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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评审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0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评审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不仅是对企业运营的保障,更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石。它确保了企业在遵循法规时,通过持续改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有效的安全制度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企业前行的道路,避免因疏忽而引发的潜在危险,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机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报告与处理流程、安全检查与维护制度、个人防护设备管理以及安全绩效考核标准等。这些制度相互配合,构建起全方位的安全防护网。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重以下几点:一是制度的实用性,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二是全员参与,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遵守制度;三是定期审查更新,以适应环境和业务变化;四是严格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其有效实施需要管理层的重视、员工的配合以及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兼顾到人与环境的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评审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评审制度

1 目的

为了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水平,保持安全标准化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的绩效考核、管理评审。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绩效考核和管理评审计划,并负责组织进行绩效考核,汇总管理评审意见及对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收。

相关部门:管理部,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完成管理评审工作,并及时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部门、车间;准备与本部门有关的绩效考核资料,并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的要求制订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

4.1.1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为副组长、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绩效考核小组,对公司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4.1.2 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遇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可追加进行绩效考核。特殊情况是指:

企业组织机构、资源配置、产品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时;

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由于安全、环境问题引起顾客投诉时。

4.1.3 安全环保部编制具体的绩效考核计划,于每年年底进行本年度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负责编制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汇报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年度绩效考核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内容包括:绩效考核目的、范围、时间、参加人员和内容安排等。

绩效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考核各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的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运行标准、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等。

考核各单位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

调查、分析和记录各部门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包括:事故案例、未遂事件案例、职业危害案例、财产损失案例等。

根据安全标准化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4.1.4 绩效考核的实施

安全环保部提前一周将绩效考核计划下发至有关部门,各部门负责准备有关考核资料,管理部做好绩效考核记录。

4.1.4.1 通过绩效考核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绩效考核报告,内容包括:

1)本年度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总体评价结论;

2)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适宜性评价结论;

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

4.1.4.2 绩效考核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有关部门,并作为安全环保部开展管理评审的重要输入材料。

4.1.4.3 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的有关记录。

4.1.5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改进措施的实施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责任部门制订改进措施计划,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管理部进行跟踪验证并总结措施的完成情况。

4.2 管理评审的组织实施

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并提前一周下发至各车间、部门。

4.2.1 管理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一般应包括

(1)绩效考核结果,行业安全考核、绩效的结果;

(2)方针目标实现情况;

(3)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相关方的反馈、与其沟通、协商的结果等;

(5)对符合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价;

(6)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7)过程运行控制及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及环境因素、职业卫生控制情况;

(8)上次管理评审提出问题的改进措施实施及有效性;

(9)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效果;

(10)资源的配置、需求和管理情况;

(11)体系策划变更情况;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符合性或适宜性;

(13)其它应进行评审的情况及改进建议。

4.2.2 管理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输出形式是评审报告、纠正预防和/或改进措施,一般应包括

(1)方针目标、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措施;

(2)满足顾客、员工、相关方要求的改进;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

(4)组织机构的调整及资源配置等。

4.2.3管理评审的有关结果应传达、通报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员工,以便能采取适当措施,落实评审报告要求。

4.2.4 管理评审可与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一起组织进行。

5 相关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绩效考核计划》

《绩效考核检查表》

《管理评审计划》

《管理评审报告》

第2篇 安全工作自我检查评审考核制度

第一条公司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安全进行检查。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进行检查,包括安全合同的执行情况,并随时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部门必须认真开展每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例会或其他安全活动,并对开展情况作好记录。

第三条安全工作的内保、例保检查,保险工作必须严格要求,并认真做好登记,做到“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

第四条每一季度由公司总经理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目标考核,并负责督促安全目标的全部落实和兑现。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根据检查记录和考核情况记载,在年终总结时,对表现出色的营运车主,按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约定予以奖惩。

第六条在总结考核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第3篇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1 概述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为实现安全、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部门安全环保生产、防护及事故责任和现场抢救的管理。

3 安全管理

3 。1 职责

3.1.1 生产副总是生产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安环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1.2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环部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1.3各部门主管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安环部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安全制度制定与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纠正工作,并做好岗位日常安全培训工作。

3.1.4 各生产部门兼职安全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1.5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3.1.6 工程技术人员在新、改、扩建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到位,并作为项目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实施。

3.1.7 公司专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安全及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负责外来建设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1.8 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9 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3.1.10 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1.11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3.1.12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13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1.14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3.2 实施程序

3.2.1 教育与培训制度

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纲要,应具体执行和实施以下几点教育与培训制度

(1)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部门教育、上岗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各部门每年都必须结合实际,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普及知识教育,结合公司实际的常见安全事故预防及救护知识,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3)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4)利用各种会议对管理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5)对本公司重点安全防范部门和场所应进行重点培训及管理。

(6)各部门在制订培训计划时必须包括安全方面的培训。

3.2.2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①公司现有的属于特种设备的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

②特种设备的购置。因生产需要购置特种设备的部门,填报物资采购计划,交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由供应部向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参加进行购买。

③特种设备的安装。特种设备应由制造厂家或其委托或同意的具专业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和调试;施工单位向使用单位进行设备移交投用时,将特种设备的随机资料维护保养合同及“设备自检报告”一并移交公司生产部设备部,设备部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设备科报请特种设备监测中心安排检验,合格后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于到期需要重新检验的特种设备,由设备科安排进行检验事宜,安环部负责监管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

⑤特种设别报废和产权转移。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到期或检验判废以及因其他原因无法再正常使用的设备,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生产部设备部提出报废申请,然后由设备部统一的发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手续;产权需转移的特种设备,应先设备科申报,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相关手续。

⑥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均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原件由公司档案室存档保管,各使用部门保管其复印件,设备科保管技术档案复印件。技术档案基本内容必须包括:

ⅰ档案文件清单。

ⅱ设备及部件出厂时的随机技术文件。

ⅲ安装、维护、大修、改造的合同书和技术资料 。

ⅳ登记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书、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ⅴ运行记录、日常检查记录。

ⅵ故障及事故记录、紧急情况救援预案。

ⅶ操作人员情况登记。

安环科在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时可对使用单位和设备科抽查设备档案是否齐全。

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对新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的,车间与其签订“师带徒”协议,由指定师傅对其进行岗位操作培训,直到车间考核确定本人具备单独作业能力,方可向公司填报作业证培训申请。

(4)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为生产所设的坑、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并保证夜间有照明。

(6)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安环科应要求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主办单位应加强管理,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提出安全责任,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7)公司员工,包括外来承包的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明火作业者必须按安全动火规定到安环科办理相关手续。

