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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工程报告制度是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报告,包括:
1. 进度报告:详细记录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里程碑达成、任务进度和时间线更新。
2. 质量报告:评估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测试结果、缺陷追踪和改进措施。
3. 成本报告:分析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包括开支、超支和预期成本调整。
4. 风险报告: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并跟踪风险状态。
5. 安全报告:记录现场安全状况,包括事故报告、安全培训和预防措施。
内容是什么
这些报告应包含具体、准确的数据,以及对数据的解读。例如,进度报告需明确指出哪些任务已按时完成,哪些延迟,并提供原因分析;质量报告应详述测试过程,列出不符合标准的地方及改进计划。成本报告需清晰展示预算分配,指出可能影响预算的因素;风险报告应描述风险的性质、可能性及其影响,以及如何降低或转移风险。安全报告则需强调安全规定遵守情况,记录安全事故,提出改进方案。
注意事项
1. 报告必须及时:定期更新,确保信息新鲜,以便管理层做出即时决策。
2. 数据真实:报告基于实际工作情况,杜绝虚假或夸大的数据。
3. 易读性:避免过多专业术语,确保非专业背景的读者也能理解。
4. 结构清晰: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内容层次分明。
5. 问题与解决方案:报告不仅要指出问题,更要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6. 沟通与反馈:报告完成后,应与相关人员讨论,确保理解和行动一致。
工程报告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确保信息透明,决策科学,从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在编写报告时,务必保持诚实、专业,以提升工程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工程报告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13)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十三)
1.各系统操作运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中书面报告专业领班:
1.1所辖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及开停时间。
1.2所辖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3所辖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1.4零部件更新、代换、或加工修理。
1.5运行人员短时间离岗,须报告离岗时间及去向。
1.6运行人员请假、换班、加班、倒休等。
2.各系统维修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维修领班:
2.1执行维修保养计划时,发现设备存在重大故障隐患。
2.2重要零部件的更换、代替或加工修理。
2.3系统巡检时发现的隐患或故障,必须在巡检记录之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2.4维修人员请假、加班、倒休等。
3.各专业领班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书面报告本主管:
3.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2变更运行方式。
3.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4系统故障或正常检修。
3.5零部件更新、改造、或加工修理。
3.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
3.7加班、换班、倒休、病假、事假等。
3.8须与外班组或外部门、外单位联系。
4.主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经理:
4.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2因正常检修必须停止系统正常运行而影响客户使用。
4.3应急抢修及正常检修后的维修总结。
4.4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4.5影响本物业运行(如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电话等)之任何施工及检修。
4.6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新、代换或加工维修。
4.7系统及设备的技术改造、移位安装、增改工程及外部施工。
4.8人员调度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4.9所属人员请假、换班、倒休、加班等。
4.10对外部门、外单位联系、协调。
4.11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等。
4.12维修保养计划及工作计划的变更或调整。
4.13月度工作总结报告。
5.除以上各项外,所有有关工作事项必须口头汇报上级人员。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故障及隐患,可以越级汇报。
第2篇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报到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 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2.1 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2 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2.3 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搜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诉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厂)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3 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能清楚现场情况,作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4.1 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4.2 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3 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有关部门批准。
5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5.1 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5.2 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5.3 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6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1 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执行。
6.2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1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7.2 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7.3 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7.4 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7.5 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6 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7.7 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
第3篇 管理处工程部报告制度
管理处工程部报告制度工程人员在日常管理和设备操作中应根据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异常情况和设备故障,还需撰写特别事件报告归档备案,特制定以下报告制度,以期共同遵守。
1. 下列情况须报告工程主管:
1.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它异常情况;
1.2主要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1.3重要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1.4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领用;
1.5值班人员暂时离岗;
1.6工具、备件、公共维修材料领用;
1.7员工加班、调班、休假;
1.8需要与管理处及外单位联系。
2.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物业管理处:2.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长时间停机修理;2.2影响用户使用的设备故障或施工;2.3系统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2.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更换、修理、外判加工;2.5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2.6系统或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判施工;2.7岗位调整及工程部人员结构变动;2.8普通技术工一天以上请假,工程主管调班、休假;2.9员工违纪和辞职。
3. 下列情况必须撰写特别事件报告:3.1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并有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3.2管道发生漏水,并引起设备或装修损坏;3.3意外的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煤气等事故;3.4玻璃幕墙或外墙门、窗意外坠落;3.5地库由于各种原因严重积水;3.6其他异常(有损失或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4篇 物业工程部上墙报告制度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报告制度
工程部报告制度
1.0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1 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1.2 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3 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1.4 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1.5 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1.6 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1.7 对外班组联系。
