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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人事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23

企业公司人事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一套完善的企业人事制度,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目标。

1. 从企业文化出发,定义公司的行为准则,这将为制度提供道德基础。

2. 分析各部门职能,确定每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和权限,以便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

3. 设计公平的薪酬福利体系,确保员工的努力得到合理回报。

4. 制定有效的招聘、培训和发展政策,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5. 设立清晰的绩效评估标准,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组织效率。

体系框架

公司制度体系应包括以下主要部分:

1. 人力资源政策,涵盖招聘、入职、离职流程。

2. 职位描述和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和期望结果。

3. 员工行为规范,规定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4. 绩效管理,设定考核周期、标准和反馈机制。

5. 培训与发展计划,支持员工的职业成长。

6. 薪酬与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和激励措施。

7. 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确保合规性。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如同企业的神经系统,它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供行为指南,确保员工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责任。

2. 维护公平公正,减少因主观判断导致的纠纷。

3. 促进组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塑造稳定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5. 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降低法律风险。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保持统一的格式,以提高阅读和理解的效率。

1. 标题明确,如“xx公司员工行为准则”。

2.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3. 正文详细列出各项规定,用条款形式呈现,如“3.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

4. 每个条款后附具体操作指导或参考案例。

5. 结尾包含修订历史和最新版本信息,便于跟踪更新。

6. 语言表述清晰,避免模糊或双重含义的表述。

以上内容旨在提供公司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实际操作中需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公司人事制度范文

第1篇 正规企业公司人事考核规章制度

正规的公司都有自己严格的人事考核、人事升迁制度,并不是那一天老板今天高兴就会随意让员工升职或者加薪,职员的考核以及升迁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之考绩,除副经理级以上依公司章程办理外,其他职员分为期中考绩及期末考绩二种,期中及期末考绩之平均数为年度考绩。

第二条 本公司考核各级职员成绩之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迁、退职、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之重要依据。

第三条 各级职员之考核成绩记录,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总经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

期中及期末

第四条 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级主管对所属职员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学识、服务精神随时作严正之考核,并记录于期中及期末考绩表内,以为年度考绩计算资料。

第五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期中考绩应于当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绩应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六条 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得视其原因、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职、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之奖励,并列入考绩记录。(例如: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技术上突出贡献者)

第七条 凡有下列事实之一者,得视其情节之轻重,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列入考绩记录。(例如:行为不检者、让公司蒙受损失者)

第八条 人事部门应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将各级职员之勤惰及奖惩资料填妥送请总考。

第九条 本办法呈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基层职员晋升制度

(一)晋升的目的

1、规范基层管理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制度,推动基层管理人才水平不断提高;

2、建立基层管理人员晋升通道,激励基层员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卓越的现场管理推动企业的发展;

3、树立基层员工学习的标杆,不断牵引广大员工终生学习,不断改进,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晋升的原则

1、各部门必须本着“开发人才、储备人才”的观念去培养和开发员工;

2、晋升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晋升必须坚持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为准绳,杜绝论资排辈;

(三)晋升的资格

无论何种晋升通道,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晋晋升的资格:

1.由工人晋升为拉长,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表现优异、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由拉长晋升为班长,必须在公司拉长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2.晋升为拉长的人员在最近一年内的考核中不得出现d及以下的等级;晋升为班长的人员在最近两年内的考核中至少有50%以上是良好,且不得出现d及以下的等级;

3.必须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符合拉长、班长的岗位要求;

(四)任用原则

1.原则上员工初次晋升为拉长及以上岗位均为临时负责人;

2.临时负责人的任期(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任期满后,由其上级领导根据其任期期间的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写《基层员工转正申请表》,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发文,据此调整薪资。

3.对于考察期间不能按时达到既定目标,岗位工作没有任何起色的,工作表现欠佳的临时负责人,免去其临时负责人的职务。

第2篇 企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3篇 微星企业公司人事制度

微星公司人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手册所称本公司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录用员工,及试用期员工而言。

第二条 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技术工程师、特约人员、顾问,依合同另行约定有关事宜。

第二章 雇用

第三条 本公司雇用员工,由用工部门提出用工计划及申请送人事部,经批准后,办理招聘及内部调配。

第四条 本公司应聘人员须经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合格方得雇用。

第五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董事长特许免于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含受训期间),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试用期间新进员工须接受公司专业培训或辅导,并参加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公司不作任何补偿,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经考核合格者,于考核合格之翌月一日起转正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携带录用通知所规定之证件、物品,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七条 仪表行为规范

着装整洁、佩戴大方;

举止端庄、说话和气;

待人诚恳、态度热情;

语言文明、讲究礼貌。

第八条 人际关系行为规范

注意礼节、文明称呼;

与人共事、宽厚豁达;

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恪守信用、言行一致。

第九条 员工目标行为规范

勤奋学习、不断进取;

忠于职守、负责到底;

热情工作、恳于奉献。

第十条 遵章 守纪行为规范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守法守规、不谋私利。

第十一条 群体意识行为规范

大局为重、维护群体;

热心集体、发挥特长。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六种:

(一)奖金

考核奖金

年终盈余奖金

全年综合印象奖金(包括对公司的忠诚度奖、改善提案奖、重大功绩奖)

优秀员工奖金

全勤奖(一年内无迟到、早退、旷工、事假及病假者)

(二)优秀员工奖

公司内部一年一度评选“优秀员工”,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者均有资格被选。公司除给予优秀员工一定经济奖励外,还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三)境外商务考察

公司对于忠诚度高、各方面表现出色的员工予以境外商务考察的奖励。

(四)晋级或给予其他奖励

具有领导和组织能力,各方面表现出色者。

对公司作提案改善,经实施结果证明能创造公司利润或减少损失者。

为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着者。

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五)记大功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从业人员的模范表率者。

(六)加薪

根据当年公司的利润及员工工作态度和业绩,有董事长核准加薪,幅度为0%――10%。(员工必须连续为公司服务满6个月)

每年3月为公司加薪月,从当月25日开始执行。

员工因职位调动,可以在其他时候适当调整工资,但一年内加薪只能一次。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分为以下四种:

(一)警告,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20元。

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及大声喧哗者。

破坏公司环境卫生者。

言行粗鲁、不讲究文明礼貌者。

外出办事不填写出门单者。

出差不填写申请单者。

工作时间未能安规定着装者(周一至周四上班,男员工须穿衬衣打领带;

女员工禁止穿牛仔裤、跑鞋及运动休闲服)。

工作时间没有佩带员工识别证,经提醒不作改正者。

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吃零食者。

下班后桌面零乱、不整洁者。

(二)记过,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50元。

被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对同仁恶意攻讦、刁难而制造事端者。

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上娱乐性网站、看与工作无关之书报、玩电脑游戏者。

在公共区域内或公用设备上任意堆放产品、资料者。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损失者。

肆意浪费公司资源者。

损坏公司公共财产者(情节严重须照价赔偿)。

(三)减薪

员工因现任工作岗位,其工作能力与相应之工作难度、强度及责任不符时,将实行减薪。

员工消极怠工或在工作中不求进取,不能适应社会、公司、科技发展时,公司将采取减薪措施,一次减薪幅度在10%――20%之间。

另外,当公司发生经营不善或受金融危机影响以及其他因素,公司必须减低费用用以加强竞争力度时,公司将实行员工减薪措施。

(四)解雇

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情节重大者。

上下班替他人刷卡,伪造考勤记录者。

偷窃同仁或共有财物者。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两日者。

一年内累计旷工三次者。

泄漏公司技术、经营机密或在工作上有重大错误,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资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或伪造、变造、盗用公司、部门的印信者。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者。

第十四条 本手册未规定的奖惩而又必需执行时,由各部门经理议决,上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第五章薪资

第十五

条本手册所称薪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级别工资或按记件,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的奖金、其他津贴。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系按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绩效标准订定,或由员工与公司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议定。

第十七条薪资以八小时为一日作日计算。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的薪资于次月二十五日发放。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的职阶、职级按公司薪资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章考核与考绩

第十九条考核的目的

1.本制度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推行人事考核工作,保证评价的公开性和绝对性。

2.考核工作以员工为对象,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全面综合的评价,判断其是否称职,并以次作为企业制定人力资源计划及开展相应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切实保证员工的报酬、晋升、调动、职业技能开发、激励、辞退等项工作的科学性。

第二十条考核的用途

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员工的绩效评价可以服务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人事决策的基础;

2.作为人事研究的标准;

3.作为预测因子;

4.帮助确定培训计划的目标;

5.给员工提供反馈信息;

6.促进企业的诊断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者系属全体微欣工贸公司员工,下列人员除外:

1.兼职、特约人员;

2.连续出勤不满3个月者;

3.考核期间休假停职3个月以上者(包括3个月)。

第二十二条 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中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将公平合理的进行,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个人主观偏向,防止晕圈效应和平均主义;

3.必须排除上下级的各种顾虑,评价结论建立在自己信念的基础上。

4.必须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结论的反馈,帮助其改进绩效。

第二十三条考核的内容

(一)绩效考核(绩考核)

对员工工作效率及效果的考核(包括员工工作所完成的数量、质量等内容),是人事考核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结果为各项人事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二)能力考核(能考核)

指员工从事工作的能力(包括智能与技能),通过员工对事物的记忆、分析、综合、判断、创新以及操作、表达、组织等能力来鉴定,是人事考核的重点与难点。

(三)态度考核(勤考核)

指员工的积极性在工作中的体现(包括出勤情况、纪律性、干劲、责任心、主动性等内容)。

(四)品德考核(德考核)

指员工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考核的方式和时间

(一)考核的方式

自我评价

上级评价

综合评定

第二十五条考核的时间

季考核(三个月为一季,第二季度第一个月12日完成自我评价、15日完成上级评价、18日收齐交人事部登记存档)

年考核(在月、季考核的基础上,作年终综合评定,人事部核准提出奖惩建议、董事长批示)。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考核结果的保管

所有人员的考核资料均由人事部保管,除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以外,其他部门主管及经管人员需经上级许可方可借阅。

