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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99

爆破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指南针,确保各项活动在安全的轨道上进行。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维护了公司的声誉和稳定性。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潜在风险,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工作许可制度: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获得批准,明确安全措施。

2.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3.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计划,确保快速响应。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 风险评估制度:对作业环境和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措施。

注意事项

1. 制度需清晰明了,避免含糊不清,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

2. 制度应适应企业实际情况,定期更新,与时俱进。

3. 确保执行力度,违规行为要有相应的处罚机制。

4. 鼓励员工参与,建立反馈机制,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

5. 注意隐私保护,不得泄露敏感信息,如员工健康状况或个人资料。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关键,它需要全面、严谨且具有针对性。只有当每个环节都得到妥善处理,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爆破制度范文

第1篇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担任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

2、在爆破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做到标准施工,规范操作。

3、钻孔:

①、钻孔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②、凿岩机钻孔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③、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一定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孔,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④、钻孔和装药不能平行作业。

⑤、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⑥、严格按照设计钻孔,其周边眼倾斜度的误差±3%,平面误差±1cm。

4、爆破器材的加工:

①、爆破器材的加工一定要在加工房内进行,严禁在生活区和爆破器材库附近加工。

②、在加工过程中,对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禁止撞击、抛掷,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③、药包重量,药包之间的距离一定要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作业 误差范围不能超出设计的3%。

④、只准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⑤、隧道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火药等大量产生有害气体的炸药。

5、装药、堵塞:

①、装药时应检查验收炮孔情况,如有关健炮孔不合格应积极解决或报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②、装药时,彻底清除孔内污积物

③、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到位,各药卷之间彼此要密贴,中间不许有杂物间隔炮泥,堵塞用力要适中。

④、堵塞要小心慎重,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⑤、禁止用石块或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⑥、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或用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⑦、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雷管、导爆索。

⑧、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装药

a、照明不足

b、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

c、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d、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6、爆破网络:

①、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②、导爆管网络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孔外传爆雷管之间应当有足够的间距。

③、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应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的敷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绑扎牢固。

④、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索,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⑤、连接爆破主线与脚线,检查线路导通和起爆作业,必须由指定的爆破员单人操作。

7、警戒、起爆:

①、进行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均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

②、在爆破班(组)长的组织下爆破员均应进入指定的警戒位置,严禁行人、车辆、牲畜进入警戒线以内。

③、爆破信号规定如下:

a、警戒区信号——连续的长口哨声,在爆破前十分钟发出,届时,所有施工的人员和机械撤到危险区以外,警戒人员进入指定警戒位置。

b、爆破信号——连续的急促的短口哨声,在确认人员和机械全撤离危险区后,在爆破前一分钟发出,一分钟后进行起爆。

④、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距爆破相距时间不小于15min,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并经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⑤、检查人员主要检查是否有拒爆、盲炮,是否有塌方、冒顶等,未处理前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8、盲炮处理技术措施:

①、盲炮必须由当班爆破员处理,处理盲炮,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设危险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②、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③、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④、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口不得小于0.3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堵塞物。

⑤、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收回雷管。

⑥、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⑦、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⑧、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9、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工作面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0、在爆破作业中,要严谨认真精力集中,严禁饮酒作业,严禁携带火种,不许穿化纤衣服,不许穿铁钉鞋。

11、爆破的各类仪器,每月应全面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

12、隧道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13、对不良地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14、由于爆堆积体中石质松散、极易坍塌在施工中应不放炮或少放炮对炮孔方向、深度、药量等均应严格控制。

15、所有爆破人员而应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地。

16、为了减少爆破器材因受潮而引起盲炮。装药距放炮时间不宜过久。

17、不许使用水分超过0.5%的粉状硝铵炸药。

18、装载爆碴时要有专人查看爆碴里是否有未响的雷管和炸药,对于未响的雷管和炸药,要交于专人集中统一销毁。

19、采用电力起爆,则一切准备就绪方可连接起爆雷管。采用火花起爆时,在确定起爆引线长度时,起爆引线与信号引线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人走至待避安全距离。

20、对在爆破施工作业中,在安全生产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要给予表彰或奖励。

21、爆破器材库的设置,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使用等见另页。

22、其它事宜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

第2篇 爆破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本单位的指示、决定等,对班组职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准确掌握班组人员状况。

