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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为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8

安全行为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犹如一座无形的防护墙,保障着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的财产安全。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我们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风险,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同时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安全制度不仅体现了我们对法规的遵守,更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它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确保每个环节都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1) 安全培训与教育规定,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2)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并控制潜在危险;3) 应急预案,为突发事件提供快速响应的指导;4) 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防止因不当操作引发事故;5) 工作场所安全规定,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环境卫生及消防设施等。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必须注重以下几点:1) 制度应具有针对性,针对不同部门和岗位设定具体的安全规则;2) 制度要清晰易懂,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复杂的术语,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3)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和法规的变化;4) 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要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它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全水平。只有通过科学的制定、严格的执行和持续的改进,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安全行为制度范文

第1篇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内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卫生行为,操作习惯,使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内容

3.1 吸烟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3.2 食物、饮料及其它

(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3 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3.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3.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2)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3.6 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可能是,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3.7 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3.8 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3.7)的规定。

3.9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菌种后,应立即洗手。

3.10 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3.11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避免扎到手部。

3.12 工作环境

(1)“清洁”区和“污染区”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公司选择并确定“清洁”和“污染区”工作区,在清洁区和污染区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

被指定为“污染区”的区域,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在做完实验后应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污染区”区都应保持整洁。“污染区”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消毒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2)冰箱、培养箱、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qc主管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3)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灭火器上。“清洁”的和“污染区”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4)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5)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

(6)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7)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茶杯、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8)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

(9)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10)实验室内应安装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放灭蟑螂的药物。

(11)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12)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3.13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2)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

(3)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6)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3.14 离心机

(1)气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2)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3)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4)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5)平�: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第2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安全问责制度。

一、不安全行为检查

1、安健环部为本公司的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安监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动态检查除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健环部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业务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 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检查必须对照变电站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公司

8、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9、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0、带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公司安健环部进行处理。

11、扎内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站内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2、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3、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4、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5、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6、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7、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健环部,由安健环部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二、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 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安监员、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7、安监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带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车间。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处,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四、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公司安健环部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健环部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公司安健环部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第3篇 维修班组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本安管理体系巩固发展年”活动,有效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

一、不安全行为管控重点

结合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对历年来中心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洗选中心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的重点是:

(一)重点人群

1.新入企员工

2.劳务工

3.外委专业化服务人员

4.单岗作业人员

5.作业地点流动性大的员工

(二)重点时段

1.中夜班及凌晨作业时段

2.交接班时间

3.节假日加班及日常延点时间

4.突发抢修设备故障时段

5.检查人员刚离开时

(三)重点作业活动

1. 设备检修

2. 电气焊作业

3. 岗位工单独巡视设备

(四)重点行为

1.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安全帽、耳塞、防尘口罩、工作服)

2. 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资格证上岗

3. 脱岗、睡岗

4.交接班时不履行交接班程序

5.无监护人进入设备、设施内部作业

6.停电后不闭锁、上锁

7.作业前不进行危险源辨识

二、不安全行为预防

基层单位是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发挥最大潜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提供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车间、班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自觉遏制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

1.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分级考核管理。各基层单位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自行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中心各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中心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处理。对基层单位及车间、班组已经查处的不安全行为当事人不再进行责任追究,其不安全行为也不纳入中心、公司绩效和评先树优等考核。

2.各基层单位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不安全行为管控中的责任,并落实到人。当出现不安全行为时,不但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同时要追究管理者的连带责任。确保跟班到位,不安全行为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3.各单位要注重员工现场实操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班组长和老师傅一对一的“传、帮、带”作用。在特殊时期、特殊时段、特殊任务下,加强对新员工的管理监督,以防止由于突击生产和侥幸心理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4.持续开展班组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班前会必须针对上一班反馈的信息和本班的工作任务进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有重点地落实安全措施;交接班要与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处理相结合,杜绝上班时不能认真负责干好本职工作,急于早下班而手忙脚乱、无序操作等不安全行为发生;作业中,要培育员工养成“五思而行”(①本人做此项工作有哪些风险不知道不去做;②本人是否具备做此项工作的技能 不具备不去做;③做本项工作所处的环境是否安全 不安全不去做;④做本项工作是否有适当的工具不恰当不去做;⑤做本项工作是否已佩戴了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合适不去做)的习惯,从根本上杜绝员工不安全行为。

5.各单位要对员工的作业行为实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新员工要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如通过安全帽上贴“星”型标识来识别新员工的入企时间(1-2个月贴一个星,3-4个月为两个星,以此类推,超出一年解除“星”标识);按要求落实带班队长、师带徒不安全行为考评处罚机制,加强不安全行为管控。

(二)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员工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大作业规程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员工业务技能,使员工胜任本职工作,避免无意违章现象发生。

1.做好“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的告知和培训工作,让员工知道哪些是不安全行为、其风险等级如何、会造成什么后果等,以进行自我行为约束。

2.建立完善的培训系统,配备充足的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手段,建立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1)配齐培训教材。针对不同培训对象配备相应培训教材。如新员工培训、安全常识培训、本安体系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教材等,可分类别、分专业进行编制或收集。

(2)充实师资力量。选拔建立讲师队伍,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培训团队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常态化、系统性的安全培训。

(3)抓好质量关。针对不同的岗位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改变目前“培训只是把全部内容念一遍,考试只是发下试卷抄一遍”的现象。

(4)实施严格考核。严格开展培训后的考核工作,考核题目要有针对性,与培训内容高度统一,避免使用通用类考试题,使考试流于形式。如建立考试题库供分类随机抽取,实行教考分离等。

