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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消防安全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它如同企业的生命线,保障着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不仅能够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潜在风险,还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塑造积极的安全文化。它是我们日常工作中的一道无形屏障,让我们的工作环境更加安心,为企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安全制度有哪些
消防安全保卫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火灾预防措施:规定火源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等规定。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响应流程,包括报警、疏散、灭火及后期处理。
3. 定期检查: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防火知识和自救能力。
5. 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复杂的术语。
2. 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与实际工作场景紧密结合,避免空泛的条文。
3. 制度更新应及时,随着企业环境和法规变化,定期审查并修订。
4. 制度执行需严格,违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制度的权威性。
消防安全保卫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一项关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任务。我们需以严谨的态度,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落实到位,为构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贡献力量。
消防安全保卫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电制度
1. 严格执行《中华任命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高本单位职工和施工队的防火警惕及责任感,推动群众性防火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2. 易燃、易爆品要分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保管使用人员要进行专业训练,否则不准上岗。库房离周围建筑物要按规定留出足够的距离,并要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配备有效的消防消防设施、器材。
3. 消防设施器材要布局合理、配备齐全,专人管理,专项使用,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和维修。
4. 施工用火要严格控制火源,确须明火作业时,必须填写准许动火证,由主管消防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派人监督实施。
5. 凡生产需要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按有关规定安装,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电源。
6. 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奋力抢救,认真追查处理。
7. 施工照明、设备、电源及消防措施,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拆。
8. 现场防护措施及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挪动或拆除。
9. 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序,应及时纠正予以改正。严禁隐患没消除的情况下,进行下一道工序或作业人员离开。
10. 每天各施工队安全统一到消防负责处开“准许动火证”,并确实做好消防工作。
11.项目现场每天设置专人进行管理,施工现场设内外保安10人,进行安全24小时不间断巡逻,如发生盗窃、火灾、打架、其他治安事件,项目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控制住事态发展,并立即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或拨打110进行报警。总之我公司一定加强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杜绝各种治安事件发生,保证施工现场治安的稳定。
广东浩和建筑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
第2篇 人民医院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z县人民医院消防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4.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5. 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7.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8. 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9. 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0.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11.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12.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13. 职工摩托车、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14.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3篇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用气制度
一、总则
为了大栅栏煤市街c1c2地块项目工程施工全面安全顺利展开,确保施工消防、起重机械设备、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火灾影响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大栅栏煤市街c1c2地块项目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与指导管理工作。
三、消防组织机构
1、项目部消防组织机构图。
2、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项目各个部门协同工作。
四、消防应变训练
1、消防训练: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防汛演习。
2、救生、急救训练:项目部每年至少一次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使职工掌握简单消防急救方法。
五、火灾的预防
1、项目部成立2支以上的“义务消防队”实施对火灾突发事件的由抢险小组兼任,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并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2、材料堆放场所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油库,要有专人看守,一律严禁携带火种进入,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3、凡挂有“严禁吸烟”标志牌或有规定不允许吸烟的地方不准吸烟。
4、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5、施工场地或危险位置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必须落实防火措施。乙炔、氧气瓶之间距离、气瓶与动火区的安全距离要符合规定。
6、现场流动车间、现场工棚、办公室、仓库等设施,应用不可燃材料建造,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灭火器。
7、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性气体的容器在没有经过清洗,安全检测进行焊割。
8、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9、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10、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11、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燃放烟花、鞭炮。
12、机械、车辆驾驶室不准点蚊香,易燃物品一律不准放在机房内靠近热源、火源、电源的地方。
13、施工、生活用电不得私拉乱接或使用超负荷的用电器。
14、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上严禁堆放其它杂物。
15、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发现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六、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2、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4、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抢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8、凡属违反法规和防火规定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罚,造成事故损失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用电制度
1、严禁任何人在办公场所及住宿房间私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设备,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2、严禁人私接电源、私自改变原有线路,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拆除,并严肃处理。
3、各科室应定期对办公、住宿房间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电闸开关和照明灯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凡有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未修好前不得使用。
4、每个办公室及住宿房间所有用电设备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人走电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5、如节假日有安排值休的,应在节假日前一天,各科室负责人应完成本部门安全检查之后,方可离开。值守人员按严格遵守用电制度规定。
八、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1c2地块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2001】第61号颁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而制定。
1.3.本制度适用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1c2地块项目工程
2.基本要求
2.1.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喷灯作业;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接作业“十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保卫消防部门或安监部门(没有独立设置保卫消防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3. “三级动火”范围、审批手续、监护规定。
3.1.一级动火:
3.1.1.动火范围:特别危险的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大、危害性大、损失大的场所,炸药库、石油化气储气站,如燃油润滑油系统、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统、氢冷系统、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库及管路、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3.1.2.审批手续由施工工地、队、分部主管防火工作责任人或领导提出和制定安全措施,各单位保卫消防部门审核,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3.1.3.在一级动火区域范围内应用红白安全带进行警戒护栏,并设明显的警告标识,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3.1.4.动火监护:除了由动火单位指定有经验的监火员监护外,各单位保卫或专(兼)职消防人员同时到场监护。
3.1.5.在动火前应有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后方可动火作业。
3.1.6.动火结束后,监火员和保卫或专(兼)专职消防员进行复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在“动火工作票”“施工灭火后意见栏中”签字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3.1.7.一级动火有效期为1天。
3.2.二级动火:
3.2.1.动火范围:各类物资仓库、设备堆场、、木工间、油漆间、油循环临时明确禁火范围、变压器抽芯安装、电缆层电器开关、主控室、电缆系统的安装,钛管冷凝器安装以及禁火区域附近的明火作业及其它必须二级动火的区域。
3.2.2.审批手续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制订安全防火措施,经上一级保卫消防部门批准。
3.2.3.在二级动火区域的危险范围应当用红白带进行警戒防护,标有明显的警告标识。
3.2.4.动火监护由动火工地指定有经验监火员监护外,动火前保卫或(兼)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检查措施实施情况。
3.2.5.动火结束后由监火员进行检查,在“动火工作票”“施工灭火后意见”一栏中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3.2.6.二级动火有效期3天。
3.3.三级动火:
3.3.1.动火范围危险性不大的固定或不固定动火点及一般高空明火作业。
3.3.2.审批手续由工地领导批准,班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3.3.防火措施: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措施,指派监火员进行监护。
3.3.4.动火作业完毕后,由监火员进行检查,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3.3.5.三级动火有效期为7天。
4.施工现场看火人员的职责:
4.1.看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一般防火制度,掌握消防知识,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2.较大的施工单位有专职看火员【可由专(兼)职消防人员担任】,其他也可以设兼职看火员(可由焊工、老工人担任)。
但无论专职兼职必须佩带看火袖标或胸卡。
4.3.看火人员加强监火责任心,在岗期间不能擅自离开监火岗位,不得从事与监火无关的工作。
4.4.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对本区域动火负有直接责任。
4.5.对施工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危险源应当及时辨识,并对动火作业人员危险源采取有效措施,看火员有权制止动火作业人员不安全的作业。
4.6.一个班组集中动火施工区,多台焊机作业又便于监护可以只设一个看火员。
4.7.动火作业人员工作完毕后,看火员应当认真检查动火区域范围无火险隐患,在“动火工作票” “施工灭火后意见”一栏中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用气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对燃气使应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燃气设施的主管单位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燃气使用的管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
3. 燃气场所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4. 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蒸箱、燃气灶、茶炉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截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5. 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时间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
6. 对燃气灶具等设施,每季度要检查维护一次,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写入防火档案。
7. 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8. 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管道燃气表房、厨房、茶炉房等使用燃气的地方,必须安装气体泄露检测设备。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9. 天然气使用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并存入本单位防火档案。
10. 违反本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十、奖惩
1、在消防抢险救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项目部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消防抢险救助工作中盲目指挥或失职的人员,视情况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中建二局总承包公司
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1c2地块项目
第4篇 项目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用火用电制度
第一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施工现场治安、防范制度
一.现场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手续合法有效。对无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人员,禁止使用。
二.严禁在施工现场内酗洒、打架斗殴,不得传播各种淫秽、_书籍和音像制品,禁止赌博及嫖娼行为。
四.对损坏、捣毁公私财物的,要照价赔偿,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各种贵重物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凡不按规定登记备案,发生物品被盗丢失的,后果自负。
四.个人现金财物要妥善保管,下班时要锁门关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五.财务室禁止存放过量现金,确实需要存放时,必须设两人以上人员值守。门窗要符合防盗标准,现金、票证、公章必须装入带有报警装置的保险柜内。
六.临时仓库的搭设,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各种物资、材料的领用要严格登记,库内要专人昼夜值班。
第二章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二.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总包方安全负责人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
三.物资仓库、木工棚及易燃物品堆放处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
四.职工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木工棚、等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不得超过60瓦。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类仓库、木工棚、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五.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冬季保温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六.不得阻塞消防道路,严禁随意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七.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
八.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有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规定执行。
第三章 防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项目经理防火管理规定
一、对组织施工和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挥和组织施工要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发布的消防工作规定,督促制定各种消防规章制度。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检查布置工作;督促重大防火隐患的及时整改,并视情况责成保卫部门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
四、指导现场消防保卫组织的工作;负责消防责任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对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做决策。
第二节 防火负责人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种消防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视情况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单》。
二、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并监督严格执行。
三、负责进场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教育。
四、负责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培训及学习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情况,督促及时维修、更换,保证器材、设施的灵敏有效。
五、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及内部制度,实行有奖有罚。
六、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三节 责任师、施工队长防火管理规定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认真落实“十佳标准”及保卫方案。
二、施工现场各种暂设支搭应符合防火要求,支搭前应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支搭。
三、坚持周一防火安全教育,周未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时,难以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准强令违章作业。
四、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组织开展群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学习训练。
五、发生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第四节 生产作业班、组长的防火管理规定
一、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自觉遵守有关消防工作法规制度,把消防工作落实到职工个人,实行分片包干。
