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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安全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53

水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水安全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维护企业生产环境稳定的关键因素。通过建立健全的水安全制度,我们能够预防因水源污染或水系统故障引发的事故,从而降低生产中断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水安全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水源管理:规定水源的监测频率、标准和程序,确保水质符合饮用和生产需求。

2. 设施维护:设定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水设施的规则,防止设备老化导致的泄漏或污染。

3.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水灾、污染事件的快速响应计划,以减小损失。

4.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水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水安全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注意事项

在实施水安全制度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具备可操作性,避免过于抽象和理论化,确保员工能理解和执行。 -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 - 加强监督与反馈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水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管理层的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执行,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水环境,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水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某中学用水用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柳湾煤矿中学

第2篇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守则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氯消毒杀菌岗位是有毒有害工种,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橡胶手套,并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不慎被药液溅到身体,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三、若有下地坑(深井)维修、检查作业时,必须先打开相邻联系井的井盖,并采用通风机强力通风方可下坑(下井)作业。

四、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五、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安全措施。

六、曝气沉砂池、配水井、a/o池设有不锈钢防护栏杆,升降机吊装位置栏杆有缺口,应用钢丝绳或尼龙绳绑扎牢固。夜间上池面采水样或打捞漂浮物时,应有另外一人做监护,池边走廊上的救生圈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七、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八、变、配电室、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溶液储存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九、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凡采水样或维修(抢修)设备,手脚碰到过污水的,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用洗手液或舒肤佳香皂清洗干净,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

十一、任何岗位发生事故,应迅速逐级向上报告,讲明事故情况并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进行周密的调查和认真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重大事故发生要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章  现场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个设备维修工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劳动。所有工作安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污水厂安全主要有坠落、消防、触电等内容。

一、安全带的使用

安全带是设备维护操作工使用很广泛的安全用具,无论登高还是人工清捞垃圾,都必须使用。

操作工人必须能熟练地系用安全带,做到牢固、合身并会合理选择牢固的保险点(安全带挂钩的定位点)。

安全带的保养很重要。因为安全带的主体是帆布制成的,如果安全带受潮并被污染而没有及时清洗晒干,那么帆布就会发霉直接影响到安全带的牢度。

二、登高安全原则

登高作业中的“十不登”:

l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眼者不登高。

l 迷雾、雷雨或6级以上大风时不登高。

l 没有安全帽、安全带时不登高。

l 夜间没有足够照明时不登高。

l 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登高。

l 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时不登高。

l 穿了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时不登高。

l 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的措施不登高。

l 设备和构筑物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线旁没有遮拦时不登高。

l 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时不登高。

三、消防安全

消防常识

污水厂的火灾可分为构筑物着火与设备着火两大类。这两类火灾会互相转化。

构筑物着火除一般由于设备着火引起外,还可能出现人为造成的意外火灾,例如违章使用电炉、电熨斗等,故必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污水厂内比较容易引起着火的是带负荷的充油设备,如变压器、少油断路器、充油互感器;其次是运转的电动机和运行条件恶劣的电气设备,如电力电缆、损坏了的电力线路,它们因长时间的过载或短路电流引起的过热都有引起着火的可能。

常用的消防器材

通常配备的灭火机有:干粉灭火器,其特点和使用常识如下;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是以二氧化碳为动力,将钢瓶内干粉压出。干粉灭火器适宜于扑救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火灾,也适宜于扑救气体火灾和带电的低压火灾。普通干粉灭火器对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效果不显著,火灾之后还能复燃。

使用时,打开保险销,拉动拉环,干粉即可喷出。8kg干粉灭火器的射程约5m,所以要接近火焰喷射;干粉容易飘散,因此不宜逆风喷射。干粉喷射时间较短,8kg干粉只能喷射20s,所以,喷射前要选择好喷射目标。

四、火警的应急处理方法

污水厂电气设备故障,出现电火警时,常会中断照明,出现爆炸、浓烟、火焰和电弧等,加之继电保护装置音响信号的动作,会使操作工人忘记应执行的紧急操作和正确的操作方法,或者失去判断力,一时束手无策,甚至进行危险的操作。此时,应当冷静而果断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实施救火工作。

