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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医院安全保卫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57

s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有哪些内容

s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应急响应、信息保护等多个方面。其中,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安全培训、背景审查和行为准则;设备设施则关注消防设施、监控系统以及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信息保护则涉及患者隐私及医院内部数据的安全。

管理规范

1.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了解并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

2. 新入职员工需通过背景审查,确保其背景清白,无不良记录。

3. 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任何故障应及时上报并修复。

4. 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政策,限制无关人员访问敏感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重要意义

s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不仅是保障病人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也是维护医院正常运营的关键。它增强了医院的整体防御能力,降低了意外风险,提升了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度,同时也是对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的履行。

规章制度

1. 员工应熟知并遵守医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2. 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3.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医疗设备,违者将追究责任。

4. 定期更新和测试消防设备,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使用。

5. 任何关于患者信息的泄露,都将视为严重违规,可能导致解雇或其他法律后果。

这些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人员的配合和执行,只有这样,s医院才能构建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为医疗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s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

第1篇 s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五、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2篇 附二医院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制度

1、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医用氧气供应、使用及送氧设备的维修、氧气使用安全等管理工作。

2、建立各种仪器设置维修档案和使用登记,各种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检验工作,设备维修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3、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在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4、认真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重点及要害部门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爆炸、的防范措施,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杜绝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灾害事故的发生。

5、认真做好医用氧房的管理,必须远离火源确保安全。

第3篇 人民医院氧气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第4篇 市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市级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以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则是医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的有效途径。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对象:全院职工

二、总体要求

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其他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院、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各上级部门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假日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三、教育内容

(一)法制教育

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党办负责)

(二)医疗安全教育

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医院医政管理制度汇编》内容负责组织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医务部、护理部负责)

(三)行政管理类安全教育

保卫科负责做好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并做好保卫人员的安保技能培训。

后勤保障部负责做好用电、用水、电梯、空调使用以及有效空间作业等后勤类教育培训。

设备科负责做好关键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教育培训。

计算机管理科负责做好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药剂科负责做好特殊用药安全教育培训。

院感科负责做好防范医院感染教育培训。

保健科负责做好传染病知识教育培训。

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做好安全分类医疗垃圾教育培训。

科教科负责做好各类学生及住宿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仓库的,负责做好仓库管理员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其他没有提到的培训事项请各相关科室自行认真组织。

四、教育方式

(一)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

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其他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二)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相结合

利用早会、院周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等形式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医院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3、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设备科、后勤保障部、院感科、药剂科、检验科、计算机管理科、检验科、科教科等科室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可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五、具体措施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培训,对全院职工采取分期分批、分层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各科室应积极组织参与,力求收到实效。

(二)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特别是按以上教育形式和总体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剖析或召开以安全分析为主题的科务会,查找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或隐患,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体员工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规范作业等方式,增强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习惯。

第5篇 _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 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 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增设适当的消防器材。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1人,保卫科1人,后勤3人,门诊部2人,内科2人,外科2人,妇产科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1人,手术室2人)。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二)对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

(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

第四条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

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

第五条 加强职工安全知识的普及,重点工种的训练。

(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六条 建立防火档案。

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第七条 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

(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

(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

第八条 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

(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第6篇 丰华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治安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讨论、研究、解决本季度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各分管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讨论、分析生产方面的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各分管科室每半月必须下查一次。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如遇异常情况随时处理、解决;

4、健全请示、汇报制度,一般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按分工及时解决和处理,较大、特殊情况各科必须请示、汇报安委会领导,按组织安排实施。

5、若遇突发事件在院安委会统一指挥下按分工、按预定应急方案处理。

6、若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实施应急预案,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7篇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

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四)操作管理

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应急预案。

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记录者签字确认。

3.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

4.微生物室标本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戴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7.严格禁止用嘴吸痰。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8.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9.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10.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

11.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1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13.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平。

14.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15.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

第8篇 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9篇 a区医院医疗导管安全护理制度

医院医疗导管安全护理制度

一、导管按风险程度分三类:不管哪一类均要做好安全教育、加强固定。

(一)高危导管:(口/鼻)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套管、t管、脑室外引流管、胸腔引流管、动脉留置针、吻合口以下的胃管(食道、胃、胰十二指肠切除术后)、鼻胆管、胰管、腰大池引流管、透析管、漂浮导管、心包引流管、鼻肠管、前列腺及尿道术后的导尿管。

