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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77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犹如一盏指路明灯,引导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规避风险,确保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它不仅保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维护了企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够提升工作效率,降低事故率,防止潜在的经济损失,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工种的操作步骤,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措施,以快速、有效的方式减轻损失。

3.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识别潜在危险,采取预防措施减少风险。

5. 设备维护与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适用性:制度应针对具体工作环境和任务,避免一刀切。

2. 持续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安全制度需定期修订。

3. 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强化监督,确保制度落地。

4.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收集员工对制度的意见,持续改进。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载体,其制定与执行需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第1篇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学校为了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处室、各学科、各办公室、各年级、各班,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二、各年级、各班班主任,要负责对教室、寝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学校服务部要每天指定专人负责对学生食堂、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并做好记载。

四、保卫人员要学期要对学校大面积公共区域的安全进行大检查(含学生寝室),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五、保卫科应安排专人每天晚上对全校进行安全隐患巡查。

第2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成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质科)。

3、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不明确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本制度所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各种生产活动中的,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伤害、财产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  排查、控制及整改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⑴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⑵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⑶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施工人员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施工队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驻地、总监办、管理分部、筹建处,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止施工,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驻地、总监办、管理分部、筹建处,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项目部按照自身的管理责任,在工程准备与建设阶段,均应对工程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排查、确定工程建设(管理)期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2、项目部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频率每月应不少于一次。

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 人,对本工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项目部领导报告。

5、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6、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科室、安全人员后由科室、安全人员报安质科,安质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7、隐患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区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项目部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9、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交安质科备案。

10 、项目部或者各工区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科室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科室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项目领导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11、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质科提交项目主要领导,由项目主要领导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2、项目部应采用科学、合理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确认重大事故隐患。并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评价,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档案。

13、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评价,应形成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类型,事故隐患登记,影响范围及严重强度,隐患整改措施及效果等。

1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纳入定期安全检查范畴,由项目部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等“五落实”。

第三章 奖励与处罚

1、对于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的成绩突出,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班组或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200-1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质科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隐瞒不报、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整改不认真,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科室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科室和相关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

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科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项目经理处理。

第3篇 初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为确保学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学校特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隐患排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每期开学时必须先拉网式排查再让学生进入。

3、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

4、每次排查,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主任教师和教师代表必须参加)。

5、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并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安全小组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6、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7、后勤处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学校相关领导会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9、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的排查。

10、整改后整改人必须签字。

第4篇 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生会、团组织、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运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门岗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办公室负责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存在或发现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情况。四是学校后勤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班主任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六是值班同志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七是强化学校家庭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参加校园平安保险和学生医保。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教室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是否牢固。

(二)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开关是否损坏;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可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第5篇 公路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3.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及措施

1.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的工区或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

2. 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建设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3. “三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期限的“三定”原则。措施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4.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 对于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6. 项目部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报告。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 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结合工程特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销号的工作制度,并设专人负责。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3. 项目部应每15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作业班组或工区还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即结合专项检查、防汛、防台风、防雷击、防暑降温等季节性安全隐患排查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 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

4. 项目经理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

5. 项目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四、隐患排查内容

1. 措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情况,签到施工班组一级;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及台帐建立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4)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

(5)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2. 风险较大工程隐患的防范情况

(1)桥梁工程吊机设备失稳、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2)跨越市政道路和河堤交叉工程等的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3)水中施工平台、墩台、墩柱施工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4)钢箱梁制造、运输及安装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5)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五、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与整改

1. 排查登记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各施工工序及设备、危险物品、现场环境与驻地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由建设单位报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中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还应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当事故隐患等级可能随时间、外界条件变化时,应注重动态监控并在档案中及时调整其等级,对升级为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予以补报,对降级的事故隐患亦应相应报告。

2. 公示公告

(1)项目部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特征及防范措施,由双方签字确认。

(2)在作业场所明显部位设置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公示牌。

(3)制定应急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与现场相关人员,必要时组织演练。

(4)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车辆。

3. 防范与整改

项目部对处在危险区域或有潜在危险的临时驻地应坚决搬迁,对有危险的作业点进行有效防范,对施工机具登记管理,在使用维修前应加强检查,对所有隐患的防范措施应一一审核。

六、责任追究

直接责任人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未得到整改,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记录