(a)尽快把故障设备从线路上切除运行,其方法是:

l 应选择距离故障设备最近的,有灭弧能力的断路器或磁力起动器来切除故障设备。

l 如果熔断器保险已断或继电保护使断路器跳闸,则可以拉开熔断器或断路器前的隔离开关,并悬挂标示牌。

l 电动机或起动设备故障应尽可能断开分断路器,不要轻易断开总断路器或断开变压器。

l 只有当分路断路器不起作用时,才能断开上一级断路器。

l 只有在开关或操作机构失效而故障迅速发展才允许用损坏设备的手段(如撬开、敲击、剪断等)来断开故障设备,但必须保证执行人员的安全以及可靠地断开设备。

(b)制止高声叫喊、跑动和企图盲目操作的混乱现象,稳定情绪。

(c)电话或派人报告有关领导,火灾一时难以控制就必须打“119”告急。

(d)夜间发生事故会失去照明,利用一切可发光的物体(如手电筒、应急灯等)进行局部照明。

(e)集中精力,快速灭火。各类灭火机严格遵守灭火器操作方式和使用特点,不能随便混用。如果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着火设备的电源已属不可能,必须在带电情况下灭火时,执行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手套。

(f)火灾扑灭后,应按设备事故的事后处理要求,一一分析,汇报并迅速恢复被中断的正常运行。

五、用电安全

安全用电是关系到每个人生命是重要课题。设备维修工必须严格遵循的守则。

① 相线必须进开关。相线进开关后,当开关处于分断状态时,用电器就不带电,不但利于维修,而且减少触电可能。

② 合理选择照明电压。一般照明灯具可用220v电压供电;检修照明灯选用36v供电;在潮湿、有导电灰尘、有腐蚀性气体的情况下,则选用24v,12v,甚至6v的电压来供照明灯具使用。设备检修一般用24v作移动照明电源。

③ 合理选择导线和熔断器。因为导线不允许过大的电流通过,所以使用不同功率的负载要选用不同规格的导线。选用原则是:导线的额定允许电流比实际输电的电流大些。

熔丝是作为电路的保护而广泛使用的,要求在电路发生短路时能迅速熔断,从而不让强大的短路电流损坏用电设备,因此不能选额定电流大的熔丝来保护小电流电路,当然,也不能选用额定电流过小的熔丝来保护大电流电路,这会使电路无法正常工作。

导线和熔断器的选用可参考《电工手册》以获得正确数据。

④ 电气设备要有一定的绝缘电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导电线圈间必须有一定的绝缘电阻,否则当人触及正在工作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电风扇等)的金属外壳就会触电。

通常要求固定低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还应更高一些。

⑤ 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正确。电气设备要根据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带电部分应有防护罩,高压带电更应使一般人无法靠近,必要时应加连锁装置以防触电。

⑥ 采用各种保护用具。保护用具主要有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钳、棒、垫等。

⑦ 正确使用移动电具。在使用手电钻等移动电具时,其引线和插头都必须完好无损,引线应采用坚韧的橡皮或塑料护套线,且不可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5m。此外,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电钻等移动电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调换钻头时应拔下插头。不得将220v作移动照明电源。

⑧ 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要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为了保证人在接触漏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时不造成电击,通常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安全措施。

l 保护接地。保护接地适用于1000v以上及电源中线不直接接地的1000v以下的电气设备。这种方法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构架,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通常采用深埋在地下的角铁、钢管做接地体,其接地电阻都不得大于4ω。

l 保护接零。保护接零适用于三相四线制中线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这种方法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构架与供电系统的零线连接。照明用三眼插头和三眼插座来给电器通电,以起到保护接零作用。

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还有很多,高压操作与低压操作都有规程所循。

六、维护工作安全规范

(a)、各岗位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后方可上岗。

(b)、设备管理人员和维护检修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产规程,特别要严防燃爆、触电、中毒、滑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c)、设备检修后恢复运行前检查设备的润滑、接电等情况,在做好运行准备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3篇 水泥部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督,以提高职工及相关方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修定本制度。

矿山部根据国家有关各项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日常巡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抽检等方法,对各类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违章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如下:

1、 现场管理发现的违章处罚

1.1 对违反规定,未正确使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服、劳保鞋、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的责任人员处罚:

1.1.1 发现员工在工作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100 元/人次;相关方人员未违反者处罚200元/人次。

1.1.2 发现部门领导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200 元/人次; 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300 元/人次。

1.2 对现场疏于安全管理、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单位/工段的处罚 :

1.2.1 发现从事边坡排险、爆破等危险作业,未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对组织施工的责任工段考核扣200~500 元/次,是相关单位,考核扣500~2000 元/次。 连带考核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工段负责人或作业负责人考核扣200元/次。

1.2.2 现场护栏、护网、护罩等防护设施因工作需要破坏、拆除,在工作完成后未及时恢复的,考核扣责任人、工段长或作业负责人各100 元/次。

1.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违章操作的工段处罚:

1.3.1 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有员工无视规定,或有章不循、冒险蛮干而出现突发险情或潜在事故隐患的,依据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扣罚责任工段200~500 元/人次,是相关单位500~1000 元/人次。

1.3.2 对一般性、习惯性违章的当事人,考核扣100元/次。现场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扣 100 元,工段长、班组长各扣50 元,(如:工段长检查发现的,不考核工段长;班组长检查发现的,不考核班组长)。

1.3.3 采场作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涉及到与易普力公司的交叉作业要按以下要求做好防范措施:1、从开始装药起,即设置安全警戒,警戒距离为作业边缘起大于50米,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一经发现或投诉到部门即对违规人员进行考核扣200元/次,经劝说无效还执意在警戒区内逗留的,考核扣500~1000,情节恶劣的给予辞退。2、炸药安装完成后网路连接前,工作人员、设备逐步撤离至警戒区外100米外;网路连接后,工作人员、设备逐步撤离至爆破警戒区外,相关人员必须服从警戒员的指令,如有违规者一经发现或投诉到部门即对违规人员进行考核扣300元/次,经劝说无效还执意在警戒区内不撤离的,考核扣500~1000,情节恶劣的给予辞退。

1.4 对违章指挥的责任人员处罚 :

1.4.1 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部门领导、工段长、班长、调度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考核扣违章指挥责任人员200~1000 元/人次。

1.5 对违反规定、人为损坏或挪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处罚 :

1.5.1 消防设施要按要求进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的,扣罚责任人50元/次,公司检查发现的考核责任人扣100元/次。

1.5.2 不能将消防专用设施挪作它用,不能随意损坏、泄放灭火器,违反者扣罚责任工段100 元/次,是相关单位的处罚200 元/次。

1.5.3 私自(非灭火行为)泄放灭火器的,考核扣当事人100 元/次。

1.5.4 对违反规定,挤占消防通道的工段,考核扣责任工段100 元/次。

1.1.6 违规动火处罚

1.6.1 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项目施工或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违章动火的工段、单位,考核扣责任工段300 元/次,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次。

1.7 重点防火部位现场管理疏漏处罚

1.7.1 发现有人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工段管理人员不批评,不制止的,扣罚当事人500元,连带处罚责任工段相关管理责任人200 元/次。

1.7.2 在禁止吸烟区域(油库、仓库、火工材料库等范围)现场内发现一个烟头时,找到当事人的处罚当事人100 元/次,找不到当事人的,处罚相关管理责任人100 元/次。

1.8 对违规用电处罚

1.8.1 在重点防火部位、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库房等部位,发现乱接乱拉电源线路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 元/次。

1.8.2 使用铜、铝、铁丝等金属品替代保险丝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 元/次;

1.8.3 在电源开关下,堆放各种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处罚相关责任人200 元/次。

1.8.4 没有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私接、乱拉用电源线路的,处罚当事人100 元/次,处罚责任单位500 ~1000元/次。

1.8.5 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没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200 元/人次,处罚相关管理责任人500 元/人次;办错设备(写错设备名称或代码)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 5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0 元/人次;若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按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1.9 对安全活动、安全自查不到位的处罚

1.9.1 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未正常开展(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类学习材料未学习),少一次扣所在班组长100 元、工段长200 元;工段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参加所有班组安全活动,未参加或少一次扣200 元;工段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未正常开展(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类学习材料未学习),少一次扣工段长200 元;部门分管领导每月参加不少于一次的工段安全活动,未参加扣300 元; 班组例会记录少一次扣责任人100元;班组会议记录未认真开展、不符合要求扣班组长100元/次。

