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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犹如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的行动,确保每一位员工能在工作中避免潜在风险。有效的安全制度不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进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它是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体现,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岗位安全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各类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以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注意事项
1. 制度需清晰易懂: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复杂的术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实用性优先: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能脱离实际,否则可能导致执行困难。
3. 持续更新: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保持其有效性。
4. 责任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应明确,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请注意,制度的制定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只有这样,我们的安全制度才能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的坚固屏障,为所有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人员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本制度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规定了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场内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及各承包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2管理内容
2.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1.1 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1.2 具有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1.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2.1.3.1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焊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登高架设工,机动车驾驶员等。
2.2 焊工的安全管理办法:
2.2.1 未受过专门训练人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政府受权的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允许工作。
2.2.2 焊工应穿帆布阻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并应配有白光眼镜,电焊手套和橡胶绝缘鞋。
2.2.3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
2.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2.2.5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2.2.6 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2.2.7 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附近进行焊接时, 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2.2.8 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准许焊接作业。
2.2.9 在高空进行焊接工作,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措施,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凡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2.2.10 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上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工作。
2.2.11 在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加强通风,严禁向容器内输送氧气。同时应有防触电的措施,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2.2.12 电焊工在合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应正常,合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
2.2.13 焊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焊工上岗。
2.3 起重工安全管理办法:
2.3.1 起重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3.2 起重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3.3 起重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3.4 起重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 起重机械操作工安全管理办法:
2.4.1 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2.4.2起重机械操作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操作起重设备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4.3起重机械操作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4起重机械操作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4.5 起重进行操作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5机动车司机安全管理办法:
2.5. 1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证,不适应驾驶员工作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2.5.2 严禁酒后驾驶,违者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3 各种车辆不得超速行驶,厂内不得超过10km/h。
2.5.4 严禁将车辆交于非驾驶员驾驶,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驾驶员岗位。
2.5.5机动车除驾驶室按规定坐人,其他部位严禁载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调离驾驶员岗位。
2.5.6机动车驾驶员每季要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要进行交通法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6 登高架设工安全管理办法
2.6.1登高架设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6.2登高架设工应该身体健康,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登高架设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6.3登高架设工应应掌握各种环境下登高架设的标准、要求,并熟悉各种架设、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6.4登高架设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6.5 登高架设工每年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上岗。
2.7.特种作业人员由风电场统一进行造册登记管理,每2年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复试合格,发怔单位核准注册后有效。
3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第2篇 生物安全人员健康监护制度范本
1.所有人员应有文件证明其对工作及实验室全部设施中潜在的风险受过培训。
2.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健康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3.凡进入实验室的员工都要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实验室人员岗位情况表、体检情况和免疫接种登记表。
4.实验室应制定实验室人员年度体检计划并按时实施,及时将体检结果记入人员健康档案,根据需要也可进行临时性体检。
5.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6.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新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人员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7.所有实验人员在开始工作前要留取血清样品,应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因子接受免疫以预防感染。
8.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可体征时,应当向本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及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
第3篇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第4篇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
三、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及时上岗,不脱岗,并对自己当班时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 问题的办法妥善解决问题。
四、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认真负责,大胆管理,带头并督促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楼司整改。
