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重要性和意义
放射安全联锁系统是保护员工健康与设施安全的关键防线。它确保在放射性物质操作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系统能够自动触发停机或隔离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有效的安全制度不仅是法规要求,更是企业责任的体现,它能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水平,减少潜在风险,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信心。
安全制度有哪些
我们的放射安全联锁系统检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检查:设置周期性的系统功能测试,确保联锁装置的正常运行。
2. 维护记录: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的过程和结果,以便追踪设备状态。
3. 培训计划: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其熟悉系统操作和应急程序。
4. 应急预案:制定并更新应对突发情况的计划,确保快速、有序的响应。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 检查过程中应遵守辐射防护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暴露。 - 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理解并遵守安全规程,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应及时纠正。 - 对于系统故障,不应擅自排除,而应立即报告并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 制度应随技术进步和法规更新适时修订,保持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放射安全联锁系统的检查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运营的基石,我们需认真执行,确保每一环节都严谨无误,以此守护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
放射安全联锁系统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放射安全联锁系统检查制度
为确保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保障装置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安全联锁装置的维护和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设备科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管理,对其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安全联锁装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价与确认。
2、医院放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设备维修组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并建立巡检制度,确保安全联锁装置稳定运行。
4、安全联锁装置运行中,要加强相关岗位之间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找有关部门处理。
5、安全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各种报警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6、在现场检查时,严格遵守安全纪律,以免引起安全联锁事故发生。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动用安全联锁装置。
普宁市人民医院
第2篇 放射科安全制度
放射科医技人员应通晓放射防护、放射设备、药品、器材等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
一.病人安全管理
1.口服造影剂应密封,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用;注射造影剂应设专人专柜存放。
2.应备有充足的抢救药品和必要的急救器械;防护用品应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3.碘剂造影前必须作碘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不良反应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配合抢救。
4.严防操作不慎或设备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5.科室应在安全地带设置候诊区,确保候诊病人不受射线辐射。
二.设备安全管理
1.保持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每天开机前应仔细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机器“带病”工作。
4.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责任人负有保管、维护、使用指导、监督的责任。
5.机修人员负责本科室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可靠性,防止高压电击事故。
6.新安装或经大修的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三.感光材料和耗材安全管理
1.感光材料和耗材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2.感光材料应与其他材料分开放置,严格室内照明管制。
3.胶片应按其要求存放,拆封后应有严密的防光、防潮、防粘措施。
4.cr的ip板应按要求的条件存放并经常检查,严防碰、折、撕、粘。
四.科室安全管理
1.主动配合医院保卫科做好科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
2.科室各机房和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设施。
3.定期检查科室设备、配电柜的安全接地,保证其可靠。
4.经常检查科室的消防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5.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勤于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阻止安全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3篇 放射科放疗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放射科放疗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人员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
、参照国家、军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的相关制度制定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与质量安全指标。
、放射科放疗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监督上述制度、职责、规范的落实。
、强化放疗室工作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定期进行放射科放疗室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放射科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参与能力。
、建立医疗风险防范体制,按照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事件与隐患缺陷。
、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活动,查找提出改进措施,并作出前期的质量改进效果评价。提高放射科放疗室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能力,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第4篇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放射源的管理,预防放射源泄漏、丢失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控制措施和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放射源运输、管理时发生泄漏、丢失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4792-84)
4、事故救援指挥部
4.1总指挥:___
4.2副总指挥:___
4.3成员单位:安全环保部、装备能源部、保卫部、经营管理部
5、指挥部职责
5.1总指挥
5.1.1应急事故的最高指挥,负责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2副总指挥
5.2.1协助总指挥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5.3安全环保部
5.3.1负责组织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放射源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危险隐患和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
5.3.2负责放射源泄漏事故的调查和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考核。
5.3.3负责检查涉及放射源的各区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5.4装备能源部
5.4.1负责技术、大修工程项目中放射源安全设施计划,任务的安排。
5.4.2对有关放射源点施工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4.3会同安全环保部做好放射源点安全设施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等工作。
5.4.4负责做好现场使用的放射源的检查巡视。
5.4.5负责源库的检查巡视,负责台账的建立并进行岗位责任制,台账的动态管理。
5.4.6负责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其它放射源及辅助设备的检查工作。
5.4.7负责本单位涉源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5.5保卫部
5.5.1负责在线放射源及源库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
5.5.2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安全区域的建立及保卫工作。
5.5.3会同安全环保部、装备能源部做好应急事故的救援工作。
5.5.4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出、入厂区的检查、登记,防止放射源泄漏事故扩大。
5.6经营管理部
5.6.1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出、入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并对源库存物品备案。
5.6.2负责放射源库的日常管理,对放射源库实行“双人双锁”制度,并对出、入放射源库人员登记备案。
5.6.3负责放射性废源及放射性污染物的后续回收处置工作。
6、 应急服务部门
安全环保部、装备能源部、保卫部。
7、放射源安全防护措施
7.1放射源库需设置24小时红外线监控设备,装备能源部,经营管理部每天对放射源库进行巡视检查。并在放射源库巡检记录上签字。装备能源部每天对在线放射源进行巡视检查,经现场人员签字并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对射线装置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放射源有泄漏或其它辐射现象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7.2各使用单位在装备能源部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在线同位素仪表的日常维护及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加强放射源现场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放射源泄漏,搞好安全监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装备能源部联系妥善解决。
