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制度
工程管理部报告制度15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报告:
1. 工程进度报告:定期更新项目进度,包括完成的工作量、未完成的任务和延误情况。
2. 质量控制报告:记录工程质量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3. 成本分析报告:详述工程成本,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和成本偏差分析。
4. 安全状况报告:汇报工地安全状况,包括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5. 供应商评估报告:对供应商的性能、交付和质量进行评估。
6. 团队绩效报告:评估团队成员的工作表现和协作效果。
7. 风险管理报告: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
8. 技术问题报告:记录技术难题和解决方案。
9. 变更管理报告:跟踪项目变更,确保合规性。
10. 客户满意度报告:收集和分析客户反馈,提升服务质量。
11. 环境影响报告: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1
2. 设备维护报告:记录设备保养和维修情况。
1
3. 合同管理报告:监控合同履行情况,处理违约问题。
1
4. 人力资源报告:分析人员配置和培训需求。
1
5. 学习与发展报告:总结项目经验,提出团队和个人的学习发展计划。
内容是什么
这些报告应包含具体的数据、事实和分析,以支持决策。例如,工程进度报告需详细列出各个阶段的完成日期和剩余工作;质量控制报告应包含不合格项的具体描述和纠正措施;成本分析报告需对比预算和实际支出,指出节省或超支的原因。此外,报告还应突出关键问题和建议,以便管理层及时介入和解决。
注意事项
1. 报告必须准确无误,避免误导决策。
2. 使用行业标准格式和术语,确保专业性。
3. 注意报告的时效性,确保信息新鲜。
4. 尽量使用图表和图像,使信息更直观。
5. 遵守公司保密政策,不泄露敏感信息。
6. 报告语言要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
7. 在提交报告前,务必进行校对,修正错别字和语法错误。
8. 报告应反映实际情况,避免夸大或缩小问题。
9. 保持客观公正,避免个人偏见影响报告内容。
10. 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而非仅仅陈述问题。
工程管理部报告制度15范文
第1篇 工程管理部报告制度15
工程管理部报告制度(十五)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值班运行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 ,适用于工程管理部运行维修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报告制度
1下列情况报告主管:
1.1和外班组联系;
1.2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1.3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4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1.5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1.6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1.7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总主管:
2.1和外部门联系;
2.2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3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2.4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2.6系统故障及检修;
2.7领用工具、备件、材料;
2.8员工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3.1外协联系;
3.2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3.4影响办公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5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3.6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更换;
3.7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3.8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3.9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结构调整;
3.10主管病、事假、补休、换班
记录
《故障登记表》
《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2篇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1 检测报告是检验机构检测水平高低的集中反映,必须保持内在和外观的质量。
2 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要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3 检测报告应按工程建设单位要求使用统一格式。检测试验报告一律用微机打印。
4 出具的报告不允许有更改内容,凡有更改情况的报告一律作废重写。
5 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做到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6 报告要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复核、技术负责人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
7 报告须经过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发,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与认证标志章,以保证报告的法律效力。
8 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9 建立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和领取日期,要求手签。
10 试验检测资料使用统一编号。
第3篇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1.建设工程备案制度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4篇 工程部周报告月报告年报告制度3
工程部周报告、月报告、年报告制度(三)
1目的 及时反映工程部的工作进度,以便上级更好地了解工程进度;作出工作计划,根据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加快工作进程。
2 适用范围: 工程部全体员工。
3 职责
3.1工程部各主任必须每周向工程经理提交周报告,周报告必须按《工程部周工作报告》格式填写,字迹工整,简明准确,内容详实。
3.2工程部月度工作报告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编写;各专业主任负责编写本专业月度工作报告,提交工程部经理。
3.3工程部年度工作报告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编写。
4 内容
4.1周报告的主要内容
4.1.1本周计划维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进度,未完成工作项目及未完成原因,预计完成时间等。
4.1.2本周《客户服务通知单》完成情况,接单数量、完成数量、完成质量、未完成数量和项目、未完成原因、预计完成时间、本周返单率等等。
5.34.1.3下周工作计划,计划工作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执行人等。
4.2月报告的主要内容
4.2.1人员变动情况
4.2.2本系统各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
4.2.3本月《客户服务通知单》的数量、故障原因、维修结果及完成率。
4.2.4零配件的更换及使用情况,库存情况。
4.2.5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改善意见。
4.2.6维修计划完成情况,如有未完成事项,必须写明未完成原因。
4.2.7人员工作的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标准及积极性等。
4.2.8能源的使用情况。
4.2.9特别事故。
4.2.10是否有明显须改进的工程事项。
4.2.11整体意见。
