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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机具安全使用制度如同守护者的角色,它确保了生产环境的稳定与员工的生命安全。忽视安全制度可能导致不可逆的损失,从设备损坏到人员伤亡,甚至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和经济效益。因此,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不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责任和智慧的体现。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机具安全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机具操作手册:详细说明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包括启动、运行、停机及应急处理程序。
2. 定期维护保养: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润滑等维护措施,确保其良好运转状态。
3. 员工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设备性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4. 危险警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潜在风险。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设备故障、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快速响应计划。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格外留意以下几点:
1. 制度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保持与实际操作同步。
2. 执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坚决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操作行为。
3.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使制度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4. 安全文化:营造尊重生命、重视安全的企业文化,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机具安全使用制度是企业安全运营的基石,需要我们共同遵守和不断完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保障生产效率的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
机具安全使用制度范文
第1篇 机具安全使用制度
第1章电器安全使用
第1条电器使用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保持各种用电设施完好安全。
第2条一切电机、电水泵、喷枪、电剪等,使用前必须注意机器功率与电源是否相匹配,严防超负荷用电。
第3条活动电源拖线,必须注意线板、插座、拖线是否完好,线芯是否裸露,使用过程要留意拖线发热升温的现象。
第2章 汽油机安全使用
第5条汽油机使用前,必须注意油管、油箱、油路是否完好,无漏油现象。
第6条汽油机长期存放,需清除油箱内的汽油,使用时应将汽油机推运到现场方可加油。
第7条汽油暂时存放,应置于铁罐中,严禁用胶罐装油。汽油机不准室内作业,运输途中应停机运送,不准走职工通道,应绕道走专用通道。
第3章液压叉车及三角起重架安全使用
第8条使用时需检查行走部分是否灵活,钢叉、链条、轮胎等受力部分是否有伤痕,是否牢固。
第9条检查液压提升部分是否有效,油门开关是否灵敏,液压缸是否漏油。
第10条提升重物时,确认重物下没有人方可操作,特别是重物放下时,操作者必须得到指挥(或协助者)的口令,方可放下重物,动作要慢,切不可掉以轻心。
第11条使用三脚架时,必须注意固定好三只角位,并用绳连成一平面三角,提升重物时,重物必须在三只脚的三角形内,防止翻架。
第4章机械工具使用安全
第12条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方可使用。
第13条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管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方可操作。
第14条原动机或动力传送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确认周围状态安全再操作。
第15条机械清扫、注油时,应在转动停止后再行操作,但得到特别准许时例外。
第16条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第17条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第18条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第19条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了某些经特别允许的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第2篇 起重设备、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的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应在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12个月)。
4.1.5风电场专业人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维修工作,不能维修的交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6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1.7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门负责租借和管理,保证起重机械 、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4.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质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借或发放。
4.1.9起重机械 、小型机械由物质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4.1.10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4.2定义;
a.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机、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b. 小型机具是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
c.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钩、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e. 起重机(crane)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 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f.起重机械由起升机构(使物品上下运动)、运行机构(使起重机械移动)、变幅机构和回转机构(使物品作水平移动),再加上金属机构,动力装置,操纵控制及必要的辅助装置组合而成
4.3采购要求;
a.物质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优先考虑。
b.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4.4机具使用要求;
a.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b.机具的转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c.机具的压力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检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完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d.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名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名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e.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f.机械操作人,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临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分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推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为事故负责;有关专业接到报告后妥善处理,否者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g.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子贴挂简明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及负责人。
h.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s1102的规定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应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浸油一次。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4. 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可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允许用应力应减低50%。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锁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4.5滑车:
a滑车应按名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名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b.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损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着,不得使用。
c.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d.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得钩环锁紧。
4.6起重机器机具管理制度:
a.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b.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c.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1次.应检查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运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和固定物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d.起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e.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f.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7检查、维护、试验:
a. 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b.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坚定。修复后的起重机械 、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c.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d.待修与完好的起重机械 、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4.8下列情况必须报废:a.以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b.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
第3篇 生产工机具安全保证制度范本
工机具安全使用管理:
a.冲击钻(电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其绝缘线是否良好,使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夹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使用时检查钻头要夹紧、冲击钻(电钻)要拿稳、人要站稳,防钻断伤人。使用中换向器与电刷之间发生较大火花时,应清除换向器污垢,检查弹簧压力,更换已磨损的电刷。定期更换轴承润滑油,滚动轴承和齿轴箱最好使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采用15号车用机油。
b.角向磨光机(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检查整机外壳电源线,要求不得有破损,砂轮防护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机,左手拔动机身尾部开关拔到“关”的位置。接通开关,通电转几分钟,关机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使用过程中,砂轮与工件的角度为15至30度,注意保护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当转动速度变慢,马上停机检查。不用手提电缆线,更换砂轮片时使用专用拔手。
c.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设备使用前检查是否良好,电源线、电焊钳的绝缘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头不应超过3处,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引入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有漏电保护器。室外作业注意防雨。电焊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不要将电焊钳夹在腋下或把电焊绝缘线挂在脖子上。焊接时要戴好手套。
d.台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台钻绝缘线是否良好,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接地线可靠,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火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钻头一定要夹紧正确,使用时检查钻头,钻头要夹紧确保无误。左手拿工件要拿稳(或把工件夹紧在工作台面上),右手握手柄,压力要适当,严防钻头断裂或工件飞出伤人。使用台钻严禁区载手套。台钻用后,清除铁屑,保持清洁,旋转部份定期上润滑油。
e.砂轮机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待其转速稳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转几次,操作者必须立于机旁,不得正对砂轮机,以防发生危险。
f.设备接电前安全措施: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在给设备送电前必须分清设备性能,方可接线。送电前应测量电源电压等级及极性,避免造成人为的设备和人身伤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和库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使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使用临时电源时注意安全,引出线从配电箱内经开关后引出,不能混乱,并做好标记。布线时严禁将导线缠绕在铁钉、铁丝上;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层。保证电气安装施工质量。清除导线和导线与电气设备之间和连接点中的金属氧化层、油层等杂物,并接紧接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保证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业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扫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灾万一发生,应迅速阻止火灾的扩大,并立即组织抢危救灾和人员、财物的疏散,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工地办公室和显著的地方挂上“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及就近医院的救伤电话标牌。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4篇 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制度范本
一、吊板
(一)铁链与坐板、挂勾捆扎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挂勾磨损掉1/4时,不准再用。
(二)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围杆绳拢在吊线上。
(三)在2.0/7以下股(含2.0/7股)的吊线上,不准坐吊板。在一个杆档内不准两人坐吊板。在墙壁上作吊线终端者,在该段吊线上不准坐吊板。
(四)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过电杆必须使用梯子或穿上脚扣上到电杆上过,严禁爬抱电杆而过。
(五)在吊线周围70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时,不准坐吊板作业。
二、三角架、构架
(一)装置三角架、构架,应使用坚实、无劈裂、无死节的木杆或钢管,但不能混用,捆绑应牢固,并有足够的承载力,设置应平稳。
(二)使用前应检查,出现捆绑绳(铁)索松脱、断头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
三、夹扛(杆叉)
(一)装置夹扛,应使用坚韧、无劈裂、无笆节、材质相同的木杆、木杆梢经不小于10厘米,规格应相等;长短视需要而定。上端的连接拉链距杆顶30至40厘米;下端应设防止扩张的拉链,距杆根60至80厘米,并应绑扎牢固,根部应设防滑措施。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劈裂、折断、腐朽、拉链不牢、根部无防滑措施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四、千斤顶
(一)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经常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
(二)使用千斤顶,应先确知千斤顶的额定承载力,承载力大于或等于所顶物件的重量时方可使用。承载力小于所顶物件重量时,不准使用。
(三)使用千斤顶电缆盘,必须支放平稳、牢固,遇不平、松软地面,应铲平、垫木枕。在汽车上使用时,必须将千斤顶打上拉线,以防放电缆时被拉倒。
(四)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准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时,应在千斤顶底座下面垫木枕。
五、汽车绞盘
(一)绞盘的滚筒与钢丝绳的承载力,必须大于所拉物件的重量,否则不准使用。
(二)使用绞盘撤、放电缆时,汽车停放位置应妥当,司机必须能看到指挥信号,必须将汽车前后轮用三角木枕固定。启动绞盘前,应检查绞盘传动轴的肖子是否插好,并清除作业范围内障碍物。
(三)使用中改变方向时,必须在滚筒完全停止转动时进行;绞盘启动后,严禁校正滚筒上的钢丝绳。
