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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在我们的施工项目中,安全制度如同指南针,指引我们避开风险,确保每个工人的生命安全。它不仅定义了安全行为的标准,也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基石。安全制度的存在,不仅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我们企业责任和人文关怀的体现,旨在营造一个零事故的工作环境。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工地准入制度:所有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并佩戴相应防护装备才能进入工地。
2.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工作场所安全评估,及时消除隐患。
3.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提升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
注意事项
1. 制度的执行必须严格,不能流于形式,否则将失去其应有的保护作用。
2. 安全教育需持续进行,新入职员工和老员工都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3. 制度应根据工程进展和环境变化适时更新,以适应新的安全需求。
4. 确保每个工人都清楚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有任何借口违反。
每一项安全制度都是为了保障施工过程的平稳运行,只有全员参与,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其效能。让我们携手,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施工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的一项主要施工措施,各施工现场、工程不论大小,都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整改。
1、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和施工进度,每周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至二次。
施工现场要贯彻五查三边的原由(即五查是查安全管理,2、查安全意识,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安全技术资料,三边是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
3、施工现场要根据工程自检或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整改原则,及时准确将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内容认真落实,做好书面记录。
4、每次检查的记录都要认真填写,并做好技术资料予以存档。
5、公司月检查,项目部周检查,工地安全员巡回检查。
6、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巡回检查,记安全日记。
7、上级各部门检查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律留存并后附三定整改反馈资料。
第2篇 施工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
2. 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 检查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2)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4. 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监督。
(3)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各项目部(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
(6)对查出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5.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2)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2)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4)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
5)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7)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9)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10)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完善;
11)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12)针对影响安全施工的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3)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3)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4)各类机具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6)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项目部(分公司)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8)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0)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11)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台账管理情况;
12)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13)根据季节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4)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管理;
15)其他。
(4)专业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脚手架、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6. 检查的组织与管理
(1)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公司部(处、科)协助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公司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组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7. 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部(处、科)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各项目(分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检查的实施
1)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参加检查人员。
2)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以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4)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3)检查通报
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8. 隐患整改及验收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整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2)以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3)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9. 奖励与处罚
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诸多事故隐患,房地产e网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二)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 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 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 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如井架、塔吊、施工人货两用电梯等)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审核合格的安装单位进行相关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在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首先共同参加验收,做出验收,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报请地方规定的有权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和办理相关手续,检测合格并发放相关检测合格证件并将其复制挂牌后方可使用。
4. 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 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制度规范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4篇 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使施工现场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凡属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执行本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应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应保持检查记录。
第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安全检查达到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查按照经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保持检查记录外,应对被检查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进行销案。
安全检查中查出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方必须立即整改。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被检查方负责人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安全检查部门(或检查人)反馈信息,申请复查整改结果,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五条:经常性安全检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作业班组长或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和健康状况。
项目部安全员或安全值日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是否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在检查生产过程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施工设备机具、环境和人力资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存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质安部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按照所策划的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对施工全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安全管理记录,及文明施工实施督促、检查,对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应跟踪验证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资料。质安部经理应对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目标管理实现情况,保持检查记录。
第六条:定期安全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或项目部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检查,属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带队,质安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派员参加,质安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资料管理,应将逐项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方,巩固成绩,弥补不足,安全隐患由质安部负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结果。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机电员、材料员、分包方责任人(或委托人)、作业班组长参加,检查施工现场管理、各项安全设施设置的安全状况,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等,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经理应明确责任人负责整改,项目安全员负责跟踪整改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对于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第七条: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对井架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外用电梯、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防尘防毒、压力容器等安装、使用、拆除的安全状态实施检查。由质安部经理或委托人组织实施检查,安装方案应由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检查安装前的安装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安装人员的持证上岗;安装验收后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安装验收后使用前的交接签字手续。
检查使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岗前岗后安全教育和交接班管理等使用、维护、保养管理。检查设施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实施状况。
第八条:季节性及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因季节性气候特点引起台风、暴雨、暑天高温、严寒冬天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质安部会同生产部应根据气象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警报及时通报项目部,采取相关预防措施,预防自然灾害的危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安全。质安部应会同生产部在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前后应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状况,防水、防盗、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应重视对节假日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九条:每年安全月活动期间,围绕安全月活动主题,组织一年一次的安全月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安全治理进行检查、总结。
