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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盏指路灯,引导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遵循安全规范,预防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安全制度能够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同时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公众信任。它不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庄严承诺。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各岗位的操作步骤,强调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2.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设定应对措施,确保快速有效的响应。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5.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流程,公正公平地处理安全事故。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过多导致理解困难。
2. 制度需具有可操作性,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不能流于形式。
3. 定期更新和完善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
4. 强调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要有明确的奖惩措施。
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通过奖惩机制强化安全行为,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只有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实现企业的安全目标。
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怎么写范文
第1篇 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怎么写
为了加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过程中对人、物的不安全因素,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特制定本奖惩措施。本着安全目标达标奖分,不达标扣分的原则,每项满分100分
一、临时用电
1、 未配备专业电工或专业电工未持证上岗扣20分
2、 配电线路未按三项四线制设置或保护装置未按二级保护设置扣10分
3、 无安全警示标牌或设置不全扣5分
4、 电缆线敷设深度、距离、接头处理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扣10分
二、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1、 搭设脚手架时工人未系安全带或不戴安全帽扣20分
2、 作业平台上未按要求铺设脚手板或铺设不达标扣20分
3、 遇有六级大风或停用超过一个月后未进行检查、维护扣20分
三、 模板工程
1、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设施扣20分
2、 模板吊运安装过程中无专人指挥和统一信号扣10分
3、 模板操作工人在吊运和支立中未佩戴安全帽扣10分
四、 混凝土工程
1、 未配备开关箱、漏电保护装置扣10分
2、 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工人未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扣20分
3、 插入式振捣器未设置绝缘底板而直接放在钢筋上扣20分
4、 振捣完毕或是移动振捣器时未关掉电源开关扣10分
五、 电动机械
1、 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扣20分
2、 未设开关箱和漏电保护装置或未设置保护接零扣20分
3、 传动部分未设置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安装不牢固扣10分
4、 用完之后未关闭电源扣5分
六、 土方石机械
1、 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导致违规操作扣20分
2、 作业前未进行机械重点项目的检查扣20分
3、 机械不允许载人的部位违规载人扣20分
4、 转向、制动系统失灵任仍违规操作扣20分
5、 机械操作者作业中发现地下管线(管道、电缆、通讯)未及时通报仍违规操作扣20分
七、 文明施工
1、 现场未设置安全指示和警示标牌扣10分
2、 原材料、半成品堆放不整齐扣5分
3、 工作区、生活区、施工区不按规定分开设置扣5分
4、 食堂未配备消毒设施扣5分
5、 仓库未配备消防器械扣10分
6、 现场未配备医疗保健用品扣5分
7、 未给工人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扣5分
8、 现场卫生不干净扣5分
八、 后勤管理
1、 食堂做不到通风、干燥,保证环境卫生扣5分
2、 食堂未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扣5分
3、 采购食品做不到新鲜扣5分
4、 刀、盘、案板做不到生熟分开,食品无遮盖扣5分
5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上岗不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和口罩扣10分
6、 炊具、餐具和饮水器不及时清洗、消毒扣10分
九、 库房管理
1、 管理人员不尽职尽责,造成财产损失扣20分
2不按照存放物品的种类配备消防器材扣20分
3、 做不到出入库登记,及时清点财物扣20分
十、 外用车辆管理
1、 人员用车不登记扣10分
2、 驾驶员不记行驶线路导致用油超出该车排量扣20分
3、 驾驶员做不到经常对车维修保养扣10分
4、 驾驶员违章操作导致罚款扣10分
注:①本细则出台后,希望联队及项目部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
②“达标”的标准就是执行的很好,针对上述列项虽然能做到,但是不达标,只奖励扣分数的1/10
③“达标分数”为90分
第2篇 公司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制度,使公司生产一线主管提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营造公司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生产部门(工程部、基建部、机修车间、电力部、镍铁厂、轧钢厂),被考核人员每月更新一次。
三、认定范围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或结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工伤申报
公司内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员工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情况,事故班组长必须5分钟内向本部门车间主任和工伤管理员报告工伤相关情况,工伤管理员在接到工伤通知后10分钟内带车赶往事故地点(以事故优先原则),受伤员工直接领导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晚上受伤的延迟到第二天10点钟前)向安全科办理工伤认定,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的车间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上报至安全科,瞒报工伤的一切医疗费用由瞒报人全部负责。
五、工伤考核
1、属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工伤,将对违章责任人按照事故大小和严重性进行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要求违章责任人接受公司安排的安全培训课程,并经部门主管面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性质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
2、属意外造成的工伤事故,经安全科调查核实后,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
3、小组内当月没有发生工伤事故的给予7人以上小组长当月奖励100元;4-6人总经理特批小组长奖励50元;小组内发生工伤事故的,每次工伤事故费用在8000元以下的每次工伤事故给予小组长罚款50元。
4、当月未发生工伤事故的车间给予车间主任当月奖励300元;当月发生工伤事故超过该车间实际总人数5‰的给予车间主任罚款200元;当月发生工伤事故超过该车间实际总人数8‰的给予车间主任罚款300元。
5、当月未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给予部长(含副经理)当月奖励1000元;当月发生工伤事故超过该部门实际总人数5‰以上的给予部长(含副经理)罚款1000元。当月发生工伤事故超过该部门实际总人数8‰的给予部长(含副经理)罚款1500元。
6、当月发生0次工伤事故的给予总经理奖励1500元;生产副总经理奖励1500元;安全科长奖励1500元;安全工程师奖励1000元;安全管理员奖励800元;安全员奖励500元。
7、当月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次数控制在公司总人数2‰以内的(每次工伤事故费用控制在20000元以下),给予总经理奖励1000元;生产副总经理奖励1000元;安全科长奖励1000元;安全工程师奖励800元;安全管理员奖励500元;安全员奖励300元。当月发生工伤事故次数超过公司总人数4‰的给予总经理罚款1000元;生产副总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科长罚款1000元;安全工程师罚款8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500元;安全员罚款300元。
8、单起工伤事故费用在0.8万以上至1.5万元的给予小组长罚款100元;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9、单起工伤事故费用在1.5万以上至3万元的给予小组长罚款200元;车间主任罚款400元。
10、单起工伤事故费用在万以上至6万元的给予小组长罚款300元;车间主任罚款600元;部长(副经理)罚款1000元;总经理罚款1000元;生产副总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科长罚款400元;安全工程师罚款2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200元;安全员罚款100元。
11、单起工伤事故费用在6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给予小组长罚款500元;车间主任罚款1000元;部长(副经理)罚款2000元;总经理罚款3000元;生产副总经理罚款3000元;安全科长罚款800元;安全工程师罚款6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400元;安全员罚款200元。
12、单起工伤事故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小组长罚款800元;车间主任罚款2000元;部长(副经理)罚款3000元;总经理罚款4000元;生产副总经理罚款4000元;安全科长罚款1500元;安全工程师罚款10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600元;安全员罚款300元。
13、半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的车间给予车间主任奖励1000元;部门人均工伤费用超过150元以上的给予车间主任罚款500元。
14、半年内发生工伤事故不超过部门总人数1%的(单次费用8000元以下)给予部长奖励2000元;部门人均工伤费用超过200元以上的给予部长罚款1000元。
15、半年工伤次数控制在总人数的7‰以内和人均工伤费用控制在180元以内的给予总经理奖励2000元;生产副总经理奖励2000元;安全科长奖励2000元;安全工程师奖励1000元;安全管理员奖励800元;安全员奖励600元;半年工伤次数超过总人数的1%的和人均工伤费用超过200元以上的给予总经理罚款1000元;生产副总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科长罚款1000元;安全工程师罚款8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400元;安全员罚款300元。
16、全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的车间给予车间主任奖励2000元;车间人均工伤费用超过300元以上的给予车间主任罚款1000元。
17、全年内发生工伤事故不超过部门总人数1.8%的(单次费用8000元以下);给予部长奖励3000元;部门人均工伤费用超过300元以上的给予部长罚款2000元。
18、全年工伤次数控制在总人数的1.5%以内和人均工伤费用控制在310元以内的给予总经理奖励3000元;生产副总经理奖励3000元;安全科长奖励3000元;安全工程师奖励1800元;安全管理员奖励1500元;安全员奖励1000元;全年工伤次数超过总人数的3%的和人均工伤费用超过400元以上的给予总经理罚款2000元;生产副总经理罚款200