(四)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应整齐、平顺。使用时,不能放尽,至少留五至六圈。当出现断股、腐蚀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六、手拉葫芦
(一)挂勾、肖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吊具、吊索及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
(二)不准超负荷使用,被吊物件必须捆缚牢固;物件吊起后不准有人靠近,构架下方不准有人停留。放下被吊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准自由落下。
(三)使用两个葫芦同时吊一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
(四)使用手拉葫芦收紧电缆吊线时,必须将葫芦放置平稳,固定牢固。除操作者外周围不准他人停留。
七、倒链
(一)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吊钩,如有变形扭曲,严禁使用。不准超负荷。悬挂必须牢固、可靠。
(二)被吊物件必须捆缚牢固。任何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或停留在三角架或构架下方。
(三)操作人员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被吊物件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须将小链栓在大链上。
第5篇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第6篇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5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五)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第7篇 园林机具安全使用制度
园林机具包括剪草机、绿篱机、疏草机、打孔机、割灌机等。
一、作业人员要将作业区内的石块、铁丝等杂物清除干净。
二、作业人员对所领取的作业机具进行检查,包括各部分的完好情况以及汽油、机油的加注情况。启动发动机,检查机具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必须立即关闭发动机,在专业维修人员处理完故障、机具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三、到达作业区后,由绿化人员操作作业机具,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如机具较大时,应配备足量的人员配合作业。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按照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非作业人员不得在作业区内活动。
四、机具运行中如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关闭发动机停止作业,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处理。在处理完成后,方可继续作业。
五、机具在运转情况下,禁止触动散热部件和传动机构,要在停机后检查汽油和机油情况。
六、清理作业的杂物时,要在停机后进行。
七、作业完成后,在机具充分散热后,要对机具进行清洁,并及时交回库房。
八、专业维修人员在机具使用后,要及时检查维护、保养,保持机具的完好和运转正常。
第8篇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
3. 引用标准
4. 定义
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的装备和工器具。
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
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
5. 职责
5.1. 仓库人员负责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检查、报废等工作,并进行定期试验,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5.3. 安全部门负责审批计划和选择厂家、型号等。
6. 管理内容和办法
6.1. 采购
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
6.2. 验收、检查、试验
6.2.1 需验收、检查、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6.2.1.1. 新购置的应进行抽检;
6.2.1.2. 经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
6.2.1.3. 存在疑问或使用没有把握的;
6.2.1.4. 存放时间较长或新转入的;
6.2.1.5. 已经检验周期的;
6.3. 保管
6.3.1. 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时可按有关要求进行实验,实验结果应填写《安全用品检验单》。
6.3.2. 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并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及尖锐物体,并用色标或标签加以区别。
6.4. 使用
6.4.1. 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6.4.2. 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当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 安全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否则应进行培训。
6.4.4. 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 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确认的电压等级下使用。
6.4.6. 电动或风动的安全工器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
6.5. 报废
下列情况应以报废:
6.5.1. 经检查、试验几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 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
6.5.3. 超过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第9篇 小型机械、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使用,安全可靠,确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滑轮、倒链、卷扬机、打夯机、搅拌机、升降机、砂轮机等常用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1.滑轮
1.1 滑轮必须经常润滑,而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2 检查的内容包括:
1.2.1 用力转动滑轮,检查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1.2.2 清除轴上润滑油与槽中的铁屑及尘土等污物;
1.2.3 检查油孔与轴承间套上的油槽是否对准;
1.2.4 滑轮出现裂缝时必须更换新的,不得焊接;
1.2.5 滑轮在腐蚀性场所工作时,更要定期仔细检查;
1.3 严格按滑轮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载;
1.4 滑轮直径一般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 倍。
1.5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或吊环等各部件,看有无裂纹或损伤。
1.6 在起吊或搬运设备时,当滑轮受力后,应检查它运动部件的运转情况,看有无卡绳、磨绳的地方,如有不妥,应立即调整。
1.7 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业中,禁止使用吊钩型滑轮,应采用环滑轮,以防脱钩。
1.8 在吊运作业时,滑轮和钢丝绳必须选配恰当。
1.9 当轮轴磨损量达到轮轴的3-5%时,则需更换。
1.10 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牵引方向和导向滑轮的位置是否正确,防止绳索脱出轮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 倒链
2.1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与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销子是否牢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结实稳固。
2.2 在使用前。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条有足够的起升距离。操作时注意慢慢拉紧,使链条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 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时无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快过猛。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系链的入口处垫导。
2.5 倒链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倒链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人数。手拉链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不能增加人数或过猛,以免起重受力过大而短裂。
2.6 起吊重物时,如需暂时交叉悬空,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倒链自锁失灵造成以外事故。
2.7 对转动部分要定期润滑,防止链条锈蚀。受严重锈蚀及有断痕或裂纹链条,应报废更新。
3.卷扬机
3.1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3.2 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扬机距起吊物超过15 米以上.
