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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航海图,引导我们规避风险,确保团队稳定前行。它不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影响着公司的声誉和长远发展。安全制度的存在,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的工作路径,预防潜在危险,提升生产效率。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事故预防机制:设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2. 员工培训规定: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3. 设备维护规程:定期检查设备,保证其良好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4.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明确识别潜在风险,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具可操作性:避免过于抽象,要具体到每个环节,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2. 定期审查更新:随着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需与时俱进,保持有效性。
3. 严格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制度权威。
4. 反馈与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安全制度。
在构建安全制度时,我们要理解,这不是一项形式主义的任务,而是关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要素。只有将安全制度深入人心,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稳步向前。
项目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项目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项目安全执行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管理水平,落实公司关于项目现场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措施的落实,激励项目各级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长年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目标考核
1.劳务队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影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劳务队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资格,并罚款5万元。
(1)死亡1人以上(含1人);
(2)一次性重伤2人以上(含2人);
(3)累计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2.劳务队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影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除了执行“1”规定的处罚外,同时处罚10万元,并清退劳务队。
(1)死亡2人以上(含2人);
(2)一次性重伤3人以上(含3人);
(3)累计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3.劳务队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的,处罚劳务队1万元,处罚项目经理、劳务队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各1000元,处罚事故责任人2000元。
4.发生未遂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处罚责任劳务队5000元,处罚事故责任人1000元,处罚项目经理、劳务队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各500元。
5.对于发生“1”或“2”情况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进行处罚。
6.发生安全事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或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关责任人交由公安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法律制裁或处罚。
三、过程管理考核
(一)处罚细则
序
违章内容
罚款对象
罚款金额(元)
1
穿拖鞋、凉鞋、硬底鞋、高跟鞋或者打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当事人
50/每人
2
劳务队民工带病工作,酒后作业
当事人
200
4
非生产人员(包括当地居民)进入施工现场玩耍的
劳务队
100
5
电焊作业未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的
当事人
50
6
擅自无理改变安全技术措施
劳务队
200
7
每道工序施工前不对工人安全技术交底
劳务队
100/人
8
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
劳务队
300
9
擅自拆除各类防护设施的
当事人
100
10
有意破坏消防器材的
当事人
1:10罚款
11
随意挪用安全材料和消防器材
当事人
100
12
擅自拆除、破坏各类安全标语,警示牌
当事人
100
13
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
当事人
50
14
进入施工现场戴帽不扣带
当事人
30
15
2米以上作业和危险区域作业时不系安全带
当事人
100
16
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当事人
50
17
高空作业上下抛掷材料和用具
当事人
100
18
非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机械
当事人
50
19
擅自拆除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当事人
100
20
非电工操作各类电器设备
当事人
50
21
非电工专业人员擅自接电和安装插座
当事人
每处50
22
用竹片或木条取代插头或者将导线直接插入插排的
当事人
50
23
不按规定使用熔丝或用铜线等代替保险丝
当事人
每处50
24
施工用电随地乱拖乱拉或电线浸水,
当事人或劳务队
每处50
25
电箱内器件损坏不及时更换
劳务队
每处50
26
宿舍内使用碘钨灯或电炉取暖器等
当事人或劳务队
每处50
27
使用电炉等电热器烧煮食物
当事人
50
28
机械操作人员停机后未断电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29
各类机械,人员操作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劳务队或当事人
100
30
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当事人
100
31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的(电焊、电工、机车司机等)
当事人
100
32
上下垂直作业无隔离防护措施
当事人
100
33
氧气瓶、乙炔瓶不按规定距离分开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34
每班结束后不及时收回氧气瓶、乙炔瓶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35
操作人员暂离开时不将氧气瓶、乙炔瓶关闭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36
焊割不明的罐桶
当事人
100
37
电焊机缺少进出线防护罩
劳务队
50
38
电焊机不带随机开关箱
劳务队
50
39
使用老化破皮严重的电把线
劳务队
50
40
电焊机无防雨措施
劳务队
100
41
搅拌机钢丝绳锈蚀、缺油
当事人
50
42
搅拌机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
当事人
50
43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使用漏电保护器或开关箱的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44
违反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内容的
当事人
50
45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的
劳务队
100元/人
46
焊接电缆、焊钳、电线的绝缘破损
劳务队
100元/次
47
深基坑检查井等班后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劳务队
500/次
48
私自下河游泳的
当事人
200
49
机车加油时吸烟,在仓库里吸烟,在配电房内吸烟
当事人
200
50
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电制箱卧放在地面的;配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备用品也算杂物)
劳务队
500
51
劳务队驻地杂乱不符合文明施工、消防安全要求的
劳务队
500
(二)辱骂、阻挠、殴打安全、现场执法人员的,情节较轻的,处罚劳务队负责人1000元,处罚责任人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处罚劳务队负责人1万元,并将责任劳务队清场。
(三)各劳务队伍应自觉与当地群众搞好关系,不能惹是生非;队伍之间要团结互爱,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违反规定将处予对该劳务队伍具有管理责任的工头5000元的罚款,并请退该劳务队伍。
(四)各劳务员工要遵纪守法,严禁嫖娼、赌博或利用麻将、扑克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酗酒闹事,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项目另罚款500元并辞退民工,同时对具有管理责任的工头处予1000元罚款。
(五)各劳务队员工严禁偷盗、非法运输、买卖、存放和使用爆破物品,危险品、毒品,严禁吸毒、贩毒或教唆他人吸毒、贩毒,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项目对违规民工处予1000元罚款,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劳务队伍负责人处予5000元处罚。
(六)对于同时违反两项或两项以上违章行为的,按处罚金额较大的一项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对其他规章制度、发文文件、方案等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如无则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任一项进行处罚。
(七)如有管理人员违章(包括劳务队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将加倍处罚。
