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重要性和意义
企业的稳定运营离不开坚实的安全制度。如同一座大厦的根基,安全制度确保了每个环节的正常运转,预防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维护企业声誉和客户信任的关键。它不仅规定了行为准则,更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塑造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员工入职安全培训,确保每位新员工了解基本的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程序。
2. 设备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各类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
3. 灾害应对计划,预先设定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应对措施。
4. 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
5. 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确保事故原因得到深入分析,防止同类事件重演。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 制度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的条款,确保员工能快速理解和遵循。 - 定期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与时俱进,反映最新的安全需求。 - 强化执行力,制度不能只停留在纸面,必须通过监督、考核等方式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 提倡反馈文化,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改进制度的不足。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的基石,其制定与执行需严谨且务实,以确保企业的持续安全运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中工作。
防盗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美术教室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一、每个美术室要设一名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各级领导亦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二、电器或电源线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接电线。
三、上课完毕后,应整理好仪器,离开美术室要检查水龙头、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好,把仪器放回原处。
四、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害,美术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习哦啊和教育局报告。
五、健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护措施,各种安全措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而自行其是,学校有权停止其美术室工作,并作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并作为教学事故记录在案。
第2篇 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制度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应交设备科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第3篇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第4篇 _学校安全防盗制度责任制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
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
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微机、饮
水机、灯,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
,不擅自离岗。
第5篇 企业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 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的法制意识。
2. 任何人都应积极配合行政部做好人员及环境的调查工作,发现有可疑人员和情况无误后行政部有权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作调换和辞退。
3. 保安有权对出厂物资及个人行李进行检查,被查人员应无条件配合,否则不允许将物资及行李带出厂区。
4. 严禁用任何大于2l的容器打开水出厂。
5. 不得私自配制各部门房间、设备、办公室的锁具钥匙。
6. 保安应在公司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重点防范、严密监控,有权询问任何在此处逗留人员。
7. 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人和事,采取当场询问与私下调查的方式进行排查。
8. 各个班组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
9. 如果在公司范围内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当立即向保安人员汇报。
10. 员工外出时,须锁好衣柜、关好门窗;平时物品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要锁起来;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手机不要充电;临时走开时钥匙不要乱放,钥匙不能随便交给其它人使用或保管。
11. 若存折和银行卡被盗,应尽快携带身份证到银行及时挂失,防止盗窃分子将存款取走。
12. 单车、摩托车放到指定的地方停放。违者罚款30元。
13. 下午18:00后,所有非办公楼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办公楼(有客户参观、集体培训或会议除外)。违者罚款20元。
第6篇 某电脑室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1、计算机教师是相关计算机室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计算机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2、计算机室布局须安全、规范,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用电要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3、计算机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
4、计算机室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内一切设备和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出室外。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6、进入计算机工作和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7篇 施工现场防火防汛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火管理
一、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工地防火检查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场地、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等违规电器。
4.木工场地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结束场地清。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三、消防器材安全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六、特殊重点部位防火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材料仓库防火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八、木工场地防火
1.木工场地由各施工队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要及时更换。
3.木工场地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施工结束场地清工作。
4.木工场地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场地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电焊作业场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场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职工宿舍防火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二、食堂间防火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安全防汛管理