(8)各分厂、车间、部门重视抓好安全工作,杜绝违章操作,若发生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凡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有伤者住院的)扣除部门全体员工安全奖,并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凡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处以100-300元罚款。

(9)现场管理要做到人有岗位、物有定位、整洁卫生、标识醒目。若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一次罚款30元。

(10)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凡是经生产部或安环科检查发现职工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每次罚款50元,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故意和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职教育处罚。

(11)抓好劳动纪律,教育本车间职工遵守厂纪厂规。凡是被生产部、安环科、值班人员检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按30元/次进行处罚。

(12)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车间一把手对本部门一切事故全权负责,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落实预防措施。

3.2.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要根据其性质分类分库单 独存放,设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

(2)存放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库房,地面要做防渗漏处理,库房内要做好通风、防火措施。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3)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的作业程序:

①有毒、有害物质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检查。

②对剧毒物品要有防盗措施。

③有明显危险品标志及防火标志。

④设置防火器 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严禁挪作它用工程内不准存放有害物质。

⑤厂区内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2.4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保障身体健康的一项必要的预防措施,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平均分配。

(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和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由安全环保科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组织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新入公司员工,由人事部开具“员工劳保领用通知”单,员工持此单到安全环保科核定发放标准领取老保本并建立台帐后,到仓库开单领用劳保,仓库建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3)员工在内部调动改变工种,由本人持调换工种证明,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劳动防护用品变更手续。逾期不办手续仍领用原工种劳保的,经查获,除令退回多领的劳保外,同时进行违纪处理。

4)一个工种只能享受一种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员工,按其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防护用品。

5)凡已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员工(如保卫等)不再另行发放劳保服装;专业服装发放与劳保服装期限相同,由所在部门专题报告、公司领导决定后方可购买。

6)对于需经常到生产现场参加劳动或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应按有关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发给防护用品。

7)在外学习(在其他工厂学习、培训除外)、病事假超过半年者,不得享受防护用品,领用周期顺延。

8)非公司员工而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其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具等由承包单位负责供给,可到仓库出资购买。

9)为保证公司员工能按规定着装上岗,在第一次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可增领一套工作服。

10)各部门所需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安全带等),由需要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安全环保部核定后购买。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管理

1)库管于每月19日以前向安环部提供劳保用品的实际库存数,安环部根据人事科提供的人力信息,作出劳保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供销部负责采购。

2)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性能,采购前供货商必须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家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才能成为可选择的供货对象,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购销管理规定。货物入库时,由安全环保科进行质量抽检,验收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审核支付货款。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发放。否则,除由购货者退货外,对责任人安排待岗处理。

3)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谨防变质。

4)仓库开单人员,对员工所领劳保用品的品种、数量负责及对领用周期的准确性协助监管,对虚报冒领者、挪用劳保用品者,除追回冒领物品外,按物品价格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对开单人员进行同等处罚。

5)领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经安全环保科验证后,劳保仓库无条件退换,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6)凡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没有按规定穿戴,禁止进入生产现场、施工现场。员工大会必须做到着装整齐、清洁、规范。检查中一旦发现未按规定佩戴劳保上岗的作20元/人/次处理;凡因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伤害,以违章论处。

7)对经常接触运转机械、设备、部位的员工,劳保服装要穿戴正确,衣服下摆、袖子必须扣紧。禁止穿长衣服、戴手套和围巾接近、触摸运转部件。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8)对公用防护用品,由部门于每月7日前到仓库按标准统一领取后,发到工段,工段往下发放要建立领用台帐,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如有遗失或乱扔乱砸造成损坏,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9)确需领用公用劳保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由本部门领导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安全环保部登记方能发放;擅自领用的,谁领用谁承担费用。

10)公司劳保标准发生变更时,领用时间计算:

领用时间=变更时时间 + (1-使用时间/原周期)×新周期

11)安全帽发放标准

安全帽领用周期不定,若正常损坏,经单位领导书面证明、安全环保科核实后,交旧领新;若人为损坏或遗失,按下列公式折价赔偿后,重新领用(劳保用品赔偿都按此公式计算)。赔偿金额(元)=采购价(元)×(使用周期-领用时间)/使用周期

12)由安全环保科对各单位劳保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5 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环部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各生产单位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生产部统一安排整改。

(3)公司检查提出的整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按安全考核细则处罚。公司检查时发现该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的,每开一份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50-100元。罚车间安全员50-80元。

(4)上级主管部门来厂检查开具隐患整改通知的,对该整改项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罚款50-100元,部门、车间安全员(设备主任)罚款50-80元。

(5)各部门、车间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三不交”(即个人能整改的不交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厂部),遇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厂部进行整改并采取防护措施。违反此规定的对部门、车间负责人手罚款100元。

(6) 车间、部门必须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记录,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汇总上报到安环部。经抽查发现违反该规定的扣罚车间安全责任人50元/次。

(7) 岗位安全检查应每天进行,交接班时应交安全事项并有记录,抽查发现末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罚岗位责任人30元/次。

3.2.6 违章情况考核制度(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各部门、车间每月职工违章次数累计(指公司或值班干部检查发现的)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时,将对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处罚50元/次。

(2)公司检查发现有职工违章的,对首次违章将作当场批评指正,车间内部通报,并由车间对其教育,如该职工本月内再次违章,加倍处罚,全厂通报。严重者作调离岗位或下岗处理。

(3)对各部门、车间、职工的安全考核将登记备案,作为年度各种先进评优的考核依据。

3.2.7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工伤事故界定、现场处理

1)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②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③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④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公司指派的各种活动发生非本人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2)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①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事故现场图片资料。

②立即向安环部和主管部门领导、主管副总报告,重要事故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半小时内将事故基本信息向安全环保部、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报告,逾期不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次;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③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发生部门召开事故分析会,以事故单位领导为主,安全环保部和事故有关人员参加,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报送时限:一般事故不超三天,重大事故不超五天。逾期不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因此造成的后果由部门承担。公司安环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④对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⑤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2)安全事故责任制度

1) 凡是违反操作规程、不穿戴劳保用品等违反厂规纪律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有直接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总额由所在部门承担,在当月总工资额中扣算,并且扣除所在部门员工的安全奖。其中部门正副负责人要承担个人平均负担的双倍计算赔偿。对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致使职工住院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承担。保险金下发后不能发至个人,收归集体,年终不能实行困难或医疗补助。

2)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科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3)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权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造成事故大小分别处以100-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停职、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 伤亡人员按事故责任分别对待。如果属于6.2.1事故原因而造成事故的,按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认定书》处理。如果是工伤事故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

