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和意义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检查制度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石。它不仅体现了我们对员工健康和福利的重视,也是预防事故、减少损失、维护生产秩序的关键措施。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够增强团队的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有力践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程。
2. 现场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规定作业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 个人防护装备:强制要求员工在必要时佩戴头盔、护目镜、防护鞋等。
4. 设备检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坠落、机械故障等情况的处理流程。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透明度:所有员工都应清楚了解安全规定,不得有任何模糊不清之处。
2. 执行力度:制度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必须严格执行,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3. 定期评估:随着施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安全制度应适时调整和完善。
4.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提出安全建议,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环境。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认识到,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检查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它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管,从而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制度
1、工地负责人,安全员做到每天检查现场,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
2、每十天,办公室安全员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检查。
3、每月开一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会,总结第一段不置下步安全防护工作要求。
4、每次检查应到位的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到要给予批评,严重者调离岗位。
5、加强安全教育使之人人重视安全,做到事事有人管,违者有人查,杜绝各种事故。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奖罚制度
一、 脚手架:
1、服务要求:脚手架必须按施工规范搭设,要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做好支撑。
2、工作要求:架子工两米以上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施工作业时不准穿硬底鞋,不准高空抛掷工具、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4米以上作业必铺设结实的脚手架或采取其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二、 瓦工:
1、脚手架不稳,架子铺设的不严,安全防护的不健全,不得上去施工作业。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3、脚手架上作业生产物品不得堆放,并且要经常清扫架板上的渣土,落灰和其他绊脚之物。
4、脚手承重不得超过负荷,单批砖不得过三层。
三、 电工:
1、管理好多种配电箱,闸箱做到上锁、防雨、防潮、防砸。
2、接好多种电器线路,特别是接头部位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3、经常检查现场的线路和电器设备,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多种绝缘物品应随时穿戴。
四、木工:
1、使用电锯,电钻等机械设备,要经常检查,其它部件先试运行,一切完好方准使用。
2、使用的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切断电源,修好后继续操作。
3、锯片、锯刀凡易发生危险的部位,零件要正确安装,确保安全牢固,有危险的部件绝对不准使用。
4、操作手禁止戴手套操作机械设备。
5、木工机械停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五、钢筋工:
1、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必须部件完整无损,运行正常方准进行工作。
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车断电,待修好后再进行作业。
3、钢筋拉伸不准无关人员入内。
4、钢筋加工机具设备不准外工种操作手动用。
5、机电设备停用后必须及时拉闸断电上锁。
六、安全防护违者惩罚规定
1、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要求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以上。
2、因违章作业造成个人事故者自己负责其一切后果。
第3篇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二、材料的防火处理
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三、施工现场防火
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四、电气防火
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3、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五、消防设施的保护
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第4篇 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制度
1. 总则:
1.0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统一由项目经理总负责,项目经理应确定工地安全员主管现场的安保消防工作。
1.02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相关事宜,做好现场需要协调的有关工作。
1.03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相应的保卫及消防设备器材。
1.04项目部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及消防知识的教育,每周不少于半小时。
1.0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明确严格的划分。
1.06如果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 安全消防工作
2.0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2.02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义务消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2.03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04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门至少配有4具灭火器,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2.05消防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2.06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07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批准限当日有效。动用明火时旁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员。
2.0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0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用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有灭火器材。
2.10库房应采用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11工程内进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气材料应及时清除。
2.12现场使用的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使用。
2.13现场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工程内设置宿舍。
2.14现场内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2.15油漆和防水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2.16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17生活区的用水、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安全用电工作
3.01专业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用电工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0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3.03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3.04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3.05作业区内用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线、电缆不准随意乱架。
3.06电焊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3.07打孔剔槽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面内有无电线、电缆等预埋管线,防止破线触电事故的发生。
4.保卫工作
4.0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带出入证。安保人员佩带值勤标志。重点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4.02项目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及时了解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分析化解工作,必要时报公司领导,以防事态扩大。
4.03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0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被盗,破坏等事故的发生。
4.05对重点项目,应加强要害部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人重点管理。
5.项目部必须保存好各种有关项目的原始凭证、记录、登记等资料。
