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重要性和意义
在我们的企业运营中,锅炉是核心设备之一,它保障了生产流程的顺畅进行。然而,锅炉操作的危险性不容忽视,一次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建立健全的锅炉安全制度,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我们对员工生命安全的承诺,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石。它能规范操作行为,减少事故风险,提升生产效率,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定期检查:规定定期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压力容器、管道、阀门等关键部位,确保其性能良好。
2.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每个步骤的安全要求,如启动、运行、停机等环节。
3. 培训教育: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应急预案:设定针对各种可能故障的应急预案,以便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状况。
5. 维护保养:规定日常的清洁、润滑、防腐等维护工作,预防设备老化引发的问题。
注意事项
1. 制度的执行必须严格,不能流于形式,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处罚。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适应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
3. 强调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应熟知并遵守安全制度。
4. 对于新入职员工,务必进行安全制度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了解并理解相关规定。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明确了锅炉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内容、执行注意事项及格式要求。让我们共同致力于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确保每一台锅炉都在严格的制度管理下运行,为公司的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锅炉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烟草业)
1. 总则
1.1 为保证我厂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用汽供给,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的锅炉房。
2.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2.1 司炉工必须培训、复训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2 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先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给水设备及鼓、引风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3 锅炉升火、升压前应先开动引风机5-10分钟, 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
2.4 升火、升温、升压过程应缓慢, 从冷炉点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从热炉压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0.5小时。
2.5 司炉工必须保持水位计清晰、准确、灵敏可靠, 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水位变动范围控制在±40mm以内。
2.6 每班应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负载时进行。 排污量一般不超过给水量的5%,连排排污量应根据锅水化验结果确定。
2.7 锅炉(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炉(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锅壳)的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1.1 倍;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汽一次,以防其阀芯、阀座粘死, 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2.8 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保持压力表准确、可靠。
2.9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 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2.10 从窥视孔、人孔等部位观察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 管接头、阀门、法兰、人孔、手孔周围有无腐蚀、渗漏。
2.11 夜间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 检查炉膛内煤层是否熄灭或复燃。
2.12 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全部失灵或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3. 巡回检查制度
3.1 随时监视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波动是否在工作范围内。 检查安阀、水位计、压力表等锅炉安全附件及各类自控仪表是否完好、 灵敏、清晰?(4-6次/班)
3.2 检查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 法兰、人孔、手孔等有无腐蚀,渗漏?(4-6次/班)
3.3 排污阀有无泄漏,排污管是否通畅?(4-6次/班)
3.4 检查燃烧工况、送煤系统及鼓、引风机的工作情况。(4-6次/班)
3.5 检查水箱水位、水泵进水、给水阀是否正常?(4-6次/班)
3.6 水处理设备及其运行是否正常?(1次/班)
3.7 锅炉耐火砌筑有无破损,脱落?(1次/班)
3.8 锅炉周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1次/班)
4. 水质管理制度
4.1 水处理工应由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担任。
4.2 水处理工作列入锅炉年度检验考核目标内容, 锅炉年结垢率应≤0.5mm。
4.3 水处理工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4.4 水处理工应按时完成生水、软水及锅水的水质规定化验项目。
4.5 水处理工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1576-96)规定的水质标准,并负责指导锅炉工排污。
4.6 水处理工要爱护各种设备、药剂,各类药剂瓶上要贴好药剂标签。对危险药品要严格保管,严禁赠送他人。
4.7 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水处理工应及时报请领导派人维修。
4.8 水处理工应规范书写化验检测数据,严禁乱涂乱改原始记录及发生缺页现象。
4.9 对各类检测仪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4.10 及时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除氧器和离子交换器的反洗操作,补充流失的交换剂(如铁粒、树脂、盐等),确保锅炉给火和锅水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5.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1 各岗位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的设备性能, 做到“三好四会”: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2 维修人员应确保检修质量,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泄漏率低于2‰。
5.3 司炉工应认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润滑和防潮防锈。
5.4 水处理工要一丝不苟地做好水质处理,保证锅炉无垢运行。
5.5 加强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 低水位报警器等锅炉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使安全附件灵敏、准确、可靠。
5.6 运行锅炉每二年应由锅炉检测所检验一次,(新炉启用后前二年 和使用时间超过十年的老炉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7 锅炉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产厂家或锅炉专业安装检修队承担,使用部门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擅自进行。
5.
