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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安全制度汇编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8

职业病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航海图,引导我们穿越风险的海洋。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也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有效的安全制度可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率,从而维护公司的声誉和经济效益。忽视安全制度,就如同在未知的海域航行,随时可能遭遇风暴。

安全制度有哪些

企业的安全制度涵盖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员工健康检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职业病隐患。

2. 工作环境监控: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卫生标准,减少有害物质暴露。

3. 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的教育,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4. 风险评估:定期评估作业风险,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 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故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使员工能准确理解并遵循。 - 制度应具有可行性,考虑实际情况,避免空洞无物的条文。 - 定期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安全制度也应与时俱进。 - 强化监督与考核,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体现,其制定和执行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通过科学合理的安全制度,我们可以共同构建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工作中得到充分的保护。

职业病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职业病防治责任安全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单位内部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2篇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安全制度

一、作业现场采样和检测工作中的安全健康环境对策

( 1 ) 在进行现场调查、采样及检测等现场工作时,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对所有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说明,并接受委托企业的安全培训。

( 2 ) 现场工作中,检测人员必须遵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听从企业陪同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活动。

( 3 ) 现场工作严禁吸烟,不得携带任何危险品进入现场。

( 4 ) 进入有毒有害或存在危险性的作业现场时,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有第二者陪伴。

( 5 ) 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仪器说明书、作业指导书及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等进行操作,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 6 ) 检测人员所携带的仪器设备,应做好运输中的防震、防尘、防潮工作,对于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小心搬运,防止仪器设备人为损坏。

( 7 ) 废弃的采样介质材料、试剂、电池等耗材应收集后分别进行相应处置,不得在现场随意丢弃。

二、实验室检测工作中的安全健康环境对策

(一)管理制度

实验室应建立相关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检测工作中的操作和行为,培养和提高检测人员的安全健康环境意识和知识技能,并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护和个体防护措施,确保其运行有效,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程序,并定期进行演练。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操作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气瓶管理、事故应急预案、内务卫生管理、废弃物管理、放射源管理等。

(二)实验室环境秩序

( 1 ) 实验区域应与办公区相对隔离,并设明显分区标志。实验区域应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喧哗和吸烟等,可设相关标志予以提示或警示。

( 2 ) 检测人员进人实验室时,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长头发要扎起来,不能光脚或穿拖鞋进入实验室。

( 3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喝茶饮水、嚼口香糖等,禁止明火取暖和热饭,禁止将食物储藏于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或盛放于实验器皿。检测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做其他与检测工作无关的事。

( 4 ) 实验室应建立外来人员进人实验区域参观的登记管理制度,不得允许客户进入正在进行检测工作的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应在实验室久留。

( 5 ) 每日工作完毕后,检查水、气、窗等是否关闭,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锁门,离开实验室时应用肥皂洗手。

(三)检测人员的知识与技能

( 1 ) 检测人员须认真学习检验规程、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2 )检测人员应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了解检测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 3 )检测人员应熟悉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 4 )检测人员应了解相关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检测工作过程中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腐蚀性酸碱或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时,须穿戴防护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进行高温实验操作时,须穿戴防高温手套。

( 5 )检测人员应熟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理方式和紧急联络电话。检测人员进行某些危险操作时,如危险试剂的取样、易燃易爆物的处理、某些燃烧试验、使用极毒物质等均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能清楚地看到操作地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 6 ) 检测人员应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检测过程中的废弃试剂、过期药液或废弃物(特别是某些易燃易爆液体)必须依据其化学物理性质分类存放并标示清楚,按照规定定期移交废弃物专业处理机构,废液严禁倒人水槽或水沟,应分类放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日常安全管理

检测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内容应包括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烫伤灼伤、防腐蚀、防辐射、防盗等。

1.安全因素及隐患的识别

( 1 )高压电线路。

( 2 )明火设备、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热板、酒精灯、干燥箱等。

( 3 )压力容器:如储存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的气瓶等。

( 4 )有毒及危险化学品:腐蚀性物质(如酸、碱)、有毒物质、可燃性物质、氧化性物质、易爆和不稳定物质、放射性物质等。

2.用电安全

在实验室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以避免触电和用电事故。

( 1 ) 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管理规定。

( 2 ) 每间实验室都应有电源总闸,结束检测工作时,须把总电闸关掉。

( 3 ) 大功率实验设备(如马弗炉、烘箱、电炉、电热板)应使用专用电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大功率电气设备的电路要分开安装,并有各自的熔断器。