4.3年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4.3.1在整体上对一年来物业的设备/系统功能进行评估,评价其操作性、有效性,
4.3.2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目标应详细具体且经过努力确实能够达到。
4.3.3设备设施运行方案之改进意见
4.3.4设备设施功能的加强、设备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的提升方法。
4.3.5重大维修保养、改造工程的进行及维修保养计划。
4.3.6环保节能管理计划。
4.3.7人员管理、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方面的改进。
5 相关记录
《工程部周工作报告》 hd__-gc-004-a-01
《工程部月管理报告》 hd__-gc-004-a-02
《客户服务通知单》 hd__-gc-002-a-01
第5篇 工程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和部门。
2、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和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受伤者,对受伤者的受伤部位作出判断,有选择地送往专业医院抢救,同时要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分包工程项目经理要同时向总包项目经理报告。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和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组织人力和物力保护好事故现场。
4、事故报告的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名称、时间、地点。
⑵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情程度、伤亡者姓名。
⑶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⑷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⑸同时准备好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5、事故发生以后,项目要立即成立有有关领导参加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对事故发生过程的调查分析与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事故的真实情况,配合其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事故发生以后项目各级管理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搞好整改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第6篇 瓦斯抽放工程报告验收制度
一、钻场验收制度
1. 钻场完成后,经通风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钻场面积必须大于钻机座,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间隙。
3. 在运输巷道安设钻机时,要保证不影响运输。
4. 钻场支护应良好,帮、顶存在隐患,要及时整修、加固钻场。
5. 安钻地点应无浮煤,底板平整。
6. 钻场应清理干净脏杂物,疏通好水沟,挖好沉淀水池。
7. 无风地点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或采用导风筒通风,且保证足够的风量。
二、钻孔验收制度
1. 钻机安装应牢固可靠,安全防护罩及防尘盖必须齐全。
2. 各转动部分运转应正常,开关启动应灵活可靠,变速箱及油箱内的油位应合适。
3. 钻孔时要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测量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4. 钻机运转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轴承部位、液压油、电机、变速箱、轴套、横立轴齿轮等有无超温现象、有无异常声音,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5. 钻孔完成前必须清除孔内煤、岩粉,以便于封孔。
6. 钻孔完成后,要及时悬挂钻孔说明牌,说明牌标明孔号、位置、角度、孔深、完成时间、责任人。
三、封孔验收制度
1. 钻孔完成后,当班必须及时封孔,防止时间过长塌孔。
2. 岩石孔封孔长度不小于3米,煤孔封孔长度不小于6米。
3. 采用聚氨酯缠布法封孔,药液按比例均匀涂抹,封孔过程必须保持在4分钟以内。
4. 封孔管出口端露出煤墙不超过150mm,孔内500mm空间用水泥捣实封实。
5. 孔口用水泥砂浆封口,并固定牢固可靠,手摇不发生晃动。
6. 孔口要严密不漏气,发现漏气现象必须返工重新处理。
四、管路验收制度
1. 抽放瓦斯主管、支管采用 形夹结合10mm双股铅丝吊挂,吊挂要平直,在钢管等连接自重自重较大的地方增设支架。
2. 管路上要悬挂警示牌,防止发生危险,伤及人员,损坏管路。
3. 管路严禁与电缆等带电物体接触,与电缆、单轨吊等发生交叉的地方,必须使用废皮带加以保护。
4. 抽放管路接口必须严密(法兰盘中间加生胶垫),不得出现漏气现象,否则使用玻璃胶或加固法兰进行处理。
5. 凡新安装的抽放瓦斯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实验(试验时管路内部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正压不得低于0.2mpa,漏气率不得超过每千米3 m3/min),只有抽放管路气密性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泵站验收制度
1. 瓦斯抽放泵站必须有《“一通三防”管理细则》规定的各种记录台帐(抽放泵运行记录、司机交接班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要害部门登记记录)和牌板(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泵站消防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维护制度、泵站设备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抽放系统图)。
2. 抽放泵安装在泵站水泥基础上,进、出口分别安装控制闸阀,抽放管路进气口安装wys型抽放管道气体监测仪和fkl系列孔板流量计,管路出气口安装防回火装置和手动正压放水器。
3. 泵站安设瓦斯传感器,对电气设备电源进行瓦斯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且有记录可查。
4. 泵站司机做好设备清洁、环境卫生(洗鞋水箱保持清水,设备无灰尘)、材料看护(电缆、接地线等)工作。
5. 在n总回瓦斯抽放管出口上风侧5米、下风侧30米处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6. 在瓦斯抽放泵负压端总管设置管道高浓瓦斯传感器、管道流量、管道温度、管道负压传感器,要求显示值准确,灵敏度高。
第7篇 大厦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工程部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将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向领导报告,具体规定如下:1.正常工作完成情况逐级报告。
2. 遇有特殊情况时应边处理、边报告。
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
3. 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情况叙述清楚,必要时应书面报告。
4. 领导在接受报告后应及时处理,处理后要做好记录。
5.报告内容如下: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 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 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 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
(4) 系统故障及检修。
(5) 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 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 员工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 与其它部门或班组协调工作。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 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 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 员工的违章、违纪现象。
