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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制度汇编改革的调研思考(4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4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调研思考

有哪些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深远的任务,涉及多个层面的改革内容。这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干部选拔机制:改革传统的任命制,引入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提高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干部考核体系: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制度,注重干部的实际工作成绩和群众满意度。

3. 干部培训与发展:加强干部的职业素养教育,推动终身学习,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和领导力。

4. 干部激励与约束:设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同时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

内容是什么

在改革实践中,我们需要关注干部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比如,选拔机制的改革应注重能力与品德并重,既考察干部的专业知识,也评价其道德品质。考核体系的构建要全面,不仅包含量化指标,也要包含软性指标,如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在干部培训上,应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培训课程。至于激励与约束,应通过公平的薪酬体系和严格的监督机制,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规范

改革过程中,规范化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制定明确的改革政策和操作指南,确保改革的标准化和可执行性。改革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干部的合法权益,防止改革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此外,改革的推进应有序进行,避免因急于求成而造成的混乱。

重要性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有助于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队伍活力,增强政府的治理效能。改革能促进干部的自我提升,也能促使他们更好地服务群众,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只有持续不断地深化改革,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国家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调研思考范文

第1篇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调研思考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调研思考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今日之新县,正处于综合实力迅速攀升、群众得实惠最多、城乡面貌变化最快、社会发展最好、干事创业氛围最浓、对外影响最大的一个时期。与此同时,新县所面临的竞争和压力越来越大,人民对加快发展的期待越来越迫切,如何促进新县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今年的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王铁就如何选人用人,提出了实行自荐、考试、考核、交流和票决等五个常态化的设想。面对加快发展的机遇和挑战,面对自上而下改革创新的滚滚洪流,思贤若渴的新县县委深知“天下之政,非贤不理;天下之业,非贤不成。”只有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大胆创新干部选用方式,畅通选贤任能的渠道,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才能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紧跟当今社会创新前行的步伐。

畏首畏尾,必然裹足不前;敢想敢为,方能海阔天空。7月,经过县委常委会多次慎重研究和讨论,在借鉴信阳市自荐4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外地自荐公推经验的基础上,新县以过人的胆魄,大胆创新,拿出县人才办主任等8个正科级实职岗位,决定通过自荐票决的方式加以选任。7月10日县委出台了《县人才办主任等八个正科级领导职位人选进行自荐的意见》(新文〔20__〕65号),详细规定了自荐的指导思想、职位、资格条件和程序。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对不同职位设定了不同的条件。并将文件及时印发到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自荐报名。自荐的选才方式,使新县广大干部能够自主表达进步的意愿,变被动等待选拔为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挑选,广大干部热情高涨。 7月11日至12日短短两天的报名时间,全县就有204人参与自荐,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 共有181人符合自荐条件。

二、票决公推,广聚众智选英才

“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面对众多的自荐者,如何优中选优?又一个难题摆在新县县委面前。全程差额票决!新县县委以果敢的勇气,把选才的决定权放心的交给群众,广聚众智选英才。

第一票:县委常委扩大会票决。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由县委常委和其他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参加,按照1:5的比例,从自荐人员中差额票决产生县委扩大会票决的人选。整个过程在省、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的指导和纪检监察干部全程监督下进行。投票前,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正厅级巡视员宁建华、县委书记詹玉锋明确要求各位县级领导要本着对新县发展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以公心待人、公正选人,科学行使手中的权力,帮助县委把好选人用人关。投票时,组织部门将每一位自荐者的简历和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分发给每位参加推荐的领导,供大家了解自荐干部的情况。投票过程公开透明,没有引导性讲话,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保证了票决的公正性。42名干部成为首轮胜利者。第二票:县委扩大会票决。全体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以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党政主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会议,采取1:3的比例,进行第二次差额票决,42名票决对象有24名二轮胜出。第三轮票决在县委常委会议上进行,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县委常委差额票决出了16名进入考察的人选。第四轮票决仍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抽调的得力干部组成8个考察组,按同职位同一个考察组进行考察的办法,对16位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同时对考察人选提前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综治、信访、计生等监控部门的意见,根据考察情况,部长办公会认真讨论,形成了初步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再次进行票决,分职位从两名候选人中决出一名拟任人选。最后一轮票决,将县委常委会确定的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全委会投票决定。7月21日,张彬等8名干部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与此同时,县委在正科级干部选用方式改革的基础上,采取“双议双推双考”的方式,“双议”即公开选拔前县委常委会议任用原则、考试后议具体人选;“双推”即实行干部群众大会民主推荐和单位党组织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名人选;“双考”即对拟任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文化理论知识测试,根据文化理论测试成绩提出拟任职人选,在全县选拔了60名副科级干部。

三、多措并举,缜密程序保公正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用人的本质在于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关键在于严格规范竞争过程,创造一个信息对等、机会公平的环境。新县多措并举,缜密程序,创新用人方式,确保选才公正。