3.2.8劳动制度

(1) 公司对迟到、早退进行不定期抽查,查到有违反者处罚30元/次,上下班不准代考勤,发现有违规者处罚30元/次。

(2)查到串岗、离岗、睡岗的处罚30元/次,重复发现或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并要连带处罚部门、车间责任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职教育处罚。

(3)工作期间要严格穿戴好劳保用品,凡是查到不穿戴劳保用品上岗的要扣除其班组岗位安全奖,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作扣分处理,重复出现的要加倍处罚,屡教不改的作停职处理。

3.2.9安全操作制度

各岗位应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凡查到有违规操作行为的要扣除本岗位班组安全奖,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加倍处罚,并连带处罚本部门领导和安全责任人。

3.2.10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制度

(1)本部门区域范围内的一切消防器材未经安环部同意不准随意移动(除应急情况下),违者处罚该消防器材维护人员30元/次。

(2)厂区内所有消防栓不得破坏和随意使用,违者一经发现处罚30元/次。

(3)各部门、车间的一切安全设施、措施一定要随时确保完好,如有特殊情况的需经生产部、安环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动,但动用后必须恢复原位,如平台、栏杆、吊钩、防护装置、孔、坑盖板等。

3.2.11安全台帐考核制度

(1)各部门、车间按规定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如果一经抽查发现无台帐、记录或不全的对车间、部门一把手要处以罚款30元/次。

(2)每月由安环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交安全考核情况和处理意见。

4 环保管理

4.1环保设施

4.1. 1环保设施概述

环保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4.1.2环保设施要求

拥有环保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1)经环保设施处理后,“三废”排放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指标。

(2)设施处理量不得低于相应生产系统应处理量。

(3)设施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应妥善处理或处置。

(4)环保设施的管理,要纳入本单位管理体系,配备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运行费用核算等各项管理制度。

4. 2环保设施和环保事故管理

(1)防治污染的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经当地行政环保部门审查和批准,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科备案:

①须暂停运转的;

②须拆除或者闲置的;

③须改造更新的。

若未经审查、批准和备案而擅自拆除或闲置的,每发现一次,扣该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并对该部门扣款500元~5000元。

(2)防治污染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三废”排放,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安全环保科和当地行政环保部门。凡是由于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而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除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责任外,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各200元,并对该部门扣款1000元~10000元;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的责任,并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各100元,并对该部门扣款500元~5000元。

(3)已有治理污染设施,由于管理不善,致使7天(含7天)以上运转不正常的,每发现一次,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100元,扣该设施维修人员、操作人员人均50元。

(4)各部门的污染治理设施应有完整的运行操作记录,无运行操作记录的,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不按规定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操作人员人均20元。

(5)各部门生产的生产性废水,必须做到全封闭循环使用,如发现污染物外排迹象,将对排污部门处以30~200元的扣款;如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被上级环保部门检查到有污染环境的事故发生,每发生一次,扣该单位1000~10000元,并承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赔偿损失。

(6)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部门环保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和对设施运行情况的考核。

(7)安全环保部、督察组有权对环保设施的运转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被检查和监测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防碍检查和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环保部报公司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

①对环保处理设施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

②对设计、制造环保处理设施有创新或发明,效益显著的;

③对环保处理设施工艺和设备进行科学研究有发明创造的。

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开始实施。

第4篇 安全现场监督考核管理制度

1、员工违反《兰州石化公司违章处罚管理规定》扣0.2-0.5分。属地单位属地监管责任未落实,对属地内的危险作业未能有效管理而出现的违章问题,每发现一项扣0.2-0.5分。未履行安全监督职责,造成系统性或群体性违章,每项次扣0.5~1分。

2、危险作业未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一项(次)未达到要求扣0.2-0.5分。

3、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危险作业,每项次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监督督办工作,每次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月度监督覆盖率,每降低2%扣0.1分,最多每次扣1分。

4、严格执行炼厂《临时作业申报和固定动火日的管理规定》,在动火日施工但未提前上报备案,一项(次)扣0.2分;不在动火日申请施工动火作业(影响装置安全生产的突发施工项目除外),一项(次)扣0.1分。

5、装置内的各种安全(气防)设施、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未及时联系修复,每台(次)扣0.5分。

6、对于需定期校验、检查的安全(气防)设施、仪器、仪表(包括叉车)未按期校验、检查,每台(次)扣0.2分。

7、各类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灵活好用,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2分。

8、在防爆区域使用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一人(次)扣0.5分。

9、检维修和施工现场没有进行安全目视化管理的,每项扣0.1分。

10、员工现场巡检时,上下扶梯不抓扶手,每人次扣0.1分。

11、未严格执行公司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每发现一次扣0.1-0.5分。

12、各车间应加强日常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罚则。车间每上报一次承包商处罚,加0.1分。

13、对关键危险作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组织严密、履行职责、监督有效、过程受控,每项次加0.2~1分。

14、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每项次加0.2~1分;并在全厂进行了推广,取得较好效果,每次加1~2分。

15、未按要求及时通报事故、事件、信息,每次扣0.1分。

16、监督通报问题整改不力,每次扣0.1分;反复出现问题,每次扣0.2分。

17、未履行安全监督职责,造成系统性或群体性违章,每次扣0.2~1分。

18、未履行安全监督职责,造成事故事件的,每次扣1~3分。

19、对安全监督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安全管控措施或完成整改,加0.1~0.3分;重点监督问题整改率达90%~95%,加0.1~0.3分, 达95%~100%,加0.3~1分。

第5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监督实施制度

1、督促施工单位每周进行安全生产自查,每月网上填报月度自评。督促施工单位每月网上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评价,督促施工单位网上填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

2、项目监理机构应动态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实施情况,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施工单位的每月自评和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月度评价进行复核,网上填报月度复核结果。

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网上填报的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进行复核,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4、分包工程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竣工评价,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5、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竣工自评,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第6篇 安全奖罚考核制度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项目部员工搞好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 范围

项目部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3.3 安全科负责项目安全奖罚考核及施工现场安全奖罚考核。

3.4 重大安全违纪、安全责任事项考核需报hse经理审批。

3.5 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hse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执行。

3.6 对于安全施工有重大贡献或有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人员,由安全科组织查实后提出奖惩意见,报hse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再向政府或司法部门申报;

4 总则

4.1 项目部安全罚款由财务部列入专帐保管,每月将账户明细表报安全科和总经办。

4.2 安全奖励资金来源于项目部的安全罚款及安全专项资金。

4.3 项目部根据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4.4 安全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5 安全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降级等形式。

4.6 各级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章违纪行为和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的现象,可以依据本制度相关条款当场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对于安全生产有功的人员和部门应及时提出奖励的建议;

