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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苗幼儿园安全事故上报制度汇编(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0

爱苗幼儿园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爱苗幼儿园的安全制度是我们保障每一位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石。它不仅体现了我们对儿童安全的承诺,更是对家长和社会的庄严保证。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和操作规程,我们可以预防潜在风险,及时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孩子们在充满关爱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定期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包括游乐设施、消防器材及电器设备等。

2. 员工培训:所有教职员工需接受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培训,确保他们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正确行动。

3. 安全预案: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疾病爆发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4. 接送制度: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制度,确保孩子在园所的出入安全。

5. 食品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确保孩子的饮食健康。

注意事项

1. 制度更新:随着环境和需求变化,安全制度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挑战。

2.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鼓励家长和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及时改进制度。

3. 实施监督:管理层需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4. 保密性:涉及儿童隐私的信息应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爱苗幼儿园的安全制度旨在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无忧无虑的成长空间,我们深知责任重大,将以最严谨的态度执行每一项制度,让每个孩子在这里安全、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爱苗幼儿园安全事故上报制度范文

第1篇 爱苗幼儿园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第一幼儿园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校园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为了加强我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食堂饮食造成的中毒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施救。

2、教师在上课或活动中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班主任和园领导汇报,由班主任及时向家长联系让其知晓。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进行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幼儿送医院救治。

3、若是园内设施设备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知情者,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由园通知班主任迅速通知家长,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进行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幼儿送医院救治。

4、凡是在幼儿园因管理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上述各种事故原因,都必须实行上报,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处理。要求园内各处室、班级责任人,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园领导,以便及时整改处理。发现如下情况应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1)师生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3)教师出现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4)组织幼儿和教师外出进行春游等活动。

5、如有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将承担出现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2篇 爱苗幼儿园幼儿安全制度

第一幼儿园幼儿安全制度

1、预防烫伤

(1)幼儿饮用水要温热,开水待温热后再让幼儿饮用。

(2)热汤、热粥等食物,温度适宜再送至班中,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儿童饭桌上或附近的地方,分发食品不要越过儿童头顶传递,要从体侧面送到幼儿面前。

(3)老师提着开水壶或开水桶,要注意周围孩子活动情况。

(4)幼儿不得出入茶炉房及伙房,不得接近有水、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2、预防外伤

(1)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或树枝等投掷、抢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不伤别人。

(2)教育幼儿不以小刀、玻璃片等危险物品做玩具、检查时,要注意发现儿童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3)教育幼儿不要背着手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伤面部,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时,不要穿硬皮鞋,教师要检查幼儿的鞋子是否合脚。

(4)幼儿在大型玩具上活动,教师要注意保护、照顾。户外活动时,孩子均要在教师的视野中。

(5)教育幼儿不要爬到窗台及楼杆上玩闹或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6)每月检修大型玩具,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未修好之前停止使用。

(7)对幼儿不要拖、拉、推、拽,防止发生关节脱臼等意外事故。

3、预防药物中毒

(1)班上不得存放盐酸、来苏水等药品,对上述毒品均采取用多少领取多少,有剩余及时送回的管理办法。

(2)幼儿内服药由当班教师或保育员看着幼儿服下。

4、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

(1)教育幼儿不要把纸团、扣子等塞到鼻、耳里,也不要把扣子、别针等放到嘴里。

(2)教育幼儿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5、预防儿童走失

(1)传达室门卫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出走。

(2)外出活动时随时清点人数。

(3)交接班时,交接清点好人数。

第3篇 市爱苗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市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患意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时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各年段、各班主任每学期要利用年段会、班会对学生进行两次以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育,教育学生爱护学校消防器材。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学校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处室、各部门、各班级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整治,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

四、学校后勤,具体负责学校范围内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的维护、维修。各年段、各班级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自安装、改装用电线路。

五、爱护消防设施人人有责。各部门、各处室要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非火警时,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发现遗失或失效要及时上报学校处理。任何损伤、破坏校园消防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校规严肃处理。

六、教室、走廊、通道和楼梯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设置障碍物,应保持疏散路线的整洁、畅通。

七、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火灾。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年段长、班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学生安全疏散,及时报“119”火警求救,积极参与灭火工作,认真配合消防人员灭火,确保人员安全,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第4篇 市爱苗幼儿园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市幼儿园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班级、行政办公室、电子备课室、活动室、水房、食堂、厕所、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要严格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dvd、电风扇、空调、电灯、消毒柜、开水器、多媒体等电源由本办公室(班级)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放学或使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器设备,开水器、消毒柜、紫外线灯、打印机、多媒体、光纤总控等设备,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

4、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为确保用电安全,班级使用空调时,禁止两台空调同时启用。

5、禁止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班级老师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当天的主班老师。中午时段用电管理责任人为保育员老师。

2、各行政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本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3、电子备课室、电子总控室、各活动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4、教学区、办公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总电源控制开关和紫外线灯控制开关,由门卫负责管理,晚上放学后负责检查全园所有照明、电器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5、食堂、水房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由园委会研究决定。责任人发现用电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若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电工每月要对全园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用电安全。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3、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室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5篇 市爱苗幼儿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市幼儿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园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幼儿园网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幼儿园网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幼儿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幼儿园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_、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_、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幼儿园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_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幼儿园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做好幼儿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幼儿园网管中心在收到幼儿园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幼儿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幼儿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幼儿园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幼儿园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幼儿园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幼儿园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幼儿园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幼儿园网内幼儿园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幼儿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幼儿园电教组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幼儿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一周),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幼儿园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幼儿园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幼儿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幼儿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

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6篇 市爱苗幼儿园安全制度

市幼儿园安全制度

1、总务处每月负责定期检查园内玩具及各项设施安全,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2、加强门卫制度,严防外人入园和幼儿走失,严格控制车辆入园。

3、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每次交、接班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4、各班危险用品(如剪刀、茶桶、幼儿药品、消毒药品等)放置安全处,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5、加强常规教育,教育幼儿盥洗室、睡室及上下楼梯不拥挤,不乱爬窗口、栏杆,不乱扔玩具。

6、加强家园联系,并要求熟悉、了解各幼儿家长,做到固定人员按时接送。

爱苗幼儿园安全事故上报制度汇编(6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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