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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哪些
zx学校的安全管理总制度旨在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3. 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 校园设施安全:定期检查校舍、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无隐患。
5. 进出校门管理: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确保校园安全。
6. 网络安全:保护学校网络系统不受攻击,防止信息泄露。
流程
1. 制定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 培训与宣传: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制度,通过各种活动强化安全意识。
3. 执行与监督:各部门按制度执行,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督。
4. 反馈与改进:收集反馈意见,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及时调整优化。
5.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
重要性和意义
zx学校的安全管理总制度对于构建和谐校园环境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还能够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能冷静应对。此外,良好的安全管理也有助于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声誉,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坚实的后盾。在教育事业中,安全无小事,每一项细致入微的安全措施都是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这一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zx学校安全管理总制度范文
第1篇 z_学校安全管理总制度
中心学校安全管理总制度
为保证我学区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坚持“强化管理,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努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平安。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学区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及各班班主任
2、构建安全责任体系。从县教体局到各学校、学校各处室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等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细化各自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重点抓基层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形成学校全员抓安全的浓厚工作氛围。
3、健全安全考评机制。继续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县教体局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将严格按照《上饶县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4、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日制度,填写校务日记。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6、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室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7、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校门、食堂、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工地周边安全距离和安全防范的检查,大排查做到一月一次,小范围的排查做到一周一次,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进一步规范隐患台帐,并将《上饶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于每月底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安全综治股。
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9、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校园防盗和门卫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内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巡逻。学校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学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10、规范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要全过程纪实性记录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演练、培训、检查、整改等活动,如实填写学校安全检查台帐、例会台帐、安全工作日志、学校安全演练培训记录、校园监控与巡逻记录、来客登记记录、班级安全活动记录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规范并妥善入档保存。
二、德育安全管理
1、认真抓好安全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通过课堂教学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确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放假前一天为安全教育日,针对新学期和假期开展不同主题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做到“四个一”:每天对学生有一个提醒、每周有一堂安全课、每月有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有一次集中演练。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辟安全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要通过出黑板报、播放光碟、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校会等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创造浓郁的校园安全氛围,形成良好育人环境。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2、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室外课、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4)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3、_、做操、放学的安全管理
(1)学校_、做操应由学校少队部负责统一指挥,保证_、作操的纪律。
(2)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排队退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放学时各路队负责老师应经常检查、督促该路队纪律,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如遇洪水在危险路段及时做好接送工作。
4、心理咨询安全管理
(1)要走进学生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变化,重点要关注有心理障碍、关注有心理障碍、生理疾病、家庭变故、违规违纪、情感挫折和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的学生,尤其要注意毕业班学生的心理状况。
(2)要开展经常性校园管制刀具收缴行动,开展管制刀具危害性和违法性专题教育,引导学生远离管制刀具。并及时排查处理师生矛盾纠纷,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防范校园暴力行为。
5、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早、晚二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6、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领导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低年级小朋友有序的由老师护送到校门口,让家长在校门口接小孩。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5)节假日、周六日,班主任、值日老师做好教室门窗、校门上锁,并由大门管理员关闭教室供电电源。
7、加强“三防”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防”措施,安保
人员要配足配强,监控设备要正常运转并能熟练使用,安保器械要充足会用。要继续加大技防力度并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好校园入口关,学校大门要做到随开随关,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形迹可疑人员要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
8、德育安全管理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大队辅导员负责指导督促。
三、学科课堂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2、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早读课、午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导主任批准。
3、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4、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5、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或滞后上学、放学时间,特别是放学后更不得随意滞留学生。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导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节假日不准任何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更不允许教师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
8、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9、科学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社会实践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10、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1、节假日、更改作息时间时,应及时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告之家长。
12、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负责指导督促。
四、后勤、校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努力做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遵守建筑施工要求,设立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建警戒墙、拉警戒网,严禁师生越过警戒物到工地内围观、玩耍,确保施工安全。
4、负责管理饮用水的人员,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5、后勤安全管理由分管后勤副校级、总务处主任负责指导督促。
五、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首先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第2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学校安全工作领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负有安全教育责任,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否则,班主任要负全责。
3、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值周领导、教师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有责任。
4、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校外活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5、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每位教师都负有安全教育责任。
6、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严禁学生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到校,远离危险品,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班主任和课任教师要负完全的安全责任。
7、学校_、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及班主任负责统一指挥,保证_、作操的纪律。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9、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校长负领导、指挥责任,各班应急小分队(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班主任负教育责任。要及时向学校及值班领导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指定报告人负有及时报告的责任。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第3篇 _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6、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
7、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8、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和托后放学,且以班级为单位站队放学,由值日者组织,一律通过学校正门。
9、严禁学生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
10、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11、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12、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这根弦,认真贯彻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好有关工作计划,排好行事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 对在校师生员工每学期集中培训两次,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点,个个明白职责。
3、 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以作报告、看图片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操作演练、请专家开讲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员既是安全工作战斗员又是技术员。
4、 各班利用每周一次的主题班会、安全校本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灌输。
5、 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模拟演练。
6、 认真总结经验,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上交。
7、 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失职者按制度给予严肃处罚。
第4篇 小学校卫队安全制度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第5篇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安全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第6篇 小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坝北小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的信息。
三、学校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在行政和技术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四、学校及时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自觉遵守入网条例的所有款项。
五、学校网站由学校副校长为主管,设多名网站管理员。网站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好网络关,切实维护好学校网站的安全。
1、查阅、复制或传播有悖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思想、 违反国家的民族政策和统战政策、涉嫌泄漏国家机密、宣扬___迷信赌博、涉及色情暴力、欺诈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诽谤他人;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7篇 学校学生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一、 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 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安排老师、学生会干部值班,要明确职责,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小路队,由分管领导指导,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 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 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促学生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 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 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 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第8篇 _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 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 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 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 度左右。