第十条:安全评价。按照《广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南海规划建设局的要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结果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意见、评价等级纳入公司员工业绩考核内容。
安全评价按五个阶段进行,安全评价应在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记录后。质安部按《标准》规定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逐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需要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各阶段安全评价在公司自评后报安监站作出安全评价核查。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审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开工前)审查表”,质安部作出审查意见报安监站核查。审查下列资料的符合性、针对性、实用性。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专项技术方案等内容。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和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二)达标评价。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由质安部进行达标评价,评价合格后,报安监站进行达标评价核查。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过3米时;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无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二层楼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时。
(三)结构施工评价。
(1)10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后,浇筑混凝土前评价一次;
(2)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施工至二层楼面进评价一次外,每完成10层时,分别评价一次。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毕后还应评价一次。
(四)装饰施工评价。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三份,按照评价书要求填写。分别由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与施工竣工资料一并送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设单位归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十一条:不论哪种形式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都要对标做检查记录和评分。对存在的隐患,每级检查组负责人要向班组表出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并由班长签字,交班组一份,留档一份。整改通知单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如公司级所下整改应报公司质安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将整改情况存入档案。凡是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质安部应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各种形式安全检查进行汇编总结,每半年在公司内部采取文件、会议形式通报一次,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条:接受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检查部门反馈信息,申请隐患整改销案。
第十四条: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规定望公司所属各项目
本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第5篇 钢结构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分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检查、专业(项)安全检查等类型。
1、定期检查(含综合性、季节性检查)。公司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部每月二次、队每周一次、班组每日对施工生产进行定期检查。班组做到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工后总结安全的“三工”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检查(含经常性、专业(项)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检查应根据不同情况、不同时间进行。对重点工程、专项方案、关键工序和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实行重点检查和跟踪。对危险较大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的管理、监督、定量检验应增加检查频数,及时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进行处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施工生产。
第二条 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检查由相关部门与分管安全生产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主要是查制度、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查事故处理等。
检查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准备内容主要有: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施工工艺、施工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编写检查表或检查提纲;准备必要的**、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并对检查人员进行分工。
检查的方法:可采用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等。
检查中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和登记,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改正,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通过分析、判断,下达隐患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改正,整改后要复查验证,形成工作闭环。
检查后要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并进行通报。
第三条 项目部每月首次组织进行二次安全检查,应由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带队,相关科室组成检查组,对所属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要做好准备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指定施工队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若不能及时整改,应做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工程队每周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作为本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进行教育。
第四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危险源标识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第五条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单位的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通知施工队立即整改,并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六条 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雨季防洪防汛、防雨、防雷电、防坍塌、施工用电、电气设备、环保等方面检查;冬季重点对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检查;节假日的检查,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对节假日工地值班,交通车辆的管理(驾驶人员)、锅炉房和一些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场所的防护情况检查。
第七条 各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项目部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第八条 各级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实行登记跟踪,直至事故隐患消除。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
第九条 开复工前安全检查。新项目开工前和在建项目停工后复工前,由监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准备工作检查验收,符合安全条件的方可开工。
上海浦潮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
第6篇 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暨秋冬季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基建安全〔2010〕328号)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二、有关要求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 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 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 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 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使施工现场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凡属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执行本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应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应保持检查记录。
第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安全检查达到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查按照经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保持检查记录外,应对被检查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进行销案。
安全检查中查出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方必须立即整改。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被检查方负责人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安全检查部门(或检查人)反馈信息,申请复查整改结果,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五条:经常性安全检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作业班组长或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和健康状况。
项目部安全员或安全值日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是否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在检查生产过程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施工设备机具、环境和人力资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存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质安部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按照所策划的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对施工全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安全管理记录,及文明施工实施督促、检查,对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应跟踪验证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资料。质安部经理应对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目标管理实现情况,保持检查记录。
第六条:定期安全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或项目部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检查,属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带队,质安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派员参加,质安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资料管理,应将逐项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方,巩固成绩,弥补不足,安全隐患由质安部负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结果。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机电员、材料员、分包方责任人(或委托人)、作业班组长参加,检查施工现场管理、各项安全设施设置的安全状况,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等,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经理应明确责任人负责整改,项目安全员负责跟踪整改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对于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第七条: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对井架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外用电梯、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防尘防毒、压力容器等安装、使用、拆除的安全状态实施检查。由质安部经理或委托人组织实施检查,安装方案应由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检查安装前的安装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安装人员的持证上岗;安装验收后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安装验收后使用前的交接签字手续。
检查使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岗前岗后安全教育和交接班管理等使用、维护、保养管理。检查设施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实施状况。
