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重要性和意义
氧气、乙炔气作为工业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其存储安全直接关乎企业的生产稳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一个健全的库房消防安全制度,如同一道无形的防护网,预防潜在危险,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同时也是对员工生命财产负责任的表现。它能够规范作业流程,减少人为疏忽,提升整体安全意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分类存储:氧气、乙炔气应分开存放,不得混杂,保持安全距离。
2. 明确标识:库房内各类气体应有清晰醒目的标签,标明气体性质和应急处理方法。
3. 定期检查:定期对库房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气体泄漏、电气设备状况等。
4. 紧急预案:制定并演练火灾应急响应计划,确保员工熟悉应对措施。
5. 限制火源:库房内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并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6.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注意事项
1. 库房应设在通风良好、远离热源和人口密集区的地方。
2. 存储容器应稳固放置,防止倾倒引发事故。
3.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并确保其有效可用。
4. 建立严格的入库、出库登记制度,跟踪气体的流向和存量。
5. 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定期接受监管部门的安全检查。
通过上述各项制度的实施,我们能够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氧气、乙炔气库房环境,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制度
(一)氧气、乙炔气库房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氧气、乙炔气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三)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四)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应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五)氧气、乙炔气瓶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油类及易燃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六)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帕的余压气体。
(七)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使用乙炔气瓶时必须要安装回火防止器。
(八)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曝晒、雨淋、高温。
(九)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第2篇 丰华医院氧气供应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氧气供应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应避开放射性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暴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第3篇 氧气库房、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4篇 氧气瓶、氮气瓶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 储存氧气瓶、氮气瓶库房必须经环保、公安消防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批准。
二、 气瓶储存间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房门窗均需向外开,以便人员疏散和泄爆。储存间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以减少爆炸事故发生时的损坏。
三、 储存气瓶的房间必须是单层建筑,其高度不应低于4m。屋顶应为轻钢结构,并均应有天窗或自然排风筒。
四、 对入库的气瓶,必须细致地的瓶检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样、字色、色环是否与入库单据相符。
五、 检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气瓶外表面有无影响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检查瓶阀有无泄漏。
六、 气瓶入库后应严格按气体的性质、公称工作压力及空、重瓶分类存放于指定的栅栏里,用可移动的铁链将栅栏口拦住。
七、 气瓶在库房内就摆放整齐,并留有适当宽度有通道、明显的“禁止烟火”等各类安全标志。在库房的固定地点应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等。
八、 长途运输气瓶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悬挂标志。
九、 夏季运输气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具有遮雨遮阳设备。
十、 气瓶属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有危险品运输标志,以引起过往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 司机与装卸、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第5篇 液氧罐及附属氧气管道、分配器安全检查制度
1、设备设施的使用班组应根据使用容器的数量,安全状况确定安全检查形式、要求,及时了解,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分厂及使用班组的安全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按时督促检查问题的处理、落实,实行检查有意见、处理有结果。
3、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安全为了生产的牢固程度,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查隐患,是否每台容器能够安全运行,有无安全附件、装置失灵和设备带病操作的情况;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4、定期检查的重点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 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操作情况;
3、安全附件、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和定期校验情况;
4、设备设施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执行情况;
5、管道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有无泄漏情况;
6、焊缝及绝缘保护层是否完好;
7、管道吊架的腐蚀和支承情况,管架、基础完好情况;
8、阀门等是否腐蚀、变形等;
9、 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状况;
10、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阳极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况;
