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安全制度

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1

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保障学生安全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安全制度如同一道无形的防护网,旨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维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它不仅体现了学校的责任担当,也是对学生及其家庭的尊重和关爱。良好的安全制度能够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形成校园安全文化,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紧急疏散预案:明确在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程序。

2. 上下学接送规定:确保学生在往返学校的路上得到妥善监护。

3. 校园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预防和记录异常情况。

4. 安全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5. 危险物品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等物品的存储和使用。

6. 健康与卫生规定:定期检查设施设备,防止潜在风险。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

2. 定期更新,适应学校环境和学生年龄变化。

3. 实施过程中需全员参与,包括教师、学生和家长。

4. 制度执行需严格,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

5. 落实安全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

6. 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调整优化。

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是一项关乎学生福祉、学校稳定的重要工作,必须细致入微,一丝不苟地执行,以确保每一个孩子在校园内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认真填写学生晨检记录,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部在如实填写晨检记录的同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校长室报告。

三、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总务处,总务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四、各班建立家校联系通讯录,推行家校通,通过手机短信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告知家长或监护人,要求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回校和上学监护工作。

五、学校组织大型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将有关情况通知家长,同时第一时间将学生报到和离开的时间通知家长。

六、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七、学校突发事故报告电话:

第2篇 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的重要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个人注意保管,严禁放在教室里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第3篇 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

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

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

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

学生参加。

第4篇 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管理部门的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办,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凉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第5篇 棉圃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保障制度

圃棉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保障制度

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是加强学生社会实践锻炼、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和 重要措施。为加强对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领导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一、加强管理,严格审批,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勤工俭学和劳动实践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一要坚持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勤工俭学“以育人为根本宗旨”的正确方向,确立勤工俭学为素质教育服务的指导思想,坚决纠正和杜绝勤工俭学活动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做法;二要认真组织。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劳动性的实践活动必须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有组织进行,不得采取放假、下达工作任务等形式放任不管;三要严格审批。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前,必须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由学校校长批准;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由学校报请市教育局批准。严禁学校、教师未经批准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四要合理安排。学校应当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劳动性的实践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和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禁止学校组织小学三年级(包括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参加劳动性实践活动。在劳动实践过程中不得把学生当作劳动力,坚决禁止向学生下达创收任务和其它“以钱代劳”的错误做法。

二、预防为主,强化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

学校要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增强师生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要广泛宣传。活动前要开展大规模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采取简报、图片展、知识竞赛、主题报告会、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内部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安全法规,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二要强化教育。学校在日常教学中要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前,要协调好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农户等方面的关系,同时,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消防、交通法规,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纪律,教会学生掌握一定的自防自救知识,掌握预防拥挤踩踏、火灾、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的一般常识;三要开展演练。要通过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要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安全演练,重点是灭火演练、自救演练、紧急情况下疏散演练等,培养师生员工应对各种危险情况,以切实有效地提高师生员工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进行

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把学校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必须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进行。一要靠实责任。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校长、各部门、班主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管好一级的安全工作格局。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性实践活动必须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二要落实措施。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应当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配备必要的救护药品、器材,并将班主任以外的其它教职工安排到班级,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学生乘车必须选择有牌、有照符合载人条件的车辆,严禁组织学生乘坐拖拉机、货车等不符合客运条件的车辆,严禁学生自驾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违章行驶。学生骑自行车、步行时,学校管理人员要一同前往,组织学生按照交通法规有秩序行进,决不允许师生分离,确保交通安全。

在实践场所,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监管,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现场安全。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防止学生私自离开实践场所,防止学生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确保学生按时、卫生就餐,坚决杜___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要及时报告。学生在校内和参加社会实践过程中一旦发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学校必须及时迅速逐级上报。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对发生房屋倒塌、火灾、交通、疫情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学校在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学校领导及教师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履行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管、审批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保障职责,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进行,保证学生生命安全健康。

第6篇 小学学生实验安全制度

1、实验、实训场室要有使用管理制度,而且挂在显眼的地方。

2、教师要严格遵守实验课的安全常规,严格按照各种实验操作规程。

3、不管做任何实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各实验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4、如确需做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

5、需在微机房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学生上课期间必须听从老师的指挥、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早退,任课老师要定期检查功能室的安全防火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年限太久的安全设施。并要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做好检查。

6、学生按要求在指定的座位上课,学生及教师均要认真填写实验登记表。

第7篇 小学学生方面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第8篇 h小学学生一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1、学生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和离校,一般可在预备前30分钟内进校,放学后30分钟内离校,不可过早到校或过晚离校,有特殊情况时要向班主任或政教处说明。

2、不满12周岁一律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年满12周岁的,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

3、不准携带刀具、武术器具、危险玩具和其他不属于学习用品的一切利器到校,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到校。