(二)中危导管:三腔二囊管、各类造瘘管、腹腔引流管、深静脉置管、picc。

(三)低危导管:导尿管、普通氧气管、普通胃管、外周静脉导管。

二、导管评估、记录要求

(一)评估内容:留置时间、部位、深度、固定、是否通畅、局部情况、护理措施(包括宣教)等。

(二)评估:高危导管--至少每4小时评估一次,有情况随时评估。

中危导管--至少每班评估一次,有情况随时评估

低危导管--至少每天评估一次,有情况随时评估

(三)记录:评估内容应及时记录于导管评估单上,评估单上的内容与一般护理记录不必重复;发生导管滑脱、拔除各类导管必须及时记录。

(四)上报要求:高危、中危导管发生滑脱者,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三、导管标识

高危导管用红色标识、中危导管用黄色标识、低危导管用蓝色标识,一律使用黑色字体标明导管名称。

第10篇 某医院安全工作制度

作为医院而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很重要。为了方便各位,以下为各位提供一则医院安全工作制度,希望各位从中得到启示。

第一章安全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1、办公室:年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2、人事科:年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3、宣传科:年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4、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年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5、纪检监察科:年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6、司机班:年度内无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等级车辆事故、车辆机械事故以及违反交通法规的规定、制度的严重问题,无领导和工作用车方面的严重责任问题。

7、财价科:年度内无现金、资产、帐务管理方面的责任心差错事故,无财务工作人员监守自盗、贪污挪用、私报公款、收支差错导致医院或患者利益严重受损等严重问题,无乱立项目、乱设价格、乱收费用因而导致发生经济责任事故和严重经济纠纷问题,无违反财务法律、法规、制度导致发生的经济案件。

8、总务科:年度内无水、电、气断供及水、电、气机械设备设施方面的责任心严重事故,无物资采购及供应方面的严重差错问题,无采购中收受“回扣”的商业贿赂问题,无在检修、维修方面的生产事故。

9、基建科:年度内无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责任性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和生产事故,无在工程、维修项目承发全方面收受商业贿赂等问题。

10、保卫科:年度内无因检查、巡查、监控不到位出现被盗、失火及安全生产、人为破坏等方面的责任事故,无保卫人员参与各种不利于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11、信息中心:年度内无因安装、检查、检修、调试、监控不到位和操作规程、编程不正确发生网络失灵、内部病毒侵害、数据丢失以及信息发布方面的严重错误的案件,无信息工作人员违反法规制度发生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12、医教科:年度内无因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责任心等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纠纷,无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制度、技术规范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的严重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13、护理部:年度内无因护理管理不严、执行医嘱不严、护理不到位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护患纠纷,无护理人员违反卫生法规、护理规则、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发生严重责任心差错事故,无因对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失控导致发生事故和严重问题。

14、院感科、预防保健科:年度内无因院内感染控制不严、预防不力,导致发生责任性严重感染事故、传染病流行以及医疗纠纷,无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和违反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导致发生严重责任性工作差错和严重问题。

15、门诊部:年度内无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失诊、误诊导致发生责任心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无因违反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6、住院部:年度内无严重责任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无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7、药浴科:年度内无责任性药浴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患纠纷,无因洗浴医疗保护措施不到位及药水压力容器使用维护不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8、外治科:年度内无责任性外治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患纠纷,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9、外科:年度内无责任性手术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手术等级管理制度、患者及家属签字同意制度发生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

20、麻醉科:年度内无违反麻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事故和纠纷,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

21、内科及各临床专科:年度内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规范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无错诊、误诊以及使用违规药品导致发生的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推销个人或非法使用药品导致发生的其他严重问题。

22、疫病科(传染科):年度内无违反传染病管理制度造成严重院内交叉感染的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23、急诊科(普通急诊、icu):年度内无因误诊和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延误抢救时机造成责任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急诊(急救)制度和违反职业道德发生重大工作差错和问题。

24、放射科、化验科:年度内无因技术性检查错误、诊断错误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医技检查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25、药剂科:年度内无因错发药和使用过期、不合格药品或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不严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制度以及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在药采购过程中发生“回扣”等问题。

26、药剂科(包括药材采购):年度内无因使用不合格药材、加工炮制不规范、检验不规范导致发生责任性医疗、用药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gpp管理规范、制剂工作制度、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私自销售药品、私拿药材、药品的严重问题,无制剂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章安全组织和职责