11、其他缺陷:
5、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
1、设备设施操作是否正确;
2、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正常;
3、设备设施本体有无鼓包、变形、泄漏、裂缝等异常情况;
4、罐体的保温层及铭牌是否完好;
5、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有无损坏、泄漏现象;
6、有无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7、液氧罐液面、压力手否正常。
第6篇 _人民医院氧气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第7篇 氧气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同样适用于第三方使用管理。
第三条 引用/应用标准
《中化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第四条 定义
(一)危险化学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化学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物品、腐蚀物品中部份易燃易爆化学物。
(二)危险化学品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剧毒化学品目录》为标准。我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空气(压缩的)、空气(液化的)、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
氮(液化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四氯化碳、氨(液化的,含氨>50%)、硫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全部门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管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督、报批、检查、考核、落实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负责督促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厂区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编制危化品的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操作人员严格按标准和制度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组织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厂区运输、容器的安全管理与检查。负责组织危化品事故的应急管理。
第七条 设备部门负责危险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标准保证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设施安全,并落实隐患整改。
第八条 为我公司协作的合作商负责提供所进危险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或有关化学品的性能说明,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标识,并提供相关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对危险化学品合同的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生产、使用、储存、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生产、储存的车间、化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卸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应当按规定设立“危险化学品标志”,按有关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危险化学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安全要求,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在危险化学品操作岗位存放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一)危化品储存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标准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并由专人管理。危化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化品应当进行定期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试剂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毒害化学试剂(或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它危化品必须指定专用地点单独存在,实行双人双收、双人保管制度,并将毒害化学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报安全部门备案。
(三)对毒害化学试剂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要如实记录,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防止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发现毒害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四)生产现场存放地点应经公司安全部门、生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存放环境必须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五)危化品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六)危化品实行入库首检,保证入库危化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无泄漏、标识清晰。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一)使用单位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危险化学品登记,领耗台账(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等内容)。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要求执行,应熟悉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防止泄漏、遗撒。
(三)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防护手套和防护面罩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一)因生产需要购买、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填写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并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购买。
(二)购买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验收入库时,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执行,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库;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一)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卫措施,防止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和安全部门报告。