(八)为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自上而下职责明确,奖罚分明提高安全执行力,凡有员工、民工、劳务队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除了处罚违章人员本身以外,处罚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劳务队负责人20%的违章项目处罚金额,处罚现场施工员10%的违章项目处罚金额。如有管理人员违章的,将加倍考核。现场野外作业人员对自身负责的工作范围的安全负责,如现场野外作业人员负责的工作范围有违章作业不纠正,存在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消除或者上报项目安全员的,应当与违章者或劳务队承担连带责任,承担30%的处罚金额。
四、奖励
项目经理部对工区、劳务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10000元。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00-5000元。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和减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公司检查评比中评优的;
7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检查,严格按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
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帐,基础资料内容健全,记录完整规范;
(二)隐患报告及整改奖励
安全隐患分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分类如下
一类: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
四类: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缺少防护措施,如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等现象。
五类:发现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1 发现安全隐患以书面的形式向单位负责人或项目安全员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试二份,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备案。经现场确认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奖励举报人50-200元/项;严禁打击报复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将责任人退场。
2 各单位在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过程中,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较为有效的项目给予奖励50元——500元/项。
(三)月度考核
月底如实现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整月安全检查无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奖励项目部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劳务队负责人各300元,奖励现场施工员100元,奖励其他人员(包括民工、项目部其他人员)每人50元。如月底安全检查汇总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有违章行为的,处罚奖励项目部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劳务队负责人各200元,处罚现场施工员50元,处罚其他人员(包括民工、项目部其他人员)每人30元。
五、奖惩兑现
奖惩兑现办法由项目安全员编写奖惩报告,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再由项目财务部门给予兑现。处罚金额可从工资、安全风险金、工程款直接扣除,或者直接交现金,所得罚款均由项目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做到专款专用。
六、实施
本规定自2023年8月10日起实施,如有与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办法冲突的,按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___项目经理部
第2篇 项目部领导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天天有人抓、处处有人管、隐患有整改、措施有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值班的人员和时间。分公司、项目部的领导均应轮流承担安全值班任务。项目经理对自己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各项安全工作安排,并做好安全生产日记,保证安全施工。值班的时间:根据本单位的任务特点和领导人数,依次排好次序,值班人员名单安排好后,按季度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二)各级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其管辖范围内所生的工伤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逐级上报。
(三)深入工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部门领导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整改后要负责验收并做好记录。若遇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险情,有权决定暂停生产,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四)交接班。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班准备,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将本班所做的工作、已经解决的问题和下一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继续要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移交。
(五)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领导和检查各级安全值班人员的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其它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值班时,应向值班领导请假,中途不能脱节或无人值班。
第3篇 工程项目部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项目部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1、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2、每个职工都应当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
3、每位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作业技能,本岗位安全技术知识,通过安全技能考试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行上岗操作。
4、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7、安全教育工作必须经常性。
第4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队编制的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分公司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第5篇 项目安全奖惩制度范本
1、安全奖罚坚持依法执行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在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中有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奖,对违法违章违纪以至发生各类隐患、险情、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把安全当作企业的大事来抓。项目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干部要认真落实安全负责制,严格安全管理。
3、安质员必须恪尽职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谋私利、不恂私情、按章办事,力求减少各类事故和危险源的发生。
4、项目设立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对在安全工作上取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5、安全先进奖励
项目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职业健康安全先进活动,召开项目安全工作表彰大会。对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班组、个人给予表奖,对业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分别呈报上级单位,请求给予表彰。对安质员在工作上认真负责、管理业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于防止危险源和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并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6、对在安全工作上管理不善,职业健康安全形势恶化、各类安全事故不断、各种危险源不断发生,及虽未构成事故但事件性质严重的班组实行处罚制度。
(1)、人身伤害事故
(a)发生一次1-2人人身轻伤事故,每负伤1人处罚款3000元;
(b)发生一次3-4人负轻伤事故,每负伤1人处罚款5000元;
(c)发生一次5人及以上负轻伤事故,每负伤1人处罚款1万元;
(d)发生一次1-2人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处罚款1万元;
(e)发生一次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处罚款2万元;
(f)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款5万元;
(g)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故,每发生一件或死亡1人处罚款5万元。
(h)发生一次3人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款8万元、每重伤一人罚款3万元;
(i)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每件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10万元。
(j)合格供方或分包队伍发生工伤施事故对发包单位进行罚款,每死亡1人处罚款2万元、每重伤一人罚款0.5万元;
(k)对各类从业人员非责任人身伤亡事故及非生产性工伤、合格供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定责部门虽未定性为事故但性质严重的危险源,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视其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实施内部定性定责,比照同类事故处罚。