第八条:季节性及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因季节性气候特点引起台风、暴雨、暑天高温、严寒冬天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质安部会同生产部应根据气象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警报及时通报项目部,采取相关预防措施,预防自然灾害的危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安全。质安部应会同生产部在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前后应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状况,防水、防盗、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应重视对节假日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九条:每年安全月活动期间,围绕安全月活动主题,组织一年一次的安全月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安全治理进行检查、总结。
第十条:安全评价。按照《广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南海规划建设局的要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结果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意见、评价等级纳入公司员工业绩考核内容。
安全评价按五个阶段进行,安全评价应在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记录后。质安部按《标准》规定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逐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需要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各阶段安全评价在公司自评后报安监站作出安全评价核查。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审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开工前)审查表”,质安部作出审查意见报安监站核查。审查下列资料的符合性、针对性、实用性。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专项技术方案等内容。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和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二)达标评价。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由质安部进行达标评价,评价合格后,报安监站进行达标评价核查。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过3米时;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无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二层楼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时。
(三)结构施工评价。
(1)10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后,浇筑混凝土前评价一次;
(2)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施工至二层楼面进评价一次外,每完成10层时,分别评价一次。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毕后还应评价一次。
(四)装饰施工评价。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三份,按照评价书要求填写。分别由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与施工竣工资料一并送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设单位归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十一条:不论哪种形式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都要对标做检查记录和评分。对存在的隐患,每级检查组负责人要向班组表出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并由班长签字,交班组一份,留档一份。整改通知单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如公司级所下整改应报公司质安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将整改情况存入档案。凡是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质安部应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各种形式安全检查进行汇编总结,每半年在公司内部采取文件、会议形式通报一次,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条:接受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检查部门反馈信息,申请隐患整改销案。
第十四条: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规定望公司所属各项目
本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第8篇 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办法
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的一项主要施工措施,各施工现场、工程不论大小,都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整改。
1、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和施工进度,每周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至二次。
施工现场要贯彻五查三边的原由(即五查是查安全管理,2、查安全意识,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安全技术资料,三边是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
3、施工现场要根据工程自检或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整改原则,及时准确将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内容认真落实,做好书面记录。
4、每次检查的记录都要认真填写,并做好技术资料予以存档。
5、公司月检查,项目部周检查,工地安全员巡回检查。
6、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巡回检查,记安全日记。
7、上级各部门检查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律留存并后附三定整改反馈资料。
第9篇 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的一项主要施工措施,各施工现场、工程不论大小,都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整改。
1、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和施工进度,每周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至二次。
施工现场要贯彻五查三边的原由(即五查是查安全管理,2、查安全意识,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安全技术资料,三边是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
3、施工现场要根据工程自检或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整改原则,及时准确将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内容认真落实,做好书面记录。
4、每次检查的记录都要认真填写,并做好技术资料予以存档。
5、公司月检查,项目部周检查,工地安全员巡回检查。
6、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巡回检查,记安全日记。
7、上级各部门检查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律留存并后附三定整改反馈资料。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11篇 s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工作除正常的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项目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一)定期安全检查
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设置安全检查制度,每次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或总工程师(技术领导)带队,有质安部、材料设备部、保卫部等部门派员参加。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由公司质安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组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通常有: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由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五)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保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第12篇 施工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
2. 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 检查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2)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4. 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监督。
(3)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各项目部(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
(6)对查出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5.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2)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2)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4)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
5)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7)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9)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10)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完善;
11)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12)针对影响安全施工的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3)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3)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4)各类机具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6)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项目部(分公司)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8)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0)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11)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台账管理情况;
12)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13)根据季节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4)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管理;
15)其他。
(4)专业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脚手架、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6. 检查的组织与管理
(1)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公司部(处、科)协助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公司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组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7. 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部(处、科)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各项目(分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检查的实施
1)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参加检查人员。
2)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以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4)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3)检查通报
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8. 隐患整改及验收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整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2)以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3)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9. 奖励与处罚
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诸多事故隐患,房地产e网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二)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 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 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 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如井架、塔吊、施工人货两用电梯等)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审核合格的安装单位进行相关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在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首先共同参加验收,做出验收,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报请地方规定的有权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和办理相关手续,检测合格并发放相关检测合格证件并将其复制挂牌后方可使用。
4. 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 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