4.7 各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奖惩决定不得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

4.8 所有安全生产奖惩的决定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记录在案,并报送公司安全环保科存档备案,可以视情节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

4.9 部门或个人对公司内部的奖惩持异议的,有权向公司安全科、工会或直接向项目经理陈述申辩或司法诉讼。公司不得因当事者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或取消奖励。受理陈述申辩者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确有不妥的,必须在原范围内予以更正公示。

4.10 各部门应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惩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5 奖励

1)对安全工作有以下成绩之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在50元~2000元。

a. 各级管理人员积极贯彻安全生产方针、ehs体系规定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成绩突出的;

b.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能及时制止,发现事故能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了事故的危害程度的;

c. 模范地遵守ehs体系规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d. 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者,或在安全技术上有重大改革具有显著成绩者。

2)对安全施工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施工队授予“安全施工先进集体”称号。(评比考核办法见第8条)

6 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报批评,处50元~2000元罚款,追究安全管理员或车间负责人责任,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a.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知识而造成事故的;

b.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ehs体系文件要求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c.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的;

d.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的;

e.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的;

f.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的;

g. 放弃安全工作,只重生产,致使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h. 违章指挥,强行命令职工违章操作致使发生事故的

i. 由于巡检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

j. 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k. 不服从管理,且态度蛮横无理的;

l. 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对揭发隐瞒事故人员进行各种方式报复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责任,并处50元~2000元罚款:

a.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b. 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者;

c. 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象,包庇事故肇事者甚至嫁祸于人者;

d. 事故发生后,拒不接受调查或态度蛮狠无理者。

3)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责任分析结果,按照公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半年内超过2起,一年内超过3起)的施工队或个人,给部门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5)生产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2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d.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f.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g.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h.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i.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

j.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k.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l.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m. 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n. 不认真执行ehs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条款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o.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p. 不服从管理,且态度蛮横无理;

q.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部门有下列安全隐患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可处部门100~2000元罚款:

a.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d. 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7 其他行为的考核

7.1 违反“厂区内十四不准”的处50~2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1.1厂区内十四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带小孩进入;防爆区内不准非防爆机动车行驶;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班前12小时、班中不准喝酒;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得在防爆区内穿、脱衣服;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停车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7.2 违反“操作工的六严格”的处50~2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2.1 操作工的六严格:严格进行交接班;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7.3 违反“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的处50~2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3.1 进入设备的八个必须:必须申请并办理作业许可证;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并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必须进行转换、通风;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7.4 违反“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 的处50~2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4.1 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没有批准的动火证,在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7.5 违反“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的处50~2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5.1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8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考核(只对生产部)

8.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每季度评比一次,由生产部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推荐,安全环保科确定日期进行评比。评委由来自总经办、工会、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科、生产部人员组成。对每次评比出的第一名颁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牌匾,同时集体成员每人奖励100元。

8.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8.2.1 否决项:

8.1.1.1 岗位职工发生轻伤以上事故;

8.1.1.2 岗位发生易燃、易爆品泄漏、剧毒化学品泄漏、腐蚀品泄漏情况;

8.1.1.3 岗位职工发生抽烟、岗中喝酒现象;

8.1.1.4 岗位职工发生偷盗、打架现象。

8.2.2 评比条件:

8.2.2.1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齐全,有安全施工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等制度,全施工现场人员熟知工地各项制度。

8.2.2.2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对新职工(包括临时工)能进行不低于16学时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组织安全技术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在项目组织的安全考试中,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

8.2.2.3 每周有计划地组织项目安全日活动,记录齐全完整。能从本项目、兄弟项目部或其他企业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并对本项目各岗位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先分析,制定对策。

8.2.2.4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讲评安全,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8.2.2.5 岗位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及安全标志完整好用、定点存放,有人负责检查,有人负责保管,未发生因保管不当受到考核现象。

8.2.2.6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台账。要求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台账记录清楚、字迹工整、 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8.2.2.7 岗位设备完好,无跑冒滴漏,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沟、坑、池、壕、平台、楼梯、设备孔等的盖板、栏杆完整无损坏。

8.2.2.8 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做到定位、定置管理,安全通道畅通,作业场所物料堆放整齐,生产现场整洁。

8.2.2.9 按岗位操作法、安全操作规程等精心操作,岗位职工无违章违纪考核。

8.2.2.10 按时做操作记录,原始记录清晰、整洁、真实、无差错。

8.2.2.11 维护保养设备,无脱岗、睡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现象。

8.2.2.12 全项目人员无违反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安全纪律的现象。

8.2.2.13 参加检修作业,能够严格按照检修规程执行,无证作业行为。

8.2.2.14 本项目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8.2.2.15 岗位职工均按要求培训,新进、转岗、复岗人员培训有时间、内容、试卷等记录,老职工有相关培训合格证。

第7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00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0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00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00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00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湖南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考核。

2. 成立由业主单位5人、监理单位2人组成的7人检查考核小组,施工单位2人列席考核会,每月的30日左右集中检查考核。

3.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公司将在质量安全例会上公布考核结果。施工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完善。

4. 各项奖励额度详见《株洲航电枢纽大坝电站厂房土建工程2003年度建设目标考核协议书》中的规定。

二、施工质量考核

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检设备及人员情况;原材料质量控制情况;砂石骨料生产及成品质量;混凝土拌和物生产及浇筑质量;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资料整理;其他等。

2. 评分采用百分制。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考核小组按照附表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施工质量检查考核得分≥90为优,70~89.9为良,≤70为差。

3. 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评分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例如考核得分82分,则:

●奖励比例=(82-70)÷(90-70)=0.6。

●质量奖金额=0.6×1.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在检查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一次经检查考核小组认定的施工质量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质量奖。

三、施工进度考核

1. 按照附表2 “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中规定的形象进度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未完成,得0分,施工进度奖为零;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完成,得100分,则:

施工进度奖金额=100%×2.0%×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2. 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则按超额部分的1.5%另计超产奖。

3. 具体奖励详见协议书中的规定。

四、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1.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设施及人员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2.评分采用百分制。由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附表3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总得分≥90为优,60~89.9为良,≤60为差。

3. 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进行奖励。如总得分82,则:

●奖励比例=(82-60)÷(90-60)=0.73。

●安全文明施工奖金额=0.73×0.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了施工死亡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奖。

五、其他

1. 附表1:《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2. 附表2:《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

3. 附表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

4. 附表4:《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励金额审批表》

5. 附表5:《2003年度施工进度超产奖金额审批表》

6. 本办法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1日止。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6月制订

第9篇 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开展好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促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个人)及与本公司有关的联合体。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2022]cnfc0014. 职责