1、突破常规。“常格不破,人才难得。”新县打破选人用人的常规程序,不拘一格选人才。县委常委会在进行民主决策时,先议原则,不议人选,把用人的提名权交给群众,广纳民意,用群众的慧眼选才。同时,程序作为共同遵循的比赛规则,是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为了“断绝拉票的念,堵住跑官的路”,此次新县创新选才的每一 步程序在实行前严格保密,只有县委常委会少数几个人掌握,防止跑风漏气而影响公正。一旦程序开始执行立即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新县还打破传统的公示方式,变常规用人的单一拟任前公示为差额考察、差额公示同时进行,为第四轮票决提供了高质量的依据。此外,创新选才的细节也打破常规,一改由组织部通知与会领导的惯例,直接由县委办公室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通知。

2、阳光操作。“天下事,坏于偏私,成于公明。”新县在本次创新选才实践中,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严格实行“阳光”操作。一方面公开岗位,扩大“阳光”覆盖面。对岗位、人数、参与竞争的资格和条件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县公开,认真宣传发动,制定了细致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选才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给全县符合条件的干部一个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建立“阳光”监督网络。 在选才过程中,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程跟踪并及时报道,对每一次票决、每一个考核现场、每一选才细节,都进行录像,以保障有异议时有据可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纪委和干部监督部门,选派专人对自荐票决选拔干部的整个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整个选贤任能过程一路阳光。

3、把好关口。为了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地考准、考实公选对象,全面扫描干部的真实形象,不仅考核掌握干部工作业绩,而且还须考察公选对象的生活、社交情况,避免选用带“病”干部。群众是干部任用的“第一批准人”。在考察环节,运用座谈、民主表决等形式,充分听取被考察干部的领导、同事、服务对象和工作单位老干部的意见和评价,原则上,座谈的的代表应来自不同方面且不少于30人,以便真实了解干部的道德修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让群众把关。其次是计生、纪委、信访、审计和司法等部门联动把关,认真查看相关档案,对于经济、计生等方面确有问题的公选对象决不手软,一票否决。其三组织把关。结合公选对象的常规考核情况,对其在单位的工作作风、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职责能力等进行考核把关,把他们的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考准、考实,确保选才公正。

四、彰显公信,风清气正凝人心

“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新县这次实行干部“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实践,凝聚了人心,彰显了公信。

1、扩大了影响力。纵观此次公选,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它所创造的多项纪录,影响空前。此次,县委共拿出8个县直单位正职职位进行“自荐票决”、60个副科级职位进行“双议双推双考”,这在新县选拔任用干部历史上是职位最多、参与人数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全县共有204人报名参加8个正科级职位自荐,181名干部通过了资格审查。其中正科级干部47人,副科级干部134人,女干部26人。自荐职位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平均比近1:23。符合“双议双推双考”条件的干部有313名,最终有140名干部参与能力角逐。同时,也创下了新县选拔任用干部最高社会关注度。消息一公布,全县上下反响强烈,电话咨询不断,现场咨询络绎不绝。一时间,干部“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成为当地干部群众热议的话题。新县创新选才的成功尝试,得到了省市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各兄弟县区纷纷来电、来人咨询学习新县的做法。

2、达到了三个满意。新县干部“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工作规则公平,环节公开,选用民主,结果公正,赢得各方好评,达到了三个满意的效果。一是参与者满意。无论是成功者还是失败者,对选拔程序、操作过程心服口服。认为这种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才方式,排除了一切有碍公正的因素,让每一个干部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不仅拓展了干部成长进步的路,还能使参与者发现自身的优点与不足,找到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二是群众满意。群众对新县干部人事工作的这一成功创举报以热烈的掌声,普遍认为县委选人用人动真格了,选什么样的干部不再是只有少数领导说了算了,普通群众在选才中有了发言权,民意得到了充分体现。三是组织满意。县委对这次选才的尝试很满意。普遍感到这种创新选才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为选人用人把关,充分发扬了民主,即拓宽了县委选人用人的视野,减轻了在选人用人上的压力,又有效激发了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的活力和热情。

3、树立了用人导向。导向正确选能人,导向错误选庸人。新县探索实行“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模式选用干部,充分体现了重公认、重实绩、重能力的鲜明用人导向。如在副科级选拔中的“双推”环节,三分之一民主推荐票是一个刚性指标,达不到这一标准就失去了继续参与竞争的机会。在科级干部选拔的“票决”环节,无论是县委常委还是科级干部,每人一票,所有推荐票权重相等,在时间短、自荐干部多的情况下,票决对象的工作业绩、个人能力是其能否赢得选票的关键。这样的选才导向,打破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传统的选人用人模式,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使用实绩选干部、凭能力定升迁、“有为”才能“有位”的思想深入人心。