附表1 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台账

附表2 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

第6篇 某卫生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___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医院解决不了的,须上报上级领导部门配合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室和部门解决不了,须经院部解决的隐患。

c级:由部门和科室内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科室、各职能部门每周星期一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全生产办公室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院部,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部门,医院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院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书记、行政副院长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安全生产部门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医院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 作业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本制度字发布之日起执行。

___

2023年4月制订

第7篇 皮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作业过程中以及现场安全薄弱环节的管理,及时消除本队作业区内的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皮带管理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组织机构

组长:司元真王元礼

成员:朱冠景朱先伟张兵訾本福王洪成张钦学

周学俭张昭元郭金光

组长职责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成员各负其责,具体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贯彻上级领导提出的有关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危险源监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

3、排查治理要求内容

⑴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①、召开班前会时,跟班班队长根据上班交班情况向职工讲清各区域所存在的隐患及安全注意事项,班队长安排或组织人员处理,如本班处理不了的问题,跟班班队长及时汇报队值班领导帮助解决。

②、班中所发现的隐患,职工自己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汇报班队长给予解决。

③、如班中所存在的隐患虽已整改,但在下一班的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再次出现,则必须汇报科值班领导,便于对下一班进行安排,当班班队长每班负责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一遍。

⑵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

①、科每周一不定期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部分班队长参加各班组安全讨论,对本队一周的安全状况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全面排查作业地点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讨论并制定具体的整改办法。如本队能处理的隐患,组长安排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整改处理,如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会后科将隐患情况汇报到矿相关部门请求解决。

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制定整改期限并由责任人负责对整改结果反馈。

③、隐患排查记录由技术员负责填写“龙东煤矿事故隐患排查表”,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上报安全监察科。

⑶对职能部门检查出隐患的整改

①、对于矿职能科室每天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当班能整改的必须及时整改;当班不能整改的,对生产影响不大的,汇报科值班领导,由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安排进行整改。对安全生产影响大的,如不处理则不能进行生产。

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的不得生产。

⑷考核

①、当班班队长不按照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的,一次考核50元。

②、对严重威胁安全的隐患,班队长必须现场指挥并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考核100元。职工在隐患处理过程中要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否则考核50元。

③、对隐患排查会议、整改措施、反馈的结果由技术员负责记录并对记录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考核50元。

④、对矿职能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由于处理不及时或不到位产生的罚款一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第8篇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5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

第三条 线棒材厂各车间、科室全体职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事故隐患检查、整改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第二章 事故隐患管理

第五条 事故隐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由各单位实施管理。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做到:

(一)实行领导负责的逐级事故隐患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其他领导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管理工作;

(二)明确事故隐患管理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负责日常事故隐患管理工作;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健全事故隐患管理规章制度;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

(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

(六)各车间、班组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表》制度,做到认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及时向车间汇报。

(七)隐患排查、整改按照abc管理要求,做到pdca闭环管理。即:

a:需要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

b:需要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原则不超过3日)

c:需要利用检修、换品种或有充足时间整改的事故隐患。(原则要求不超过一周时间)

第七条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事故隐患管理小组。事故隐患管理小组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 事故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报主管科室审查、备案。

(三)按时组织职工、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四)随时掌握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应急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九条 安全科应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对事故隐患的管理,负责在本系统内协调、组织对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三章 事故隐患检查、报告、评估

第十条 各车间、科室应教育职工熟悉、掌握本单位生产状况、工艺过程、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教育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提高预防危险意识,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种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 各专业检查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同时应用各种危险分析方法,如:危险预知分析、故障危险分析、事故树分析等,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各车间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逐级上报。

第十三条 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部位;

(二)隐患类别;

(三)隐患基本情况;