二、对本小组中涉及的重点危险源和较危险的作业,亲自组织现场监督,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三、进入作业点前,首先要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敲帮问顶、若有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督促本班组人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民爆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作业,遵章守纪,制止“三违”现象。

五、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六、及时组本班组的安全活动提高职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开展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消灭事故苗头,防患于未然

七、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第3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在主管领导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的其他人员在保护现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决定。

2、发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应立即上报经理,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抢救人员和财物,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发生事故的部门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落实,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由事故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五、事故统一、报表、建档

1、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按统一规定执行。

2、公司办公室将历年发生的事故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第4篇 爆破作业安全教育制度

一、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三、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作业。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七、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1、必须对新上岗的工人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2、项目部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多样化的安全培训,理化结合实际,视频结合现实,以提高员的岗位技能水平,新上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3、新进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8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2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八、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每年、每月、每天都要不断的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

第5篇 石方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安全。

一、爆炸物品的管理

爆破器材的运输

运输爆破器材必须事先办理《爆破物品运输证》。

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

禁止爆破器材同其他货物混装,或炸药同起爆器材混装。

由专职押运员押运,无关人员不准搭乘。

遇雷雨或暴风雨时,停止装运爆破器材。

遇城镇或市,要绕道经过,中途停歇要远离居民区。

爆破器材的库存保管

1、爆破器材必须贮存在专用库房内。现场临时炸药库贮存炸药、雷管、导火索数量,不超过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最大储存量,三者分库存放,库距不小于10m。库房设置在远离村庄(>450m)的僻静处,距县级公路及110kv高压电线路等>300m;库房门窗严密,防水防盗,四周设刺网,并设有单独看管房;设双人警卫保管,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和严格当日专人领、用、退手续。库区昼夜设警卫,严禁吸烟和用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库房要符合安全规定,建库前要向市公安局申请,建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才准存储爆破器材。

3、设专职保管人员看守管理库房,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4、建立爆破器材入库验收制度,建立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

5、爆破器材推放整齐,不混存,不超量。

6、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爆破器材的使用

由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

2、在施工现场选合适地点存放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装置不得和炸药放在一起。

3、建立爆破器材现场领用登记制度。

4、装药作业由爆破员进行,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装药并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5、安全员对爆破器材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场。

每天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库房。

二、石方爆破作业

1、石方爆破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2、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检查无误后方可作业。

3、爆破员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公安机关核后的有效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4、爆破施工时,要指定一名领导在现场负责全面工作。

5、装药量、装药结构及堵塞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已装置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用土覆盖及保护。

6、爆破时人员撤离安全区,对危险区进行警戒,严禁人畜、车辆进入。

7、爆破后,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危石、落石必须及时清除。

8、对每次爆破的地质状况、主要参数、爆破效果等,应做详细记录。必要时可用测震仪、声波仪等。对建筑物进行安全监测。每次爆破后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9、盲炮的预防和处理

(1)预防盲炮办法:选取合格的爆破器材:装药前清理炮孔积水;装药时要小心,防止损坏药包和线器,联接网路时要仔细操作,并按规定进行检查。

(2)处理盲炮办法: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起爆线路已被破坏时,用木竹工具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将盲炮诱爆;在安全距离外用风水喷管吹出填塞物及炸药并回收雷管。

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2010年3月10日

第6篇 爆破作业爆破器材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爆破作业及爆破材料的收发、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特修订本管理考核规定,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遵照执行。

一、爆破材料库房管理规定

1、爆破材料库必须远离其它建筑物,保持通风良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库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物品的性能,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不得把火种和其他火源及无关的器具带入库内,库内严禁烟火。

3、爆破材料必须按规程规定摆放,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

4、库内储存的爆破材料不得超过核定储存数量。

5、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爆破材料及时申报处理。

6、爆破材料的收、发必须建立清晰的登记台帐,且手续完备。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置于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8、库内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9、库区内不得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0、预警系统必须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二、爆破材料运输管理规定

1、运送爆破材料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上。

2、装卸和运输爆破材料,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及带静电物品。

3、爆破材料的运输必须分装分运。

4、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有人押运,并按指定线路行驶。非押运人员不得乘坐运输车辆。

5、禁止用翻斗车、电机车、拖拉机、拖车、摩托车、推土机、三轮车和自行车运输爆破材料。

6、车厢的金属部分应用木板或胶皮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除外),且爆破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边缘,汽车排气管宜设在车前下侧,并应配带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