二、消防工作纳入班组管理,分配任务要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育,下班检查活动,消防火险隐患做到不隔夜,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三、支持义务消防队员和积极参加消防学习训练活动,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组织力量扑救,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第五节 职工个人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本岗位上的消防工作,学习消防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训练活动,做到知本单位、本岗位消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会报警(电话119),会使用灭火器材,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二、工作生产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对自己工作生产岗位周围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留下火灾隐患。
三、勇于制止和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遇有火灾事故要奋力扑救,注意保护现场。
第六节 行政、后勤部门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防火安全工作,对食堂、锅炉、生活用取暖火炉、茶炉、工人的宿舍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建立记录,增强安全意识。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四、生活区支搭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规定。
五、仓库的设置与各类物品的管理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配备足够的器材。
第七节 看火人员防火管理规定
一、看用火须办理用火证,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
二、动火前要认真消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
三、高空焊接、夹缝焊接或临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用非燃物接火花。
四、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五、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
六、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八节 电、气焊工防火管理规定
一、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
二、焊割前应经本单位同意,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对不能清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非燃材料遮挡,焊割时要设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火。
四、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严禁用明火试漏。
五、气瓶要装压力表,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曝晒。
六、电焊机和电源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专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
八、不准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线不要与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软管或气体导管搭接,氧气瓶管、乙炔导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门经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导管等接触。
九、焊割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屋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要复查,以防自燃情况发生。
十、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十一、室外电气焊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二、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在一个部位焊割一次申报一次。
十三、禁止下列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作业。
(1).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它禁火场所。
(2).密封容器未开盖的、盛过或存放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
(3).场地周围易燃物、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又无人看火监视的。
第九节 电工防火管理规定
一、电工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规定,操作合格的电器材料,根据电器设备的电容光焕发量,正确选择同类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
二、所拉设的电线应符合要求,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加绝缘套管、导线与导线、设备与导线之间接头要牢固绝缘,铅线接头要有铜铅过渡焊接。
三、定期检查线路、设备,对老化及残缺线路要及时建议更新,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和维修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要接零线。
四、架设动力线不乱拉、乱挂,经过通道时要加套管或架高,经过易燃场所应设支点、加套塑料管。
五、电工有权制止非电工作业,有权制止乱拉电线人员。
第十节 动用火证管理规定
一.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临时用火,用火证当天有效,固定部位不超过3天,用火证用后交还。
二.凡在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危险部位的周围明火或电气焊作业的,事前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写出报告,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批,由施工生产负责人向操作者进行书面安全交底,配齐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三.严禁在已竣工程、工棚、仓库和在施工程内进行明火烘、烤等作业,严禁违反制度规定作业。
第十一节 吸烟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二.吸烟者必须到允许吸烟的办公室或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允许吸烟办公室要设置烟灰缸,吸烟室设置存放烟头、烟灰和火柴棍的用具。
三.在宿舍或休息室内,不准在床上吸烟,烟灰、火柴棍不得随地乱扔,严禁在木料堆放地、木工棚、材料库、等部位吸烟。
第十二节 食堂防火管理规定
一.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以及电热做饭灶具,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气罐与炉灶应隔离,电线严禁与液化气罐、气管搭连。
二.食堂内所用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湿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地点。
三.液化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曝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漏气检查时禁止使用明火。
四.液化气要按规定使用,应先点火、后开气,炉灶要防止风吹灭火和汤水溢出灭火,使用后要将节门关严,严禁将气罐内残液随意乱倒。
五.食堂操作间内,严禁贮放液化气罐。
六.配备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七.炊事班长,要对上岗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电热做饭灶具。
八.炊事班长,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无问题时,方可下班。
第十三节 雨季防火规定
一.施工现场电焊机应放在避雨、干燥、通风地点,电焊机外壳要有接地装置。
二.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静电措施。
三.冬施保温草帘,以及其它能自燃材料。存放应设雨棚,防止发生自燃。
四.室内外临时电线,不准随意乱拉,应架空,接头必须牢固完好,临电电箱必须搭棚、防雨。
五.加强各种消防器材的雨季保养,要做到防雨、防潮、防雨水倒灌。
六.遇水产生热量,产生化学反应的材料禁止露天堆放。
七.加强雨季,夏季防火安全宣传工作,使重点工种,重点部位人员了解雨季防火知识。
第十四节 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内禁止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下班前应仔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断电、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财务室等重要部门,要严格履行有关安全防范制度,禁止存放过量现金,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存放时,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被盗、丢失。
三、办公室内禁止各种赌博活动。
四、办公室内吸烟,点燃后要将火柴熄灭;吸完后要将烟头掐灭,并放到指定的烟灰缸里,禁止随处乱扔。
五、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六、未经审批,禁止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第十五节 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和60瓦以上的碘钨灯照明和取暖,不准私自拉电源线。
二.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不要随便乱扔。烟头要熄灭,放在烟灰缸里。
三.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宿舍内严禁用易燃物支搭小房或隔墙。
四.冬季取暖需用炉火和电加热器时,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室内使用时,火炉四周距可燃物1.5米以上,并盖好炉盖,设专人管理,且有通风。
五.禁止在宿舍内做饭或生明火。
六.宿舍内严禁酗洒,打架斗殴,不得传播淫秽、_书籍和音像制品,禁止赌博及嫖娼行为。
七.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八.宿舍内要经常保持干净,清扫的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禁止向外乱倒垃圾、脏水。严禁随地大小便。
九.个人现金财务要妥善保管。上班时要锁门关窗,防止物品的被盗丢失。
十.违犯以上规定的,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第四章 消防安全奖与处罚规定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 奖励
对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做出以下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各部门、单位在对职工的思想教育中,将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年不发生案件,无违纪违法人员,无火灾事故,成绩突出的。
二、在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中,避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在火灾和抢救灾害事故中的有功人员。
三、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破案件,揭发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头争,维护施工现场内部治安秩序。