(四)主要危害(包括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估计损失等);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以及临时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三级:

a级:易造成群死群伤以及重大设备、火灾的隐患;

b级: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较大设备、火灾的隐患;

c级: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因素、需要及时整改或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经过评估和分级,c级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组织整改,b级事故隐患由各主管科室负责管理和组织整改,a级隐患由安全科牵头协调各部门联动组织整改。

第四章 事故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 事故隐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发现事故隐患要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班组能整改的不得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隐患不能推给厂部。存在a、b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同时向主管科室汇报。主管科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隐患整改负责人进行治理。

附:事故隐患报告书

第9篇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车间、分厂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力和物力及时外理,做到坚决不留后患。自己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司安监部门。

二、公司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适时集中安排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车间、分厂应密切配合,认真发动职工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上报安监部门。

三、公司安监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分类整理,对车间、分厂自己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排,安监部门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解决,并把结果反馈给车间或分厂。

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跟踪检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对无特殊原因拖延或不整改的单位,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10篇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定义

3.1 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3.2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5、职责

5.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全厂的安全检查策划,编制安全检查表,明确安全检查目的、规范检查的频率,实施时间、实施方式、检查参与人员,检查内容等;督促责任人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组织验收,负责季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

5.2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5.3 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要保障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

6、本公司安全检查的实施方式

6.1 综合性安全检查

6.1.1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检查人员由安全主任组织,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人等参与,以根据《综合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查现场: 主要针对现场作业环境,包括消防安全方面、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劳动保护、警示标识等。

(二)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安全教育与培训上岗情况等。

(三)查重点:着重于消防安全重点现场、生产重点岗位、危险设备设施、机械安全防范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与储存等。

(四)查隐患:查工作现场中物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五)查改善:查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或类似事故所采取的控制与防范措施、防范效果。

6.1.2 综合性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进行记录,对现场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安全主任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限期整改。综合性安全检查结果最终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6.1.3综合安全检查完成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核准执行。

6.2 定期检查

6.2.1安全主任每周对全厂检查一次,以《公司安全隐患检查表》形式进行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责任人立即改善,不能立即改善时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安全检查以现场隐患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因地制宜。

(一)现场消防安全方面:通道与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有效和适用,生产现场与仓库的防火与警示标识是否满足需要。

(二)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情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情况,设备的防护措施与警示标识是否到位,设备是否有接地保护及漏电开关是否有效。

(四)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情况:危化学是否按要求限量储存,现场对危化品采取的

安全控制情况,相关安全告知与标识,接触危化品的人员是否配备和正确使用劳

保用品。

(五)其它方面:厂区的环境,宿舍区域的安全现状等。

6.2.2 安全主任需跟据每天检查情况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口头或书面报告安全

检查情况.

6.3 专项安全检查

6.3.1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一)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执执行,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每月进行

一次,检查范围要覆盖全厂,每次检查时要在检点表上记录。

(二)安全主任在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时发现损坏时要及时报修,器材过有效期时要及时送去充装或更换。

6.3.2用电安全检查

(一)安全用电检查主要由专业电工技术人员负责,根据《用电安全检查表》

每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的范围是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情况,全厂的安全接地是否符合相

关要求,设备的安全用电及漏电保护、电器防火防爆等方面。

(二)电工技术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做出整改措施,预算整改费用,向总经理提交整改意见,最后实施整改工作。

6.4 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

(一)各生产车间主管在组织开展生产的过程中要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巡查的主要是在

作业前检查车间的作业条件、设备系统等是否安全;在作业中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操

作规程、设备设施是否安全运行;在作业后检查车间是否存在火险等安全隐患。

(二)各班组长在每个班次要对管辖区域进行随机巡查,及时发现该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报告上一级管理人员。

(三)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状态时要立即报告当班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对作业岗位进行整理,防止意外发生。

7、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统计分析、检查存档

7.1 综合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以及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中发

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先由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要报告安全主任;

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安全主任要对责任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并协助整

改。

7.2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

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

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

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3 整改责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动,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知安全主任对