第2篇 锅炉房安全巡检工作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进行,并做好记录。
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二、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三、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是。
四、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添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五、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六、司炉长应加强巡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3篇 供暖锅炉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运行管理,杜绝事故,确保供暖,特制订本制度:
一、遵纪守法,持证上岗。司炉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切实履行职责。
二、规范操作,确保供暖。司炉人员必须按规范程序操作,严禁机器无人监控运转。同时坚持谁值班谁维护的原则,经常看运转、听声音,检查所有螺丝,螺栓、阀门、仪表、电流电压是否正常,并及时补水、排气、加油,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断开电源,关闭阀门,报告管理人员,以保证及时维修,正常供暖。
三、坚守岗位,按时供暖。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供暖,若天气过冷,全天供暖,否则,冻坏设备,照价赔偿,并处以20至50元罚款。若推迟供暖半小时或早停半小时,扣发当天的工资,超过2小时,予以解聘。
四、注意安全,讲究卫生。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自我保护,规范操作,严防火灾、触电等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清理炉渣、炉灰和设备上面的灰尘,以保持卫生清洁。管好煤场燃煤,防止丢失。
五、检测热网,定期维护。对室外热网阀门、室内暖气包等设备,每周必须检查一次,若有漏水现象,立即维修,不得推辞。
六、签好日志,准时交班。每天要填写好值班日志,清点工具,上午10时由管理人员亲自监督办理交接班手续。
第4篇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5篇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2)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二)
1、锅炉房是水电供应保障部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视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内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气开关。无证司炉工不准独立操作。
4、禁止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入炉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杂物等。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第6篇 锅炉间安全制度
1、非锅炉工段工作人员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人员须经厂部同意,并有专人陪同,同时作好出入登记。
2、非锅炉有关操作人员,禁止触动或开启锅炉上各种阀门。
3、锅炉顶部及炉体四周不准放易燃易爆杂物和烘烤衣物等。
4、当班司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必须离开时,应经当班负责人同意,严禁打瞌睡和私分小小班。
5、司炉人员持有司炉操作证,否则不能单独操作。
6、在工作时要集中思想,加强工作责任感,不得担任与锅炉运行无关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开玩笑。
7、锅炉发生故障时,当班人员有责任积极排除,如在交接班之际停止交接,在处理完后再交接。
8、按时准确记录各种运行参数,禁止敲打压力表、流量表和轴承断油(或冷却水)运行。
9、锅炉全体员工应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第7篇 燃气锅炉安全操作制度
启炉前准备:
1、 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要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打开汽的供给阀门。
2、 给水系统: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锅炉的上水阀门和水泵前后上水系统的各个阀门。
3、 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必须打开,烟道挡板必须开启。
4、 电气系统: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应处于正常位置。
5、 排污系统:在锅炉内低负荷水位正常前提下,进行快速排污,排污完毕后,关闭排污阀,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
6、 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软化水的各种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
开机点火燃烧
1、 打开总电源开关,开启燃烧器旋纽,风机应立即启动吹风清扫。
2、 锅炉内压力上升至0.2mp时,应定期排污一次,水位计冲洗一次,并校正锅筒内水位,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
3、 确定水位计,压力表,高低水位报警器正常工作后,缓慢打开各支路汽阀门进行供汽,根据用汽量进入自动调节燃烧程序。
正常停炉程序
1、 正常停炉应在小火燃烧或低压状态。
2、 当炉压降至零后,关闭炉体主汽阀和主汽管上阀门,打开主汽管放水管阀门,同时进行排污和冲洗水位计,观察水位计水位变化。
3、 关好燃气阀门,检查排污阀是否关好并且要严密。
4、 关闭总电源开关。
第8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规定
一、锅炉房是高温高压设备操作重地,未经管理部门批准,非工作人员和闲散人员不得进入。
二、凡来锅炉房参观和办事的外单位人员,一律经管理部门批准,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三、来客一律进行登记。
四、本单位职工因公需进入锅炉房者,经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五、锅炉房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一律不得在锅炉房会客或约友闲谈,严禁带领家属、亲友或小孩进入锅炉房;一律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六、锅炉房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锅炉房、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品。
七、锅炉房消防器材放置整齐,专人管理,保证性能良好,保证使用效果。
第9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第10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7、停炉时注意事项
(1)临时停炉又称压火停炉,是指锅炉负荷暂时停止时。首先停风机,然后可采取满炉压火或半炉压火两种方法。压火时,要向锅炉进水和排污,压火期间经常检查锅炉内起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被压火的煤熄灭或复燃。需炉排的燃烧层扒开,逐渐添上新媒,恢复正常燃烧。
(2)正常停炉是指有计划地检修停炉。正常停炉时,应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符合停止后,随即停止供煤和进风引风;关闭主气阀,对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停炉6小时后,开启风道挡板,进行通风和换水,冷却炉膛和锅筒。
(3)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的扩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发生鼓包、裂缝、泄露,变形等损坏危及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紧急停炉的步骤应为:立即停止给煤或送风,减少引风;迅速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覆盖在燃煤上使火熄灭;关闭烟道挡板,促使空气对流加快炉膛冷却。因却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阀排气。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压措施。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气管和分气缸上的疏水阀。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所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公司用气要求。
(3)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
(4)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量记录工作,保持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第11篇 附三医院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附属医院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 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代班人员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门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现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2篇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专业版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第13篇 蒸汽锅炉在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编制了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在编制本单位的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情况加以完善,以确保安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和管理是一项新开展的工作,希望各单位积极探索,创造经验,广泛交流。在制度制订后,应由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发执行。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注册。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 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 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4)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5) 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6)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 (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 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 (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压力管道单线图;
