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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3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有哪些制度

在企业管理中,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1. 安全事故报告机制:企业需设立快速有效的报告系统,确保员工能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

2. 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收集和整理事故数据,进行定期分析,识别安全风险和隐患。

3. 事故现场保护与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详细调查。

4. 责任追究与整改:根据调查结果,明确责任方,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安全教育与培训:通过事故教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具体实施包括:

1. 报告机制应清晰明了,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报告职责,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2. 统计分析需涵盖事故类型、频率、原因、损失等多个维度,为企业安全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3. 事故调查需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全面分析事故原因,不遗漏任何可能的因素。

4. 整改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涉及工艺流程、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多个层面。

5. 安全教育不仅限于理论知识,还要结合实际案例,强化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

注意事项

1. 在执行报告制度时,要防止信息延误或隐瞒,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2. 统计分析时,避免单纯追求数字,忽视背后的人为因素和管理漏洞。

3. 事故调查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证据被破坏。

4. 责任追究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落实到责任人,形成有力的警示效应。

5. 安全教育应持续进行,而非一劳永逸,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

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每个环节都需要严谨对待,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本制度中的安全事故是指公司内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安全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的统计、报告

(一)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120报告,同时立即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运管所、交警、安监、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大小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未及时报告企业或隐瞒事故的,对责任人停班学习,直至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企业根据事故大小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并由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出事故原因后安全技术科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公司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安全技术科主要实施,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全面掌握:死者火化安葬、赔偿调解、伤员救治、善后处理补偿调解、财产赔偿、保险索赔等工作,并组织好人员做好善后工作,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整个事故平稳、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力争杜绝社会影响,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2、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查勘情况和事故经过、车检报告等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定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办法。

3、按照事故原因分析图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主要从以下内容分析:

(1)驾驶员违章因素:无证驾驶、开带病车、疏忽大意、强行超车、占线行驶、超时疲劳驾驶等。

(2)气候因素:洪水、大雾、暴风、塌方、滑坡、泥石流等。

(3)道路因素:陡坡、急弯、路滑、路面不平、摆摊堆物、路面狭窄等。

(4)机械因素:制动、转向、传动、轮胎、灯光、雨刮等。

(5)行人及非机动车因素:违章搭载乘车、抢机动车道、行人横穿等。

4、事故发生后要认真进行案例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和教育有关责任人,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5、事故发生后,应收集相关资料:事故原因分析资料、切实可行的措施、驾驶员写的事故经过和检查、对相关人员的处罚和处罚凭证等,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相应处理,建立事故“四不放过”处理档案,上报相关上级和主管部门。每起事故认真登记,处理情况认真记录,建立事故处理台帐。

6、对发生的事故无死人情况的,由安全部门处理,报公司备案;发生的事故有死人情况的,必须召开现场会,公司要派人参加,共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增添防范措施。

7、公司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从事故发生地、现场施救、调解赔偿、终结必须要有登记,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索赔终结书、财产索赔依据、伤员的治疗病历、发票、出院证明等有关重要资料必须做好复印备份工作,建立事故档案,同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汲取教训,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保证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8、肇事驾驶员除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外,还必须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写出详细客观的事故经过,作出深刻的检查。

9、经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出整改措施 ,确保人员、措施、时间、资金“四落实”。

10、根据调查情况及事故认定书,按照事故大小和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第2篇 艺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艺术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3篇 安全生产评价与考核奖惩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职、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对公司各级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实行安全生产评价与考核,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2、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负有评价、监督实施权,并有权对本级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安全生产评价与考核奖惩应遵循如下原则:

⑴ 与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相一致,实行逐级考核奖惩的原则。

⑵ 量化评价与定期考核的原则。

⑶ 职、责、权与个人利益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⑷ 有罚有奖的原则。

二、评价

1、公司安全生产决策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和要求参照公司有关评价办法进行。并结合每季度安全环境大检查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价。

2、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分阶段的安全评价,主要分基础、主体二层、主体结顶、装饰、竣工等阶段进行。评价内容和要求可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公司相关办法进行。

3、对本单位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评价可定期(每季度一次)进行。评价内容和要求可根据公司相关办法及生产实际确定。

三、考核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如下:

1.1 公司、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及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工作业绩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年度考核。

1.2 作业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车间主任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

1.3 作业现场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现场负责人每季度考核一次。

2、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规定如下:

2.1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并以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按各自职责对各级部门和单位进行逐级分解,以此作为各自工作业绩组成部分,实行年度考核。

2.2 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各班组长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由现场负责人每月考核一次。

3、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并作为现场安全记录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存档。

4、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公司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根据浙建建(2005)36号文件《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三、奖励和处罚

1、公司对定期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评价及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检查、评价结果,以通报形式予以表扬和批评,并作出相应的经济奖惩。

2、对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具体考核,按每年度制订和下达的各单位经济责任指标及考核办法执行。

3、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预防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4、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各在建工程项目、后勤厂区的作业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时,可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违章违纪行为采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 勒令停工整改。

⑶ 依照公司或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于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对有以下行为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

⑵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⑶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

其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或领导责任等,予以应有的处罚。

5、公司对分包单位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保证金比例及措施。

第4篇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1)安全检查内容

a)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b)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c)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d)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e)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安全检查形式

a)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b)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c)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

d)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e)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f)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g)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h)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i)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3)检查后的整改

a)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b)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c)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5篇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6、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7、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第6篇 炼铁厂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一、管理内容及要求

1.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作到分工负责,分级检查,层层把关,其内容包括:查领导思想摆位,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查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查危险源(点)和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与整改情况,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

2.炼铁厂按照公司要求开展各专项安全检查(如每年的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夏季安全用电检查、冬季六防检查等等)

3.炼铁厂督察组不定期对全厂各区域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4、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人员随时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以及“三违”情况进行检查。

6. 作业区级安全检查由作业长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对全作业区进行一次检查。

7. 作业区安全员每日对作业区级危险源(点)进行一次检查,并对管理范围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8. 工段或班组级安全检查要由工段长班组长亲自组织,要认真履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巡视检查,特殊岗位检查要求认真执行检查表制度,每天并对班组级危险源(点)进行一次检查。

9. 岗位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随时对设备或工作对象进行安全检查。

10. 季节性安全检查要做好夏季“四防”(防暑、防触电、防雷雨、防毒)和冬季“六防”(防滑、防冻、防火、防爆、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的检查。

11. 节假日期间各级值班领导要加强对作业现场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十不准”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2. 专业安全检查要结合各专业特点对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工业卫生、煤气作业等进行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13. 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研究按“三定”(定时间、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或工段、班组或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作业区、作业区能解决的不推到单位、单位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同时认真填写《隐患整改登记表》,并做好信息反馈。

二、检查与考核

1.对检查出的违规违制人员,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按违规违制管理制度进行经济考核。

2.对危险性较大的重大隐患,要限期解决,对限期内没有解决的作业区或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考核。

3.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不按规定整改隐患而发生事故时,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检查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负有监督职能。

5.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定出计划并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对本作业区、科室无力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解决的同时,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性的安全措施。

第7篇 某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上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2)每月召开一次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由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产、供、销综合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

(4)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镇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5)事故报告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第8篇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提高事故、事件调查的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事故、事件调查制度,调查制度包括事故、事件类型是,调查主人员,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时间要求,所需装置、设备、现场调查要求,事故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事故、事件信息沟通的方式,附录和时间,中高层管理人员参与调查的要求。

二、书面任命事故、附件调查员。并为事故、事件调查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装置。

三、被任命的调查员应撑握事故调查技巧和知识培训,包括访谈技巧,证据收集和保留,事故、事件原因分析技术,事故、事件调查报告编写、报送及记录保存。

四、事故、事件调查按规定进行,确保员工、中高管理人员及时响应现场参与,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五、在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前应将事故调查结果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六、要根据事故性质和结案权限按时完成事故结案工作。

七、事故结案后,及时跟进防范措施的落实,关有效。

八、按要求将事故调查结果报送相关部门。

九、事故调查相关资料经整理后归档保存。

第9篇 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及保障措施制度

一、公司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实现“六不一下降“,即: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电网、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不发生误操作和误调度事故,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由于供电安全引起高危用户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有认为责任的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和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网络瘫痪和泄密事件,认为责任的一类障碍下降30%,35kv及以下线路跳闸率下降50%。

