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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社区干部请销假制度是社区管理中的基础环节,涉及到干部的个人权益和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行。通常,这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请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丧假等,每种假期的申请条件和审批流程各有不同。
2. 请假申请:干部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请假原因和时间,由上级领导审批。
3. 请假审批:审批过程应透明公正,考虑工作需求和个人情况。
4. 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请假期间社区工作的连续性,可能需要其他干部代为处理职责。
5. 请假记录:详细记录每位干部的请假情况,以便年终考核和人力资源管理。
6. 销假报告:干部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假期情况,并恢复正常工作。
内容是什么
社区干部请销假制度的核心在于平衡干部的个人需求与社区工作的稳定。请假申请应包含具体原因、请假天数及预计返回日期,确保领导能充分评估影响。审批过程中,领导应综合考虑社区当前的工作负荷和干部的个人情况,既要保障干部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社区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假期间,若需他人接手工作,应明确交接责任,防止工作断层。销假报告则是一个反馈机制,确保干部及时回归并了解请假期间的社区动态。
规范
执行请销假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1. 严格执行:所有干部都应遵守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或延假。
2. 公开透明:请假审批过程应公开,避免偏见和不公平。
3. 及时沟通:请假和销假时,干部与上级之间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 定期审查: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要性
社区干部请销假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社区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干部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规范干部的行为,还能促进团队协作,确保在干部请假期间社区工作的平稳过渡。良好的请销假制度也能提升干部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为社区的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社区干部请销假制度范文
第1篇 社区干部请销假制度
社区干部请销假制度
l、社区干部要按时上下班,因病、因事需请假的,需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并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不脱节、不贻误。假期结束后必须于当日向批假者及登记备案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2.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准假,请假两天以上报请丹州,由主任准假,请假报告全部进行登记备案。
3、社区值日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好社区工作人员的每日签到和外出登记工作,值班结束后次日须将每日签到表和外出登记表交给社区办公室,每月1日社区办公室将月考勤统计情况报给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此考勤统计结果作为考评社区干部的重要依据。
4、一年内,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事假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的,取消当年评优、称职(合格)档次。
5、社区工作人员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虽经级织批准但逾期不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3天以下者,由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累计旷工5天以下者,进行训诫谈话并通报批评;累计旷工达到15天者,请示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6、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须因公外出,应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说明情况,并做好外出登记。
7、按要求准时参加的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提前退席。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8、节假日远离县城必须请假,联系不到按旷工处理。
9、不严格执行规定,报上级纪委进行问责。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居民矛盾的造成居民损失及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2篇 某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召开一次社区两委联席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社区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社区计划生育例会。社区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社区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社区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社区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社区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总支会上通报,并将社区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镇党委对社区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社区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社区党总支书记和主任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各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社区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社区干部、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组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社区干部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按年初社区与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容,镇监督办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社区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社区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社区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社区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较好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社区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或责令其辞职。
2、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镇上的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第3篇 社区干部工作制度
一、 作息时间:上午8:00—10:30 下午2:00—5:00
二、 值日制度:1. 值班人员每天需提前20分钟到岗,清扫办公室内外(包括走廊、院子)卫生,保持办公室良好环境。
2. 值班人员工作时间必须在岗,负责当日签到,做好来人来访的接待登记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好备忘录(指其他人员不在场时)。
三、签到制度:1.签到在每天8:00时结束,迟到、休息、旷工由值日人员做好分类统计,按月进行汇总并予以公布。
2. 签到需注明工作内容、离岗、下组需写明去向,不能按时到岗要向值日人员说明情况,由值日人员做好登记。
3. 值日人员安排:星期一 : 梅国庆,星期二: 张永根,星期三: 朱良兵,星期四 : 皇甫爱红,星期五: 王贞全,星期六 李庆国。
四、请假制度:1.星期天正常休息。
如遇条线或突发事件需处理,不得休息。
2. 休息半天的口头请假,一天以上的需提前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休息。
3. 休息须向书记、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五、汇报制度:1. 参加党委,政府或部门的会议结束后,要向支部书记、主任及时汇报会议精神。
2. 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处理完毕,要将完成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支部书记、主任汇报。
3. 工作时间离开鲍亭社区境内,须事先向支部书记、主任说明。
六、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制度:涉及社区重大事项,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重大事项包括:社区年度财务预算和大额财务收支,社区公益事业的决定、经费的筹集,建设承包方案,村民拆迁补偿安置补助方案,社区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合同的完善,村民宅基地的安排,计划生育工作,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供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分工驻组制度:1.及时将社区“两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村民组、农户。
2. 加强与村民组组长的联系与沟通。