(5)丰富培训方法。如传统面授、视频会议、网络系统、模块化、图像化、实操化培训等。

(6)做好培训考核。对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推动矿“三级”培训的良性运行。

(三)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要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的要求,从设计、设备配套过程中严格把关,增加科技含量,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1.加强设备检修、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对存在缺陷的在用设备、设施要建立台账,有计划地开展使用中消缺和大、项修时消缺,为员工规范作业提供硬件保障。

2.对风险高的设备和工艺,开展针对性的小改小革、流程改造、科技创新及安全产品替代等活动,降低操作风险。如开展自主创新性改革活动、借鉴其他单位亮点工程等。

(四)改善作业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空间保障。

要努力为员工创造便捷的作业环境和空间,使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如按规定距离设置皮带过桥、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等。要从粉尘和噪音治理、安全防护、噪音照明和人机工程学等方面落实持续改进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并按计划执行。

(五)改进管理方法,全方位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各单位要有效开展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等,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明确重点管控对象。同时,要积极探索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原因,从“人”、“机”“环”、“管”查找管理漏洞和缺陷,不断强化管控方案。

2.机关各职能部门要从定编定员、设备及备件配置、工程设计等

方面做好支持和服务工作,为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3.基层单位要查找由于设备缺陷、作业空间受限、检修或作业时设施不完善、防护用品不齐备等因素引发不安全行为的作业活动,从管理上进行消缺和改进,消除“不违章不能干”的错误观念。

4.安管部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纳入业务保安职责,定期对中心不安全行为人员数据库中的行为表现进行分析,查找各级人员在不安全行为治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有针对性地改进。

5.经营部要建立全中心特种作业人员数据库,动态掌握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做到办证、证件复审、换证超前安排,确保符合法定要求。

6.各基层单位要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流程,合理、均衡布置工作任务,做到人岗匹配,防止抢时间、赶进度而发生不安全行为。同时,要配备完好、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六)正向激励、营造安全氛围。

1.加强厂务公开,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晋级等要保证公平、合理,不徇私情。

2.各级领导和组织要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关心职工生活,积极采取交流和谈心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作业人员注意力集中,避免员工带情绪上岗而发生不安全行为。

3.强化后勤保障工作,使员工休息充分、精力充沛。如将生产单位同班的人员尽可能调整到一个宿舍,使员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证食堂的饭菜质量;为中夜班员工配备咖啡等。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形成良好安全氛围。如:

(1)举办事故案例宣讲活动。以身边的事故或未遂事故为切入点,通过员工自己讲解,加深记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2)开展“创建无不安全行为车间、班组”活动。对创建无不安全行为车间、班组成功的车间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分别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奖励加分。同时,对创建成功的区队分别按管理难易程度给予奖励。

(3)调动家属,协管安全。对不安全行为达到重大风险等级,且家属在矿区的不安全行为人员,通过家属协管员以“违章告知书”的形式送到家属手中,对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说明。通过举办写安全家书、亲情安全寄语等活动,降低不安全行为发生率。

(七)提高本安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积累安全管控有效数据。

1.本安信息系统选择项录入

(1)检查日期、班次一栏中,日期、班次选择必须与现场查处时间一致,录入日期为自动生成,根据本安信息系统要求,必须自查处不安全行为之时起24小时内录入。

(2)不安全行为一栏为选择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项,系统具有模糊查询功能,但不得只靠模糊查询选择标准,要在全面熟悉系统中人员不安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认真对照选择。

(3)负责单位、责任区队必须是当事人所在单位和车间。不得随意选择,在查处当事人时,必须核实清楚。

(4)监管单位和监管责任人的认定,要严格执行《神华巴彦淖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

(5)是否处罚栏为可选项,处罚标准执行《神华巴彦淖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不得随意改变。

(6)如果系统中找不到责任单位或当事人的名字时(造成系统中人员缺失的原因是由于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不能及时更新和不包括劳务用工所致),可手工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及时补充数据后录入,不得加于他人。

2.本安信息系统键入项的录入

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一栏内,需填写当事人不安全行为的具体表现,即在某某地点发生什么不安全行为,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项中已有的内容,不需重复键入。如:日期、班次、当事人姓名等。

(2)选择标准时,标准会自动复制至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一栏内,键入内容时方便在此基础上修改,不得以标准代替详细描述。

(3)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中,仅限于当事人本人。

(4)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中,只能说明当事人的一种行为,如有两种或以上不安全行为时,要分两次录入。

(5)负责单位处罚金额一栏,为非必填项,若要键入数据,必须依据现行处罚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填写金额数据。

(6)矫正意见一栏内,所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要具体。

三、不安全行为监督与考核

(一)明确责任,“九位一体”开展不安全行为监督和查处。

1.基层单位要建立“九位一体”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不安全行为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要完善细化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落实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要明确对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的查处,不仅仅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

2.中心各业务保安部门在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厉纠察不安全行为,同时录入本安信息系统建立不安全行为信息档案。

3.要公开、公正地进行不安全行为查处,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为完成查处指标而弄虚做假。

4.要多措并举,加强单岗作业区域和人员的巡查工作。如实行单岗作业人员定时向带班领导长汇报制度,带班班组要随时抽查岗位作业人员工作情况,避免发生睡岗及其它违章行为;实行单岗作业人员轮岗制。

5.要重点控制中夜班人员睡岗问题。采取措施减少岗位工的空闲时间、降低其嗜睡程度,减少、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如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加强岗位点文明卫生管理,要求环境整洁、设备卫生、标识清晰,让岗位工行动起来,避免出现睡岗。

6.发挥带班车间主任、班长作用,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关键作业工序和重要时间段,做好重点跟踪管控。