“贤才,国之宝也,选举良才,为政之本。” 新县作为我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试点县,这次 “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选才的实践,是创新选才方式的成功尝试,在魅力辉煌新县干部选用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相对于整个组织工作创新而言,这仅仅是新县县委在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具体指导下一次有益探索,其成功实践必将为今后一个时期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和提供借鉴。下一步,新县县委将继续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指导下,开拓新思路,谋划新举措,坚持不懈地实践和探索,使组织工作改革创新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第2篇 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_,经过公推公选产生的市公安局13名副局级教导员赶赴各自的工作岗位,担任起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和各镇、区派出所的领导职务。这种公正、公开、公平选拔干部的方式只是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牢固确立“凭实绩论英雄,为发展配干部”的用人理念,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了干部队伍“优能胜劣必汰”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选才: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

20__年,市委党校的中层干部在市副局职干部公开招考中“过五关斩六将”,以笔试、面试双双第一的成绩被选拔为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市委研究室副主任的在谈到那次公开招考经历时,颇有感慨:“我当时是本着尝试一下的心态报名参加招考的,当时经过删选后每个岗位有20~30人参加考试,竞争特别激烈。我感觉到整个招考过程特别严格,充分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选拔干部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我既充分展示了自己,又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这对于自我提高很有帮助。”

像魏欣一样,最近几年,我市共有21名德才兼备、朝气蓬勃的副局职领导干部就是通过这种社会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的。这种不拘一格搭建“赛场”选人才的做法,不但好中选优,而且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使一大批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入组织视野;不但激励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而且将干部选拔工作完全置于阳光之下,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其实,我市很早就尝试起“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的干部队伍选拔模式。早在1999年,我市就建立了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四个层面的“四级公选机制”。在全国来说,我市领导干部公选和竞岗工作起步是比较早的一个城市。

我市具体的做法是这样的: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凡中层职位出现空缺的,原则上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人选,现已有100多名年轻干部通过竞争上岗;对于一般干部层面,机关充实公务员、事业单位补员一律实行凡进必考,现已录用295名国家公务员和4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农村一线干部层面,通过多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担任村干部,录用了168名大学生村官,并在苏州市率先开展了农村干部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这种通过公开竞争选拔干部的模式,增强了选贤任能的主动性,为人才进入领导干部队伍搭建了一个舞台。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市干部工作监督员徐新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一大批优秀人才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脱颖而出,成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

用才

千锤百炼始成钢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好的干部除了要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功底以外,还应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经历过艰苦环境的磨练,才能坦然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那么,该怎么样锻炼干部,让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应变能力,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呢且看市教育局的做法。今年下半年新学期开学,市教育局对市区范围20余位任期三年以上的小学、初中校长实行了轮岗交流。几个月下来,这种轮岗交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表现在,轮岗后校长们对陌生环境的适应能力增强了,管理水平和管理方法有了很大的改善,工作的积极性有了明显的提高,起到了锻炼干部、廉洁队伍的作用。随着学校校长轮岗交流运作模式的逐渐成熟,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乡镇把校长轮岗交流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市。

独木难成林,众志方成城。充分发挥每一个领导干部的聪明才智、提升领导班子整体效能,这是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落脚点。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市通过“围绕发展选干部,突出重点配班子”的用人思路,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通过向乡镇、保税区、开发区选优配强招商引资、经济管理、城建规划、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领导力量,重点选配好想发展、敢发展、善发展的党政一把手,从整体上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驾驭市场经济、建设新农村的能力。

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委以市、镇党委换届为契机,着力优化市镇两级领导班子结构。新一届镇党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1.12岁,大专以上文化93人,占总数的87.8%。目前,全市局(镇)职干部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比例从20__年的25.7%提高到29.2%,学历在大专以上的干部比例从65.8%提高到87.7%,其中本科以上比例从14.6%提高到38.5%。通过市委换届,新一届市委常委平均年龄45.09岁,比换届前下降了3.74岁,实现了45岁以下干部为主体的合理梯次结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27.3%,大学以上学历的占63.4%,分别比换届前提高了18.9%和13.6%。

选拔干部只是干部队伍建设链条中的一环,加强对领导干部队伍的动态管理和科学 考核,则是干部队伍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下一环。科学考核是一杆“秤”,不但能够称出干部德才的分量,而且还能称出干部身上拒腐抗变的公仆本色。我市通过严格实施乡镇千分制考核和机关百分制考核评议,坚持每年对镇、机关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察,并严格实施考察反馈和提醒教育、谈话诫勉等制度,促使干部思想经常受教育、能力不断有提高。我市干部考核的这杆秤使四平八稳、无所作为的“清闲官”没有了位子,使作风扎实、敢闯敢干的干部更有作为,充分体现了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就是不一样,激活了干部士气。

育才

渠道宽,源头活水来

近年来,为了培养年轻干部,我市先后挑选了3批共128名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保税区、开发区、骨干企业和基层社区挂职锻炼,并选派20名乡镇年轻干部到市级机关综合部门挂职锻炼。现任乐余镇镇长的袁雪祥就曾经是一名到基层挂职的机关干部。