为加强项目部防洪防汛工作,便于配合上级单位及当地政府共同抵御自然灾害,降低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参考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根据防洪度汛工作要求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项目部的防洪防汛工作由项目经理负总责,并成立防洪度汛工作领导小组。
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上级单位防汛组织机构在汛期的各项指令、文件要求;
2、负责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洪工作;
3、及时收集汛期各项安全动态;
4、制订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防洪抢险队伍的建立及抢险物资的准备;
6、负责恢复常态后的善后处理,组织恢复生产,总结经验,完善防洪度汛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一般保障措施
1、根据具体情况备充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物资部门对储备物资的数量、品名、存放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检查核对。
2、配合所在地区组织好抢险队伍,对重要设施设备做到有专人负责。
3、制订相应应急预案。
专项保障措施
1、调度负责汛期接收、分析各类气象及水情预报,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准备防范对策。
2、应急器材在雨季前备齐,专库专项保管。防洪设备在防洪期间集中存放,并保持良好状态随时调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防洪物资。
3、汛前全面检查用电设备,及时增加用电安全设施,下雨时覆盖电器设备,防止因阴雨潮湿漏电造成触电事故和设备事故。
4、设置集水井,污水泵抽水,排除基坑明水。
5、为了防止下雨时由于风雨的影响而断电,工地上备一台发电机,500公斤柴油,在日常工作检查中,确保供电线路畅通,定期起动发电机,确保发电机无故障,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断电,立即用发电机供电。
6、为防止四周雨水流入基坑,施工现场各备草袋500个,以便装土制作围堰,保护基坑以免坍塌。
7、汛期来临前,在施工部位挖小的排水沟,将雨天施工部位处的降水汇集并引排至附近的天然沟渠中;
8、在已开挖的基坑底部挖集水沟,在一角设置集水坑,配备中等排量的抽水泵,以便在雨季能及时将基坑内的积水抽排至邻近的天然沟渠中;
9、保证基坑顶面四周低于基坑沿,避免雨天到来时,不会汇集地面降水流入基坑内,对基坑坡面冲刷,造成基坑坡面滑坡现象;
(三)安全防盗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驻地物资、财产、设备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企业内、外盗窃,给企业和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结合哈大项目部承建管段施工性质和特点,制定本措施。
1、对所有参建职工、合同工和劳务工加强管理,强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盗安全意识和警惕性。
2、加大施工现场防盗监控力度,做到“防止盗窃,预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
3、加大施工现场的巡检力度,定人定岗,定期巡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盗。
4、加强施工现场物资、材料、设备管理,做到工完料净,架设导线和附加导线后要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防盗部门报告。
5、加大施工现场剩余线索、线头的回收管理,任何人员禁止私自收藏和倒卖,防止因线索、线头出现刑事案件的发生,如发现任何人员有上述情况必将严肃处理。
6、施工现场巡视时如有情况要立即向队领导反映,如实报告现场的情况,以备日后侦破调查。
7、民工驻地的防盗工作要落实到责任人,民工驻地的材料要专人管理,如发生被盗或丢失要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8、物设、财务部门要严肃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驻地的个人物品要个人保管妥善,做到预防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贵重物品、设备、材料、资金安全万无一失。
9、驻地要勤看、勤查、勤问、勤盯,关键部位要置于控制中,群防群治,确保驻地的安全。
10、驻地要加强门卫管理,设专人巡视,防止个人物品、材料、器材等被盗。发现案情时,应及时汇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靠法律惩治打击犯罪行为。
11、遇有节假日时,均要对防盗事宜进行检查、布置、安排,做好防盗工作的连续性。
第8篇 电脑室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1、计算机教师是相关计算机室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计算机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2、计算机室布局须安全、规范,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用电要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3、计算机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
4、计算机室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内一切设备和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出室外。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6、进入计算机工作和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9篇 某学校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查房点名制度,坚持周一至周五,星期天抽查,周六全面查房点名。对外宿和晚归的学生,查明原因,以黑板报的形式给予通报批评。
2、经常检查学生在宿舍内遵章守纪的情况,若发现有吵嘴、打架、斗殴的行为或苗头,立即组织调解和查处。
3、严禁管制刀具带入宿舍。发现学生隐藏或持有长短刀、梭标、铁棒、铁叉等管制制刀具,要立即收缴,并查明原因,责令其写出检查,严格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送保卫处处理。寝室里严禁放置酒瓶、玻璃和铁器。
4、宿舍内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毒、赌博。屡教不改者,报送分院、系部处理。
5、严禁学生站立于阳台栏杆上晒衣物,或骑坐在阳台栏杆上聊天,严禁学生站、蹲在窗台上擦洗玻璃,严禁拖把、花盆、脸盆、水桶,其他重物放置在窗台、阳台栏杆上,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6、上课、自习时间内,要多巡视检查各楼层、寝室的安全防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报告。
7、严禁在宿舍内烧饭、菜、煮中药和焚烧纸张物品。
8、每日晚上23时后,督促各寝室熄灭烛光。违者通报批评或送有关分院、系部处理。
9、每日晚上学生就寝时,督促各寝室关门反锁。
10、每月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大检查并及时整改。
11、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善、完好,妥善保管好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12、经常检查各寝室床架是否完好,对床架脱焊、摇摆等现象要立即整改,严禁学生在床上打打闹闹,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10篇 施工防火防汛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火管理
一、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工地防火检查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场地、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等违规电器。
4.木工场地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结束场地清。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三、消防器材安全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六、特殊重点部位防火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材料仓库防火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八、木工场地防火
1.木工场地由各施工队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要及时更换。
3.木工场地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施工结束场地清工作。