(2)、行车事故
行车事故除所在地铁路局、铁路分局处理外,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3)、人身伤亡事故
(a)2人以下轻伤: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项目党政正职、现场施工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各罚款300元
(b)重伤:重伤一人给直接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罚款1000元;重伤二人给直接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并罚款1500元;单位党政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免发当月生产奖并各罚款500元;
(c)发生一次轻伤5人及以上事故,给予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待岗;
(d)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上报公司。
(e)责任事故个人有限赔偿办法
(4)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根据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由直接责任者按下列标准赔偿经济损失:
(a)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下的,按损失额的1%赔偿。
(b)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赔偿6千元。
执行事故个人有限赔偿时,在保证责任者基本生活条件前提下,赔偿金额从责任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事故直接责任者表现好的,在收缴应赔偿金额二分之一以上时,可适当减少赔偿。
事故直接责任者受留用察看、开除公职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实施个人经济赔偿。
7、为规范安全行为,强化职工“两纪”,坚决制止和处理“两违”行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违章违纪者,做如下处理
(1)、按公司规定,对生产中发生的a、b、c类问题的处罚。
a)对责任单位罚款:a类2000至20000元;b类1000至3000元;c类500至1000元。
b)对责任者罚款:a类300至800元;b类100至300元;c类50至100元。
c)问题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接受批评教育者,离岗培训;离岗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按其单位的有关管
(2)、对其它各种违章、违纪,可能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罚款100-300元;
(3)、对已造成一定的后果的危险源,虽未定责构成事故的责任人员罚200-800元,对责任领导者罚款100-500元;
(4)、由于安全管理混乱,被上级单位检查通报、罚款的,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信誉的,均对责任单位罚款按上述规定加倍或罚款2000-5000元。受省级以上媒体通报暴光的,另罚款5万元。对本规定的经济及行政处罚,本着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5)、对发生各种危险源、事故苗子、构成事故的定性定责,项目可提级按上述处罚办法办理。同类事故、同类重大危险源、事故苗子,在同一单位重复发生的,应加重处罚。
(6)、对因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待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7)、因发生事故受处分而影响工资、奖金的人员(事故直接责任者除外),受处分后积极工作,遵章守纪,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经过处分规定时间二分之一,上报公司请求恢复受处分前的工资奖金待遇。
第6篇 公司领导值班及项目领导安全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科长、项目负责人等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各级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按值班表进行值班。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企业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作业岗位。(三)建立领导值班带班记录。
(四)领导安全值班、带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并建立档案。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安全值班、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值班、带班领导在当值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清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值班、带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
(四)安全值班、带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监督检查
对项目带班情况,由安全科每月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五、奖惩措施
(一)在公司日常检查与月检查过程中,对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的工地,通过简报形式进行表扬。
(二)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严厉追查和经济处罚。
第7篇 安全事故考核项目制度
安全事故考核项目
出现工伤事故,上报公司的工伤事故,一律按公司工伤事故考核制度执行相关责任人员考核。
未上报公司的工伤事故及安全事故,一律参照公司标准及厂部领导意见进行相关责任人考核。
未报公司的轻伤及以下事故,扣除相关责任人考核款后,其余事故医疗费用一律由事故部门自行承担。
事故部门迟报、瞒报事故,事故扩大话后才上报厂部及公司的,分厂按事故性质加倍考核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并由责任部门承担公司针对迟报、瞒报的相关考核。
出现轻伤事故(含未上报)。事故部门班组长待岗3个月,待岗期间工资下调一级或按岗位员工工资发放。
出现重伤事故,事故部门班组长免职,车间及相关科室领导待岗3个月,待岗期间工资下调一级。
出现工亡事故,免于事故责任人处罚,事故部门班组长免职,永不任用管理岗位,车间主任降职或免职,相关科室领导降职或免职。
车间全年出现工伤事故超过3起,除事故考核外,车间领导降职或免职。
出现工伤事故,经分厂或公司处理的,除事故考核外,同时执行《机械微粉厂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10)出现厂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同时结合厂部领导意见进行相关考核及人员处罚。
附: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考核标准
第8篇 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多台塔吊施工作业相距较近时,塔臂的高度必须错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10、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2、按《消防管理条例》和《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成立安全防火小组。
第9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本厂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例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2.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2.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2.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2.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2.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3.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3.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3.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3.3.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条件要求。
3.3.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 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3.3.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 防爆 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3.3.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4.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 职业卫生 环保 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 工业卫生 环保 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6.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 、卫生 、 环保 、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7.本厂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第10篇 项目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二、 负责编制项目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等等,都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三、 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四、 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五、 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六、 责任目标:确保技术资料的完备、有效,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各项操作规程、施工方案等落实和适用率100%。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11篇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三、责任部门
