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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汇编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7

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有哪些制度

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基础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记录: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都需要详细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故经过及初步影响。

2. 事故调查: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评估损失,并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报告流程:设定明确的上报路径,确保事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管理层。

4.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5. 整改措施: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方案,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内容是什么

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的核心在于信息的透明度和处理效率。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的详细描述,如设备状况、环境因素、操作规程遵守情况等。调查应全面而公正,不应忽视任何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报告流程需明确,从一线员工到管理层,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对于责任认定,要基于事实,而非主观判断,以确保公平公正。整改措施不仅要针对事故本身,还应关注预防机制的完善,如安全培训、制度修订等。

注意事项

在实施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保密性:尊重员工隐私,保护敏感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引发二次伤害。

2. 及时性: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报告,不得延误,以免错过最佳处理时机。

3. 客观性:报告应基于事实,避免夸大或缩小事故严重程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4. 持续性:制度的执行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需要长期坚持,定期回顾和调整,以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

5. 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理解事故报告流程,知道如何正确操作。

6. 跟踪反馈:对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评估其效果,确保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

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体现,旨在通过有效的信息管理和持续改进,降低事故风险,保障生产安全。

事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

第1篇 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6)

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六)

1、医务科、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准确,及时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分清责任。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时间,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和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作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瞒、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要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第2篇 社区卫生中心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所发生的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或不良后果,并应立即向科主任、上级医师或护士长报告,同时应报告护理部、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四)发生差错和事故,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分清性质,明确责任,24小时内口头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48小时交书面报告。

(五)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根据情况,应严肃处理给予处罚。对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从重给予处罚。

(六)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3篇 附三医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三医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工作岗位均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发现问题立即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做好善后处理。

3.对已发生的事故应详细调查,做出适当处理。

4.对于隐瞒不报者应追究有关人员及科室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4篇 某卫生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卫生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二、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三、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于以严肃处理。

六、患者死因不明或双方对死因持有异议,为查明患者死因,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医务科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尸检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七、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八、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应按卫生部2002年规定,向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进行报告。

十、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已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并进行了赔偿的,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县两级卫生部门报告备案。

第5篇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范本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护士长经常、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差错或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3.凡发生护理差错、事故或事件,责任人应立即向科负责人报告,护士长立即向护理部及分管护理院长报告。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并作好登记,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查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科室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应积极处理、认真讨论、写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经过,自己应负的责任。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被发现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8.发生差错事故后,评定标准按贵定县中医院文件,医疗差错事故处理细则执行。

第6篇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护士长经常、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差错或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3.凡发生护理差错、事故或事件,责任人应立即向科负责人报告,护士长立即向护理部及分管护理院长报告。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并作好登记,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查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科室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应积极处理、认真讨论、写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经过,自己应负的责任。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被发现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8.发生差错事故后,评定标准按贵定县中医院文件,医疗差错事故处理细则执行。

第7篇 五一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五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一、发生一般差错,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了解差错详细经过,明确性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填写一般差错报告表,在一周内交医教科。

二、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应立即报告医教科及院领导,对重大医疗事故应协助医教科做好善后工作,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的当事者应写出书面检查,三天内交科主任及医教科。

三、医教科审查科室讨论意见后及时提请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

1、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并及时书面报告医教科。

2、发生在两个科室(或部门)或以上的同一差错,有关科室均应上报材料,以便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处理时参考。

3、甲科人员因工作关系在乙科发生的差错,原则上由甲科上报差错发生经过及当事人的情况。

4、报告填写项目必须安全,并签具科室意见(包括性质教训、改进措施等)。

5、本月内如未发现差错,也应填报“本月无差错”报告,以示负责。

四、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的经过情况、性质、处理和主要当事者个人书面检查等材料由医教科归入技术档案。

五、对弄虚作假、包庇隐瞒医疗差错,事故不报告者,要严肃处理,不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科室,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六、医教科负责对全院医疗安全情况,月报及年度汇总通报并分析,讲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市卫生局。

七、医院每季召开差错、事故讨论鉴定会议,确定差错事故性质及处理意见。

八、发生各种医疗纠纷,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科室对病人(家属反映的问题,予记录,并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家属(病人)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一般纠纷由所在科室负责解决,并同时报医教科备案。经科主任调解后,病人和家属仍有意见者,由医教科负责调解,在医教科调解过程,科主任及有关人员要提供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对病人(家属)提出的意见,科室应认真调查、核实、组织讨论,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重大医疗纠纷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医教科。

九、有关医疗差错(一般、严重)事故,纠纷的调查、鉴定处理意见,由医教科收集汇总,组成单元材料,年终归档。

第8篇 某某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某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各科室应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院领导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资料和空药瓶、血袋,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弃,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托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有冰冻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

7、情况调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部门规章及医疗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汇编8篇

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基础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记录: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都需要详细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故经过及初步影响。2. 事故调查: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评估损失,并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3. 报告流程:设定明确的上报路径,确保事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管理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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