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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管理中,安全制度如同基石,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行。安全制度的存在,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了潜在风险,确保了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增强了企业对外的形象与信誉。有效的安全制度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从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政策声明,明确企业的安全目标和承诺。
2. 风险评估和管理程序,识别潜在危险,制定预防措施。
3. 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指导。
4. 员工培训规定,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程。
5. 设备维护和检查制度,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6. 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用于分析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与行业标准保持一致。 -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变化和新的安全要求。 - 培训不应流于形式,要确保员工真正理解和执行。 - 鼓励员工参与,让他们在实践中提出改进建议。 - 制度的执行必须严格,违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也是对员工福祉的保障。只有将安全制度深入人心,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安全验收制度范本
第1篇 安全验收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从本质上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 验收范围:
1、各类脚手架。
2、工程临时设施及沟槽支撑与支护。
3、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
4、临时用电工程设施。
5、各种起重机械、施工用梯、手持电动工具、中小型机械设备等。
6、安全帽、安全带、常用安全防坠器、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护目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7、安全标志悬挂情况。
第四条 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五条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分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六条 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分包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第七条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和检验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上必须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库管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第八条 临时用电设施,由电气工长组织电气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九条 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安装完毕后验收前,应当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组织、分包方负责人、出租方负责人、安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流动式起重机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手持电动工具在出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和维修电工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现场悬挂的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布置情况、消防通道等由安全员组织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所有验收,必须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所有经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必须悬挂“验收合格证”。
第十七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安全监理检查验收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在施工过程中,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检查或复核。先由施工人员自检、专职质量员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隐蔽工程检查: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合格后向质监站申报核验。如不合格,书面通知承包商返工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检查。重点工程 重点部位应邀请公司质量检查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检查,合格后签证。 5、结构工程、竣工工程验收:在施工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共同验收,合格后各方签证。
6、安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工程安全。
7、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第3篇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一、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4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与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
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声音。
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5)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
三宝,四口防护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装5分;;
施工机具5分。
(6)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
(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
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第5篇 安全生产检验和验收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除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外,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都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实施巡回检查,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也必须对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
第三条:检查要做到“六结合”,即公司检查与项目部相结合;公司检查与项目部检查相结合;项目部检查与施工班组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安全员巡查与员工自查、互查相结合。
第四条: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考核打分,总结评比备案存档。作为上级对下级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查出的隐患,检查主管要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第六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电氧焊机、乙炔氧气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搅拌机等使用前要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脚手架必须分层验收,井字架(龙门架)安装完毕也必须经项目部检查验收组,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等安装完毕,必须报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第九条:采购的各种安全设施(三宝一器),“三证”要齐全。
第十条:凡抽样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律禁止使用。
第6篇 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除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外,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都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实施巡回检查,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也必须对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
第三条:检查要做到“六结合”,即公司检查与项目部相结合;公司检查与项目部检查相结合;项目部检查与施工班组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安全员巡查与员工自查、互查相结合。
第四条: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考核打分,总结评比备案存档。作为上级对下级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查出的隐患,检查主管要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第六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电氧焊机、乙炔氧气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搅拌机等使用前要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脚手架必须分层验收,井字架(龙门架)安装完毕也必须经项目部检查验收组,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等安装完毕,必须报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第九条:采购的各种安全设施(三宝一器),“三证”要齐全。
第十条:凡抽样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律禁止使用。
第7篇 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
2、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目的。
(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和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检查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2)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4、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制度。
(3)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同,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各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
(6)对查出的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5、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
(2)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2)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4)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
5)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7)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9)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10)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11)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12)针对影响安全施工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3)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3)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4)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7)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8)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0)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11)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台帐管理情况
