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内容
保利房地产财务管理体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财务预算与控制:制定年度预算,监控收支平衡,确保财务活动符合公司战略目标。
2. 财务报告与分析: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数据分析,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3. 成本管理与核算:优化成本结构,实施精细核算,提升经济效益。
4. 风险防控: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应对潜在的财务风险。
5. 资金管理:合理调配资金,保障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
6. 内部审计与合规:强化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符合法规要求。
重要性和意义
保利房地产财务管理体系制度的建立,对公司运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财务管理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遗漏。
2. 保障稳健:通过风险防控,保证公司的财务健康,降低经营风险。
3. 促进决策:准确的财务信息有助于管理层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
4. 提升形象:严格的合规管理可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5. 降低成本:有效成本管理和资金运作可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利润空间。
注意事项
在执行财务管理体系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更新: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应及时调整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2. 培训与沟通: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和执行制度,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执行不到位。
3. 信息化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务管理的自动化水平,减少人为错误。
4. 监督与反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 弹性处理:在遵循制度时,也要灵活应对特殊情况,保持制度的适应性。
以上内容旨在为保利房地产构建稳健的财务管理体系提供指导,实践中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保利房地产财务管理体系制度范文
第1篇 保利房地产财务管理体系制度
保利地产财务管理体系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股份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发行公司债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交联交易。
(十)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十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八)提请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九)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九条 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各级公司总经理对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所在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预决算预案、经营计划预案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公司原则上设置财务总监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规定任免。财务总监为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分管负责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子公司由于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暂未设置财务总监岗位的,由财务经理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各一级子公司的财务总监原则上由股份公司委派,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委派的财务总监经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表决程序后任命。
各子公司投资设立的下属子公司,可由其直接委派财务总监,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各级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负责组织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四)负责所在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负责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参与所在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七)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九)负责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管理和监督下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级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一)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各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部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
第十六条 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第
第2篇 保利房地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保利地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级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各级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符合会计主体认定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独立设账核算。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第二十二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三条各级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各子公司必须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财务会计报告。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第二十四条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
第3篇 保利房地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保利地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的原则。各公司应按照股份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各公司每年应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预算编制管理机构,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公司下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二十八条 财务预算的编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预算目标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各公司编制的财务预算应报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 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各公司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第三十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各公司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