7、运输车辆只能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

8、汽车行驶速度:能见度良好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扬尘、起雾、大雨、暴风雪天气时速度酌减。

9、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两部汽车距离不应小于50 米,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米。

10、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

11、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12、车上应配备灭火材料,并按规定配挂明显的危险标志。

13、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得放在衣袋内。

14、当班领取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爆破地点的爆破物品必须有专人看守。

15、一人一次搬运的爆破材料数量不得超过:

雷管 5000发;

拆箱(袋)运搬炸药 20 kg;

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1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材料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磨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卸炸药时严禁抛掷。

三、爆破材料储存、收发管理办法

1、库房储存爆破材料的数量,不超过库房设计允许的最大储存药量。

2、爆破料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倾斜;

3、爆破材料的码放、应留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距墙大于0.4m;

4、爆破材料的码放高度,不超过1.6m;

5、存放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6m,架上的各种雷管不得叠放,造成挤压。

6、库房内外要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不得堆放其它任何无关工具、杂物,杜绝鼠害。

7、进入库区禁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禁止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禁止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8、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要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9、爆破材料库房的管理,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领取与当班用剩当班清退制度,分区分库分品种储存,分类管理。

10、对新购进的爆破材料,应逐一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

11、建立完善的爆破材料收发台帐,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12、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材料,不得发放使用。

13、爆破材料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14、应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四、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办法

1、物资部门要建立健全爆破物品领用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无证人员领用爆破物品。

2、安全环保部要检查落实红河矿业爆破人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出入登记等管理制度,并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爆破物品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4、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爆破物品领取、使用和退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由爆破员、安全员和当班爆破组长每天对爆破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每天将爆破材料使用情况登记表送回炸药库与库管员对爆破物品出入库情况进行统计、核对。

5、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炸药、雷管的领用必须指定两人以上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领用台帐,账目清楚,数据准确。

7、当天使用的炸药、雷管,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部分交回炸药库,严禁库外过夜。

8、领用爆破物品,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押运。

9、外单位调用爆破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齐备后,方能发放。

10、爆破作业过程中,炸药、雷管不得混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五、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㈠、爆破规模

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gb6722-2003):露天土岩爆破个别飞石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建、构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应满足安全震动速度的要求,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安全震动速度为1.0cm/s;新建工业设施和民用建筑布置在露天爆破安全警戒线以外。另外,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让职工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声响信号的意义。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让职工有规律地避炮,合理、安全地安排劳作时间;在爆破警戒线外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爆破时派专人负责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爆破警戒线范围以内。严格按照以上措施实施完全能保证该露天矿生产安全。

1、××采区

东部

西部

其它部位

总药量(吨)

最大单响药量(吨)

2、1#采场

东部

其它部位

总 药 量(吨)

最大单响药量(吨)

㈡、爆破警戒

警戒地点

负责单位

㈢、爆破作业的审批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矿业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填写中深孔爆破设计及施工明细表、爆破作业审批表。药量≤10吨,最大一响≤0.3吨,由安全环保科审批;药量>10吨或最大一响>0.6吨,由公司领导生产审批后,方可进行中深孔爆破作业。

六、上述规定未涉及到的按爆破规程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

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

1、程序

爆破设计───台阶布孔───炮孔检查───填写爆破审批表───装药施工───网路联接───现场检查───撤离现场───按时起爆───爆后检查

2、具体做法

2.1爆破设计:在电脑上做爆破设计交车间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布孔施工。

2.2台阶布孔:各炮的布孔须一次完成,然后根据测定的台阶高度在现场标定设计的孔深,特殊地段要标明孔向。并且交待钻机工按要求钻孔。

2.3炮孔检查:穿孔过程中,技术员要随时向钻机工了解矿岩情况,并指导钻孔。穿孔完毕,要逐个检查孔况,对超深过多的孔要填渣、并用此检查孔况是否有溶洞。

2.4填写爆破审批表:测定实际孔网参数后,根据不同地段矿岩的可爆性和爆破条件,确定实际药量,填写《爆破审批表》,上报批准后方可装药施工。(特殊爆破开爆破会,各事项取得协调后,确定爆破日期,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5装药施工:技术员须提前到现场向施工人员作施工交底。提前处理水孔、溶洞孔,并安排技术好的人员装难装的孔,妥善保管好备用材料。要严格按标定药量分发药量装药,不得随意更改。分发完药后方可装填,装下第一包药和装到剩最后一袋须叫技术员量度认为没有问题后方可继续装填。