生产车间、设备能源部、工程部、安全环保部。
四、程序
4.1“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三同时”评审
4.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
4.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4.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4.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设备能源部、生产车间、工程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4.2.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2.4设备能源部、生产车间、工程部、安全环保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4.3新产品开发、试制
4.3.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4.3.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总经理批准。
4.3.4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剧毒品安全管理有关条例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
4.3.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4.3.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4.3.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4.3.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4.3.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4.3.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生产、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4.3.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4.3.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4.3.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4.4 “三同时”的验收
4.4.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工程部、设备能源部、生产车间、安全环保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4.4.2验收内容
4.4.2.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2.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4.4.2.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五、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公司领导值班及项目部领导安全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公司领导(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处处长、项目公司经理等)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等)必须在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带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各级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按值班表进行值班。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企业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作业岗位。当班值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建立领导值班带班记录。值班、带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带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各级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生产作业场所公布,以便及时报告生产安全情况。
(四)领导安全值班、带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并建立档案。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安全值班、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值班、带班领导在当值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清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值班、带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
(四)安全值班、带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处每月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公司每半月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五、奖惩措施
(一)在公司日常检查与月检查过程中,对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的工地,通过简报形式进行表扬。
(二)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严厉追查和经济处罚。
第13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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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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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合本公司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三同时”管理。
3.2 安全主任
3.2.1 协助主要负责人对“三同时”档案进行管理。
4. 运作程序
4.1 总要求
4.1.1 凡公司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4.1.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足额投入。
4.2 可行性研究
4.2.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并委托有资质研究院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4.2.2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如危险化学品仓库,喷油车间等,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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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2.4 对于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专篇。 4.2.5 负责可行性研究的研究院和负责安全生产评价的中介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4.2.6 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3 设计 4.3.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主要负责人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 4.3.2 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3.3 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4.4 施工 4.4.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前,主要负责人应报相关政府部门立项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4.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时,主要负责人应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能是同一单位。 4.4.3 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4.5 验收 4.5.1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主要负责人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4.5.2 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验收评价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单项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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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主要负责人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4.6 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和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或拆除,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4.7 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 4.7.1 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设备设施型号变更、配件更换、电气设备变更、安全设施变更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 4.7.2 施工过程中或设备设施生产使用过程,若需要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变更时,应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设计,并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经过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 4.7.3 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的全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8 “三同时”档案管理 安全主任协助主要负责人收集与“三同时”相关的资料,并建立“三同时”资料档案,永久保存。“三同时”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行性报告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2)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许可证; 4) 材料供货证明资料; 5) 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6) 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和变更意见书; 7) 与“三同时”相关的其它资料。 5. 相关/支持文件:(无) 6. 表单/记录 6.1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 |