(二)考核结果的反馈

参与“上级评定”的管理人员须在每季考核结束后向被考核人员发放考核结果反馈表,约定面谈时间及地点,确保考核工作透明度。

对于考核结果,被考核者有权向上级主管提出疑义,确保考核工作的民主性。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成绩将为实际考核成绩之次级(除经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年度内受过行政处分而未抵消者(如恶意刁难同仁、制造事端者等);

年度内有无故旷工者;

年度内累计事假达十四日以上(包括十四日)者;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规定公共课程培训者。

第二十八条营销人员考核

业务人员考核成绩由业绩达标量来决定,无须书面评定。

销售助理、技术支持所属片区的业绩达成率决定40%考核成绩,6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物流专员所属片区的业绩达成率决定20%考核成绩,8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市场专员全国业绩达成率决定30%考核成绩,7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产品专员全国业绩达成率决定40%考核成绩,6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第二十九条后勤人员考核(财务部、行政部)10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第三十条正式录用未满一个月者,不参加该年度的年终考核(无该年度年终奖)。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12:00-13:00为午餐时间),周六9:00-12:00。若特殊原因,上班时间变更以上海行政部通知为准。

第三十二条代替他人刷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予以免职辞退。

第三十三条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至六十分钟内,始行签到者视为迟到,每次扣除当月工资人民币30元。若发生突发事件须在六十分钟内至电行政部,否则视为旷工。

2.若未按规定请假或假期届满未续而不到工者以旷工论。

3.请假理由或证明经查实属伪造者以旷工论。

4.擅自早退者以旷工论。

5.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上下班考勤记录,忘带考勤卡者需立即至行政部登记,无考勤记录或登记者则视为旷工。

第三十四条休假(详见附件)

第八章公司福利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成立员工俱乐部,并按季度拨款作为活动经费,举办各种活动,如: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宣传活动、教育活动等,本公司员工得依规定参加。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为正式员工,一律加入社会劳动保险,享有该保险规定之各项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组织一年一度的员工旅游活动。旅游经费视员工在司服务年限分别规定:

进入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者,年度旅游需自负45%费用;

工作满一年而未满两年者,年度旅游自负30%费用;

工作满两年者,年度旅游无需自负费用,但最高旅游经费为每人每年壹仟玖佰元人民币;

年度旅游可携带家属,其费用全额自理。

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为加强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设立每人每季人民币壹佰陆拾元的活动经费。此经费必须在当季使用,不得预支、不得累加,必须使用在部门活动中,由部门经理凭活动发票及活动内容报告统一报销。活动内容不限,部门与部门之间可以共同运用或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三十九条 本公司于每年中秋佳节赠送月饼一盒或发放相当之金额奖金以作庆祝。

第四十条 本公司每月向当月生日的员工发放壹佰元人民币以作庆贺。

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设立员工借书制度,每位员工可按规定借阅公司各种书籍及报纸、杂志。

借书前到行政部登记,每次借书数量为一本。

需要再次借书者,必须将上次所借书籍归还公司后方可再借。

借书期限不得超过四周,如需续借者,须到行政部办理续借手续。

书籍不可外借非本公司人员。

借书者需保持书籍的清洁与完好无缺,如有损坏,须作相应赔偿;如有丢失,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 凡属微欣工贸员工,包括各个分公司,每年10月(非工作日)皆可免费享有体格检查一次。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此待遇。体检项目如下:

内科检查:(心律,心率、杂音、血压、肺、肝、脾、腹部、淋巴结)

外科检查:(甲状腺、乳房、直肠肛指、前列腺、皮肤、颌面口腔、神经系统)

妇科检查:(宫颈、子宫)

眼科检查:(结膜、角膜、晶状体、玻璃体、眼底)

五官科检查:(鼻、耳、喉)

胸片_光检查:(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结核、肺癌)

心电图检查:(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如心律失常、心肌梗塞、心肌炎、心肌病、冠心病、心包炎等)

b超检查:(肝、脾、胆、肾、胰等的诊断,如肝囊肿,脂肪肝、肝硬化、肝血管瘤、肝炎、脾肿大、胆结石、胆囊炎、泌尿系统结石等)

血液生化检查:

a)甲胎蛋白(肝癌诊断指标)

b)血糖(糖尿病诊断指标)

c)胆固醇、甘油三脂(高血脂疾病诊断指标)

d)肝功能、三对半(肝病诊断指标,如肝炎,肝硬化,等)

e)肾功能(肾病诊断指标)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所有福利政策皆为集体活动行为,个人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作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第九章 工龄计算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工龄合并计算:

奉准给假的假期。

连续服务本公司的期间,但调任至本公司所经营投资的公司者,其服务期间的工龄应予并计。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原有工龄不予计入:

留职停薪者。

因故停职又获准复职者。

在试用实习期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对于香港、台湾人员的雇用、解雇、薪资、福利,由董事长决定,另订。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雇用已退休人员,其雇用、解雇、薪资、福利,依合同另订。

第四十八条 本手册如有未尽事宜,依照公司行政发文或有关法令规定办理,修正时,依修正后的文件或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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