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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措施编制制度汇编(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1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基石,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定发展的核心要素。通过明确的安全规定,我们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风险,提升工作效率,从而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安全制度的实施,更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是尊重和保护每一位员工的基本权益。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操作规程。

2. 危险源识别:识别并评估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制定相应防护措施。

3.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

4.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其安全运行。

5. 个人防护: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要求员工正确使用。

6.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过于复杂导致理解困难。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法规要求和技术发展。

3. 制度的执行必须公正公平,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4. 强调全员参与,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文化。

在构建安全制度时,我们需牢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际操作,而非束之高阁。只有当安全制度深入人心,成为每个员工的行动指南,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为企业构筑一道坚固的安全屏障。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措施编制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一、 项目部正科级及以上领导每年参加一次由公司安监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二、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由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 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由公司安监处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五、 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危险作业的人员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安监处组织办理特种工证后方可上岗。

六、 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取证并在项目部安监科存档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安全学习通知书入安全教育室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奖金)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程序

一、外包队伍:

1、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1) 第一部项目部安监科

2) 第二级包工队级

3) 包工队班组级

(注:内容见《安规》第四十五条)

2、考试合格后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反馈至安全科,安监科签发安全上岗证后进场上岗。

二、公司所属施工单位。

1. 项目部级领导每年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执行公司安监处的相关规定。

2. 每年一次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2.1 由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制定培训计划;

2.2 项目部办公室根据计划负责通知参加单位、人员和科室,并将人员名单汇总上报总工;

2.3 项目部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

2.4 试卷由安监科专工组织阅卷,相应的台帐登记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2.5 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根据证明安排相应的施工人员上岗。

3. 每年年初的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3.1 由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组织相关科室制定计划;

3.2 安监科负责通知各施工单位并负责汇总参训人员名单;

3.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及阅卷工作;

3.4 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3.5 相应的台帐登记、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4. 进场要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4.1 施工单位进场前与项目部安监科联系并上报进场人员名单;

4.2 安监科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

4.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安全教育材料、试卷并组织考试和阅卷;

4.4 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发放安全上岗证,施工人员方可进场施工;

4.5 安监科资料负责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工作。

5. 新进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5.1 按公司安监处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程序进行;

5.2 项目部安监科负责项目部新进场人员的第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工作。

6. 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程序:

6.1 由项目部总工组织技术科、专业技术人员和安监科编写培训材料;

6.2 安监科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

6.3 相关单位负责汇总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安监科并组织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

6.4 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由安监科专工负责阅卷;

6.5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经过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下发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相应人员上岗;

6.6 相应台帐的登记和试卷的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7. 工人调换工种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7.1 工人调换工种时必须由相应单位的安全员上报至项目部安监科;

7.2 安监科负责组织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安全员编写培训材料、试卷并组织培训、考试和阅卷;

7.3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补考,合格后由安监科负责下发相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7.4 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8. 违章人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8.1 安监科科安监员以通知书形式通知违章人员的单位;

8.2 单位负责通知违章人员参加安全教育、考试;

8.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安全培训材料、试卷并组织学习、考试和阅卷;

8.4 考试合格后由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8.5 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第2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一、 项目部正科级及以上领导每年参加一次由公司安监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二、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由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 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由公司安监处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五、 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危险作业的人员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安监处组织办理特种工证后方可上岗。

六、 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取证并在项目部安监科存档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安全学习通知书入安全教育室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奖金)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程序

一、外包队伍:

1、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1) 第一部项目部安监科

2) 第二级包工队级

3) 包工队班组级

(注:内容见《安规》第四十五条)

2、考试合格后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反馈至安全科,安监科签发安全上岗证后进场上岗。

二、公司所属施工单位。

1. 项目部级领导每年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执行公司安监处的相关规定。

2. 每年一次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2.1 由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制定培训计划;

2.2 项目部办公室根据计划负责通知参加单位、人员和科室,并将人员名单汇总上报总工;

2.3 项目部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

2.4 试卷由安监科专工组织阅卷,相应的台帐登记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第3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制度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一)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2、 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3、 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5、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二)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1、 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 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3、 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4、 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 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三)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2、 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2)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四)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 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2、 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3、 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 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一) 安全技术

1、 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2、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3、 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4、 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5、 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6、 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门施。

7、 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8、 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或便桥。

(二)工业卫生

9、 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10、 为清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 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施及隔热防暑设施。

12、 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制清饮料、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13、 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二) 宣传教育

14、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15、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16、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17、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8、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ⅲ、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ⅳ、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 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第4篇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在同一施工现场需要多个部门、多工种协同配合。因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一个指令性文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始至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从基础工程到竣工验收,都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要求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应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并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第一手资料,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准确执行。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采取的技术措施。

(4)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给以保护。

(6)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求细致、全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和条件,考虑周全,措施运用得当。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重点

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不同危险因素,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进行实施。

(1)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现场围栏、封闭管理、施工场所、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

(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塔吊、物料提升、施工用电、外用电梯、施工机具和四口五临边防护等。

(3)安全防护用品及装置: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漏电保护器、行程开关、高度限制器、起重限制等机电安全防护装置等。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步骤

要按照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的规定,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工作。若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同必须变更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由原编制、审评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除口头交待外,应有书面纪录材料。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应签字,并注明日期。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应列入施工任务单。采购的安全实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产品都必须有合格证和准用证,并实行验收手续。在实施防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过程中,要做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做好记录,待计划完成时由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存入技术档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对各工地实施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监督措施落实。

(3)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列入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应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经济指标考核和年终安全生产考评内容,对完成出色的应予表彰,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5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在同一施工现场需要多个部门、多工种协同配合。因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一个指令性文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始至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从基础工程到竣工验收,都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要求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应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并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第一手资料,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准确执行。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采取的技术措施。

(4)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给以保护。

(6)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求细致、全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和条件,考虑周全,措施运用得当。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重点

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不同危险因素,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进行实施。

(1)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现场围栏、封闭管理、施工场所、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

(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塔吊、物料提升、施工用电、外用电梯、施工机具和四口五临边防护等。

(3)安全防护用品及装置: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漏电保护器、行程开关、高度限制器、起重限制等机电安全防护装置等。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步骤

要按照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的规定,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工作。若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同必须变更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由原编制、审评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除口头交待外,应有书面纪录材料。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应签字,并注明日期。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应列入施工任务单。采购的安全实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产品都必须有合格证和准用证,并实行验收手续。在实施防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过程中,要做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做好记录,待计划完成时由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存入技术档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对各工地实施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监督措施落实。

(3)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列入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应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经济指标考核和年终安全生产考评内容,对完成出色的应予表彰,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6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施工措施编制执行制度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一)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2、 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3、 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5、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二)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1、 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 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3、 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4、 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 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三)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2、 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2)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四)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 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2、 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3、 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 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一) 安全技术

1、 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2、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3、 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4、 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5、 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6、 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门施。

7、 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8、 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或便桥。

(二)工业卫生

9、 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10、 为清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 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施及隔热防暑设施。

12、 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制清饮料、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13、 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二) 宣传教育

14、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15、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16、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17、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8、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ⅲ、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ⅳ、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 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措施编制制度汇编(6篇范文)

一、 项目部正科级及以上领导每年参加一次由公司安监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二、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由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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