20__年5月,时任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的袁雪祥被安排到当时的港区镇挂职锻炼,担任镇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期间,袁雪祥把该镇所辖的每个村、规模企业都走了个遍,对乡镇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一年挂职期将满的时候,袁雪祥被任命为建设局副局长。袁雪祥回忆起那段挂职锻炼的经历时说:“我非常感谢那段挂职锻炼的经历,因为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乡镇工作有了深厚的感情,为我现在的工作积蓄了宝贵的经验。”目前,这些挂职锻炼的年轻干部中已有40多人被提拔到局(镇)职领导岗位。

如果说挂职是锤炼干部、考验干部的一块“试金石”的话,那么用现代知识武装干部则是干部成长的一块“敲门砖”。只有有了“敲门砖”,这个工具才能胜任领导工作的岗位。近年来,我市围绕提升“执政能力”,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武装干部;围绕增长“发展本领”,用现代知识和岗位业务充实干部;围绕弘扬“创业文化”,用与时俱进的张家港精神锤炼干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我市干部成长的“敲门砖”是这么烧制的:在苏州率先开通了干部教育网,率先实施了干部菜单式自选培训和学分制考核;建立了南京大学、上海外贸学院、海尔集团等30个国内特色培训基地和新加坡、德国等国外培训基地,大规模、高起点实施干部教育培训。20__年以来,我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200多期,培训23万人次,其中出国培训135人次。今年又先后在复旦大学和海尔国际培训中心举办了中青年干部文秘培训班和第二期非公企业业主、党务干部培训班。赴新加坡招商引资培训班和赴韩国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也于今年下半年开班。通过这种高层次、高起点的干部教育培训,使得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保持与时俱进的管理知识。

近年来,一大批德才兼备、朝气蓬勃的优秀人才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这与我市扎实的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是分不开的。我市通过拓宽发现人才的渠道,在工作中加强对年轻干部重点培养,使得我市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不断涌现。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林晓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市将围绕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推动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树立起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第3篇 在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这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是经市委常委研究同意召开的。近几年,我市各地各部门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下了不少功夫,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会上,昭玉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供参考。

一、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理性思考

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____”的要求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研究和理性思考,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路子、新方法,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

第一,要用经济的观点研究思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与之相适应,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这一切必然对作为上层建筑有机组成部分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地适应这种要求,有效地克服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尽快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就会妨碍生产力的发展。组织路线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作为组织工作重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建设提供服务。要通过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为经济建设选拔好、培养好、使用好各级干部。我们要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效益。大家知道,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能动的因素,优秀人才没有被选上来是浪费,平庸的或者有“病”的人被选上来影响团结、贻害工作是犯罪。要从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出发,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引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经济理念和机制,合理配置和优化干部、人才资源,最大限度地释放生产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干部保证和人才支持。

第二,要用民主的观点研究思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全方位的,作为干部人事工作,同样也要建设民主。干部工作的民主问题,实质上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问题。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能不能代表群众的意愿,是否真正为群众谋利益,群众看得最清楚,体会得最深刻。“干部选拔准不准,先让群众审一审”,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群众最有发言权。过去从革命战争年代以及计划经济体制中长期形成的神秘化和封闭式的干部人事运作方式,在当时特定的时代和环境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随着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那种旧的干部人事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用民主的观点研究思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遵循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切实贯彻到干部工作的各个方面,使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要用法制的观点研究思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家知道,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而世贸组织强调的就是规范和规则。按规则办事,已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一条基本准则。我们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用法制来规范,同样,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需要用法制来保证。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东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终要靠制度来体现。现行的干部人事工作,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规则意识不浓、规范意识不强、不按规矩办事现象。同时也应看到,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还处在探索阶段,有许多方面的改革还停留在方式、方法和措施阶段,约束力和效力不是很强。因此,迫切需要我们用法制的观点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做好提升工作,把已成型的、适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制度的刚性和改革的权威。要通过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形成一套完整的、公正的、有效的规范体系,使干部人事工作在统一的规则下按章操作、民主操作。