第5篇 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 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 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 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 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 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 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 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 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 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湘熙水郡项目公司
2023年3月1日
第6篇 电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材料验收: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3)、成品保护:
1、严禁将工具乱放在已经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砖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喷漆混油工程,均应在其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其他纸、本质介质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预留口、地漏在进场前用防潮棉封口保护。
3、玻璃、大理石等,要设警示标志加以保护。
(4)、环境保护 :
1、剩余油漆、胶类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胶桶必须分类放置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施工用具:
1、施工机械应整齐摆放在操作区,工具应有工具箱;
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
(6)、 材料摆放:
1、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摆放;
2、每一种材料必须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点存放。
(7)、安全标志牌:
1、施工 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 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施工 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8)、违章处罚:
1、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照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的行为,每次罚款500--1000元,所造成
2、损失由代班负责人承担,并责成代班负责人对施工要求进行整顿,追究其施工人员责任。
3、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责成当事人员清理现场。
4、施工场地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如吸烟到指定吸烟区。
5、材料未按规范进行分类、整齐、合理堆放,而是随意摆放,造成施工场地混乱者,每次罚50~100元。
6、施工过程中,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罚款50元。
7、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指导、安排,不听从者,每次罚款50~100元。
8、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随意践踏,刮损,或在下道工序前应进行成品保护,而未进行保护等不爱护成品行为者,每次罚款50~100元。
9、未按有关要求与规定随意在施工场地内生火做饭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10、电工安装的临时插座及临时灯等未经批准不得乱拆乱移,违者罚款50--100元。
11、施工现场任何东西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带出。如因施工代班负责人管理不严,其属下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有偷盗行为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成当事人赔偿损失,严重者将偷盗者送往有关部门处理。
第7篇 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一、时间与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应对所属施工项目部的行为资料、大型机械、施工用电、临时生活设施、饮食安全和实体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并留有书面记录。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次数原则上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随时检查,必要时还应向企业报告。
2、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会上要对当月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还应对当前和下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要求,会议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开会次数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会议召开时应邀请施工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
3、施工班组应做到每天做好班前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检查和交接检查。
二、方法
1、定期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3、突击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某一个施工阶段和季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突击检查。
4、隐患整改复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建筑主管部门在分管项目部检查中发出的《建筑施工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暂停通知书》或本公司在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隐患复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也应组织复查。
5、自我检查。职工在上班前应对自己在当日的工作中所应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三、要求
1、施工单位每次组织的各类检查,监理单位均应派人参加。
2、监理单位应参照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及分析制度,及时开展落实,留有相关活动的书面记录。
3、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按轻重缓急列出,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必须责令停工整顿,未经复查合格不得复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每周对项目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教育。
2、严把民工录用关,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质不高的民工。
3、由门卫进行每天24小时治安值班和巡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非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实行外出请假制度,本项目部人员未经请假不得外出,晚上7时后无特殊情况不得一人单独请假外出。
5、发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突发性违法事件,及时制止,并立即向警方和上级领导汇报。
6、严禁在工地区域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制度
在现代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使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实施中要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技效果。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建设部制定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它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十项检查评分表。其中“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标准》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实行,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实践,我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基本上已符合规范要求。现就我集团公司的经验,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逐一说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同时项目部也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责任制的内容要详细、要全面、要有针对性,要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
我集团公司由于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撤并、重组,在2000年10月重新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其中包括了从集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领导到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直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有项目经理部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施工员管理职责、材料员管理职责、质量员管理职责、安全员管理职责、资料员管理职责、试验员管理职责等,还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2).项目部要与分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同时还应与各班组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在承包期内要实现的安全生产指标、文明施工目标、工伤事故频率、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及施工不扰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等问题,内容要全面、具体、目标要明确。
(3).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参考(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我集团公司在1988年6月翻印了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公司内部发行使用,下属各项目部根据这本书及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按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目标管理