( 4 )电器插座不要接太多插头,以防引起电气火灾。严禁使用无接地设施的电气设备,以免产生触电。

( 5 )新购电器使用前需由厂家或专门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及调试,确认没有问题并接好地线后方可用于检验作业。另外,新购仪器设备操作之前,首先应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要盲目接电源。启用长时间搁置不用的仪器设备,应预先仔细检查其绝缘情况,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应及时修理,不能勉强使用。

( 6 )实验室电气设备和电路的检、修、拆、接作业,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人员不得私自拆动及任意修理实验室的电气设备和电路,不得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也不能自行加接电气设备和电路。

( 7 ) 实验区域不可有裸露电线,保持电器及电线的干燥,必要时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切电源的裸露部分都应配备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电线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或套胶管包裹。

( 8 )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有明确的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 9 )禁止高温热源靠近电线。

( 10 )电炉周围严禁有易燃物品。干燥箱周围严禁放置可燃、易燃物及挥发性易燃液体,干燥箱不能烘烤会产生易燃蒸气的物料。

( 11 ) 使用干燥箱和高温炉时,必须确认自动控温装置可靠。条件允许时还应定期进行人工温度监测,以防止温度过高发生安全隐患。

( 12 ) 使用高压电源作业时应穿绝缘鞋,须穿上胶鞋、戴绝缘手套并站立在绝缘垫上,或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同时现场至少有两名作业人员。

( 13 )手上有水或潮湿时不能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

3.防火防爆

( 1 ) 实验室应配备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材,并定期确认其有效性。检测人员应熟知这些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所有安全和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和搬移。

( 2 )可燃气体(如煤气、氧气、乙炔气)的泄漏检查应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把地线接在可燃气体的输气管道上。

( 3 ) 易燃液体的操作、倾倒时应远离火源,瓶塞打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贸然敲打。加热易燃液体必须在水浴锅上或密封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 4 ) 使用酒精灯时,灯内酒精液量不得超过其容量的2 / 3 , 不足l / 4时,应灭火后再添加;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防止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 5 ) 不能在木制可燃台面上使用较大功率的电器,如电炉、电热板等,也不能长时间使用煤气灯和酒精灯。

( 6 ) 身上、手上、台面、地面沾有易燃液体时,不得靠近火源,同时应立即清理干净。

( 7 ) 易燃易爆物品应限量、分类、低温存放,并远离火源。加热含有高氯酸或高氯酸盐的溶液,应防止蒸干和引进有机物,以免产生爆炸。检测人员应熟知表1中所列举常见的易燃易爆混合物。

表1  常见的易燃易爆混合物

主要物质互相作用的物质产生结果主要物质互相作用的物质产生结果
浓硝酸、硫酸松节油、乙醇燃烧硝酸盐酯类、乙酸钠、氯化亚锡爆炸
过氧化氢乙酸、甲醇、丙酮燃烧过氧化物镁、锌、铝爆炸
磷、锌粉、镁粉燃烧钾、钠燃烧、爆炸
高氯酸钾乙醇、有机物爆炸赤磷氯酸盐、二氧化铅爆炸
氯酸盐硫、磷、铝、镁爆炸黄磷空气、氧化剂、强酸爆炸
高锰酸钾硫磺、甘油、有机物爆炸乙炔银、铜、汞(ⅱ)化合物爆炸
硝酸铵锌粉和少量水爆炸

4.防中毒

( l ) 检测人员应了解常用有毒物质及其摄入途径、中毒症状和急救办法。

第3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评审、验收等。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工程部负责公司“三同时”的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 “三同时”评审

5.1.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工程部。

(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5.1.2工程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保部、财务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5.1.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5.1.4工程部、安保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5.2 新产品开发、试制

(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实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在试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课题做试验。

(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管理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产品工程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人。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艺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5.3 “三同时”的验收

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财务部、安保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4篇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08

4 职责

(1)公司安保部负责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实施监督管理。

(2)工程部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5 内容与要求

(1)设置要求

①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②对于有夜班作业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

③安全标志不易设置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或已被遮挡的地方。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集合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 gb 2893-2008《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08的规定。

(2)设置计划及其他要求

①安保部根据现场需要和相关标准规定,提出各部门安全标志设置需求,报安保部审查汇总后统一购置。

②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保部购置。

③安全标识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安保部负责安装(或张贴)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保部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安全标识,尽可能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再作废品处理。