(4) 客户、其他部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5) 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6) 重点设备零、部件改换。
(7) 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8) 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9) 班组人员调整。
(10)领班病、事假、补休、换班。
第8篇 物业工程部上墙报告制度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报告制度
工程部报告制度
1.0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1 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1.2 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3 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1.4 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1.5 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1.6 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1.7 对外班组联系。
2.0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专业主管:
2.1 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2 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2.3 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4 系统故障及检修;
2.5 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2.6 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2.7 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2.8 外协联系。
3.0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3.1 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3.2 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3 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3.4 重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改换;
3.5 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3.6 系统及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3.7 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3.8 班长病、事假、补休、换班。
4.0 正常情况下,应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第9篇 商综楼宇工程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商综楼工程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多职工因公伤亡事故纪实、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定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2007年6月1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分)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传真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关部门。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对已发生的事故的报告
一、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二、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安全、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与事故发生后1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检站。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或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时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七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写调查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八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作出标记,表明数据,并划出事故的现场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十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部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地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实事求是地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清洁剂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十二条对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
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十六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
第十八条为了正确地技术、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方矢地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地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九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须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一、轻伤事故有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二、重伤事故有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三、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报市劳动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四、重大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报省政府结案。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_s大厦物业工程部月报告周报告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月报告、周报告制度
工程部月工作量汇总报表。汇总报表不仅能统计工程部在一个月中所做的总的检修工作,也是工程部工作状况资料的自身积累。它既可以比较工程部月与月之间的工作量,以及设备使用情况的变化;又可以根据报修量的增加和减少,来了解检修质量的优劣及计划检修完成的程度。例如:同样故障的报修单反复出现,在刚做完计划保养或巡查后便出现不该有的故障报修;客户设备卡和设备登记卡上连续出现同样的故障。此时应该引起重视和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或检修失职者的责任,以此提高检修质量和减少返修率。月工作量汇总报表如表所示。
1)月报告的主要内容
a)人员变动情况
b)本系统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c)保修故障的数量、原因、维修结果及返修率。
d)零配件的更换及使用情况,库存情况。
e)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改善意见。
f)预防保养工作是否如期完成。
g)人员工作的服务态度,标准及积极性。
h)能源的使用情况。
i)特别事故。