(二)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部门备案。
(三)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管理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 违反以上管理内容的,按照《包头市天宸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责成责任部门上报整改措施。
附件:
1、危险物品使用台帐
2、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
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表
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5、危险化学品检查记录
6、危险化学品巡线记录
7、危险化学品巡线记录
第8篇 附二医院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制度
1、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医用氧气供应、使用及送氧设备的维修、氧气使用安全等管理工作。
2、建立各种仪器设置维修档案和使用登记,各种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检验工作,设备维修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3、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在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4、认真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重点及要害部门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爆炸、的防范措施,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杜绝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灾害事故的发生。
5、认真做好医用氧房的管理,必须远离火源确保安全。
第9篇 氧气、乙炔气安全防火制度
1、安全防火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思想,以防麻痹思想的产生。
2、结合本单位需要,全体职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报警扑救火源是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并同时实行奖惩制度。
3、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放的位置要方便、醒目。
4、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安全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安全防火的认识和扑救能力。
5、严格加强明火管理,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引起火灾的因素,单位内“严禁烟火”等标记。
6、为防止气体泄漏,必须加强多种气体隔离存放。
7、单位内配备空气开关,凡能产生静电、泄漏等易引起爆炸的部位,都要执行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规定。
8、上述各条制度,要认真执行。在防火、防爆中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违反的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0篇 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防止氧气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规范氧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公司氧气管网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所有氧气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操作、检修、点检及事故处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标准、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
《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氧气管道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阻火器的设置》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氧气管道技术条件》
《氧气用截止阀》
第四条职责
(一)、装备工程部
1、负责贯彻氧气管道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督促检查使用单位对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氧气管道安装、检修、检验单位的落实和协调,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查、核实;
4、负责氧气管道附属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核、采购工作。
5、参与氧气管道安装、修理、改造的竣工验收;
6、负责氧气管道的登记注册与申办使用登记证的工作,依据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停用、报废注销手续;
7、负责组织实施氧气管道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检测工作,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存档;
8、负责对氧气管道运行状况的专项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对存在故障和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
9、协助使用单位确定重点监控设备范围,制定监控措施。
(二)安全环保部
1、负责对使用单位氧气管道的使用、验证、运行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2、组织制定氧气管道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办理管道在线检验相关证件;
3、协助使用单位确定重点监控设备范围,制定监控措施;
4、负责组织氧气管道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三)企业文化部
负责对全公司氧气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建立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档案。
(四)资金中心
负责氧气管道维护、检修、检验检测、隐患治理、人员培训等经费的支付。
(五)生产技术中心
1、负责协调氧气管道维护、检修、检验检测期间的设备开停机。
2、参与氧气管道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氧气管道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预案启动,组织全公司的生产应急处置。
(六)制氧厂
1、制氧厂是公司氧气管道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主管网的安全运行,负责制定氧气管道相关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负责本单位压力管道设备技术档案记录;