4.木工场地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场地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电焊作业场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场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职工宿舍防火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二、食堂间防火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安全防汛管理
为加强项目部防洪防汛工作,便于配合上级单位及当地政府共同抵御自然灾害,降低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参考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根据防洪度汛工作要求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项目部的防洪防汛工作由项目经理负总责,并成立防洪度汛工作领导小组。
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上级单位防汛组织机构在汛期的各项指令、文件要求;
2、负责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洪工作;
3、及时收集汛期各项安全动态;
4、制订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防洪抢险队伍的建立及抢险物资的准备;
6、负责恢复常态后的善后处理,组织恢复生产,总结经验,完善防洪度汛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一般保障措施
1、根据具体情况备充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物资部门对储备物资的数量、品名、存放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检查核对。
2、配合所在地区组织好抢险队伍,对重要设施设备做到有专人负责。
3、制订相应应急预案。
专项保障措施
1、调度负责汛期接收、分析各类气象及水情预报,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准备防范对策。
2、应急器材在雨季前备齐,专库专项保管。防洪设备在防洪期间集中存放,并保持良好状态随时调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防洪物资。
3、汛前全面检查用电设备,及时增加用电安全设施,下雨时覆盖电器设备,防止因阴雨潮湿漏电造成触电事故和设备事故。
4、设置集水井,污水泵抽水,排除基坑明水。
5、为了防止下雨时由于风雨的影响而断电,工地上备一台发电机,500公斤柴油,在日常工作检查中,确保供电线路畅通,定期起动发电机,确保发电机无故障,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断电,立即用发电机供电。
6、为防止四周雨水流入基坑,施工现场各备草袋500个,以便装土制作围堰,保护基坑以免坍塌。
7、汛期来临前,在施工部位挖小的排水沟,将雨天施工部位处的降水汇集并引排至附近的天然沟渠中;
8、在已开挖的基坑底部挖集水沟,在一角设置集水坑,配备中等排量的抽水泵,以便在雨季能及时将基坑内的积水抽排至邻近的天然沟渠中;
9、保证基坑顶面四周低于基坑沿,避免雨天到来时,不会汇集地面降水流入基坑内,对基坑坡面冲刷,造成基坑坡面滑坡现象;
(三)安全防盗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驻地物资、财产、设备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企业内、外盗窃,给企业和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结合哈大项目部承建管段施工性质和特点,制定本措施。
1、对所有参建职工、合同工和劳务工加强管理,强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盗安全意识和警惕性。
2、加大施工现场防盗监控力度,做到“防止盗窃,预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
3、加大施工现场的巡检力度,定人定岗,定期巡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盗。
4、加强施工现场物资、材料、设备管理,做到工完料净,架设导线和附加导线后要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防盗部门报告。
5、加大施工现场剩余线索、线头的回收管理,任何人员禁止私自收藏和倒卖,防止因线索、线头出现刑事案件的发生,如发现任何人员有上述情况必将严肃处理。
6、施工现场巡视时如有情况要立即向队领导反映,如实报告现场的情况,以备日后侦破调查。
7、民工驻地的防盗工作要落实到责任人,民工驻地的材料要专人管理,如发生被盗或丢失要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8、物设、财务部门要严肃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驻地的个人物品要个人保管妥善,做到预防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贵重物品、设备、材料、资金安全万无一失。
9、驻地要勤看、勤查、勤问、勤盯,关键部位要置于控制中,群防群治,确保驻地的安全。
10、驻地要加强门卫管理,设专人巡视,防止个人物品、材料、器材等被盗。发现案情时,应及时汇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靠法律惩治打击犯罪行为。
11、遇有节假日时,均要对防盗事宜进行检查、布置、安排,做好防盗工作的连续性。
第11篇 学校安全防盗管理制度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第12篇 高速公路项目驻地办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一、防火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驻地办负责人是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1、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2、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1、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驻地办的全体员工。
2、驻地办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驻地办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3、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4、驻地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驻地办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驻地办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3、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二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驻地办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综合办公室门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1、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3、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奖惩办法: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2)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3)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4)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5)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4、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防盗制度
公司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 职 责
驻地办负责人是办公室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等责任制内。
2、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3、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 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1、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
公司印章)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2、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
员及公司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3、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1、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
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2、办公室的电脑、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