1.9.2 对于部门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要求参加却无故不参加的人员,工段长扣100 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200 元/次。

1.9.3 工段对公司、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上报且无正当理由,扣责任工段长100元/项。

1.10 交通安全处罚

1.10.1 未规范填写车辆交接班记录,扣当事人50元/次。交班记录上的安全隐患未安排整改的,考核工段长100元/项。

1.10.2 未经部门领导许可私自驾驶矿车等专用机械车辆进入矿区扣当事人200元/次,驾驶摩托车进入矿区扣当事人200元/次。

1.10.3 矿车、叉车、装载机厢(斗)等部位载人的,扣驾驶员、搭乘者100元/次。

1.10.4 违反限速规定扣当事人100元/次,酒后驾驶扣当事人200元/次,未系安全带扣当事人50元/次。

1.10.5 在运矿道路进行排险、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进行警戒扣责任工段工段长200元/次。

1.10.6 违章指挥、强迫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扣责任人200元/次。司机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行车的,视违章后果严重情况,考核扣200~1000元/次,造成事故的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1.10.7 检查发现员工(包括搭乘员工)上下班骑摩托车未戴好安全帽的,扣罚100元/人次。

1.11 关于各类学习培训考试等未按时开展的,资料未按时上交的规定:

1.11.1 公司、部门下发的各类学习培训考试等资料,各工段专业要按要求完成资料的学习培训及资料的收集上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部门有提醒的义务,提醒后仍未按时上交的,考核扣责任人100元/次/项;造成部门扣分的,扣部门1分,则考核责任人200元;扣部门2分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1.11.2 示范企业创建各项工作未按时、按量完成,考核扣相关工段、专业负责人100元/项;给部门造成扣分的,扣部门1分,则考核扣责任人100元;扣部门2分的,考核扣责任人200元。

1.11.3 部门要求的各种作业文件材料资料未按要求上交的,考核扣相关工段、专业负责人100元/项/次。

1.12 对相关方的违章处罚

1.12.1 相关方人员对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整改未及时完成且无正当理由或未及时沟通的,按200元一项处罚;在延时到期后仍还未完成整改的则加倍处罚。

1.12.2 相关方及相关方人员不配合矿山安全管理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500元处罚;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我部财产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另外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

1.12.3 火工材料库的管理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及《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否则按每项200—1000元处罚。

1.12.4 关于易普力的爆破安全管理,要求易普力广东封开分公司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及相关规定条款执行,发现违规的,视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性处罚500—10000元,部门认为必要时报公司处理。

2、 设备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处罚

2.1 设备卫生未按要求执行,清洁不达标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对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2 交接班记录内容填写不规范,未做到先检查后填写及填写内容虚假不实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连带工段长考核100元/项;

2.3. 电气线路包扎不规范、固定松动、附件丢失或损坏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连带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4 关键部位螺栓松动、丢失、开裂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连带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5 设备部位被砸、碰撞变形或损坏者,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连带工段长考核100元/次;

2.6 润滑油油位、油质,对发动机、变速箱等保养点的油品更换周期、添加标准不合格及各关节润滑点出现润滑不良等保养不到位者,对责任人考核200元/项、对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7 设备“跑、冒、滴、漏”情况部门认为较严重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项、连带工段长考核50元/项;

2.8 安全防护使用不当者,灭火器失效、固定不牢及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次。

2.9 发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视情节严重性考核扣200~1000元/次。

3、安全行为观察考核规定

3.1 助理经理以上人员每月进行1 次 ,每少1 次考核扣100 元 。

3.2 工段长、班组长每周进行1次,每少1 次考核扣50 元 。

3.3 主管、责任工程师每月进行2 次 ,每少1 次考核扣50 元 。

3.4 专职安全员每周进行1次,每少1 次考核扣50 元 。

3.5 员工自愿参加,无硬性要求。

4 、关于安全管理的奖励

4.1 安全例会按要求认真开展,缺席人员要有正当理由并出具请假条,会议内容记录完整详实,安全隐患形成闭环,每月在部门内评出一个优秀班组,奖励200元。如没有班组符合以上条件则当月不执行奖励政策。