j)是否有明显须改进的工程事项。
k)整体意见。
2)年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年报告应在整体上对一年来物业/___大厦的设备/系统功能进行评估,评价其操作性、有效性,并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目标应详细具体且经过努力确实能够达到。
a)设备运行方案之改进
b)设备功能的加强设备运行稳定性、可靠性的提升方法。
c)重大维修保养、改造工程的进行及维修保养计划。
d)环保节能管理计划。
e)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方面的改进。
第11篇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8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八)
1.目的
规范设施设备管理,延长其使用寿命,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全体人员。
3.职责
3.1各系统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做好运行记录与值班记录。
3.2各专业主任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3专业主任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重大问题须及时书面报告工程经理。
4内容
4.1各系统操作运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在运行记录或值班记录中书面报告上级领班:
4.1.1所辖设备设施非正常操作的开停及开停时间。
4.1.2所辖设备设施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4.1.3所辖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1.4零部件更新、代换、或加工修理。
4.1.5运行人员因公离岗,须报告离岗时间及去向。
4.1.6运行人员请假、换班、加班、倒休等。
4.2各系统维修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领班:
4.2.1执行维修保养计划时,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重大故障隐患。
4.2.2重要零部件的更换、代替或加工修理。
4.2.3系统巡检时发现的隐患或故障,必须在巡检记录之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4.2.4维修人员请假、加班、倒休等。
4.3各系统领班,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书面报告本专业主任:
4.3.1重点设备设施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4.3.2变更运行方式。
4.3.3主要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3.4系统故障或正常检修。
4.3.5零部件更新、改造、或加工修理。
4.3.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
4.3.7所属人员的加班、换班、倒休、病假、事假等。
4.3.8须与外专业或外部门、外单位联系。
4.4专业主任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部经理:
4.4.1重点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4.2因正常检修必须停止系统正常运行而影响用户使用。
4.4.3应急抢修及正常检修后的维修总结。
4.4.4系统运行方式改变。
4.4.5影响本物业运行(如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电话等)之任何施工及检修。
4.4.6设备零部件的更新、代换或加工维修。
4.4.7系统及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移位安装、增改工程及外部施工。
4.4.8人员调度及专业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4.4.9所属人员请假、换班、倒休、加班等。
4.4.10对外部门、外单位联系、协调。
4.4.11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等。
4.4.12维修保养计划及工作计划的变更或调整。
4.4.13每周工作小结及月度工作报告。
4.5除以上各项外,所有有关工作事项必须口头汇报上级人员。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故障及隐患,必须立即向上
第12篇 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
(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1)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5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
(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材料。
(4)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进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
(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对参加施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
(4)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明确直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要主责任人。
(5)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职业健康安全贯标、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1、总则
(1)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3)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2)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3)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4)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5)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长。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1)应急组织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求援组长。
(2)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疗抢救。
(4)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5)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现场急救步骤
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
(2)初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4)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施。
5、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7、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2)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有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
3)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
(4)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6)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第13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