12)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13)根据季节性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4)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管理;
(4)专业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脚手架,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6、检查的组织与管理
(1)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公司部协助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公司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2)各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组长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7、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部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各项目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检查的实施
1)、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
2)、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经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4)、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3)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8、隐患整改及验收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3)隐患进行整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9、奖励与处罚
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诸多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二、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8篇 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
2、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目的。
(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和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检查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2)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4、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制度。
(3)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同,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各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
(6)对查出的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5、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
(2)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2)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4)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
5)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7)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9)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10)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11)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12)针对影响安全施工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第9篇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质量管理,细化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考核,夯实矿井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高位达标,现制定《掘进专业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及考核管理办法)),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细化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度制定、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技术主管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生产标准及实施办法的制定、检查验收和监督整改工作;副组长(副总工程师)负责制度的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同监督检查安全质量监督员和安全质量验收员的工作质量,并制定考核细则。
每个掘进队设置安全质量验收员一名,负责各班组工程质量、工作量、文明施工的验收考核工作,应在三班交接班期间现扬验收,必须公开、公正,公平。验收员必须对迎头至本工区所负责的最后一个岗点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顶板、安全生产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详细检查,严格按照《收尺制度))进行奖罚,填写《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表)),当天公布,并将严重问题向分管领导汇报、处理。
每个班组必须配置兼职安全质量监督员一名,不得由班长或副班长兼职。安全质量监督员主要负责班组巷道工程质量,综合防尘、运输设备设施、局部通风、巷道卫生、施工图版、掘进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管理、顶板管理的动态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具体负责巷道中腰线的检查和延伸、支护质量的监督、设备设施的定置管理、巷道沿线文明卫生的检查,料场的动态管理等内容。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和整改工作,应听从安全质量验收员的指导和安排,保证本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掘进机司机、钻车司机、防尘工等岗位工,分别保持职责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完好、整洁卫生、物品定置管理。每班配齐锚杆拉力计、扭矩扳手、锚索拉力计、尺杆等检测和验收工具,工具不齐全或不完好由当班安全质量验收员负责。
二、完善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矿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加大岗位作业标准的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促进职工岗位作业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制定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增加隐患排查、三率”考核。
三、加大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考核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行日常检查验收与动态检查验收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日常检查制度,对班组不能动态达标的生产班组,坚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制定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台帐,重点记录动态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情况,作为考核班组的基础资料。
第10篇 一通三防安全装备、设施移交验收制度
1、一通三防安全装备、设施由通风区负责施工。
2、施工完成经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后,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设施施工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按照井下实际情况,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大巷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由运输区管理。
3、移交工作由通风区提出申请,调度所负责组织通风区、安监处、接受单位人员参加在现场进行,并在一通三防设施移交验收单上签字,经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审阅后生效。移交验收单一式四份,由通风区、调度所、安监处、接收单位各保存一份。
4、如井下施工队伍发生变更,责任单位需要调整时,必须及时组织重新移交,以确保设施管理不脱节。
5、如发生“一通三防”设施被损坏现象,由安监处按有关规定进行追查处理,如找不到责任者,其责任由接收单位负责。
第11篇 施工防护用品设备设施安全验收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范围
1.1安全防护设施
① 脚手架类设施:马道、落地式脚手架、(集)卸料平台、附着升降式脚手架(爬架)、挂架、插口架子、挑架、满堂红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组合脚手架活动平台)、外电线路防护架
② 洞口类防护设施: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及管道井、烟道防护(含电梯井内水平安全网支搭)、楼梯口防护、(建筑物进出通道、外用电梯首层进出通道、物料提升机首层进出通道)通道口防护、竖向孔洞口(孔洞底边距地小于一米)防护
③ 临边类防护设施:基坑(沟、槽)临边防护、阳台周边防护、框架结构周边防护、(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防护、屋面临边防护、楼梯临边防护(含回转楼梯井水平安全网支搭)、脚手架操作层防护
④ 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楼外侧安全平网支设、交叉作业防护、爬梯搭设、室外电箱、电焊机防护棚、卷扬机操作棚、模板工程验收
1.2临电设施: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敷设、室内配线、配电箱内设备安装、接地接零、电气防护、照明装置
1.3机械设备、设施
①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
② 中小型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站)、砂浆搅拌机、砼输送泵、木工园锯、木工平刨、钢筋切断机、冷拉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卷扬机、电焊机、水泵、空压机、套丝机、振动棒、砂轮切割机、水磨石机、弯管机、打夯机、手持电动工具等
1.4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2.验收的组织及要求
2.1脚手架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需在自检、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上一级安全部门、技术部门、项目安全员、工长及搭设班组、使用班组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架体的扣件扭力矩进行测试。挂架、爬架验收等还应有产权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爬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次升、降后组织验收。
2.2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完毕须经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按当地政府要求的验收表格验收合格或报请地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机械验收按jgj33-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
2.3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安装完毕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龙门架做为物料提升机的检验项目一并进行验收。
2.4塔吊、电梯
①塔吊、电梯平面布置图
②设备租赁资质、安拆资质、租赁设备明细表、设备单台编号、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
③审批的安拆方案;
④群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⑤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⑥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⑦操作、信号指挥、安拆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⑧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⑨自检验收资料、《安全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合格证》;
⑽总包分包共同对机组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⑾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⑿租赁合同。
2.5物料提升机
①租赁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②审批的安拆方案;