3.3 开车前,先用手扳动器空转一周,检查各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后,进行作业.
3.4 不准超载.
3.5 扬机筒上余圈数不得少于五圈.
3.6 为避免电动机受潮淋雨,一般用道木将底垫高.
3.7 所有电器设备都要有可靠的接地,防止触电.
3.8 使用前要检查减速器内和轴承量是否充足,减速器用3#机油,滑动轴承用黄油。
4 打夯机
4.1 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有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人员应戴绝手套。
4.电源电缆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3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要严禁背着牵引。
第10篇 小型机械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使用,安全可靠,确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滑轮、倒链、卷扬机、打夯机、搅拌机、升降机、砂轮机等常用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1.滑轮
1.1 滑轮必须经常润滑,而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2 检查的内容包括:
1.2.1 用力转动滑轮,检查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1.2.2 清除轴上润滑油与槽中的铁屑及尘土等污物;
1.2.3 检查油孔与轴承间套上的油槽是否对准;
1.2.4 滑轮出现裂缝时必须更换新的,不得焊接;
1.2.5 滑轮在腐蚀性场所工作时,更要定期仔细检查;
1.3 严格按滑轮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载;
1.4 滑轮直径一般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 倍。
1.5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或吊环等各部件,看有无裂纹或损伤。
1.6 在起吊或搬运设备时,当滑轮受力后,应检查它运动部件的运转情况,看有无卡绳、磨绳的地方,如有不妥,应立即调整。
1.7 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业中,禁止使用吊钩型滑轮,应采用环滑轮,以防脱钩。
1.8 在吊运作业时,滑轮和钢丝绳必须选配恰当。
1.9 当轮轴磨损量达到轮轴的3-5%时,则需更换。
1.10 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牵引方向和导向滑轮的位置是否正确,防止绳索脱出轮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 倒链
2.1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与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销子是否牢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结实稳固。
2.2 在使用前。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条有足够的起升距离。操作时注意慢慢拉紧,使链条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 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时无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快过猛。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系链的入口处垫导。
2.5 倒链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倒链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人数。手拉链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不能增加人数或过猛,以免起重受力过大而短裂。
2.6 起吊重物时,如需暂时交叉悬空,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倒链自锁失灵造成以外事故。
2.7 对转动部分要定期润滑,防止链条锈蚀。受严重锈蚀及有断痕或裂纹链条,应报废更新。
3.卷扬机
3.1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3.2 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扬机距起吊物超过15 米以上.
3.3 开车前,先用手扳动器空转一周,检查各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后,进行作业.
3.4 不准超载.
3.5 扬机筒上余圈数不得少于五圈.
3.6 为避免电动机受潮淋雨,一般用道木将底垫高.
3.7 所有电器设备都要有可靠的接地,防止触电.
3.8 使用前要检查减速器内和轴承量是否充足,减速器用3#机油,滑动轴承用黄油。
4 打夯机
4.1 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有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人员应戴绝手套。
4.电源电缆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3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要严禁背着牵引。
5 搅拌机
5.1 搅拌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其撑脚在调整到轮胎不受力,完全由撑脚承受全机重量的程度。
5.2 使用前,应按清洁、坚固、润滑、调整、防腐的程序检查其系统。
5.3 注重地连结机件是否松动离中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转动皮带松紧是否合适等。
5,4 配电设备应装有合适的熔断器和良好的接的。
5.5 使用中勿使石砂落入机械的运转部分中去。
5.6 进料斗升起后,斗下不得有人通过或停留。
5.7 检修或清理。须停电进行。进料斗还须用保险链条绑牢。
5.8 出料前不能无故障停车,入料量不超过规定容量。
5.9 工作结束,要及时清理。
6 升降机
6.1 升降机的起升机构必须有制动器,不得有自锁性能有机械传动装置代替并省去制动器。
6.2 固定式升降机必须装有限位器和平层装置。装拆式升降机的吊篮顶部与天轮之间,应保持2.5 米的缓冲层.
6.3 升降机必须有防止在装卸物时发生吊篮坠落的安全装置.
6.4 固定式升降机的金属构架的左右和后面三侧如不是墙壁,应装设全密闭的坚固防护板网,各层的前面出入口.必须装有不低于1.6 米的带插销的防护林门.
6.5 升降机必须要设上下联系信号装置,并要安全用电.
7.砂轮机
7.1 砂轮机要应安装在自然采光好,且靠墙的地方.