第14篇 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制度
1、 为了落实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动态管理,使现场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3、 工地建立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责任工程师、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机电工长、综合管理员等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检查监督施工队安全制度的执行。
4、 建立建全工地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等。
5、 新进入工地的班组(或分包单位)要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证件报告工地安全领导小组。工地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班组(或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6、 现场实行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监督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活动,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调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广厦六建西安分公司
方天财富名苑项目部
2023年7月18日
第15篇 施工工程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九、考核奖罚制度
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三、卫生保洁制度
十四、不扰民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各分公司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1、工伤事故 概念,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①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按其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即:
一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三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四级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事故。
②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弱、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气爆炸等其他伤害。
2、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①事故快报: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
②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
3、事故调查。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监、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4、事故分析。
①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面)原因。
②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
5、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必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能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能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能放过,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
经济处罚:一是企业内部按企业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
行政处分: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134、135条规定。
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附:违章处罚细则
序号 违 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1 不戴安全帽每人罚 项目经理 5
2 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项目经理 50
3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个 人 50
4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开 机 工 100
5 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 项目经理 200
6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编制 项目经理 100
7 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 项目经理 200
8 无安全生产三级协议书签具 项目经理 200
9 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 指 挥 者 200
10 安全生产夫检查、无活动 项目经理 100
11 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 项目经理 50
12 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 项目经理 200
13 作业时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 项目经理 5
14 无故翻爬井架、脚手架 工 人 10
15 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 项目经理 100
16 井架防护每缺一项 项目经理 50
17 电机设备无接地或接零每处 项目经理 20
18 特种工无证上岗(除停止操作外) 项目经理 200
19 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每处 项目经理 50—100
20 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项目经理 50
21 发现触保器失灵每只 项目经理 100
22 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电源每处 项目经理 20
23 易燃易爆处吸烟(每人) 个 人 10
24 擅自使用(明火)电炉 个 人 50
序号 违 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25 工地发现小孩 项目经理 50
26 外地工无身份、计划生育证(清退) 项目经理 50
27 乙炔气与氧气存放不符合规定 项目经理 100
28 打 群 架 项目经理 100
29 架子上面嘻闹 个 人 5
30 食堂人员烧火时离伙房 个 人 5
31 工地进行赌博(没收赌具) 个 人 100—200
32 偷窃财物按现价 个 人 1—5倍
33 酒后高空作业 个 人 50
34 发现不满十八周岁的童工作业 项目经理 3000
35 吊盘内卸料不拉保险杠每次 项目经理 100
36 穿背心、赤膊作业 个 人 20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一、 班组活动: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 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盗和破坏活动。
2、施工现场办公室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要随身携带。
3、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及时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工程竣工及时收回多余材料。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标明有效期,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或移作他用。
7、施工现场食堂现金、票证要专门人负责,严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卫生的地方妥然保管。
8、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9、公司和各分公司基地都必须配备门卫值班人员的领导,公司质安处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进行督促检查。
10、对基地内的一切建筑物资、设备的数量、规格进行查对,符合出门单的准予出门,凡是无出门单或者出门单不符的,门卫有权暂扣。节假日和下班以后,原则上不准物资出门,如生产急用,除了必须有出门单据外,经办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证件,向值班门卫登记签名。
11、个人携带物品进入大门,值班门卫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不得拒绝。凡合同期满或提前离开本公司。人员以及调整到其他办事处基地住宿的人员,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出门,必须由办事处和公司有关部门的出门手续,值班门卫才能放行。
12、门卫值班人中必须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违章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和纠正。
13、提高警惕,对职责范围内的地区巡视、勤检查,防止发生偷窃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保卫部门。