(二)加强挂钩考核,控制不安全行为发生。

1.基层单位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要建立档案,作为当事人评先选优、晋级、劳务工转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与班组、车间、厂站及分管领导关联,从个人切身利益激发员工消除和查处不安全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基层单位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车间、个人绩效考核中,根据已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应扣除考核分数,对不安全行为当事人进行考核。同时,将本班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与班组长绩效挂钩,全月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与所在单位一把手绩效挂钩。严格兑现奖罚,实现车间、班组对不安全行为的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3.设立不安全行为曝光亮相台,通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当日曝光与月底集中公示的方式来警示员工;设置不安全行为举报箱,举报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形成全员监管机制。

4.利用本安信息系统,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积分管理,对积分较高的高危人群加大考核兑现力度。

5严格执行《神华巴彦淖尔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兑现奖惩。

四、不安全行为矫正管理

要做好不安全行为人员的矫正工作。对所有查出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适时地采取恰当的方法和措施进行行为矫正,根据行为风险等级高低及行为严重程度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引导、帮教和培训工作,避免重复发生不安全行为。

(一)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必须进行现场纠正。同时,要根据不安全行为等级,适时组织矫正培训;对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不安全行为的员工,由单位安全分管领导亲自进行转化帮教,以提高培训教育效果;对于重复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要强制待岗培训。

(二)基层单位要每季度召开不安全行为管理座谈会,及时了解不安全行为人员的思想动态,深刻剖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

(三)要把不安全行为矫正与员工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员工技能的提升,减少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可能性。

(四)各单位要互相借鉴不安全行为矫正中好的做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工作。如:

1.执行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管理办法,按照积分多少进行不同类型的矫正工作。

2.采用谈心引导、平等交流等形式,纠正员工对安全的错误认识,保证员工从根本上认知不安全行为。

3.给不安全行为员工观看不安全行为动漫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员工。

4.举办工伤人员和不安全行为人员“现身说法”教育活动,警示其他员工。

第4篇 员工非生产场所安全行为准则制度

一、通用安全

1.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

2.火柴、烟头和吸烟留下的其它剩余物都只能扔到指定容器内,严禁扔入废纸篓或其它废品容器内;

3.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上岗;

4.带头参加安全经验分享活动;

5.主动报告不安全行为及办公室不安全状态。

二、交通安全

1.驾乘车系好安全带,不妨碍安全驾驶;

2.驾驶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严禁酒后驾车。

三、办公安全

1.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2.禁止在办公室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办公室区域的任何地方奔跑(除非在指定的区域或遇到特殊紧急情况);

4.当在门厅、走廊中行走时,要靠右侧行走,而且不要吃、喝或阅读。注意你的周围,并保持警惕;

5.使用指定的行人通道,并遵守设立的标志和方向;

6.当不会马上使用时,及时关闭书桌的抽屉、柜门。

7.当坐在椅子上时,始终要保持正确的姿态。

8.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关闭电脑等电器电源。

四、上下楼安全

1.上下楼梯时,必须手扶扶手;

2.在楼梯上不得超越其它人或奔跑;

3.始终靠右侧行走,一次只能上/下一个台阶;

4.上下楼梯时,要注意脚下台阶,避免左顾右盼;

5.携带物品上下楼梯时,应遵守人机工学的标准;

6.禁止使用手臂和腿来阻塞电梯门。

第5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财产,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大伤亡事故率小于1‰;

2、责任落实到个人,各部门、各类工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4、员工能自觉遵守公司安全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次数达标的,无发生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的;

6、对外包队人员的考核,实行公司统一标准,另外记录在册;

7、其他事项参考公司安全生产考评。

二、奖励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6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事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使矿井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酌情可给予8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创新或改进技术工艺,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纠正违章, 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 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奖励。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项奖励金额, 应专款专用, 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 分别给予奖励, 不得平均发放。

5、举报私藏、私拿雷管、炸药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20000元奖励,并保密;举报私拿工具、电缆、钢材及各种生产物资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关物资的20倍奖励。

6、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7、年终总结时,集体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记录达到“年终奖”评定标准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安全队长汇总材料上报部长,经安全生产部领导小组讨论,经审核后汇报公司。

2、先进部门、科室由安全生产部提出意见,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3、对1、有关人员和班组的奖励,有安全生产部提出,经上级审查,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四、惩罚

1、乘罐笼上下井人数满载为6人/罐,超载的,处以50元/人的罚款;

2、滋事打斗,无其他影响的,当事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导致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3、无故脱岗者,无其他影响的,处以40元/次;引发安全事故的,扣除当月浮动工资;

4、酗酒上班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5、班组安全员工作失职,如查邦问顶不到位、支护不到位等,

第一次予以扣除一半当月浮动工资,再次发现全部扣除;

6、安全设施、安全警戒的使用和设置不到位,处以200元罚款;

7、设备因维护不到位、维修延迟等耽误安全生产的,给予机修科当班人员100元至300元罚款;机电矿长负失职连带责任,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8、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者,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领导,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9、安全管理层违章指挥、指挥失误的,当事人写书面检讨,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五、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财财会负责人核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为提升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提升经济效益,形成公平、竞争、高效、良性发展的企业文化,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并划拨专项激励基金,该基金由公司支配,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激励基金以公司每月获得绩效奖励基金作为主要来源,每月因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款项(除因工伤管理处罚外)也纳入该基金。

我公司几种激励方式的实施如下:

一、表现突出奖

1、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奖励标准:

①本月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②某项工作的完成给公司带来巨大效益的集体或个人;

③某项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对公司效益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集体或个人;