五、认真宣传消防法规和制度,经常组织消防训练,学习及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比赛,成绩突出者。
六、在要害和重点部位的人员,严格执行规章规度,敢于同违反治安,防火规定的人和事进行斗争取得突出成绩者。
七、各分包单位治安防火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当,并积极开展四防活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效果显著、突出事例者。
第二节 处罚
凡违反以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条款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罚款处理。触犯刑法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打架斗殴、殴打他人、流氓行为、赌博、捣毁公私财物及各种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
二.辱骂他人或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等不听劝阻的处以罚款并赔偿损失。
三.由于保管不当,以致发生物品失窃者,后果自负,因工作失职发生物品被盗,按被盗物品的50%给予赔偿。
四.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火险及火灾事故的发生,除处理当事人外,还追究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下达的治安、防火隐患整改通知单,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六.私自挪用或圈占、埋压消防器材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的。
七.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禁火区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八.拒绝、阻碍消防、巡逻人员执行公务,不听劝阻的。
九.不按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转借证件的。
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
第五章 消防保卫预案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火灾时,有组织的进行火灾扑救工作,杜绝人员伤亡,减少火灾危害,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灵活运用灭火战术,有效扑灭火灾。因此,项目部成立消防预备指挥队,各队职责如下:
一、灭火总指挥:王晨旭 副总指挥:于慧江 于镇溟
1.指挥部设在项目部,通迅器材完备,处地能全观现场,便于指挥,有利于灭火作战方案的实施。
2.指挥员职责:(1)在消防队到达之前,组织义务消防队灭火。(2)全面了解火灾、火势情况,熟练的掌握灭火作战方案。(3)果断处理险情、灾情。(4)消防队到达之后,及时全面汇报情况配合消防队工作。
二、通讯警卫队 (第一义务消防队)
1. 火灾报警人:第一发现火灾情况者: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讲清着火单位、区县、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着的是什么东西、火势怎样、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报警完后派人去街道路口迎候消防车,以便及时达到着火地点。
2. 通讯警卫队的职责:(1)有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及时灭火。(2)组织好人员的疏散工作。(3)负责火场警戒及维护火场秩序。
三、物资队(第二义务消防队)
(1)施工现场明确消防所用物资种类,各类火型使用的灭火物资,物资存放地点。(2)组织人员为救护队、灭火队提供物资保证。
四、救护队 (第三义务消防队):(1) 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救人时要认真询问仔细搜索注意安全(2) 要知道一般的医疗抢救程序。急救中心电话:120。(3) 抢救物资时,要先抢救贵重物品和有爆炸、毒害的危险性物品,抢救出的物资要存放在安全地点,派人守护。难以抢救的物品,要采取保护措施。(4) 有档案的要先抢救档案资料。
五、灭火队(第四义务消防队)
1.灭火队的职责:(1) 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2) 火灾扑救时,要先断电、后扑救;(3)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及设备的使用;(4) 机智勇敢,本着先控制火势,再灭火的原则,进行灭火。
六、经理部安排后勤队
后勤队的职责:及时准确的将作战人员使用的饮水、用具运送到火场,作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通讯录: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2022年3月1日
第5篇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一、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的重点应加强管理,依法管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第84号,特制定本规定。
二、 消防安全负责人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接受安全防火领导。
组织制定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值班安全检查制度。
指定防火责任人,逐级明确职责,实施奖惩制度。
组织人员学习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养,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
三、 消防监督员职责:
按入场凭据规定检查进场的生产资料时,要做到“六查”-查包装件数、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质量。
货物入场后应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调换、防霉变质、防虫注鼠咬、防残损、防近期失效。
货物出场时做到“六查、六对、一交待”-查场别、查印鉴、查开票日期;对编号、对品名、对规格、对等级、对数量、对单位;向提货人交待清楚,做到帐物相符。
消防管理要做到“四勤、两禁止”-勤整理、勤打扫、勤检查、勤清理;禁止带入火种,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服从上级的安全防火管理,积极落实防火责任制。
四、 消防安全防火规定:
物品入场前应有专人检查,在确保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场。
入场物品要分类码放整齐,且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垛距不少于100- 200公分,墙距不少于30- 50公分,顶距不少于30公分,灯具不少于50公分。
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能与其他货物混放,应单独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施工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场内电器设备应由施工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等,不安装60瓦以上的灯泡,并安装防爆罩;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工具。
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当进行两次绝缘检测。
场房内严禁私拉电线,并在工作结后,立即切断电源。
在电器设备周围和空架线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要保持场内的整洁及时清理易燃、可燃的包装箱盒,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场内的安全出口、消防及疏散通道等地严禁堆放物品。
场房内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使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存放物品和杂物并由专人管理保证完好有效。
第6篇 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制度
1. 总则:
1.0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统一由项目经理总负责,项目经理应确定工地安全员主管现场的安保消防工作。
1.02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相关事宜,做好现场需要协调的有关工作。
1.03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相应的保卫及消防设备器材。
1.04项目部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及消防知识的教育,每周不少于半小时。
1.0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明确严格的划分。
1.06如果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 安全消防工作
2.0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2.02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义务消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2.03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04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门至少配有4具灭火器,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2.05消防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2.06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07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批准限当日有效。动用明火时旁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员。
2.0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0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用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有灭火器材。
2.10库房应采用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11工程内进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气材料应及时清除。
2.12现场使用的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使用。
2.13现场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工程内设置宿舍。
2.14现场内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2.15油漆和防水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2.16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17生活区的用水、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安全用电工作
3.01专业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用电工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0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3.03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3.04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3.05作业区内用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线、电缆不准随意乱架。
3.06电焊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3.07打孔剔槽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面内有无电线、电缆等预埋管线,防止破线触电事故的发生。
