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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汇编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6

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犹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防止我们在黑暗中跌倒。它不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维护了生产秩序,降低了运营风险。有效的安全制度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容忽视的指南。

安全制度有哪些

企业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标准;2) 应急预案,为突发事故提供快速响应的策略;3) 定期安全检查,预防潜在危险;4) 员工安全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注意事项

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应具体、清晰,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2) 实时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需与时俱进;3) 执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严肃对待违规行为;4) 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反馈,以改善和完善制度。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载体,它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的长期繁荣。让我们携手共进,将安全理念融入日常,让安全成为我们的习惯。

安全事故处置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学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制度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沈华南

副组长:沈志军

组 员:付志鹏 胡旭 沈瑛 程世初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种类

学校梯道踩踏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学校流行病传染安全事故等。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英山县教育局和石头咀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 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实验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英山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2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处置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要把好生产加工源头。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应急处理各项工作。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作出反应,迅速制定及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协调好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等部门的协助。

二、组织管理

(一)建立企业产品投诉热线96211,并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

(二)企业自觉接受质监、卫生、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检),做到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决不弄虚作假欺骗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三)公司成立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1、负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照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组织生产,合法经营,做到企业诚信、自律,不违法、不违规、不制假、不售假。

2、负责教育企业全体员工,树立以人为本,顾客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合格、优质乳品,让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奶。

3、负责实施科技兴奶、科技兴企,加强全员专业培训和现代化基础设备设施(加工、检测、冷链、信息化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产业化水平,为生产安全、优质乳品打下坚实基础。

4、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运行。从乳品生产的源头(奶牛饲养管理、原料奶验收、原辅材料采购)到乳品加工(加工设备、工艺流程、成品奶检验、入库冷藏)直至市场营销终端(产品运输、销售网点),严格按规范操作,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做到环环扣紧,层层把关,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准流入市场。

5、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签标准和广告法规,把牛奶产品的真实属性、营养成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贮存方法与饮用方法等,全面如实的告知消费者,不做任何夸大、虚假的企业产品宣传,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正、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

6、负责产品安全质量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突发事件的危害,竭力杜绝各种乳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与生命财产安全。

8、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指挥和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等工作。

(四)企业产品投诉热线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如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

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按照以下分类采取相应措施:

1、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1-2人,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

2、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3人以上或两起及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并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的协助。

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如经分析、排查,如确为公司产品引发的,应立即通知同批产品的相关客户并组织同批产品的紧急召回等,同时要联系好医疗单位作好对已食用本批产品的、可能发病的顾客的相关医疗措施。并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解决。

3、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采取事故应急措施,同时公司调动一切可用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1)一次出现由于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发病人数在50人以上;

(2)发生群体性食用食品发病事故,并有人员死亡的;

(3)引发发病的食品扩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事故报告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以便于公司在相关方面改进及借鉴、总结。

1、初次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受害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症;医疗单位、地址,抢救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部门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立即报告。

2、进展报告的内容: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理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中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三、应急保障

(一)

人员保障

1、安全领导小组可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组织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应急的各方面工作。

2、安全领导小组应在日常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后勤部应及时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和物资。

(三)信息保障

在事故处理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应确保24小时信息通讯畅通。

四、其它事项

1、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由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程序。

第3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一、 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 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 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 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1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 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2、 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 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 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 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 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 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 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 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 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 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三) 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 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

第六条 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 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一)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第一条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 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 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 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 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 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 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 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 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 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见附件5)

第二条 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 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 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第4篇 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和风险预测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各项食品安全标准,并有效运用各项食品安全标准,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济南六合玉白酒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管理。

3、主要内容:

3.1厂所有经营活动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厂内各对口部门应主动收集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食品安全标准。

3.2.1质检部负责收集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其类型包括:

国际公约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3.2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内容包括:

3.2.2.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3.2.2.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2.2.3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3.2.2.4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3.2.2.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3.2.2.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3.2.2.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3.3食品安全标准收集方法:

a)识别国际、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标准,收集内部法律法规(研发标准、质管部标准、内部规章制度),并及时更新;

b)评价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对不适用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

3.4食品安全标准收集渠道:

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经理机构;(如环保局、消防局、环卫局、行业部厅局、技术监督局等)

出版社及发行机构;

质量的专业组织,包括咨询公司;

公共媒体(相关网站);

标准信息公告;

行业协会或贸易促进机构等。

3.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渠道:

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机构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客服部门接收到的投诉信息;

销售部门接收到的客户反馈信息;

国家检验机关发布的食品监测检验报告;

各类网络媒体上公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危机信息;

其他食品安全危机事件或信息。

3.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方法及处置机制:

3.6.1质检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全产业链条的各环节,如:原辅料供应过程、产品生产过程、产品储存过程、产品运输过程中国家严格控制的掺假项目、禁止添加物质、原料使用、参数控制、设备设施使用、环境卫生、工艺控制、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因素进行风险识别评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3.6.2 质检部负责定期收集国家发布的、各部门反馈的、消费者反馈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识别这些风险信息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形成记录,定期分析汇总, 作为质量改进的依据。

第5篇 质量安全事故处置风险预测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各项食品安全标准,并有效运用各项食品安全标准,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济南六合玉白酒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管理。

3、主要内容:

3.1厂所有经营活动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厂内各对口部门应主动收集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食品安全标准。

3.2.1质检部负责收集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其类型包括:

国际公约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3.2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内容包括:

3.2.2.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3.2.2.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2.2.3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3.2.2.4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3.2.2.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3.2.2.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3.2.2.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3.3食品安全标准收集方法:

a)识别国际、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标准,收集内部法律法规(研发标准、质管部标准、内部规章制度),并及时更新;

b)评价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对不适用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

3.4食品安全标准收集渠道:

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经理机构;(如环保局、消防局、环卫局、行业部厅局、技术监督局等)

出版社及发行机构;

质量的专业组织,包括咨询公司;

公共媒体(相关网站);

标准信息公告;

行业协会或贸易促进机构等。

3.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渠道:

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机构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客服部门接收到的投诉信息;

销售部门接收到的客户反馈信息;

国家检验机关发布的食品监测检验报告;

各类网络媒体上公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危机信息;

其他食品安全危机事件或信息。

3.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方法及处置机制:

3.6.1质检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全产业链条的各环节,如:原辅料供应过程、产品生产过程、产品储存过程、产品运输过程中国家严格控制的掺假项目、禁止添加物质、原料使用、参数控制、设备设施使用、环境卫生、工艺控制、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因素进行风险识别评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3.6.2 质检部负责定期收集国家发布的、各部门反馈的、消费者反馈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识别这些风险信息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形成记录,定期分析汇总, 作为质量改进的依据。

第6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处置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要把好生产加工源头。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应急处理各项工作。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作出反应,迅速制定及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协调好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等部门的协助。

二、组织管理

(一)建立企业产品投诉热线96211,并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

(二)企业自觉接受质监、卫生、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检),做到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决不弄虚作假欺骗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三)公司成立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1、负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照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组织生产,合法经营,做到企业诚信、自律,不违法、不违规、不制假、不售假。

2、负责教育企业全体员工,树立以人为本,顾客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合格、优质乳品,让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奶。

3、负责实施科技兴奶、科技兴企,加强全员专业培训和现代化基础设备设施(加工、检测、冷链、信息化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产业化水平,为生产安全、优质乳品打下坚实基础。

4、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运行。

从乳品生产的源头(奶牛饲养管理、原料奶验收、原辅材料采购)到乳品加工(加工设备、工艺流程、成品奶检验、入库冷藏)直至市场营销终端(产品运输、销售网点),严格按规范操作,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做到环环扣紧,层层把关,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准流入市场。

5、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签标准和广告法规,把牛奶产品的真实属性、营养成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贮存方法与饮用方法等,全面如实的告知消费者,不做任何夸大、虚假的企业产品宣传,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正、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

6、负责产品安全质量自查。

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突发事件的危害,竭力杜绝各种乳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与生命财产安全。

8、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指挥和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等工作。

(四)企业产品投诉热线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如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

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按照以下分类采取相应措施:

1、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1-2人,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

2、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3人以上或两起及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并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的协助。

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如经分析、排查,如确为公司产品引发的,应立即通知同批产品的相关客户并组织同批产品的紧急召回等,同时要联系好医疗单位作好对已食用本批产品的、可能发病的顾客的相关医疗措施。

并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解决。

3、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采取事故应急措施,同时公司调动一切可用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1)一次出现由于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发病人数在50人以上;

(2)发生群体性食用食品发病事故,并有人员死亡的;

(3)引发发病的食品扩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事故报告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以便于公司在相关方面改进及借鉴、总结。

1、初次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受害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症;

医疗单位、地址,抢救医疗的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需相关部门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

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立即报告。

2、进展报告的内容: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理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中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

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三、应急保障

(一)

人员保障

1、安全领导小组可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组织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应急的各方面工作。

2、安全领导小组应在日常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后勤部应及时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和物资。

(三)信息保障

在事故处理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应确保24小时信息通讯畅通。

四、其它事项

1、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由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程序。

第7篇 小学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沈华南

副组长:沈志军

组 员:付志鹏   胡旭   沈瑛   程世初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种类

学校梯道踩踏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学校流行病传染安全事故等。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英山县教育局和石头咀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 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实验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英山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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