4、负责建立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台账和隐患台账;
5、负责编制本单位检测计划(或检验申请),并按时报装备工程部;
6、负责氧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检查,对存在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7、在氧气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义务;
8、负责本单位氧气管道安装、检修、改造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
9、负责确定本单位重要的氧气设备范围,并制定监控措施;
10、负责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节能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七)使用单位
1、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区域所属氧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氧气的安全使用。
2、各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负责本单位压力管道设备技术档案记录;
4、负责建立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台账和隐患台账;
5、负责编制本单位检测计划(或检验申请),并按时报装备工程部;
6、负责氧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检查,对存在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7、在氧气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义务;
8、负责本单位氧气管道安装、检修、改造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
9、负责确定本单位重要的氧气设备范围,并制定监控措施;
10、负责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节能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五、管理内容
(一)氧气管道的布置、施工、验收相关管理规定:
1、管道布置及安全间距
1.1氧气管道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支架上。
1.2架空氧气管道应在管道分岔处、与电力架空电缆的交叉处、无分岔管道每隔80m~100m处以及进场装置或设施等处,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
1.3出氧气厂(站、车间)边界阀门后、氧气干管送往一个系统支管阀门后、进车间阀门后、调节阀组前和调节阀前、后的氧气管道宜设阻火铜管段。当氧气调节阀组设置独立阀门室或防护墙时,手动阀门的阀杆宜伸出防护墙外操作。若不单独设置阀门室或防护墙时,氧气调节阀前后8倍调节阀公称直径的范围内,应采用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或镍基合金材质管道。
1.4氧气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不宜穿过不使用氧气的房间,若必须穿过时,则该房间内应采取防止氧气泄露等措施。
1.5氧气管道不宜穿过高温及火焰区域,必须通过时,应在该管段增设隔热设施,管壁温度不应超过70℃。严禁明火及油污靠近氧气管道及阀门。
1.6氧气管道的弯头、三通不应与阀门出口直接连接。调节阀组、干管阀门、供一个系统的支管阀门、车间入口阀门,其出口侧的管道宜有长度不小于5倍管道公称直径且不小于1.5m的直管段.
1.7供切焊用氧气支管与切焊工具或设备用软管连接时,供氧阀门及切断阀应设在用不燃烧体材料制作的保护箱内。
1.8氧气管道宜架空敷设。氧气管道可沿生产氧气或使用氧气的建筑物构件上敷设。厂房内架空氧气管道的法兰、螺纹、阀门等易泄漏处下方,不应有建筑物。
1.9架空氧气管道与建、构筑物特定地点的最小间距要求应按表6执行。
1.10架空氧气管道与其他管线之间最小间距要求应按表7执行。
1.11氧气管道与乙炔、氢气管道共架敷设时,应在乙炔、氢气管道的下方或支架两侧;与油质、有可能泄漏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时,应设在该类管道的上方或支架两侧。
1.12氧气管道在不通行地沟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沟上应设防止可燃物料、火花侵入的盖板,地沟及盖板应是不燃烧体材料制作;地沟应能排除积水;严禁油脂及易燃物漏入地沟内;
b)地沟内氧气管道不应设阀门、法兰、螺纹等易泄漏接口;
c)地沟内氧气管道与同沟敷设的管线间距参照表7执行;
d)地沟内氧气管道与非燃气、水管道同沟敷设时,氧气管道应在上面;
e)严禁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管道(不含乙炔气)、油质管道、腐蚀性介质管道、电缆线同沟敷设;并严禁氧气管道地沟与该类管线地沟相通。
1.13厂房内氧气管道不宜埋地敷设。
2、氧气流速
管道中氧气的最高允许流速,根据管道材质、工作压力,不应超过表9规定。
表9管道中氧气最高允许流速v
材质 | 工作压力 p/mpa | |||||
p≤0.1 | 0.1 | 1.0 | 3.0 | 10.0 | p≥15.0 | |
碳钢 | 根据管系压降确定 | 20 m/s | 15 m/s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奥氏体不锈钢 | 30 m/s | 25 m/s | p×v≤45 mpa∙m/s (撞击场合) p×v≤80 mpa∙m/s (非撞击场合) | 4.5 m/s (撞击场合) 8.0 m/s (非撞击场合) | 4.5 m/s | |
注1:最高允许流速是指管系最低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时的实际流速。 注2:撞击场合和非撞击场合:使流体流动方向突然改变或产生漩涡的位置,从而引起流体中颗粒对管壁的撞击,这样的位置称做撞击场合;否则称为非撞击场合。 注3:铜及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镍及镍铜合金,在小于或等于21.0mpa条件下,流速在压力降允许时没有限制。 |
3、管件选用
3.1氧气管道上的弯头、变径管及三通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氧气管道的弯头严禁采用褶皱弯头,当采用冷弯或热弯弯制碳钢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公称直径的5倍;当采用压制对焊弯头时,宜选用长半径弯头。
对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的钢板卷焊管,可以采用斜街弯头,90o弯头应采用中间为大于或等于二段管制作的管件,弯头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b)氧气管道的变径管宜采用压制对焊管件,当焊接制作时,变径部分长度不宜小于两端管外径差值的3倍;其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c)氧气管道的三通宜采用压制对焊,当不能取得时,应在工厂或现场预制,加工到无锐角、无突出部位及焊瘤。
3.2氧气管道上的法兰应按国家、行业有关的现行标准选用;管道法兰的垫片宜按表11选用。
表11氧气管道法兰的垫片
工作压力 p/mpa | 垫片 |
p≤0.6 | 聚四氟乙烯垫片、柔性石墨复合垫片 |
0.6 | 缠绕式垫片、聚四氟乙烯垫片、柔性石墨复合垫片 |
3.0 | 缠绕式垫片、退火软化铜垫片、镍及镍基合金垫片 |
p>;10 | 退火软化铜垫片、镍及镍基合金垫片 |
3.3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严禁用涂铅红的麻、棉丝或其他含油脂的材料。
3.4氧气调节阀前应设置可定期清洗的过滤器。氧气过滤器壳体应用不锈钢或铜及铜合金,过滤器内件应用铜及铜合金。滤网除满足过滤功能外,并应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滤网破裂。滤网宜优先选用镍铜合金材质,其次为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材质,网孔尺寸宜为0.16 mm~0.25 mm(60目~80目)。