2.0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专业主管:
2.1 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2 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2.3 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4 系统故障及检修;
2.5 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2.6 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2.7 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2.8 外协联系。
3.0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3.1 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3.2 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3 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3.4 重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改换;
3.5 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3.6 系统及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3.7 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3.8 班长病、事假、补休、换班。
4.0 正常情况下,应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第5篇 大厦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2)
大厦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二)
(一)下列情况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因故需临时停或开;
2.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抬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
1.重点设备因故需进行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抬检修。
4.系统故障及检修;
5.中央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领工具、备件、材料;
7.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外协联系。
(三)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管理的设备故障或停工;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主要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病假、事假、补休、换班。
第6篇 工程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和部门。
2、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和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受伤者,对受伤者的受伤部位作出判断,有选择地送往专业医院抢救,同时要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分包工程项目经理要同时向总包项目经理报告。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和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组织人力和物力保护好事故现场。
4、事故报告的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名称、时间、地点。
⑵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情程度、伤亡者姓名。
⑶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⑷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⑸同时准备好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5、事故发生以后,项目要立即成立有有关领导参加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对事故发生过程的调查分析与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事故的真实情况,配合其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事故发生以后项目各级管理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搞好整改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第7篇 工程管理部报告制度(15)
工程管理部报告制度(十五)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值班运行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 ,适用于工程管理部运行维修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报告制度
1下列情况报告主管:
1.1和外班组联系;
1.2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1.3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4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1.5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1.6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1.7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总主管:
2.1和外部门联系;
2.2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3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2.4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2.6系统故障及检修;
2.7领用工具、备件、材料;
2.8员工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3.1外协联系;
3.2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3.4影响办公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5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3.6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更换;
3.7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3.8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3.9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结构调整;
3.10主管病、事假、补休、换班
记录
《故障登记表》
《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8篇 _s大厦物业工程部月报告周报告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月报告、周报告制度
工程部月工作量汇总报表。汇总报表不仅能统计工程部在一个月中所做的总的检修工作,也是工程部工作状况资料的自身积累。它既可以比较工程部月与月之间的工作量,以及设备使用情况的变化;又可以根据报修量的增加和减少,来了解检修质量的优劣及计划检修完成的程度。例如:同样故障的报修单反复出现,在刚做完计划保养或巡查后便出现不该有的故障报修;客户设备卡和设备登记卡上连续出现同样的故障。此时应该引起重视和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或检修失职者的责任,以此提高检修质量和减少返修率。月工作量汇总报表如表所示。
1)月报告的主要内容
a)人员变动情况
b)本系统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c)保修故障的数量、原因、维修结果及返修率。
d)零配件的更换及使用情况,库存情况。
e)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改善意见。
f)预防保养工作是否如期完成。
g)人员工作的服务态度,标准及积极性。
h)能源的使用情况。
i)特别事故。
j)是否有明显须改进的工程事项。
k)整体意见。
2)年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年报告应在整体上对一年来物业/___大厦的设备/系统功能进行评估,评价其操作性、有效性,并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目标应详细具体且经过努力确实能够达到。
a)设备运行方案之改进
b)设备功能的加强设备运行稳定性、可靠性的提升方法。
c)重大维修保养、改造工程的进行及维修保养计划。
d)环保节能管理计划。
e)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方面的改进。
第9篇 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为保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实行逐级报告工作制度,本管理规定作为工程部内部上墙管理制度。
1、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1设备有异常情况;
1.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1.3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1.4值班人员因故暂时离岗;
1.5其他需要与上级报告的事项。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工程主管:
2.1重要设备非正常的启停或有异常情况或停机抢修;
2.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或作了技术参数设置调整及改动;
2.3系统性设备故障及检修;
2.4重要零部件更换、修理、加工或改造;
2.5员工加班、补休、调假、调班、请假;
2.6凡有业户投诉的事项。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3.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长时间停机修理;
3.2影响用户使用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3系统设备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3.4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换、修理、外判加工;