整改结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要求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继续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7.4 当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时又无法得到改善时,安全主任要及时报告企业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要切实保障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应当及

时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7.5 当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制订整改计

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责任人并组织验收,同时

要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向安监部门反馈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

7.6 安全主任每季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信息编制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并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找出隐患形成的规律和因素,以制

定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该表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后交一份至街道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行政部。

7.7 各项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治理记录、隐患统计分析表等全部资料由安全主任负责收

集,并建立管理档案,以备查验。

8、下一季度15日前需将上一季度《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通过龙岗区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具体操作:输入中文网址“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http://183.62.232.229:8081/)然后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申报,用户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名称,密码:12345678。

9、相关表格

《综合安全检查表》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第11篇 某综采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调动本区队各级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积极性,防止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区队长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全责;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分区队和班组队两种形式,区队每天排查一次,班组每班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有记录,并对排查记录结果进行落实、整改、处理。

第五条 建立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跟踪监管,落实责任,直至隐患排除。

第六条 对排查事故隐患不力的责任领导、班组长、员工进行一定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登记、筛选和上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管理工作,落实隐患的闭环管理,根据公司要求的登记上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区队隐患报告登记台账;隐患报告登记台账要求写清楚隐患地点、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意见、相关人员姓名等。

第三条 根据报告内容,区队值班人员将一般可控隐患制定针对措施立即实施,对于重大隐患立即上报安监处,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汇报调度室。

第四条 每月对登记的各类隐患进行认真筛选和安全隐患登记划分,类别确认,以备上级领导部门随时检查。

第五条 不得对汇报人特别是越级汇报人员打击报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区队长对本区队安全隐患的治理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 隐患排查、整改由本区队自查自纠为主,全员参与,搞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落实整改工作。

第四条 根据《淄矿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按照煤矿安全隐患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工作量,须由本单位限期解决的;

c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区队(车间)或业务部门立即解决的。

第五条 按照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他。

第六条 隐患治理,一般隐患由岗位工、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可制定执行整改的,经汇报批准后立即整改或期限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经逐级汇报后归口管理,由上级部门审批或制定措施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汇报上级部门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作业。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公司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3、《项目部实际运行情况检查表》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和项目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五、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公司或项目部的定期检查,都须使用标准的《评分表》来检查、打分、反馈,并将检查纪录备份到被检单位留存迎接上级检查。

七、项目部在接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等检查通知后,及时将信息发馈给公司相关领导和公司工程部,公司及时协助项目部迎接检查。

八、受检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现场,必须准备书面汇报资料,有条件的项目部兼用投影技术汇报。

九、上级检查单位开据的整改单,要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同时反馈给公司工程部。

公司级检查

十、坚持定期检查:实行月度生产大检查制度,由公司副经理或总工带队,安全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生产大检查。

十一、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项目部自查

十二、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十三、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十四、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十五、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检查纪录使用专用检查表。

十六、评分与反馈:

1、项目部每周例检,要对照《评分表》进行一次打分,要有签到、记录、奖罚等。

2、项目部每周例会反馈检查结果,要有会议签到、记录、照片。

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十七、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十八、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13篇 某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2、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每月排查专用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实验室、档案室、会议室,报告厅,体育馆、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食堂,超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取暖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等安全敏感部位。

3、排查整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定期重点检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和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可靠性;排查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及卫生情况;检查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的防治情况。

4、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检测和维护;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6、排查整改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的管理、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上下楼等人员集中时段的管控,确保学生宿舍楼有人值班,出口畅通;严防在集体活动和上、放学等人员高峰时发生交通、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师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夜间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管制刀具收缴是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7、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隐患。对排水、滑坡、防雷、防风、防沙、防震等基础设施定人、定期排查,确保功能完好。

8、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排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查处非法车辆和无证摊点,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第14篇 某酒店康乐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宾馆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在保障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同时,及时排查和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发生导致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宾馆的正常经营秩序,保证宾客及全体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结合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组织机构及各自职责

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___

专职安全生产主管:___

成员:由部门安全生产小组成员组成。

职责:负责康体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领导工作。监督指导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定期对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负责审定对造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及所在部门的处理意见。