0元;安全科长罚款2000元;安全工程师罚款12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1000元;安全员罚款800元。
19、凡造成其他部门人员受伤的责任人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均计工伤一次。
20、凡发生工伤医疗费用8000元以上的,车间主任应在一周内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事故分析及安全事故教育培训,并由安全科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培训人员签到表和相关培训资料存档安全科。
21、工伤事故发生后,由受伤员工直接领导2小时内(晚上受伤的延后至第二天10点钟前)到安全科办理《工伤认定申请表》,后由安全科进行责任认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安全科办理《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将另给工伤事故员工直接领导当月罚款200元的处罚。受伤员工部门部长要及时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部门事故调查报告于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上报安全科。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上报的部门部长当月罚款200元。
2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月最后一天由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月例会,不得无故旷会,并将每月的安全工作月总结于每月28日前交安全科,否则,当月罚款100元。
23、安全奖金每月结算一次,由安全科负责统计及确认奖罚范围,后到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认可,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凭现金报销单到出纳室领取安全奖金,处罚的金额由安全科开具罚款单交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六、附则
1、参与考核的小组需部长确定并报安全科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纳入考核范围,原则上要求属于生产一线,每个小组不得少于7人,由于安全生产工作需要4-6人的班组需要总经理特批后才能纳入考核范围。
2、本制度如有重复考核的情况,按照考核金额最高标准处理为准。
3、各部门、车间、班组人数按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登记为准。
第3篇 工程部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一、1为使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得到完全贯彻执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如果管理处成员没有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而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则公司追究其管理处负责人的责任,包括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3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各种例行安全核查, 如发现违规事件或安全隐患,应根据安检人员的意见及时整改, 安检人员有权根据公司的制度,对违规当事人和其上级主管进行处罚。
4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如有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其所在管理处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公司根据事故等级追究当事人及管理处主任的责任。
二、经济惩罚规定:
具体经济惩罚分年终考核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具体违规两种情况,由检查部门掌握实施。具体规定为:公司级检查具体罚到有关部门主管。
1对不重视安全管理, 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无活动记录资料,公司历次检查中反映情况较差的,不管全年出现事故与否,均视为无安全意识或安全意识不强,罚管理处负责人100—200元。
2工作中无安全技术措施, 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虽交底但无记录资料,检查中发现一次罚管理处负责人50—1 00元,主管及班长30—50元。2
3在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主管及班长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4现场高空作业时要挂安全带,不挂者发现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主管和班长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5现场用电要严格管理,用电设备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从配电盘至用电设备至少采用二级联保,动力和照明用电要分设,检查中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班长及现场操作人员各20—30元。
6对新引进工人没有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或没有对工人接规定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发现有一人次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及班长各20—30元。
7对特殊工种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发现有一人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及工作人员各l0—20元。
8有违章指挥或违规、违章操作的,发现一次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及班长各20—30元,当事人10—20元。,
9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不建立或不完善安全管理台帐(即安全教育、检查、例会、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及处理等记录资料),每缺少一项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20—30元。
10对所填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安全主管20—30元。.
11对事故的处理,要按照规定进行上报和处理,每发生一起事故视情节轻重(即轻伤事故还是重大安全事故),罚管理处负责人200—500元,主管100—300元,现场安全员50—200元,对情节特别严重者除罚款外还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12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视情节从严处理o:
13对因不吸取教训,执迷不悟,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管理,致使同样事故重复发生的,将根据所发生事故的罚款情况加倍进行处罚。
14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将根据责任的大小分别对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作罚款处理,罚款额为300—800元。
第4篇 班组安全奖罚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井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班组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奖励机制。
第二条 组织结构:煤矿成立以矿长为主任,其他副矿级领导为副主任,各副总、生产、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班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三条 班组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基础管理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二、矿班子负责修定完善班组建设管理的有关考核奖励制度,使班组建设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实用性,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和谐发展。
三、矿班子组织定期检查指导班组建设管理情况,负责班组建设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
四、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上级关于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每月对各区队班组建设进行一次达标验收,确定达标等级,进行奖罚考核。
五、矿班子对班组建制的确定、班组长的选聘、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监督、审核、批准执行。
六、建立班组、班组长及后备班组长个人档案,制定班组长培养计划,逐步规范班组管理。
第四条 班组安全奖惩机制组织: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二、人数多的班组可以设一名副班长,协助班长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点必须指定一名组长负责,该点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五条 班组安全奖惩机制教育:
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班组工作范围,掌握本岗位、工种操作技能。
二、工作人员熟悉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工具。
四、工作人员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班组长必须对所属班组人员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了如指掌,安排工作时,合理、正确使用人员,做到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六、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理论水平。
第六条 班前会具体内容:
一、班前会的各项工作必须以班组长为中心。
二、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培训。
三、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结合当班生产任务,详细布置各项工作。
五、根据工作环境状况,布置安全工作,人员分散作业时,小组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
六、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
第七条 班组安全检查项目及问题(隐患)整改:
一、班组长必须组织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对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交待人员处理后方可生产。各岗位人员在班前要对所管辖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电钳工应对本班范围内的设备做重点检查。班中要对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工程质量、设备的运转状况、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班后应对所干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做全面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班处理完毕,且应在下班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
二、班组长在工作过程中应检查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各岗位人员是否执行《规程》和《标准》,各岗位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整改。
