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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汇编(4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0

隧道工程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隧道工程中,安全质量无异于生命线,它不仅是工程顺利进行的保障,更是对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负责的体现。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如同一座坚固的盾牌,抵挡可能的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尤其在高风险的隧道施工中,完善的制度是预防事故、提升效率的关键。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

2.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详细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保证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4.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对施工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注意事项

1. 制度执行需严格:任何安全制度都不能流于形式,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制度更新:随着工程进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及时更新,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挑战。

3.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提出安全建议,使制度更加贴近实际,提高员工的参与感和责任感。

隧道工程的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是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石。我们必须重视每一个细节,从制度的制定到执行,再到反馈和改进,形成一个闭环,让安全成为我们工作的常态,而非临时的应对之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复杂的地下世界中,构筑起一道道坚实的生命防线。

隧道工程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范文

第1篇 隧道工程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项目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相关管理人员检查要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对所属所有工区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中依据本规定进行奖罚。

第三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等,视情节严重,触及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四条所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除对其相关责任人、单位进行处罚外,各工区对检查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查。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对安质部的奖罚均有申辩权,对奖罚不服的,有权向上级领导申诉。

管理条例如下:

1、安全管理

1.1新进场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工区进行处罚2000元,对人员培训的组织部门(办公室)主管,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并要求立即整改。在整改期限内,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工区主任500元罚款;工区领导强行安排者,给予安排领导1000元罚款。

1.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对工区主任处罚200元/人次,对工区处罚2000元。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3安装、拆除工程无经专项施工方案、无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未签字(以书面方案为据)。对土木总工处罚100/次,工区处罚200元/次。

1.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对工区机械总工处罚200元,工区罚款500元。

1.5月度安全学习人数或时数不足的,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的,班前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均以记录为据)。 对工区罚款200元

1.6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 对工区罚款200元

1.7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对工区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1.8不张贴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 对工区罚款100元

1.9安全管理资料不使用规定表格的。 罚款100元(按缺表数)

1.10无故不参加每周安全活动或者班组不组织安全活动的,给予工区安质部处罚200元

1.11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工区主任罚款500元/人次

1.12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给予工区主任200-1000元罚款。

2、隧道施工安全

2.1洞内文明施工管理,管线电缆悬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道路有积水、淤泥,水沟不畅通的;材料、设备、机具未挂责任牌,摆放混乱的。给予工区罚款200元。

2.2隧道施工步距超标,不符合铁道部规定的要求,给予工区3000元/次的罚款,并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

2.3超前地质预报不连续的;监控量测不认真,频次不够,布点数量不足的,每发现一项给予工区罚款500元。

2.4隧道内移动变电站未按要求安置安全栅栏的;未配置灭火器材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一处给予工区罚款300元。

2.5有突泥、突水危险的作业面未执行超前地质预报或“先探后掘”探放水制度的;有瓦斯突出危险未采取防突措施进行预测预报打超前探孔的。每一项给予工区罚款2000元。造成施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6隧道预埋构件的位置、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发现一处给予1000元罚款。

2.7在隧道开挖过程中按照设计轮廓线开挖,对于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出现超挖和欠挖现象的现象,根据面积情况给予工区1000~2000元罚款,并重新处理。临时支护不符合施工组织要求的,出现空顶、空帮作业每处给予工区1000元罚款。

2.8隧道衬砌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衬砌完毕后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如有漏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轮廓线变形的现象,罚款1000-3000元,对于衬砌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0元,并处以返工处理。混凝土质量要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脱模、养护等工序符合质量要求,如有不符合的罚款1000~3000元;混凝土搅拌过程控制不严或混凝土各类试件制作、养护不规范的,罚款500~1000;材料更换后未调整配合比的,罚款500~2000元。

3、机械安全

3.1 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工区处罚100元

3.1.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3.1.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1.3园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

3.1.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3.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工区处罚300元