第四,要用实践的观点研究思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出真知。一种观念的转变,一种制度的改革,必须植根于实践的土壤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往往需要经过不断的实践、总结、提高和完善,不能设想一种新的符合实际的干部人事制度会在某一个早晨悄然产生。因此,用实践的观点研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既要善于从实践中发现好的做法,进行研究、总结和提升,逐步形成制度或规范来指导更多的实践;同时也要敢于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把新的制度、规范放到工作实践中去检验,让新的制度、规范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完善和提高。总之,社会在前进,形势在发展,只有在实践中改革,在改革中实践,干部人事制度才能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按照《纲要》和《条例》的要求,勇于创新,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干部人事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我们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指南。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纲要》和《条例》的精神,勇于创新,切实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第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培养首创意识。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对组织部门来说,创新是组织人事工作的灵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动力源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创新,包括选人用人观念的创新、选任干部方式方法的创新、干部人事制度的创新等多个方面,其中观念创新是第一位的。培养首创意识,是观念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创新精神的核心内容。应当肯定,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较之过去,成绩是明显的;但横向与周边先进地区相比较,还是有差距的,我们的改革多是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所采取的具体落实措施,多是借鉴外地的改革经验与做法,缺少敢为人先的首创革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只是被动地贯彻上级要求,或者跟着学别人的东西,是不行的;必须拿出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改革别人还没有突破的旧的干部选任观念、方式、制度等,同时,也要大力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只有这样,才能缩短差距、迎头赶上,才能把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明确创新思路。从某种意义上讲,思路决定出路。一个新的思路往往能使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工作打开新局面,取得飞跃性进步。当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破口就在机制创新上,要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能上能下、加强监督为重点,努力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一是进一步扩大民主,形成好的群众荐才机制。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由多数人识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良好环境。要认真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走群众路线选拔干部,把群众拥护的干部选拔出来。要用制度的形式把群众参与的方式、发扬民主的渠道、举贤荐才的办法固定下来,形成科学规范的荐才机制。二是改进干部考察考核方法,形成好的干部识别机制。干部考察是识别干部的重要环节,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工作。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现的问题,不少与考察失真、考核失实、识人不准有直接关系。究其原因,是由于干部考察考核方法不够科学、考察范围不够广泛。因此,要完善干部考核体系,扩大考核范围,改进考核方法,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工作责任机制,逐步使考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要积极探索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及社交圈、生活圈表现情况的有效办法,研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要结合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差额考察制度和考察结果反馈制度。三是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为重点,形成好的择优汰劣机制。这项工作我市已经有了较好的开端,近几年我市先后出台了《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裕安区试行了领导干部末位调整制,寿县对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和干部待岗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九月份召开的全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推介了我市探索干部“能下”的做法。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这项工作的力度。要制定干部胜任与否的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真正做到该上的上,该下的下。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辞职制度及事业单位领导职务聘任制度等,并通过转岗、待岗、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法,疏通干部正常“下”的渠道。在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上,值得一提的是要克服“官本位”思想。近几年我市有些干部主动辞去职务“下海”,到本地和外地的企业工作,在机构改革中有的同志主动要求到事业单位工作。可以看出,我市干部的“官本位”思想在逐步淡化,这是一种好的现象。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教育广大干部克服“官本位”思想,努力创造条件,让广大干部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四是加强监督,形成好的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干部监督要有新的思路,着力实现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的转变,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扩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内容和监督范围,重点对干部进行工作监督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包括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在内的高效率的立体监督网络。要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职能部门和人大横向联动监督的机制,充分发挥好各种监督渠道的作用。

第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抓住“选人”这个核心问题。一是要解决好用什么人的问题。用什么人问题,也就是干部选任标准问题,它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用人得当,就能有效调动大批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用人不当,就会严重挫伤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如果选错、用错了人,就会影响团结,贻害工作,给党的形象抹黑,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过去我们讲“又红又专”,现在我们讲德才兼备“靠得住,有本事”,标准是一致的。什么才叫“靠得住”,什么才是“有本事”,什么样的干部才能“上”,什么样的干部必须“下”。这些方面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研究探索。要把《干部任用条例》对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量化、细化、科学、实在的用人标准,形成科学完备的指标体系。要逐步建立科学的以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创新能力、政治理论水平等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评价体系和考评程序,让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风好的干部得到重用。二是要解决好怎样选人的问题。用什么人是标准问题,怎样选人是方法问题。只有标准而没有科学的方法,同样不能把优秀的人才选拔进干部队伍。选人的方法很多,关键是要在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用等环节扩大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考察结果反馈通报制度、任前公示制度等,研究探索差额考察制度、常委会议投票表决干部任免制度。要引入竞争机制,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要彻底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思想,打破人才的地域、行业、台阶甚至身份的界限,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总之,我们要坚持以“____”重要思想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用“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改革成效的试金石,使干部人事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用好的作风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新局面