三、现场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并汇报区队、安监调度,由区队采取措施处理,区队处理不了的,由矿协调解决。
第八条 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要求:
一、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明确互保、联保对象。
二、作业中互保、联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看互保对象是否严格按《规程》、《标准》作业;互相保证,保证互保对子安全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九条 班组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时,必须由上一班班长向下一班班长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
三、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本班安全及生产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置措施,并对下一班工作重点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四、班组长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考核。
第十条 班组管理:
一、各班组必须严格管理,增强班组凝聚力、执行力,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并要有具体措施。
二、各班组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工作目标为中心,细化工序管理,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推动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
三、以规范职工行为为切入点,行走做到“俩人成排、三人成行”,集体行动统一化;接受任务做到,“安排清楚,责任明确”,工作安排命令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质量可靠”,环境卫生清新化。
四、班前会要突出重点、方法新颖、效果明显。
五、现场安全实行确认制,工作前要进行安全确认、工作中要规范操作、工作后要现场讲评。
第十一条 班组安全文化管理:
一、班组安全文化应从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入手,总结提炼适合本班组的文化形式,做为指导班组管理的方法。
二、班组安全文化就是要通过员工系统学习安全科学技术,班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科学理念、安全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急救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经验介绍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
三、班组安全文化还要结合会议精神、安全活动日、班前会、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文化的实效性。
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奖罚机制内容:
一、 发生轻微伤事故的,班组负责人全部安全岗薪,10%岗薪;当事人全部安全岗薪,50%岗薪。
二、 发生微伤事故的,班组负责人全部安全岗薪,15%岗薪;当事人全部安全岗薪,60%岗薪。
三、 发生险肇事故的,班组负责人全部安全岗薪,20%岗薪;当事人全部安全岗薪,80%岗薪;
四、 劳护用品穿戴不齐全或不规范的,50元/人。
五、 作业活动中安全措施不到位的50元/人。
六、 作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50元/人。
七、 作业时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工器具的50元/人。
八、 对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处理不彻底的责任人处以50~200元/人。
九、 出现设备事故的,按情节,责任人处以100~500元/人。
十、 区域卫生,设备卫生未清理或清理不到位,备件备品定置不合理的20元/人。
十一、交接班不清的,两班负责人罚款50元/人。
十二、给下班留下隐患或设备出现故障的按情节处以50~200元/人。
十三、交接班时出现公用器具损坏或丢失的,先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十四、安全活动中迟到、早退者50元/人,无故缺席者,按旷工论处100~300元/人,活动笔记未及时上交者50元/人,经督促仍未上交者100元/人,对培训内容检验不合格者30元/人。
十五、每月评出三名优秀学习代表,并奖励100/80/60元/人。
十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奖励100~200元/人。
十七、技术改造每次50元。
第5篇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任务完成,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项目部订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广大职工共同执行。
1. 上班必须带安全帽,高空作作业必须带安全带,上班不得喝酒,穿拖鞋.高跟鞋,一次违章罚50元。
2. 严禁坐龙门架上下,违者罚款50元,开卷扬机者罚100元。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者罚50,接电找电工。
4. 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物品,发现一次罚100。
5. 搅拌机用完必须当时清洗干净,落地灰必须清理干净,拉拉车用完后清理干净,当天的工作面必须清理干净,发现一次罚50元。
6. 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欧.偷窃.违者一次罚款100。
7. 施工班组施工错误造成返工,质量不合格,砼浇筑不经项目部同意造成返工,由责任班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罚款200元。
8. 发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每次罚100元。
9. 砼浇筑构件,达不到内实外光,出现蜂窝狗洞,钢筋露筋每处罚款50元。
10. 砼浇筑完后及时保养,发现保养不到位,发现一次罚100元。
11. 木工支模不得出现跑模.胀模.漏浆尺寸不荷,每处罚款100元。
12. 钢筋加工.焊接.安装.绑扎不荷合要求,长料短用.每处罚100元。
13. 电工对强电.弱电.消防所属埋管,孔洞盒.预埋件.出现遗漏。不荷合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14. 对砌砖工要求垂5平8,灰缝不得大与12.不得小与8。超过每处罚50元。
15. 抹灰工要求墙面整洁,垂3平4,不得用水泥浆抹面,发现一处罚50元。
16. 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避免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重大立功行为给予200---500元奖励。
新疆裕丰建设有限公司105项目部
2022.5.10
第6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到奖先罚后,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奖罚原则
公司按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结果进行奖罚。主要奖励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先进的部室、班队,处罚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后的部室、班队。
2、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各采掘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达标制定目标等级,每月对完成等级的采掘区队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采掘队进行处罚。
3、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出现反复或严重滑坡现象,公司取消该队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验收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7篇 工职工安全奖罚制度
工程项目职工安全奖罚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经济的手段促进强化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1、安全员对存在施工隐患的部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接到安全部门隐患通知书后必须在指定时日内整改完毕,并将回执单按时送到安全部门,逾期不整改者或回执单不及时送安全部门的,视情节对其处罚1000~3000元。
2、凡违反安全制度,有严重险情的,根据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员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并报项目经理处理。
3、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打赤脚、穿“三鞋”(硬底鞋、高跟鞋、拖鞋的人员每人各罚50元、施工管理人员、各队有关管理人员每人每次罚100元、班组、队、工地发现有四人以上未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属于严重违章按省建委(97)11号文件处罚规定罚3000~5000元,其它“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纪律)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施工队每人次500元;操作者300元,开机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关锁开关箱,罚开机人员300元,如发生事故要迫究事责任。
5、施工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罚施工队200~500元;电工300元,临时用乱拉乱搭者罚违章班组或机电班200~500元,班组手持电动工具不用移动式开关箱而用开关板式代替者,罚使用班组、队100元,“一闸多机”罚违章班组100元。
6、机械设备每缺少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罚100元;塔吊、电机、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每缺少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罚租赁站或机电班100元。
7、民工队伍招收进场的新工人,应有劳务单位盖公章的花名册,并持有“四证”(身份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等报处劳保科和工会同意通过,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无“四证”)就安排上岗,根据市政府《福州市外地人员务工管理暂行办法》及单位有关规定,罚安排人每人次500元,自行私招乱雇者罚劳务单位班组每人次500元。
8、严禁使用童工,一经发现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凡已满16周岁者需持有身份证并经劳动部门审查方可安排上岗。
9、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携带人500元。
10、工地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凡使用电炉、电炒锅、电热器及煤油炉等,将根据榕建(93)施工074号文件和市榕政办(1995)011号文件精神,每发现一件对使用者罚款2000元。
第8篇 某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
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2;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m2;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m2;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m2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
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
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
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
a、火灾隐患
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