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___

专职安全生产主管:___

成员:由部门安全生产小组成员组成。

职责: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做出结果分析报告,向康体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领导机构汇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同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产生原因的分析工作,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对造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及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宾馆领导机构审定。

二、 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设施设备

(一) 特种设备及电动机械设备安装场所及设备;

(二) 中心变电室、各分配电室及所有配电箱(柜);

(三) 桑拿中心及歌舞厅;

(四) 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库房;

(五) 内部建筑装修、改造施工现场。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管理要求

为保证上述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各有关部门应在场所及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做好如下工作:

1. 部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管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 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每季度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检修,禁止设备带故障运行。

3. 组织设备相关人员定期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建档,运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对所管设备进行危险辨识,负责监督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经检测确认不合格或已淘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更换、更新。

4.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继续运行。

5.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排除和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运行故障设备。

6. 每年应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发生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负责人、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保证设备检修保养工作的有效实施,消除设备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7. 设备维修保养及事故排查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及故障档案记录,做到心中有数。进行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时,应指定每台设备的排查责任人,设备隐患排查结束后应将排查结果记录备案,由设备责任人签字确认。

8. 定期对设备状况进行安全检测,是保证设备安全性能,发现设备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友谊宾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设备安全状态检测工作。包括:特种设备年度安全技术检测;重大设备定期检测;电气设备、避雷设备季节性检测;安全防护设备用前检测等。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检测措施和工作程序,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禁止不经安全检测的设备投入运行。

9. 变配电、水泵、中央空调等大型设备,应根据有关部门和宾馆的要求,按规范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及不定期抽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消除的隐患,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控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宾馆的正常经营工作。

10. 根据季节变化规律,对易发生漏电的设备进行绝缘检测,保障设备的绝缘等级。对绝缘阻值不达标的设备,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新。

11. 安全防护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地安全检测,禁止使用达不到安全等级标准的安全防护设备。

12. 设备维修分为应急故障维修和定期检查维修,目的都是为了消除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保障设备的可靠运行。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建立行之有效的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并予以监督落实。

13. 当设备发生故障或在排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或隐患产生原因,并针对故障或隐患原因实施有效地检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故障或隐患维修现场。

四、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分析和处理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的分析,属于自然因素引发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应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明确造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及事故预防措施。

依据《北京__宾馆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有关条款,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构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由宾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领导机构审定对责任人及所在部门的处理决定。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天业热电产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热电产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三)国投公司《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投安委【2022】8号文件)。

(四)国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三、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天业热电产业所属各分厂,主要用于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种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定义与分级分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二)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设备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须全部或部分停机、切除系统,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轻伤、设备损坏,且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三)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 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根据其 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评估,分别按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四)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天业热电产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同时纳入本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进行闭环督办。

(五)事故隐患分类:人身行为类、设备设施类、安全管理类、作业环境类。

五、组织领导

(一)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经理助理、安监部主任

成 员:各职能科室主任、科员

下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安监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安监部主任

(二)二级工作小组

1、天业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业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2、天辰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辰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3、天能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能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4、天业供电供热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业供电供热公司经理(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工作组

组长:安培科主任

成员:综合科主任、科员、安监专工

六、职责分工

(一)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分类管理、全员参与的要求”建立由产业、分厂、部门(专业)及外委部门组成的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二)天业热电产业主要领导对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厂、部门负责人对本分厂、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所在的部门专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并由专业所在的部门归口管理。生产技术科负责分厂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责任,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专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培科是各分厂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督办、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汇总、统计、上报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产业、各分厂、部门、班组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1、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和解决各分厂、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产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按规定对产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3、各分厂安培科职责

(1)负责组织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 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按规定对本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2)负责每月汇总编制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各项目的按时完成。

(3)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每周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含各种季节性及包括迎峰度夏、防洪防汛、防寒防冻安全检查等)。

(4)统筹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负责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确认、汇总和上报等。