7.2 防护罩要有足够的强度挡住碎块飞出。
7.3 工作前必须接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
7.4 磨削时,要先空转两分钟试验,证明正常时,方可开始工作。
7.5 操作时, 不能站在砂轮机切线方向。
7.6 磨削时,进刀不能过猛,手工操作时,工件或刀具要拿稳,不能用力过猛,砂轮侧面不能进行粗磨。
7.7 工作停止,应立即关机,锁定电源盘箱。
8.采购与检验
8.1 工器具、小型机械在批量采购进场时,机械、物资采购部门应会同安全检查科进行安全性能抽检实验,不合格品严禁发到施工单位。
8.2 各施工单位应按《安规》要求,所用的安全工器具、小型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维护。
8.3 工器具、小型机械要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维护管理、检查、周期试验鉴定台帐和记录。
翰吉斯国际商务区工程项目部
2023年5月10日
第11篇 施工机具的安全检验制度
⑴项目部负责施工小型机械使用、保管、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施工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使用工作由项目部与公司技术装备处协调配合,并按《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⑵对从事驾驶、机械操作等工作的特殊工种,项目部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⑶项目部应经常组织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定期组织施工机具和工器具的安全检查,确保投入施工中的机具、设备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避免因工器具缺陷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⑷项目部在编制施工措施时,须充分考虑对所选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和方案上加以控制。
⑸重大运输等有危险性的机械使用工作,设备的安全使用措施和使用方案,应列入相应的施工措施和方案,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执行,实施过程安监人员应该到场监督。
⑹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施工队长和材料组进行日常性机具、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
⑺凡调入本工程的机具,必须在基地进行一次彻底检修、维护,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调入施工现场。各分部工程开工前也必须针对该工序所需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及维修,个人使用的安全用具及停电作业工具在开工前要进行检定试验。
第12篇 起重设备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的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应在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12个月)。
4.1.5风电场专业人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维修工作,不能维修的交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6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1.7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门负责租借和管理,保证起重机械 、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4.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质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借或发放。
4.1.9起重机械 、小型机械由物质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4.1.10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4.2定义;
a.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机、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b. 小型机具是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
c.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钩、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e. 起重机(crane)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 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f.起重机械由起升机构(使物品上下运动)、运行机构(使起重机械移动)、变幅机构和回转机构(使物品作水平移动),再加上金属机构,动力装置,操纵控制及必要的辅助装置组合而成
4.3采购要求;
a.物质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优先考虑。
b.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4.4机具使用要求;
a.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b.机具的转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c.机具的压力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检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完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d.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名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名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e.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f.机械操作人,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临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分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推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为事故负责;有关专业接到报告后妥善处理,否者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g.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子贴挂简明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及负责人。
h.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s1102的规定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应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浸油一次。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4. 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可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允许用应力应减低50%。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锁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4.5滑车:
a滑车应按名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名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b.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损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着,不得使用。
c.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d.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得钩环锁紧。
4.6起重机器机具管理制度:
a.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b.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c.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1次.应检查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运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和固定物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d.起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e.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f.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7检查、维护、试验:
a. 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b.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坚定。修复后的起重机械 、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c.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d.待修与完好的起重机械 、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4.8下列情况必须报废:a.以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b.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
第13篇 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对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总裁:负责公司大型机具设备添置计划的审批、设备技术改造资金计划的落实。