在工程项目开工时,项目部根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及伤亡控制指标的要求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该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纳入各班组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按时对各班组进行考核。
我集团公司的年轻伤控制指标为≤24‰,安全达标100%,文明施工优良率为80%,分解到项目部,月轻伤控制指标≤1‰,班组级每月≤1‰,再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每月≤0.2‰,木工班每月≤0.3‰,钢筋班每月≤0.3‰等,重大伤亡事故为0,重大经济损失为0;项目部安全达标目标为优良,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基坑开挖、木工班模板制作拆卸、钢筋班钢筋制作绑扎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安全达标率均为优良;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优良,具体分解到每个班组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宿舍卫生、防火达到优良等。然后按照责任目标考核规定,逐月对进场施工的每一个班组进行考核,力争达到所定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处施工地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施工期间的季节特点、环保卫生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考查,从而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方案能指导施工。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施工、模板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重型构件吊装、幕墙工程、给排水安装、通风空调安装、电器安装、电梯安装等,均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总公司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机电设备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一经审批实施后,必须按方案施工,严禁随意改动。如在施工期间有所变动,需办理补充方案并上报审批。
我集团公司要求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上述几个施工组织设计外,另需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组织设计。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不允许提前或事后补办。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要求被交底人亲自在交底书上签名,绝不允许代签。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应重复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引起操作工人的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桩基工程、土方工程、木工、铁工、砼工、瓦工、屋面工程、内外墙工程、门窗工程、油漆工、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水暖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防火、卫生防病教育等,以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检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我集团公司建立项目部日检、项目部周检、分公司月检、总公司季检、总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定时巡检、专项突击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可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检查出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针对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书”,逐项列出各条事故隐患由谁、在什么时候、怎样整改的,并请有关单位、部门复查验收。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公司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部作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6、安全教育
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员工教育管理制度,按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施工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参加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举办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
按佛山市建委规定,在施工现场作业的所有工人必须经市建委学校培训后并发有建筑安全合格培训证,施工企业方许录用。
新工人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我集团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分为总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部级,其中总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和法制观念、本单位的主要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等;分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基本知识、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典型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以及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报警和吸取教训等;项目部级教育主要内容有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本工程安全技术特点、重点安全技术措施、该岗位易发生的事故、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等的安全要求。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规程和岗位的安全教育。
所有安全教育必须有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归入安全管理资料。
安全教育有书面教育和口头教育等形式,除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有经常性教育、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教育、赶工加班教育、夜间作业教育、纠正违章教育等,项目部还可以通过版报、专栏、会议、标语、口号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全体员工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对工人的反复教育,并对违章作业进行适当的罚款,加深印象,引起工人的高度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财产及工人的人身安全。
7、班前安全活动
根据企业特点及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每个班组应有一个安全活动记录本,由班组长根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当天施工特点及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否正确佩戴等,就当天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班前向操作工人交待清楚,并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中。记录本应保存整洁、完整,工程竣工后交项目部的资料员统一保存。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建筑行业中的特种作业主要有:架子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司炉工、塔吊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厂内车辆驾驶、起重机械拆装作业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按照规定进行年审。
我集团公司要求施工现场所有工人均须持证上岗,取得佛山市建委所发的建筑安全合格培训证,所有机械(锯木机、砂浆机、钢筋机械、物料提升机等)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机电设备部培训并取得开机证,架子工、电工、焊工、塔吊司机等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所发的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项目部资料员应将工地所有工人的操作证、上岗证复印一份留底,以供查核。
9、工伤事故处理
项目部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填写“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月报表”,其主要内容有: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伤亡人数(姓名、年龄、性别、工种、等级、工龄)、负伤程度、事故类别、事故情况简记及处理经过、受伤歇工工日数、经济损失等,填报人及工地负责人要在上面签名。如当月无任何事故发生,也应按实填写并按规定时间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如发生伤亡事故,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写工伤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0、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如“禁止通行”、“严禁抛物”等);警告标志(如“当心落物”、“小心坠落”等);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等);提示标志(如“安全通道”、“火警、盗警、急救中心电话”等);电力安全标志(如“禁止合闸”、“当心有电”等);还有建筑公司自己所写的安全标语、宣传条幅等。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上,根据安全标志牌的内容及工程特点,确定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在上面描述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的内容、悬挂位置及数量,考虑到图纸的大小及美观,可用阿拉伯数字或字母代表安全标志牌,并在图纸的右下角注释。施工员必须按照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来悬挂安全标志牌,悬挂位置必须醒目并具有针对性。