现在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思路和主要任务都已明确,关键是抓落实,关键在于各地、各单位以什么样的作风,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方法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责任在党委,关键在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班子认识的高度和重视的程度。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改革是大局的需要,是发展的需要,是干部人事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不是可改可不改的事情,而是势在必行、不改不行的事情。要明确责任,各县区党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关心、支持、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努力把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谋划好,并把它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好职能作用,主动思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并向党委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和理解,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第二、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有压力更有阻力。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不怕困难,排除干扰,敢为人先,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改革创新意识转化为推进改革的实际行动,抓住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领导班子换届等各种有利时机,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仅靠一两个部门或一两个方面,是很难见成效的。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____”要求的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县乡要统一步调,上下联动,全面推动改革进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市县区机构改革目前进展总体是顺利的,市直单位“三定”审批工作基本结束,人员定岗分流工作完成过半,目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正在督促市直部分单位抓紧进行人员定岗分流工作,10月底前可基本完成;县区机构改革进展尚不平衡,进度快的县区“三定”审批已经结束,人员定岗分流工作正在进行,但也还有个别县区到现在编制尚未分配下达,整个实施工作还没启动,已影响到我市机构改革的整体推进,影响到省委、省政府要求10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机构改革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强调,并在其它有关会议上也多次作了要求,可以说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在时间上是比较充足的,再不能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是说不过去的,向省委、省政府也是交待不掉的。10月底前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是最后的时限,在月底前不多的时间里,各县区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机构改革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采取一切措施,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市委、市政府将在11月上旬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缺乏系统规划,只满足于“零打碎敲”,是难以取得真正进展的。要从系统的整体的高度确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思路,胸怀全局,高屋建瓴,系统谋划,周密考虑,切不可草率行事。要注意做到制度的整体配套、渐次推进和协调发展。在决策上要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坚持每一项改革都有利于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到中央已经提出明确要求的改革要积极推进,原则要求的改革要积极探索,尚未要求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先行试点。在对象上要做到党政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做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一般干部选用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在内容上要做到选用、管理、教育、监督等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注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同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特别是《干部任用条例》相衔接,避免相互矛盾和相互抵触。在方法上要注意制度的可操作性,力求具体、细化量化、系统配套,以管用、可行、严密为目标,不断把制度建设推向更高层次、更符合实际。

同志们,选贤任能,重在制度。新形势、新任务为我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让我们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六大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第4篇 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思考

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思考

20__年6月,中央批准下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学习贯彻同志关于“____”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统一思想,加强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的步伐。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

一、公务员改革推出五项措施公务员改革推出五项措施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制度。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做好竞争上岗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提高竞争上岗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完善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在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的基础上,扩大公务员的选拔录用视野,进一步打破身份、地域限制,扩大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比例,吸收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对按规定到农村一线锻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充实到县乡公务员队伍;对财税、金融、信息技术等部门特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也可以优先面向我海外学子择优聘用。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和推行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试用期制、部分职务聘任制、诫免谈话制和离岗培训制等制度。四是规范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

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推行分类分级考核;完善考核结果与任用、培训、晋级增资、年终奖金等紧密挂钩的有效做法。五是研究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

以推行聘用制为突破口,以建立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研究制定未聘人员培训、转岗、重新上岗的具体办法,妥善安置、管理未聘人员。

二、公务员考核制度10年实践与发展公务员考核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公务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考核制度建立十年来,在人事部先期制定出台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三个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指导性文件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也先后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法规政策。

有些省市还针对一些重点工作环节,制定了专门的规定,如关于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制度的规定、考核测评参照标准、以及关于将目标管理个人考评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进行的规定等,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保证了考核工作步入健康的良性发展轨道。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人事部于20__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从充实内容、改进方法、增设考核等次、加强考核结果的使用、严格备案管理制度等几个方面,对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探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加强了工作指导。

考核法规的不断充实和完善,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考核方法的科学合理,对于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过去的十年中,各地区、各部门知难而进,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总结归纳出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单一的定性考核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考核发展。随着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许多地区和部门普遍采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即分解考核要素,量化考核标准,然后在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结果,提高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由年终考核的一次定等向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发展。

各级人事部门逐步认识到,只有注重做好平时考核工作,才能在年度考核时避免凭回忆和印象确定考核等次,从而强化了对开展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探索和不断改进平时考核工作。目前许多地方和部门制定了平时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印制了统一的平时考核手册,对平时考核工作提出了统一的要求,确实做到了平时与定期两种考核方式的有机结合;三是对考核确定的优秀比例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

确定优秀等次,是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其比例控制对考核工作的整体效果有直接影响。为此各级人事部门对这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宏观调控。

如湖南、河南等省采取了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下达指标,分职务级别计算优秀比例的方法,避免了不同级别的人员互相挤占指标。河北、安徽、福建、四川、北京等省市把确定优秀比例同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相挂钩,被评为双文明的单位,可按15的比例确定优秀人员,较差的单位,只能按10的比例确定优秀人员。

达到了奖优罚劣、评先促后的效果。随着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人事部门越来越重视研究和探索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的问题。

在原有的考核结果与晋升工资档次相结合的基础上,许多地区还结合本地区的中心工作,大胆尝试改革创新,拓宽考核结果的使用范围,依据考核结果开展奖励工作。如辽宁省制定了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给予记三等功奖励的办法。

山东、福建等省不仅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按照奖励审批权限,给予记二等功、三等功或嘉奖,同时对部分、德、能、勤、绩表现 较好的,因名额比例限制未能定为“优秀”的“称职”等次人员给予嘉奖或通报表扬。通过表彰和奖励,鼓舞了先进,调动了多数人的积极性,弘扬了正气。

参照考核结果,开展职位轮换和竞争上岗工作。如北京市各市直单位,结合考核结果,及时进行职位调整或实行竞争上岗,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改革事业的发展。