4.保卫工作
4.0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带出入证。安保人员佩带值勤标志。重点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4.02项目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及时了解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分析化解工作,必要时报公司领导,以防事态扩大。
4.03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0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被盗,破坏等事故的发生。
4.05对重点项目,应加强要害部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人重点管理。
5.项目部必须保存好各种有关项目的原始凭证、记录、登记等资料。
第7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用火用电制度
1. 总则:
1.0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统一由项目经理总负责,项目经理应确定工地安全员主管现场的安保消防工作。
1.02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相关事宜,做好现场需要协调的有关工作。
1.03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相应的保卫及消防设备器材。
1.04项目部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及消防知识的教育,每周不少于半小时。
1.0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明确严格的划分。
1.06如果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 安全消防工作
2.0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2.02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义务消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2.03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04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门至少配有4具灭火器,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2.05消防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2.06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07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批准限当日有效。动用明火时旁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员。
2.0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0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用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有灭火器材。
2.10库房应采用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11工程内进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气材料应及时清除。
2.12现场使用的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使用。
2.13现场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工程内设置宿舍。
2.14现场内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2.15油漆和防水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2.16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17生活区的用水、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安全用电工作
3.01专业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用电工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0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3.03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3.04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3.05作业区内用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线、电缆不准随意乱架。
3.06电焊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3.07打孔剔槽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面内有无电线、电缆等预埋管线,防止破线触电事故的发生。
4.保卫工作
4.0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带出入证。安保人员佩带值勤标志。重点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4.02项目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及时了解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分析化解工作,必要时报公司领导,以防事态扩大。
4.03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0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被盗,破坏等事故的发生。
4.05对重点项目,应加强要害部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人重点管理。
5.项目部必须保存好各种有关项目的原始凭证、记录、登记等资料。
第8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制度
1.总则:
1. 0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统一由管理经理总负责,管理经理应确定工地安全员主管现场的安保消防工作。
1.02管理经理和安全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相关事宜,做好现场需要协调的有关工作。
1.03管理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相应的保卫及消防设备器材
1.04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及消防知识的教育,每周不少于半小时。
1.0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明确严格的划分。
1.06如果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安全消防工作
2.0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2.02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义务消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2.03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04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门至少配有4具灭火器,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2.05消防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2.06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07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批准限当日有效。动用明火时旁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员。
2.0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0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用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有灭火器材。
2.10库房应采用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11工程内进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气材料应及时清除。
2.12现场使用的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使用。
2.13现场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工程内设置宿舍。
2.14现场内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2.15油漆和防水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2.16现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临时办公室内不得卧床吸烟,现场20人以上施工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17现场的用水、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安全用电工作
3.01专业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用电工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0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3.03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3.04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3.05作业区内用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线、电缆不准随意乱架。
3.06电焊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3.07打孔剔槽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面内有无电线、电缆等预埋管线,防止破线触电事故的发生。
4.保卫工作
4.0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带出入证。安保人员佩带值勤标志。重点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4.02管理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及时了解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分析化解工作,必要时报公司领导,以防事态扩大。
4.03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0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被盗,破坏等事故的发生。
4.05对重点管理,应加强要害部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人重点管理。
5.管理部必须保存好各种有关管理的原始凭证、记录、登记等资料。
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9篇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用火用电制度
一、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的重点应加强管理,依法管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第84号,特制定本规定。
二、 消防安全负责人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接受安全防火领导。
