相互协调,形成一个自上而下、从宏观到微观的完整体系。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如同一杆秤,衡量着业务的公平与效率。它规范行为,防止混乱,保障公司稳定运行。良好的制度能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通过明确的规则减少误解,增强团队合作。制度还能作为决策的依据,帮助管理层做出有据可依的决策,降低风险。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简洁明了,避免冗余。通常包括标题、生效日期、修订历史、正文四部分。正文部分,应采用条列式结构,如1.1、1.2等,清晰列出各项规定。语言力求准确,避免模棱两可。每项制度应有明确的执行人和监督人,确保责任到位。制度应定期审查更新,以适应公司的发展变化。

构建完善的公司制度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它需要深思熟虑,兼顾实用性和前瞻性。每个环节都应严谨对待,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房地产公司公司制度范文

第1篇 _房地产公司文书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文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增进文书处理的品质及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与外界往来文书的收发均由行政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 收文

第三条 签收文件时,要确认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无误后再进行签收。

第四条 签收文件时,要对文件的分数、标题等内容逐分清查核对,如发现其中一项不对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五条 签收文件应签写姓名并注明时间。

第六条 文件的登记编号:对收到的文件,要分类逐件在《收文登记簿》上详细登记或通过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收文登记簿》。登记项目一般包括收到日期、顺序编号、来文单位、发文字号和文件标题。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在传达、汇报结束后应交行政管理部保管,个人不得存放。

第七条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第三章 发文

第八条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起草和审核,由总经理签发;公司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的,应报办公室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第九条 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第十条 在公司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四章 分文

第十一条 外来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第五章 会签

第十三条 许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收文处理单》。

第十四条 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 文件收文后,再依《收文处理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见本文件转送行政管理部。

第十六条 重要文件的审核、批示与执行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管理部汇总签署意见,呈总经理或交其他授权者做最终的审核、批示,并下发相关部门予以执行。

第六章 立档

第十七条 经办理归档后的文件应立档管理。行政文件由办公室立档管理,业务文件由相关业务部门立档管理,次年移交档案室管理。

第十八条 立档按年度、机构、问题分类立卷,卷中按规定编页码号,卷首有案卷目录。

第十九条 文件档案用卷宗按规定装订保存。

第七章 文书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借阅

1、凡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时,必须履行手续,一般文件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重要文件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借阅。

2、文件借出室外需登记,借阅期间应保证文件的完整与安全,阅后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3、翻印(复印)如需复印文件,应经领导同意方可复印。

第二十一条 保管

1、文件应妥善保管,防虫、防霉、防丢失,保证文件的安全。

2、所有文件应有专柜存放,枷锁,定期清理翻动、通风、防潮。

3、机密文件按密级保管,不得随便放置于公共场所,不得私自摘录或对外泄露。

第二十二条 文件的销毁

文件的销毁应请示领导签字同意,并建账登记,经两人以上监督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文件。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2篇 _房地产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办公日常消耗品、宣传品、设备耗材等的管理。

第二章 办公用品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采用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

1、集中采购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并管理。

2、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传真纸等纸张;计算机消耗的磁盘;打印机消耗的色带、硒鼓、墨盒;日记本、各类笔墨等。

3、实行定期计划批量采购供应。即:每月15日前各部室向行政管理部提报当月所需用品计划,由行政管理部统一采购。

4、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5、各部门或班组若临时急需采购办公用品,由部门或班组专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行政管理部批准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6、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约量库存。

7、结算办法。公司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数量及单价,编制明细表经确认后报财务划转。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分发领用

第四条 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的台账登记。

第五条 接到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单》(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做好登记。然后再填写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交发送室。

第六条 发送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所要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第七条 用品分发后应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室记账存档;另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

第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八条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行政管理部请领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

第九条 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

第十条 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维护。

第十一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填写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并报相关领导同意后,到相关人员处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正常使用发生的损坏时,要及时向行政管理部报告,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修理,如不报告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丢弃,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公司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实行年内不定期检查、年末普查的检查制度,检查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3篇 _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企业各项目的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涉及楼盘销控、认购管理、销售例会等内容,各项目售楼中心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 销售策略、计划的制定

第3条 拟开发项目之初,销售部应派员参与项目的立项过程,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做好营销策划工作准备。

第4条 根据项目开发进展,销售部应及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调研、制定销售策略、宣传推广策略等。