二、分公司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和10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4、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人身轻伤事故;

5、不发生因误碰、误接线、误整定、试验数据误判断造成的电网、设备一类障碍;人为责任的二类障碍下降50%;

6、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sf6气体、有毒化学药品的人员中毒事件;

7、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仪器设备损坏事件。

三、高试班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规范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零障碍、零异常、零违章,夯实安全基础。现制定高试班2023年度安全目标如下: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事故;

2、班组应控制异常和未遂,岗位应控制差错和违章,员工应控制失误和盲从;

3、不发生由于试验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由于因高压监督不力而造成的停电事故;

5、不发生由于安全交底不清楚,危险点、危险源辩识不清而造成的事故;

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7、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仪器设备损坏事件。

四、高试班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保障措施

高试班按照“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的要求,结合各岗位职责,制定以下保障措施:

1、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认真学习并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学习文件,对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分析,制定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2、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一定要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并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在没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入工作现场工作。

3、工作班人员对所拆装的设备接线一定要做好明确的标记,不得有误,接完线后进行复查。

4、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着装应符合要求,高空作业一定要系安全带。

5、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6、对于大型电气设备的特殊性试验,应制订出具体的试验方案,并经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调压器零位等均正确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呼唱操作,试品测试后,应立即断开试验电源,并对试品放电(短路接地),在低压电源回路中装设明显断开刀闸和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8、对大容量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方可进行试验。试验设备的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必须派人看守。

9、传递工具时不得用抛掷的方法进行。

10、在变电站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工作班成员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清理现场。

12、试验时一定要保证数据的正确性,不缺项、漏项。

13、要求全班人员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负责,人人清楚各自的职责。

14、试验时要用围网将被试设备围好,并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以防来往人员触电。

15、电缆耐压试验前,加压端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另一端应挂上警告牌,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16、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才可拆除。

17、作业前负责人要详细认真交底,并签定安全联保单。

18、严格按“标准化作业书”规范化作业。

第10篇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1、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每天至少对分管范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班各班组在施工前,由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现场巡回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分管领导、各工种负责人参加。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6、凡要求参加检查而又无故不参加者,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矿长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矿长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矿长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第11篇 某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a

一,车间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人员(含外来客户.求职者)进入生产车间.仓库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給予100-200元处罚(除特定吸烟地点外)。

2,生产车间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料堵塞通道。

3,生产车间消防箱(栓)灭火机前方,严禁堆放物料阻碍消防器材的紧急使用。

4,任何人员/生产员工严禁折缷.擅自随意试用或移动消防器材的定位管理。

5,任何人员禁止携带孩童进入生产车间上班.逗留.玩耍及嘻闹.追逐。

6,公司行政部对车间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必须进行日巡月检,保障安全。

7,车间主任/工序负责人为本车间或工序下班关电.关窗.关门.关水的笫一责任人,为安全事故责任的追溯对象。

8,车间主任/工序负责人发现本车间或工序电气故障.线路祼露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二,车间机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专业人员不准随意打开机台或电器接线盒、动力柜、配电柜和控制柜,需要时,请电工进行操作。

2保持机器周围的工作区域和机身干净整洁。油脂、机油、粘胶及其他粘滑物、危险品更应及时清除,防止人员滑倒。

3严禁在机器操作面、机壳表面或其他平台处放置工具及其他物品,谨防进入机器,造成功能事故。

4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5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请示并保护好现场,冷静对待,理性处理。

6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7所有设备须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所有防护设施正常有效,操作部件完整且功能齐全,润滑到位,随时可以投入生产。

三,车间机台的使用安全管理:

1经岗前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上机操作。在岗培训和实习人员须在领机指导下操作。非机台定岗定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机器。

2机器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器设备导致无人操作。

3机台在正常运行时,禁止将手、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伸进机器内部或靠近运行的机器部件。禁止隔着机器传递工具。

4机器如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检修,待检查正常、修理完好后方可重新开机。

5工装口袋严禁留放工具、硬币、手机、钢笔、打火机等随身物品,谨防掉入机器造成事故。

6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7机台在检修前后开机时,须彼此呼应,确保机器内没有人员在内,没有人接触机器。