4、各分厂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制定重大隐患及各生产部门不能自行完成的隐患项目治理计划,负责落实治理责任人、资金、期限和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

(2)负责制定本分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及界定工作。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3)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考虑,在安排机组大修、技术改造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安全隐患的治理。

5、各生产及相关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部门、专业、班组、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2)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的自查、治理工作,对不能自行完成的项目报生产技术科安排治理。

(3)组织完成安培科下发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中涉及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安全隐患的整改过程中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确保整改项目的安全并高质量完成,对暂不能处理的要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

6、财务部职责

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管理内容和程序

(一)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日常排查治理与定期排查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1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设备的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和设备缺陷管理进行,由生产部门各级人员负责排查、识别事故隐患,相关生产部门组织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生技、安培部门汇报。

2定期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检查、春检、秋检、每周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专项活动的一部分内容统筹策划、组织进行排查治理。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3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电生产季节性特点,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和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前检查及每周安全检查组织进行,即春季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洪防汛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和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长假节前检查。

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周一至周五,确定一天后长期固定);

春季安全检查:3月至5月;

迎峰度夏安全检查:5月至6月;

防洪防汛检查:3月至6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

秋季安全检查:9月至10月;

防寒防冻安全检查:10月至11月;

节前安全检查:节前一周;

(二)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两部分,即“通用检查内容”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通用检查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全控制指标的落实及业绩考核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申报登记、辨识分级、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1)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考 核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

3)对新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实习生等)的岗位培训和班组、部门、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3)安全投入情况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在成本中专项列支安全费用情况;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4)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明确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安全职责的情况;

6)建立严格的现场组织管理、作业管理和执行相关安全工作规程的情况;

7)建立和执行对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的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和实战演练情况;

2)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情况;

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

4)发生事故时或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等。

(5) 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1)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行为及查 处情况;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调查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3)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的情况。

(6)安全管理和安全思想方面检查的内容

1)查领导。采取领导自查和群众查,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包括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检查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到位。

2)查管理、查制度。组织职工按照工种、岗位对照有关规程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危险工种、岗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网是否建立和发挥应有的作用,“三同时”、“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否得以执行等。

3)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即操作规程;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4)查纪律。用自查和领导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有无违反调度纪律、劳动纪律、值班纪律的现象。重点放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监护制;登高作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停电作业验电和挂接地线等方面。

5)查措施。检查各项工作安全措施是否严格落实。

6)查思想、查教育。检查各级人员的安全思想是否到位,安全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是否满足生产实际的需求。

(7)防止人身伤害方面检查的重点

1)检查、试验承压设备、部件的安全阀和保护装置;

2)检查电气设备的遮拦及标志;

3)检查常用电气安全用具、起重机及起重器具、电焊用具、登高梯具等是否完好和按照规定进行试验;

4)检查转动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善;

5)检查楼梯、栏杆、平台、步道及地沟孔洞盖板是否坚固完整,厂房照明是否齐全充足;

6)检查防尘、防毒、防爆及环保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春季安全检查

1依照有关规程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制春检项目计划,合理安排停电检查、检修情况;

2春季电气预防性试验情况;

3预防雷害事故、接地网事故、防污闪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4各类分电箱、端子箱、控制箱、机构箱防雨、防潮措施落实情况;

5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用情况,各项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6重点防火区城消防设施(含电缆)是否齐全,能否正常工作,器材是否在使用期内。

7锅炉、压力容器及炉外管的检查和监督情况;“四管”缺陷的检查情况;防磨和防止大面积腐蚀措施的实施情况。

8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等运行参数正常;检修计划和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试验情况;抽汽逆止门是否关闭正常;主汽门和调速器门严密性试验、润滑油泵联动情况。

9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10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装置投入率及试验情况(记录报告)。装置与五防接口情况。

(2)迎峰度夏安全检查

1)各发电主设备的检修质量及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2)电气一次设备测温设施配置,主要设备温度实测记录;

3)发电机冷却系统、厂房通风设施、空调完好情况;

4)各换热器是否按计划清理,效果如何;