组织制定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值班安全检查制度。
指定防火责任人,逐级明确职责,实施奖惩制度。
组织人员学习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养,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
三、 消防监督员职责:
按入场凭据规定检查进场的生产资料时,要做到“六查”-查包装件数、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质量。
货物入场后应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调换、防霉变质、防虫注鼠咬、防残损、防近期失效。
货物出场时做到“六查、六对、一交待”-查场别、查印鉴、查开票日期;对编号、对品名、对规格、对等级、对数量、对单位;向提货人交待清楚,做到帐物相符。
消防管理要做到“四勤、两禁止”-勤整理、勤打扫、勤检查、勤清理;禁止带入火种,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服从上级的安全防火管理,积极落实防火责任制。
四、 消防安全防火规定:
物品入场前应有专人检查,在确保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场。
入场物品要分类码放整齐,且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垛距不少于100- 200公分,墙距不少于30- 50公分,顶距不少于30公分,灯具不少于50公分。
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能与其他货物混放,应单独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施工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场内电器设备应由施工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等,不安装60瓦以上的灯泡,并安装防爆罩;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工具。
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当进行两次绝缘检测。
场房内严禁私拉电线,并在工作结后,立即切断电源。
在电器设备周围和空架线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要保持场内的整洁及时清理易燃、可燃的包装箱盒,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场内的安全出口、消防及疏散通道等地严禁堆放物品。
场房内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使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存放物品和杂物并由专人管理保证完好有效。
第10篇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专职安全员为辅的消防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消防安全施工的责任。
3. 建立各级人员消防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及时报告。
4. 公司质量安全部为常设的专职安全机构,负责对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1. 现场的所有管理、操作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人员。
2. 新的工序开工前由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难点,消除安全隐患。
3. 结合工程的变化,进行事实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4. 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可能出现的施工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减少人为事物。
5.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6.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按规定参加了安全操作考核,取得有关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三、安全检查
1. 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小组。
2. 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 定期检查与特殊检查相结合,班前检查与班后检查相结合,专职人员检查与操作人员自查相结合。
四、具体措施
1、整体安全措施
a. 健全安全机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项目经理为第二安全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的各项工程总管为责任安全员,整个安全责任体系由项目经理、现场项目经理、分项工程总管、安全检查员、物资仓管员等组成。
b. 健全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小组成员必须每日轮流值班,并有值班记录,做到每天有检查,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c. 推行安全责任制:安全总管必须每天进行安全巡视、记录安全问题、发布安全整改通告,召开安全会议,并定期总结安全工作,提出安全计划。
d.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比如组织“安全月”、“安全百日无事故”等活动。对违反安全条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开除。
e. 职工岗前教育:所有工人进场前,集中学习一天安全生产条例,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用火防火规定
1)由项目部经理、施工工长、安全员组成“三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防”工作。
2)项目经理应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派出所、联防队联系,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保卫会议,取得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3)工地所有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绝对服从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协调指挥。
4)动用明火要有审批程序,需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并由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5)动用明火的施工人员上岗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及防护手套,不准赤膊及穿拖鞋,否则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可阻止其进入施工现场。
6)工地库房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应按防火安全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7)施工现场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材料,对于这些用品的保管可专设库房分类存放。
8)工地现场严禁吸烟,更不准将火种带入工地现场,违者给予重罚,造成火灾事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电焊作业时,先要检查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有无易燃易爆等物品,现场不清理不准施工,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
10)工人宿舍建在场地以外的位置,宿舍隔墙采用阻燃的水泥纤维板。严禁工人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和动用明火取暖。
11)工人食堂要派专人专管,要按规定使用液化气灶及电器用具,用后及时关闭。
18)施工现场及工人生活区内要按规定在明显的位置摆放灭火器具,并经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功能、效果和时效,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懂灭火器具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13)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14)加强安全警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3、用电规定
1)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管理部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用电。
2)制定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按规范要求配备和安装临时用电设施。
3)设专职电工进行临时用电管理,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和各施工区的支路开关。电源拉闸时,需挂上“维修电路不能合闸”的标志牌。
4)工地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负责整个工地的电气线路管理、电动机械维护及保养、照明用具安装等,并随时巡视检查,如发现电缆负荷或其他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赔偿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现场用电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由主配电箱分接到各工作面的分电箱内。配电箱内的拉线要接到端子上,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同时各分接端必须带有接地的保护装置。
6)除了施工现场的照明线由电工架设铜芯线外,其他临时电路必须使用护套电缆,不能用电线代替。
7)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8)各施工队施工人员从仓库领出的照明灯具、电缆线、电动工具和其它各种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按规定操作使用。
9)工人宿舍内除照明灯具外,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器用品。宿舍要求专人管理,做到人走灯灭。
10)加强用电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程施工。
2)电工、焊工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上岗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
4)施工现场的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基槽边檐,应有防护栏等隔离措施和明显标志,距地面3m以上作业地点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6)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向下抛掷工具、材料杂物,以免碰伤下面的人员。
9)施工现场内一切生产、生活各项临时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设置并进行管理,做到布局合理,整齐统一,符合安全疏散、防火等要求。
10)施工现场的电路开关、支路配电箱,统一有值班电工接驳、开合,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
11)设置专职仓库保管人员,严格按出入库手续办事,防止物料失窃。
1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措施。
5、劳动纪律
①.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佩戴工作卡,无卡者不能上岗工作。
②.施工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服从分配及管理。
③.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④.高空作业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一律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⑤.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通畅。