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第9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作出的有关规定,树立以人为本的高度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加强对施工班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在本工地发生,且做好本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以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的需要,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及项目所属的管理人员、各工种、各班组员工及分包单位。
第二章组织和任务
第三条:本规定由项目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文明施工的领导小组、安全、质量等机构进行实施。
第四条:主要任务
1.根据有关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调查。
2.督促下属班组,分包单位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遵守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深入现场调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成绩突出的班组、分包单位、个人有权提出奖惩,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签发事故隐患处理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通知该单位即处理。
4.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提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特别严重的把惩处的意见提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检查频次
1.生产班组每天根据工程进度及作业情况在班前由班组安全员或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安全员每天进行不定时巡查并有纪录和整改解决措施。
2.项目部每周对工地进行检查,帮助班组解决问题,项目经理每周带队进行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在项目部所属的各班组、工种,施工现场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得进行拒绝,并提供检查工作的一切方便。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对违反各项规程、制度、条例不听劝阻,继续违章的班组、分包队伍、个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2.检查施工现场等作业场所,了解职工健康和劳动卫生情况。
3.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签发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并督促(按时按期)整改。
4.随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监督工作情况。
第八条:检查人员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已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工作成绩好的要给予奖励,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严格执行规定,履行职责的应严肃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
第九条:凡阻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正常工作,无理取闹,进行漫骂,人身攻击者应严肃处理。
第四章经济处罚和奖励
第十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和个人给予500-20000元的奖励
1.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理论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
2.在施工中及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切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做出贡献的。
第十一条: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责任者,除责令改正外,并给予经济处罚。
1.发生工伤事故罚款1000-2000元。
2.发生重大事故处罚由主管部门实施处理,公司按其建议实施。
3.按上述一、二两项罚款的同时,对主要责任和有关班组领导人,视情况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并可处1000-2000元的罚款。
4.对施工现场各类违章者,经安全检查人员查实后,根据罚款细则开出违章罚款后,由财务部门转帐扣罚,从工程(资)款中直接扣除。
5.罚款汇总后由公司安全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其中的50%用于安全管理和先进奖励,50%由安全部门提出具休办法由项目部实施。
6.本罚款细则是对一般违章违规行为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或二项以上重复违章,可给予加倍处罚或加并交政府部门处理,对未列入本罚款细则的违章行为,可给予参照其他处理细则。
7.公司级检查罚款额度可在此基础上提升3~5倍。情节严重恶劣的不在此限(如纯属滋事、打架斗殴、损害公司声誉和资质等行为);如为公司对分包罚款则罚款对象直接为分包负责人,额度为公司级(即细则的3~5倍),罚款金额直接从工程款扣除。
第十二条 罚款细则如下:
序号
违章罚款内容
罚款对象
罚款金额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
1-1
班组或分包单位不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分包安全责任人无证或失效。
分包单位、班组长
5000
1-2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员
500
1-3
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次发现
工地负责人
2000
1-4
擅自无理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员
1000
1-5
工序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技术员
500
1-6
不认真执行安全上岗,讲评检查记录(上海市为班组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班组
500
1-7
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
指挥者
2000
1-8
接到上级发出的安全隐患通知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且不回复的
工地负责人、班组长
2000/每条
1-9
发现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工地负责人
2000
1-10
发生工伤事故对公司隐瞒不报
工地负责人
1000
1-11
安全检查不认真,对问题无登记,不发整改通知单
安全员、施工员
1000
1-12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不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员
500
1-13
班组每天不组织工人进行班前活动
班组长
500
1-14
不按规定网上申报(包括月评)被总包、监理或业主向公司投诉
2000/次
1-15
不按公司规定上报危险源、安全隐患及安全措施费等报表
1000/次
1-16
无书面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地负责人
500
1-17
对指定专业分包无签订安全协议书,内容清包无安全指标
工地负责人
1000
1-18
各级部门未执行责任制,无责任制考核记录的
为执行者
500
1-19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工地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
5000
1-20
发生重大事故苗子和工伤事故不认真执行“四不放过”
工地负责人
2000
1-21
对工伤处理不及时,造成企业信誉损失及扣分的,直接由公司接受处理,不得异议,并处罚款。
项目负责人
3000-20000
1-22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内禁止住人
施工员、项目负责人
500-1000
二、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方面
2-23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员/班组长(顶)
违章者
2000元/顶
2-24
进入施工场地不戴安全帽 生产工人(顶)
违章者
500元/顶
2-25
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而未扣帽带(顶)(管理人员、班组长)
违章者
500元/顶
2-26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带了安全带,而不扣牢,不生根
违章者
2000元/人
2-27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而不佩戴安全带
违章者
5000元/人
2-28
高空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
违章者
1000元/人
2-29
操作人员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在脚手架外面操作者
违章者
2000元/人
2-30
非操作人员(无上岗证)乱弄乱开机电设备
违章者/指挥者
1000
2-31
非电气专业人员(无证人员)擅自乱接电话线和装电灯
违章者
1000
2-32
吊装区域内非工作人员站在把干下方作业
违章者
3000
三、高空作业方面
3-33
高空作业穿高跟鞋或穿拖鞋
违章者
1000
3-34
架子上、起重工上高空穿皮鞋或硬底易滑的鞋
违章者
500
3-35
竹扶梯无防滑措施或缺挡、腐竹仍使用
安全员、班组长
2000
3-36
人字梯、移动脚手架无保险措施
操作者、班组长
500
3-37
翻爬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架(人/次)
违章者
500
3-38
翻爬井架(人/次)
违章者
1000
3-39
井架吊篮任意上下乘人
违章者
2000人
3-40
任意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临边、动口、拉结)
指挥人、违章人
500人
四、脚手架搭设和使用方面
4-41
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合格挂牌而使用
安全员/工地负责人
2000
4-42
脚手架无登高设施(无其它安全措施)
架子班组/工地负责人
1000
4-43
钢管脚手架无踢脚板、不设四排隔离
架子班组
1000
4-44
脚手架上堆积超载而不听劝
班组长
1000
4-45
任意拆除脚手架的拉节
班组长/违章人
2000
4-46
任意拆除扶手栏杆踢脚笆网
违章人
1000
4-47
任意拆卸安全网、竹片(或因工作后不张挂密实)
班组长
1000
4-48
热天在脚手架上午睡或乘凉
违章人
500
4-49
搭设脚手架不平整,地基不压实,马虎搭设导致沉降倾斜
班组长
3000
4-50
钢管高层脚手架不敷设接地避雷措施
电工/工地负责人
1000
五、电器设施方面
6-51
夜间施工无电工,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工地负责人
3000
6-52
夜间值班电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电工
1000
6-53
电工操作不穿绝缘鞋
电工
500
6-54
用木片、竹片取代杆头插入插座者
违章人
1000
6-55
不按规定使用闸刀开关熔丝者
违章人
500
6-56
随地乱拖电线,无架空造成水浸、受压、车碾
违章人/班组长
500
6-57
闸刀开关损坏,不及时更换及无防护罩
电工
500
6-58
使用碘钨灯,太阳灯取暖(每盏)
违章人
500
6-59
私烧电炉、电饭煲违反用电规定(每只)
违章人
500
6-60
私自使用煤气灶
违章人
500
6-61
施工现场附近(临边、下方)有高压线无防护措施
工地负责人
3000
6-62
施工用电设备无专用防护棚、机械设备无专用配电箱
工地负责人/电工
2000
6-63
机具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电工/责任人
2000
6-64
接地、接零线路布置不符合46-2005临电规范要求的
电工
500
七、机械设备方面
7-65
起重机械超负荷使用
指挥人/操作人
3000
7-66
任意拆除机械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
违章人
2000
7-67
定机、定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致使无人员操作