⑤安保部必须建立安全标识张贴台账。

6 表单记录

(1)安全标志台账

第5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建设项目工程、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本质化程度,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职业病及消防安全的管理需要,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管理及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修正)第28-3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八号)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2012年第51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号)

建设项目:是指工业生产单位用于生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同样适用于职业病预防管理。

本制度涉及的消防设施, 应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管理。

4、职责

4.1安全员(兼职)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同时包含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管理工作。

4.2总经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审批核准。

5、管理程序

5.1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企业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同样适用于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安全设施的资金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均纳入“三同时”管理范畴。

5.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

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形成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

企业应明确基础设施是否属于重点监管建设项目,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管辖安监局上报项目情况,如属于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需要将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形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需要报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安全设施设计由公司主管部门在审批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一并予以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或者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达到验收条件后由企业公司组织实施验收。验收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对全过程的安全设施文件整理建立档案保管。

5.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企业的建设项目按照安监总局51号令,区分是否属于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重项目。按照分类开展具体管理工作。企业对全过程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文件整理建立档案保管。

5.4企业建设消防设施管理

企业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其建设工程以及修缮维修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当进行全面管理。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管理。

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

企业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审核。建设工程竣工后,企业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对设计质量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并在施工现场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在建筑物外立面进行装修、装饰、节能改造和设置广告,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得妨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室内装修、装饰,配置消防产品,应当使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和产品。

使用、开业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企业应对建设项目以及维修修缮项目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文件建立完善的档案并妥善保管。

5.5建设项目以及配套的安全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遵循变更审批手续,可参照《变更管理制度》规定予以实施,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安全设施“三同时”档案 无编号

6.2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 无编号

6.3消防设施档案 无编号

7、附记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公司安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由安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3)安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沟通

(1)安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2)安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修订会。

(4)安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定稿。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培训

(1)安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解释。

(2)安保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学习。

(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4.4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评审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房务部、餐饮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评审。

(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修订

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4.6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

(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由安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5  表单记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培训记录表》

第7篇 安全消防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作业环境安全、职业病预防、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为员工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提高安全工作绩效,特制定本规定。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作业环境以及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标志的管理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高毒物品告知卡》gbz203-2007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司作业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标志,负责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的有效性管理、检查考核。

4.2各职能部门及员工:负责作业环境、作业过程安全标志的保管、使用与保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部门安全管理员。

4.3采购部:负责安全标志采购、入库管理工作。

4.4财务部:负责落实安全标志的资金保障。

4.5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标志采购资金的使用计划。

5、管理程序

5.1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区域或专业划分

安全管理员根据安全风险识别评价的要求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按照gb2894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警示标志分为:安全标志、消防标志、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消防安全标志和防止人员伤害标志的应用。

5.2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置原则和设置要求;

安全标志的设置原则体现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的目的,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可以在台阶、楼梯、护栏等设备设施或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3安全标志、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的采购、发放管理

5.3.1安全管理员每年初,根据公司现场安全管理需要,提出安全标志使用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在平时根据需要提报临时采购计划。

5.3.2采购部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3、gb2894的要求,经过安全管理员检查合格后,发放至各部门使用。

5.3.3安全管理员建立安全标志登记台账,明确安全标志的名称、位置、负责人、设置、取消日期。警示标志一旦设置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经安全管理员批准。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标志牌。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公司区域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防护措施。该项目安全标志由施工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员督促检查。

5.4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检查与维护要求;

5.4.1安全管理员每月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一项内容进行管理。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字确认。参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进行。

5.4.2依据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要求,安全警示标志需要定期维护检查保养。各部门部门将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警示标志按照维保计划安排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相应记录。

5.4.3因施工需要,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保管。

5.4.4未经安全管理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安全标志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变形的安全标志牌及时进行整修和更换,各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污损的安全标志及时清洗。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安全警示标志登记台账                       编号:aqjz-07-17

6.2安全警示标志检查记录                       编号: aqjz-07-18

7、附记

职业病安全制度汇编7篇

一、作业现场采样和检测工作中的安全健康环境对策(1)在进行现场调查、采样及检测等现场工作时,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对所有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说明,并接受委托企业的安全培训。(2)现场工作中,检测人员必须遵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听从企业陪同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活动。(3)现场工作严禁吸烟,不得携带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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