⑥.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⑦.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⑧.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⑨.严禁在管道井口及楼梯井口倒垃圾、扔杂物。
⑩.非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保安制度
⑴.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忠职守、以身作则、带证上岗。
⑵.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密切注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
⑶.保安人员必须全天轮流值班,施工现场的材料未经工程指挥部批准,绝不允许任何人拿出工地。
⑷.保安人员要经常查看施工现场,及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情况,认真做好文明施工。
⑸.清楚火灾及盗窃报警电话,当现场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报警。
第11篇 项目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制度
第一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施工现场治安、防范制度
一.现场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手续合法有效。对无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人员,禁止使用。
二.严禁在施工现场内酗洒、打架斗殴,不得传播各种淫秽、反动书籍和音像制品,禁止赌博及嫖娼行为。
四.对损坏、捣毁公私财物的,要照价赔偿,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各种贵重物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凡不按规定登记备案,发生物品被盗丢失的,后果自负。
四.个人现金财物要妥善保管,下班时要锁门关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五.财务室禁止存放过量现金,确实需要存放时,必须设两人以上人员值守。门窗要符合防盗标准,现金、票证、公章必须装入带有报警装置的保险柜内。
六.临时仓库的搭设,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各种物资、材料的领用要严格登记,库内要专人昼夜值班。
第二章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二.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总包方安全负责人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
三.物资仓库、木工棚及易燃物品堆放处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
四.职工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木工棚、等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不得超过60瓦。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类仓库、木工棚、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五.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冬季保温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六.不得阻塞消防道路,严禁随意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七.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
八.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有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规定执行。
第三章 防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项目经理防火管理规定
一、对组织施工和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挥和组织施工要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发布的消防工作规定,督促制定各种消防规章制度。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检查布置工作;督促重大防火隐患的及时整改,并视情况责成保卫部门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
四、指导现场消防保卫组织的工作;负责消防责任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对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做决策。
第二节 防火负责人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种消防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视情况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单》。
二、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并监督严格执行。
三、负责进场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教育。
四、负责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培训及学习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情况,督促及时维修、更换,保证器材、设施的灵敏有效。
五、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及内部制度,实行有奖有罚。
六、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三节 责任师、施工队长防火管理规定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认真落实“十佳标准”及保卫方案。
二、施工现场各种暂设支搭应符合防火要求,支搭前应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支搭。
三、坚持周一防火安全教育,周未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时,难以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准强令违章作业。
四、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组织开展群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学习训练。
五、发生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第四节 生产作业班、组长的防火管理规定
一、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自觉遵守有关消防工作法规制度,把消防工作落实到职工个人,实行分片包干。
二、消防工作纳入班组管理,分配任务要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育,下班检查活动,消防火险隐患做到不隔夜,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三、支持义务消防队员和积极参加消防学习训练活动,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组织力量扑救,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第五节 职工个人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本岗位上的消防工作,学习消防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训练活动,做到知本单位、本岗位消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会报警(电话119),会使用灭火器材,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二、工作生产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对自己工作生产岗位周围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留下火灾隐患。
三、勇于制止和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遇有火灾事故要奋力扑救,注意保护现场。
第六节 行政、后勤部门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防火安全工作,对食堂、锅炉、生活用取暖火炉、茶炉、工人的宿舍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建立记录,增强安全意识。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四、生活区支搭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规定。
五、仓库的设置与各类物品的管理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配备足够的器材。
第七节 看火人员防火管理规定
一、看用火须办理用火证,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
二、动火前要认真消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
三、高空焊接、夹缝焊接或临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用非燃物接火花。
四、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五、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
六、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八节 电、气焊工防火管理规定
一、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
二、焊割前应经本单位同意,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对不能清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非燃材料遮挡,焊割时要设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火。
四、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严禁用明火试漏。
五、气瓶要装压力表,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曝晒。
六、电焊机和电源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专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
八、不准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线不要与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软管或气体导管搭接,氧气瓶管、乙炔导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门经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导管等接触。
九、焊割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屋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要复查,以防自燃情况发生。
十、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十一、室外电气焊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二、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在一个部位焊割一次申报一次。
十三、禁止下列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作业。