4、氧气阀门选用
4.1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氧气阀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压力大于0.1 mpa的氧气管道,严禁采用闸阀;
b)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1.0 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 mm口径的手动氧气阀门,宜选用带旁通的阀门;
c)阀门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表12的要求;
表12阀门材料选用要求
工作压力 p/ mpa | 材料 |
p≤0.6 | 阀体、阀盖采用可锻铸铁、球墨铸铁或铸钢 阀杆采用不锈钢 阀瓣采用不锈钢 |
0.6 | 采用不锈钢、铜合金或不锈钢与铜合金组合(优先选用铜合金),镍及镍基合金 |
p>;10 | 采用铜合金、镍及镍基合金 |
注1:工作压力为0.1mpa以上的压力或流量调节阀的材料,应采用不锈钢或铜合金或以上两种组合。 注2:阀门的密封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或柔性石墨材料。 |
4.2经常操作的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口径的氧气阀门,宜采用气动遥控阀门。
5、氧气管道的施工、验收
5.1氧气管道、阀门及管件等在安装前除应符合gb 50235的要求进行检验外(氧气按可燃流体类别对待),其清洁度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a)碳钢氧气管道、管件等应严格除锈,除锈可用喷砂、酸洗等方法。接触氧气的表面应彻底除去毛刺、焊瘤、粘砂、铁锈和其他可燃物,保持内壁光滑清洁,管道除锈时,以出现本色为止;
b)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安装前,检修后应进行严格的除锈、脱脂;
c)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脱脂应按hg 20202进行(包括所有组成件与流体接触的表面),如工程设计文件另有不同要求时,则应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执行。脱脂可用无机非可燃清洗剂、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溶剂,并应用紫外线检查法、樟脑检查法或溶剂分析法进行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脱脂后的碳素钢氧气管道应立即进行钝化或充入干燥氮气封闭管口。进行水压试验的管道,则脱脂后管内壁应进行钝化。脱脂后的管道组成件应采用氮气或空气吹净封闭,防止再污染,并应避免残存的脱脂介质与氧气形成危险的混合物。
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到油脂污染,防止可燃物、锈屑、焊渣、砂土及其他杂物进入或遗留在管内,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
5.2管道的安装、焊接和施工、验收除符合gb 50235、gb 50236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焊接碳素钢和不锈钢氧气管道时,应采用氩弧焊打底;
b)管道的切割和坡口加工,应采用机械方法;
c)管道预制长度不宜过长,应能便于检查管道内外表面的安装、焊接、清洁度质量;
d)管道的焊缝检查应采用射线检测,当采用水压试验时,检测的数量和标准应按表13要求执行:
表13氧气管道焊缝检测要求
设计压力 p/mpa | 射线照相比例 | 焊缝质量评定 gb/t 3323 |
p>;4.0 | 100% | ⅱ级 |
1.0 | 40%(固定焊口) 15%(转动焊口) | ⅱ级 |
p≤1.0 | 10% | ⅲ级 |
低温液体管道 | 100% | ⅱ级 |
当采用气体做压力试验时,焊缝的射线检测要求如下:
设计压力不大于0.6mpa时,检测比例不小于15%,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ⅲ级;
设计压力大于0.6mpa且小于或等于4.0mpa时,检测比例为100%,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ⅱ级。
e)对于要求做无损检测的焊缝,质检人员应对全部焊缝的可见部分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gb 50236。
5.3氧气管道安装后应进行压力及泄漏性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氧气管道的压力试验介质应用不含油的干净水或干燥空气、氮气。
严禁使用氧气做试验介质,当使用氮气做试验介质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设计压力大于4.0mpa时,氧气管道禁止用气体做压力试验。
氧气管道水压试验后,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
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水压试验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25 g/m3,否则应采取措施。
b)管道试验压力以设计压力作计算基准。
c)管道做压力试验时,水压试验压力等于1.5倍设计压力,埋地管道且不得低于0.4mpa;气压试验压力等于1.15倍设计压力,且不小于0.1mpa。
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 50235的规定。
d)氧气管道压力试验合格后应进行泄漏性试验,试验用介质应是无油、干燥、洁净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等于管道设计压力。
5.4氧气管道在安装、检修后或长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内残留的水分、铁屑、杂物等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杂物为止。吹扫速度应不小于20m/s,且不低于氧气管道设计流速。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二)、操作及维护管理
1、手动氧气阀门应缓慢开启,操作时人员应站在阀的侧面。采用带旁通阀的阀门时,应先开启旁通阀,使下游侧先充压,当主阀两侧压力差小于或等于0.3mpa时再开主阀。
2、禁止非调节阀门作调节使用。
3、应建立氧气管道档案,由熟悉管道流程的氧气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氧气管道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制定动火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负责人、作业流程图、操作方案、安全措施、人员分工、监护人、化验人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氧气管道或阀门着火时,应立即切断气源。
6、碳钢氧气干管宜每五年进行一次吹扫(不锈钢管道也按每五年吹扫一次),每五年进行一次管壁测厚,主要测定弯头及调节阀后的管道。
7、施工、维修后的氧气管路,其中如有过滤器,则在送氧前,应确认氧气过滤器内清洁无杂物。氧气过滤器应定期清洗,按公司要求每年清理一次。
8、氧气管道每年进行一次在线检验,主要检查管道外观、附件、静电接地、抽检管道、管件壁厚。
9、氧气管道检修时必须进行有效的切断,应加装隔离盲板,禁止将截止阀等阀门当做切断盲板使用。
10、在氧气管廊上进行检修时,必须通知氧气管道所属区域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安排专人现场检查防护设施并进行监护。
(三)氧气使用相关要求
1、供氧管网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随意增设氧气用户或用点。
2、连续使用或小时用氧量较大的用户,宜采用管道输送。
3、根据用户使用要求,宜设置相应的氧气调节装置。调节阀前应设置可定期清洗的过滤器。
4、开启和关闭氧气阀门应按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执行8.7.1的有关规定。氧气快速切断阀不宜快开.