违章人
1000
7-68
机械操作工开机时看报子、做零活、吃零食
操作工人
500
7-69
无证操作机械
班组长/违章人
1000
7-70
非操作人员玩弄电梯,井架等机械设施
操作工/指挥人
500
7-71
长物起吊时用单头一点吊并没用卸扣及螺栓固定牢固
操作工/指挥人
2000
7-72
起重机械的保险限位损坏仍在使用
工地负责人/操作工人
1000
7-73
酒后操作机械
违章人/班组长
5000
7-74
机械带病运转而发生故障
违章人/班组长
1000
7-75
非木工人员擅自操作木工机械
违章人
500
7-76
操作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无绝缘措施
违章人
1000
7-77
在机械不断电继续运转情况下维修保养
违章人
1000
八、防火保卫方面
8-78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未交底(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的
3000
8-79
无消防设施的或已失效
1000~5000
8-80
动火作业随意移动动火地点
班组长/违章人/指挥人
1000
8-81
无证动火作业和无证操作
班组长/操作人
2000
8-82
在禁火区域动火
违章人
2000
8-83
作业人员违反“十不烧”规定
违章人
500
8-84
在危险品储存间和仓库抽烟或切割作业
违章人
1000
8-85
任意拆除移动工地防火措施
违章人
1000
8-86
任意玩弄消防器材
责任人/违章人
500
8-87
在宿舍自行烧煮(使用热的快、电饭煲、电炉等)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8
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9
盗用工地材料(不足以政府部门立案)
违章人
2000或按协议
8-90
气割作业,氧气、乙炔不按规定距离放置
违章人
500
8-91
出工地大门不接受门卫检查而发生争执斗殴的,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班组长/违章人
1000~5000
九、社会综合治理方面
9-92
擅自招外地民工管理无方,发生打架斗殴/次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3
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4
因工作生产发生矛盾口角而动手打架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5
为争抢劳动工具而发生吵架斗殴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6
为争抢人货电梯、塔吊纠集人员聚众打斗的(除赔偿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7
在工地集体宿舍内进行赌博和变向赌博的人,男女混宿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8
在宿舍内聚众看黄色录像的人/次
违章人
500
9-99
私留外客住宿且发生偷盗,查明细留宿人所致
违章人
2000
9-100
职工吃里爬外,将追究法律责任外赔偿损失
违章人
1000-20000
9-101
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在楼上往下小便的造成损害他人利益的另加赔偿
违章人
500~2000
9-102
在宿舍上往下倒水,倒在他人生上的(除赔礼道歉外)
违章人
300-1000
十、劳务管理方面
10-103
有一人未签订相关劳务合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承诺书等手续而进入现场施工的
班组长、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
500/人
10-104
劳务工人无理取闹,中途无故停工(罢工的)
班组长
3000-5000/次
10-105
务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的(登记、造册等)
班组长
1500
10-106
班组长、管理人员怂恿民工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班组长/违章人
5000-20000
10-107
因劳务纠纷造成民工集体_,对公司造成名誉和形象损失的,由公司直接接手处理,处理结果不得异议。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十一、文明施工及其它方面
11-108
使用未满18周岁工人每人/每次
班组长
1000
11-109
以不安全行为在生产岗位上嬉闹肇事(除赔偿全部损失外)
违章人
1000
11-110
怂恿他人以不安全行为进行打赌取乐(除赔偿外)
违章人
2000
11-111
油漆工使用喷涂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2
使用喷枪产生尘烟,施工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3
玻璃安装工在无做好安全措施而进行操作,
违章人
1000
11-114
吊装无专人指挥
责任人
500
11-115
现场预置埋件、建筑垃圾,各责任班组未做好落手清工作的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施工员
300~1000
11-116
未经项目部主要领导批准和带家属留宿工地的人/次(以检查为准)
违章人
1000/天
11-117
人为造成材料浪费,不采取积极措施,不回收利用
班组长
500-1000
11-118
由班组原因未自觉办理有关证件(按情节轻重罚款)
班组长
1000-3000
11-119
夜间睡觉、白天上班无人而开长明灯,随意浪费用水,不关水龙头
责任人
500
11-120
随地乱丢垃圾,生活用水,剩菜剩饭,宿舍不整理不整洁,不卫生,无清扫责任人(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责任人
500
11-121
私拆公共设施(如灯泡、活动房及宿舍其他劳动工具等)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11-122
无理辱骂甲方、监理和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者,且动手殴打者(出赔礼道歉和经济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11-123
施工现场在建工程住人
班组长/责任人
1000~20000
注:试行期间,表中罚款对象为违章者的由违章施工队或分包单位作为处罚对象,罚款对象为项目管理人员的则进入公司考核依据。
第10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范本
一个企业为使生产更加顺利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同样,为了制约和激励员工的工作,也会制定出一些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以下为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5.3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5.4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a)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2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6.3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6.4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6.6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6.7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8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jgj59-99的要求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附:违章处罚细则
序号
违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1
不戴安全帽每人罚
项目经理
5
2
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项目经理
50
3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个人
50
4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开 机 工
100
5
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
项目经理
200
6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编制
项目经理
100
7
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
项目经理
200
8
无安全生产三级协议书签具
项目经理
200
9
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
指 挥 者
200
10
安全生产夫检查、无活动
项目经理
100
11
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
项目经理
50
12
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
项目经理
200
13
作业时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
项目经理
5
14
无故翻爬井架、脚手架
工 人
10
15
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
项目经理
100
16
井架防护每缺一项
项目经理
50
17
电机设备无接地或接零每处
项目经理
20
18
特种工无证上岗(除停止操作外)
项目经理
200
19
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每处
项目经理
50—100
20
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项目经理
50
21
发现触保器失灵每只
项目经理
100
22
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电源每处
项目经理
20
23
易燃易爆处吸烟(每人)
个人
10
24
擅自使用(明火)电炉
个人
50
序号
违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25
工地发现小孩
项目经理
50
26
外地工无身份、计划生育证(清退)
项目经理
50
27
乙炔气与氧气存放不符合规定
项目经理
100
28
打 群 架
项目经理
100
29
架子上面嘻闹
个人
5
30
食堂人员烧火时离伙房
个人
5
31
工地进行赌博(没收赌具)
个人
100—200
32
偷窃财物按现价
个人
1—5倍
33
酒后高空作业
个人
50
34
发现不满十八周岁的童工作业
项目经理
3000
35
吊盘内卸料不拉保险杠每次
项目经理
100
36
穿背心、赤膊作业
个人
20
第12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
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
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
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
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
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
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
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
第13篇 施工现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考评及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目前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罚依据
每逢双月有分管领导参加,工程管理部组织(抽调项目部专职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参加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检,考评标准公司制定的装饰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根据汇总表得分情况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实行奖罚,对评为优良的工地项目部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不合格工地项目部处罚2000元或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中的30%,合格工地不奖不罚。
优良: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80分以上。