总之,项目部应设一名专职资料员,按《标准》要求,认真负责地整理好技术资料,做到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内容要完整、齐全,具有真实性、针对性,不能流于形式。项目部的其他人员应配合资料员的工作,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
施工现场如能按要求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安全技术资料,将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道路,促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顺利通过各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为创建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提供有利条件。
第9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度
1、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动力电干线架设(380/220伏),必须使用横担,线间距为0.3~0.4m,架空线路与地面的垂直高度一般不少于4米。
2、 动力线、照明线等电器线路架设,必须符合临时用电规定,不准乱拉乱接。
3、 各种电器设备,要安全良好绝缘和漏电保安器,按规定必须接零接地,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设施。
4、 临时停工停电,必须拉闸上锁,工地变压器必须有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必须穿绝缘鞋,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防漏电。
5、 在电工检修线路时,必须断电挂牌,并派1名电功率工或其他跟班人员监护,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拆卸电器设备及线路。
6、 现场须移动的电器设备必须先切电源,不准拉带电源线路路动电器设备。
7、 不准用潮湿的手去触及开关、插座和灯座装置,不准在电线上悬挂一切物体,晾晒衣服。
8、 高处作业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设置时应使用橡皮线或电缆线,暂时停用的线路及时切断电源。
9、 配电箱必须铁皮制作,一闸一机,注明使用名称,严禁用铝、铜、铁丝代用保险丝,不准一闸多机。
第10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8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八)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四查”(即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
2、经常检查施工现场、机械动力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3、搞好群众性安全组织活动,每周至少向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或现场施工安全教育。随时提醒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
4、根据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相关安全法规文件的要求,凡发生轻、重伤事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持现场,要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公司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切实贯彻执行。
5、根据工程项目和施工状况需要,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6、切实贯彻全员安全意识,鼓动和支持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7、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辅助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对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8、认真执行电业法规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对涉及的供电设施、供电线路以及各种电动工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使其保持安全良好。
9、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加强管理,对现场用火、施焊、油漆等必须制定切实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10、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加强管理,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和培训教育。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范本
为确保我公司在安装施工中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操作,预防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特制订本现场安全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一系列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建立,健全安全网络,各级领导反安全施工视为企业头等大事。
二、安全施工作业制度
职工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合理使用必要的劳防用品,登高作业时,凡在2 米 以上悬挂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对安全带有专人做好检查工作。
三、安全用电制度
执行各种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临时线路建立须专人管理,各种电气设备(工具)金属外壳均应妥善接地或接零,对拖线板,开关等进行检查,维修电箱要设有二级保护措施。
四、安装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制度
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防护装置,使用电焊人员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在烧焊的同时并设专人配备灭火机进行安全监护。
五、安全防火制度
施工现场配备好消防器材,组织职工基本消防知识,不随地乱扔火种,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防火规定。
第12篇 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制度
为明确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要求,防止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一、 工程项目hse风险控制计划的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项目-柴油组分罐区。
1.2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0日。
1.3总包单位:cpecc大连设计分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
1.4监理单位:大连七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 hse风险管理小组组成员及岗位职责
2.1 hse放线管理小组名单
组长:项目经理 王升亭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 刘振
成员: 赵文华、赵俊华、刘兴翠、郑淑阳
项目部hse监督员:刘正文
施工现场用火安全制度
一、电工qhse岗位职责、责任风险、及操作指南
1.电工岗位职责
(1)遵章守纪,执行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的qhse方针,为实现公司的qhse目标和胡石化项目部的控制目标,完成好本岗位工作;
(2)在班长和施工员的指挥下,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3)执行qhse规定,佩戴好劳保用品;
(4)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进入生产装置检修时遵守业主的各项安全规程,定期维护和保养本岗位负责的设备;
(5)参加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胡石化项目部的qhse活动,接受qhse培训;
(6)不经授权,不许操作或启动不是本岗位的任何设备;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8)在没有用电票、火票或上级领导部门指令的情况下,禁止用电作业;
(9)当有疑问或情况不明时,要进行询问,切忌自揣妄动;
(10)熟悉本岗位存在的风险和应急保护逃生知识,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按应急计划要求惊醒迅速撤离或是投入救急工作;
(11)坚持原则,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2)对事故目击情况要如实出具客观事实证据;
(13)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举报享有保护;
(14)对qhse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15)认真履行岗位qhse职责,出色完成本职任务,业绩突出者应享有组织的奖励。
二、用电作业
1.危害分析
(1)损坏或有故障的用电设备
(2)不良的绝缘状况
第1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一般要求
1.1工程技术人员在接受安全培训取得内部安全资格后方可进入工程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业主或公司现场工程师安排的安全培训。
1.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1.3电气、电气焊、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4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1.5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1.6工程现场项目组联合施工单位每周要召开一次现场安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工作,传达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规范、标准。
1.7施工项目组要坚持每天的安全快会制度,根据当天任务讲清安全注意事项,班中要检查,班后要组织清理,并按照要求做好快会记录和检查记录。
1.8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班前、班中不得饮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
1.9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设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结实的牵绳拉住。
1.10发生事故及时报告,重伤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2、施工现场
2.1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必须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对散落的管件、废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