④执行临时性任务完成效果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⑤其他可以考虑情况。

3、奖励办法:发放周期和发放对象按实际奖励需要确定,由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各部门领导决定实施过程,并决定是否公开奖励对象和是否公开奖励金额。

二、优秀集体奖

1、获奖范围:作业区所有班组、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后勤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年终总结时评定优秀集体。

2、评定标准:

①本班组(团队)本年度工作绩效突出且稳定;

②本班组(团队)本年度生产效率、质量有明显提升或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③本班组(团队)本年度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的记录符合公司绩效考评标准;

3、评定和奖励优秀集体每月统计一次,安全生产部领导直接评选,并汇报公司领导小组。在年度总结会上就本年度获得优秀集体称号的团队名单,给予团队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三、教育培训福利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技术技能。公司给予一定的激励性资助,具体实施如下:

1、资助范围:全体员工

2、资助方法:

①公司根据员工需要,不定期免费为员工举行知识、技能、技术等培训;培训期间领取补助,计入工资表;

②公司派送员工参加技能培训或知识学习的,在这期间的经费由公司报销;

③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岗位需要和自身知识提升需要参加相关技能证书考试的,凡考试前提出申请,并通过考试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能证书,经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凭发票给予报销报名考试费和期间的正常消费费用。

3、该项费用由公司福利费支出,不计入公司激励基金。

济南沃泰耐火材料公司

第6篇 放炮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放炮员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放炮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爆炸物品丢失和被盗事件,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2 使用范围

权台煤矿保卫科、生产技术科、安培中心及井下生产、辅助单位从事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及负责管理监督的所有职工。

3 相关部门职责及其责任人

1.生产技术科设专职放炮员管理办公室,负责爆破器材及爆破工具的审批。责任人:生产技术科科长。

2.保卫科负责放炮员政审的工作,责任人:保卫科科长。

3.安监科负责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及涉爆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责任人: 安监科科长。

安培中心负责放炮员培训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做好培训,考核、年审和发证工作。责任人: 安培中心校长。

5.放炮员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放炮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 各单位行政主管。

4 内容及程序

1.矿成立以生产副矿长为组长的放炮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放炮员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科,根据安全检查结果,根据《权台煤矿考核管理办法》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单位和放炮员进行处理,对管理有功人员进行嘉奖。

2.放炮员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业放炮员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当前放炮员管理中存在问题,贯彻执行上级放炮员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年度放炮员管理目标,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并建立会议记录台帐。

3.专职放炮员管理办公室每月必须与安培中心联合开办一期放炮员安全培训班,学习近期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文件及专业安全操作知识,学习结束要组织考核,做好档案,并在安培中心存档。

加强区队管理,强化班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观点,对放炮员的工作实行全过程监控,跟班干部、当班班组长要掌握爆破员领取的炸药、雷管数量及运输过程的管理,在交接单上要签字确认。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要不定期组织对跟班干部、当班班组长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安监科进行奖罚处理。

5.技术科调度室安全员根据当班生产作业计划、爆破作业图表审批炸药、雷管使用计划,爆破员凭爆破日志(审批计划)、上岗证到爆炸材料库领取所需爆炸材料。领退炸药时要有记录、签字。

6.炮药箱要有醒目标志,安锁,放炮员制服要便与和其他职工区别,行走及运输时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按照规程上下罐及乘车,运搬工区司乘人员发现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举报,隐瞒不报按同性质违章处理。

7.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并加锁,存放地点必须位于警戒线以外且安全可靠,做引药或放置母线时必须避开电气设备,现场班组长负责监督检查。

8.放炮员要按规定装药和放水泡泥,装药和水炮泥时,现场班组长要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规范作业。完毕后,要督导放炮员对连线进行检查,并保证一次装药一次起爆。放炮结束,班组长、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后,由班组长监督协助放炮员按规程规定处理瞎炮,并将母线回收。

9.对现场使用的放炮器严格管理,到达现场工作前,跟班干部和班组长要进行放炮器检查,确保使用专用放炮器且同一工作面杜绝使用两台以上放炮器放炮,杜绝药、放炮器借给他人使用的现象。

10.爆破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现场跟班干部要督促、监督、 指导“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的执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的执行情况,现场瓦安员、班组长、爆破员要按照规定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11.班组长必须亲自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地点执行警戒工作,各警戒地点除警戒人员外,还要设置警示牌、警戒网等明显标志。起爆前工作面所有人员都要撤至警戒地点以外的安全地点,由班组长负责清点核实人数。

12.当班瓦安员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控制生产的全过程。每班下井随身带本专业检查表,对班组长、爆破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安全信息中心反馈当班不规范行为信息。

13.矿安监科、生产技术科把定期与动态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原则上不低于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巡回检查。检查交接记录和区队跟班记录,重点落实爆破程序、爆炸材料领用清退制度的落实,瓦安员、班组长及“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执行,以及跟班干部屡职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处理,报爆破器材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1保卫科要及时同生产技术科定期对爆破人员的更衣箱进行检查,运搬工区配合保卫定期做好对上井涉爆人员的检查,防止雷管、炸药私自带上井。检查结果要三家单位签字认可。

15.违反上述规定的,经安监科核实,根据《权台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定性处理,处理结果报爆破器材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16.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被盗、转送等事故,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南》

6 相关记录

《爆破日志》

《炸药雷管领用清退明细台帐》

《放炮管理值班交接班记录》

5.4主提升司机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

5.1 目的

规范主提升司机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主提升司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主提升司机不安全行为的发生,防止责任事故。

5.2 使用范围

权台煤矿机电科、安监科、安培中心及权台煤矿在岗主提升司机。

5.3 相关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机电科负责主提升司机的分工和和日常管理工作。责任人:机电科科长。