3. 深入农户了解情况,宣传党的政策和社区“两委会”的工作计划,帮助和引导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4. 发现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八、招待制度:1.各条线来人,必须招待的,由各条线负责人负责接待,但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社区食堂烧饭时,一律在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须另行安排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社区后勤人员负责安排。
原则上中午招待不允许喝酒,特殊情况在外招待的,谁招待谁结账,开发票后,由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销。
3. 有重要客人来社区,由社区主要领导安排。
九、财务管理制度: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下属企业、开发企业或农户打白条收款、企业上交的费用和农户上交款项。
一律以社区财务收据为凭证。
2. 个人经手的支出票据在7天内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3. 外出开会,以乘坐公交车为主,确需租车办事的须经社区主要领导同意。
严禁租用马自达或其它无牌、照车辆作为交通工具,否则后果自负(租车由负责后勤人员安排,并做好记录)。
4. 各类支出票据,须有证明人、经办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各条线需要资金,须提前列出申请,报批后方可实施。
5.社区大、小会议用烟、茶、社区干部招待用烟,由负责后勤人员安排。
第4篇 s社区干部工作制度
一、 作息时间:
上午8:00—10:30 下午2:00—5:00
二、 值日制度:
1. 值班人员每天需提前20分钟到岗,清扫办公室内外(包括走廊、院子)卫生,保持办公室良好环境。
2. 值班人员工作时间必须在岗,负责当日签到,做好来人来访的接待登记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好备忘录(指其他人员不在场时)。
三、签到制度:
1.签到在每天8:00时结束,迟到、休息、旷工由值日人员做好分类统计,按月进行汇总并予以公布。
2.签到需注明工作内容、离岗、下组需写明去向,不能按时到岗要向值日人员说明情况,由值日人员做好登记。
3.值日人员安排:星期一 : 梅国庆,星期二: 张永根,星期三: 朱良兵,星期四 : 皇甫爱红,星期五: 王贞全,星期六 李庆国。
四、请假制度:
1.星期天正常休息。如遇条线或突发事件需处理,不得休息。
2.休息半天的口头请假,一天以上的需提前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休息。
3.休息须向书记、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五、汇报制度:
1. 参加党委,政府或部门的会议结束后,要向支部书记、主任及时汇报会议精神。
2. 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处理完毕,要将完成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支部书记、主任汇报。
3. 工作时间离开鲍亭社区境内,须事先向支部书记、主任说明。
六、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制度:
涉及社区重大事项,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包括:社区年度财务预算和大额财务收支,社区公益事业的决定、经费的筹集,建设承包方案,村民拆迁补偿安置补助方案,社区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合同的完善,村民宅基地的安排,计划生育工作,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供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分工驻组制度:
1.及时将社区“两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村民组、农户。
2.加强与村民组组长的联系与沟通。
3.深入农户了解情况,宣传党的政策和社区“两委会”的工作计划,帮助和引导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4.发现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八、招待制度:
1.各条线来人,必须招待的,由各条线负责人负责接待,但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社区食堂烧饭时,一律在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须另行安排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社区后勤人员负责安排。
原则上中午招待不允许喝酒,特殊情况在外招待的,谁招待谁结账,开发票后,由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销。
3. 有重要客人来社区,由社区主要领导安排。
九、财务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下属企业、开发企业或农户打白条收款、企业上交的费用和农户上交款项。一律以社区财务收据为凭证。
2.个人经手的支出票据在7天内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3.外出开会,以乘坐公交车为主,确需租车办事的须经社区主要领导同意。严禁租用马自达或其它无牌、照车辆作为交通工具,否则后果自负(租车由负责后勤人员安排,并做好记录)。
4.各类支出票据,须有证明人、经办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各条线需要资金,须提前列出申请,报批后方可实施。
5.社区大、小会议用烟、茶、社区干部招待用烟,由负责后勤人员安排。
第5篇 社区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就近关心照顾制度
一、医疗卫生:
1、“两个建立”:建立社区离退休干部健康档案,做到及时收集、准确记录、统一编号、安全保存、科学管理、方便查阅。建立社区离退休干部医疗服务专线电话,做到24小时专人值守。
2、“三个及时”:离退休干部不方便,要做到及时送药上门;离退休干部小病,要及时督促社区卫生机构上门出诊;离退休干部突发病,要及时赶到现场,参与救护。
3、“四个定期”:定期组织社区医务人员开展离退休干部健康医疗咨询;定期邀请专家为离退休干部举办健康养生、医疗保健讲座;定期为社区内离退休干部免费进行测血糖、测血压等简单体检;定期对卧床不起、重病人进行探望。
二、登门探望:
1、建立离退休干部社区服务联系卡,公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方便离退休干部联系。
2、对离退休干部一月至少登门探望一次。
3、对单独居住、日常无子女照顾的离退休干部,做到一周一次登门探望。
4、对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干部,做到一周两次登门探望。
5、春节、中秋、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探望。
6、探望时要认真收集离退休干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中心工作。
三、困难救助:
1、建立困难救助机制,筹措救助资金,切实救助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
2、畅通渠道。实行个人申报、专人考察、集体决定的方式,确定救助对象。
3、严格程序。个人申报要有书面材料,考察要有结果报告,集体研究要有记录,严格办事程序。
4、公正裁定。研究确定救助对象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循私情,不受个人情感影响。裁定结果要公开公布。
5、及时救助。对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要及时发放或上门送去救助金,帮助离退休干部解难脱困。
四、家政服务:
1、建立家政服务专线电话,做到专人值守。
2、离退休干部求助,要做到快速到场,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3、结合物业管理,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水电维护、门窗维修、卫生保洁等服务。
4、配备专门人员,及时为离退休干部进行心理咨询和精神抚慰,努力排除各种矛盾,创造社区和谐氛围。
第6篇 阳光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雅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1、分工负责制度:社区干部的分工由社区党组织根据本社区工作需要和每个干部的素质状况,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备案。
2、集体办公制度:社区干部既要分工,又要合作,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服务日,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和解决本村村务。非办公时间要轮流值班,做到“有人管事”。
3、请假制度:社区干部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社区主干向乡(镇)街道党委请假,社区其他干部向社区党组织请假。
4、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委员会主任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离任时,由乡(镇)街道以上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社区居民公开。
5、责任追究制度:
(1)社区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社区集体和居民的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的;违反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擅自作出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村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社区集体资产;资金损失或流失的;乱集资、乱摊派,随意增加居民负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对居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不解决或久拖不决的;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违_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闹不团结,作风欠民主,工作方法简单,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其它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3)责任追究的程序:社区干部工作失职需要实行责任追究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调整、降职、罢免、撤职等;违_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处理决定应送达社区干部本人及所在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