2、公司副总裁: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总工室:负责设备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负责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批,负责大型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批;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审批;负责设备新技术、新工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市场经营总部:负责投标文件中,项目施工机具设备的选型、需用计划的编制、安全管理措施的制订。
5、工程管理总部:负责公司自有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管理;负责审查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参与施工机具管理的隐患排查;参与制订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预案;主持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安全管理总部: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人力资源总部:负责开展操作人员公司级的安全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证件管理工作。
8、财务审计部:负责施工机具设备资产的财务管理。
9、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负责配备设备资源管理、操作人员管理、租赁合同管理、验收管理、日常使用管理、配件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管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设备的分类:
1、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架桥机、空压机等;
2、大型设备:混凝土拌和站、混凝土泵车、沥青拌和楼、沥青摊铺机;
3、中型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混凝土运输车、自卸汽车等。
4、小型设备:变压器、发电机、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等。
5、租赁设备:向外部供方租用的机械设备。
四、新增设备的采购管理:
1、公司新增的特种设备、大型设备、中型设备的采购计划由工程管理总部负责编制,报分管设备副总裁、总工程师、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公司新增的小型设备的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部设备部门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审批。
2、公司不得采购淘汰落后的设备;不得采购无质量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安全强制产品标志标识的机具设备。
3、公司独资或控股的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由工程管理总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选型的可行性分析,提出选型方案。国产设备采用议标、招标等方式采购;进口设备必要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或议标采购。
工程管理总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总部、财务审计总部等专业技术人员对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进行进货验收、登记、建档。
4、公司独资或参股的新增中型机械设备由工程管理总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选型采购。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安全部门、项目财务部门参与验收、登记、建档。
5、公司独资或参股的小型设备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采购,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参与验收、登记、建卡。
6、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中型设备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方评价、采购合同、验收记录、发票扫描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由工程管理总部负责管理、归档。
新增的小型设备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供方评价、采购合同、验收记录、发票扫描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总部负责建档,并随小型设备的退场跟机移交。
7、财务审计总部负责建立资产财务账,确定折旧计提费率。
五、外租设备的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应急备用需要,向邻近施工标段、或设备出租供方临时租赁施工机具设备。不得租用国家强制淘汰的机具设备。
2、外租设备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供方评价、组织验收登记。外租设备验收登记时,应核查设备检测情况、安全性能、操作人员持证等内容。
3、验收合格后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义务和权利。
4、公司工程管理总部、安全管理总部在进行设备检查、安全检查时,将外租设备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安全考核评价之中。项目经理部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出租方履行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作业层负责使用管理,并督促出租方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
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部在本项目使用特种设备前,监督检查供方到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情况,项目安全部门应保存备案登记的批准文件资料。
2、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在特种设备进场后,使用前完成特种设备有效证件(包括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报告)查验、安全技术状况验收、租赁协议签订、本项目特种设备编号标识工作。
3、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安全部门配合供方完成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性能试验。逾期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项目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实行定人定设备管理,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上岗。
5、特种设备向项目调度使用时,工程管理总部与项目经理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签订内部使用安全合同。
特种设备向作业层调度使用时,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办理“特种(大型)设备使用任务单”。
6、龙门吊、架桥机等特种设备安装拆除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应委托生产厂商安装拆除,或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拆除。安装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完成编制、报批、交底、安装拆除验收工作。
7、特种设备的运动部件总成件、临边防护设施应涂装安全色。
8、特种设备的高处检修作业、带电检修调试作业应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9、特种设备合格后,因不正确使用、或安全部件超期磨损等因素造成后续使用的工况较当时检验时工况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申请检验。
10、特种设备实行“一机一档”档案管理, 档案随设备在项目上同行。项目使用退场后交工程管理总部。
工程管理总部建立特种设备登记台账,保存电子文档(包括项目外租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 “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
设备制造单位、产品出厂合格证明、设备检验证明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查的记录;设备验收后图片(含编号)、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七、大型设备的安全管理:
1、大型设备安装拆除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应委托生产厂商安装拆除,或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拆除。安装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完成编制、报批、交底、安装拆除验收工作。
2、安装基础由项目质检部门、试验室进行验收。防雷设施委托检测机构检测验收。计量设施委托检定机构检定验收。机电设备、控制电器、用电安全保护系统、自发电系统的验收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标牌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验收。
3、安装调试后,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填写设备试运行验收记录和完成设备编号标识工作。
4、大型设备实行定人定设备管理,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的作业证件上岗。
5、大型设备向项目调度使用时,工程管理总部与项目经理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签订内部使用安全合同。
大型设备向作业层调度使用时,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办理“特种(大型)设备使用任务单”。
6、大型设备的运动部件总成件、临边防护设施应涂装安全色。