一、医院安全工作在省卫生厅以及有关部门对口指导下进行。在综合安全方面接受卫生厅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医疗安全方面接受医政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社会安全方面接受辖区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方面接受治安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消防、人防、交通安全方面,接受相关对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和相关科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指导、督导和检查考评。

二、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行政副院长和业务副院长分别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人事科、纪检办、财务科、总务科(后勤)、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住院部、药浴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电话、电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工专人抓好落实。

(二)及时研究布置医院安全工作,制定相关安全工作文件和制度,动员和组织全院各科室和各类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的医疗、工作、生活秩序。

(三)及时了解掌握医院安全工作形势,发现和研究解决在安全方面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医院安全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四)及时分析总结医院安全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和对口部门汇报医院安全工作情况,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导,整改上级部门检查时指出的问题,采纳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医院安全工作。

(五)及时宣传、表扬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及时调查研究处理各种违反安全制度的人和事,严厉惩处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案件、事故和严重问题。

(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

(二)指导医院各安全组织做好安全工作。

(三)搞好责任分工,把安全工作具体事项分工到有关小组、科室和个人,抓好落实。

三、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安全组、医疗安全组、生产安全组:

1、行政安全组由一名行政副院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办公室、纪检办、人事科、审计科、宣传科、财价科、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行政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行政管理方面安全制度的制定、安全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总结、汇报等工作。

(二)负责各种重要文件起草、领取、发放、传阅、办理的安全,严防发生政治性、原则性差错和失误,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负责查办各种违_纪、政纪及行业作风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案件和问题。

(四)负责做好人事、劳资、执业资格、职称、人事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

(一)负责做好档案文件方面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负责做好经济运行管理、绩效工资分配、行政监察和审计方面的安全工作,做证审计数字的安全。

(三)负责做好广告宣传、新闻宣传、各种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信息网络管理、医院网站、网页的安全工作,保证网络宣传各硬、软件的安全、有效。

(四)负责医院各类财产、物资、资金、帐目的安全,尤其要注重做好支票、现金、收支方面的安全工作。

2、医疗安全组由一名业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门诊部、住院部、护理部、药浴科、医技、药剂、制剂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医疗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医疗管理方面安全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医疗安全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核、总结、汇报等工作。

(一)负责对各种医疗文书(处方、病历、检查单、报告单、医嘱等)的规范化管理,对各种医务数据的统计、归集、分析、汇报,对各种业务材料的起草、整理等,确保医疗文书、数据、文件、材料的安全有效,从机制上有效杜绝各种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二)负责对各项医疗工作核心制度、急救制度、手术麻醉工作制度、医嘱制度、医患谈话制度、护理工作制度、放射工作制度、检验工作制度、药剂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映监测制度、制剂生产安全制度、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检查落实工作。

(三)负责对各专科诊疗规范和技术标准、护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检查落实工作。

(四)负责对门诊、住院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门诊住院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负责对门诊、住院病人的管理,确保病人在门诊、住院时期的人身和个人财产、物资安全。

(六)负责对门诊部、住院部、药浴科等部门使用的资产、机械设备和用品的管理,防止人为的丢失、损坏和发生故障。

(七)及时进行医疗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生产安全组由一名主管后勤、保卫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总务科科长为副组,总务科、基建科、保卫科及配电房、锅炉房负责人为组员。

生产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后勤保障(包括水、电、气、暖、基建、维修和安全保卫[包括治安、消防、防盗、防灾害事故、外来危险、威胁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处置方案[预案])的制定、检查、落实,使安全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负责做好对地方政府和治安部门、消防部门、人防部门、环保等部门和组织的协调工作,建立有效的联防、防控、处置机制。

(三)负责对各项基本建设、维修工作、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基建事故、营房塌陷、墙体脱落、围墙损坏、营房设施出现故障和险情的责任性事故和严重问题。

(四)负责对各类物资、机械设备、水、电、气设备的检修、检验、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组织进行维修,保证各类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物资的及时供应和安全使用。

(五)负责对全院消防、人防和防盗、防灾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汇报并留好资料。

(六)做好对各种压力容器、消防设施、防盗报警设施的保管使用和安全检查工作。

(七)负责制定和签订各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并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八)搞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

第四章安全教育

一、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最大的节约”、“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从我做起”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兄弟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系统、本单位、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国家、省上、厅系统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日(元旦、春节、藏历年、五一、中秋、国庆节)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教育