一、工程开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该工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清单”,报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二、组织方案论证后,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报告”,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表、论证资料、监理批准记录等资料一起报送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要按照中建六局有限公司《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进行。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成后,项目经理部要编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简要总结报告”,报送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四、由中建股份公司承接、工程局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执行单位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负责按股份公司管理规定报送股份公司对口管理部门,或工程局委托执行单位直接报送股份公司相应管理部门。
五、由工程局承接、子公司或区域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负责实施的子公司或区域公司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六、由子公司承接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报送子公司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七、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子公司、区域公司及事业部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第14篇 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为保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实行逐级报告工作制度,本管理规定作为工程部内部上墙管理制度。
1、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1设备有异常情况;
1.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1.3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1.4值班人员因故暂时离岗;
1.5其他需要与上级报告的事项。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工程主管:
2.1重要设备非正常的启停或有异常情况或停机抢修;
2.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或作了技术参数设置调整及改动;
2.3系统性设备故障及检修;
2.4重要零部件更换、修理、加工或改造;
2.5员工加班、补休、调假、调班、请假;
2.6凡有业户投诉的事项。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3.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长时间停机修理;
3.2影响用户使用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3系统设备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3.4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换、修理、外判加工;
3.5系统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技术改造;
3.6系统设备或主要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判施工;
3.7领班及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工程部人员结构变动;
3.8高级技术员(骨干员工)/领班以上员工调班、休假。
4、下列情况必须撰写突发事件报告:
4.1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事故,或有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
4.2管道跑水,引起设施、设备损坏;
4.3意外的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燃气等重大设备故障或事故;
4.4玻璃幕墙或外墙门、窗意外坠落;
4.5地库由于各种原因严重积水;
4.6其他有损失或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本特别事件报告须由物业物业服务中心抄报分公司经理和总公司主管部门。
5、相关记录
5.1工程部值班日志及相关巡查记录
5.2突发事件报告
第15篇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5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五)
工程部月工作量汇总报表。汇总报表不仅能统计工程部在一个月中所做的总的检修工作,也是工程部工作状况资料的自身积累。它既可以比较工程部月与月之间的工作量,以及设备使用情况的变化;又可以根据报修量的增加和减少,来了解检修质量的优劣及计划检修完成的程度。例如:同样故障的报修单反复出现,在刚做完计划保养或巡查后便出现不该有的故障报修;客户设备卡和设备登记卡上连续出现同样的故障。此时应该引起重视和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或检修失职者的责任,以此提高检修质量和减少返修率。
1各系统操作运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中书面报告运行主管:
1.1所辖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及开停时间。
1.2所辖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3所辖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1.4零部件更新、代换、或加工修理。
1.5运行人员短时间离岗,须报告离岗时间及去向。
1.6运行人员请假、换班、加班、倒休等。
2各系统维修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维修主管:
2.1执行维修保养计划时,发现设备存在重大故障隐患。
2.2重要零部件的更换、代替或加工修理。
2.3系统巡检时发现的隐患或故障,必须在巡检记录之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2.4维修人员请假、加班、倒休等。
3各系统主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书面报告本系统工程师:
3.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2变更运行方式。
3.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4系统故障或正常检修。
3.5零部件更新、改造、或加工修理。
3.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
3.7加班、换班、倒休、病假、事假等。
3.8须与外班组或外部门、外单位联系。
4工程师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工程师:
4.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2因正常检修必须停止系统正常运行而影响客户使用。
4.3应急抢修及正常检修后的维修总结。
4.4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4.5影响本物业运行(如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电话等)之任何施工及检修。
4.6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新、代换或加工维修。
4.7系统及设备的技术改造、移位安装、增改工程及外部施工。
4.8人员调度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4.9所属人员请假、换班、倒休、加班等。
4.10对外部门、外单位联系、协调。
4.11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等。
4.12维修保养计划及工作计划的变更或调整。
4.13每周工作小结及月度工作报告。
5除以上各项外,所有有关工作事项必须口头汇报上级人员。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故障及隐患,可以越级汇报。
6月报告的主要内容
6.1人员变动情况
6.2本系统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6.3保修故障的数量、原因、维修结果及返修率。
