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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锅炉房作为企业生产运行的核心区域,其安全状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安全制度犹如一道防护网,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维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它不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责任的体现,旨在建立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风险。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员工培训:所有锅炉房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 设备检查: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锅炉及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及时发现并修复隐患。
3.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规定在异常情况下的应对步骤,避免误操作导致事故。
4.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确保快速响应。
5. 访客管理: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锅炉房,特殊情况需由专人陪同。
注意事项
1. 制度执行:安全制度不能流于形式,必须严格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文化氛围,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3. 更新维护:随着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和完善。
4. 记录留存:所有安全检查、培训和事故处理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供复查和参考。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是保障企业运行和员工安全的基石,其制定和执行需要全面细致,注重实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实现持续、稳定的生产环境。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范文
第1篇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2篇 锅炉房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哪几种?司炉工人应具备什么条件?在安全技术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锅炉房的规章制度主要有下列几种:
(1)岗位责任制:分别规定司炉工、司炉长、水质化验员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线路及应记录的项目;
(4)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的内容要求和交接手续;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日期、内容和要求;
(6)水质管理制度: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时间、项目和合格标准。
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关于蒸汽、压力、温度、水质、燃料与燃烧、通风、传热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掌握所操作锅炉的应知应会内容;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
司炉工人在安全方面的职责是: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第3篇 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一、目的
保证锅炉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用汽部门的正常供给。
二、工作内容
1、手动安全阀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3、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5、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失灵,或其它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
6、水处理人员应持有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7、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4篇 锅炉房安全巡检工作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进行,并做好记录。
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二、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三、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是。
四、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添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五、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六、司炉长应加强巡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5篇 某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不属锅炉房上班人员严禁入内。
2、锅炉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锅炉房主管人员必须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4、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拆装。
5、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主管领导,再进行处理.
6.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必须全程在岗,严禁脱岗。锅炉停运期间,锅炉房封闭,严禁他人入内。
第6篇 锅炉房安全巡检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进行,并做好记录。
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二、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三、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是。
四、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添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五、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六、司炉长应加强巡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7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6、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煤厂、渣场要分开使用,煤堆、渣堆要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9、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8篇 zz酒店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锅炉房安全管理
1、锅炉房内禁止喝酒,睡觉,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离职守。
3、禁止在锅炉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存放和分装易燃,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保持灵敏有效。
5、对锅炉的炉体,各种管道,阀门烟道,水位表等,要定期检查,记录在发现有裂缝,空隙或漏热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工程部进行检修,必要时,先切断电源,及燃料供给。
6、建立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逐级逐人逐项落实,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检查记录,防止因错误操作或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安全可靠位置,不准随意挪动。
8、锅炉房内日用燃料供给设施是重点防火部位,应该严加重视。
9、一旦锅炉房发生火警,立即关闭燃料供给阀门及电源。
第9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制订本规程。
二、范围
锅炉房作业人员。
三、规程内容
(一)、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③跑、冒、滴、漏的阀门及时检修或更换;④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对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连锁实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实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主动接受市安全锅炉部门检查和检验,每年检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二)、锅炉房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含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锅炉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清除设备缺陷,保持锅炉在额定参数内运行。汽、水、油系统跑冒滴漏应符合锅炉设备无泄漏标准要求。
2、每班必须做好:①地面、门窗清洁卫生;②保证锅炉仪表清洁,水泵等设备无污垢;③地沟盖和防护装置完整;④地面无杂物,堆煤整齐。
3、设法减少锅炉尘灰、炉灰和煤场对环境的污染,保持环境卫生。
①炉灰堆放在规定场地,及时熄灭余火;②储煤存放在规定场地,存放整齐,严禁煤灰混堆,定期洒水。
5、锅炉房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设备整洁、环境清洁。