3.2.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3.2.2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司机无证上岗的。

3.2.3塔吊安装好后,无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合格证为依据)给予工区处罚200元

4、电气安全

4.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 每处对工区罚款1000元

4.2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的; 给予工区处罚200元

4.3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份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给予工区每处罚款100元

4.4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未经验算违章作用铜线作保险金丝; 每处给予工区罚款50元/点

4.5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 每处给予工区罚款50元

4.6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电制箱卧放在地面的;给予工区罚款50元/处

4.7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护罩;给予工区罚款30元/处

4.8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给予工区罚款50元/处

4.9无三级防漏电保护或不匹配、不灵的(欠一级罚一级),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4.10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备用品也算杂物)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5、脚手架工程

5.1脚手架无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 每10延长米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2脚手架无搭设方案或未经审批,现场改变方案后无办理报批变更手续的;给予工区罚款1000元

5.3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4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如档板用纤维布或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网代替竹、木、钢板等);每处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5钢管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处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6竹、木脚手架的竹笏使用和杆件联结不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每个联结处给予工区罚款10元

6、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6.1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 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6.2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米的护栏;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6.3上下交叉作业时无隔离防护设施;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6.4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防护面具等)。工地不按规定提供个人防护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每发现一人给予 处罚500元/人次,给予给予现场副经理罚款300元/人次,对重大检查发现违章给予工区加大10倍的处罚。

7、钻、挖孔桩工程

7.1桩孔深 <=孔深>度超过5米而无下列安全设施的,给予工区罚款300元/项。

7.1.1 机械通风装置;

7.1.2 防落物伤人的半圆平护钢板(网);

7.1.3操作人员上下楼梯;

7.1.4井内照明不使用12伏安全电压;

7.1.5缺氧、毒气检测措施及设备。

7.2暂停施工的桩孔口无防疬盖板;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7.3第一节孔圈护壁高出现场地面少于15厘米;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7.4吊桶的吊钩没有防滑脱装置;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7.5挖孔桩施工时没有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给予工区罚款1000元。

8、火工品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追查认定,处罚责任工区5000~10000元。

8.1火工品管理炸药、雷管未做到分装、分运的;洞内作业现场炸药、雷管乱丢、乱放无人监管的;剩余炸药、雷管未及时退库或不落实领退制度的;工区未按要求配备库管人员的;外来人员进库未进行登记的。

8.2放炮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验炮制度的;放炮员未做到起爆器随身携带或转交他人保管的。

8.3装药或者炸药看守人员抽烟的。

8.4隧道施工存在边打眼边装药现象。如重复出现罚款加倍,如出现多次罚款无效的,建议更换工区现场副主任。

9、其他

9.1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给予工区罚款 200元/个。

9.2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火距离小于10米,氧气、乙炔距离小于5米,用液化气罐替代乙炔瓶的; 给予工区罚款200元/个。

9.3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如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坠物伤人等到);给予工区罚款50元/个。

9.4现场文明施工缺少五牌一图的,少一块牌子给予工区罚款300元

9.5工区每发生一起安全施工即死亡一人或者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给予工区罚款40000元,给予工区主任罚款5000元,给予工区书记、副经理、安全总监、机械总工、土木总工、工会主席罚款3000元。同时接收股份公司处罚。

9.6部省级检查严重通报的,给予工区罚款20000元。

9.7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期限内或在复查后仍没有整改的给予工区每条1000元;对存在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未确定整改期限及整改方案的,责令停产整改,给予工区处罚5000元,工区主任处罚500元。

10、奖励制度

10.1在业主组织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时,获得业主一致好评,信誉评价未扣分,或者扣分少于0.5分的工区,奖励20000元;

10.2在省级地方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时,获得地方领导肯定的给予3000元/次

10.3在项目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工区的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工区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项目除精神鼓励外, 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10.4职工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项目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单位核实上报项目, 经项目部研究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如表现良好建议上报上级部门,奖励可以重复计发。