第5条 销售部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实施营销推广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宣传、销售现场包装、销售人员到位与培训等。

第6条 销售部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做好项目销售规划,组建售楼中心,以配合销售部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 楼盘销控管理

第7条 销控工作由销售部经理统一负责,销售部经理不在时,由售楼中心经理具体执行并于第一时间通知销售部经理。

第8条 售楼员需要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部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第9条 销售部经理销控单位前,必须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

第10条 售楼员应于销控单位得到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第11条 售楼员不得在销售部经理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12条 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单并落订,销售部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上;销控后,如客户没有下订单并落订,销售部经理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

第13条 如客户已确认落订,售楼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售楼中心经理(或销售部经理)汇报。

第四章 认购管理

第14条 定金与尾数

1、售楼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订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可争取客户以公司规定的最低订金落订。

2、如客户的现金少于公司规定的最低订金,必须经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以销控及认购。

3、如客户并未交齐全部订金,售楼员必须按公司所规定的补尾数期限要求客户补齐尾数。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必通知销售部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

第15条 收款、收据与《临时认购书》

1、售楼员向客户收取订金或尾款时,必须通知售楼中心经理,并由出纳员与客户当面点清金额。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无误后,出纳员才能开具收据,并及时收妥订金及相应单据。

2、若客户交纳的订金不足,需补尾数的,只能签订《临时认购书》。

3、客户交尾数时,原已开出的收据不需收回,只需增开尾数收据,经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无误后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并收回《临时认购书》。

4、客户交纳的订金或尾数为支票的,开具支票收条,在收条上登记认购情况,并进行销控,在支票到账后,方可办理认购手续。

第16条 《认购书》

1、《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所能达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需按审批权限交由售楼中心经理、销售部经理签字。

2、《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售楼中心经理核对订金无误后如实填写,并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的编号。

3、售楼员填写完《临时认购书》后,必须交由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可将客户联作为认购凭证交给客户,并收好余联。

第17条 楼盘签约程序规定

1、售楼员应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向客户解释标准合同条款。

2、售楼员带领客户到现场销售主管处确认客户身份和查看该房间的销售状态,填写《签约确认单》。

3、《签约确认单》须经销售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4、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及正式合同,带领客户到财务部交纳首期房款及办理销售登记时所需的相关税费。

5、财务人员复核并收款后,收回客户订金收据,开具首付款收据,并在《签约确认单》上盖收讫章及签字确认。

6、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客户收付款收据、购房合同到合同主管处签字盖章。

7、将签约流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及时集中到客户服务主管处审核统计。

8、客户服务主管填写《签约客户档案交接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后将合同转交到相关部门。

第五章 客户确认管理

第18条 抢单及其处罚

1、抢单是指售楼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售楼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己有的行为。

2、抢单行为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辞职处罚,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售楼员。

第19条 撞单是指多名售楼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过的行为。

第20条 公司实行售楼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以《销售日报表》登记第一时间的售楼员为准(第一时间保留时限为两个月),该客户成交业绩归该售楼员。

第21条 接待上门客户或热线电话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售楼员在其他项目使得客户或熟人,但该售楼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本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售楼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售楼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

第22条 客户为售楼员介绍另外的客户时,售楼员应提前在《销售日报表》中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电话。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售楼员姓名,其他售楼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售楼员。如售楼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也未提及该售楼员,则该客户与该售楼员无关。

第23条 售楼员在得知与他人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采用其他不择手段的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职处理。

第24条 售楼员不允许走私单,如发现将予以开除处理。

第25条 在售楼中心工作的非售楼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未经销售部同意介绍给某个售楼员。

第26条 如果客户到销售部领导处投诉或反映某售楼员不称职,经销售部核查属实,销售部有权安排其他售楼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平均分配,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售楼员洽谈。

第27条 未成交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如客户指定原售楼员接待,则有原售楼员接待;如未指定则算做上门客户并按顺序接待

第六章 客户跟踪规范

第28条 接待客户的来电来访后,接待人员应认真填写《来电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交给售楼中心经理安排客户跟踪日程。

第29条 售楼员必须于每日上班开始后半小时,根据所安排结果及时做跟踪笔记。在当日下班时,整理当日工作,完善工作日记。

第30条 售楼员必须于每周五向售楼中心经理报告本周的客户跟踪情况。

第31条 售楼中心经理每周定期检查工作笔记,对比及不合格者进行处理(如停接电话、停接客户等),并计入劳动考核。

第32条 从客户与售楼员第一次联系之日起至一个月止,售楼员未跟踪客户,该客户不再受公司保护。

第七章 销售例会管理

第33条 各售楼中心经理每周五选定时间召开周销售工作会议,总结当周本项目销售情况,做好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安排。