七、对冒险蛮干和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和教育。
第5篇 学校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二、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三、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四、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五、施工单位人员要服从学校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六、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6篇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
2、本制度规适用于本公司按照实际设立具有公司特设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任组长、管生产的副总任副组长、管安全的部门领导为常设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及车间领导为成员组成。
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一名,各车间按要求可设置一至二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作业区负责人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 编制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 组织编制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8)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9) 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0)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1)制定公司年度、季、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实施,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
(12)参加部门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审查,并参与项目验收,严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关。
2、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主任及专兼职安全员)
(1)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 负责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检修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
(3)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处罚;
(4)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长报告;
(6)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7) 按照程序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
(8) 建立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告知、警示和宣传工作;
(9) 负责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总结。
3、车间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作业区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作业区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处罚;
(3)对本作业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协调整改;
(4)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模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防护设施。
(2)开展危险源的日常检查,随时使生产现场的环境和设备保持安全状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3)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做好新工人进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送培和复审教育、班组日常安全教育、换工及复工教育等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4)指导和督促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纠正违章作业。
(5)安排检修和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按危险作业管理程序申报和落实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
(6) 班组发生事故,积极抢救伤员并按程序报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不准作假证、伪证。
五、相关记录
1、《关于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贯标领导小组的通知》
2、《关于任命安全员的通知》
3、《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档案》
4、《会议纪要》
5、《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转,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在公司作业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3 具体规定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进入公司办公区或临时进入生产区办事,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告知门卫要联系人员的姓名,经门卫联系并取得当事人许可,办理登记后方可进入。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必须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人员陪同向公司总经办提供外来人员及其负责人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等)和作业地点、时间、项目等内容。
3.2总经办应将要安全培训的人员通知公司安环质监科,由安环质监科组织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经安环质监科考试合格后,由总经办发放“临时出入证”后方能进厂作业。
3.3安环质监科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要向其介绍公司的生产特点、危险区域、安全注意事项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3.4外来施工单位要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要对所在作业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属下员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及遵守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
3.5外来单位进厂承包工程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必须有安全内容,明确安全职责及违章处分规定,并报一份给安环质监科备案。
3.6外来人员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需经作业区域(车间)主管同意后在其派员监督下方可提早或推迟下班。进出我公司的材料、物品,需接受公司门卫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各种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3.7外来施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3.8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3.9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来施工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3.10外来施工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3.11外来施工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3.12外来施工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所在车间(或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车间(或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不得自行其事。
3.13外来施工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3.14外来施工单位焊工要进行电(气)焊、电(气)割,使用冲击钻、电钻、风钻、等离子切割、砂轮机、磨光机、抛光机、喷灯、喷砂等易产生明火、电火花等设备前,必须事先向所在车间(或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车间(或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油漆工除锈作业视同动火作业。
3.15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3.16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给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3.17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容器(包括坑、罐、井、贮槽)作业前,必须事先向所在车间(或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车间(或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入罐证后,方可入内工作。
3.18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环部门审批,经安环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19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环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3.20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3.21外来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3.22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3.23外来施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3.24外来施工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25外来施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