2.6网路联接:装完孔后及时安排爆破工按要求联接爆破网路。

2.7现场检查:施工完后技术员须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网路联接是否正确,剩余爆破器材及时退还炸药库。

2.8撤离现场:经检查,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指挥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填写《中深孔爆破岗哨布置情况表》)

2.9按时起爆:第三声警报响后,确认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按要求的爆破顺序进行起爆。

2.10爆后检查:爆破结束后,要到现场检查,自行总结,填写《爆后检查记录表》。

第7篇 b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洞口的爆破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均须配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应安排专门安检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和全体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遇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3、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均应听从有关领工员和班长的统一指挥、调配。

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准违章操作。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6、禁止双重作业。

7、所有施工机械均应有专人使用、保管,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8、爆破作业

(1)爆破区打眼完成前一小时,由总负责人提爆破物品数量,押运员去炸药库领取炸药,炸药和雷g要分批领取.

(2)装药开始前十分钟,由警戒员通知除爆破员以外的所有人员、牲畜撤离现场,信号为三声哨响,不能撤离的施工机械要掩盖,断电并封锁警戒范围的路口。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根据现场地形,警戒区半径200m.

(3)装药时,由负责人现场监督进行装药,现场不能抽烟,炸药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摔,装药完成后,将剩余火工品交由看守员、押运员点收退库。由负责人检查起爆网络是否正确、畅通。并通知警戒员,检查警戒区是否人员全部撤离, 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带,同时切断电源并作好安全警戒。爆破人员必须最后撤离爆破地点。警戒员两声哨响后起爆。

(4)炮响后20分钟,爆破人员进入炮区,检查有无瞎炮、危石、落石,并进行处理。

(5)爆破完成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负责人通知警戒员撤消警戒,一声哨响,恢复道路通行,同时清理既有公路上的障碍物。

(6)建立夜间检查制和值班制以防落石,并加强施爆区域的照明,保证公路行车、行人的安全通行。

二、洞身爆破

1 、开挖及钻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9)钻孔台架移动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切断电路,台架在移动前,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移动中台架上严禁有人,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确定其稳固,防止移动。

第8篇 爆破物品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流通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保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分管民爆物品的经理,每个月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销售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

4、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第9篇 隧道炸药爆破施工 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5、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6、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7、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8、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9、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0、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11、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2、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二、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三、爆破员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现场采用哨子)。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四、安全员的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爆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3、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4、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火工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处理。

5、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6、有权制止,并向安质室检举揭发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处理。

第10篇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2.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3.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4.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5.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二、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三、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四、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五、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六、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第11篇 穿孔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钻机稳车时,应与台阶坡顶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千斤顶中心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台车为1m;牙轮钻、潜孔钻、钢绳冲击钻机为2.5m;松软岩体为3.5m,千斤顶下不应垫块石,并确保台阶坡面的稳定。钻机班长及安全员要对现场进行核对,验收合格方可开钻。

二、钻机作业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停留。要在钻机一定距离半径处设置警示牌“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

三、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电铲不应同时作业。跟班安全员应在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设置安全警示“停止铲装线”,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水平安全距离,应有矿山负责安全的人员确定。

四、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机上电源,班长、安全员要及时检查。

五、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台阶坡顶线的夹角应不小于45°,钻机班长、安全员每班现场检查,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技术参数,不合格不能开钻,应在穿孔平台测量好各孔的位置,并做好标识和编号安穿孔的施工工艺流程施工。

六、钻机靠近台阶边缘行走时,应检查行走路线是否安全,台车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2m。牙轮钻、潜孔钻和钢绳冲击式钻机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3m。

七、一般情况钻机不应靠近台阶边缘行走。特殊情况下靠近台阶边缘行走前矿山安全组门和钻机班长,安全员要对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和可靠的加固后做出方案。

八、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钻机司机和当班长要协作移钻工作,并要求移动路线附近的人员的躲避。

九、钻机不宜在坡度超过15°的坡面上行走,如果坡度超过15°,应放下钻架,由专人指挥并采取防倾覆措施。行走时司机应先呜笛,履带前后不应有人,不应90°急转弯或在松软地面行走。通过高低压线路时保持足够安全距离,钻机不应长时间在斜坡道上停留,没有充分的照明,夜间不应远距离行走。起落钻架时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危险范围内停留。