1、政治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党的代表会议、中央政治局有关会议、全国“两会”、全省党代会和省委全委会议、卫生厅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和上级精神保持一致,防止发生贯彻执行大政方针方面的错误和失误。

2、国家安全教育。医院国家安全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反对“法_”、“西藏独立”、“恐怖主义”活动的教育;反对“台湾独立、一中一台”、反对一切外国势力干涉我国内部事务的教育;遵守宪法,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教育。

3、国防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坚持和平发展主题,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4、法制教育。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对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法律知识考试,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

5、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兄弟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6、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利用晨会(周会)、全院职工大会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安全组或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做为检查考核依据。

四、院办公室、宣传科和医教科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和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第五章安全责任

一、全面推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医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条款,结合年度工作一并进行考核。保卫科每年要制定《综合安全工作责任书》,由主管医院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底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向全院通报,并与工资、奖金和评比工作挂钩;保卫科同时要制定并与院内住户签订《院内住户安全责任书》,把住户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户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二、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院主管领导对全院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行政的领导对医院行政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医疗的院领导对医疗(含医、护、技、药)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后勤保卫的院领导对全院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包括消防、人防、防盗、防意外不法侵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个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工作(包括所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用品、文件)负直接责任。个人安全由个人负责。

三、公共安全责任。凡在院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工伤、不法侵害、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危险、威胁,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个人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麻痹大意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医院只承担附带责任,对个人的责任要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

一、责任分类:

1、院内发生安全事故、严重隐患、严重工作差错、严重问题的安全责任,按照百分比划责任。100%负责的为全部责任,51%以上的为主要责任,49%以下的为次要责任,50%的为对等责任。

2、领导责任分为集体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次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间接领导责任、指导责任。

①集体领导责任。为宏观性、广义性责任,代表医院单位和领导班子,一般适用于学习、教育、思想工作不力方面,不做为奖罚和划分具体责任的依据。

②主要领导责任。属于行政、业务方面的安全事故和问题由医院法定行政主管(法定代表人)所负的责任;属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安全事故和案件由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所负的责任,此项事故的处罚具体由上级部门或执法部门实施。

③次要领导责任。属于在宏观管理、集体决策中只有参政权、没有最后决策权的副职或参与人员应负的责任,次要领导责任是由主要领导责任派生的,但对主要领导责任程度的确立产生直接影响。必要时,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也可以以百分比来划分和确认。

④直接领导责任。指因为领导决策失误或指挥错误管理不到位或忽于管理导致事故、案件发生所承担的责任,属于领导直接主持操作发生的事故,直接领导责任也可以转化为直接责任。

⑤间接领导责任。指直接领导责任人的上级领导或下级领导或配合完成某项任务的事故责任人。间接领导人在完成某项任务中分管负责某一部分的工作出现失误,可负部分直接领导责任。

⑥指导责任。在工作上没有隶属关系的领导,在工作指导过程中发生事故而应承担的责任。在没有直接或间接领导参加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有协议或委托,指导责任也可以上升为直接领导或间接领导责任。

3、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

⑦直接责任。指直接从事某项工作、保管使用某项设备、用品失职或直接事故或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例如:主刀医生发生的手术差错事故、麻醉师发生的麻醉差错事故;内科医生本应进行化验检查而未进行盲目做出错误的诊断结论造成患者健康伤害的医疗事故;外科(外治)医生不做放射检查盲目做出错误的诊断结论并进行治疗给患者健康造成的伤害事故;医技人员不懂装懂得出错误检查结果导致治疗错误发生的医疗事故;护理人员拒不接受患者合理要求态度恶劣导致发生的医患纠纷;药剂人员错发药品导致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故;采购人员明知是假劣药品、药材、用品仍然采购的问题以及所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违反规程操作发生的爆炸事故;水电气工作人员知道管道、电路、汽具有故障经安排不及时进行维修继续使用发生的故障和伤害;保卫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导致不法分子钻空子发生的刑事案件和盗窃案件、火灾;接受红包、回扣、商业贿赂的当事人;财务人员私挪公款、监守自盗、虚报冒领;出纳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公款丢失、被盗;收费人员发生较大数额的多收、少收费用问题;财务和医疗统计人员因统计错误导致发生的重大工作差错;传染病直报人员发生错报、漏报、误报问题;信息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或宣传部门同意发布错误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保管人员因保管不当造成贵重物品(包括工作用电脑、电视、办公用品等)丢失损坏;秘书未经领导批准发布错误文件造成严重工作差错、失误;文印员不守保密规定造成人为的失泄密;通讯员领、发文件人为丢失给工作带来不良后果;档案员传阅文件失误造成重要文件遗失;人事因违反人事工作纪律造成人事(包括执业、职称、聘用合同)等方面的工作错误、劳动纠纷;行政监察审计因监察审计不到位、不及时,使有关经济、行政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而发生案件或严重问题;经济管理因核算错误造成经济纠纷;纪检因不及时如实查办案件或弄虚作假造成处理失策引发矛盾和纠纷;司机因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或操作规程或检查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车辆事故等等,当事人都要对其负直接责任。