③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④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⑤安拆人员、卷扬司机操作证复印件
⑥自检验收资料
⑦总包分包共同对机组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⑧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⑨租赁合同
2.6电动吊蓝
①设备租赁资质、租赁设备明细表、设备单台编号、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②审批的安拆方案;
③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④安全锁有效检验标定
⑤自检验收资料
⑥使用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⑦总包分包对使用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⑧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⑨租赁合同
2.7洞口类防护设施、临边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以每层为一个验收单元,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生产经理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生产经理、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
2.8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首层大模板工作平台防护由项目报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首层以上由项目经理部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后实施。临电设施安装完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项目安全员、临电负责人和安装人等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验收。
2.10中小型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分包队伍自有施工机械、机具,进场后必须办理安全技术性能安装验收手续,由项目经理部各施工段主管工长、项目机械员、项目安全员、机械出租单位、机械使用单位及机械操作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2.11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报项目安全保证部备案,当发现有疑问时,由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认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2.12因故停工、停产,恢复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重新组织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
2.13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高大防护设施必须按变更后的方案重新组织验收。
2.14专业分包、甲分包进场正式施工前,该施工段主管工长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与专业分包、甲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安全员,共同办理专业分包、甲分包所属施工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
2.15参加各项验收的人员必须在各类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主持人要在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意见,否则验收无效。
2.16各级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把住关口,严格按国家标准、规定、规范和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验收,要做到数据量化,填写齐全,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经理部要责成有关人员尽快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合格,各类设备设施验收资料分类编号归档备查。
3.各分包单位负责所在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管理与日常维护。
4.各级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工长应督促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各级安全人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隐患整改的单位,按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第12篇 工程项目安全验收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安全验收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各类安全防护用具、设施、架体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项目自有、租赁、分包企业自带,以及现场实施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应执行验收制度。
三、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组织验收,并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
四、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五、各项目开始施工前应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验收计划,列明验收项目、组织部门、参加部门或单位。
第13篇 安全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从本质上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 验收范围:
1、各类脚手架。
2、工程临时设施及沟槽支撑与支护。
3、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
4、临时用电工程设施。
5、各种起重机械、施工用梯、手持电动工具、中小型机械设备等。
6、安全帽、安全带、常用安全防坠器、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护目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7、安全标志悬挂情况。
第四条 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五条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分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六条 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分包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第七条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和检验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上必须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库管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第八条 临时用电设施,由电气工长组织电气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九条 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安装完毕后验收前,应当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组织、分包方负责人、出租方负责人、安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流动式起重机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手持电动工具在出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和维修电工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现场悬挂的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布置情况、消防通道等由安全员组织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所有验收,必须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所有经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必须悬挂“验收合格证”。
第十七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一、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15篇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制度
项目部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施工安全检查验收范围包括:各类脚手架、移动式作业平台、竖井门及平面防护设施、悬空卸料平台;临边洞口的屏蔽防护设施和安全平网、立网;临时用电设施、各种起重机械、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1、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2、高大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机械设备需在项目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业主安全部门、监理进行验收。
3、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资料由专职安全人员按专业归档。
4、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具)由安全管理部门掌握标准,项目部编制计划,物资部门负责采购、保管、发放,财务部门负责费用保证,工会组织监督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和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具),必须到省、市级劳动防护用品(具)经销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生产厂家销售网点进行采购。销售单位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5、施工使用的高大移动式操作平台,下方必须放置扫地杆,上方按有关规定搭设1.0─1.2米的防护栏杆。脚踏板的铺设符合相关要求。平台搭设好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具安装完就位后,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验收内容为:各保险、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配电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7、物料提升机、卷扬机设置要符合规程规定,未经验收合格,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的,不得使用。
8、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由项目总工、监理工程师、架子队长和专职安全员一起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验收时,要检查架子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以及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验收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架子的布置:立杆、大、小横杆间距。
②架子的搭设和组装,包括工具架起重点的选择。
③连柱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剪刀撑、斜撑是否符合要求。
④架子的安全防护;安全保险装置必须有效;扣件和绑扎拧紧程度应符合规定。
⑤脚手架的起重机具、钢丝绳、吊杆的安装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
⑥脚手架基础处理、作法、埋深必须正确和安全可靠。
9、焊机的外壳完好,一、二次线必须有防护罩,焊机下用干燥物垫起,露天使用的要有防雨措施。电焊机安装好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后方可使用。
10、施工作业区周围临边洞口的防护措施,由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施工。
11、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验收记录台帐。
第16篇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减少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验收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安全防护的验收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用于安全防护的各类材料(如钢管、扣件、密目立网、安全平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做好进场验收工作,保证其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一、土建安全防护验收
1、 验收项目
(1)吊装器具验收;(2)临边防护验收;(3)洞口防护验收;(4)高处作业平网防护验收;(5)模板支架验收;(6)井道承重平台验收;(7)物料周转平台验收;(8)交叉作业防护验收;(9)马道防护验收;(10)落地式外脚手架验收;(11)悬挑式外脚手架验收;(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验收;(13)临电验收;(14)、其他防护验收。
2、 验收程序
上述各项验收项目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项目应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二、机械安全防护验收
1、 验收项目
(1)、机械设备安全验收;
