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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五一煤矿的安全制度是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它不仅仅是规章制度,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风险的预防。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降低事故率,提高生产效率,维护员工的权益,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增强公众对企业的信任。
安全制度有哪些
五一煤矿的安全制度涵盖多个层面:
1.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每个工作岗位的操作步骤,防止因误操作引发事故。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制定应对措施。
3. 应急预案:设立详细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4.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设备检查维护: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注意事项
1. 制度的制定应全面考虑实际情况,避免过于理想化或脱离实际。
2. 制度执行需严格,不能因一时的便利而妥协。
3. 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生产环境和技术发展。
4. 员工参与度是关键,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制度的实用性和接受度。
五一煤矿的安全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工具,需要全员参与、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一煤矿 安全举报制度范文
第1篇 五一煤矿 安全举报制度
一五一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安全举报制度是搞好煤矿企业安全工作的又一重要制度。它既兼顾了员工在安全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又运用了经济、行政、安全制约和激励机制等手段,体现了奖罚对应的公正性、严肃性,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此,公司特拟定安全举报管理制度。
1、公司所属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三违”人员,都有权向上一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最先举报人50元至500元的奖励,所需费用从公司提起的吨煤安全费用中支付。
2、公司所属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法规的各类安全隐患,都有权向上一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最先举报人10元至50元的奖励,所需费用从公司提起的吨煤安全费用中支付。
3、公司所属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法规的各类安全隐患,已经安排处理而未按规定时间处理好的,都有权向上一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最先举报人10元至50元的奖励,所需费用从公司提起的吨煤安全费用中支付。
4、公司所属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法规的,破坏各类安全生产设施的,都有权向上一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最先举报人100元至2000元的奖励,所需费用从公司提起的吨煤安全费用中支付。
5、受理举报的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及时调查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
6、受理举报的部门、领导和个人,必须为检举和举报人员保密;对检举、举报人员以及反映了不宜公开情况的被询问人的姓名等有关情况,要严守秘密。
7、受理举报的部门、领导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要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8、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必须明确受理举报的部门或领导人员名单。
第2篇 五一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五一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确保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煤碳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和煤碳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狠抓公司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坚持做到以风定产、以风定人,不超能力生产,杜绝各类重大事故,促进全公司安全状况好转。
2、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组员:总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安监站长、各队队长、各部室主任。
3、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的有关条款。
4、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厂、队、部、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检,并把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书面向公司汇报。
5、发挥安监员在安全监察中的作用,从严执法,严肃查处“三违”,加强现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有效地督促整改。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每位员工能在工作中遵章守纪,制止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对制止“三违”有功者,按罚款的50%给予奖励。
7、每月由党群办、安监站出一期安全生产简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违章违纪工员进行通报,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表彰。
8、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工程不予验收。
9、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每月达优良品必须达70%以上。
10、矿井通风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看守,每道风门必须安设自动关闭的装置。若发现破坏通风风设施者一次罚款50-100元,并按价培偿。造成事故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1、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厂队,一次罚款200-800元。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罚款20-100元。
12、各队发生工伤必须在5日内把事故时间、主要经过等内容书面报告安监站,不报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3、公司划拔专项资金按每小班2人的编织,配齐各连队、车间班组的青安岗督查员,当班隐患通过检身室书面填写,及时反馈到各级分管领导,下一班必须得到处理,若延误一个班必须追究领导责任。
14、公司建立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当班当天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
15、公司建立生产调度、通风调度24小时值班制度。瓦斯报表一日一报,并送公司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阅签字。
16、公司建立每旬一次测风、测尘制度。测风、测尘报表报送通风技术主管审阅。并对风量分配按供风标准及时进行调整。
17、各种安全义表必须按规定送有资质单位定期校正、检测。
18、井下设备必须使用带防爆标志的产品,并杜绝失爆。
19、公司从各队承包工资中按0.5%提起费用,作为安全技措资金,开展安全活动;对连队每季度考核一次。
20、每个采面回采、每条巷道施工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阅批准并贯彻签字后,方能施工。
第3篇 五一煤矿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五一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现场技术管理,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公司应成立技术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组员:生产技术部门、安全部门、通风部门、调度室、采煤、掘进、通风、机电等工程技术人员
(1)生产技术部门按规定,必须负责组织安全部门、通风部门、调度室、采煤、掘进、通风、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汇审,提出汇审意见;
(2)总工程师必须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最后把关审批,提出审批意见;最后汇审意见、审批意见一并贯彻签字后,方能执行。
2、按规定,公司必须定期组织在用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送至有资质的单位检测检验)。
3、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工作,公司必须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协调管理小组,加强现场协调指挥。
4、图纸必须资料齐全,并且标注(填图)必须做到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