4、上下楼要按规定使用楼梯,并要靠右行走,不准从楼梯下穿越,不准有意在楼梯、走廊制造堵塞和拥挤,发现有摔倒挤压现象时,后面同学要奋力向后退,并积极救助被挤压的同学。

5、不得随意触摸室内外电线、电器、开关、插座,如发现电器设备有损坏现象时要及时报告老师,不准擅自修理。

6、进校之前服装要整洁,尤其要注意系好鞋带,以防被踩摔伤。

7、课外活动时,不准玩危险性游戏,不准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不准到建筑工地上玩耍。

8、不准随身携带较多的零花钱到校,以免被劫、被偷或丢失,不准用零花钱买“三无”食品、饮料。

9、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老师指挥,活动期间不准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10、不准攀树木、爬栏杆、滑楼梯,翻墙头、钻围墙、登房顶、上球架,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等。

11、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不准故意损坏学校或他人物品,不准在地上或楼梯上撒雪、泼水制冰,不准做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12、不准在校园、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不准坐在栏杆或窗台上,不准在栏杆边、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准向楼下洒水、吐痰、抛掷物品。

13、在校上课或课间不准随便离开学校,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不准带闲杂人员来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自已又无法解决时,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领导,防止矛盾激化。

15、患有肝炎、流脑、腮腺炎等各种严重传染病后,要及时报告老师,尽快到医院治疗,痊

第9篇 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管理部门的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办,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凉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第10篇 区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w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有课时、重实效。

二、实行安全教育责任制。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要指定一位副校长主抓此项工作,使安全教育落实到年级,落实到班,责任到人。

三、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四、实行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制度。学校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围绕当年的教育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五、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为安全教育月;期中考试后的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期未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举行集中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要充分利用这几个时段,让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火、防盗、防震、防病、防溺水、防中毒、防劫持以及等安全知识教育。

六、交通事故防范作为对学生教育的重点。学校要充分利用警民共建、少年警校、夏令营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七、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11篇 小学学生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第12篇 中心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二、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三、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四、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五、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六、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家长会或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务处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务处。

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卫生保健室、教务处和校长室,卫生保健室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有家长带领。

6、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教务处和校长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13篇 雅成小学学生交通安全制度

雅成小学学生交通安全制度

1、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学校制定的有关安全措施。

2、学生(不满12周岁的)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

3、路上行驶要文明,走路靠右行,不得在路上爬车、奔跑、追逐、打闹、玩耍。骑自行车要文明行驶,不载人行驶,不在路上并行,不得脱把或赛快车。

4、放学后出校门要排队按顺序而出,不得一拥而上,造成交通拥挤。

5、路上行驶要小心,学生行走要排队。横穿公路或十字路口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得与机动车抢行。交通拥挤时要慢行,不围观瞧热闹。

6、乘坐专门接送车辆时,要首先征得家长同意,并让家长确认该车及驾驶员各种手续齐全方可乘车。

7、乘坐接送车辆时,如发现是无牌车辆或私自改装过的车辆,不得乘坐。

8、乘坐手续齐备的车辆,如发现驾驶员超速、酒后或疲劳驾驶,可拒绝乘坐,并通知家长及学校。

9、车辆超载不得乘坐,并通知家长及学校。

10、雨、雪、雾、阴天等恶劣天气下,要格外小心。

11、上学、放学路上不得私自逗留,要尽快回家,以免家长及学校担心,如遇特殊情况,可让同伴捎信知家长。

12、上学、放学要尽可能多人结伴而行,走大路,不走生僻小路和危险路段;要提高警惕,在不明是非的情况下,尽可能不与陌生人说话,绝不跟陌生人走,路遇坏人要机智勇敢,及时报警。

第14篇 z_小学学生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学学生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1、应按时上学,及时回家。不要在校外游玩。

2、教师在中午和傍晚放学时,应组织学生排好路队,及时护送学生离校并安全穿过校门前马路。

3、值日学生和值日老师应准时在校门口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静校时间到后,值日老师应清校,检查每间教室,发现有未回家学生,让其在传达室等候。

4、上学、放学时,学生须戴好安全帽,佩好红领巾,及时进校或离校。不得在校门口滞留玩耍。路上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结群嬉戏。

5、学校禁止小学生骑车上、下学。

6、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为止。严禁接送车辆进入校内。

7、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妥善处置难以回家的学生。

第15篇 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第16篇 小学学生安全接送制度

1.学生原则上要求家长亲自接送,特别是一、二年级学生,家长每天早上7:50之前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目送孩子进入校园后方可离开;下午4:40放学,家长准时到校门口等候。

2.如果家长用车辆接送,务必将车辆停在校门口50米处;家长接送好孩子后,应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校门口道路畅通、秩序井然。

3.学生生病、有事不能来学校上课,家长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做好请假工作。

家长不接送,自行到校、离校的学生,家长要保证好孩子的路途安全。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班级学生无故缺课、学生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5.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候接。