(2)、机械防护验收;
(3)、机械首层进料口防护验收
2、 验收程序
机械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三、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验收
1、验收项目及要求
(1)、分配电箱以上用电设施及线路验收
(2)起重机械用电验收
(3)、非起重机械用电验收
(4)、照明验收
(5)、临时用电系统验收
2、 验收程序
所列各分项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临电负责人),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临电负责人留存验收记录。
四、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人员应核定需验收项目是否符合方案、交底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不得签认验收单,并要求相关范围进行整改。
专职安全员参加验收程序时,应认真检查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验收项目及时签认后,承担对验收项目的日常检查责任。
五、安全防护设施的交接
安全防护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组织实施人员负责组织原使用单位和新使用单位就验收项目进行验收交接,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六、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
上述安全防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占用该防护设施部位的分包单位向项目部工程经理提出申请,工程部门组织安全交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可以拆除(或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后可拆除)后,方可拆除。
安全防护拆除需留存拆除记录,标明拆除的防护项目、拆除部位、拆除时间等。
第17篇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更好的合理使用各种防护用品,保证防护设施的可靠使用,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公司生产副经理分管防护用品工作。
2.公司安全科为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管理的主管科室。
3.基层单位由专(兼)职安全员承担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
4.防护用品的采购权属公司办公室。
三、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验收
1.新购防护用品必须选择定点生产厂商,并在购买前对定点生产厂的防护用品进行试验验收。
2.试验验收工作由安全科牵头,会同公司办公室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
3.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采购及验收的过程,应对其“三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是否在市安全站登记备案进行审查。
4.试验验收标准为:
安全帽执行gb2811-89标准
安全带执行gb6095-85标准
安全网执行gb5725-97和gb16909-1997标准
各电器,机电设备参照厂方说明标准执行。
5.试验验收合格的产品公司办公室才能采购,发放到各项目部,各专业施工队使用。
6.已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再转移使用前,也必须由使用单位报安全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转入下一个工程使用。
7.防护设施必须在现场安装后由安全可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科发放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8.防护设施在验收时如有问题,由安全科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科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1.公司定期(每季度)对各工地使用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基层单位每月定期对所使用的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3.防护设备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做相应的使用保养工作,确保使用的可靠性。
4.安全员知道、监督防护用品的使用。如有不当之处应予纠正,并做好记录。
五、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更换
1.操作工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使用与操作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工程使用,应予以更换。
2.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操作工应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掌握工程防护重点,及时更换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六、报废处理
1.当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使用到一定时间后予以报废。
2.经检查试验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予以报废。
3.报废程序为各使用单位或安全科提出报废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废物品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回收以防误用。
七、奖罚制度
如因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失效或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将按照公司安全处罚规定对责任人予以惩罚。
第18篇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第19篇 施工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
2. 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 检查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2)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4. 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监督。
(3)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各项目部(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
(6)对查出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5.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2)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2)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4)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
5)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7)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9)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10)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完善;
11)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12)针对影响安全施工的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3)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3)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4)各类机具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6)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项目部(分公司)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8)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0)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11)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台账管理情况;
12)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13)根据季节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4)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管理;
15)其他。
(4)专业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脚手架、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6. 检查的组织与管理
(1)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公司部(处、科)协助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公司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组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7. 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部(处、科)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各项目(分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检查的实施
1)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参加检查人员。
2)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以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4)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3)检查通报
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8. 隐患整改及验收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整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2)以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3)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9. 奖励与处罚
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诸多事故隐患,房地产e网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二)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 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 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 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如井架、塔吊、施工人货两用电梯等)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审核合格的安装单位进行相关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在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首先共同参加验收,做出验收,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报请地方规定的有权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和办理相关手续,检测合格并发放相关检测合格证件并将其复制挂牌后方可使用。
4. 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 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20篇 工程临时用电验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临时用电验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临时用电的验收:
①、临时用电工程安装完毕后,由公司生产经营部组织质安部、分公司主管副经理、分公司质安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临时用电编制者、审核者、项目部安全员及电工参加检查验收。对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配电线路及线路架敷设、各种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现场照明、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2、临时用电定期安全检查:
①、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
②、施工现场项目安全员每周组织班组长、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③、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安全员、班组长、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④、分公司每季组织现场项目部对现场全部配电箱内的电气器具及其接线,保护总干线的漏电开关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复查接地电阻值,填写《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