4.2 鼓励员工积极提出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提出申报的安全隐患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由安全管理人员整理报部门领导审核后奖励100~200元/项。

4.3 设备维修需耗时超过24小时的,整个作业过程部门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均未发现“三违”现象,现场整洁工器具摆放合理有序的,由工段整理资料送安全管理人员核实报部门领导审批后奖励100~200元/项。

4.4 对单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突出者,在工段可以被推广的,对责任人奖励50--200元。

4.5 关于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部门予以支持,并对举报真实的事件进行奖励,举报者必须提供证据(可以是图片、视频或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经调查核实、部门领导审核后给予50—200元/项的奖励,部门对举报者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5、本制度适用于华润水泥(封开)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及在矿山部辖区内作业的第三方单位及相关人员。

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矿山部安委会。

7、本制度自下发各工段及相关单位之日起施行。

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矿山部

2022年1月31日

第4篇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水利企事业单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水利系统各级水行政主管水利企事业单位(含项目建设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水文监测安全和生产管理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稳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水利企事业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水利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属的施工项目、运营设施、水文监测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区水利系统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 水利企事业单位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每季组织一次集中性的隐患排查。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查和抽查。

第六条 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事故隐患等级实行“一患一档”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公示情况、整改责任人、计划完成期限、整改资金落实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这域内的重大隐患,应建立重大隐患档案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奋跟踪治理。

第七条 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底前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水行政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水利企事业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 水利企事业单位对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水利企事业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水利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用警示性标牌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状态、隐患位置、整改责任人、整改开始时间、整改计划完成时间等。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现存的重大隐患,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重大隐患可能对周边社会公众、公共设施等造成危害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进行警示性公告。

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水利企事业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必要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 经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水利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须书面申请,经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用火用电用水安全制度

一、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

二、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

三、严禁在教室、宿舍使用电茶壶、电热棒、电吹风和电炉等。

四、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第6篇 水车司机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1、在组长的领导下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服从矿的安全管理,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培训和班前安全会。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防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组长和调度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发现他人有违章作业行为应加以劝阻和制止。

7、根据具体路段,采取不同的洒水方法,防止人为制造安全隐患。

8、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

第7篇 水气厂维修车间健全安全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人类通过多年实际行动和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它是人们用生命和血的代价换来,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建立和完善一个有效、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修规程是保证车间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也是车间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水气厂维修车间现有员工71人,主要负责全厂动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修安全规程对保证各装置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检、维修中安全操作,目前车间根据各工段的工作特点修订了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修订了《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各班组,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中内容,并加大力度考核。同时对公司、分厂下发的关于安全检修、施工等规章制度车间也组织员工学习和掌握。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在实际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不断修订和完善,车间在工作中不仅要执行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使其更接近实际、更接近生产,为安全生产起到可靠保证。

第8篇 校园消防与水电安全制度

一、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火灾、火警的防范工作。对消防器材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2.实验室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禁止无关人员随意操作。 3.易燃场所要经常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报告,及时整改。 4.对于玩忽职守,知情不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二、水、电管理制度 1.不准随意玩弄电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电线和水管,如工作需要要接电、接水时,须得到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由水电工负责安装。 2.各处、室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器,以保证用电安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3.各处、室需修理电器,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总务处应及时予以维修,保证用电、用水正常。 4.教室、宿舍内严禁私自插接充电设备设施,违者予以没收,并视情节给与相应处理。 5.总务处应组织人员每周对学校和其它有关公共场所的供电、供水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以防事故发生。

第9篇 引水隧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l)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生产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生产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个三严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见图9-l安全管组织结构图)

(3)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其具体的管理程序见图9-2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框图。

(5)所有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方能上岗。

(6)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以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实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带领。

图9-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7)所有机械设备及其他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安全防护设施,对已获准而临时拆除、挪动的安全设施,工作结束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恢复。

(8)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9)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牌、规程牌、警示牌。

(10)不准使用压缩空气和氧气吹扫衣服、皮肤,不准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使用,以免引起伤害或造成火灾与爆炸危险。