10.5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100元,以资鼓励。

10.6对被业主或者地方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项目给予奖励30000元。(项目经理30%,其余书记、副经理、土木总工、机械总工、工会主席、安全总监、四部一室部门主管按照比例给予奖励)。

附则:

1、 项目各部门都可依据此条款作为日常检查的处罚依据,

2、项目罚款项从工区验工计价扣除,牵涉到个人罚款的,由本人将罚款上交财务部,项目所罚款项纳入质量安全生产专用基金专款专用。

3、本条款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4、对不足部分进行的补充修订和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第2篇 某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评比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跨越307国道路段作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保安管理制度,用电安全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的安全专项规定,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制度,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项目指挥(经理)部及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执行铁道部相关安全规则。

发生职工重伤或死亡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项目指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必须在6小时内按职工伤亡事故快报登记表规定的内容,电话快报上级部门,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经过基本情况书面报上级部门。上报其它有关部门的时间按有关规定办理。安全快报,项目部于每月26日前按规定填表上报我集团公司。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指挥部将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计划的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

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架子工、钢筋工、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

5.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指挥部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半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而定。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惩,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制度真正落实。

6.安全评比制度

班组在班前要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制度。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岗位责任制度。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持证上岗制度。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逐级签定设备管理合同制度。公司与项目部领导及设备主管、项目部与操作司机分别签定管理合同,并实行抵押金制度,奖优罚劣。

交接班制度。交接内容有机械运转记录、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安全教育,坚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作业要及时制止,追查原因,及时整改,杜绝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8.跨越307国道路段作业安全制度

本标段跨越307国道,为保证施工及公路运营的安全,我们将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减少影响。

根据本工程的地理位置、周围道路、车道行向等情况,与当地交通和交警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符合交通组织要求的施工方案。

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把交通组织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工程实施前,主动与交通或交警管理部门联系,请求给予支持和指导。

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车辆和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管理;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交通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交通线路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保证车辆行驶有序畅通。

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灯光示警标志,必要时,请交警协助管理。

9.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

由集团公司负责安排专职民警,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爆破器材的看管及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与当地派出所、公安局积极沟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

与施工沿线的各村、镇的治安主任保持密切配合,确保施工的安全有序进行。

10.用电安全制度

电工必须熟悉用电安全规程、规范,认真执行。并建立临电档案,及时记录有关资料。电工负责填写临电纪录和维护临电线路及操作开关。电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维修和操作开关时,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设备移动前进行检查,不得与电力电缆相接触或钩挂。在移动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力线的安全。

施工用电应坚持一电、一闸、一盒、一漏的原则。

专职电工要不定期对所管地段的线路进行检修,发现破皮、悬挂高度不够、以及未按要求设漏电保护装置等应及时修复。

现场配备灭火工具、器材,确保现场电气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

11.防洪、防火、防风等制度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爆破物品距离不少于30m,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5m;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并保持其有效性,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建业余消防队,定期训练,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施工现场的临时住房、工作棚、标志牌、脚手架等的搭建应高于所在地的历年最高风力标准。

风力大于五级后不进行野外高空作业,防止坠落。

12.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2.1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防护制度

高空作业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安全网,栏杆等安全设施,防止工人或材料坠落。

12.2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制度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施工时必须配带安全用具,并且连接牢靠稳固。经检查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12.3高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3篇 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

1、人员保证: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1.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1.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1.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2.1.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2.1.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2.1.8、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2.1.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2.1.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1.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2.1.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2.1.13、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2.1.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2.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2.2.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2.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2.2.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

2.2.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

2.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2.3.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问题负技术责任。

2.3.2、熟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4、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

2.3.5)、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6、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2.4、安全员岗位职责

2.4.1、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2.4.2、贯彻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2.4.3、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重点。

