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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石。它不仅体现了我们对员工健康与安全的重视,也是遵守法规、规避风险的关键。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声誉,更是对每个参与者的责任承诺。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培训:所有工人都应接受入场前的安全教育,了解潜在危险和应对措施。
2. 现场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有序,设备定期检查维护。
3. 个人防护:提供并要求工人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头盔、护目镜、安全鞋等。
4. 应急计划: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让每个工人都能理解并执行。
2. 制度更新:随着工程进展,安全制度需适时调整,适应新的风险环境。
3. 监督执行:设立专人负责监督,确保制度落实,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4. 意见反馈:鼓励工人提出改进意见,使制度更加完善,更具针对性。
安全制度是施工现场的生命线,其制定、执行和维护都需要全员参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
1、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3、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4、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5、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7、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8、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9、施工临时用电严禁乱扯乱拉,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拖线。严禁使用没有插头的电线。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11、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12、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删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13、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14、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栅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顶须设双层脚手片(交错搭设)。
15、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16、施工现场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必须堆放有序。
17、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18、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9、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20、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第2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__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__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ø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ø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ø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ø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ø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ø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ø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ø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ø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ø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ø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ø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ø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ø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ø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4.1动火类别
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4.3动火作业原则
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
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监护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4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的规定
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项目部安全员刘望负责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4.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的各区栋长及各主管施工员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4.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资料员存档。
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
4.5.4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办理动炎审批手续及做好防火措施就擅自动火作业人员,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动火作业在不安全情况下审批人也同意动火作业的,每次罚款1000~2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及监护人跟踪不到位、变换动火部位时未办理审批等,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6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动火中八不: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⑹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 动火中四要:
⑴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4.7、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事务所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4.8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4.6.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6.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6.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4.9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7.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五、各分包单位动火作业
凡进行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如在施工工序需要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我司的动火审批流程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如擅自动火作业,每次罚款1000~3000元,如造成火灾及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附: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aq2.13.2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申请动火单位
动火班组
动火部位
动火作业组别种类(用火、气焊、电焊等)
级动火
动火作业起止时间
由年月日时分起
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炎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监护人:申请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作业人签名:监护人签名:年月日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动火作业审批表当日有效,变换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
00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一期工程项目部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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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施工现场标识牌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制度
制定《标识、标牌、标语管理制度》。
标识、标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照公司cis《企业形象识别手册》与《iso900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制作与设置。
a、十牌二图:
公司简介
工程概况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防火须知
项目管理网络图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进度计划表
“警钟长鸣”牌
工地卫生须知
员工文明守则
安全生产
以上图牌均按中天集团cis形象识别手册要求制作、设置。
b、施工区域安全标志醒目
安全标志有:(1)当心触电;(2)必须戴好安全帽;(3)严禁烟火;(4)禁止通行;(5)当心吊物;(6)必须系安全带;(7)当心落物;(8)安全通道等,分别悬挂于相应位置。
c、危险区域禁令标志明显
在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边、危险机械等区域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护栏,在配电室、电焊气割场所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火设施(如干砂、灭火器等)。
d、设备一机二牌
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做到一机二牌制,(即操作规程牌与验收合格牌),配置一机一箱一漏一闸一锁。在箱门内侧设置线路布局图。
e、文明标语
a)在进入工地大门,设置有“施工期间,诸多不便,敬请原谅,谢谢合作!”;“进入施工现场请戴好安全帽!”等精美不锈钢文明标牌。在宣传栏内,有美观生动的建筑效果图,并以“今天的目标,明天的现实!”这一响亮的口号激励每一个中天人。
b)在生活区、生产区及施工楼层上,均张挂大幅宣传标语,如“立志中天,争创一流!”、“中天建设愿将至美产品奉献给广州市人民!”等,以此提高员工的集体主义意识与工作责任感,树立项目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f、施工人员挂牌上岗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一线职工(包括后勤)均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公司按cis形象识别系统一制作、发放。
g、安全帽分色管理
管理人员——深黄色;一般职工——白色;
特殊工种——红色;机修工及安装班组——蓝色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及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如塔吊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到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专职安全员保管;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
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6)塔吊安全措施等;
7.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
8.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 据可查。
10.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道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1.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第5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制度
1.施工现场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自有的,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2.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安全运行。
3.对施工现场租赁的塔式起重机、提升机及各种机械设备,出租和承租双方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委托安装单位拆装塔式起重机时,还应签订拆装合同。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单位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及设备统一编号、检测报告等应一并存档。