2.安监科负责对主提升司机的工作进行安全监察。责任人:安监科科长。

3.安培中心负责主提升司机的培训组织、管理、发证工作。责任人:安培中心校长。

5.4 内容及程序

1.班前会应按照集团公司班前十分钟的统一规定内容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所有主提升司机必须参加班前会。班前会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辨识评估、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提升班长应在班前会中重点向职工强调本班中的工作及安全重点,并传达相关措施,班长分完工后应检查上岗情况,每班在上岗记录上签字确认。

3.机电科值班室要建立健全各种汇报记录和制度,对现场的汇报要记录详细准确,每天由科值班领导检查签字后,方可交接班。

主提升司机上岗时,要按照检查程序表要求一一对照检查,确认完好后要签字,科值班领导要抽查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5.主提升司机操作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值班室值班员要随时注意观察监控设备,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并将当事人违章行为记录上报安监科处理。

6.安培中心要定期组织主提升司机进行培训,由机电科对其进行岗位职责认知培训、各种危险源预知培训、工作方法及技能培训、紧急状态处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培训必须进行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7.机电科领导及管理人员,通过观察、询问等多种方法及时掌握职工思想、情绪、健康方面的情况。发现职工思想、情绪不稳定或身体不适的坚决不让上岗,做好询问记录。并发动所有职工互相监督,发现有不正常现象的及时给科领导汇报,科领导接到汇报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不正常现象的发展。

8.矿安监科等有关部门及机电科管理人员对主提升司机进行动态检查,检查内容为各项记录及值班室、安监科汇报记录。每次检查要有记录、处理结果,并经确认签字。

9.发现主提升司机不安全行为时,要按《权台煤矿安全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5.5 相关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权台煤矿安全考核办法》

5.6 相关记录

《班前会记录》

《上岗检查记录表》

《要害岗位检查记录》

第7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制度

1 目的

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矫正,达到知与行的统一,做到超前防范,减少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各相关方

3 相关部门职责

1.安培中心负责行为矫正相关知识的培训。

2.安监科负责不安全行为的矫正工作。

3.宣传科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

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家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 内容与程序

1.安培中心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家,每年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心理学与行为矫正知识的培训。

2.宣传科每年组织两次安全宣传(宣讲)活动,工会每月走访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家庭5次,深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为不安全行为管理反馈信息。

3.安监科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矫正。

安培中心定期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脱产培训。

宣传科、工会利用有线电视、“安全专栏”、 “三违”曝光台等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进行曝光。

6.思想和情绪因素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矫正管理

1) 加强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基层单位要严格按集团公司班前十分钟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对职工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辨识评估。

2) 基层单位要通过家庭走访,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和情绪的不安定情况。

3) 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在经济处罚的同时,进行人行化管理探索。

7.知识与技能缺陷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的矫正管理

1) 召开因知识与技能缺陷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座谈会,了解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地点,找出诱发不安全行为的条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2) 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操作水平。

3) 了解员工的业务专长,根据工作实际、员工的业务专长,安排工作岗位。

8.利益与管理因素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的矫正管理

1) 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及工资与安全挂钩的考核制度。

2)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加大对干部的行政处罚力度,发生一次死亡1 人及以上事故的,区队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班组长撤销职务。

3) 建立各级管理人员、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修改完善奖惩制度、追究制度、自检互检制度,构筑完善的安全制度保障体系。

4) 建立区队、班组、个人三级考核责任制。

9.行为矫正结束后,对被矫正者进行观察,根据记录到的数据与资料对矫正效果进行评估,制定进一步巩固效果的措施。

5 相关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江苏省安全培训管理条例》

《徐矿司教[2007]1号文件》

6 相关记录

《“三违”培训档案》

《职工“三违”纪录》

《矫正记录》

第8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制度

1 目的

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促进我矿本质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2 使用范围

矿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

3 相关部门职责及其责任人

1.安监科负责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召集有关单位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主要责任人:安监科科长。

2.各单位负责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制度的落实、执行,责任人:各单位行政主管。

3.生产技术科、企管科、劳资科、矿工会、党政办公室、安培中心等部门参与《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制度》运行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协助安监科做好制度的修订工作,主要责任人:各部门行政主管。

4 内容及程序

1.各生产班组坚持班前十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分析排查当班员工是否班前喝酒及身体状况;分析上一班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要保留风险辨识记录。

2.员工上岗前自查工作服装、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及所需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自查所带生产工具是否齐全、完好;自查乘坐车辆是否超载,有无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

3.交接班要自查工作范围环境是否安全、岗位有无隐患、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交接班人员必须将当班存在问题、处理结果、注意事项等交待清楚,记录详细。

带班干部、班(组)长、瓦安员负责对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瓦斯浓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有针对性地提出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5.各要害工种人员在操作前首先检查设备、环境状况,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仪器、仪表显示是否灵敏可靠;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所有员工在做到遵章作业的同时,都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权力和义务。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

7.班组每周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客观的指出班组成员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力求在今后工作中杜绝。

8.各单位每旬由党政主管组织一次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通报和处理,并制订整改和预防措施。

9.区队要建立自检、互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等。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徐矿集团职工岗位行为规范》

《权台煤矿班前十分钟活动细则》

《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记录》

《班前会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不放心人员、不放心岗位、工种排查记录》

第9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识别预警制度

1 目的

通过观察、识别及预警,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2 使用范围

矿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

3 相关部门职能及责任人:

安监科负责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识别和预警工作,责任人:安监科科长。

4 内容与程序

1.安监科负责制定现场静态观察和动态观察工作计划。静态计划主要由生产单位组织实施;动态计划主要由矿领导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各单位针对新上岗、冒险蛮干、重复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制定重点观察计划。

3.工作中负责观察的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做详细记录,填写编制的观察表。

观察结束后,负责观察的人员将观察结果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价,与观察对象进行交流和沟通,制定现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各单位当日应该将观察表及时上交安监科。

6.矿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地对全矿的各个生产系统场所进行不定点的检查,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对其不安全行为详细记录,上井后交安监科。

7.安监科对各种不安全行为观察表进行分析,识别每个不安全行为的危险源、危险类别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并制定出预警报告和相应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安监科根据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编成书面材料下发各单位。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静态观察和动态观察工作计划》

《重点观察计划》

《不安全行为观察表》

《预警报告》

第10篇 安全行为观察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安全行为观察”工作的管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规定。一、安全行为观察阐述:1、本规定所指安全行为观察,是指对一名正在工作的人员观察30秒以上,以确认有关任务是否在安全执行,包括对员工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的观察。2、安全行为观察以六步法为基础,步骤包括:(1).观察。现场观察员工的行为,决定如何接近员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为;(2)表扬。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表扬;(3)讨论。与员工讨论观察到的不安全行为、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鼓励员工讨论更为安全的工作方式;(4)沟通。就如何安全地工作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并取得员工的承诺;(5)启发。引导员工讨论工作地点的其他问题;(6)感谢。对员工的配合表示感谢。3、安全行为观察应重点关注可能引发伤害的行为,应综合参考以往的伤害调查、未遂事件调查以及安全行为观察的结果。安全行为观察内容应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员工的反应。员工在看到他们所在区域内有观察者时,他们是否改变自己的行为(从不安全到安全)。员工在被观察时,有时会做出反应,如改变身体姿势、调整个人防护装备、改用正确工具、抓住扶手、系上安(2)员工的位置。员工身体的位置是否有利于减少伤害发生的几率;(3)个人防护装备。员工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合适,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4)工具和设备。员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适,是否正确,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非标工具是否获得批准;(5)程序。是否有操作程序,员工是否理解并遵守操作程序;(6)人体工效学。办公室和作业环境是否符合人体工效学原则;(7)整洁。作业场所是否整洁有序。4、 安全行为观察的重点是观察和讨论员工在工作地点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行为观察既要识别不安全行为,也要识别安全行为。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开展安全行为观察,不得由下属代替。各单位应鼓励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依照本规定内容进行随机安全行为观察。5、 观察到的所有不安全行为和状态都应立即采取行动,否则,是对不安全行为和状态的许可和默认。6、 安全行为观察不替代传统安全检查,其结果不作为处罚的依据,但以下两种情况应按处罚制度执行: (1).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安全行为; (2).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不安全行为。7、专职安全人员应定期、独立地执行日常安全行为观察,其观察结果应与安全行为观察人员的安全行为观察结果进行比较。8、安全行为观察的执行人员应以请教而非教导的方式与员工平等的交流讨论安全和不安全行为,避免双方观点冲突,使员工接受安全的做法;应说服并尽可能与员工在安全上取得共识,而不是使员工迫于纪律的约束或领导的压力做出承诺,避免员工被动执行;应引导和启发员工思考更多的安全问题,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二、安全行为观察的主要内容1. “人”:精神状态;疲劳程度;是否熟悉规程措施,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必知必会;岗位操作程序和标准;执行安全合作伙伴制度;持证上岗情况等。2. “机”: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运行正常、各种保护齐全有效、完好;各种安全实施齐全有效情况等。3. “物”:材料码放规范、符合要求,材料合格;工具符合标准、齐全;轨道、道岔、矿车等符合标准;劳动保护用具正常配备情况等。4. “法”:三合一“手指口述”安全确认、隐患排查、操作程序等管理方法、制度是否到位、有效、无漏洞情况等。5. “环”:支护是否牢固、符合标准;工作地点环境符合标准,没有隐患;操作岗位环境符合标准,没有隐患;设备、设施运转是否正常等。6. 作业现场质量标准化:作业现场有没有隐患;作业现场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等情况。7. 对新情况、新变化、新技术。如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气体异常、冒顶、过流沙、过陷落柱、过三岔口、过采空区、过老巷、过断层、调斜、出水等情况。8、安监科根据近期工作重点,有计划组织安全员针对大型设备操作工、电气维修工等工种;打锚杆、挂网、起底等作业进行跟踪观察。9、职工上班前是否进行“六不准”确认签字,跟班人员、区队负责人是否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前会有几项议程是否重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有哪几项,针对性如何。10、井口信息站安检员观察职工是否按规定着装、戴帽子、系帽带及遵守乘车秩序。11、观察职工是否集体入井,遵守行走规定,班长是否领队。12、到达工作地点,提高警觉,注意在进入作业区时的任何不安全行为,观察跟班人员是否提前到达作业区内巡检一遍,职工是否现场交接班、是否执行手指口述进行安全确认。13、现场观察职工操作情况,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发现不安全行为,违章行为立即提醒、协助、纠错,对坚持正规操作的职工给予称赞表扬,与职工讨论观察到的不安全的工作方式,并提出操作规程的合理化建议。观察交接班,班长是否打旗带队集体升井。14、观察井口班组人员升井情况。确认本班人员全部到位,班长打旗排队走向澡堂。三、安全行为观察的注意事项1. 观察班前会、集体升入井、交接班、开工前、操作前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内容;2. 提高警觉,注意在进入工作区时任何的不安全行为;3. 保持不偏不倚,观察工作的所有阶段;4. 用所有的感官来观察(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5. 记住abbi原则,即上面、下面、后面、里面;6. 观察并思考沟通与寻找问题的根因和改进的方法;7. 夸赞良好的表现;8. 让被观察者留住好的行为,知道不好的行为。四、安全信息搜集方式各观察小组或观察员要做到查、看、听、问,综合对重点岗位行为安全观察,有的放矢做好观察工作。1. 查:查阅有关文件、标准、 报表、记录、管理制度、应急程序、工作程序、组织机构等资料。2. 看:现场检查设备安全标准,设备运行情况、标志、规章制度、工具齐全情况、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检查员工是否按安全标准要求进行作业,物、法、环境、管理刚性执行到位。3. 听:听取现场安全负责人介绍岗位描述行为规范,程序化操作,执行到位情况以及改进建议。4. 问:与现场岗位员工或安全负责人谈话,询问现场的作业管理和“必知必会”,员工的安全意识,员工的安全职责,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程序等内容。矿级和职能部门负责对按安全行为观察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督促落实。五、检查与考核安监站负责对我矿安全行为观察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对执行好的优胜班组(个人)给予1000(200)元的经济奖励;对执行不力的单位(个人)给予1000(200)元的经济处罚。六、附则1、 本规定由原相煤矿安监站负责解释。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制定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请矿属各单位及全体干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二、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