3.5系统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技术改造;
3.6系统设备或主要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判施工;
3.7领班及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工程部人员结构变动;
3.8高级技术员(骨干员工)/领班以上员工调班、休假。
4、下列情况必须撰写突发事件报告:
4.1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事故,或有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
4.2管道跑水,引起设施、设备损坏;
4.3意外的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燃气等重大设备故障或事故;
4.4玻璃幕墙或外墙门、窗意外坠落;
4.5地库由于各种原因严重积水;
4.6其他有损失或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本特别事件报告须由物业物业服务中心抄报分公司经理和总公司主管部门。
5、相关记录
5.1工程部值班日志及相关巡查记录
5.2突发事件报告
第10篇 工程部周报告月报告年报告制度(3)
工程部周报告、月报告、年报告制度(三)
1目的 及时反映工程部的工作进度,以便上级更好地了解工程进度;作出工作计划,根据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加快工作进程。
2 适用范围: 工程部全体员工。
3 职责
3.1工程部各主任必须每周向工程经理提交周报告,周报告必须按《工程部周工作报告》格式填写,字迹工整,简明准确,内容详实。
3.2工程部月度工作报告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编写;各专业主任负责编写本专业月度工作报告,提交工程部经理。
3.3工程部年度工作报告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编写。
4 内容
4.1周报告的主要内容
4.1.1本周计划维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进度,未完成工作项目及未完成原因,预计完成时间等。
4.1.2本周《客户服务通知单》完成情况,接单数量、完成数量、完成质量、未完成数量和项目、未完成原因、预计完成时间、本周返单率等等。
5.34.1.3下周工作计划,计划工作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执行人等。
4.2月报告的主要内容
4.2.1人员变动情况
4.2.2本系统各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
4.2.3本月《客户服务通知单》的数量、故障原因、维修结果及完成率。
4.2.4零配件的更换及使用情况,库存情况。
4.2.5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改善意见。
4.2.6维修计划完成情况,如有未完成事项,必须写明未完成原因。
4.2.7人员工作的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标准及积极性等。
4.2.8能源的使用情况。
4.2.9特别事故。
4.2.10是否有明显须改进的工程事项。
4.2.11整体意见。
4.3年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4.3.1在整体上对一年来物业的设备/系统功能进行评估,评价其操作性、有效性,
4.3.2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目标应详细具体且经过努力确实能够达到。
4.3.3设备设施运行方案之改进意见
4.3.4设备设施功能的加强、设备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的提升方法。
4.3.5重大维修保养、改造工程的进行及维修保养计划。
4.3.6环保节能管理计划。
4.3.7人员管理、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方面的改进。
5 相关记录
《工程部周工作报告》 hd__-gc-004-a-01
《工程部月管理报告》 hd__-gc-004-a-02
《客户服务通知单》 hd__-gc-002-a-01
第11篇 某百货公司工程部报告管理制度
百货公司工程部报告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事报告处理程序(员工-主管-部门经理至公司总经理)规定,逐级上报。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工程师)
(1)、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4)、运行维修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5)、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7)、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8)、采用新的运转方式。
(9)、重要零、部件改造、换代或加工修理。
(10)、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11)、加班、换班、补修、病假。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工程师)病、事假、补休、换班。
第12篇 工程进度监督报告制度(2)
工程进度监督报告制度(二)
a)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b)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c)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采
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第13篇 工程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5)
建筑工程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五)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工程部安全科。
第五条:安全科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并请示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安全科会同总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公司安全科及主管安全的付总经理必须协同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公司安全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罚款金额最低1000.00元最高10000.00元),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4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
一、工程开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该工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清单”,报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二、组织方案论证后,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报告”,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表、论证资料、监理批准记录等资料一起报送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要按照中建六局有限公司《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进行。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成后,项目经理部要编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简要总结报告”,报送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四、由中建股份公司承接、工程局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执行单位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负责按股份公司管理规定报送股份公司对口管理部门,或工程局委托执行单位直接报送股份公司相应管理部门。
五、由工程局承接、子公司或区域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负责实施的子公司或区域公司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六、由子公司承接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报送子公司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七、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子公司、区域公司及事业部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第15篇 工程项目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质量事故的定义
1.1一般质量事故
指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1.2重大质量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下沉:a、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b、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c、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寿命;d、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
3)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
4)产品返工损失或报废损失在10000元及其以上的质量事故(包括返工损失的全部价款)。
2、质量事故报告
1)施工班组发现质量事故,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经理、工程部,并在三天内以书面或口头(电话)报武汉项目工程部。
2)一般质量事故报表,由项目工程部随质量月报一起报武汉项目工程部。
3)在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工程部应在当日内报武汉项目工程部,武汉项目部应在二日内报公司科技质保部,事故原因经济损失情况可待查清后补报。
4)结构倒塌事故应在十二小时内电告上级主管部门,凡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定出详细的事故专题报告报告上级。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应对主要责任者加重处罚。
3、对质量事故的责任处理
1)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领导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2)一般事故由项目工程部处理;重大事故应上报武汉项目工程部,由武汉项目工程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处理。
3)发生质量事故除按项目质量奖罚制度给予有关责任者罚款外,还应视其情节给予责任者以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厂籍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