7.3使用单位建立点巡检制度,岗位人员每班巡视一次,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发现放射源设备指示异常或标牌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装备能源部汇报,装备能源部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避免放射性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安全。
7.4在线放射源若遇大、中、小修或其他施工项目时,使用单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装备能源部,对在线放射源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妥善处理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7.5放射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放射防护要求。
7.6装备能源部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监测和检查,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需持有放射工作证,佩带个人剂量计,有可能受较强外照射时,必须携带剂量检测仪或剂量报警仪。
7.7制定并落实放射源泄漏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源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7.8涉源工作单位,必须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身体检查。
7.9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工作时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监护,一人监护,一人作业。作业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动作标准及管理规定进行防护、巡视、检查等。
8、放射源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8.1使用或维护单位发现盛装放射源的容器有破损或放射源已裸露在容器外面时,就可能发生泄漏事故(包括放射源库放射源泄漏及作业中放射源泄漏)。首先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悬挂明显的标志,划出禁区并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避免更多人员受大剂量照射。同时应立即通知装备能源部、生产调度室,调度应立即安排同位素技术人员进入现场。事故处理人员进入现场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佩带放射性同位素辐射监测设备进行现场测定。
8.2如果事故现场有人员受大剂量射线照射,应立即组织送往医院急救。
8.3同位素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要检测放射源是否在原安装位置,如果不在原安装位置,使用辐射探测仪器,顺着辐射场升高的方向寻找放射源,直到找到放射源。找到放射源后,事故处理人员应尽快用现有的工具或屏蔽材料,迅速将其放回容器内。暂时无法放回容器内的放射源,要放在暂存罐内,并运往放射源源库内。如果属于现场容器有破损时,要立即更换容器。整个工作中要做好事故处理的剂量监测工作,以收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评价事故后果的资料。
8.4使用及维护单位应尽快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此事进行妥善处理。
8.5成立由安全环保部、装备能源部、保卫部、使用单位组成的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产生原因进行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并杜绝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8.6装备能源部对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填写事故报告,建立档案。
8.7对事故责任者要给以处理。
9、 附则
9.1本制度由经营管理部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9.2本制度自 年 月 日 起执行。
第5篇 放射科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一、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人员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
二、参照国家、军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的相关制度制定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与质量安全指标。
三、放射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监督上述制度、职责、规范的落实。
四、强化科内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五、定期进行放射科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放射科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参与能力。
六、建立医疗风险防范体制,按照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事件与隐患缺陷。
七、每月进行一次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活动,查找提出改进措施,并作出前期的质量改进效果评价。提高放射科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能力,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第6篇 放射诊疗单位质量控制安全防护制度
一、本单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放射诊疗影像质量控制:
1、人的因素:要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定期培训,提高影像诊断操作技能。
2、定期检查检测设备的运转程度、性能的情况。
3、各种材料的选择要严把质量关(包括对_线检查所选用的各种材料、胶片、显、定影液、造影剂的类型及厂家)。
4、根据摄影位置的不同选用最优的摄影方法。
5、暴光条件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型等进行选择,但要以高tv、低mv、短时间及使用最优滤线器为原则。
6、工作环境的质量控制、气候、地理位置、水的质量。
二、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制度如下:
1、医用诊断_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在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2、医用诊断_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为使医用诊断_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以减少射线摄入量。
5、保证门灯连锁运行正常,机房曝光前必须关闭机房门并开亮工作指示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候诊人员必须在候诊处依次候诊。
6、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随身佩带个人剂量仪,每三个月送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7、医用诊断_射线机拍摄前应向受检者做简要的交代,使其了解基本的辐射防护常识并取得其配合,对不适宜做放射诊断的受检者应做相应调整。
8、掌握并熟悉本医用诊断_射线机操作程序和意外情况的处理,使用前应在机器完成相关程序的正常自检后才能让受检者进入机房。
9、医用诊断_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10、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各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7篇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规章
1、合理设置_线工作区,所有_线机与相应防护设备,辅助设备要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检查。
2、操作_线诊断设备和施行_线诊断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足够专业技能和放射卫生防护知识。
3、积极开展并认真搞好_线诊断的质量保证工作,不断提高_线诊断水平,减少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
4、各种医用诊断_线机的防护性能,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及安全操作,要符合gb8279的要求。
第8篇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在所取得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购买和使用放射性药物。
2、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应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3、定货须慎重考虑,妥善安排,经科主任批准决定。
4、及时了解到货日期,做好使用安排,争取充分利用不浪费。
5、放射源到货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核素种类及活度等。
6、贮存使用放射源的场所,须配备防护措施,入口处设置醒目辐射标志及必要的报警装置。
7、放射源容器须贴标签,标明核素种类、日期、比活度等,妥善保管。
8、记录使用情况,包括用量、余量及使用日期等。
9、每月清点放射源,核实登记,做到帐物相符。用完后应有注销、容器回收等记录。
10、对贮源室定期进行剂量监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9篇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放射源的安全防护情况,保证正常工作,检修调试不得少于两人参加。
二、放射源作业区域,悬挂明显警告标牌,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靠近放射源区域。
三、放射源在运输、移动时用铅罐装存。
四、在设备维修调试或临时停用,必须将放射源装入铅罐并及时存入专用仓库。
五、凡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人员,需定期检查身体健康,建立有关健康档案。
六、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严防放射源丢失或被盗,定期向有关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报告防护情况,并接受有关的测试监督检查。
七、负责调试检修防护工作,配有专业技术人员。
第10篇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安全管理由药剂科及有关使用科室负责,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凡有储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建立严格的审批、采购、领取、使用和登记手续。
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采购、运输,应指定专人专车;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数量。