1 安监科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 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 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 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 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 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 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9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10 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1 跟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进行处理。

12 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3 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4 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5 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6 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7 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8 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 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 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 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 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 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 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 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四、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 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 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 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 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 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跟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办、设备办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 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 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 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 安安监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 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 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 安监科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 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六、员工不安全行为奖罚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奖罚考核。

1. 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奖罚 。

1)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5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1000元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30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800元。

2)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4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800元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15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3)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3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500元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7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300元;

4)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200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5)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100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 不安全行为考核方法

1) 全矿不安全行为考核管理由安监科统一负责。安监科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罚款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罚款情况。

2)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400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200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200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100元。

3)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绩效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不得进行评优选先。

第12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1 目的

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吸取教训,警示他人。

2 使用范围

权台煤矿各单位及其在册员工。

3 机构设置及职责:

1.成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党政主管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生产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安监副处长任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及安监科、生产技术科、组织科、纪委、企业管理科、财务科、劳动工资科、工会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依照本制度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2.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监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1) 依照领导小组安排,组织调查由矿查处的安全、质量领导职责过错。

2) 编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3)受理关于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对经审查确有事实依据的应在3 日内组织立项调查。

4 内容与程序

1. 安监科把当日不安全行为情况记录进行分析,对不需要追查的,依据《员工不安全行为奖惩制度》给予处罚;需要追究的,根据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及造成的后果,按徐矿司党 [2004]58号文件要求追查分析。

2.责任追究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按章(上级和矿的有关规定)办事的原则。

3)责任和过错相符的原则。

3. 发生死亡事故的不安全行为行政责任追究:

1)在工作过程中,因工死亡1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的科、区级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一次死亡2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事故单位党政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3)在工作过程中,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负责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其直接责任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出发规定进行处理。

发生重伤事故的不安全行为行政责任追究:

1) 在工作过程中,因工重伤 l 人的,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 在工作过程中,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 2 人事故的,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单位科、区级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 在工作过程中,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 3 人及以上事故的,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 凡因不安全行为造成重伤的,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处分;造成他人死亡的,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非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1) 凡发生一级(特大)非伤亡事故,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科、区级分管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 凡发生二级(重大)非伤亡事故,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科、区级分管干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 造成二级(重大)非伤亡事故的,除对相关责任人按上述标准进行索赔外,另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造成一级(特大)非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6.责任追究形成的调查报告及相关信息资料应归档保存,用以备查。

7.受处罚人员如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申请重新追查。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经会议讨论,确实有必要时,重新进行追查。

8.关于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条款以外的责任处理按上级及矿有关文件执行。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权台煤矿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第13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有效遏止员工不安全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因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

2 使用范围

矿所属各单位的全体员工。

3 相关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安监科负责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为安监科长。

4 内容与程序

1. 安监科负责对全矿井上下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管理。

2.监督检查应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

3.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安全监督检查以动态检查为主,定期检查为辅;动态检查由安监员、单位管理人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

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检查应把重点放在不持证上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对各单位带班、机关带班、安监、瓦安等专检人员的上岗进行抽检。

5.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进行追查处理。

6.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立即撤出人员、汇报处理。

各级管理人员应文明按章检查,减少违章人员的逆反心理,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8.安监科对查处的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建立台帐,详细记录违章人员、时间、违章事实、处理结果等。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权台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和本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会议记录》

《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记录》

《安全质量标准化记录》

第14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识别与预警制度

1 目的

通过观察、识别及预警,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2 使用范围

矿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

3 相关部门职能及责任人:

安监科负责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识别和预警工作,责任人:安监科科长。

4 内容与程序

1.安监科负责制定现场静态观察和动态观察工作计划。静态计划主要由生产单位组织实施;动态计划主要由矿领导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各单位针对新上岗、冒险蛮干、重复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制定重点观察计划。

3.工作中负责观察的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做详细记录,填写编制的观察表。

观察结束后,负责观察的人员将观察结果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价,与观察对象进行交流和沟通,制定现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各单位当日应该将观察表及时上交安监科。

6.矿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地对全矿的各个生产系统场所进行不定点的检查,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对其不安全行为详细记录,上井后交安监科。

7.安监科对各种不安全行为观察表进行分析,识别每个不安全行为的危险源、危险类别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并制定出预警报告和相应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安监科根据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编成书面材料下发各单位。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静态观察和动态观察工作计划》