⑧间接责任。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某项工作发生事故和问题,从属或配合完成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⑨主要责任。在发生的事故、案件、严重工作差错、严重安全隐患、重要问题中,该事故、案件的直接负责人、当事人在行为上有主要主观错误,应负主要责任,主要责任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例如:因医生误诊开出错误处方导致发生医患纠纷,医生在诊断方面应负主要责任、药剂人员在处方管理不严方面应付主要责任,医生在诊断时使用了错误的化验结果,化验人员也化验方面要负主要责任。

⑩次要责任。在发生的事故、案件中,负主要责任的从属、协助人员或事故的另一方也在一定程度上有责任,可负次要责任。如发生盗窃案件,策划和直接参与盗窃人员负主要责任,而窝囊脏物或知情不报人员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二、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发生的侵害、火灾、水灾等,属于管理、建设方面的原因导致受到不应有损失和不应有侵害的,也应从管理、建设方面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1篇 医院日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各科室: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医院研究决定,从10月22日起实行日安全稳定信息上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一)科室危重患者信息;

(二)质量事件、非计划诊疗行为事件(同时按原要求上报质量事件上报表、非计划诊疗行为报告表)信息;

(三)批量患者(三人及以上)信息;

(四)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信息;

(五)其他安全信息:包括护理、房屋、设备、设施等安全信息。

二、报告时间:每日上午11时前通过医院管理系统上报(节假日先电话上报)。

三、报告方式

(一)医疗安全及其他信息:进入住院医生站 病人管理 安全信息上报;

(二)护理安全信息:进入护士工作站 护理处理 安全信息上报;

(三)医务科、护理部在医护质量管理里面收集每天上报信息进行汇总。

四、报告人及主管部门

(一)医疗及其他信息,由科室副主任(无副主任的科室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并报医务科备案)按要求上报;

(二)护理信息,由各科室护士长上报。

(三)医疗信息上报医务科、护理信息上报护理部、其他信息报告医务科收集后转各相关职能部门。

五、要求

(一)各科室高度重视,及时收集上报每日安全信息;

(二)上报不及时或隐瞒安全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科室,依据医院原有规章制度加倍处罚工作质量分;

(三)各科室要对发现的安全信息及时处理和应对,或积极协助各职能部门处理。

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应对处理各安全稳定信息,对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处理有难度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组织安排进行处理。

第12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第13篇 某医院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医院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范围内。

2.2 申办医院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医院内动火作业:在医院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医院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医院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医院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8 断路作业:医院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9 医院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医院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全院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医院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医院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零一五年一月

永春县医院

第14篇 区人民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职工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执行国家的安全、保密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

三、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时下班、外出时对桌、柜、办公室都要关门、加锁。

五、密级划分: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

第15篇 医院高压氧治疗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不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二、科室不断优化诊疗程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使病人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三、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100%。(合格标准为80分)

四、科室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

五、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六、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七、高压氧舱治疗室严禁烟火,禁止患者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高压氧舱治疗室。

八、舱内氧浓度不得超过23%,治疗休息时换气,使氧浓度保持在23%以下。

九、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十、严禁在机房内会客,严格交班制度,做到当面交接班。

十一、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定期检测,保证设备性能良好。

十二、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高压氧舱治疗室。

十三、治疗结束后,应立即关闭电源及氧气阀门。

第16篇 丰华医院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每年检查一次变压器、电缆绝缘情况。

2、保持线路导线间距,不超过标准,并绝缘良好。

3、配电室设值班电工,负责高压电盘的监视,经常检查配电刀闸、刀开关触点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积极排除,保证用电安全,对供电中的问题,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

4、发电机房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5、使用明火加温柴油机时,必须离开燃油,但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消防器材放置通风干燥醒目处,设专人管理。