(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安全防范的重要场所,锅炉职工必须对锅炉房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负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2、锅炉房是安全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3、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锅炉房防火设备、灭火器材等,保证其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移作他用。
5、定期对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锅炉设备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锅炉不带病运行。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附则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锅炉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用汽部门的正常供给。
二、工作内容
1、手动安全阀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3、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5、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失灵,或其它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
6、水处理人员应持有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7、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11篇 常压热水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常压热水锅炉的使用单位要遵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建立健全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锅炉房专(兼)职负责人进行管理。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12篇 锅炉房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更好保证安全生产,即使抓好车间现场安全措施规范化,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文明操作,根据公司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车间实际情况,指定公司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
1、按期检查:
(1)公司每周组织一次检查。
(2)车间每天要检查1~2次。
2、按照公司09-2号文件要求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和总结想结合,检查评比相结合,检查与奖罚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二、经常性检查:
1、班组、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2、车间主任及副主任日常巡回检查。
3、车间主任与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4、班前、班后检查是班长及班组作业人员重点,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设备运转是否正常,防护、装置是否有效,职工劳动保护着装是否整齐、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工人有无违章作业行为等进行随时随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专业性检查:
1、各种机械设备、防护设施是否完备,使用检查。
2、车间临时用电、电气焊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
3、防尘、防毒、防火安全检查:根据车间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工人参加对现场车间、机械设备,电气防火等专项检查。
4、节假日检查:
(1)节假日加班及前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车间现场、生产隐患、设备、库房、食堂、职工宿舍、生活区等进行安全、防火的大检查以及节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13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第14篇 供热锅炉房 安全和保卫制度
供热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15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 总则
1.1 为保证我厂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用汽供给,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的锅炉房。
2.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1 司炉工必须培训、复训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 2 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先对锅炉本体、安全 、给水设备及鼓、引风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 3 锅炉升火、升压前应先开动引风机5-10分钟, 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
2. 4 升火、升温、升压过程应缓慢, 从冷炉点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从热炉压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0.5小时。
2. 5 司炉工必须保持水位计清晰、准确、灵敏可靠, 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水位变动范围控制在±40mm以内。
2. 6 每班应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负载时进行。
排污量一般不超过给水量的5%,连排排污量应根据锅水化验结果确定。
2. 7 锅炉(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炉(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锅壳)的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
1.1 倍;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汽一次,以防其阀芯、阀座粘死, 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2. 8 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保持压力表准确、可靠。
2. 9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 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2. 10 从窥视孔、人孔等部位观察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 管接头、阀门、法兰、人孔、手孔周围有无腐蚀、渗漏。
2. 1
1 夜间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 检查炉膛内煤层是否熄灭或复燃。
2. 1 2 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 全部失灵或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3. 巡回检查制度3.1 随时监视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波动是否在工作范围内。
检查安阀、水位计、压力表等锅炉安全 及各类自控仪表是否完好、 灵敏、清晰(4-6次/班)3.2 检查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 法兰、人孔、手孔等有无腐蚀,渗漏(4-6次/班)3.3 排污阀有无泄漏,排污管是否通畅(4-6次/班)3.4 检查燃烧工况、送煤系统及鼓、引风机的工作情况。
(4-6次/班)3.5 检查水箱水位、水泵进水、给水阀是否正常(4-6次/班)3.6 水处理设备及其运行是否正常(1次/班)3.7 锅炉耐火砌筑有无破损,脱落(1次/班)3.8 锅炉周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1次/班)
4. 水质管理制度
4.1 水处理工应由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担任。
4.2 水处理工作列入锅炉年度检验考核目标内容, 锅炉年结垢率应≤0.5mm。
4.3 水处理工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4.4 水处理工应按时完成生水、软水及锅水的水质规定化验项目。
4.5 水处理工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1576-96)规定的水质标准,并负责指导锅炉工排污。
4.6 水处理工要爱护各种设备、药剂,各类药剂瓶上要贴好药剂标签。
对危险药品要严格保管,严禁赠送他人。
4.7 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水处理工应及时报请领导派人维修。
4.8 水处理工应规范书写化验检测数据,严禁乱涂乱改原始记录及发生缺页现象。
4.9 对各类检测仪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4.10 及时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除氧器和离子交换器的反洗操作,补充流失的交换剂(如铁粒、树脂、盐等),确保锅炉给火和锅水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5.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1 各岗位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的设备性能, 做到“三好四会”: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2 维修人员应确保检修质量,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泄漏率低于2‰。
5.3 司炉工应认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润滑和防潮防锈。
5.4 水处理工要一丝不苟地做好水质处理,保证锅炉无垢运行。
5.5 加强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 低水位报警器等锅炉安全 的维护保养,使安全 灵敏、准确、可靠。
5.6 运行锅炉每二年应由锅炉检测所检验一次,(新炉启用后前二年 和使用时间超过十年的老炉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7 锅炉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产厂家或锅炉专业安装检修队承担,使用部门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擅自进行。
5.