5)迎峰度夏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6)执行调度命令、运行管理及值班纪律情况。

(3)防洪防汛检查

1)生产区域内排水、排污设施情况;

2)防洪防汛规章制度、防洪防汛措施的制订与落实情况;

3)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4)防汛物资与后勤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

1)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情况能否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做到达到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的目的,是否有操作性;

2)活动的组织、宣传、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月活动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是否做出认真总结;

(5)秋季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遗留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设备在迎峰度夏后检查、维护及其缺陷消除情况;

2)针对“四管”泄漏情况,对金属监督及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提出防止泄漏措施的执行情况;

3)对室外变电设施的全面检查,设备度冬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升压站的开关、刀闸、瓷瓶、设备外绝缘和接地网检查情况。热工保护、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二次系统的检验和检查情况;

4)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是否符合标准等运行记录;

5)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6)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

7)防火灾、防小动物、防交通事故、人身事故等方面的检查及措施落实情况;

8)对采暖供热与防寒防冻设施的消缺情况及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冬储煤工作以及相关措施的完善检查;

(6)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1)生产场所门窗封闭情况,屋外各种汽、水、油管道阀门及水塔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2)对易冻热工仪表管要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生产场所供热设备检查、试验情况;

3)升压站屋外开关设备操作机构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4)对灰管线、输煤系统及污水处理等处防寒防冻措施的巡检情况。对在建室外工程施工时,防冻措施执行是否到位。

5)冬储煤及冻煤接卸工作安排与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按照排查、登记、评估、监控、整治、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详见工作流程图);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基层各部室需在24小时内做出书面整改意见,能够自行整改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治理,对不能自行完成的或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安培科。安培科可根据隐患类型联系生产技术科或其它科室评估处理,若再无法处理汇总后,报分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厂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如仍无法治理可向产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提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各部门在每次检查工作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检查结果报安培科,再由安培科整理登记后报分厂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上述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培科组织会同生产技术科汇总、编制,报分厂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批准、下发《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执行。

(八)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九)各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如实记录隐患发现、整改、防范等情况。

(十)对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要从源头抓起,从可研、设计、制造、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着手,将安全隐患消灭于未然。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

1、各生产部门按周、月、季、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周二、每月和每季度1日前及每年1月5日前将上一周、月、季、年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报送本厂生技科、安培科。

2、分厂安培科每周五下午18:00时前,向分厂隐患排查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每周排查治理信息,每月3日前,由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新疆电监办上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书面总结材料,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

八、考核

(一)在年度内,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经核实后由产业给予表彰奖励。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1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或在次月奖金中兑现,一般隐患奖励由发现单位向安培科申报,经分厂领导批准后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奖励由安培科向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产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四)凡不能按隐患治理计划要求完成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无防范措施,产业将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期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五)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六)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给予负责人200元考核。

(七)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产业总经理处理。

九、附则

(一)本规定由天业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二)分厂及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6篇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检查的职责、组织形式、整改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三、职责

1.安全检查的指导思想是:抓因素,预防为主,抓人的安全行为,确保物的安全状态。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各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防范和整改各种不安全因素。

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安全检查组织人员有权要求被查部门报告安全、消防劳动保护等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公司或有关领导报告;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对查出的“三违”和隐患,有权提出考核意见。

四、组织形式

1.各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监督与管理。

1.1公司安全检查,由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或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每季不少于一次。

1.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班组长、设备管理员进行。

1.3各当班班组长,坚持岗位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和事故隐患安排组织力量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排除。

1.4生产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1.5在线维修项目,项目负责人员要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不安全的行为,落实安全措施,制止违章作业。项目完工后,主管部门要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应对设备、电气仪表、起重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进行专业检查。

3.根据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冻保温、防雨防洪、防雷击、防台风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专业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可与企业综合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性安全检查时,可由该专业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按要求上报,并抄送公司生产部和安全负责人。

5.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应及时记录。

五、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对涉及到生命、财产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制订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公司对重大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技术部门填写,经总经理签署后发出,交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隐患整改通知书”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生产部负责入档备查。