4.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和解释。

由项目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

4.2 公司职能部门、所属各单位、承包方拥有责任区管理责任(下述简称责任方)。

4.3 公司财物管理部应设置安全考核基金专户。

4.4 公司安全管理部为该程序的具体执行部门。

4.5 各责任方负责对考核通知进行确认,对考核出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考核内容

5.1 安全考核体系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与各区域分公司、核电项目部、专业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

各区域分公司与所属工程管理部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

5.2 考核组织

5.2.1 公司建立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成立各级安全管理考核小组。

5.2.2 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考核由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报送公司安委会审批。

5.2.3 各三级单位的安全管理考核有所属二级单位安全管理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报送公司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小组。

5.2.4 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小组:

组 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管理部主任

成 员:财物管理部主任、公司内审员、安全管理部成员。

5.3 考核程序

5.3.1 考核方法依照附表所列内容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

5.3.2 考核奖励

5.3.2.1 荣获国家级安全荣誉证书或奖杯的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加10分,奖励 元;

5.3.2.2 荣获建设部级安全荣誉证书或奖杯的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加8分,奖励 元;

5.3.2.3 荣获省级文明工地的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加5分,奖励 元;

5.3.2.4 荣获省会级文明工地的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加3分,奖励 元;

5.3.3 考核惩罚

5.3.3.1 凡在年度内超出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计划的或违反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造成或严重后果的,除按责任追究制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外,将对其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5.3.3.2 在公司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厂)的或在地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厂)或曝光的,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减3分,并对责任单位予以罚款 元,责任领导罚款 元。

5.3.3.3 发生伤亡事故或较大的事故隐患及未遂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

凡重伤以上的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公司发现,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减5分,并对单位行政一把手罚款 元。

5.3.3.4 凡年度内轻伤、重伤事故指标超出计划值的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减3分,扣应分配绩效年薪总额的5%,重伤事故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罚款 元,其他相关人员视情况而定;

5.3.3.5 凡在年度内发生死亡事故的,死亡一人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减5分,扣应分配绩效年薪总额的20%,死亡2人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减10分,扣应分配绩效年薪总额的50%,死亡2人以上的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减20分,扣除所有应分配绩效年薪,同时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罚款 元,并给予行政处分,其他相关责任者视情况而定。

5.3.3.6 工程建造过程中死亡事故的责任划分和事故处理见附表2:

5.3.4 以上奖励和惩罚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

5.4 奖惩细则

5.4.1 获得安全标准化奖励的前提条件是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5.4.2 当安全考核得分95以上时(“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下同),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2倍奖励;

5.4.3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0以上,95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

1.5倍奖励;

5.4.4 当安全考核得分在85以上,90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等额奖励;

5.4.5 当安全考核得分在80以上,85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

5.4.6 当安全考核得分在75以上,8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2%风险保证金;

5.4.7 当安全考核得分在70以上,7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5%风险保证金;

5.4.8 当安全考核得分在65以上,7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0%风险保证金;

5.4.9 当安全考核得分在60以上,6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5%风险保证金;

5.4.10 当安全考核得分在60以下时,取消所在二级单位安全风险保证金。

5.4.1

1 三级单位由所属二级单位依照以上方法进行考核奖惩,考核奖励结果报送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小组。

5.4.1 2 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将予以一定奖励。

5.5 安全管理考核具体流程见附图16.安全资金的来源

安全管理资金基金由各二级单位按各建安总产值的()‰提取上交公司财务管理部,公司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公司补齐。

7. 附表(图)

附表

1 安全管理考核表

附表 2 安全责任划分表

附表

1 安全管理考核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考核分数

1、机构建设与安全责任(10分)

1.1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3分)

①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网络;

(1分)

②按公司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1分)

③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权限明确,职能有效履行,权威性强,可有效对企业进行安全管理。

(1分)

1.2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3分)

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满足本单位的工作需要;

(1分)

②安全专职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受过系统的培训;

(1分)

③配备了兼职人员,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的满足要求。

(1分)

1.3 安全责任制的建设

(3分)

①形成文件化的安全责任体系,各职能层次、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

(1分)

②单位各级人员明晰自身安全职责;

(1分)

③各类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满足法规规定并切实履行。

(1分)

1.4 社会责任(1分)

①明确了公司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制定了相应的单位规定,能够在内部控制或影响的范围内,有效管理有关安全的社会责任的事项;

(0.5分)

②制定了消除或降低因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给社会带来的风险和不良影响的措施,合理、有效。

(0.5分)2、法规管理与制度建设(8分)

2.1 适用安全法规的识别获取与传达(2分)

①制定了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部门,能自觉及时地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0分)

②向从业人员、相关方有效传达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途径和渠道顺畅;

(0.5分)

③所有从业者掌握应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0.5分)

2.2 安全法规符合性的定期自我评价(2分)

①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责任部门明确,有效开展了守法自我评价;

(1分)

②评价结果制定成册,定期汇报,妥善保管;

(0.5分)

③根据自我评价,采取并落实相应措施。

(0.5分)

2.3 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设(4.0分)

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

(1分)

②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了完备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分)

③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发放到有关工作岗位;

(1分)

④制定相应规定,确保适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1分)3、风险识别与控制(10分)

3.1危险源辨识与档案管理(2分)

①建立了危险源辨识评价制度,严格执行;

(1分)

②结合风险评价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培训;

(0.5分)

③建立健全了危险源管理档案,详实记载危险源的类别、数量、位置、危险特性、安全管理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0.5分)

3.2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措施(2分)

①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分)

②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按有关规定管理并建档。

(1分)

3.3 重大危险源识别与管理(2分)

①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

(0.5分)

②对重大危险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

(0.5分)

③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0.5分)

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地方有关部门备案。

(0.5分)

3.4 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1分)

①建立了危险物品档案和专门管理制度;

(0.5分)

②危险物品管理措施执行有力,取得良好效果。

(0.5分)

3.5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2分)

①对动火、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等危险性作业的风险进行识别;

(1分)

②根据风险识别结果制定作业方案,并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0.5分)

③对生产过程中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风险识别,实施计划控制,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危险性作业管理全面。

(0.5分)

3.6 承包商的安全管理(1分)

①建立了承包商(含供应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续用等进行管理;

(0.5分)

②安排专人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监督。

(0.5分)

4、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培训(10分)

4.1安全文化建设(2.0分)

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到位;

(0.5分)

②主要负责人树立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级管理人员基本能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从业人员做到“三不伤害”;

(0.5分)

③全面开展了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0.5分)

④确立了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0.5分)

4.2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2.0分)