合格: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70分以上。
不合格:汇总表分值不足7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汇总表分值不足6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60分以下,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的30%的全部)。
二、平时公司对所属项目进行巡视检查,主要查:安全管理、“三宝、四口”的防护、脚手架(井架)搭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具和压力容器、环境与文明、工程质量等。对平时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项目部在年终可评为优秀项目部实行奖励,对不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三、检查中对下例不符合要求的每条处罚50―500元。
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上墙。
2.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员。
3.施工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和无安全措施内容。
4.施工现场无书面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5.进入施工现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未建立卡片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6.班前活动无记录。
7.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
8.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
9.施工现场未挂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
环境文明施工: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2.5m高围档,一般路段不设1.8米高的围档和围档材料不稳固、不美观。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带工作卡、不穿工作服。
3.施工现场发现有吸烟、地面发现有烟头。
4.装饰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混乱。
5.施工现场不整洁,垃圾堆放不整齐。(包括生活垃圾)
6.在建工程中作宿舍。
7.临时宿舍内环境脏乱差。
8.施工现场不设小便桶、随便大小便。
9.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膊。
10.施工现场无消防领导小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
11.高处向下抛物和垃圾。
12.施工现场斗殴打架。
13.未经项目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
14.噪声、粉尘无措施控制。
15.施工现场焚烧垃圾。
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搭设前无交底和验收。
2.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栏杆、扫地杆、剪力撑。
3.操作层排片不满铺。
4.在临街、居民区外立面不设安全围网。
5.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与墙拉结点。
6.自搭钢管平台稳定性差、四周不设防护栏杆、高度超过5米。
7.使用木脚手板不符合安全要求。
8.使用门式活动脚手架多榀组成无安全措施。
第14篇 水泥部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督,以提高职工及相关方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修定本制度。
矿山部根据国家有关各项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日常巡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抽检等方法,对各类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违章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如下:
1、 现场管理发现的违章处罚
1.1 对违反规定,未正确使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服、劳保鞋、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的责任人员处罚:
1.1.1 发现员工在工作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100 元/人次;相关方人员未违反者处罚200元/人次。
1.1.2 发现部门领导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200 元/人次; 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300 元/人次。
1.2 对现场疏于安全管理、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单位/工段的处罚 :
1.2.1 发现从事边坡排险、爆破等危险作业,未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对组织施工的责任工段考核扣200~500 元/次,是相关单位,考核扣500~2000 元/次。 连带考核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工段负责人或作业负责人考核扣200元/次。
1.2.2 现场护栏、护网、护罩等防护设施因工作需要破坏、拆除,在工作完成后未及时恢复的,考核扣责任人、工段长或作业负责人各100 元/次。
1.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违章操作的工段处罚:
1.3.1 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有员工无视规定,或有章不循、冒险蛮干而出现突发险情或潜在事故隐患的,依据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扣罚责任工段200~500 元/人次,是相关单位500~1000 元/人次。
1.3.2 对一般性、习惯性违章的当事人,考核扣100元/次。现场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扣 100 元,工段长、班组长各扣50 元,(如:工段长检查发现的,不考核工段长;班组长检查发现的,不考核班组长)。
1.3.3 采场作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涉及到与易普力公司的交叉作业要按以下要求做好防范措施:1、从开始装药起,即设置安全警戒,警戒距离为作业边缘起大于50米,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一经发现或投诉到部门即对违规人员进行考核扣200元/次,经劝说无效还执意在警戒区内逗留的,考核扣500~1000,情节恶劣的给予辞退。2、炸药安装完成后网路连接前,工作人员、设备逐步撤离至警戒区外100米外;网路连接后,工作人员、设备逐步撤离至爆破警戒区外,相关人员必须服从警戒员的指令,如有违规者一经发现或投诉到部门即对违规人员进行考核扣300元/次,经劝说无效还执意在警戒区内不撤离的,考核扣500~1000,情节恶劣的给予辞退。
1.4 对违章指挥的责任人员处罚 :
1.4.1 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部门领导、工段长、班长、调度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考核扣违章指挥责任人员200~1000 元/人次。
1.5 对违反规定、人为损坏或挪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处罚 :
1.5.1 消防设施要按要求进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的,扣罚责任人50元/次,公司检查发现的考核责任人扣100元/次。
1.5.2 不能将消防专用设施挪作它用,不能随意损坏、泄放灭火器,违反者扣罚责任工段100 元/次,是相关单位的处罚200 元/次。
1.5.3 私自(非灭火行为)泄放灭火器的,考核扣当事人100 元/次。
1.5.4 对违反规定,挤占消防通道的工段,考核扣责任工段100 元/次。
1.1.6 违规动火处罚
1.6.1 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项目施工或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违章动火的工段、单位,考核扣责任工段300 元/次,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次。
1.7 重点防火部位现场管理疏漏处罚
1.7.1 发现有人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工段管理人员不批评,不制止的,扣罚当事人500元,连带处罚责任工段相关管理责任人200 元/次。
1.7.2 在禁止吸烟区域(油库、仓库、火工材料库等范围)现场内发现一个烟头时,找到当事人的处罚当事人100 元/次,找不到当事人的,处罚相关管理责任人100 元/次。
1.8 对违规用电处罚
1.8.1 在重点防火部位、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库房等部位,发现乱接乱拉电源线路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 元/次。
1.8.2 使用铜、铝、铁丝等金属品替代保险丝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 元/次;
1.8.3 在电源开关下,堆放各种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处罚相关责任人200 元/次。
1.8.4 没有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私接、乱拉用电源线路的,处罚当事人100 元/次,处罚责任单位500 ~1000元/次。
1.8.5 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没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200 元/人次,处罚相关管理责任人500 元/人次;办错设备(写错设备名称或代码)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 5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0 元/人次;若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按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1.9 对安全活动、安全自查不到位的处罚
1.9.1 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未正常开展(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类学习材料未学习),少一次扣所在班组长100 元、工段长200 元;工段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参加所有班组安全活动,未参加或少一次扣200 元;工段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未正常开展(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类学习材料未学习),少一次扣工段长200 元;部门分管领导每月参加不少于一次的工段安全活动,未参加扣300 元; 班组例会记录少一次扣责任人100元;班组会议记录未认真开展、不符合要求扣班组长100元/次。
1.9.2 对于部门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要求参加却无故不参加的人员,工段长扣100 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200 元/次。
1.9.3 工段对公司、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上报且无正当理由,扣责任工段长100元/项。
1.10 交通安全处罚
1.10.1 未规范填写车辆交接班记录,扣当事人50元/次。交班记录上的安全隐患未安排整改的,考核工段长100元/项。
1.10.2 未经部门领导许可私自驾驶矿车等专用机械车辆进入矿区扣当事人200元/次,驾驶摩托车进入矿区扣当事人200元/次。
1.10.3 矿车、叉车、装载机厢(斗)等部位载人的,扣驾驶员、搭乘者100元/次。
1.10.4 违反限速规定扣当事人100元/次,酒后驾驶扣当事人200元/次,未系安全带扣当事人50元/次。
1.10.5 在运矿道路进行排险、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进行警戒扣责任工段工段长200元/次。