2.4.4、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高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算、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2.4.5、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2.4.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达标,罚处理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2.4.7、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2.4.8、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5、工区主任安全职责

2.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示、规章制度,确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所管辖的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5.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法、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3、组织所管辖的职工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和民工在使用和管理上的各项安全规定。

2.5.4、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和使用制度。

2.5.5、认真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2.5.6、检查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立和使用,改善职工劳动工作环境条件。

2.6、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6.1、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6.2、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地使用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

2.6.3、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

2.6.4、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

2.6.5、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3、资金保证:

3.1按照项目工程款的1%资金投入安全费用

3.2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以下安全事项,不许挪作他用。

3.2.1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

3.2.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及维护;

3.2.3劳动用品的保障及发放;

3.2.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

3.3安全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的计划支取、使用、效果验证以及投入资金的数量统计操作如下:

下发专项资金

各作业队兼职安全员计划

各作业队负责人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

项目部经理审批

财务审核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3.4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制订系列相关人员在安全资金保障,落实等各环节上的权利和责任;

3.5制定安全资金保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罚规定。

第4篇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评比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跨越307国道路段作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保安管理制度,用电安全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的安全专项规定,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制度,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项目指挥(经理)部及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执行铁道部相关安全规则。

发生职工重伤或死亡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项目指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必须在6小时内按职工伤亡事故快报登记表规定的内容,电话快报上级部门,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经过基本情况书面报上级部门。上报其它有关部门的时间按有关规定办理。安全快报,项目部于每月26日前按规定填表上报我集团公司。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指挥部将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计划的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

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架子工、钢筋工、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

5.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指挥部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半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而定。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惩,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制度真正落实。

6.安全评比制度

班组在班前要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制度。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岗位责任制度。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持证上岗制度。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逐级签定设备管理合同制度。公司与项目部领导及设备主管、项目部与操作司机分别签定管理合同,并实行抵押金制度,奖优罚劣。

交接班制度。交接内容有机械运转记录、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安全教育,坚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作业要及时制止,追查原因,及时整改,杜绝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8.跨越307国道路段作业安全制度

本标段跨越307国道,为保证施工及公路运营的安全,我们将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减少影响。

根据本工程的地理位置、周围道路、车道行向等情况,与当地交通和交警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符合交通组织要求的施工方案。

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把交通组织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工程实施前,主动与交通或交警管理部门联系,请求给予支持和指导。

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车辆和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管理;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交通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交通线路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保证车辆行驶有序畅通。

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

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灯光示警标志,必要时,请交警协助管理。

9.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

由集团公司负责安排专职民警,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爆破器材的看管及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与当地派出所、公安局积极沟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

与施工沿线的各村、镇的治安主任保持密切配合,确保施工的安全有序进行。

10.用电安全制度

电工必须熟悉用电安全规程、规范,认真执行。并建立临电档案,及时记录有关资料。电工负责填写临电纪录和维护临电线路及操作开关。电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维修和操作开关时,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设备移动前进行检查,不得与电力电缆相接触或钩挂。在移动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力线的安全。

施工用电应坚持一电、一闸、一盒、一漏的原则。

专职电工要不定期对所管地段的线路进行检修,发现破皮、悬挂高度不够、以及未按要求设漏电保护装置等应及时修复。

现场配备灭火工具、器材,确保现场电气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

11.防洪、防火、防风等制度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爆破物品距离不少于30m,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5m;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并保持其有效性,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建业余消防队,定期训练,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施工现场的临时住房、工作棚、标志牌、脚手架等的搭建应高于所在地的历年最高风力标准。

风力大于五级后不进行野外高空作业,防止坠落。

12.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2.1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防护制度

高空作业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安全网,栏杆等安全设施,防止工人或材料坠落。

12.2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制度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施工时必须配带安全用具,并且连接牢靠稳固。经检查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12.3高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架子工、结构安装工等高空、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

隧道工程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汇编(4篇范文)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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