2.2施工现场周围、悬崖、陡坡处应设置围墙或栏杆,工地内的沟坑,应填平或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变配电所、木工房、仓库以及易触电、坠落、碰撞或射线伤害等危险处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安全设施及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2.3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仓库内。
2.4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国家现行标准内,以减轻噪声对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危害。
2.5施工现场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2.6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
2.7工地运输车辆,应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行驶。工地运输车辆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乱停放,严禁客货混装和带人行驶。
3、现场与个体防护
3.1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围栏、盖板、安全网进行防护,正在防护的建筑物出入口,多层交叉作业,必须设防护棚或隔板。施工现场所有的通道口、预留洞口等危险处所,应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2凡在2米以上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栓挂牢固,严禁栓在不牢固的物体上。如作业上方无栓挂点,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
3.3现场从事喷漆、打磨除锈等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毒有害物质容器内、坑道内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其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须使用金属爬梯并派专人监护。
4、施工用电
4.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材料、构件及其它杂物;
4.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布局,使用期满应立即拆除,凡超三个月的工程,所有电气设备、线路应按正式工程的要求安装;
4.3在建工程以及施工中起重机臂杆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
4.4现场架空电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挂在树上、钢脚手架上以及其它金属设备上,严禁用金属丝绑扎电线,现场电线的架空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缆线不得随地拖;
4.5施工现场应使用内装漏电保护器的标准型配电箱,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和不易碰撞的地方,移动式配电箱应装在坚固的支架上,开关箱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4.6开关箱、配电箱的引出线应一律设在箱体下底面,接头处无破损漏电现象,箱内宜保持清洁,箱外应有防雨措施,工作完毕应锁好箱门;
4.7各种电机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要求接地或接零,在容器内施工应使用安全电压,易燃易爆仓库内应使用防爆型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穿戴绝缘护具;
4.8现场临时用电应该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级保护(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上配漏电保护器);现场各种机电设备,安装电源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经过漏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4.9每台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配电箱、闸刀箱,必须门锁齐全,闸刀盖扭齐备,严禁一闸双用或多用以及动力、照明合用。
4.10施工单位应使用各自的配电设施,如确需动用他人设施时,需征得他人同意,并加强使用期的管理,保证安全完好状态;
4.11电焊机、电锯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平稳、牢固、接地良好,防护保险装置齐全有效;
4.12电焊把线、电源线、气瓶管线禁止混在一起,避免把线接头处过热而导致危险。
5、防火防爆
5.1施工现场须设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必须充足,灭火器定期换药,防火器材应设置明显、易取之处,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2各类材料仓库、木工作业场所以及其他禁火的地方,均应挂有“严禁烟火”警告牌,禁火区严禁吸烟;
5.3在生产厂内动火,须严格遵守厂方防火规定;
5.4现场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应齐全有效;
5.5乙炔、氧气等压力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保持完好,分别存放,存放点距明火10米以上,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气瓶必须竖放,并设架搭棚,防止暴晒和雨淋;
5.6现场易燃品仓库同永久性建筑、临建设施及各类木材堆场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应小于20米,与锅炉房、厨房及生产用火源距离不少于30米;
5.7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在禁火区内动火,除办理动火证外,还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火措施,增设防火
隔离墙;
5.8在试车保运期间,对有防火要求的装置,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厂方安全规定,禁止将火源带进现场。
第14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__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__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4.1动火类别
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4.3动火作业原则
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
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监护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4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的规定
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项目部安全员刘望负责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4.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的各区栋长及各主管施工员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4.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资料员存档。
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
4.5.4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办理动炎审批手续及做好防火措施就擅自动火作业人员,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动火作业在不安全情况下审批人也同意动火作业的,每次罚款1000~2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及监护人跟踪不到位、变换动火部位时未办理审批等,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6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动火中八不: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⑹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 动火中四要:
⑴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4.7、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事务所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4.8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4.6.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6.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6.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4.9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7.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五、各分包单位动火作业
凡进行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如在施工工序需要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我司的动火审批流程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如擅自动火作业,每次罚款1000~3000元,如造成火灾及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附: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aq2.13.2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申请动火单位
动火班组
动火部位
动火作业组别种类(用火、气焊、电焊等)
级动火
动火作业起止时间
由年月日时分起
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炎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监护人:申请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作业人签名:监护人签名:年月日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动火作业审批表当日有效,变换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
00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一期工程项目部
2023年9月13日
第15篇 酒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安、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2)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
