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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全制度汇编3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43

我国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企业规避风险的道路。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安全制度的存在,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也是对企业未来的长远投资。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职责;二是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是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措施;四是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是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事故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洞的条文;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更新,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三是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至关重要,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能遵守;四是严格执行,任何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示警戒。

在构建安全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牢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实施,而实施的关键在于人的执行力。只有将安全意识深植于心,才能真正实现安全无小事,人人有责。

我国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我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措施

1 我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1.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1.3项目部经理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管理水平差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

1.4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2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2.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2.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

(1)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

a.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b.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c.抓常规培训,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

(2)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3)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4)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2.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

下面将对预防和控制事故的管理对策进行详细分析。

3 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3.1事故控制

事故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并竭力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事故预防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性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小可能引起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事故预防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为工程物理法,其理论依据是哈顿的能量释放说,主要侧重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物质因素,该方法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防止危险因素产生;减少己存在的危险因素;隔离危险因素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用障碍物隔离危险因素;改善危险因素的基本性质;加强风险单位防护能力等;另一种为人的行为法,其理论依据是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论,主要侧重于规范引发事故的人的行为;该方式采取的措施包括: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技术培训,不在危险因素附近无故停留等。

事故抑制是指在事故正在发生或者已经结束的时候,采取各种手段来减少损失的程度,并采取事故后的救助措施。在损失发生后,可采取的控制损失措施为:预防新的危险源的产生;减少构成危险源的因素;防止已存在的危险扩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和保护的对象隔离;借助物质障碍将危险与被保护对象隔离;增强被保护对象抵抗风险的能力;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危害。本文重点分析了事故抑制管理措施。

3.2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的管理

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按照时间范围可分为两个部分: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各方面的管理人员、领导要尽快赶到现场,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这时候进行的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点,迅速抢救伤员,疏散其他人员,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人员伤亡无谓增加;保护好施工现场,要求施工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等保持事故结束时的状态,以备将来的事故调查取证;及时的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和安全监察等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必要的支持;向企业负责人及时通报事故的发展动态,借助企业的力量妥善处理事故。

(2)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然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工作,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人,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在措施中将改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和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对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使他们吸取教训,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妥善救治,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安置。

第2篇 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的政策评估与完善

一、 当前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政策评价

第一,现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责任,从法律的层面上给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保证。第二,现行政策建立的约束机制,使参建各方重视安全管理,强化了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意识。第三,现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理行业的规范和发展,促使行业内整个安全生产监理水平

的提高,使一些责任心比较差的监理企业意识到危机。第四,现行政策对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范围进行了界定,使监理过程有法可依,为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监理人员的作用。

二、当前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深层问题与完善思路

2.1建设各方主体的经济和社会属性

从现行政策对各方法律责任的要求来看,建设单位属于消费者,施工单位则属于生产者,监理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者。

2.2事故致因规律的理论认识

在安全事故的统计中,无论是美国的osha,还是我国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都使用的是直接事故原因统计,如高空坠落、挤压、触电、物体打击以及坍塌等类别。

2.3政府安全管理的手段

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面临着利润空间被极度压缩的不良生存环境。

三、结 论

3.1安全责任分配制度设计应从事故致因及其各方控制能力的角度出发

安全与质量密不可分。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没有事故,质量管理的目标则是没有废品,在造成事故和出现废品的复杂原因中,存在着大量的共性因素且交互影响。

3.2制度再设计中应体现建设单位作为生产者属性的政策前提

由于建设单位(业主)是建设活动的“组织者”,具有强势地位,对包括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在内的生产管理活动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3.3制度的导向应注重激励和积极引导

根据安全事故致因理论,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3篇 我国劳动安全监察制度与压力容器事故预防

摘要 分析了压力容器事故的主要原因及劳动安全监察制度,研究了该制度对减少压力容器事故所起的作用,为预防压力容器事故及劳动安全监察制度的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与看法。

关键词 压力容器 劳动安全监察 爆破事故 预防对策

我国是世界上压力容器台数较多的国家,到1996年底已有固定式压力容器122.22万台。压力容器既在石油、石油化工、化学、核能、机械等部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又容易发生事故并且具有很大破坏性。在1980~1989年10年期间,我国发生的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因此,分析其原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对策极为必要。

1 我国压力容器事故的原因分析

压力容器事故大多数由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由设计失误、粗制滥造引起;二是使用不当,致使容器强度不足而破裂。例如:高桥炼油厂1950~1996年间共发生298起压力容器事故,原因见附表。

附表 高桥炼油厂压力容器事故原因表

见表

我国大多数工业部门压力容器事故具有类似的特征。

1.1 设计失误、粗制滥造,不合格产品进入企业

压力容器尽管几何形状比较简单,但是其材质却必须考虑到工作压力、温度、介质的性质和焊接制造工艺等多种因素,国家专门颁布了制造压力容器材质的技术标准,但是仍然有些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厂家为谋取较大利润,以次充好,加上管理上的漏洞,致使不合格产品进入企业并造成后患。如1997年浙江省在一次工业安全大检查中就查禁伪劣锅炉2000多台,当场查封1000台,在用气瓶4万多只中查出不合格3000余只;1997年4月与6月,化工部两次安全大检查也发现有相当数量不规范的压力容器、管道在使用中,不合格产品进入企业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1999年1月15日宁夏石嘴山矿务局银川办事处住宅小区燃油锅炉发生爆炸,损失伤亡惨重。这次震憾全国的事故主要原因就是容器在安装前后均未经安监部门审核、验收,系不合格产品。