4.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应以使用和保管并重为原则,按照“十字方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6.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在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人监护。
7.施工现场按规范搭设机械设备工作棚,流动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坚实干燥的地方。
8.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9.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带病作业。
10.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机械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1.班组操作人员须每日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2.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机械使用性,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违章操作。
13.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月检、周检、日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集团公司、事业部《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及相关国家安全规范,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定期检查,找出安全隐患的根源,及时分析、教育、整改,吸取经验,避免类似的安全隐患再次出现,从而从根源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含文化馆)内部装饰项目
3. 编制依据
集团公司、投资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 管理规定
4.1 安全月度检查流程:
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内部装饰项目安全月度检查定于每月28日进行,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两工区负责人、现场监理、项目现场工程师、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各班组组长等相关人员,于上午8:30在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内部装饰项目部会议室组织月度检查动员会,并按照《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安全月度检查表格》进行任务分配检查完成后,全体检查人员于下午4:30~5:3在文体中心会议室进行安全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并对现场检查成果进行评比,检查结果与当月的安全考核分数挂钩。
4.2 安全周检检查流程:
姜堰全民健身中心安全周检检查定于每周二日进行,由项目现场工程师组织本项目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并按照《姜堰全名健身中心周检安全检查表格》,进行检查任务分配,检查完成后,各工区人员在各项目会议室进行检查问题汇总,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及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责任分析。
4.3 安全日检检查流程:
安全日检作为每天的安全检查,由项目现场工程师负责巡查,并按照《姜堰全民健身中心日检记录表》,进行巡查记录,逐重检查各施工区域安全控制重点部位、各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及施工的安全环境控制,每周进行安全问题汇总,在施工例会中予以通报。
第7篇 爬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a.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主持制订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协调各方关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b.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订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爬架作业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c.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及时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为确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须经常检查工人定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况。
d.现场搭设的升降脚手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e.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2)技术措施
严格遵守建设部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爬架施工组织设计》及地方规范、标准等。
3)安全技术交底和升降验收制度
爬架在安装搭设及升降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验收等工作,且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无签字或签字不全者无效。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规定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酒店应与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
一、 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保安部。
二、 施工单位应按当地消防机关有关规定于开工前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三、 施工单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员除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本地施工人员应持有身份证。施工单位应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员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查。
四、 保安部核实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后,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出入证”。
五、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线进出。
六、 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七、 施工单位电工、焊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须随身持有《特殊
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
八、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乱窜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九、 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使用电、火炉烧火做饭。
十、 施工安装的消防设施和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向酒店提供相应的消防检测证明。
十一、 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临时仓库。
十二、 施工中使用明火前须经保安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按规定执行。
十三、 施工现场须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有效。
十四、 施工现场及酒店公共区域严禁吸烟、饮酒,违者罚款(指定部位除外)。
十五、 施工单位将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须提前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按批准数量带入。
十六、 不得将易燃、可燃物品放于灯具、开关、配电盘等电气设施附近。
十七、 施工中设置的临时线路、照明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切断电源。
十八、 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或使用,消火栓周围3m之内不准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九、 施工单位运出酒店的物品需提前与酒店工程部联系,并开具出门条。
二十、 施工单位应对酒店保安部指出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昌江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2.1.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明火熬制沥青;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碘钨灯照明(广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接作业“十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保卫消防部门或安监部门(没有独立设置保卫消防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3. “三级动火”范围、审批手续、监护规定。
3.1.一级动火:
3.1.1.动火范围:特别危险的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大、危害性大、损失大的场所,炸药库、石油化气储气站,如燃油润滑油系统、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统、氢冷系统、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库及管路、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3.1.2.审批手续由施工工地、队、分部主管防火工作责任人或领导提出和制定安全措施,各单位保卫消防部门审核,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3.1.3.在一级动火区域范围内应用红白安全带进行警戒护栏,并设明显的警告标识,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3.1.4.动火监护:除了由动火单位指定有经验的监火员监护外,各单位保卫或专(兼)职消防人员同时到场监护。
3.1.5.在动火前应有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后方可动火作业。
3.1.6.动火结束后,监火员和保卫或专(兼)专职消防员进行复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在“动火工作票”“施工灭火后意见栏中”签字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3.1.7.一级动火有效期为1天。
3.2.二级动火:
3.2.1.动火范围:各类物资仓库、设备堆场、、木工间、油漆间、油循环临时明确禁火范围、变压器抽芯安装、电缆层电器开关、主控室、电缆系统的安装,钛管冷凝器安装以及禁火区域附近的明火作业及其它必须二级动火的区域。
3.2.2.审批手续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制订安全防火措施,经上一级保卫消防部门批准。
3.2.3.在二级动火区域的危险范围应当用红白带进行警戒防护,标有明显的警告标识。
3.2.4.动火监护由动火工地指定有经验监火员监护外,动火前保卫或(兼)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检查措施实施情况。
3.2.5.动火结束后由监火员进行检查,在“动火工作票”“施工灭火后意见”一栏中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3.2.6.二级动火有效期3天。
3.3.三级动火:
3.3.1.动火范围危险性不大的固定或不固定动火点及一般高空明火作业。
3.3.2.审批手续由工地领导批准,班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3.3.防火措施: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措施,指派监火员进行监护。
3.3.4.动火作业完毕后,由监火员进行检查,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3.3.5.三级动火有效期为7天。
4.施工现场安全监火员的职责:
4.1.监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一般防火制度,掌握消防知识,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2.较大的施工单位有专职监火员【可由专(兼)职消防人员担任】,其他也可以设兼职监火员(可由焊工、老工人担任)。
但无论专职兼职必须佩带监火袖标或胸卡。
4.3.监火人员加强监火责任心,在岗期间不能擅自离开监火岗位,不得从事与监火无关的工作。
4.4.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对本区域动火负有直接责任。
4.5.对施工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危险源应当及时辨识,并对动火作业人员危险源采取有效措施,监火员有权制止动火作业人员不安全的作业。
4.6.一个班组集中动火施工区,多台焊机作业又便于监护可以只设一个监火员。
4.7.动火作业人员工作完毕后,监火员应当认真检查动火区域范围无火险隐患,在“动火工作票” “施工灭火后意见”一栏中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5.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处罚规定。
序号
违章违规事项
处罚对象
罚款金额(元)
1
有操作证、无动火证
操作人
50
2
有动火证、无操作证
操作人
50
3
无操作证、无动火证
操作人
100
4
无监火人员
施工单位
100
5
监火人做与监火无关事项
监火人
50
6
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动用人
50
7
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主要负责人
100
8
安全防火措施不落实
单位
100
9
宿舍内使用液化气
使用人
50
10
宿舍内乱拉电线、使用电炉
使用人
50
11
施工现场流动吸烟
吸烟人
50