第17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1、后勤部每日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出库人员和车辆严格进行检查和登记,闲杂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粮库。易燃、有毒、污染物品不得进库。

2、门卫值班人员对库区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要进行24小时监控和巡逻,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3、仓储部对粮库装卸作业人员要随时进行现场作业抽查,发现违章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三次以上违规作业人员要通知装卸部门予以解聘。

4、后勤部每月底要组织电工对库区内所有用电线路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对损坏和老化的电器元件要及时更换。

5、仓储部每月要结合储粮安全月度检查,对库区所有储粮设施包括仓房、油罐、爬梯、药库、实验室、配电箱等重点部位全面检查,并写出书面报告存档。

6、粮库生产区域内全面禁止吸烟;非经分管副主任批准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得明火作业。对外来人员禁烟区域内吸烟要立即劝阻并可处50-100元罚款;内部职工禁烟区域吸烟一次罚款,二次警告,三次予以解聘。

7、消防室每个星期要对机动和电动消防泵进行出水试机,如实填写《试机记录》,机动泵要有充足的备用汽油并安全存放。移动和干粉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剂。

8、配电房保证发电机组性能完好,能随时启动,备有10小时以上发电用油。

9、夏季汛期来临之前,后勤部、仓储部要全面进行一次防汛工作专题检查,要保证库区内所有的涵闸和下水管道完好和畅通。要对《防讯预案》进行至少一次演练。根据汛情发展,必要时要准备充足的防汛器材。

10、冬季要组织全库进行一次消防和用电安全专项大检查,对《防火预案》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第18篇 综采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调动本区队各级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积极性,防止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区队长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全责;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分区队和班组队两种形式,区队每天排查一次,班组每班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有记录,并对排查记录结果进行落实、整改、处理。

第五条 建立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跟踪监管,落实责任,直至隐患排除。

第六条  对排查事故隐患不力的责任领导、班组长、员工进行一定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登记、筛选和上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管理工作,落实隐患的闭环管理,根据公司要求的登记上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区队隐患报告登记台账;隐患报告登记台账要求写清楚隐患地点、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意见、相关人员姓名等。

第三条  根据报告内容,区队值班人员将一般可控隐患制定针对措施立即实施,对于重大隐患立即上报安监处,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汇报调度室。

第四条  每月对登记的各类隐患进行认真筛选和安全隐患登记划分,类别确认,以备上级领导部门随时检查。

第五条 不得对汇报人特别是越级汇报人员打击报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区队长对本区队安全隐患的治理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  隐患排查、整改由本区队自查自纠为主,全员参与,搞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落实整改工作。

第四条  根据《淄矿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按照煤矿安全隐患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工作量,须由本单位限期解决的;

c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区队(车间)或业务部门立即解决的。

第五条  按照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他。

第六条  隐患治理,一般隐患由岗位工、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可制定执行整改的,经汇报批准后立即整改或期限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经逐级汇报后归口管理,由上级部门审批或制定措施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汇报上级部门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作业。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9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 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 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5、 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6、 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

(4)紧固部件无松动。

(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

7、 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

(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

(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

8、 电焊机等焊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3) 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5)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6)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9、 厂内机动车辆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厂内机动车辆应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检测合格,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10、 车间作业环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2)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标准,照明灯具完好。

(4)设备设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各种操作部位、观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11、 液化气钢瓶储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现场使用点的液化气瓶存放量不得超过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对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泄露。

(2)储存及使用点应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储存及使用点应按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准确、齐全,且灵敏可靠,消防通道畅通。

四、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公司安全员。特殊情况或一般情况下能即时排除的安全生产隐患可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

第20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车公司经理或负责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范围应包括:出租汽车等机动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营运证件等。

三、列入安全检查范围的项目,有专项维护检查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要害部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范及程序。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的跟踪控制工作。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后,应主动向公司汇报,公司应收缴被吊销驾驶员的营运证件并上交管理部门,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驾驶车辆。

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台帐”。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规范化,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对违反本制度及违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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