①主要负责人和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必备知识和能力;

(1分)

②按规定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1分)

4.3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2分)

①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育,并经必要的考核,持证上岗,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1分)

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了登记建档制度;

(0.5分)

③对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0.5分)

4.4 “四新”安全教育培训(2分)

①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组织编制了新的安全操作规程;

(1分)

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

(1分)

4.5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2分)

①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分)

②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均为有效期内;

(0.5分)

③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档管理,按规定参加复审。

(0.5分)

5、安全生产投入(8分)

5.1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与保障(4分)

①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投入制度,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规定足额提取;

(2分)

②安全费用提取满足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的要求;

(1分)

③对安全生产提取费用设专门台帐进行管理。

(1分)

5.2 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情况(4分)

①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1分)

②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还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为从业人员参加以外伤害保险等;

(1分)

③建立和实施了风险抵押金制度;

(1分)

④安全生产投入使用有效,各类场所和设施无事故隐患。

(1分)

6、安全生产规划与目标(8分)

6.1安全生产发展规划(2分)

①制定了单位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一致(1分)

②配有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及检查、考核办法,内容针对性强;

(1分)

6.2安全生产年度目标(2.0分)

①根据安全生产方针、公司要求和自身实际,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1分)

②目标制定先进、合理,可行,目标在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得到了分解, 进行了量化、落实;

(0.5分)

③单位内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0.5分)

6.3年度工作计划(3.0分)

①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先进、合理、可行;

(1分)

②定期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阶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阶段安全工作总结;

(1分)

③根据目标及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年度工作计划的评审和修订。

(1分)

7、安全生产科技应用(6分)

7.1安全技术的使用

(3分)

①现场使用的各类防灾、抗灾、救灾设备实用;

(

1.5分)

②现场人员掌握相关设备和技术的状况良好。

(

1.5分)

7.3 管理方法的应用(3分)

①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实现精细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1分)

②管理方法的应用得到企业各类人员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1分)

③方法的应用使企业事故风险得到持续、有效的控制。

(1分)

8、施工生产安全管理(12分)

8.1 设备设施安全现状评价(1分)

①制订了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0.5分)

②建立了台帐,实施规范化管理;

(0.5分)

8.2 安全设施、设备的达标管理(2分)

①有安全设施、设备(含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保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分)

②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应有记录且由有关人员签字。

(1分)

8.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分)

①建立了特种设备(含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管理制度及其台帐和档案;

(0.5分)

③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检测检验;

(0.5分)

8.4 关键岗位、要害部位的管理

(3分)

①确定了安全生产的关键岗位、要害部位,并制定专门安全管理制度;

(1分)

②关键岗位、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无违章;

(1分)

③防控设备和措施完好有效。

(1分)

8.5安全警示标识设置(1分)

①所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设置了明显的达标安全警示标志;

(0.5分)

②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公告栏,公布符合相关规定。

(0.5分)

8.6 作业安全管理

(4分)

①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1分)

②作业现场警示标识符合要求,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

(1分)

③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环保纪律;

(1分)

④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分)

9、职业危预防害管理与实施(10分)

9.

1 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护(3分)

①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其工作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

(1分)

②采取了国家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分)

③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达标。

(1分)

9. 2 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4分)

①为从业人员提供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分)

②各种防护器具定点,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进行了记录;

(1分)

③建立了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1分)

④现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标准。

(1分)

9. 3. 员工健康检查与档案管理

(3分)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按规定组织了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分)

②建立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1分)

③健康检查、档案无遗漏。

(1分)

10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10分)

10.

1 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运行

(4分)

①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

(1分)

②按规定建立了专职或兼职救援队伍;

(1分)

③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应急指挥系统能有效运行;

(1分)

④应急专(兼)职队伍素质较高,胜任本职工作。

(1分)

10. 2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与维护

(3分)

①按有关规定,配备了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定期进行检验,功能完好;

(1分)

②建立了应急通讯网络,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1分)

③所有有毒有害岗位全部配置了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处于正常状态。

(1分)

10. 3.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3分)

①企业各级组织均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预案的维护、修改和更新,并按规定报政府和相关部门备案;

(1分)

②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强;

(1分)

③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

(1分)

11 、事故管理(8分)

1

1.1事故报告和统计

(2分)

①制定了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并按规定执行;

(1分)

②所有事故都有记录及登记造册,对事故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1分)

1

1.2 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

(3分)

①按照法规要求、事故类别、等级,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政府及部门的事故调查;

(1分)

②事故调查处理做到了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分)

③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符合规定;

(1分)

1

1.3事故预防与改进措施

(3分)

①制定事故预防与改进措施,有阶段目标、实施细则,任务明确,针对性强,合理可行;

(1分)

②定期对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及改进效果进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充实。

(1分)

③预防及改进措施落实有效。

(1分)

备注:如单位安全虽然满足国家、行业、地区法律及公司规定,但不涉及以上表中项目,则该项为满分。

附表 2 安全责任划分处理表

情境

死亡者

死亡责任划分

死亡指标归宿

事故处理结果

扣应分配绩效年薪

1

公司

所属项目部职工

主要责任

工程项目部

建设有限公司

上报地方劳动部门结案

上报建设集团

死亡1人,扣项目部20%;

死亡2人,扣项目部50%。

2

公司分包单位职工(签订正式分包合同)

主要责任

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

上报分包单位所在地方劳动部门结案

死亡1人,扣项目部10%。

未报分包单位所在地方劳动部门结案

死亡1人,扣项目部15%。

主要责任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上报分包单位所在地方劳动部门结案

死亡1人,扣项目部5%。

未报分包单位所在地方劳动部门结案

死亡1人,扣项目部10%。

注:

1、严禁使用未签合同的职工,死亡1人,扣绩效年薪的30%,死亡2人,扣绩效年薪的70%,还要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第10篇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

1、树立牢固、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2、抵制违章行为,培养独立作业的自保能力。

3、丰富安全技术操作知识,提高对安全作业环境水平的辨别力。

4、由安全员、班组、作业组周(旬)考核,考评小组依据考核记录进行月、季百分考评,坚持奖罚兑现。

5、对于工作中违章和失职者给予处罚,对于避免事故,安全措施得当,施工现场规范的,一贯遵章并做出成绩的予以奖励。

第11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级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一、各级负责人:

1、各班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年级组长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总结,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学生①攀爬学校围墙;②用篮球架倒立;③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⑥带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四、学科教师:

1、值班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值日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综治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2、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七、说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计,学校根据考核予以奖励。

第12篇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对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切实有人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使用于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80-89分为基本称职;79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的人基本称职、70%的人称职,则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考核有50%的人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该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评定。