12
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责任人
50
13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未及时清理
单位
50
14
宿舍内使用碘钨灯取暖等
责任人
50
15
木工间木屑刨花等易燃物未清理
单位
50
16
施工现场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分无灭火器材
单位
100
17
制氢站、油库等现场无防火警示牌
单位
100
18
消防栓、灭火器未定期检查
责任单位
100
19
乙炔瓶无防火罩、无防回火装置
单位
100
20
氧气乙炔皮管接口处无卡箍
班组
50
第10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1、 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 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 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 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 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11、 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第11篇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得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地(项目)负责人在每日上班前召开的班组会议上,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或操作时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长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于险情较大的施工项目(如:构件吊装、组装塔吊等),除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应召开由全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交待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施工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由班组长召开全组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___建筑公司
__年_月_日
第12篇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机械管理员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检,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荷载试验,并按额定功率进行调试、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每周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是否足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铺具等有无超过规定标准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4、每天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器等是否运转正常。;
(2)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安全连锁开关等是否完好。
5、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挡板和损坏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应保持起重机械的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起重机械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1年以上重新启用或经过重大维修、改造等情况,应当经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3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一级动火: 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 在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二、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专职安全员审查,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2.申请动火的项目部,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后方可申请动火。
3.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5.“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6.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四、动火中的安全措施:
1.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2.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3.高空动火不准许火花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围接。
4.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遇到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5.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油漆、稀释剂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易爆物料。
6.动火完毕,作业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7.动火现场,应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灭火机、砂子等)。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8.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9.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第14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华文荣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兴华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魏福亮、谢建刚、吴艳阳、范德林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 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 领退登记制度, 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 存放不得靠近火源、 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 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 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 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 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 保持清洁, 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 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 分间、 分库储存, 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 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 灯具, 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 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 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第15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制度
1.总则:
1. 0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统一由管理经理总负责,管理经理应确定工地安全员主管现场的安保消防工作。
1.02管理经理和安全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相关事宜,做好现场需要协调的有关工作。
1.03管理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相应的保卫及消防设备器材
1.04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及消防知识的教育,每周不少于半小时。
1.0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明确严格的划分。
1.06如果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安全消防工作
2.0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2.02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义务消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2.03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04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门至少配有4具灭火器,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2.05消防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2.06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07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批准限当日有效。动用明火时旁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员。
2.0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0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用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有灭火器材。
2.10库房应采用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11工程内进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气材料应及时清除。
2.12现场使用的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使用。
2.13现场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工程内设置宿舍。
2.14现场内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2.15油漆和防水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2.16现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临时办公室内不得卧床吸烟,现场20人以上施工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17现场的用水、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安全用电工作
3.01专业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用电工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0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3.03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3.04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3.05作业区内用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线、电缆不准随意乱架。
3.06电焊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3.07打孔剔槽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面内有无电线、电缆等预埋管线,防止破线触电事故的发生。
4.保卫工作
4.0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带出入证。安保人员佩带值勤标志。重点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4.02管理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及时了解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分析化解工作,必要时报公司领导,以防事态扩大。
4.03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0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被盗,破坏等事故的发生。
4.05对重点管理,应加强要害部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人重点管理。
5.管理部必须保存好各种有关管理的原始凭证、记录、登记等资料。
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6篇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内容。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必须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安排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括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17、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第17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其执行情况。其内容应包括: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工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