(1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保证其安全有效。

(12)施工现场须配备急救药箱及必备药品。

第10篇 新地幼儿园安全用电用水制度

新世纪幼儿园安全用电用水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品德,增强节约意识。

2、节约用电。根据天气情况、光线强弱开灯、关灯;教室做到人走灯灭。

3、节约用水。不用流水给豆浆、牛奶降温;对幼儿进行节约用水教育,随时提醒幼儿节约用水、不玩水。

4、每天下班前关好水、电开关后方能离开。

5、若发现浪费水、电情况发生,每次扣50元。

第11篇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我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到:

1、由专人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由饮用水管理组织机构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全自动电热开水器和盛装饮用水的器具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专人负责,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

2、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3、小卖部销售的饮料、饮水必须索取供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采购货物要查看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同时用肉眼检查饮料的质量和外包装。严禁小卖部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产品。

4、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第12篇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了保障sl6-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安全运行,预防锅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根据《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和《电力安全规程》等法规的规定,结合sl6-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的sl6-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相关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

2. sl6-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要求2.1 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方面的《特种设备作业证》,方能从事锅炉运行值班工作。

2. 2值班人员要遵守《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运行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对锅炉安全负责。

2. 3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司炉、副司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值班工作。

2. 4在工作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锅炉《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

2. 5值班人员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箱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 6值班人员应了解锅炉运行情况,认真全面的检查,保持锅炉正常运行,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 7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 8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投入使用后,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3.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设备维修保养3.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3.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3.1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3.2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3.3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3.4 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补水泵等。

3.3.5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3.6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3. 4对安全 试验校验的要求。

3.4.1 安全阀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3.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3.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 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车间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4.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4.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4.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负责人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

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4.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

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4.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汇报车间领导。

4.8值班人员在操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5.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5.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5.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5.3经常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5.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5.6车间领导经常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6.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的考核

6.1锅炉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2锅炉车间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考核细则》对锅炉值班人员进行考核。

7. 附 则

7.1本制度暂由热电厂锅炉车间负责制订和解释。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并随着公司发展需要及优化调整而适时修订。

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2022年6月28日

第13篇 水箱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强供水设施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每天由专职人员检查水箱间内设备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发现供水设备有故障、管线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或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第三条、定期保养供水系统的水泵、阀门及管道,进行管道除锈刷漆。

第四条、加强二次供水管理

(一)、二次供水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并持有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 证》。

(二)、水箱应结构完好、无渗漏,并加盖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水池周围及顶盖 应清洁干净。

(三)、水箱定期清洗消毒。水箱一年清洗消毒一次,并提供消毒证明。

(四)、每年委托专业公司对生活用水取样送卫生防疫站作鉴定,并保存水质鉴定书。

(五)、非专职人员不准进入水箱间,若需进入水箱间检修,须经项目部同意,并在专职人员的陪同下进入水箱检。

第五条、保持水箱间供水设备干净整洁清洁卫生。

第六条、执行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第14篇 某水产局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一条 为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发挥综合监管效能,有效防止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政府公室作为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置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督办工作职能。

第三条 督查督办的内容

(一) 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 食品安全监管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 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 有关部门反馈和群众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 食品安全信息反馈情况;

(六) 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案件查处进度和处理情况;

(七) 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八) 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九) 其他需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四条 督查督办程序

(一) 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和工作实际确定督查督办事项和督查督办方案;

(二) 督查督办方案要具体、明确,有具体的办理内容和时限要求,并以督查督办通知书的形式分送有关单位,重大事项要派人督查;

(三) 及时督促、检查、催办,确保督查督办事项如期落实。

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将督办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联络会议,与县直各职能部门交换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 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经常检查

工程股每星期检查电器线路、机电设备有无短路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灭火器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办公室每星期负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门是否符合消防标准以及食堂煤气使用是否安全。经警队每星期负责检查水源林是否存在火患等情况。如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2.定期检查

根据库区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管理处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3.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工程股消防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良好。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4.检查食堂及职工家庭的煤气罐是否合格,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5.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4.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5.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组有权报管理处作出处理。

6.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水安全制度汇编15篇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切实抓好公司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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