(1).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它禁火场所。
(2).密封容器未开盖的、盛过或存放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
(3).场地周围易燃物、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又无人看火监视的。
第九节 电工防火管理规定
一、电工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规定,操作合格的电器材料,根据电器设备的电容光焕发量,正确选择同类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
二、所拉设的电线应符合要求,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加绝缘套管、导线与导线、设备与导线之间接头要牢固绝缘,铅线接头要有铜铅过渡焊接。
三、定期检查线路、设备,对老化及残缺线路要及时建议更新,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和维修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要接零线。
四、架设动力线不乱拉、乱挂,经过通道时要加套管或架高,经过易燃场所应设支点、加套塑料管。
五、电工有权制止非电工作业,有权制止乱拉电线人员。
第十节 动用火证管理规定
一.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临时用火,用火证当天有效,固定部位不超过3天,用火证用后交还。
二.凡在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危险部位的周围明火或电气焊作业的,事前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写出报告,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批,由施工生产负责人向操作者进行书面安全交底,配齐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三.严禁在已竣工程、工棚、仓库和在施工程内进行明火烘、烤等作业,严禁违反制度规定作业。
第十一节 吸烟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二.吸烟者必须到允许吸烟的办公室或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允许吸烟办公室要设置烟灰缸,吸烟室设置存放烟头、烟灰和火柴棍的用具。
三.在宿舍或休息室内,不准在床上吸烟,烟灰、火柴棍不得随地乱扔,严禁在木料堆放地、木工棚、材料库、等部位吸烟。
第十二节 食堂防火管理规定
一.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以及电热做饭灶具,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气罐与炉灶应隔离,电线严禁与液化气罐、气管搭连。
二.食堂内所用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湿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地点。
三.液化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曝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漏气检查时禁止使用明火。
四.液化气要按规定使用,应先点火、后开气,炉灶要防止风吹灭火和汤水溢出灭火,使用后要将节门关严,严禁将气罐内残液随意乱倒。
五.食堂操作间内,严禁贮放液化气罐。
六.配备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七.炊事班长,要对上岗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电热做饭灶具。
八.炊事班长,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无问题时,方可下班。
第十三节 雨季防火规定
一.施工现场电焊机应放在避雨、干燥、通风地点,电焊机外壳要有接地装置。
二.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静电措施。
三.冬施保温草帘,以及其它能自燃材料。存放应设雨棚,防止发生自燃。
四.室内外临时电线,不准随意乱拉,应架空,接头必须牢固完好,临电电箱必须搭棚、防雨。
五.加强各种消防器材的雨季保养,要做到防雨、防潮、防雨水倒灌。
六.遇水产生热量,产生化学反应的材料禁止露天堆放。
七.加强雨季,夏季防火安全宣传工作,使重点工种,重点部位人员了解雨季防火知识。
第十四节 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内禁止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下班前应仔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断电、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财务室等重要部门,要严格履行有关安全防范制度,禁止存放过量现金,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存放时,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被盗、丢失。
三、办公室内禁止各种赌博活动。
四、办公室内吸烟,点燃后要将火柴熄灭;吸完后要将烟头掐灭,并放到指定的烟灰缸里,禁止随处乱扔。
五、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六、未经审批,禁止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第十五节 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和60瓦以上的碘钨灯照明和取暖,不准私自拉电源线。
二.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不要随便乱扔。烟头要熄灭,放在烟灰缸里。
三.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宿舍内严禁用易燃物支搭小房或隔墙。
四.冬季取暖需用炉火和电加热器时,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室内使用时,火炉四周距可燃物1.5米以上,并盖好炉盖,设专人管理,且有通风。
五.禁止在宿舍内做饭或生明火。
六.宿舍内严禁酗洒,打架斗殴,不得传播淫秽、反动书籍和音像制品,禁止赌博及嫖娼行为。
七.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八.宿舍内要经常保持干净,清扫的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禁止向外乱倒垃圾、脏水。严禁随地大小便。
九.个人现金财务要妥善保管。上班时要锁门关窗,防止物品的被盗丢失。
十.违犯以上规定的,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第四章 消防安全奖与处罚规定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 奖励
对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做出以下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各部门、单位在对职工的思想教育中,将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年不发生案件,无违纪违法人员,无火灾事故,成绩突出的。
二、在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中,避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在火灾和抢救灾害事故中的有功人员。
三、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破案件,揭发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头争,维护施工现场内部治安秩序。
五、认真宣传消防法规和制度,经常组织消防训练,学习及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比赛,成绩突出者。
六、在要害和重点部位的人员,严格执行规章规度,敢于同违反治安,防火规定的人和事进行斗争取得突出成绩者。
七、各分包单位治安防火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当,并积极开展四防活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效果显著、突出事例者。
第二节 处罚
凡违反以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条款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罚款处理。触犯刑法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打架斗殴、殴打他人、流氓行为、赌博、捣毁公私财物及各种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
二.辱骂他人或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等不听劝阻的处以罚款并赔偿损失。
三.由于保管不当,以致发生物品失窃者,后果自负,因工作失职发生物品被盗,按被盗物品的50%给予赔偿。
四.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火险及火灾事故的发生,除处理当事人外,还追究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下达的治安、防火隐患整改通知单,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六.私自挪用或圈占、埋压消防器材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的。
七.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禁火区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八.拒绝、阻碍消防、巡逻人员执行公务,不听劝阻的。
九.不按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转借证件的。
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
第五章 消防保卫预案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火灾时,有组织的进行火灾扑救工作,杜绝人员伤亡,减少火灾危害,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灵活运用灭火战术,有效扑灭火灾。因此,项目部成立消防预备指挥队,各队职责如下:
一、灭火总指挥:王晨旭 副总指挥:于慧江 于镇溟
1.指挥部设在项目部,通迅器材完备,处地能全观现场,便于指挥,有利于灭火作战方案的实施。
2.指挥员职责:(1)在消防队到达之前,组织义务消防队灭火。(2)全面了解火灾、火势情况,熟练的掌握灭火作战方案。(3)果断处理险情、灾情。(4)消防队到达之后,及时全面汇报情况配合消防队工作。
二、通讯警卫队 (第一义务消防队)
1. 火灾报警人:第一发现火灾情况者: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讲清着火单位、区县、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着的是什么东西、火势怎样、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报警完后派人去街道路口迎候消防车,以便及时达到着火地点。
2. 通讯警卫队的职责:(1)有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及时灭火。(2)组织好人员的疏散工作。(3)负责火场警戒及维护火场秩序。
三、物资队(第二义务消防队)
(1)施工现场明确消防所用物资种类,各类火型使用的灭火物资,物资存放地点。(2)组织人员为救护队、灭火队提供物资保证。
四、救护队 (第三义务消防队):(1) 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救人时要认真询问仔细搜索注意安全(2) 要知道一般的医疗抢救程序。急救中心电话:120。(3) 抢救物资时,要先抢救贵重物品和有爆炸、毒害的危险性物品,抢救出的物资要存放在安全地点,派人守护。难以抢救的物品,要采取保护措施。(4) 有档案的要先抢救档案资料。
五、灭火队(第四义务消防队)
1.灭火队的职责:(1) 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2) 火灾扑救时,要先断电、后扑救;(3)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及设备的使用;(4) 机智勇敢,本着先控制火势,再灭火的原则,进行灭火。
六、经理部安排后勤队
后勤队的职责:及时准确的将作战人员使用的饮水、用具运送到火场,作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通讯录: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