(5)《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 (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二、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4.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5.使用资料
(1) 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 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 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 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 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压力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 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3. 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5. 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 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 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
四、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五、巡线检查制度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 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 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 管道振动情况;
5. 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 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7. 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8. 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9. 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六、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七、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 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2. 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3. 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4. 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5. 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6. 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7. 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8. 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 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10. 对高温管道,在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螺栓进行热紧;对低温管道,在降温过程中进行冷紧;
11. 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12. 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13. 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14. 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 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 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 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 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 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 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八、压力管道的统计报表制度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压力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统计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
(1) 压力管道基础数字统计;
(2)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情况;
(3) 压力管道存在的问题;
(4) 压力管道的事故统计。
九、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制度
1. 必须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压力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2. 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 对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5. 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6. 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7. 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
(1)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
(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
(4)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一致。
注:压力管道的技术改造一般指:
(1)较大数量的更换原有管线(国外有规定更换599米以上);
(2)改变管道公称直径,公称直径的改变将导致介质流速、流量,管道的应力等技术参数变化;
(3)提高工作压力;
(4)提高工作温度;
(5)改变输送介质
(6)管道控制系统的变更等。
8、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管道的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然、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2)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
(3)清洗和吹扫: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气体。酸性液体可用弱碱洗涤、清水冲洗,强碱性介质用大量水冲洗。系统不宜夹带水分的一般用空气或惰性气体(通常用氮气)吹扫。
(4)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十、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1. 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2. 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3. 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
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
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
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4. 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5. 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街、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通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6. 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泄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2.)绝热层、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
3.)振动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
4.)位置与变形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支吊架检查
(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
(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3)恒力弹簧艾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
(5)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
(6)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
(7)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
(8)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
6.)阀门检查
(1)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
(2)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
(3)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4)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法兰检查
(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2)法兰面是否发生异翘曲、变形。
8.)膨胀节检查
(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
(2)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何无失稳现象;
(3)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
(4)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
9.)阴极保护装置检查
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因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7. 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 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0. 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