(2)第一次考核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对其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不称职的个人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3)第三次考核应不称职的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除追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

10、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考核。环境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3篇 安全生产制度考核制度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评定一次,标准以100分为基准分,采用扣分制。作出总结,以指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40分:

⑴、 未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

⑵、 无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的。

⑶、 主管生产的领导不直接负责领导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

⑷、 未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实施办法的。

⑸、 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10万元的。

⑹、 人为因素造成重伤或死亡的。

⑺、 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

3、    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0分:

⑴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满1万不满10万元。

⑵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导致人员受轻伤。

⑶对重大事故以下等级隐瞒不报或虚报。

⑷事故发生后,未对当事人做出处理意见。

⑸接到整改通知后,不按时限或要求整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5分:

⑴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剧毒物品。

⑵未经批准将车借给他人。

⑶班组未按规定指定安全员。

⑷领导违章指挥一次。

⑸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万元。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分:

⑴未进行安全生产活动。

⑵班组安全检查、学习无记录。

⑶无操作证的人员在特殊工种岗位上长期独立操作。

⑷按规定要上报的各类安全月报表、资料、文件、报告,未报或超时三天上报。

⑸规定要派人参加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会议,缺席1人次。

⑹特殊工种班组,缺少集中安全学习记录。

⑺事故处理、安全学习等原始资料不全。

⑻职工违章操作未造成事故的。

⑼违章存放一般易燃品。

⑽上级单位或公司检查时,发现隐患。

⑾通过反映、上级查询才报告的各类事实、隐患。

⑿防火设施不完善。

6、公司每季度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以100分为基准分,采用扣分制,考核结果纳入每季度目标管理检查,兑现奖惩。

㈠安全生产制度满分16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分健全并任职执行。

2)   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情况执行如何。

3)   安全生产的“三同时”执行如何。

4)   安全生产计划编制,执行得如何。

㈡安全教育满分24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是否由记录。

2)   新进人员和岗位调动人员三级教育是否有记录。

3)   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是否有记录。

4)   有一人不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

5)   安全生产例会是否有记录。

6)  各级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得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㈢安全技术满分35分,做不到一项扣5分。

1)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完整、及时。

3)   主要安全设施是否可靠。

4)   各种机具、机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5)  防水、防火、防尘、防毒、防爆、防暑、防冻、防盗措施是否妥当。

6)   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及时和全面。

7)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其他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妥当。

㈣安全检查满分16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   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坚持执行。

2)   是否有违纪、违章现象。

3)   隐患处理情况。

4)   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㈤安全业务工作满分9分,做不到一项扣3分。

1)   记录、台帐、资料、报表等管理。

2)   安全事故报告、事故预测和分析工作是否开展。

3)   竞赛、评比、总结工作情况。

7、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班组)考核内容,以100分为基准分,采用扣分制,考核结果纳入每月项目部目标管理检查,兑现奖惩。

㈠作业前检查满分40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   班前安全生产会是否召开。

2)   每周一次得安全活动是否坚持。

3)   安全网点活动开展情况。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5)   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情况。

6)   作业环境和作业位置是否清楚并符合安全要求。

7)   机具、设备准备情况。

8)   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

9)   主要安全设施是否可靠。

10) 有无其他特殊情况。

㈡作业中检查满分30分,做不到一项扣5分。

1)   有无违反安全纪律现象。

2)   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3) 有无违章指挥现象。

4) 有无不懂、不会操作现象。

5) 有无故意违反技术操作现象。

㈢作业后检查满分30分,做不到一项扣7.5分。

1) 材料、物资整理情况。

2) 料具和设备整顿情况。

3) 清扫工作完成情况。

4) 其他问题解决情况。

8、如发生各种特大事故及影响重大得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项研究解决。

第14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15篇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1、对各级各部门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依据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三章公司各级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关各项责任条款的规定。

2、考核的对象是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

3、考核的事项是部门和本人对应该负责任履行情况,按责任执行好的或没执行的实例。

4、考核的方法是现场检查或看工作记录。

5、考核组织由公司法人总经理或公司安委会主任名誉指定副总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五人考核小组。由小组负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考核结果在公司的《安全简报》上公布。

6、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①认真执行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履行自己应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对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方面有重大发明;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对安全防护起到防范作用成绩显著的。

③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经检查考核没有履行职责的和经检查考核指出仍不改的,给予经济处分。

①不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职责或因玩忽职守违反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造成事故的。

②不执行公司考核小组或公司安全处指出其本人不履行责任制的职责或施工现场不安全问题整改意见的。

③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的对事故又隐瞒不报的。(指轻伤、重伤、伤亡事故)

④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伤员或破坏事故现场或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⑤经济处罚标准按《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或视事故情况加重处罚之至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16篇 中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加强校车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驾驶人员、校车服务提供者(承租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营造遵章守纪、安全行车的良好氛围,制定本制度。

一、校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前要召开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车运行安全例会,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交通法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二、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增强各类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三、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

四、为应对季节变化对行车造成的影响,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五、规定参加教育、培训、会议的有关人员不得无故旷会、迟到,若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获准。

六、学校对各类学习培训要做好台帐。

第17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

第18篇 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考核制度

生产建设是企业的细胞,是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因此抓好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施工企业由于施工现场多变,环境复杂,立体交叉,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多困难和难以预测的危险因素,因此抓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尤为重要。

1、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的主要内容:

1.1实行标准化的组建。

1.1.1 一个专业生产班由2个至4个单元小组组成,1个单元小组由3人组成,实行老(工龄8年以上)、中(工龄5、8年)、青(工龄5年以下)搭配,相对固定,形成生产基本作业小组,和安全联保单元。每个单元小组的组长负责该组的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工作。

1.1.2 施工机械操作班的成员一般都是配合其他工种单机单人操作,施工时的安全活动和安全联保应参加到被服务的工种班组中去。施工机械操作班内部亦应按老、中、青搭配组建,一方面形成技术上的传、帮、带链式结构,另一方面形成对施工设备定期自检、安全运转的联保单元。

1.1.3 班长是本班生产、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负责人,本班的兼职安全员。

1.2 全员按操作标准进行操作。

1.3 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搞好本工种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

1.4 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

2、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评分内容:

2.1 操作标准化;

2.1.1 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但能记住,而且能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建立执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2.1.2 要理解和执行正确的操作方法,提高对设备故障、隐患的判断能力,将故障排除在事故之前。

2.1.3 要建立完善的设备检点制度,填写检点和运行日志。

2.1.4 自觉地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

2.1.5 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2.2 现场标准化;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文明施工,各班组均需按下列要求搞好与自己有关的施工现场环境与设施。