第16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临时负责。
4、负责领导锅炉设备的开停操作,并炉操作,了解本班锅炉用水的处理和用气负荷情况,每班至少两次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必要时向上一级汇报,并添入运行记录。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6、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7、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操作水平。
(三)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长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班锅炉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和调整,除渣,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加强对锅炉水位、汽压的监视与调整,按时排污,根据锅炉仪表指示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整,满足生产用汽,降低煤耗。
4、应对设备加强保养,每班对设备巡视检查不少于两次,当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副司炉交待清楚。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受班长指定后,可临时行使班长职责.
6、在班长领导下,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报告给班长或上一级。
(四)副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操作技术、设备概况和具有排除一般事故的能力。
2、接受班长和司炉的领导,精心监视与调整锅炉水位、汽压及燃烧工况。
3、认真观察分析仪表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填写运行记录本并保持整洁。
4、按时摇动或开启落灰挡板,防止风室被积灰堵塞。
5、协助司炉及时、正确地排除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保持设备和环境卫生。
6、当司炉不在时,可临时行使司炉职责。
(五)上煤出渣工的岗位责任制
1、在班长领导下负责供应锅炉燃煤,做好煤种、干湿和粒度的搭配预处理工作,严禁铁块、异物进入煤仓。
2、负责锅炉运行中风机、水泵、冷却装置、除渣设备及除尘器的管理工作,按时清除灰渣。
3、负责设备保养、加油;如设备发生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并协助班长或司炉排除设备的缺陷或故障。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和环境的卫生。
5、未经请示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六)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及辅助设备的修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是维修工的首要任务。
2、维修工应对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管道、阀门等泄漏率低于2%。
3、对运行班反映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查明修复。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热力设备安全检修规定。
4、锅炉发生故障时,应协助司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按时提出备品备件及各种消耗材料计划,维修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对设备维修、加油。
(七)仪表工、电工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设备动力照明线和记录监视仪表及其它有关仪表、电器的维修、保养、更新、校核及试验等工作,并保证其安全、灵敏、可靠。
2、液位、蒸汽流量计、汽压等自动记录表及高低水位警报器,每天要进行检查、试验、记录。
3、应按时保养维修给水自动调节阀、鼓风机、引风机执行器等,保证其灵敏、可靠。
4、定期检查有关仪表、电动机、动力照明线等,对失灵、指示误差超标的仪表,要及时更换;对电动机过热、异声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对临时线、漏电线、老电线,要及时拆除更换,对室外仪表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维修防冻工作。
5、对停运锅炉,要及时切断停运设备的电源,特别是正在检修的设备,应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
(八)水处理工岗位责任制
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④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⑥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⑦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水位计、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高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应按要求冲洗和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锅炉的大修工作一般安排在供暖前或供暖后停运期间进行,以不影响供暖为原则,时间限制小。大修的目的是对锅炉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该更换的主要设备要更换,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解决,千万不能勉强凑合。
(7)运行期间设备维护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在水质硬化度高的地区,要定期清除水垢、检查除尘和净化设备,检查各阀门、开关的灵活性和封闭性等等,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维修。运行期间维修时间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太长。所以管理设备维护部门应昼夜派人监视锅炉。
三、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司炉长参加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2、对采暖锅炉和停运的生产锅炉,应根据停运的时间,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3、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确定,不能单纯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期限,影响检修质量,甚至挤掉检修时间。
4、认真编制和制度停炉检修计划,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运行时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四、巡回检查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壮况和运行要求。
3、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5、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6、司炉长应加强对巡视工作监督检查。
五、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首先要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正确取样,水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在水质测定过程中,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以指导锅炉,水处理设备的安全经济计划。