14、夜间值班的门卫要将报警器插入电源。
15、外单位人员进公司和基地联系工作可探亲访友,必须值班室登记经门卫同意后可连入,夜间访友者必须在晚上十时从前离开。
16、外单位车辆不得在基地内停放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
17、门卫人员要认真及时做好报刊、杂志和信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发放工作,不得遗失,严守秘密。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卫生保洁制度
一、施工区卫生管理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三、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二)、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_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不 扰 民 措 施
建筑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一)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二)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三)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做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成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 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氏的目的。
第16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七)
1、项目部由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及具体施工方案,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2、《安全技术交底书》由分管工长负责编制并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工长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的同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书》一式三份,报专职安全员审核;工长在交待施工任务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工长)与接受交底人(作业班组)、专职安全员三方签字有效;工长留存一份,交作业班组长一份,专职安全员存档一份。
3、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督促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要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施工机具、水暖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防火工程等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第17篇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 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18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安全评比制度、安全事故申报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及工区防洪、防火、防雷击的安全专项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经理部将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图13-3-1安全组织机构框图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计划的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
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
4、安全检查制度
4.1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半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而定。
4.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4.3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惩,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制度真正落实。
5、安全防护制度
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有影响的重要环节,如隧道爆破前后,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购置、仓储、使用和运输等,在施工前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实施细则,并报请监理工程师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开工前由工点安全负责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关键工序技术人员、安全员应跟班作业,现场监督。
6、安全评比制度
班组在班前要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1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制度。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7.2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7.3岗位责任制度。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7.4持证上岗制度。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7.5逐级鉴定设备管理合同制度。公司与项目部领导及设备主管、项目部与操作司机分别鉴定管理合同,并实行抵押金制度,奖优罚劣。
7.6交接班制度。交接内容有机械运转记录、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7.7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安全教育,坚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作业要及时制止,追查原因,及时整改,杜绝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8、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8.1用电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8.2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
8.3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
8.4工区防洪、防火、防雷击的安全专项规定。
9、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国务院(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第19篇 某工程项目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工程项目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一、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 15 分钟的班前安全讲话交底。
二、班组长应对当天作业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进行安全讲话交底,并将安全讲话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交底完成后,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确认。
三、特殊季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专业责任工程师应当参加分包班组的班前安全讲话对工作中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20篇 某放射线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放射线工程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项目部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a、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b、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c、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d、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e、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
f、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地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b、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7)项目部必须制定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备案。
(8)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2、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施工班组地每班组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人员状况及天气情况等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教育内容有针对性。
(2)各班组在班前都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其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使用。
(3)各班组要将班前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格式采用班组日安全上岗记录,每月将记录交项目安全员。安全员应逐月总结安全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以使安全活动搞得深入人心,行之有效。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待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考核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