1.10.6 违章指挥、强迫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扣责任人200元/次。司机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行车的,视违章后果严重情况,考核扣200~1000元/次,造成事故的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1.10.7 检查发现员工(包括搭乘员工)上下班骑摩托车未戴好安全帽的,扣罚100元/人次。
1.11 关于各类学习培训考试等未按时开展的,资料未按时上交的规定:
1.11.1 公司、部门下发的各类学习培训考试等资料,各工段专业要按要求完成资料的学习培训及资料的收集上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部门有提醒的义务,提醒后仍未按时上交的,考核扣责任人100元/次/项;造成部门扣分的,扣部门1分,则考核责任人200元;扣部门2分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1.11.2 示范企业创建各项工作未按时、按量完成,考核扣相关工段、专业负责人100元/项;给部门造成扣分的,扣部门1分,则考核扣责任人100元;扣部门2分的,考核扣责任人200元。
1.11.3 部门要求的各种作业文件材料资料未按要求上交的,考核扣相关工段、专业负责人100元/项/次。
1.12 对相关方的违章处罚
1.12.1 相关方人员对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整改未及时完成且无正当理由或未及时沟通的,按200元一项处罚;在延时到期后仍还未完成整改的则加倍处罚。
1.12.2 相关方及相关方人员不配合矿山安全管理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500元处罚;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我部财产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另外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
1.12.3 火工材料库的管理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及《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否则按每项200—1000元处罚。
1.12.4 关于易普力的爆破安全管理,要求易普力广东封开分公司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及相关规定条款执行,发现违规的,视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性处罚500—10000元,部门认为必要时报公司处理。
2、 设备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处罚
2.1 设备卫生未按要求执行,清洁不达标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对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2 交接班记录内容填写不规范,未做到先检查后填写及填写内容虚假不实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连带工段长考核100元/项;
2.3. 电气线路包扎不规范、固定松动、附件丢失或损坏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连带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4 关键部位螺栓松动、丢失、开裂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连带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5 设备部位被砸、碰撞变形或损坏者,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连带工段长考核100元/次;
2.6 润滑油油位、油质,对发动机、变速箱等保养点的油品更换周期、添加标准不合格及各关节润滑点出现润滑不良等保养不到位者,对责任人考核200元/项、对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7 设备“跑、冒、滴、漏”情况部门认为较严重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连带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8 安全防护使用不当者,灭火器失效、固定不牢及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次。
2.9 发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视情节严重性考核扣200~1000元/次。
3、安全行为观察考核规定
3.1 助理经理以上人员每月进行1 次 ,每少1 次考核扣100 元 。
3.2 工段长、班组长每周进行1次,每少1 次考核扣50 元 。
3.3 主管、责任工程师每月进行2 次 ,每少1 次考核扣50 元 。
3.4 专职安全员每周进行1次,每少1 次考核扣50 元 。
3.5 员工自愿参加,无硬性要求。
4 、关于安全管理的奖励
4.1 安全例会按要求认真开展,缺席人员要有正当理由并出具请假条,会议内容记录完整详实,安全隐患形成闭环,每月在部门内评出一个优秀班组,奖励200元。如没有班组符合以上条件则当月不执行奖励政策。
4.2 鼓励员工积极提出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提出申报的安全隐患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由安全管理人员整理报部门领导审核后奖励100~200元/项。
4.3 设备维修需耗时超过24小时的,整个作业过程部门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均未发现“三违”现象,现场整洁工器具摆放合理有序的,由工段整理资料送安全管理人员核实报部门领导审批后奖励100~200元/项。
4.4 对单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突出者,在工段可以被推广的,对责任人奖励50--200元。
4.5 关于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部门予以支持,并对举报真实的事件进行奖励,举报者必须提供证据(可以是图片、视频或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经调查核实、部门领导审核后给予50—200元/项的奖励,部门对举报者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5、本制度适用于华润水泥(封开)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及在矿山部辖区内作业的第三方单位及相关人员。
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矿山部安委会。
7、本制度自下发各工段及相关单位之日起施行。
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矿山部
2023年1月31日
第15篇 商住楼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中认真执行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不发生安全事故及不违反项目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经常排除患及在事故抢救中等各方面做的好的队伍及个人,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人和干部,进行教育和经济处罚,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和重罚或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的;对于乱拉乱挂电源线的;对于无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的;对于发现事故不抢救的。
4.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5.玩忽职守,违返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发现有事故隐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也不及时报告,导致发生事故的;发生事故意破坏现场,隐满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于他人的。
6.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开除现场和停职并处罚。
7.现场所有机械操作者不遵守操作规程及非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发生事故的。
8.现场临时用电所有电线和设备未经有关人员同意私自动用、乱接、移、拆的。
9.防止高空坠落,如有模板、钢管等大型材料坠落,发生事故的进行处罚,若发生伤亡则追究刑事责任。
10.对三宝四口防护成品进行随意拆除和挪用的。
第16篇 装饰企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装饰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通过用经济的手段促进强化提高项目负责人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奖罚工作依据公司根据公司工地安全达标要求和定期检查制度对工地进行安全奖罚。
2、奖罚标准:公司《工地安全达标要求奖罚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项目经理管理规定》。
3、奖罚目的:通过奖励与处罚激励各工地主动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从而达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共同提高的目的。
4、奖罚的执行:根据公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工地查出的隐患进行处罚。
5、奖罚金的用途:根据取之于安全用之于安全的原则,对奖罚金除部分用于奖给安全工作较好的工地和个人,一部分用于开展安全教育的活动经费。
第17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根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经部将视情节予以2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二、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1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以上所定的罚款条例的,除个人给予罚款处理外,其班组长加罚100元。同一个人违反两次以上将给予加倍处罚。至本工程结束,若个人只违反一次的,罚金予以退回。
以上条列自2023年3月20日起执行,希望各班组落实清楚并坚决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的工作。
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庄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2023年3月20日
第18篇 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秩序维护队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秩序维护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制止不安全行为、不安全事件、维护公司利益有功队员。
2、协助侦破公司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件的队员。
3、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受到客户表扬的。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在秩序维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队员。
5、以上每项奖励100至300元。
二、扣罚
1、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超过1小时扣一天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敲诈勒索,损害公司形象声誉的,扣月份考核分数1--5分。
3、酗酒滋事、无理取闹的,经教育认错的,扣月份考核分数1--5分。
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视情况轻重,扣月份考核分数5--10分。造成客户损失的,责任明确的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还要做开除处理。
5、值勤时睡觉或打瞌睡,巡逻时不到位,工作时不按规定着装,扣月份考核分数5--10分。
6、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的工作,情节较轻者,扣月份考核分数5分,情节较重者,给予警告、停职整改或开除。
7、参与打架、赌博或有意闹事的,经教育认错的,罚款50—1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和季度奖金。