6.4零配件的更换及使用情况,库存情况。
6.5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改善意见。
6.6预防保养工作是否如期完成。
6.7人员工作的服务态度,标准及积极性。
6.8能源的使用情况。
6.9特别事故。
6.10是否有明显须改进的工程事项。
7年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年报告应在整体上对一年来物业/大厦的设备/系统功能进行评估,评价其操作性、有效性,并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目标应详细具体且经过努力确实能够达到。
7.1设备运行方案之改进
7.2设备功能的加强设备运行稳定性、可靠性的提升方法。
7.3重大维修保养、改造工程的进行及维修保养计划。
7.4环保节能管理计划。
7.5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方面的改进。
8质量记录
《工程部问题/隐患报告单》ed-tb-0309-102
《暂停正常服务工程通知》ed-tb-0309-103
《物业工程部日总结表》ed-tb-0309-104
《工程部专业日报表》ed-tb-0309-105
《工程部专业周报表》ed-tb-0309-106
《调度中心日汇报表》ed-tb-0309-107
《工程部工作通报单》ed-tb-0309-117
《使用公章审批单》ed-tb-0309-121
《物业工程部工作汇报单》ed-tb-0309-122
《物业工程部员工周工作记录》ed-tb-0309-123
《单元内部停电调查报告》ed-tb-0309-311
第16篇 z管理处工程部报告制度
管理处工程部报告制度
工程人员在日常管理和设备操作中应根据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异常情况和设备故障,还需撰写特别事件报告归档备案,特制定以下报告制度,以期共同遵守。
1.下列情况须报告工程主管:
1.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它异常情况;
1.2主要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1.3重要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1.4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领用;
1.5值班人员暂时离岗;
1.6工具、备件、公共维修材料领用;
1.7员工加班、调班、休假;
1.8需要与管理处及外单位联系。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物业管理处:
2.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长时间停机修理;
2.2影响用户使用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2.3系统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2.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更换、修理、外判加工;
2.5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
2.6系统或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判施工;
2.7岗位调整及工程部人员结构变动;
2.8普通技术工一天以上请假,工程主管调班、休假;
2.9员工违纪和辞职。
3.下列情况必须撰写特别事件报告:
3.1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并有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
3.2管道发生漏水,并引起设备或装修损坏;
3.3意外的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煤气等事故;
3.4玻璃幕墙或外墙门、窗意外坠落;
3.5地库由于各种原因严重积水;
3.6其他异常(有损失或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17篇 工程质量问题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问题报告和处理制度
1)为规范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程序。
2)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后,监理单位初步判断,根据情况向业主及所属上级单位报告。
(2)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报《工程质量事故记录》。
(3)监理组织各方听取施工单位汇报(必要时请质检站参加),并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如为一般工程质量问题,即为通过返修或返工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认为必要时报业主、设计单位认可)后,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由监理工程师重新进行验收。如为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直接判定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的界定依据建设部1989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并组织各方进行事故的调(勘)查,同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4)为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必要时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或请专家论证。
(5)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业主核签后,由施工单位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单位处理的同时,监理项目部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监理旁站。
(6)施工单位处理完毕,经自检和专业检验后报监理。由监理组织业主、设计、施工共同检验认可,并签认《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7)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经监理、业主按程序审批同意后,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同时组织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有人说:“人生就像过山车,经历了大起大落,才更能让你懂得人生的真滋味”.是啊!人活着,五味杂陈,需要我们自己慢慢去品。寻常日子,一碗粥,一碗面,充斥了平凡生活里的平淡,经历的种种,需要我们沉静心灵,从日复一日里濡养自身,去慢慢感受生活的五味杂陈,而不是因为你比别人富裕,就感觉你比别人高一等,就目中无人,这只能证明你的肤浅。
正所谓:“穿金戴银能怎样,平平凡凡又如何,只要你能知足,就什么都不缺”.要知道有的人虽然贫穷,但感觉很幸福;有的人虽然富有,但浮而不实,忧虑重重。当然,人间的一切不幸几乎都与钱有关,但有了钱并不代表真的幸福。
乐观者的幸福府首皆拾,悲观者的幸福高山仰止。幸福到底是什么呢?幸福就是一家老、小、平平安安、团团圆圆,即使吃着粗茶淡饭,也满口香甜;幸福就是拥有一位甘苦与共、风雨同舟的知心朋友,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幸福就是拥有一颗平常心,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日子,知足常乐!
要知道幸福不是你有多少的钞票,也不是你有几座豪华的别墅、开什么牌子的名车,手上佩戴多少克拉的钻戒和多么华丽的衣裳。真正幸福的人,不一定拥有很多财富,但他们内心一定是踏实快乐的。所谓内心的幸福,是过着和谐的正常生活所感到的快乐,这种幸福和满足是任何金钱换不来的。
幸福,其实很简单,不一定是高官显禄,腰缠万贯,而是要懂得怎样生活。只要您不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一家人健健康康的活着,开开心心的过着,用一颗平常之心享受平淡生活的美好,快乐地度过人生中的每一天,这就是幸福!因为平淡是一种“福”,它能让我们调整心态,在五味杂陈的大千世界里去发现生活的和谐之美,做到真正的满足!
正像黄磊所言:“平凡日常的记忆,最关一餐一饭。平淡生活的温暖处,也许就是与家人、孩子在一起分享美食,分享品味美食的愉快心情。无论走多远,最终也只是为了回家,回到餐桌前。”
其实生命的过程,原本就是平平淡淡,就像一杯白开水,我们每天都在喝,不要羡慕别人喝的饮料里有各种颜色,其实未必有你的白开水解渴。不幸福是因为你的欲望太多,索求太多,在杯子里加入不同的成分,所以你的人生也就变得复杂起来。
人生在世,浮浮沉沉,炎凉荣辱,需要的是在忙碌的生活中,求一份充实和简单,守一份心静,淡然的安洽于一份心静与知足。只要心简单了,世界就简单,那么到哪里都会有快乐!