5、高炉使用富氧时,在连接鼓风机管道之前的氧气管道上应设快速切断阀,吹氧压力应能远距离控制。正常送氧时,高炉风机后富氧的氧气管道上应设逆止阀,氧气压力应大于冷风压力0.1mpa,低到接近该值时,应及时通知供氧单位。小于该值时,应停止供氧;高炉风机前富氧的,应设高炉风机停机断氧的联锁装置和充氮保护措施。当风中含氧超过规定值、热风系统漏风、风口被堵时,应停止加氧。当鼓风系统检修时,应关闭供氧阀门,并加堵盲板。
6、炼钢供氧及氧气调节系统应满足工艺要求。炼钢用氧,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氧气调节装置应设置必要的流量、压力监测、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快速切断保护系统。
b)氧气压力低于规定值,吹氧管应自动提升并发出声光信号;当氧枪(副枪)插进炉口一定距离与提出炉口一定距离时,氧气切断阀能自动开启或关闭。
c)氧气放散阀及放散管口应避开热源和散发火花位置,严格防止放散管内积存炉渣、粉尘等杂质。
d)新氧枪投用前,应对冷却管层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2.5倍,并对连接胶管、管子、管件进行脱脂除油、脱水。
e)当氧气压力、炉口氮封压力、压缩空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汽化冷却水装置和吹氧管漏;转炉烟罩严重漏水;转炉水冷炉口无水或冒水蒸气;氧枪粘枪超重或提不出;密封圈、氧压表、氧流量计、高压水压力表、水出口温度计等仪表失灵时,应停止吹氧。
f)密切注视吹氧开始到吹氧结束的全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检查处理。
(四)、氧气管道应急预案
1、针对氧气管道可能导致的事故,各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公司进行审批。
2、生产及使用氧气的各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氧气管道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并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
六、本制度由装备工程部制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氧气瓶使用安全技术制度
1 、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 、 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3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kpa)并关紧瓶阀,以防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
4 、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完全、完好。
5 、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6 、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爆晒。
7 、氧气瓶应直立使用。
8 、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第12篇 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制定出如下规定:
一、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周围不准乱放烟花炮竹。
二、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在仓库周围打闹、玩火、吸烟。不要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要损坏仓库门、窗、玻璃,不要对仓库抛掷石块。
三、油库、火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内及围墙以外50米不准开荒种植作物。
四、不准在仓库周围搭柴棚、堆放柴草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作业人员不准穿钉鞋、不准在工作场所更衣,不准穿化纤衣服。
六、加油车辆要听从油库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戴好防火罩。
七、非工作有关人员不准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库内不准接客、留宿。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罚。
九、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13篇 氧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 运输
1、根据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使用、搬运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气瓶的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旋紧气帽轻装轻卸,严禁磕碰。
3、夏季运输要采取防爆防晒措施。
4、运输车上严禁烟火。
二、储存
1、储存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2、旋紧瓶帽,入库前要验收。
3、在夏季随时注意室温,必要时设法降温。
4、气瓶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温时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晒。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应在3米以外。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7、在接触气瓶时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手套及双手有无油脂,必须保证在无脂情况下操作。
第14篇 氧气站安全工作制度
1.氧气站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进行取暖。
2.氧气站中的设备和附件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
3.排放氧气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氧站内,禁止将氧气作吹除气体使用。
4.排除漏气、更换元件和气瓶时,必须在管内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
5.金属软管使用期为3~5年(弯曲次数小于1500次),到期视情况更换软管。
6.根据氧气质量洁净情况,定期清洗过滤器。
7.氧气表在使用和校验中注意禁油。
8.氧气管道必须按图纸要求接好地线,无地线严禁使用。
第15篇 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制定出如下规定:
一、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周围不准乱放烟花炮竹。
二、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在仓库周围打闹、玩火、吸烟。不要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要损坏仓库门、窗、玻璃,不要对仓库抛掷石块。
三、油库、火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内及围墙以外50米不准开荒种植作物。
四、不准在仓库周围搭柴棚、堆放柴草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作业人员不准穿钉鞋、不准在工作场所更衣,不准穿化纤衣服。
六、加油车辆要听从油库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戴好防火罩。
七、非工作有关人员不准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库内不准接客、留宿。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罚。
九、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16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17篇 氧气瓶安全便用管理制度
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之用。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间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运输氧气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夫规定,定期对氧气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日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好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以及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等由设备维修管理科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维修管理科核查,确需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18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19篇 氧气乙炔收发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 收 发
一、商务部负责全公司氧气瓶、乙炔瓶的保管、收发和充气运输工作。
二、氧气瓶、乙炔瓶管理人员必须建立收发登记制度,建立收发台帐。
三、氧气瓶、乙炔瓶储存必须分开,禁止同存一室。
四、各检修单位要领取氧气瓶、乙炔瓶要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凡长期使用单位,一律以空瓶换满瓶。
五、使用交回的空瓶,必须保证瓶的安全附件齐全,瓶外表面无变形、缺陷,并保持清洁。瓶外及瓶阀不得有油污,如有不合要求,发瓶人员有权不受不发,领瓶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
六、收发人员应经常检查和核对气瓶完好情况及数目,发现缺少,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每个氧气瓶、乙炔瓶都应配备安全帽、防震圈,并及时与氧气站联系修复。
八、充氧、乙炔要确定专人,负责与氧气站签订协议,定期进行试压检验。
(二)、装卸运输
一、氧气瓶、乙炔瓶装卸运输,必须旋紧安全帽,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堆放稳妥,装在车上要加以固定,头朝一个方向,并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自行车装卸和运输气瓶,车上严禁烟火。
三、运输气瓶的车辆,禁止客货混装,必须保持安全车速,前后保持车距,严禁超速和强行会车。
四、运输气瓶的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或停留。
五、易燃品、易爆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运输。
六、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装置,防止阳光暴晒,使运输中气瓶温度在40度以下。
(三)安全使用
一、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的单位要固定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操作,持特种作业证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
二、氧气瓶、乙炔瓶禁止敲击、碰撞、跌落,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m, 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间距均应不小于10m,乙炔瓶必须站立。
三、空满瓶必须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气瓶的场所,通风应良好,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气瓶。
四、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氧气瓶上的输气截门或减压器门若发现有毛病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五、气瓶使用后应卸下减压表把瓶阀关紧,装好安全瓶帽。
六、气瓶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七、禁止气瓶与电线接触,禁止带有油迹的物品与气瓶软管接触。露天使用的高温季节应用棚子遮护,免受阳光暴晒。
八、作业前操作工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气瓶表是否漏气,装表前应先略开气瓶阀吹除污物,操作应站在气瓶的侧面。
九、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安全帽,有可靠的脚手架方可作业,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他人作业,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在风力过大时不宜进行作业。
十、井下使用氧气、乙炔切割,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使用结束后,必须将氧气、乙炔瓶运回地面,妥善存放,井下不得存放氧气、乙炔瓶。
第20篇 人民医院氧气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