8、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煽动队友分裂,破坏团队精神,扣月份考核分数5--10分,并取消当月奖金。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辞退处理。
9、请假不按时归队的或请示领导没有批准延长假期的,3天以内扣双倍工资并取消当月奖金和季度奖金。超过3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10、私自将秩序维护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做开除处理并扣罚100元;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罚款50元。
11、未经批准,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员工宿舍住宿的,一次罚款20元,如有损坏集体或个人财物的要按价赔偿。多次违反《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开除处理。
12在集体宿舍吵闹、玩耍等影响他人休息而不听劝告者扣罚5--10分。
13、故意不参加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
14、亲人来队探望,经批准可留宿。班长有权批3天,主管有权批5天,管理处主任有权批7天。7天以上要公司领导批准。越权批准留宿者,一天处罚50元。同时每天扣罚队员20元。
15、队员外出要在23:50前准时回来,超过时间要办请假、消假手续。否则扣5分。
16、秩序维护队员宿舍实行军事化管理。被子、蚊帐、衣物以及生活用品不按指定方法、位置摆放的,一次扣1—5分,当月超过3次的取消当月奖金。
17、遇到不法行为畏缩不前,遇见火灾不作为者,后果轻微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辞退处理。
第19篇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1、对各级各部门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依据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三章公司各级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关各项责任条款的规定。
2、考核的对象是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
3、考核的事项是部门和本人对应该负责任履行情况,按责任执行好的或没执行的实例。
4、考核的方法是现场检查或看工作记录。
5、考核组织由公司法人总经理或公司安委会主任名誉指定副总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五人考核小组。由小组负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考核结果在公司的《安全简报》上公布。
6、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①认真执行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履行自己应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对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方面有重大发明;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对安全防护起到防范作用成绩显著的。
③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经检查考核没有履行职责的和经检查考核指出仍不改的,给予经济处分。
①不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职责或因玩忽职守违反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造成事故的。
②不执行公司考核小组或公司安全处指出其本人不履行责任制的职责或施工现场不安全问题整改意见的。
③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的对事故又隐瞒不报的。(指轻伤、重伤、伤亡事故)
④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伤员或破坏事故现场或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⑤经济处罚标准按《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或视事故情况加重处罚之至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20篇 施工现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考评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目前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罚依据
每逢双月有分管领导参加,工程管理部组织(抽调项目部专职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参加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检,考评标准公司制定的装饰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根据汇总表得分情况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实行奖罚,对评为优良的工地项目部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不合格工地项目部处罚2000元或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中的30%,合格工地不奖不罚。
优良: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80分以上。
合格: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70分以上。
不合格:汇总表分值不足7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汇总表分值不足6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60分以下,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的30%的全部)。
二、平时公司对所属项目进行巡视检查,主要查:安全管理、“三宝、四口”的防护、脚手架(井架)搭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具和压力容器、环境与文明、工程质量等。对平时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项目部在年终可评为优秀项目部实行奖励,对不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三、检查中对下例不符合要求的每条处罚50―500元。
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上墙。
2.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员。
3.施工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和无安全措施内容。
4.施工现场无书面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5.进入施工现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未建立卡片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6.班前活动无记录。
7.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
8.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
9.施工现场未挂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
环境文明施工: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2.5m高围档,一般路段不设1.8米高的围档和围档材料不稳固、不美观。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带工作卡、不穿工作服。
3.施工现场发现有吸烟、地面发现有烟头。
4.装饰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混乱。
5.施工现场不整洁,垃圾堆放不整齐。(包括生活垃圾)
6.在建工程中作宿舍。
7.临时宿舍内环境脏乱差。
8.施工现场不设小便桶、随便大小便。
9.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膊。
10.施工现场无消防领导小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
11.高处向下抛物和垃圾。
12.施工现场斗殴打架。
13.未经项目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
14.噪声、粉尘无措施控制。
15.施工现场焚烧垃圾。
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搭设前无交底和验收。
2.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栏杆、扫地杆、剪力撑。
3.操作层排片不满铺。
4.在临街、居民区外立面不设安全围网。
5.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与墙拉结点。
6.自搭钢管平台稳定性差、四周不设防护栏杆、高度超过5米。
7.使用木脚手板不符合安全要求。
8.使用门式活动脚手架多榀组成无安全措施。
井字架:
1.开机人员无证上岗。
2.吊篮无设超高限位、断绳装置。
3.缆风绳架设不符,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
4.地锚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绳卡设置不符合要求。
5.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断丝超过有关规定。
6.卸料平台两侧缺防护栏杆。
7.井字架三面未围网、进出口处缺坠落棚。
8.井字架吊篮乘人上下,爬井架人员。
9.卷相机无设操作棚。
10.卷相机滚筒上无设防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11.井字架基础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宝、四口临边:
1.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带好安全帽。
2.高处作业、危险区域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3.带小孩、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电梯口、预留洞口、扶梯边口、通道口无安全可靠防护栏杆。
5.楼层周边、阳台边、屋面周边、通道两侧边缺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
1.没采用三相五线制。
2.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及5台以上总容量在50kw无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在建项目(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无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没有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未级开关箱)。
6.漏电保安器失灵、无安装。
7.电箱无门、闸刀、插座盖损坏,电线直接插在插座孔内,瓷插头破损。
8.熔断丝用金属或铜丝代替,超过额定规定。
9.机械设备外壳未按规定做好保护接零。
10.施工现场使用塑料线、花线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其它导线。
11.照明线路未按规定架空。
12.使用小太阳灯高度低于2.5米,金属外壳无保护零线。
13.电线乱拉乱接、未按规定架空。
14.电线橡皮破损,接头处和其它地方铜丝外露。
15.电焊机外壳未做保护零线。
16.电焊机接线柱破损。
17.电焊机进出线处缺防护罩壳。
18.手提移动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
19.电焊作业无消防措施或重点部位无人监管。
压力器具,施工机具:
1.气割时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符。
2.安全阀、压力表、胶管不符合安全要求。
3.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
4.乙炔瓶未装防止回火装置。
5.焊接、气割不办理动火单。
质量方面:
1.违反装饰装修强制性规范。
2.未经原设计同意,及随意拆除原结构。
3.预制多空板底栓吊杆无措施或未办理手续。
4.机械安全操作牌不上墙。
5.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后无验收。
6.传动部位缺安全的护罩。
四、该规定从2006年1月份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