十、移动电缆和停、切、送电源时,应严格穿戴好高压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缆钩,跨越公路的电缆应埋设在地下,钻机发生接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同时任何人均不应上、下钻机。打雷、暴雨、大雪或大风天气,不应上钻架顶作业,不应双层作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十一、挖掘台阶爆堆的最后一个采剥带时,相对于挖掘机作业范围内的爆堆台阶面上,相当于第一排孔位地带,不应有钻机作业或停留。

十二、采用压缩空气为动力的穿孔设备,没有机车,靠人工搬运和架设穿孔设备的浅孔钻机(如7655型风钻和浅孔岩石钻等),用人工进行搬运时、要搞好班组人员的协调工作,防止挤压、碰伤的发生。钻机架设一定要牢固,同时注高压管线的高压空气爆管吹起沙石伤及作业人员。要定期对空压机和储气罐进行耐压试验。严禁带手套扶持风钻的钻杆。

十三、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要有经理、负责生产技术组长来进行讲课,并进行考试和备案,使每个从事穿孔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都要参加,考试不合格不能上岗。

第12篇 安全生产制度:爆破员

一、爆管站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二、按照爆破指导令车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三、严格遵守爆破作业规程和操作细则。

四、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五、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六、爆破班长和爆破员必须熟练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术,严格遵守《 爆破安全规定》,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要求向爆破工作领导人员指导,并向爆破工作领导人请示报告。

第13篇 爆破作业队安全检查制度

一、管理责任:

1、爆破作业队长为本爆破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内部行使管理、考核权。

2、接受项目部经理的行政领导。

二、检查形成:日常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具体组织安全确认制度,评估安全状况,填写相关记录。

2、对每个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劳保用品、精神状态等进行安全验证。

3、检查布孔、装药、填塞、警戒、起爆作业安全操作情况。

4、检查验证爆后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反馈或处理。

四、检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火工品管理机制及联系方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火工品在领退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杜绝火工品流失现象的发生,成立盘城岭煤矿隧道工程爆破安全及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长:冯恒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18803448561

副组长:孙权(副经理)联系电话:18080518516

、阳先明(安全经理)联系电话:15039806805、田普(生产经理)联系电话:15135425295

组员:林正伦(爆破班组组长)、赵兰庆(爆破员)、范瑞斌(爆破员)、林付江、何大强、林付金、李自然、林洪刚、林正书、林付权。

第14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排查一切隐患。

第15篇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一、一般要求

1、参加施工人员需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爆破人员必须是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特殊工种证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额带。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吸烟,严禁酒后上班、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酒后驾车、不得麻痹大意,严禁穿高跟鞋或带钉的鞋;

4、爆破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查、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发给爆破员合格证才能担任爆破工作。爆破员必须遵守爆破的有关规定;

5、每次爆破前必须做好爆破设计并经爆破监理审核确认,现场做好围护拉设警戒线,派专人监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6、严格进行标孔、钻孔,保证炮孔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确保使用合格产品;

7、爆破人员必须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火工品的领用遵照公安部门的器材领用规定,进入现场设专人保管,并建立领料台帐,防止流失;

8、每个爆破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即覆盖沙袋+橡胶带,基本防止飞石产生;

9、遇有雷电、暴雨天气应停止作业。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严格按设计及要求施工,认真学习《爆破安全规程》;

10、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或者接触爆破器材时,不得穿化纤服装,以防静电引起早爆事故;

11、发炮器由专人保管、控制,现场杂散电源线必须清除,防止误爆、早爆;

12、装药前校核最小抵抗线,如果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装药量。保证填塞达到设计的程度和质量,以防冲炮;

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施工人员应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现场监督人员责任心要强,监督到位;

14、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浅孔爆破法大块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最小为300m,由于本工程处于基坑底部,并且经过多道安全防护,具体警戒范围根据每次爆破情况由各方共同研究确定。

15、施工人员应注意做好“一对一”结伴监护工作,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保护,随时注意周围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四不伤害;

16、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爆破器材管理办法

1、一般管理

1)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由拥有爆破器材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应组织制定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

2)各级公安机关对管辖地区内的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2、爆破器材的购买

1)爆破器材应持证购买。

2)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发直供用户许可证的企业,持证直接向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购买所需的爆破器材。