a、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防碍交通和影响工地周围环境。排水沟还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
(2)道路运输
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叉点。频繁的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在50cm以上,两关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沥青应放置干燥、通气的场所。
(4)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b、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①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或工程所在区域的特殊性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有的是整体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也有的仅是分部分项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
②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特殊工程的性质、施工特点、要求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要求是:
1)编制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2)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护,要有出入制度并设门卫(值班人员)。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安全日记。
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如在容器内、地下室,特别是防水、防腐蚀涂料、油漆、爆破、吊装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
5)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或派医务人员。
6)要备有灭火、防爆炸等器材物资。
c、防火
①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②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③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的规定:
1)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线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4)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5)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d、防爆
①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备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的浓度或压力时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②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对于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①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视工地的大小设置安全专(兼)职人员或安全机构。②成立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③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用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④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⑤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⑥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⑦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①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土方塌方。
2)脚手架、吊篮、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的上下安全通道。
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对施工用的电梯、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8)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设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采取的防护措施。
9)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0)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②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③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一般建筑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措施。其主要内容是: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作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对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要及时供应人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的工作。
a、防触电。电源线不得使用裸体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b、防雷击。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字架、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装置。
c、防坍塌。搞好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外加支掌,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
a、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都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b、烧蒸汽锅炉人员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司炉证后才能独立作业。烧热水锅炉的也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c、安装的采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d、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e、搞好防滑措施。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
f、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g、现场脚手架、安全网,暂设电气工程、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5、安全生产教育
1)目部对新进场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电工、焊工、架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车辆司机等特殊工人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要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当前的安全情况和有关法规;
5)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6、安全生产检查
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
隐患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同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按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并要进行复查。
7、伤亡事故的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发生重伤或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用快速方法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并按下列步骤进行: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
3)现场勘查(做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5)根据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6)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第18篇 施工现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项目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项目部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换回原证件。
二、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三、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四、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的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罚款400元。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地主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项目部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质量安科和物资装备科检查。
六、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第19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第20篇 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有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市政施工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 安全旁站员基本条件
第三条 集团内各工程项目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旁站组织,人员可由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担任。
第四条 安全旁站人员必须经各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进行专项培训,由项目主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统一组织管理。
第五条 旁站人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必须熟悉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三章安全旁站员安全职责
第六条 现场旁站人员在工作的时间内坚守岗位,工作时不准饮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旁站人员在执行旁站任务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佩戴好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旁站员证件;
第八条 旁站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熟知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并在依据交底内容的前提下监督操作人员按交底要求进行安全作业;
第九条 旁站人员必须巡回检查施工作业点,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苗头,纠正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安全总监;
第十条 旁站人员必须监督作业点(面)的安全防护,使安全防护符合标准,同时督促操作人员正确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证和胸卡;
第十一条旁站人员应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过程及操作人员所持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旁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逐日填写旁站日志;
第十三条旁站人员有权停止危险状况下的施工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建议安全总监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和“违章罚款通知单”;
第十四条旁站人员在旁站期间,未能及时制止违章、发现隐患,经相关检查人员纠正或造成事故时,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还将追究旁站人员的连带责任。
第四章 实行安全旁站的部位
第十五条在以下作业和施工部位必须实行安全旁站:
a.开挖基坑、沟槽作业(人工挖扩桩孔);
b.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网的支挂);
c.塔吊安拆及顶升作业;
d.整体爬架、模板自升架设设施安拆和升降作业;
e.外用电梯、吊篮(含电动吊篮)安拆作业;
f.提升架安拆、试运行作业;
g.电梯井防护设施搭设、拆除及网上清理作业;
h.大型起重吊装作业;
i.架空线路防护架搭设和拆除;
j.建筑物拆除和清理作业;
k.搅拌机清理和维修作业;
l. 焊接作业及易燃、易爆作业;
m.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和其它特殊环境下的作业;
n.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试用阶段;
o.其它危险部位、危险作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