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3)报批的程序为:酒店先将填写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同有关的图纸、资料送酒店保安部办公室,经酒店保安部经理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4)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酒店保安部经理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队伍的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工程部应会同保安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协议执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人口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本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酒店工程和保安部对施工
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对他们上述有效证件复印配备。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电工、焊工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酒店人力资源部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如有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对同时在酒店内施工的人员,可按胸卡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6)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窜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经酒店领导批准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7)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用电、火炉烧水、煮饭。
8)酒店应制订并颁布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4、施工场地的管理
1)建立禁烟区域。施工现场有火灾危险的部位须有醒目的禁烟、火标志。在安全处设固定吸烟点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确保烟头、烟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3)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工程部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使用。
4)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5)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严禁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
6)施工所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物品,需有专人管理,领用手续清楚。
7)施工队伍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5、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a)酒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b)保安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
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品,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7、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8、保安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第16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凡公司所用的安全标志的图形、色及材质都必须符合国家宣贯标准《安全标志》(gb2894-96)的要求。
(3)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标志应根据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减,其变动情况可在安全标志登记表中注表。
(4)工程安全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挂设。
(5)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标志牌,故意损坏者应加倍赔偿。
(6)对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牌应在工程开工前准备就绪,按工程的实际进度及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在相关位置及规定地方进行整齐挂设。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中容易产生错误,有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示。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形符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示,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4、施工现场安全色标数量及位置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数量及位置的具体规定见附表
第17篇 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有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市政施工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 安全旁站员基本条件
第三条 集团内各工程项目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旁站组织,人员可由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担任。
第四条 安全旁站人员必须经各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进行专项培训,由项目主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统一组织管理。
第五条 旁站人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必须熟悉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三章安全旁站员安全职责
第六条 现场旁站人员在工作的时间内坚守岗位,工作时不准饮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旁站人员在执行旁站任务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佩戴好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旁站员证件;
第八条 旁站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熟知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并在依据交底内容的前提下监督操作人员按交底要求进行安全作业;
第九条 旁站人员必须巡回检查施工作业点,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苗头,纠正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安全总监;
第十条 旁站人员必须监督作业点(面)的安全防护,使安全防护符合标准,同时督促操作人员正确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证和胸卡;
第十一条旁站人员应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过程及操作人员所持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旁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逐日填写旁站日志;
第十三条旁站人员有权停止危险状况下的施工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建议安全总监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和“违章罚款通知单”;
第十四条旁站人员在旁站期间,未能及时制止违章、发现隐患,经相关检查人员纠正或造成事故时,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还将追究旁站人员的连带责任。
第四章 实行安全旁站的部位
第十五条在以下作业和施工部位必须实行安全旁站:
a.开挖基坑、沟槽作业(人工挖扩桩孔);
b.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网的支挂);
c.塔吊安拆及顶升作业;
d.整体爬架、模板自升架设设施安拆和升降作业;
e.外用电梯、吊篮(含电动吊篮)安拆作业;
f.提升架安拆、试运行作业;
g.电梯井防护设施搭设、拆除及网上清理作业;
h.大型起重吊装作业;
i.架空线路防护架搭设和拆除;
j.建筑物拆除和清理作业;
k.搅拌机清理和维修作业;
l. 焊接作业及易燃、易爆作业;
m.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和其它特殊环境下的作业;
n.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试用阶段;
o.其它危险部位、危险作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8篇 施工现场安全员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安全员必须对班组每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安全员要经常组织班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安全员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安全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9、每天要经常检查工地中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处罚当事人和主管领导。
10、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公司领导发现一次处罚安全员50元。
第19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审核制度
1、按沪建交[2006]445号文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及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2、舱理单位根据沪建[2006]445号的规定,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3、总监或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发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现施工单位未 落实施组方案及专项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
4、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暂停施工。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按项目清单(附件l)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中的规定及注意中的规定计价。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20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