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附件二《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
11. 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12.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l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3级的,检验周期-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l)经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检验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2)属于下列情况的管道,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验
(2)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道;
(3)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的管道;
(4)材料产生劣化的管道;
(5)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
(6)焊缝申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
(7)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
(8)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
13.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工作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 (取得在用压力管道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可以检验本单位自有的在用压力管道,下同)进行。从事在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证书 (具备全面检验人员资格即具备在线检验人员资格)
14.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15.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16.规定的全面检验项目是全面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日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十一、 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1. 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2.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 l次;
3. 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 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6. 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
(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7. 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十二、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
1. 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2.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3.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4.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5. 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6.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4篇 锅炉间安全制度范本
1、非锅炉工段工作人员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人员须经厂部同意,并有专人陪同,同时作好出入登记。
2、非锅炉有关操作人员,禁止触动或开启锅炉上各种阀门。
3、锅炉顶部及炉体四周不准放易燃易爆杂物和烘烤衣物等。
4、当班司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必须离开时,应经当班负责人同意,严禁打瞌睡和私分小小班。
5、司炉人员持有司炉操作证,否则不能单独操作。
6、在工作时要集中思想,加强工作责任感,不得担任与锅炉运行无关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开玩笑。
7、锅炉发生故障时,当班人员有责任积极排除,如在交接班之际停止交接,在处理完后再交接。
8、按时准确记录各种运行参数,禁止敲打压力表、流量表和轴承断油(或冷却水)运行。
9、锅炉全体员工应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第15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 总则
1.1 为保证我厂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用汽供给,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的锅炉房。
2.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1 司炉工必须培训、复训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 2 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先对锅炉本体、安全 、给水设备及鼓、引风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 3 锅炉升火、升压前应先开动引风机5-10分钟, 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
2. 4 升火、升温、升压过程应缓慢, 从冷炉点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从热炉压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0.5小时。
2. 5 司炉工必须保持水位计清晰、准确、灵敏可靠, 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水位变动范围控制在±40mm以内。
2. 6 每班应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负载时进行。
排污量一般不超过给水量的5%,连排排污量应根据锅水化验结果确定。
2. 7 锅炉(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炉(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锅壳)的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
1.1 倍;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汽一次,以防其阀芯、阀座粘死, 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2. 8 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保持压力表准确、可靠。
2. 9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 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2. 10 从窥视孔、人孔等部位观察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 管接头、阀门、法兰、人孔、手孔周围有无腐蚀、渗漏。
2. 1
1 夜间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 检查炉膛内煤层是否熄灭或复燃。
2. 1 2 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 全部失灵或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3. 巡回检查制度3.1 随时监视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波动是否在工作范围内。
检查安阀、水位计、压力表等锅炉安全 及各类自控仪表是否完好、 灵敏、清晰(4-6次/班)3.2 检查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 法兰、人孔、手孔等有无腐蚀,渗漏(4-6次/班)3.3 排污阀有无泄漏,排污管是否通畅(4-6次/班)3.4 检查燃烧工况、送煤系统及鼓、引风机的工作情况。
(4-6次/班)3.5 检查水箱水位、水泵进水、给水阀是否正常(4-6次/班)3.6 水处理设备及其运行是否正常(1次/班)3.7 锅炉耐火砌筑有无破损,脱落(1次/班)3.8 锅炉周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1次/班)
4. 水质管理制度
4.1 水处理工应由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担任。
4.2 水处理工作列入锅炉年度检验考核目标内容, 锅炉年结垢率应≤0.5mm。
4.3 水处理工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4.4 水处理工应按时完成生水、软水及锅水的水质规定化验项目。
4.5 水处理工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1576-96)规定的水质标准,并负责指导锅炉工排污。
4.6 水处理工要爱护各种设备、药剂,各类药剂瓶上要贴好药剂标签。
对危险药品要严格保管,严禁赠送他人。
4.7 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水处理工应及时报请领导派人维修。
4.8 水处理工应规范书写化验检测数据,严禁乱涂乱改原始记录及发生缺页现象。
4.9 对各类检测仪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4.10 及时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除氧器和离子交换器的反洗操作,补充流失的交换剂(如铁粒、树脂、盐等),确保锅炉给火和锅水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5.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1 各岗位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的设备性能, 做到“三好四会”: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2 维修人员应确保检修质量,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泄漏率低于2‰。
5.3 司炉工应认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润滑和防潮防锈。
5.4 水处理工要一丝不苟地做好水质处理,保证锅炉无垢运行。
5.5 加强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 低水位报警器等锅炉安全 的维护保养,使安全 灵敏、准确、可靠。
5.6 运行锅炉每二年应由锅炉检测所检验一次,(新炉启用后前二年 和使用时间超过十年的老炉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7 锅炉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产厂家或锅炉专业安装检修队承担,使用部门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擅自进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