3)没有取得直供用户许可证的企业,其所需爆破器材应由当地民爆器材经营机构供应与服务。

3、爆破器材的运输

1)购买爆破器材的单位,应凭有效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和申请表,向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运输证”,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凭证在有效期间内,按指定线路运输。

2)爆破器材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指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与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3)不应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运输车(船)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技术要求;

--结构可靠,机械电器性能良好;

--具有防盗、防火、防热、防雨、防潮和防静电等安全性能。

5)爆破器材从生产厂运出或从总库向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应保持完整无损。

6)装卸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

--有专人在场监督;

--设置普卫,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场;

--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应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应装卸爆破器材;

--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并设明显的标志,白天应悬 挂红旗和警标,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

--装载爆破器材应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

--用起重机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质量不应超过设备能力的50%;

--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应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应超过二层;

7)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起爆器材与炸药可以同车(船)

装运,但其数量不应超过:炸药1 000 kg,雷管1 000发,导爆索2 000 m,导火索2 000 m。雷管应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箱子内壁应衬有软垫,箱子应紧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应放在装雷管的保险箱上。

8)待运雷管箱未装满雷管时,其空隙部分应用不产生静电的柔软材料塞

满。

9)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不应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10)装运爆破器材的车(船),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押运人员应熟悉所运爆破器材性能;

--非押运人员不应乘坐;

--按指定路线行驶;

--车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标志;

--不准在人员聚集的地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及火源附近停留;中途停留时,应有专人看管,不准吸烟、用火,开车前应检查码放和捆绑有无异常;

--气温低于10℃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或气温低于-15℃时运输难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感度高的爆破器材时,车厢底部应铺软垫;

--车完成运输后应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运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11)个人不应随身携带爆破器材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允许在托运行李及邮寄包裹中夹带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的收发与库房管理

1)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2)进人库区不应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3)进人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4)库区的消防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5)爆破器材库房的管理,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宜分区分库分品种贮存,分类管理。

6)库区不应存放与管理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7)爆破器材的收发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

--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账、领取和清退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

三、爆破施工流程

1、爆破设计:爆破前由爆破工程师进行爆破设计,包括布孔图、爆破参数表和爆破警戒图,经监理单位现场爆破负责人同意后供施工使用。

2、测量放线:钻孔前进行现场测量,进行基坑区边界的放线,布孔首先用油漆或白灰按设计孔排距标明孔位,然后用全站仪或水准仪测量需钻孔的深度,将钻孔的孔号、深度、角度标示在纸条上放在孔位处,并把数据及时提供给钻孔队。

3、钻孔:钻孔队钻机组根据布孔图及爆破设计进行钻孔作业,开钻时工程部爆破工程师必须到位,对钻孔角度、孔排距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钻。

4、验孔:将孔口周围0.5m范围内碎石、杂物清除干净,用长竹竿标识上刻度或用重锤测孔深,过深的孔应回填到位,深度不到位的孔用气吹到设计孔深,吹不到设计孔深的应当用钻机加深或重新钻孔。验孔完按要求堵好炮孔口。

5、装药:炸药运输许可证办理好炸药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设计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装药。先用竹竿插进炮孔,看是否发生堵塞,按设计的深度装入炸药,用竹竿标上刻度进行丈量,达到要求后继续下步工作,装药时严禁投掷冲击,必须每一节炸药装到位后才能开始装下一节药。

6、堵塞:在检查装药质量和起爆线路合格后,可进行堵塞。采用干细砂土或岩粉进行堵塞,轻捣密实,洞口表面宜进行覆盖。

7、连接起爆网路:按照爆破设计表进行,连接完成后,人工进行检验。网路连接时即派专人在预计安全距离四周进行警戒,清理施工现场,一切机械设备和爆破无关人员撤到安全警戒距离以外。

8、起爆:起爆必须是有经验的爆破员操作。起爆雷管必须用胶布紧连网路。起爆半小时前拉响第一次预告信号,起爆雷管连接后再次确认警戒区内人员已撤离警戒区,设备已安置好,警戒人员到岗做好安全警戒后,拉响第二次起爆信号,以倒计时的方式发出起爆命令,爆破员操纵点火装置点火。

10、爆后检查: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15分钟后进入爆区进行检查,检查有无盲炮、危石和其他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完毕方可拉响解除警报信号。

爆破制度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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