《重点观察计划》

《不安全行为观察表》

《预警报告》

第15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奖惩制度

1 目的

奖优罚劣,奖惩对等,激发员工遵章作业的积极性。

2 使用范围

直接或间接从事煤矿工作的全体员工

3 相关部门及职责

1.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奖惩制度;

2.安监科负责对安全奖惩制度的执行与考核;

3.企管科负责奖惩兑现。

4 内容及程序

1.矿从吨煤工资中提取0.3 元作为安全及质量奖励基金,集团公司对矿井的安全质量嘉奖、矿对单位和个人的各类安全质量罚款,均纳入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安全质量奖励基金按照奖罚平衡的原则由安监处严格按照本规定掌握使用,劳资科和财务科必须建立单独台帐,做到月结月清,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凡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分别给予500 元以上奖励

1) 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从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 事故发生后,临危不惧,组织抢救,避免人员伤亡或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员。

3) 在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 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创新项目,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认可,为安全做出重大贡献者。

3.凡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月度内分别给予100~500 元奖励。

1) 检举盗窃、破坏、损坏安全设施(设备)(铁门、道档、捕车器、瓦斯监测监控装置,通风、防尘、防灭火设施,通讯设施等)者。

2) 事故发生后,临危不惧,组织抢救,避免人员伤亡或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员。

3) 安全及质量标准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4) 在拆除(收作)、安装(刷面)、初放等大型工程项目中监督把关为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5) 季度内在防火、防瓦斯、防治水、巷道贯通等方面做出贡献的相关安全管理人员。

具备获奖条件的,个人奖励金额在500 元(含500)以下的,由安监处研究决定。超过500 元的,由安监处报矿办公会研究决定。

5.对照《员工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分类》,属于重大风险及以上的不安全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者300~500 元罚款、停班学习一个月,停班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并根据情节给予撤销职务、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中等风险及以下的不安全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者100 元罚款,一般风险、中等风险的停班学习不低于15天(到矿安培中心),停班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

6.因个人违章作业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自伤或他伤的,除给予300~500 元罚款外,还必须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原则上,轻伤1000 元,重伤2000 元),同时可根据工伤原因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死亡事故的责任者,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7.单位月度内累计中等风险以下的不安全行为超过3 人次或中等风险以上(含)的不安全行为1 人次罚班组长200 元,该单位工资总额下浮1%,并对该单位所有干部罚款100 元/人。

8.对非伤亡事故的处罚

1) 凡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5%进行罚款,对具有直接责任的区队长罚款1000 元。

2)凡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处以每人1000 元的罚款。对跟班干部免职,并同时给予500元的罚款,对事故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0%进行罚款。

3) 凡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500 元的罚款。对跟班干部进行300 元的罚款,并对事故单位给予工资总额5%的罚款。

9.月度内单位每出现轻伤一人次,扣单位工资5%;罚主管每人300 元,技术员及跟班副区长、班组长按正职的80%罚款。单位每出现重伤一人次,扣单位工资的15%,另罚主管每人 500 元,技术员及跟班副区长、班组长按正职的80%罚款。出现二级及其以上的非伤亡事故扣单位工资10%,另罚主管每人 400 元,技术员及跟班副区长、班组长按正职的80%罚款。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对党政主要领导给予每人1000 元罚款.造成工亡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当月工资下浮40%。

安全质量月度结构风险工资

1)安全质量月度风险工资实施范围:采煤、掘进、准备、修备、机电、运搬、通风、皮带、洗运科、供应科、救护队的技术员以上干部及技术科、安监科全体人员、地质科主管技术员以上干部。

2)安全质量月度风险工资数额:正职每人300 元,其他人员每人200 元。

3)考核办法

a.矿井实现安全生产,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程度评估检查为a 类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为一级,全额兑现风险工资。

b.本单位出现轻伤1 人次,按风险额的50%兑现奖励;出现重伤1 人次,不兑现奖励。

c.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程度评估检查达不到a 类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达不到一级,当月不兑现风险工资。多头施工单位,按最低得分考核。

d.当月无工程质量的,考核文明生产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文明生产环境旬检查低于92 分(含)的,一次扣50%,二次扣完。安全隐患整改率没达到100%,不兑现奖励。

e.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分专业按上述指标以全矿考核为准。

4) 资金来源及兑现办法

a.采、掘、准、机、运、通、皮、洗、供应科月度风险工资从本单位承包工资中列支。

b.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地质科、救护队的月度风险工资从安全生产罚款中列支。

c.本规定由安监科实施考核,经企管科审核、劳资科当月工资中兑现。

11.凡被上级部门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按下述条款追究:

1) 中等风险以下的不安全按1000 元计算。

a.矿领导层: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b.不安全行为人员所在单位区长罚款50 元、书记罚款50 元、跟班区、队长罚款150 元。

c.不安全行为人员当班的班长罚款150 元、副班长罚款50 元、组长(或验收员)罚款50 元。没有副班长、组长(或验收员)的,当班班长罚款250 元。

d.现场瓦安员罚款150 元。(无瓦安员,罚单位兼职安全员或通风工区当班班长)

2) 中等风险以上(含)的不安全行为一次对单位扣款10000 元,具体个人罚款按上述责任比例分摊。

12.关于奖惩制度未涉及到的条款以外的责任处理处罚按矿有关文件执行。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未列举的不安全行为,比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三违”治理意见及“三违”界定和处罚》

《权台煤矿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权台煤矿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及其分类》

《权台煤矿关于非伤亡事故的处罚规定及界定标准》

《嘉奖人员事迹材料》

《员工不安全行为追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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