7.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学校门口,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胁情况,应当立即与校门口值班老师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8.学校会预先以“告家长书”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时发布因学校教育教学之需而临时变动的作息时间,保证家长能按时接送,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第17篇 小学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每一位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专门成立校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行政、班主任为成员,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精神特制订如下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车辆系统化管理。

与公交公司签订协议,建立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驾驶证号、载客人数、车况等校车管理档案,严格审查驾车司机资格。

2. 实行动态监控。

定期调查车辆安全状况,调度、抽查、车检等各项规章制度。

3.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告学生家长书等形式,让学生了解乘车管理制度。

4.乘车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好乘车秩序;学生乘车时要互帮互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5.学生下车后要和随车照管人员、驾驶员说:“再见”,讲究文明礼貌。

6. 学生在等车时不能随意丢垃圾,以及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在车上不允许吃零食,大声喧哗,更不能发生争抢坐位,不得在车上看书,写作业,更不能在车上玩玩具,尤其不允许携带危险物品(如刀,棒等)。

7. 学生在乘坐校车时不得吵闹,甚至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欺负、恐吓年龄小的学生。

8. 学生每天早晨要准时到指定地点等车,不得随意更改乘车地点,如果遇到要更改乘车地点的,家长必须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申请,否则,不得随意更改站点。

9.候车时在指定区域排队候车,依次排队上车。

乘车学生必须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的安排,路队长应该听从随车照管人员的安排,协助随车照管人员的工作,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事情,应该与随车照管人员商量,由随车照管人员来处理。

10.学生每天早晨应提前5-10分钟到指定地点等车,如果因为有事而不能乘车,应及时告诉路队长或班主任,以防产生安全隐患。

11.车辆行驶中不要随便走动,不将手、头伸出窗外,不随便将杂物扔在车厢内、外,确保车辆整洁和安全。

12.乘车者必须等车辆停稳后,待车门完全开启后依次下车,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下车时请注意车门外是否安全,特别提醒注意车门的右边是否有非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辆在通行。

13.如遇车辆机械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乘车学生不要随便下车,应听从驾驶员或随车照管人员现场指挥,遵循安全、有序、迅速的原则。

14.学生下车后必需直接回家,不允许在外逗留,甚至不回家,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的批评,如屡教不改的,学校将与家长协商解决。

15.负责跟车的老师每天上下学时要清点好跟车线路上的乘车人数,如发现少人应及时与相应班主任联系,做好记录;在侯车时要管理好纪律。

第18篇 小学学生一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小学学生一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为了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1、学生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和离校,一般可在预备前30分钟内进校,放学后30分钟内离校,不可过早到校或过晚离校,有特殊情况时要向班主任或政教处说明。

2、不满12周岁一律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

年满12周岁的,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

3、不准携带刀具、武术器具、危险玩具和其他不属于学习用品的一切利器到校,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到校。

4、要安全出入教室

5、不得随意触摸室内外电线、电器、开关、插座,如发现电器设备有损坏现象时要及时报告老师,不准擅自修理。

6、进校之前服装要整洁,尤其要注意系好鞋带,以防被踩摔伤。

7、课外活动时,不准玩危险性游戏,不准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不准到建筑工地上玩耍。

8、不准随身携带较多的零花钱到校,以免被劫、被偷或丢失,不准用零花钱买“三无”食品、饮料。

9、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老师指挥,活动期间不准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10、不准攀树木、爬栏杆、滑楼梯,翻墙头、钻围墙、登房顶、上球架,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等。

11、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不准故意损坏学校或他人物品,不准在地上或楼梯上撒雪、泼水制冰,不准做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12、不准在校园、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不准坐在栏杆或窗台上,不准在栏杆边、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准向楼下洒水、吐痰、抛掷物品。

13、在校上课或课间不准随便离开学校,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

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不准带闲杂人员来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自已又无法解决时,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领导,防止矛盾激化。

15、患有肝炎、流脑、腮腺炎等各种严重传染病后,

第19篇 沂山小学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沂山小学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在规定地点停放自行车。

二、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急行、不拥挤。发现楼梯有同学跌倒,要立即停止上下楼梯并救助跌倒同学。

三、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四、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楼梯扶手、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屋面。

五、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六、若照明灯等电器发生故障,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七、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八、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九、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十、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十一、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十二、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十三、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四、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五、严禁老师、员工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十六、学校任何科室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七、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十八、未满十二周岁或年满十二周岁,且家距离学校不足1500米的学生不准骑车上学,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

十九、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服从交通指挥。

二十、放学时,严禁机动车辆或接学生的家长进入校园。

第20篇 小学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出操_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_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

,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

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_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小学学生信息

  • 中小学学生安全制度汇编(20篇范文)
  • 中小学学生安全制度汇编(20篇范文)84人关注

    中小学安全工作是一项人命关天的重要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学校的重要职责。为确保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更多]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