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3、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第四章 车辆管理要求:
1、驻地办车辆统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定期维修、检验、清洁等;
2、车辆使用人必须具有驾驶证;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去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6、驾驶员要做到离车上锁带走钥匙的习惯;
7、下班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室规定区域;
8、使用者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9、下班时间车辆钥匙交回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 员工宿舍防盗要求:
1、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养成随手关窗、随手锁门,并拉上窗帘的习惯,以防盗窃者乘隙而入。
2、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包括宿舍、箱包、抽屉等处的各种钥匙,不能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以防别人复制并伺机行窃。
3、加强贵重物品(各种贵重首饰、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对于比较贵重的物品一般不要放在较显眼的位置,一段时间不需要用的应妥善的存放或交人看管。
4、现金随身携带不要放在宿舍里,现金不要带过多,留够平时用即可,做到随用随到银行取。
5、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多加注意。
6、发现宿舍被盗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项目领导报案;保护好现场,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被盗的房间,以防破坏现场;如发现存折被盗或可能被盗,立即到银行挂失;如实回答公安保卫人员的提问,力求全面、准确;积极向公安保卫干部提供情况,反映线索,协助破案。
第四章奖 惩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
公司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1、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2、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3、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4、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1、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2、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3、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4、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内威荣高速公路项目
第一驻地办
二〇一三年三月
第13篇 仓库防盗、防火安全制度
一、 仓库保管员为本部门的责任人,对防盗、防火安全负责。严格收发料手续,有职责对领料人、进库人进行防火督促和教育。
二、 库内物品分类堆放,标上标识,保持清洁、整齐,干燥,严禁吸烟。
三、 仓库围墙、门窗要牢固,库房周围严禁搭建易燃棚屋,库内不准住人,保管员离开库房随手关闭库门。
四、 严禁无关人员入库,钥匙随身携带,进入仓库人员均不得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五、 库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屋面无漏水、积水和物资无受潮、霉变等情况。
六、 物资堆放要远离灯泡、电线、闸刀开关箱,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七、 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负责管理好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消防品格。
第14篇 某中学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长是学校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校安全,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树立“防火防水防盗,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消除隐患,提高防患意识。责任事故,谁监管,谁承担。
二、学校内严禁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有专人负责,确保防火安全。严禁任何人在书库、阅览室、计算机房内吸烟。
三、值周教师和行政必须在每天离校前,对书库、资料室、阅览室、各部门办公室等处进行认真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水源,防止因电源没有切断造成火灾,没有关闭门窗造成书刊被盗。
四、不私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私藏枪支和凶器等。发现火情要及时扑救,立即报告消防监控室:发现公共财务丢失、被盗,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侦破工作
五、学校教职员工因私自使用电炉、电器、乱拉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六、学校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
七、建立健全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网络,层层落实防火防水防盗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定期对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第15篇 防火防盗安全制度范本
a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公司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公司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四)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二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未经办公室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办公室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第三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办公室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第九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办公室门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防盗制度
公司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 职 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
(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 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根据公安机关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各事业处财会部门保险柜存放现金原则上不能在公司过夜,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800元(含本数)。
(二)、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三)、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及公司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四)、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二)、各部门、科室的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三)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四)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仓库、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公司监控室负责重点要害防盗部位的日常防盗监视工作。
第四章奖 惩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公司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四)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