五,车间机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上的任意安全装置,不得闲置,不得妨碍任一安全装置的正常使用。

2,进入机器内部进行操作前,必须锁死急停按钮,如无用电需求,需关闭电源。

3,任何生产用途的工业溶(助)剂,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将剩余放到指定的溶剂存放点,不得在机器的发热部位或接近电器元件。

4 规范遵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完成设备日保养、周保养所要求的项目,务必细致到位,不应付差事。

5,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6,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7,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做到先检查,后起吊。

第12篇 w网吧安全生产制度

以下是网吧安全生产制度的范本,反映了在网吧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方面,以及各种网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责任制

网吧安全职责

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带、使用;

9、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0、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1、依法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2、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网吧负责人安全职责

1.必须保证安全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网吧负责人对本网吧全部工作具有决策、指挥、调度、安排以及督促落实的权力,负责人对安全工作所承担的职责明确了,对安全工作真正重视了,整个单位的安全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有了保障。

2.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

2.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3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2.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网吧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接受主管的业务指导,领导本单位安全作业;

4.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6.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保用品、防护用。

网吧防火责任制

1、网吧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是安全消防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消防工作负责;

2、网吧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保障网吧安全门口、疏散门等安全通道的畅通,如因此问题发生事故网吧法人应对事故负责;

3、网吧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安全管理制度

网吧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确保本单位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单位全年经费预算。

2、单位负责人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⑴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⑵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⑸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⑹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网吧安全设置、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专人每月对所辖区域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3、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

网吧安全逐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主要领导每月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2、班组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3、检查出隐患,当时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当时不能整改的,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限三天整改完毕,并有相应记录。

网吧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逸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网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2、教育培训要有记录;

岗位操作规程

网吧电工操作规程

1、打开设备总电源开关;

2、打开监视器及电脑视频电源开关;

3、待设备开启后,逐个调试监视器摄像机,检查是否工作正常;

4、需关闭系统时,按开启设备电源步骤相反顺序关闭。

5、在使用中,若交流电停电,蓄电池能自动投入系统使其正常工作,若8小时内仍无交流电时,8小时应进行关机操作,在交流电恢复供电时再进行开机操作。

6、在使用中每季度应人为关断交流电源1—2次,每次关断时间为2—4小时。

网吧安管员操作规程

1、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电脑;

2、本规程适用于与电脑所有作业内容;

3、操作者必须熟悉电脑的操作顺序和性能,严禁超性能使用电脑;

4、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开机前,按日常检表检查。

第13篇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 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

第14篇 安全生产信息沟通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建立公司内部和外部安全生产信息交流渠道,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到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开磷息烽合成氨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接收、传递、沟通、处理及反馈的控制。

三、 职责

1、公司办负责政府部门、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外来文件信息的接收和传递;

2、安全环保部负责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外来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信息的处理,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工作需要发布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如考核公示、处理通报、工作通知等。接收各车间和部室所报送的安全隐患、安全工作总结等。

3、各车间及相关部室负责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总结等,定期组织员工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向工会提合理化建议。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事故报告程序报告,紧急情况下边处理边报告,特殊情况先处理后报告。

4、工会负责接收公司办传送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化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及领导、车间进行沟通协调处理;

5、管理部负责配合各车间、部室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的要求。

6、监察部负责对各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存相关记录。确保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可靠、传递无误;

2、对必须组织学习的法规、政府文件、集团公司文件,各车间应及时组织学习并落实相关要求。

五、信息的分类

1、信息根据来源分为内部和外部信息

(1)内部信息是指来自部门与部门(车间)、管理人员与员工之间的信息,主要包括:

①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传达、实施情况;

②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了解及执行情况的信息;

③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及安全绩效、安全技术措施传递与实施方面的信息;

④安全标准化运控制及审核方面的信息;

⑤有关及其代表所关心的安全信息及处理结果方面的信息;

⑥事故、事件及纠正/预防措施方面的信息;

⑦紧急情况的信息;

⑧其他信息。

(2)外部信息是指来自公司外部相关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①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文件及地方相关部门的要求;

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等信息;

③相关方外部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

④外部团体或个人的抱怨;