1.2 使用不当,容器“超负荷”,因强度不足而破裂

据对“八五”期间的压力容器事故统计,80%是由使用管理环节中的问题而产生,这主要是因为压力容器的结构虽不复杂,但在部件连接处和开孔附近和其他应力集中处的应力情况却是复杂的。在高温、高压、低温、腐蚀等恶劣条件下运行,常常容易发生破裂或形成爆炸。如果容器里的介质是可燃的,与空气混合还会引起二次爆炸,二次爆炸的能量要比一次爆炸大得多。

压力容器破裂的形式主要延性破坏和低应力破坏两大类。对近年来压力容器事故的统计表明,后者更为主要。低应力破坏是指材料还没有达到屈服极限就突然破坏,构件存在缺陷(如焊接质量问题)和材料的韧性差是引起低应力破坏的主要原因。吉林省某化肥厂一台水洗塔在使用中发生爆炸,整个塔碎成百余块,其中一块重1吨的碎片飞出百余米造成十余人死亡,其原因就是焊接质量差,加上所用材料低温时韧性较差,造成了低应力破坏。

2 我国的劳动安全监察制度与压力容器事故预防

上述可见,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进行监察是防止事故的有效途径。

2.1 我国劳动安全监察的现况与发展

1958年,劳动部建立了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总公司,后改为劳动部锅炉监察局、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1998年,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监察职能划归国家技术监督局。40多年来,我国逐步完善了监察系统、检测系统、宣传教育系统、情报信息系统、科学研究系统五大工作体系,开展了一般、专业、事故三大监察活动。其中,监察系统由专管和兼管组成,达2千多个。检测系统机构达6百多个。

上述机构对压力容器事故的减少起到关键作用。例如:宁夏1999年1月15日事件发生后国家经贸委、国家技监局立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运行安全和质量工作;关闭无证企业生产线,实行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制度;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等,这就有力地推进行了工业部门消除压力容器隐患,降低事故率的工作。但随着经济发展,压力容器的使用日益增加,上述机构无论从设置、人力、物力来说都显得缺乏,尤其是县级或县级以下尤为突出,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工作,需要作较大的补充。

1983年以来,全国已制定了29类近2000项安全法规,其中压力容器方面的法规主要有1990年“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1997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等,这些法规是压力容器全过程管理的依据。

但有关压力容器方面的法律规范也尚存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条文较多的停留在规定“该怎么做”,而缺少对违反者加强经济管理和惩罚的内容,这正是不合格产品进入企业、现场的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充实这方面的内容,加强法制已刻不容缓。

2.2 重视现场检查与监察,减少压力容器事故“隐患”

上述压力容器事故大多出现在使用环节中,其原因既有设备问题,亦与操作者不懂技术并缺少监护违章操作有关。可从两方面加强:其一,充实监察队伍的人力、物力。截止1996年,我国专职、兼职压力容器监察人员仅4343人,人力不足致使1996年总产量20652台的监检率达96.4%。物力不足主要是指自控监测系统严重不足。其二,我国的安全监察是一种国家监察。在执行中,国家监察与企业内部的监察应相互促进,这是弥补国家监察人员不足,加强现场检查的重视途径。宝山钢铁集团公司、齐鲁石化公司等先进企业在这方面做出了较大成绩。齐鲁石化公司使用的压力容器共有4700台,种类繁多,介质复杂,该公司采用全过程管理的方法,对设计、制造、验收、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10个过程加强管理,其中又以使用中的监察为中心环节。通过上述努力,事故率自1991年起下降为零。

2.3 加强技术投入与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与设备的可靠性

2.3.1 加强技术投入:建立自动监测控制系统;减少手工焊接,提高自动焊的比例,降低设备缺陷程序;合理使用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如压力表、液位计、安全泄压装置、液体警报系统等)。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3.2 加强技术培训:加强监察人员的培训,对现有监察人员进行轮训,由于现有监察干部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个别地区具有大专程度的人员不足20%,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的现象也大有所在(虽然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所改善),因此可由高等院校开设安全监察干部的学历班和培训班,以补充监察骨干;加强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如焊接质量是减少设备低应力损失的关键,国家监察部门已作出规定,焊接要求六级以上,焊后必须作热处理并100%无损探伤,对焊接特种作业工的培训与考核显得格外紧迫;加强技术交流;我国已先后举办过四届全国性锅炉压力容器技术交流会,近阶段对诸如断裂和疲劳、流体与结构的相互作用、在极端载荷下结构变化等专题研究的进展都能对减少压力容器事故率起到积极作用。

3 结束语

3.1 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建设的灾害之一,并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3.2 劳动安全监察制度对减少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3.3 在“企业负责”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国家监察与企业管理相结合,对减少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能收到更为积极的作用。

我国安全制度汇编3篇

摘要分析了压力容器事故的主要原因及劳动安全监察制度,研究了该制度对减少压力容器事故所起的作用,为预防压力容器事故及劳动安全监察制度的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与看法。关键词压力容器劳动安全监察爆破事故预防对策我国是世界上压力容器台数较多的国家,到1996年底已有固定式压力容器122.22万台。压力容器既在石油、石油化工、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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