2.2.1 外脚手架应按施工方案及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99标准(以下简称“新标”.)进行搭设,并有验收手续。

2.2.2 “三宝”及“四口”应按“新标”执行,并经常检查整改。

2.2.3 施工用电线路及施工电气设备按“新标”设置,并经常检查整改。

2.2.4 井架,龙门架按“新标”搭设,并经常检查整改。

2.2.5 塔吊按“新标”安装,并经常对照“新标”进行检查.整改,对轨道的水平度、塔身的垂直度进行定期检查。

2.2.6 施工机械及机具按“新标”安装、配置,并经常检查整改。

2.2.7 木工车间、钢筋车间、铆焊车间、金工车间内部物料,成品堆放整齐,边角废料集中堆放,地面天天打扫,设备外表完好整洁;消防设施齐全,采光通风良好。

2.2.8 安全现场文明,工程设备安装先进,不堆积滞留,施工机具放置合理,外表完好整洁,皮管及焊把线用后需卷好,设备包装物、边角料、焊条、剩余电缆及电缆电线尾子等应及时清理回收,地面应天天打扫,消防设施齐全。

2.2.9 各种安全装置、安全设备、讯号标志齐全,动作可靠,无隐患。

2.2.10 各类危险点,危害点,事故易发点都有警告牌。

2.2.11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良好,物料准放整齐。

2.3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2.3.1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天天有安全活动,做到全班安全有目标(p).安全生产有措施(d)、经常有检查和记录(c)、定期有分析整改(a)、进行pdca循环,不断强化安全生产。

2.3.2 班内联保单元小组建制健全,按联保单位小组分配工作,同时进行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记录,强化联保意识。

2.3.3 强化个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凡不自觉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及因工作不细致留下安全隐患者,均有如实记录。

2.3.4 建立全班安全信息台帐,内容如下:

2.3.4.1 班内全体人员全年的由生物节律曲线确定的

“不安全作业期”,处于不安全作业期的职工应安排在安全作业区工作,禁止其高空作业和中、长距离驾驶汽车。

2.3.4.2 记录班内职工的健康状况,家庭关系是否和谐,是否有其他因素而使情绪低落(如被盗、和外人争吵、赌博等),有上述情况者,应不安排其参加危险作业。

2.3.4.3 记录联保单元小组成员相互之间的团结情况,出现不团结时应及时作思想工作,或调整成员。

2.3.5 班内应建立如下施工活动记录:

2.3.5.1 安全教育与安全活动记录。

2.3.5.2 现场安全检查与整改记录。

2.3.5.3 施工设备运行与检点记录。

2.3.5.4 安全生产违章与安全事故记录(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记录)上述记录应及时如实,有时间、地点、内容、发生部位、设备名称规格、简单经过、问题的性质、结果、原因初步分析,当事人和检查人记载等。

2.3.6 在执行任务承包时,分配应与安全、质量挂钩,并有记录。

3、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考核及奖罚:

3.1 以记分的方式进行考核。

建制标准化、满分 15分

操作标准化、满分 30分

现场标准化、满分 30分

管理标准化、满分 25分

3.2 前述第2项的每一小项均为一考核指标,纳入统一的“评分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计分。

3.3 评分表考评程序

3.3.1 班组自评分

3.3.2 队长检查、修改、确认。

3.3.3 基层单位安全科(或组)验评。

3.4 考评时间:

3.4.1 班组自评、队长确认;安全科(组)验评每月-次;

3.4.2 公司各基层单位每半年阶段考评一次;

3.4.3 年终公司总评一次。

3.5 考评法则:

3.5.1 各级都应按实按标准记分。

3.5.2 如基层单位安全科(组)对班组的验评分数比班组自评分(经队长确认后的分数)低20%,则安全科(组)应对该班评分倒扣适当分数,倒扣的分数额视分数差值大小而决定.

3.6 等级划分:

考评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者.为优秀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考评总分70至89分者,为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考评总分6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班组。

3.7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半年内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评比。

3.7.1 班组成员半年内有一次严重违章者。

3.7.2 班组成员半年内发生二次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事故者。

3.7.3 班组成员半年内发生一次设备事故或火灾事故,经济损失在500-1000元以内者。

3.7.4 一个月以上不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评分表”者。

3.7.5 班组成员在生产现场有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行为一次以上者.

3.8 一年内发生死亡事故一人以上(含1人)的班组,一年内不得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评比。

3.9 优秀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月奖(超额奖或综合奖)在应得值的基础上再增加5%。

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月奖拿取本份,不加不减。

不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月奖在应得的基础上扣减5%.

无考评资格的班组的月奖,在应得值的基础上扣减10%.

3.10 期限计算方法:在半年阶段性考评时间内,如发生“3.7.1”至“3.7.5”款情况之一者,则从发生之日下一个月开始计算半年的罚期,如无上述情况,则在半年考评期满后的下-个半年(六个月)为奖罚期.

3.11 队长以上干部的安全奖罚,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19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方法和奖罚措施。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所施工的项目部。

2 引用文件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优罚劣办法的通知》6/1998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3 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3.1.1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由公司(分公司)经理、安全科负责考核,考核的依据为本年度的安全检查记录和伤亡事故记录以及在外部检查中获得的荣誉。

3.1.2 班组及施工工人由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施工员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是否做到遵章守纪。

3.2 奖罚措施

3.2.1 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项目部的或在各次安全大检查中获得各种荣誉的依“奖优罚劣办法”进行奖罚;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实施细则”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3.2.2 对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获得优秀的班组给予“先进班组”荣誉称号,附带适当物质奖励,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按“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20篇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架子队作业层的自查,分部管理层的抽查和巡查等形式。

2、安全管理以自控为基础,应充分发挥安全工程师、架子队安全员为骨干的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对每个工程、每道工序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控,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等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安质部结合我管段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和考核细则,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基层。

4、分部对各架子队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检查、评比,使每一项安全保证措施得到落实。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控制程序、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措施等是否建立健全。

2、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人。

3、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当,安全资源配备是否齐全和合理,安全措施费用是否落到实处。

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是否按照各种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安全资料是否齐全,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安全施工标准。

三、安全检查的时间及方式方法

安质部部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或抽查,具体有:

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并做好记录。

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施工用电、特种设备、模板工程、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消防安全等。

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5、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隐患整改制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检查人员应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其他格式的检查通知单,并规定整改要求和期限,明确责任人,必要时应责令停工整改。同时检查人员应做好登记,对纠正和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跟踪复查,合格后销记,并做好记录。

被检查单位,应根据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检查人员或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验证检查。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评审制度汇编(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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