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3.26因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
3.27外来施工人员在我公司作业期间,所在车间必须派人全程进行现场监护;本公司安环质监部、主管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3.28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8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三)设置原则
3.1 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四)设置级别
4.1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委会。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2 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组成。
4.3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管理机构
5.1.1 公司设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处设置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3名;以公司发文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5.1.2 安委会成员
公司设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安委会的人员组成包括:
1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
3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
5.1.3 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
5.2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见《__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
5.3 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5.3.1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2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3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或者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5.3.4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
5.3.5生产技术处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
第9篇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三、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四、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日、季和年终有考讯。
五、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知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必备
摘要:所谓必备的心里,主要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和行为中潜意识里所具备的信心、爱心和责任心。这是从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也是需要自身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的职业修养。现根据在多年工作实践经验中的思考,谈谈自身体会。
信心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建筑安全管理所涉及的临边洞口、大型建筑起重设备、脚手架工程、基坑围护(支护)、高大模板、临时用电等方面的内容,涉及面越来越多,项目上存在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发生事故的机率越来越大,部分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有畏难情绪,缺乏信心;此外,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偶有发生,发生死亡事故的主要类别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等,涉及面广,安全管理形势日益显得严峻,这一方面也导致一部分从事建筑安全管理人员丧失信心,甚至部分面临找工作的大毕业生在选择职业时,在项目上宁愿选择做技术员、施工员,而不是安全员;再者,部分从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进行项目管理时,缺乏对项目安全管理,思想上不积极,行动上不支持,投入不到位,导致项目上存在安全隐患增多。对上级部门的检查,敷衍了事,隐患不整改,报侥幸心理,项目部安全员的工作得不到支持和认可,也是导致安全管理人员缺乏信心的一个原因。
纵然如此,信心仍然要成为我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精神之柱。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近几年从国家的法律到部门规章,再到地方性规定,无论是新出台的,还是新修订的,无不显示着对建筑安全的重视;二是行业出台的有关文件加大对事故单位或个人的处罚。近几年来看,凡是有死亡事故的单位和项目在经济上无不受到重创,直接经济损失基本上都在50万元以上,加之间接费用和政府处罚,一个死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基本上超过100万元。这些都在逼迫着企业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高对安全的投入,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三是每个人都是有追求的,“明知山有虎,立志偏向虎上行”,越是难的东西越要攻,这样才能体现能力和意志,才能体现人生的价值。
责任心
说到责任,有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和个人责任,对于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人来说,这份责任可以超过任何一个职业。
这份责任要求我们必须具备奉献精神。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是帮助项目查出隐患,之后帮助项目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说到底是种服务性的工作,而且这种服务没有星期天,不分节假日,只要项目需要,只要隐患存在,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人员就没有回避的理由,应当积极的给予项目支持和帮助,这也是工作性质所要求的。经过统计,某市建筑行业2009年全年所发生死亡事故有70%是在节假日和双休日发生的。
另外,这份责任要求我们必须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名合格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对项目的安全状态了如指掌,胸有成竹,这样晚上才能安心入眠;对于安全状态不好的项目,要能够积极帮助项目提出采取措施和解决的思路,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此外,我们还要具备面对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对能力,如发现有对建筑工人生命安全不利的恶劣天气,能够自觉而及时的通知项目部,并告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能够积极与项目沟通,帮助项目想措施、拿主意,做到夜不能寐,有好的想法和措施第一时间告知项目,并随时跟踪服务。
总之,“三心”思维是一名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所必备的素质,无论何时,只要从事建筑安全这个职业,都要把这个职业当作一门学问,要孜孜不倦的学,坚持不懈的研究。
爱心
行业主管部门有位领导曾经说过,做安全管理的同志都是在做好事,做善事。笔者在从事建筑安全管理这个职业也有几年了,每年总能见到或听到许多建筑安全事故,面对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面对死者家属血泪的控诉,面对事故背后的家庭破碎,面对小孩“要爸爸,要妈妈”的哭喊,在痛定思痛的反思中,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也更加要求我们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和行为中要具备“爱心”,努力把工作做好,减少和杜绝悲剧的发生。
爱心思维要求我们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把项目每位从事建筑工人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来看待,在生活中给工人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如在夏季配备好防暑降温物品,合理调整劳动作息时间,采取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给工人采取有效的取暖措施,有足够的热水,让工人真正的以项目为家,是项目的主人。工人作业时,给工人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在日常安全检查或巡查过程中,坚决制止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不正确行为,禁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对存在的原则的安全隐患坚决不放过,“宁要骂声,不要哭声”,这种坚决“禁止”或“制止”就是爱。与此同时,在施工现场要善于与施工人员打交道,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信赖、尊重和亲情般的关爱,赢得他们对安全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第11篇 入校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入校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和施工队签定治安和安全生产合同书,明确施工队具体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确学校监督协调安全管理的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安全法律及规章制度。
2、施工队进驻学校内部必须缴验每个队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无身份证明者不得在学校内部住宿。
3、施工人员须在学校内部居住三个月以上者,保卫干部必须协助他们办理“临时居住证”。
4、保卫干部要回同施工队负责人,依据“身份证”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写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员有变动要及时更正。