2
有人说:“人生就像过山车,经历了大起大落,才更能让你懂得人生的真滋味
”.是啊!人活着,五味杂陈,需要我们自己慢慢去品。寻常日子,一碗粥,一碗面,充斥了平凡生活里的平淡,经历的种种,需要我们沉静心灵,从日复一日里濡养自身,去慢慢感受生活的五味杂陈,而不是因为你比别人富裕,就感觉你比别人高一等,就目中无人,这只能证明你的肤浅
正所谓:“穿金戴银能怎样,平平凡凡又如何,只要你能知足,就什么都不缺”.要知道有的人虽然贫穷,但感觉很幸福;有的人虽然富有,但浮而不实,忧虑重重。当然,人间的一切不幸几乎都与钱有关,但有了钱并不代表真的幸福。
乐观者的幸福府首皆拾,悲观者的幸福高山仰止。幸福到底是什么呢?幸福就是一家老、小、平平安安、团团圆圆,即使吃着粗茶淡饭,也满口香甜;幸福就是拥有一位甘苦与共、风雨同舟的知心朋友,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幸福就是拥有一颗平常心,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日子,知足常乐!
要知道幸福不是你有多少的钞票,也不是你有几座豪华的别墅、开什么牌子的名车,手上佩戴多少克拉的钻戒和多么华丽的衣裳。真正幸福的人,不一定拥有很多财富,但他们内心一定是踏实快乐的。所谓内心的幸福,是过着和谐的正常生活所感到的快乐,这种幸福和满足是任何金钱换不来的。
幸福,其实很简单,不一定是高官显禄,腰缠万贯,而是要懂得怎样生活。只要您不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一家人健健康康的活着,开开心心的过着,用一颗平常之心享受平淡生活的美好,快乐地度过人生中的每一天,这就是幸福!因为平淡是一种“福”,它能让我们调整心态,在五味杂陈的大千世界里去发现生活的和谐之美,做到真正的满足!
正像黄磊所言:“平凡日常的记忆,最关一餐一饭。平淡生活的温暖处,也许就是与家人、孩子在一起分享美食,分享品味美食的愉快心情。无论走多远,最终也只是为了回家,回到餐桌前。” 其实生命的过程,原本就是平平淡淡,就像一杯白开水,我们每天都在喝,不要羡慕别人喝的饮料里有各种颜色,其实未必有你的白开水解渴。不幸福是因为你的欲望太多,索求太多,在杯子里加入不同的成分,所以你的人生也就变得复杂起来。
人生在世,浮浮沉沉,炎凉荣辱,需要的是在忙碌的生活中,求一份充实和简单,守一份心静,淡然的安洽于一份心静与知足。只要心简单了,世界就简单,那么到哪里都会有快乐!
4
第18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制度
第一条 当发生事故事件时,发生的部门应立即向上报告,不得延误和隐瞒。
第二条 公司工程部在接到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着手组织调查小组。
第三条 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确定调查组的人员组成,一般情况下应包括公司主管部门和事故、事件单位代表。
第四条 事故、事件调查步骤分以下几步:调查事故事件情况和目击者证词;现场取证;收集与事故事件有关文件和法规;与事故事件有关人员谈话;了解事故事件规模影响及潜在影响;对取得证据进行分析整理。
第五条 调查组根据事故事件调查材料,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事故、事件性质、损失程度、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及责任者。
第六条 在作出有效结论的同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加强对同类事故、事件隐患检查与管理,杜绝此类问题重复发生。
第七条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原因进行分类,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同时积极做好职工教育管理工作。
第19篇 _大厦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
工程部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将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向领导报告,具体规定如下:
1.正常工作完成情况逐级报告。
2.遇有特殊情况时应边处理、边报告。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
3.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情况叙述清楚,必要时应书面报告。
4.领导在接受报告后应及时处理,处理后要做好记录。
5.报告内容如下: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 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 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 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
(4) 系统故障及检修。
(5) 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 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 员工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 与其它部门或班组协调工作。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 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 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 员工的违章、违纪现象。
(4) 客户、其他部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5) 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6) 重点设备零、部件改换。
(7) 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8) 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9) 班组人员调整。
(10)领班病、事假、补休、换班。
第20篇 工程进度监督报告制度2
工程进度监督报告制度(二)
a)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b)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c)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采
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