8、大型设备的高处检修作业、带电检修调试作业应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8、大型设备实行“一机一档”档案管理, 档案随设备在项目上同行。项目使用退场后交工程管理总部。
工程管理总部建立大型设备登记台账,保存电子文档(包括项目外租大型设备)。
大型设备 “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
说明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装拆除方案、基础验收记录、计量设施检定报告、防雷设施检测(测试)报告、供电系统验收记录、机电设备验收记录、安全防护装置验收记录。“定人定机定机长”记录、设备验收后图片(含编号)、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八、中型机械设备的管理:
1、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完成混凝土拌和车、混凝土泵车、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自卸汽车等场内机动车辆的验收、登记、编号标识工作。
2、作业层落实定人、定机、定保养责任制。并在进场机械通过验收登记后时,将定人定机人员名单送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建立场内机动车辆“一机一档”档案,档案包括:进场验收记录、机动车辆验收后图片(含编号)、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九、小型机具: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变压器、发电机、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等小型机具的编号标识。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对具有3c标志要求的小型机电设备验收登记。
十、设备使用管理:
1、在设备投入使用前,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完成危险源的识别、操作规程的编制的报批。采用集中或分组方式,完成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2、设备调度和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指挥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的提供与检查。
3、特种作业证上岗;混凝土拌和车、混凝土泵车、自卸汽车持汽车驾驶证上岗。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持操作证上岗。
4、使用机械设备前,操作人员负责检查设备的安全部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使用中,按项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超速使用以及带病运转。
5、所有机械在场外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按项目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7、持证上岗人员工作完成后,及时填写机械设备的使用记录,每月28日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统计运行数据。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底将统计资料交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归档。
十一、设备保养、维修:
1、机具设备的例行保养、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完成。设备二级以上保养、维修由修理人员实施,操作人员配合完成。电器线路检修和故障排除由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完成。
2、违反维修保养作业规程,发生事故的按项目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3、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及时填写记录。每月28日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统计运行数据。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底将统计资料交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归档。
十二、设备检查:
1、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覆盖本项目在用的设备。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2、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大中型机械及特种设备的主要安全部件或安全构配件情况,人员持证情况及维修保养等情况;。
十三、机械设备的检测费用、应急管理费用、完善安全装置费用、3c产品更换费用,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执行。
十四、项目设备管理人员按照项目安全生产有关制度的规定,完成设备人员登记管理、教育培训管理、技术交底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等工作。参与项目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报送业务报表。
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表
检查单位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检查情况
见证资料
结果
1
完成制度教育
两级设备管理部门/教育培训部门
2
公司大型机具设备添置计划的审批
总裁
设备技术改造资金计划审批
总裁
设备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
总工程师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批
总工程师
大型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批
总工程师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审批
总工程师
投标文件中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市场经营总部
施工机具设备资产的管理
财务审计部
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管理
人力资源总部
设备的分类管理
两级设备管理部门
公司向项目调拨设备的清单、交接记录、内部合同手续
两级设备管理部门
新增设备的采购文件、供方评价、合同、验收记录
两级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的配置满足情况
项目经理部
外租设备供方评价、合同、验收记录
项目经理部
外租设备是否纳入公司、项目安全日常管理
两级安全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备案管理
项目设备/安全部门
特种设备验收(含检测报告、合格标志等)
项目设备/安全部门
特种设备、大中型机械定人定设备情况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大型机械机长负责制情况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交接班情况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龙门吊、架桥机等特种设备、大型设备安装拆除服务方评价(含资质)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大型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审批情况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应急预案的审批情况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大型设备安装拆除验收记录(基础验收由项目工地试验室出具报告;防雷装置验收由检测机构出具报告;计量装置验收由计量检定部门出具报告;电器系统验收由项目设备部门负责记录;防护设施验收、消防验收、标志标识、规程标牌验收等由项目安全部门负责记录)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的运动部件总成件、临边防护设施涂装安全色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公司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动态更新公司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的登记台账,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动态更新项目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的登记台账,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 “一机一档”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场内机动车辆“一机一档”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具有3c标志要求的小型机电设备验收登记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交底记录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机械设备的使用记录
操作人员
机械设备的运行统计记录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保养、维修计划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保养、维修登记记录
操作人员
机械设备危险源识别清单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公司自有的特种设备、大型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记录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项目机械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记录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每半年检查一次项目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记录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每年组织一次对项目设备管理基础工作的检查记录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项目季度设备管理基础工作的检查记录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报告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业务报表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