运用考核结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十分注意把通过考核所发现的一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有群众基础的公务员及时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把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列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等,使考核制度与使用制度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创造了人才脱颖而出的优良机制。

同时按照考核结果实施惩戒,根据统计,1996年至1998年全国公务员受到降职处理的有4042人,考核结果与职务升降联系起来的作法,加大了干部能上能下的改革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建设。考核与培训相结合,鞭策公务员奋发向上。

近年来,各级人事部门在探索改革实践中,采取对工作表现较差,但又确定为“称职”等次的人员实施离岗培训的做法。如江苏省常熟市人事局从1997年开始,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每年举办一期爱岗敬业培训班,参加对象为年度考核受到告诫及不称职的人员。

培训班开设了思源思进,爱岗敬业、挫折心理讲座、公务员行为规范、公仆演讲、考核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等课程,帮助参训人员学会正确认识自己,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通过十年来工作实践的锻炼,各地区各部门逐步形成了考核工作的业务骨干队伍,使考核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善于总结,积极创新,制定了许多切合实际的法规政策,创造性地开展考核工作,取得了富有创造性的实践成果。但公务员考核制度在实施中也还存在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如全国考核工作发展水平不平衡的情况,考核程序过于繁琐,考核技术手段落后,考核结果不能严格兑现等情况,甚至有的单位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现象,这些都是阻碍公务员考核制度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总结近十年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开展,目前,根据有关统计,全国每年平均95以上的公务员都参加年度考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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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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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年度考核为例,在1996年度的考核工作中,全国有4847231人,占当年公务员总数的96.2,其中确定优秀等次690686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4.25,称职等次4146772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5.55,确定不称职等次9773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0.2,1476人由于考核不称职受到了降职处理;1997年度有4941113人参加了考核,占当年公务员总数的95.4,其中确定优秀等次686155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3.98,称职等次4245995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5.93,确定不称职等次8963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0.18,1326人由于考核不称职受到了降职处理;1998年度参加考核人数5043557人,占当年公务员总数的96.3,其中确定优秀等次698339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3.85,称职等次4337628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6,确定不称职等次7590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0.15,1240人由于考核不称职受到了降职处理。公务员考核工作有效实施,激发了广大公务员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增强了干好事业的责任感和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感;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推动了工作效率的提高,树立了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发现了优秀人才,增强了培训、奖励工作的针对性和选拔使用干部的准确性,促进了人事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地提高,发挥了考核工作在整个人事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人大常委会要将反腐倡廉寓于人事任免之中用人问题上的腐败,可谓是最大的腐败。它是腐败之源,居腐败之首,危害最大,影响最坏,为老百姓所深恶痛绝。

一个腐败官员的任用,将会带坏一方官员,搞垮一方经济,祸害一方民众,还会败坏党的形象,危及党的政权,关系国家存亡。指出: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努力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我认为,解决好用人问题,则是标本兼治的一剂最好“良方”。如何把好用人关,各级人大常委会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一府两院”高级领导干部和“法官”、“检察官”的权力。各级人大常委会如何代表人民行使任免权,这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研究、思考的大问题,把反腐倡廉寓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之中至关重要,势在必行。

一、始终坚持反腐倡廉的用人准则,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作为衡量、任用干部的首要标准,实行“一票否决”。试想一个不廉洁的官员和干部,时刻想着升官发财,吃喝享乐,行贿受贿,以权谋私,那么,他政治怎么可靠思想上怎么能与***保持一致工作上怎么能为人民服务又怎么能落实“____”他不会成为人民的“公仆”,只会成为人民的“老爷”。

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反腐倡廉的用人准则,把那些真正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好干部任用到领导岗位上来。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坚持正确的用人准则。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命干部的原则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党委向“一府两院”推荐干部,“一府两院”向人大提请任命干部,就是要人大对党委提出的干部依法进行“把关”,“把关”的结果就是要把那些不合标准的干部拉下来,把廉洁为民的好干部推上去。

然而,在一部分党委领导干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却没有这样的认识。他们把人大不同意任命党委推荐的干部视为不与党委保持一致,视为没有很好地贯彻党委的意图,视为工作搞偏了。

人大常委会的部分组成人员也把自己法着“橡皮图章”,不敢对党委提名的不廉政的干部、群众不依赖的干部说“不”,他们害怕丢自己的“乌纱帽”。这是一种对党和人民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其实,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们大可不必“后怕”。从法律上来说,人大代表有“免责权”;从人大行使任免权的方式上来讲,是集体行使职权,一人一票,无计名投票。

法律给了人大充分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务的“空间”,人大常委会就更应该把好用人的最后一道“关”。

二、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原则,建立、健全和完善人事任免机制。目前,各地人大常委会在任免干部的问题上,探索、研究、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如《任免暂行办法》、《任前法律考试制》、《任前供职报告制》、《任前公示制》、《离任审计制》、《述职评议办法》等等,对坚持用人标准,把好用人关起到了很多很好的作用,应该继续,全面地坚持下去。

