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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制度如同矿井的防护网,它不仅预防事故的发生,还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够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文化的健康发展,形成尊重生命、敬畏规则的良好氛围。
安全制度有哪些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隐患报告:鼓励员工及时上报发现的潜在危险,确保问题在萌芽阶段得到解决。
2. 事故处理程序:明确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机制。
3. 奖惩制度:对积极发现和上报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进行处罚。
4.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5. 监督检查:设立专职安全监察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避免专业术语过于复杂,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适应矿山环境变化和技术进步。
3. 实施过程中要公平公正,避免因人设事,确保制度权威性。
4. 强调举报保密性,保护举报人权益,防止因举报引发的内部矛盾。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是保障矿井安全的重要工具,它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企业管理者的重视与参与。通过完善的安全制度,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安心工作,共同推动企业的稳健发展。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范文
第1篇 新版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有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矿调度室和安检科举报。举报电话6000、6001。
第三条 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矿安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保密,防止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对举报人员的奖励金额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经安全矿长、矿长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条 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一)举报瓦斯检查员脱岗、弄虚作假、空班漏检造成瓦斯超限的直接责任者。
(二)举报擅自停风停电、敞开风门不关、损坏通风设施、安全仪器者。
(三)举报瓦斯超限不停电、不撤人、强行生产的责任者。
(四)举报通风设施、无措施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造成大面积瓦斯超限的责任者。
(五)举报机电设备失爆或甩掉漏电保护的。
(六)举报超前钻探不按规定施工,超前距不符合矿相关规定的。
(七)举报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空顶作业的。
(八)举报隐瞒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
(九)举报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的。
(十)举报其它事故,经矿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条 矿调度室、安检科值班人员认真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记录,安检科负责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次举报得到及时办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六条 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举报。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七条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安检科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 矿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的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因举报人按程序举报事实属实,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矿保卫严肃追究责任。
第2篇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举报内容:
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问题的均可举报:
1、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行为。
2、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3、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4、职工违规作业的现象和问题。
对举报一般“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元;举报较严重“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触犯矿安全高压线的“三违”行为,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一般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重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200元;举报特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轻伤(骨折)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重伤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第3篇 布村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布村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为了方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增抓“三违”,反“三违”工作的力度,制定本制度。
2. 矿设立“三违”举报电话:0797—6388687
3. 矿设立“三违”举报箱。
4. 举报人员可以口头,书面.电话举报。
5. 矿对举报人员可以保密。
6. 对举报的“三违”行为,经查实,对违章人员根据《入罚条例》《管理员工作守则》的规定,24小时内给予通报。
7. 举报《三违》行为,经矿方查实,给予举报人以“三违”人员入罚款金额1-2倍的奖金。
第4篇 煤矿安全举报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举报内容:
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问题的均可举报:
1、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行为。
2、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3、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4、职工违规作业的现象和问题。
对举报一般“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元;举报较严重“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触犯矿安全高压线的“三违”行为,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一般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重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200元;举报特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轻伤(骨折)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重伤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