第34条 销售部经理每周或不定期组织各项目售楼中心经理召开会议,了解各项目的销售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第35条 营销总监应组织、主持月度销售例会。

第36条 遇到紧急情况,应根据情况召开临时会议,及时处理销售中的问题。

第八章 附则

第37条 本制度有销售部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与房地产销售有关的未尽事宜,可参考《员工手册》、《售楼员实战手册》等文件。

第4篇 a房地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权利的信物,为了正确使用和发挥印章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各印章由总经理签发,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支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会计保管,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后,交各部门自行保管使用。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交行政部,不得自行保存和销毁。

2、公司印章一般不准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由印章掌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任何后果,必须追究其责任。

3、凡需用章的合同、协议书、文件、报告、财务报表等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准使用公章,如需用公司业务章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4、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盖空白介绍信,不代写介绍信。凡使用公章必须造册登记或留底稿,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需说明事由、姓名、时间存根和便函内容要一致。

5、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假借公司的名义为私人开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介绍信或便函。

6、公司印章的使用,凡发出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可使用公司印章。范围如下:

(1) 呈报上级机关(股东会、董事会及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

(2) 对公司下属部门的指示、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通告、制度条例的颁发等。

(3) 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决算等等。

(4) 对上级与其他单位的公函、便函必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管理部审查方可用印章。

8、公司员工一切应以公司利益为重,自觉遵守用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用章内容。

第5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标定价管理制度(5)

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标定价管理制度(五)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

1、公司成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常务副总经理任组长,法务监察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总工程师、工程项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经管部经理组成。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标定价。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经管部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2、工程部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条款和内容,编写招标工程的工程综合说明,确定工程地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招标范围,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内容。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

3、工程项目部、经管部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4、财务部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5、采购部人员拟订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招标规定和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6、法务监察部对拟定出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内容、程序、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规范。

五、招标范围及规模

1、由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或材料及设备采购(单项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上)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5家,邀请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3家。

2、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3、为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减少各承包商间的推诿和各专业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标应尽量减少单项工程的分解招标。

4、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和维修工程一般不采取招标形式,由公司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确定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经管部办理招标公告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七、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

2、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实际考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4、投标资格的确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工程部牵头,经管部、财务部、法务监察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3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呈报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八、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由工程部牵头,经管部、财务部、法务部等共同拟订。

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邀请书(附投标邀请书格式)。

●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 合同的主要条款(附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用条款)。

●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

● 设计图纸。

● 投标辅助资料。

3、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批准

(1)招标文件的审查由经管部经办,审查意见由评审领导小组人员签署意见并填写在《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表》中,评审表和经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呈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在招标文件上签字盖章。

(2)招标文件批准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应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工程部方可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邀请投标人投标。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负责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和经营管理单位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对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组成。采用公开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确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用邀请方式的,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组成。

(2)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经管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由经管部负责按《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定。

(2)根据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确定的中标单位,经管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工程部负责向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经管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评审见《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经管部门编制的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应负责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监察部门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法务监察部。

第6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施工招标管理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

已经核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公司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

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18、公司招标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

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

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7篇 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我国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公司,每个公司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8篇 正大房地产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补充规定

河口房地产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补充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使劳动用工机制更具有活力,现制定以下补充规定(试行)。

一、公司一般员工实行分年度应聘制,特殊岗位三至五年,参加应聘人员在年初应向公司提交书面应聘书和填写《入职人员登记表》。

二、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按季考评制.