5、施工单位要给施工队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场所,并要求他们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火,确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6、施工人员必须凭施工单位发给的出入证进出大门,出入证不准转借他人,遗失必须补办。
7、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指定易名治安人员配合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向队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严防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8、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学校有责任全面做好队施工队员的安全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第12篇 装卸人员安全生产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生产任务地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切实做到安全人人有责,特制定本制度。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必须具备事本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和熟知作业中危险的性质及注意事项
3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4装卸工装车时,首先应检查运输货车车厢是否平整或是否有异物;若车厢不平或有异物及时和客户或司机提出建议,进行清理;
5装卸工带班班长除要认真负责和司机,库管人员沟通,做好装车前货物码放预算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返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处予员工一倍的罚款。员工有监督带班班长权利,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6要牢记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做到文明装卸,杜绝野蛮装卸;不安规定装卸货物时,员工造成货物损时照价赔偿。
7装卸货物过程中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破损或短少等异常情况装卸工有责任向负责人和客户反映。以便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8装卸作业时,应文明作业、规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装卸。
9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对在装卸过程中损坏的物品要负责或赔偿。
10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货物名称、数量,核对到站,有权拒绝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志、标识、标志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装车。
11货物装卸完毕以后,客户或司机有需要盖篷布的需盖好篷布;
12装卸结束后,必需做好清理工作;
13不准随意请假旷工,突发事件除外。确实有事需提前一天请假,如果当天员工强行请假歇工,公司将视为旷工处理,以一罚三的制度进行处罚;
14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或三十天通知公司,如果不提前通知扣除当月工资的50%
15上班时间严禁饮酒和酒后进行装卸,装卸作业禁止光脚或穿拖鞋,严禁打瞌睡,溜岗;
10员工不得随意把无关人员和陌生人员领进公司,有必要时需向公司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11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私事吵架,打架或无故闹事影响公司正常运转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2对于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扣除当月工资。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禁止在禁吸烟区域内吸烟;
14禁止动用或操作与装卸工岗位不符的机械设备;起重设备上下严禁站人;
15对违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的员工试情节轻重处以100元到500元罚款。
16不按时参加或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发现一次扣50元。
1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发行一次扣50元
18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的,处以100-200元
19工作中,擅离职守者处以100--200元
20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行一次扣100-200元。
21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根据情况给予表彰、物质奖励。
本暂行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利完善。
负责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13篇 安全监控人员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工作态度要端正,精力要集中,持证上岗。
1、值班人员应熟悉井下各监控设备的安装地点及检测范围。值班期间,如实记录各监控地点的瓦斯浓度、风速及设备运行情况,内容要真实、详细,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
2、加强对瓦斯、风速等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的观察,发现风速异常变化、瓦斯超限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根据应急处理程序,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矿长及矿技术负责人报告。
3、每次汇报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内容包括:汇报单位、汇报情况以及采取措施、最终处理结果等。每天的监控数据、变化曲线要及时打印,报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并送安全科备案。
4、监控电脑为专用设备,不得用于其它无关工作。
第14篇 铁焦有限公司与外来施工队人员安全管理程序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和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
1. 外来施工人员要指定一名适当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2.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管理。
3.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教育方可作业,否则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停止施工人员的作业甚至将施工人员清出工作现场。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各存一份。
4. 施工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
5.进入厂区必须佩带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胸卡,特殊情况下经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门同意可以佩带施工单位的胸卡。
6. 厂区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7. 遵守劳保着装有关规定。在厂区安全线以外的任何地方必须戴好安全帽,在工厂区要戴好防护眼镜,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短袖上衣、短裤、脱鞋进入施工现场。
8. 施工物品、用具摆放要有序,废料及暂时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到适当场所。作业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 特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10. 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动用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设施。
11. 施工完毕离开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时要交还所借胸卡、工具等,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12. 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负责、承担。
13.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第15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 职责
3.1 董事长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
3.2 主要负责人
3.2.1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3.2.2 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 安全处负责人
3.3.1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机构
4.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 安委会设主任1名,安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公司总经理担任。
4.1.4 由安委会主任发布授权书,任命1名副主任。
4.1.5 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6 公司安委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也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安全办公室,由安全主管任办公室主任。
4.2 安全专题会
4.2.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4.2.2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主管组织协调。
4.2.3 安全主管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5.2 《授权书》
6. 表单/记录
6.1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6.2 《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