存放危险品仓库(室)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要指定专人专柜保存(专管人员名单报保卫科备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保管,坚持分间、分类储存,严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严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库区吸烟,不准将火种、易燃品等物品带入仓库。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未经安全培训,不熟悉危险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11篇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
二、建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并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放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四、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及时办理预防性审批和验收手续。
五、放射工作人员按时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工作;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六、放射工作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他入口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七、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配备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八、当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报告;防护负责人,主管人员,防护人员应迅速提出全面处理事故控制和救治方案,认真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并协助组织实施;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第12篇 放射防护安全保障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保障制度
1.全科工作人员都必须掌握放射防护基本知识,主动自学并接受培训。
2.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不准随意取下或离体照射。
3.必须严格按规程作辐射设备,不准违规操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立即通知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4.放射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保管,实行岗位负责制,严防被盗,丢失及被破坏。
5.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学习,掌握放射防护知识进行体格检查,向上级申报,发放个人剂量监测仪并建立个人档案后方可从事放射性工作。
6.放射性设备运行时必须完全处于正常状态,不得在有隐患的状态下工作,对其剂量输出要定期测量,校准,发现问题立即停机。
2.要重视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医疗保健和身体健康 ,定期体检与放射有关的特殊项目,填写健康档案,保证每年一个月的保健假,发现超剂量时要及时调查,并提出解决措施。
第13篇 放射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每日自检,交接检。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3、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5、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a、 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b、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c、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2)隐患整改
a、 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b、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清除隐患,《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第14篇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 操作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能熟练掌握机器的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防上事故发生。
二、 开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三、 定期对安全装置、各种应急开关的有效进行检查现。
四、 按标准设置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五、 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它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六、 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监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规定和标准。
七、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按规定配戴个人计,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管理档案。
八、 不将_线胸部检查列入婴幼及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应尽量以胸部_射线摄影代替胸部透视检查。
九、 检查时,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病情需要陪检时,对陪检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第15篇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二、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遵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管理法律法规。
四、从事放射治疗工作人员应取得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并定期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放疗科主任负责放疗科质量保证和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五、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规定配备必要的个人放射防护装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装置。
六、放射装置场所必须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联锁装置、辐射报警装置和工作信号指示装置。
七、建立放射安全防护管理组织,切实做好放射安全防护工作,发生放射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做好放射装置的维修保养、剂量监测和环境辐射监测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第16篇 放射线工程项目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第17篇 放射诊疗安全制度
监测计划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1、每年对辐射环境检测一次。
2、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片,每季度监测一次。
3、对工作室设置铅防护门、防护窗、防护墙、门头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对辐射工作场所配置剂量报警仪,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片。
4、制定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第18篇 某放射线工程项目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放射线工程项目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第19篇 放射诊疗单位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制度
一、本单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放射诊疗影像质量控制:
1、人的因素:要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定期培训,提高影像诊断操作技能。
2、定期检查检测设备的运转程度、性能的情况。
3、各种材料的选择要严把质量关(包括对_线检查所选用的各种材料、胶片、显、定影液、造影剂的类型及厂家)。
4、根据摄影位置的不同选用最优的摄影方法。
5、暴光条件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型等进行选择,但要以高tv、低mv、短时间及使用最优滤线器为原则。
6、工作环境的质量控制、气候、地理位置、水的质量。
二、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制度如下:
1、医用诊断_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在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2、医用诊断_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为使医用诊断_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以减少射线摄入量。
5、保证门灯连锁运行正常,机房曝光前必须关闭机房门并开亮工作指示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候诊人员必须在候诊处依次候诊。
6、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随身佩带个人剂量仪,每三个月送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7、医用诊断_射线机拍摄前应向受检者做简要的交代,使其了解基本的辐射防护常识并取得其配合,对不适宜做放射诊断的受检者应做相应调整。
8、掌握并熟悉本医用诊断_射线机操作程序和意外情况的处理,使用前应在机器完成相关程序的正常自检后才能让受检者进入机房。
9、医用诊断_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10、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各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20篇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制度
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诊所内放射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医用诊断_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8、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10、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_______________医院
____年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