(1)、员工在遵守执行《老河口市新雄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资料)》文件汇编各项规定外,另补充以下规定: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矿工10分钟以内者扣罚工资10元;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矿工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扣罚工资30元;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矿工1小时以上者,做矿工半天计算,并扣罚两天工资。

(2)、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进行工作无关的上网,微机实行专人设密码使用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开机使用。

(3)、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计酬兑现。

(4)、员工每月工资浮动20%按季度测评兑现。

其中一,10%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点评兑现。工作态度好坏,是否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的等点评占10%工资中的一半,按1-50分计算,能否自觉工作,创造条件完成工作,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等,点评10%工资中的一半,按1-50分计算.给工作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的负面影响者,自动引咎辞职或由公司做出辞退决定。

其中二,10%的工资由员工分季度按1至100分区间进行测评打分。工作态度占1至30分;工作效率占1至30分;团结员工、协助工作占1至20分;钻研业务、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占1至10分;员工凭印象公平打1至10分。月工资2000元以下的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1.5元;月工资2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2元;月工资3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2.5元;月工资4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3元;月工资5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5元。

老河口市新雄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第9篇 _房地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差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三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以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七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 出差住宿和补贴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

a.公司级领导人员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

b.公司各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 元/日;

c. 一般员工,住宿标准不得超过 元/日。

2、住勤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 元/日,市内交通费补贴每人 元/日。

第三章 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 出差人返回公司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十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十一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某房地产公司销售部培训制度前言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培训制度前言

每位学员要服从领导的统一安排;

培训期间7日之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迟到或早退,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体能训练;

着装应大方、得体、干净、整洁、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浓妆艳抹;

不得抽烟、酗酒、聊天、聚众闹事;

见到公司领导及同事要问好,同事间可称呼其名字,对领导要称呼其职务;

对待同事要热情、真诚,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每个人都要具有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

对待同事要热情、真诚,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每个人都要具有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

培训期间所讲解的知识,要做到日讲解、日消化,当天不留任何疑问;

培训讲师对其所授内容要做到对每个学员负责,并在课程讲完的第二天,予以全部提问检查或抽查学员的知识掌握情况;培训完毕后,将会对每位学员进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培训期间,请将手机、呼机关掉;

注:以上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位学员勿必严格遵守,认真落实、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邢台市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第11篇 领航房地产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绿航房地产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是公司为方便员工住宿、休息,以便员工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而形成的公共场所。现制定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宿舍管理员为综合部授权人员,管理员有权对以下条款行使管理权利。

二、住宿人员要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客厅、茶几上丢放垃圾。

三、住宿人员要把自己的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将自己的床铺整理整洁,严禁人去上班不叠被子,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

四、爱护宿舍公共设施、财产如:碗、盘、盆,电暖气等,拒绝用厨房用品做其他用途,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五、各宿舍制定值日表轮流值日,保持宿舍干净整洁有垃圾必须提到指定地点放好。

六、严禁在宿舍饲养小动物违者罚款100-200元,不服从管理者取消住宿资格。

七、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10-50元。

八、宿舍食堂实行报饭销饭制,常吃饭的员工不吃饭要销饭,不常吃饭的员工吃饭要报饭,报消饭的时间为早上11:00,下午17:00,电话1______

九、要保持高度防火、防盗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管理员。

十、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打架违者罚款500-1000元,不服从者取消住宿资格。

十二、严禁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入住宿舍需填写住宿申请单,经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住宿,搬离宿舍需告知管理员,以便规范管理,违者除追究本人责任外,相关部门领导也承担失职责任,酌情给予200-1000元罚款。

宿舍示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怎么写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办公日常消耗品、宣传品、设备耗材等的管理。第二章 办公用品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采用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

1、 集中采购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并管理。

2、 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传真纸等纸张;计算机消耗的磁盘;打印机消耗的色带、硒鼓、墨盒;日记本、各类笔墨等。

3、 实行定期计划批量采购供应。即:每月15日前各部室向行政管理部提报当月所需用品计划,由行政管理部统一采购。

4、 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5、 各部门或班组若临时急需采购办公用品,由部门或班组专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行政管理部批准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6、 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约量库存。

7、 结算办法。公司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数量及单价,编制明细表经确认后报财务划转。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分发领用

第四条 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的台账登记。

第五条 接到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单》(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做好登记。然后再填写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交发送室。

第六条 发送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所要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第七条 用品分发后应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室记账存档;另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第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八条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行政管理部请领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

第九条 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

第十条 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维护。

第十一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填写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并报相关领导同意后,到相关人员处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正常使用发生的损坏时,要及时向行政管理部报告,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修理,如不报告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丢弃,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公司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实行年内不定期检查、年末普查的检查制度,检查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13篇 某房地产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1.目的

1.1规范招聘管理,为招聘工作的开展提供标准化的工作模式

1.2体现公司人力资源理念,为公司各岗位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2.适用范围

集团本部及各项目招聘工作。

3.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3.1 先内后外原则--立足于内部培养挖掘为主、外部引进为辅,为忠诚于企业的优秀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并实现人力资源的内部流动增值。