7、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有急需维修任务,值班人员应随叫随到,保证用电设备正常运转。

8、电工人员要经常到各科巡视,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并主动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对违章用电予以制止,没收违章使用电器,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9、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配电室,重大线路维修必须二人以上,班长要现场监督。

第17篇 东一医院医疗安全报告制度

第一医院医疗安全报告制度

一、科室每月向医教科报告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科室一个月内是否存在医疗隐患,并实施讨论、提出整改意见,组织科室制订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二、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必须立即报告医教科,医院必须在12小时内(重大医疗事故争议6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医教科负责对全院医疗安全情况,月报及每季、年度汇总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情况向临床反馈、通报并分析、讲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院长作出分析报告。

四、医院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提出整改措施。

第18篇 某区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2

附属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

1、医院各科均设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指派专人负责,登记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事故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并及时向医务科及医院领导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分析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以减少损失,同时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重大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应及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字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加强防范,杜绝隐患,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护理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全部登记,根据情节和性质及时进行处理。

2、对发生的严重差错、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或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轻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立即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查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善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4、各科室每月组织分析讨论会,并向护理部提交差错、事故的报告。

5、凡实习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均应由带教人负责。

6、护理部应组织护理差错事故鉴定小组,对全院护理差错、事故进行鉴定。必须做到三不放过(未查明事故的原因不放过,有关人员不接受教训不放过,未订出改进措施不放过)。

三、医疗纠纷、事故的报告、处理

1、对有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的医疗事件,医院应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对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发生下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之一的,医院要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受到损害、后果严重的医疗事件;

3)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3、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1)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过程中,由专人保管有关病历和资料。

2)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允许患者复印客观性病历资料。

3)对需封存的病历应医患双方共同在场,封存的病历应为原件,若患者的治疗过程尚未终结,也可封存复印件并由医院负责保管。

4)封存及启封病历时医患双方应共同在场,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前者保证在场2人以上。

5)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病历资料,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妥善保管现场实物

1)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器械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对现场实物进行妥善保管或封存保留,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2)对封存物品进行检验时,检验机构由医患双方或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5、妥善处理尸体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及时处理尸体且对患者死因有异议时,医院应及时向死者家属书面提出尸检要求,家属要有书面答复。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春冬季不得超过48小时。

2)患者死亡2周后家属不对尸体作处理的,医院可提出处理申请,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公安机关备案,可按规定对尸体进行处理。

6、认真调查、处理

1)医院对己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建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取证,认真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情况调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作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2)处理原则:①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②坚持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一致的原则;③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公正原则;④坚持三不放过原则;⑤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3)处理途径:①医患双方协商解决;②卫生行政部门居间解决;③民事诉讼。

第19篇 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医院

1目的

1.1为规范班组安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素质,减少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不断提高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服务班组。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公司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对公司所属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车间、部室依据本部门生产实际对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分解细化、落实执行。

3.3班组长是本工段(班组)安全第一负责人。班组根据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4所属单位负责人及车间(部室)安全员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

4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4.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2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

4.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4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4.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4.7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4.8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或录像,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4.9其他安全活动。

5安全活动要求

5.1班组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全班组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5.2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3坚持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护保养制),落实两措(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搞好班组的日常性安全检查。

5.4落实新从业人员的班组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相关规定。

5.5认真落实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5.6班组各种台帐、记录要整洁,内容完整,填写不漏项,数据真实准确,字迹工整。

5.7加强班组安全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员工参与安全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8班组安全活动频次,执行各级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6班组基本记录:

6.1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登记台帐

6.2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6.3安全检查表

6.4安全生产例会台帐

6.5职工安全教育台帐

6.6职业卫

生防护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6.7安全设施台帐

6.8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

6.9滨阳公司应急响应培训/演练记录

7检查与考核

7.1车间(部室)对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落实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7.2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7.3安全环保部结合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

7.4对未落实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内容的,每项考核50元。

7.5其他考核要求执行公司《安全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8相关文件

8.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2《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8.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8.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8.5《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8.6《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8

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8.9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相关记录

9.1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登记台帐

第20篇 _人民医院氧气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s医院安全保卫制度汇编(20篇范文)

s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应急响应、信息保护等多个方面。其中,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安全培训、背景审查和行为准则;设备设施则关注消防设施、监控系统以及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信息保护则涉及患者隐私及医院内部数据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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