落实奖惩
两级设备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
第14篇 机具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章制度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上级许可,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动力电钮后须俟机器确实停止后,始可离去。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第15篇 生产工机具安全保证制度
工机具安全使用管理:
a.冲击钻(电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其绝缘线是否良好,使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夹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使用时检查钻头要夹紧、冲击钻(电钻)要拿稳、人要站稳,防钻断伤人。使用中换向器与电刷之间发生较大火花时,应清除换向器污垢,检查弹簧压力,更换已磨损的电刷。定期更换轴承润滑油,滚动轴承和齿轴箱最好使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采用15号车用机油。
b.角向磨光机(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检查整机外壳电源线,要求不得有破损,砂轮防护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机,左手拔动机身尾部开关拔到“关”的位置。接通开关,通电转几分钟,关机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使用过程中,砂轮与工件的角度为15至30度,注意保护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当转动速度变慢,马上停机检查。不用手提电缆线,更换砂轮片时使用专用拔手。
c.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设备使用前检查是否良好,电源线、电焊钳的绝缘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头不应超过3处,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引入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有漏电保护器。室外作业注意防雨。电焊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不要将电焊钳夹在腋下或把电焊绝缘线挂在脖子上。焊接时要戴好手套。
d.台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台钻绝缘线是否良好,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接地线可靠,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火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钻头一定要夹紧正确,使用时检查钻头,钻头要夹紧确保无误。左手拿工件要拿稳(或把工件夹紧在工作台面上),右手握手柄,压力要适当,严防钻头断裂或工件飞出伤人。使用台钻严禁区载手套。台钻用后,清除铁屑,保持清洁,旋转部份定期上润滑油。
e.砂轮机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待其转速稳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转几次,操作者必须立于机旁,不得正对砂轮机,以防发生危险。
f.设备接电前安全措施: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在给设备送电前必须分清设备性能,方可接线。送电前应测量电源电压等级及极性,避免造成人为的设备和人身伤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和库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使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使用临时电源时注意安全,引出线从配电箱内经开关后引出,不能混乱,并做好标记。布线时严禁将导线缠绕在铁钉、铁丝上;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层。保证电气安装施工质量。清除导线和导线与电气设备之间和连接点中的金属氧化层、油层等杂物,并接紧接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保证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业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扫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灾万一发生,应迅速阻止火灾的扩大,并立即组织抢危救灾和人员、财物的疏散,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工地办公室和显著的地方挂上“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及就近医院的救伤电话标牌。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16篇 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制度
一、吊板
(一)铁链与坐板、挂勾捆扎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挂勾磨损掉1/4时,不准再用。
(二)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围杆绳拢在吊线上。
(三)在2.0/7以下股(含2.0/7股)的吊线上,不准坐吊板。在一个杆档内不准两人坐吊板。在墙壁上作吊线终端者,在该段吊线上不准坐吊板。
(四)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过电杆必须使用梯子或穿上脚扣上到电杆上过,严禁爬抱电杆而过。
(五)在吊线周围70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时,不准坐吊板作业。
二、三角架、构架
(一)装置三角架、构架,应使用坚实、无劈裂、无死节的木杆或钢管,但不能混用,捆绑应牢固,并有足够的承载力,设置应平稳。
(二)使用前应检查,出现捆绑绳(铁)索松脱、断头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
三、夹扛(杆叉)
(一)装置夹扛,应使用坚韧、无劈裂、无笆节、材质相同的木杆、木杆梢经不小于10厘米,规格应相等;长短视需要而定。上端的连接拉链距杆顶30至40厘米;下端应设防止扩张的拉链,距杆根60至80厘米,并应绑扎牢固,根部应设防滑措施。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劈裂、折断、腐朽、拉链不牢、根部无防滑措施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四、千斤顶
(一)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经常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
(二)使用千斤顶,应先确知千斤顶的额定承载力,承载力大于或等于所顶物件的重量时方可使用。承载力小于所顶物件重量时,不准使用。
(三)使用千斤顶电缆盘,必须支放平稳、牢固,遇不平、松软地面,应铲平、垫木枕。在汽车上使用时,必须将千斤顶打上拉线,以防放电缆时被拉倒。
(四)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准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时,应在千斤顶底座下面垫木枕。
第17篇 建筑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第18篇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
3. 引用标准
4. 定义
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的装备和工器具。
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
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
5. 职责
5.1. 仓库人员负责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检查、报废等工作,并进行定期试验,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5.3. 安全部门负责审批计划和选择厂家、型号等。
6. 管理内容和办法
6.1. 采购
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
6.2. 验收、检查、试验
6.2.1 需验收、检查、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6.2.1.1. 新购置的应进行抽检;
6.2.1.2. 经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
6.2.1.3. 存在疑问或使用没有把握的;
6.2.1.4. 存放时间较长或新转入的;
6.2.1.5. 已经检验周期的;
6.3. 保管
6.3.1. 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时可按有关要求进行实验,实验结果应填写《安全用品检验单》。
6.3.2. 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并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及尖锐物体,并用色标或标签加以区别。
6.4. 使用
6.4.1. 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6.4.2. 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当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 安全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否则应进行培训。
6.4.4. 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 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确认的电压等级下使用。
6.4.6. 电动或风动的安全工器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
6.5. 报废
下列情况应以报废:
6.5.1. 经检查、试验几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 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
6.5.3. 超过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