1、对水质的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对锅炉用水要通过化学分析进行监督。对水质变化不大的泵水,可根据条件,每月或每季分析一次。
(1)对于补水给水,必须每1—2小时分析一次。若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软化处理,可以测定软水的残留硬度、碱度、氯根。根据交换器出水硬度出水变化确定再生时间。
(2)对于给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硬度、碱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的测定。
(3)对于炉水,应每2—4小时进行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的测定。
2、做好停炉时的检查监督
锅炉在停止运行检修时,首先要由水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要采取保留水垢及腐蚀产物的样品。
3、搞好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
锅炉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是在保证水值标准的前提下,不断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每次加药与再生都应有存用量记录,并按时做好统计记录,定期开展技术经济分析,以降低各项消耗指标。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按照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作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
3、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 “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齐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
7、由接班者负责。
七、清洁卫生制度
为了锅炉房的文明生产,改善锅炉房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必须建立锅炉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制度,锅炉房的全体人员,应遵照执行。
1、锅炉房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应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到人,以利监督检查。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及运行良好。
2、锅炉房地面、设备、仪表、煤场及灰渣场,每班必须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杂物。煤场堆放整齐,煤堆、灰渣堆苫盖到位。
3、门窗玻璃齐全、整洁、电器控制盘无灰尘,所有管道、阀门无积灰,无油污,无泄露。
4、每班交接相互检查,互相督促,保持锅炉房设备和环境卫生长期良好。
八、锅炉房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凉衣物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2、凡未经登记、年检或有严重缺陷的锅炉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3、锅炉房内所有管道要按规定涂颜色标志,并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管线名称,各阀门要表示开关方向,状况。
4、锅炉房应防寒冻防风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
5、保证通道畅通。
6、应设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汽水管线图,运行模拟板。
7、门口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科室人员安全监察部门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
8、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和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滥动闸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9、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
第17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监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7、锅炉一但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8篇 _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 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 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 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 度左右。
第19篇 食堂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订以下制度。
1、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及时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
2、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3、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
4、健全司炉工人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司炉工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5、完善锅炉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要定期检查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及辅机的损坏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每年寒、暑假期间,对食堂锅炉要进行认真的检验、维修和保养。
6、搞好清洁卫生工作,锅炉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每周搞一次清扫工作,平时每天都要保护整洁卫生。
第20篇 锅炉房安全制度范文
目的: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锅炉房
责任:生产部锅炉房班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经理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容:
1、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3、点火前要对炉排、炉膛、引(鼓)风机进行全面检查与确认;点火时,必须是炉膛内保持2-3毫米水柱的负压,避免向外冒烟或倒火;
4、以原煤为燃料的锅炉,在燃煤的使用过程中密切注意发现并清除遗留未爆雷管,防上损坏锅炉设备;
5、做好水质处理工作,要定期排污,防止因水垢过厚过多引起的爆管事故;
6、锅炉运行中,保持所有附件灵敏可靠,气压水位稳定后,燃料燃烧正常,杜绝由锅炉缺水所引起的事故;
7、锅炉停用一年、或连续使用六年后或受压部件更换维修后,必须进行试压检查;
8、压力表、安全阀每年要必须到指定部门校验一次,以备查验;
9、司炉工必须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证书,非锅炉操作人员严禁接触和控制操作按钮;
10、锅炉班负责人对全班人员的安全操作与设备安全负责;
11、认真做好交接班安全运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