3.2适才适位原则--招聘工作的目标是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此,要为各个岗位招聘到最合适的人才而非最优秀的人才,以最合适的人力资源成本获取最大的人力资源效益。

3.3机会均等原则--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在招聘阶段为应聘者提供均等的机会是保证企业整个人事制度公平公正的前提。

3.4资格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持有国家承认的各类专业资格证书的应聘者。

3.5不拘一格原则--在招聘渠道上广开才路,除了逐步实现以内部招聘为主渠道之外,仍然要积极通过网络、人才交流市场、猎头、大专院校等途径参与外部人才竞争,同时鼓励员工保荐、推荐亲友应聘等形式挖掘人才。

3.6分级管理原则--在招聘运作和录用把关上实行分级管理,既要考虑招聘效率,又要符合集团目标管理权限要求。

4. 职责分工

4.1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工作职责

4.1.1招聘制度、面试及笔试题库、素质测评机制等的建立、修改。

4.1.2负责集团本部及公司行政四、五级以上员工的招聘。

4.1.3负责自办大型招聘会的统筹和实际操作。

4.1.4负责招聘网站的统筹管理。

4.1.5媒体招聘广告的审核。

4.1.6督导各项目的招聘工作。

4.1.7定期向上级提供相关招聘报表、数据。

4.2项目人事部招聘工作职责

4.2.1负责所属项目所有员工的招聘工作(行政四、五级以上除外)。

4.2.2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招聘制度、程序等开展招聘工作。

4.2.3协助集团人力资源部的招聘工作。

4.2.4每月按时上交相关招聘报表。

5.招聘规范

5.1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录用:

5.1.1未满十六周岁者;

5.1.2体检不及格,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5.1.3有犯罪记录者;

5.1.4经核实,学历、履历不实者;

5.1.5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自动离职者;

5.2常用招聘渠道及使用审批权限

序号

渠道类别

项目人事部

项目

总经理

行政

中心

主管董事

副总裁

总 裁

1

内部晋升、调配、选拔

集团

项目

2

网络招聘

3

专业人才市场招聘会

4

职介所与就业服务中心

5

各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

6

员工推荐

7

委托猎头服务

8

自办大型专场招聘会

9

刊登报纸招聘广告

集团

项目

注:超项目总经理目标管理权限的需报主管项目董事审批。

5.3.招聘程序

5.3.1招聘申请。

5.3.1.1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招聘申请表》,按相关手续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人事部招聘。

5.3.1.2督导级以下员工的招聘申请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行政六、七级人员的招聘申请须经项目总经理或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行政四、五级人员的招聘须经集团总裁签批。

5.3.2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资料。

根据不同的岗位选择相应的渠道发布招募信息,收集应聘资料。

5.3.3资料筛选和初选

人力资源部/人事部根据职务说明书和用人部门的要求,筛选符合资格的资料,并进行初选面试。初选主要以印证应聘资料和观察其仪表举止为主。

5.3.4首次面试

5.3.4.1对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安排主试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其基本素质、知识、经验、态度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主试人员应作好面谈记录,并对其能否进入复试做出评估。

5.3.4.2督导级以下员工须由部门经理担任主试,行政级须由项目总经理/中心副总监担任主试。

5.3.5复试

5.3.5.1对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由人事部门协同用人部门领导或直接主管,选择笔试、素质测评、情景模拟、公文筐演练等方法,进行进一步考察。对具有录用意向者,还应就工作条件、待遇、到岗时间进行沟通。

5.3.5.2应聘基层操作人员者可由用人部门直接复试。

5.3.5.3对于未进入复试的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在初试后的一周内给予通知。具体通知方式由各项目人事部以经济、有效为原则自行确定。

5.3.6录用决定

5.3.6.1用人部门领导根据复试结论做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对决定录用的人员,人事部应立即知会其本人。

5.3.6.2对暂时不能录用的,应聘资料进入人才库储备。对于暂不录用或不能录用的,亦应由人事部门在一周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给予通知。

5.3.7定薪及签批

5.3.7.1对决定录用的人员,应由人事部门依据公司规定的职位等级及薪酬范围,结合员工的资格条件,确定薪酬待遇,并履行相关签批手续。

5.3.7.2录用签批权限如下:

类别

部门 经理

人事

部门

项目总经理

行政中心

主管董事

/副总裁

主席

集团本部

督导级/月薪3000元以上

月薪3000元以下

项目

行政级

督导级/月薪3000元以上

月薪3000元以下

注:财务系统员工须经财务中心审核,__主席签批。

5.3.8录用通知

通知新员工入职,须一并明确告知以下情况:

_职务职级、薪酬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等;

_入职体检要求、公司食宿安排、交通条件等注意事项;

_公司期望其入职的时间并确认。

5.3.9员工试用及考核转正

7.9.1新进员工必须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安排系统的岗前培训和跟踪辅导,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和环境,融入企业文化和部门团队。

7.9.2直线经理应在员工试用期满前15天安排进行试用期考核评估,并做出留用与否的决定,填写〈人事处理单〉交人事部。对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及时转正,促进员工形成归属感和认同感。

6.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批准/日期审核/日期编写/日期

第14篇 _房地产公司员工考评制度(八)

房地产公司员工考评制度(八)

第一节 总则

1.目的

绩效考评是在一定期度内科学、动态地衡量职员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绩标准,对职员进行评定,旨在进一步激发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员素质和职业满意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

考评客体为本公司正式聘用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1)兼职、特约人员;

(2)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3)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4)考核期间,如果被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则被考核者工作考核原则上由新任部门提供,但是考核期不满两个月的由原部门进行;

3.原则

第一、具体量化、明确有效、公平客观、透明、可操作。

第二、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司内部,找出差距,为职员提供发展、再塑造机会。

第三、考评结果作为权衡职员工作业绩的主要因素,为薪酬、晋升等方面提供依据。

第二节 考评

1.考评期度

实行年终考核的定期考评制度。

2.考评权限

直接、垂直评介。职员的直接上级是绩效考评的直接上级。

(1)一般职员:职员所属部门经理(部长)进行考核;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直接上级评价,考评委员会监督、核查;

3.考评模型

分为二部分:

一般职员工作考评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考评表(比重为6)+员工考核互评表/下级对上级评价表(比重为4),合计满分即标准分为100分。 详见所附各考评表格。

4.考评等级

分为a、b、c、d四级,标准为: a级: 100~90分 b级:89~70分 c级:69~60分 d级:59分以下。

5.考评程序

一般员工考评程序:

(1)被考评人于每年年末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填写工作考评表,认真作自我评价,进行工作总结;认真负责填写职员考核互评表。

(2)被考评人的直接上级针对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填写考评表;

(3)面谈:上级评测后,应与c级以下人员进行面谈,在向其详述评测的结果同时,允许其有申诉、解释的权利,以保持考评的民主一致、透明公正;

上述程序完成后,各部门将考评结果汇总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从而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考评程序:

(1)由其直接上级根据被考评人日常的工作表现认真负责填写考评表。

(2)被考评人撰写述职报告,作为考评核实的依据;

(3)由其下级对其进行评价,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上述程序完成后,将考评结果汇总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节 考评结果与激励政策

1. 薪酬

根据职员绩效考评结果a、b、c、d级,发绩效薪酬,a、b级100%发放,适当奖励,c 级100%发,上级主管应督促工作,纠正其工作态度、提高其工作能力,d级扣一个月绩效薪酬的50%-100%,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辞退,公司保留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2.其他激励

主要适用于年终考评,方式有:

(1)提薪:根据公司整体效益情况和部门业绩确定;

(2)提职;根据本人工作能力、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

(3)存入人才信息库便于向集团各单位进行人才推荐;

(4)发奖金等;

3.惩处

对于考评结果为c、d级的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形采取批评(计入职员档案)、可转岗,考核后其工作表现、工作效果仍无改善,情况恶劣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节 考评管理

1.人力资源部制定并下达有关考评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各部门进行考评实施,作好平台建设;并根据考评结果协助各部门制定职员培训计划与实施。

3.各部门应建立考评管理数据库,及时输入本部门考评人员的结果数据;集团建立信息库以便向集团领导推荐优秀人才。

4.人力资源部在汇总各部门的考评表后,除负责数据总汇外,应建立职员考评档案,登记考评结果。

第15篇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 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 .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 .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 .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 .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 .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 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 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 0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 1 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 2 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 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 0 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 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 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 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 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 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 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 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 0 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 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 0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 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 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 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 0 超期档案的销毁

8.1 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 0 档案的保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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