⑤直接的社会要求。

(3)其他信息。

2、信息交流与沟通途径

(1)工作会议、各专项会议等;

(2)书面文件或记录、专项检查表、培训等;

(3)电话、传真、口头通知、通报、或回报、工作联系单;

(4)广播、电视、专业报刊或杂志、通讯网络、板报、宣传栏、意见箱等。

六、考核

1、安全环保部根据相关规定对各车间、部室关于各种安全生产信息所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监察部根据相关规定对部门、各级落实移液管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所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公示和报送有关部门。

七、其它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精神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11〕2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建设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及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运用社会监督功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央、省驻青生产经营单位、市属生产经营单位。各区(市)可参照本制度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辖区内三资企业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按照市级监管与各区(市)监管、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策制约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公正、及时、准确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发生重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连续两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连续多次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违反“三同时”规定,且未按有关监管监察部门要求按时改正的;

(三)矿山企业以整合、技改、基建等名义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

(四)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且未在规定期限或未按生产经营单位承诺进行整改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

(六)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谎报、瞒报事故或逃逸的;

(七)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六条 组织实施程序

(一)信息采集。通过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对符合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收集核实,并记录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二)信息告知。对拟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以采纳。

(三)讨论审定。对拟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审定。

(四)信息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名单,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通过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及安全监管局网站对外发布。

(五)信息解除。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届满时,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其组织验收,对已整改并未再发生本制度第五条所规定情形的,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其从“黑名单”中解除,并在原公告媒体上予以公布。

第七条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除依法对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外,并实施以下监管监察措施:

(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向所在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

(二)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

(三)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主管(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 根据企业存在的第四条所规定情形的严重程度和整改要求,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列入“黑名单”管理和从“黑名单”中删除的日期以公布日期为准。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可继续延长其“黑名单”管理期限,相关政府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直至消除隐患。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区(市)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

第16篇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定期研究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例会参加人员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2)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车间主任出席。

(3)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2、例会时间规定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

(2)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法人代表同意临时召开。

3、例会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对有关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3)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4)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第17篇 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对各班组和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

二、考核范围

通防区领导干部、班队长和每位职工。

三、考核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集团公司、神源煤化工和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办法适用于通防区各班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管理干部、班队长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和个人保证书。自签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分管领导对分管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主要对“人、机、环境”等三方面进行考核,“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结果是对班组和个人安全性的一个评价,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安全责任。

8.对个人的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80-90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应有考核统计表。

四、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都可以参与五好班组、先进个人的评比。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加处罚,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罚款500元,职工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

3、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交公司处理,班队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职工给予加倍罚款。

4、由于责任过失重大非人身事故者,除矿处罚外,单位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18篇 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 规定加强对设备、 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 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叉车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2)安全使用证。

第19篇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第20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制度

1、必须建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公司每季、矿每月、井(区、科)每旬、段队每周一次;

(2)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

(3)专门研究安全问题;

(4)形成纪要上报下发。

2、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每旬一次;

(2)由井区长、段队长主持;

(3)参加人数应达到80%以上,活动内容要有记录。

3、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日常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2)井口检查管理制度: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戴安全帽,带矿灯及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清点制度;

(3)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必须有矿主要领导参加,必须有检查记录,查出的隐患必须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限期整改。

4、必须建立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1)安全工作必须纳入各种形式经济承包外包合同中,作为计发工资、奖金的重要考核指标;

(2)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事故多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事故责任者不能提拔受奖,真正发挥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的作用。

5、必须建立各级领导下井跟班制度,每月下井的天数,不少于主管部门的规定。

6、必须建立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7、必须建立工人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1)必须成立劳动鉴定委员会;

(2)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3)患有禁忌者不得从事井下或粉尘作业,职业病患者及时给予治疗,调离;

(4)女工不得从事井下作业,以及特别繁重体力和有强烈震动的作业;

(5)职工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班中餐,不得变相以钱抵物。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汇编(20篇范文)

在企业管理中,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1. 安全事故报告机制:企业需设立快速有效的报告系统,确保员工能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2. 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收集和整理事故数据,进行定期分析,识别安全风险和隐患。 3. 事故现场保护与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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