但是这些制度和办法,也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如任前对干部的了解不够深入,人大对党委提出的干部基本上不再进行考核、调查,把反腐倡廉和治理腐败没有放到首要位置,有些地方还没有全面实行这些制度,有的地方出台了一些制度但又没有很好地执行等等,这些都要靠各级人大常委会健全和完善用人机制来实现。

任前的深入了解不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薄弱环节。有的人认为,党委推荐的干部,都是经过了反复“筛选”的,人大不必做重复的工作。

有的地方党委,有时不按人大《任免办法》来,只是在人大常委会举行前1-2天才将需要任命的干部提交人大,不给人大作深入了解的时间。事实不然,有些地方因为党风不正或工作不深入,就会把一些不合格的干部推荐出来,这就需要人大在任前进行深入了解。

对不给人大时间作深入了解的作法,人大可按《任免办法》提交下次人大常委会讨论,以便有充足的时间了解拟任免的干部。有些干部的腐败问题,不是在升大官后才表现出来的,而是在没当官和做小官的时候就有所表现,这就需要人大在任前实行“公示制”和搞民意测验、座谈等多种形式来了解。

有些地方民意测验年年在做,关键问题是测验内容较“虚”,针对性不强,考核找人找得不准,搞形式,走过场。人大应该要群众了解情况,要从日常工作、生活入手。

只要我们有针对性做了民意测验和实地深入作了调查了解,一个干部的廉政与否就会暴露无疑,人大把关就有了足够的依据。任后监督管理不力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薄弱环节,也有一些干部,任前的确很廉政,任后开始蜕变,他们盖局长楼,买豪华小轿车,贪图享乐,以权谋私,完全丢掉了权力来自人民,应当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就需要人大常委会经常加强任后的监督管理。我们要对廉政与否进行跟踪监督,要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述职评议,实行离任审计,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大胆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免职等刚性手段,增强监督的实效。

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中“重任轻免”的现象普遍存在。党委和纪委不提出撤职和免职,人大从不考虑撤免干部,其原因是人大对任命后的干部跟踪监督不够,放松教育与管理,使一些腐败官员更加有恃无恐,得以长时期为所欲为,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任和免是人大常委会任免权的两个方面,缺一都是不完整的。只有把任和免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人大才会更有威信,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

三、始终坚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造就一支过硬的用人队伍。俗话说得好,打铁先要自身硬。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好用人关,首要条件是必须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业务素质。要高标准配备人大常委会的干部;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用“____”的重要思想来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要同***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用人准则和标准,严格按法律的要求和程序办事,切不可随心所欲,凭感情用事;要把自己订立的《制度》和《办法》执行好、坚持好。

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应该依法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腐败的危害性、危险性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从源头治理腐败,把预防和遏制腐败寓于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之中,从组织上保证人代会确定的目标的实现、措施的到位。

从而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创造性开展地方人大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和行为,努力提高人事任免质量。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要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命干部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善于走群众路线,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免干部更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心声,集中人民的意志,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切实行使好自己的职权。

(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实施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关键是要选好人、用好人。”“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干部管理方法,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这是从中国___几十年革命和建设经验总结中得出的结论。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中国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看我们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继承了我们党“任人唯贤”的组织路线、“德才兼备”的干部原则,提出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干部选拔任用方针。1995年,中共中央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遏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条例》颁发后,由于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一大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但是,形势的不断发展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积累的一些成功的经验、干部选拔任用理论研究的一批新成果都需要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

20__年7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个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执行,这是我国干部工作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大举措。《干部任用条例》共分13章,74条。

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选拔任用条件,规范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了全方位的实体性和程序化规定,各章各条之间互相衔接,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的完整性。值得注意的是,《干部任用条例》全部内容体现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科学化原则,即依据了党政干部成长的一般性规律,制定了严格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又结合了国情、党情的一般状况,还为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制度化条件;在民主化方面,既明确了在选人用人方面的党内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民主集中制原则,又为人民群众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制度化方面,规定了干部“选、育、用、管、监”,升降去留的具体细则,这些细则既环环相扣,紧密无隙,又有很强的操作性。

较之过去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这次重新制定的《干部任用条例》反映了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的精神品格,体现了“____”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干部工作中的具体要求,突出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总方针精神。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人才队伍和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防止用人上的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杜绝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长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四)、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推荐工作责任问题研究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发以来,干部推荐工作有很大的改进,也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是:l、推荐程序简单化。民主推荐往往没有事先拟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只是在民主测评时发一张

深化干部制度汇编改革的调研思考(4篇范文)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深远的任务,涉及多个层面的改革内容。这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干部选拔机制:改革传统的任命制,引入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提高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和公正性。2. 干部考核体系: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制度,注重干部的实际工作成绩和群众满意度。 3. 干部培训与发展:加强干部的职业素养教育,推动终身学习,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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