第9篇 学校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中心实验室是进行计算机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软硬件系统的可靠运行,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使实验室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计算机机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软、硬件系统均由机房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拆卸机器、插拔设备。故意损坏机房设备者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实验过程中,如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
三.凡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机房的电脑网络设备及其他教学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管理不当所造成财产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五.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机房管理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解决。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火警应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并立即报警。
六.机房使用结束时,机房管理人员必须进行设备检查整理并做好记录,关闭门窗、设备和外部电源。
七.健全计算中心全部设备固定资产帐目,机房内所有设备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每年核对一次,做到账、物、卡相符。
计算中心
第10篇 z_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中心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这根弦,认真贯彻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好有关工作计划,排好行事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对在校师生员工每学期集中培训两次,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点,个个明白职责。
3、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以作报告、看图片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操作演练、请专家开讲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员既是安全工作战斗员又是技术员。
4、各班利用每周一次的主题班会、安全校本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灌输。
5、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模拟演练。
6、认真总结经验,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上交。
7、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失职者按制度给予严肃处罚。
第11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含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对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与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 (四)督促学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整改项目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 (七)其它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第八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任务:(一)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生命和财产安全。1、学校要在建设、安全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从检查、鉴定、报告、排除等环节对本校危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其重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礼堂、俱乐部、锅炉房、燃气设施、厕所、围墙等。由有资质的部门出具危房鉴定书,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危房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教学及生活用房经有资质的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安置学生。a、b、c级危房经维修、改造,经有关的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d级危房必须撤除,全面进行危房改造。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顺市学校卫生工作管理责任、责任追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规定》、《安顺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督查评估细则》,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与防疫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学校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从业人员须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经营。 2、学校要明确校级、中层领导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规章,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各项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落实。
3、校内食堂、面包房、小卖部、豆奶房等要证照齐全,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卫生质量的管理。中等、高等院校对校内饮食摊点负有 管理责任,校园内饮食摊点设置应经学校同意,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
4、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具体责任人。
5、对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小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6、建立严格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建立食品的24小时留样制度。
7、学校要根据本级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及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与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8、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本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组织工作。
(三)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乘违章车,不走违章路。
2、城镇学校和沿公路干线学校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积极与交通安全部门联系,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地处交通要道的学校,在学生上、放学人流高峰时段请交警值勤,加强交通安全。
3、有车辆的学校要加强车辆管理和对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保养,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4、学校在举行各类活动外出时租借车辆及驾驶员要具备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资质,严禁乘坐超员超载的客车或货车,更不准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和违章载人、人货混装的货车。
(四)加强对教学实验所需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1、采购危险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到取得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质量合格产品。不得购买过期或未作检验的产品;不得购买品牌和标志与有关规定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所装介质与包装说明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没有详细使用说明的产品。
2、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保管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特性制作标签,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妥善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物品保管室严禁兼作其它用途。
3、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实验仪器药品应由实验教师领取,实验完毕后应及时由教师亲自交还实验室。
4、储存有剧毒化学品的学校要将储存地点、数量、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并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账本制度,如发生丢失、被盗情况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五)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1、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班级性集体活动要经过分管校长批准,年级性活动要经过校长批准,全校性活动要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2、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学校运动会等学生集体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
3、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六) 学校要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建立“法人抓、抓法人”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责任书,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学校聘请公安消防教员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火灾逃生演练。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预防拥挤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校园网络安全工作。
1、学校上网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组织学生绿色上网,完善校园绿色网吧建设,应用网络管理手段,禁止学生登录色情、暴力、_网站。
3、建有网站的学校要对网上言论进行监控,禁止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八)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必须做到“五不准”:不准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准使用未达到安全标准的机器、设备及厂房;不准开办小煤矿或其它矿厂;不准组织师生到煤矿、化工厂等高危行业参加活动。
(九)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要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九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以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实验教学、课外活动、治安、防雷、预防地质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学校要针对安全教育开设相关课时,其中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不得低于2课时。
第十条 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二条 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团会和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生产设施的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作为考核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五条 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与校办企业在签订《生产经营合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目标考核范围,并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 严禁将校内场地出租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将校内及周边商业用房出租作为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八条 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专群结合,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综合治安工作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学校、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学生监护人)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情况存档备查,有器质性疾病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应向学校提供学生健康情况证明,学校核查后应予以照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四条 班级与学生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学生外出活动,除须经批准外,还须派专人领队,保证活动安全。
第二十五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在进行防卫、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在校园内发生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 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师生员工人身损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承担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二)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七)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八)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第二十九条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学校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
第三十条 在校内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学校须立即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并立即逐级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最迟不能超过2小时;造成人员轻伤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学校须立即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并立即逐级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最迟不能超过6小时。
第三十一条 在校外发生的师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学校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并立即逐级上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造成人员轻伤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学校须立即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指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学校和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校、各类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指在幼儿园、中小学、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成人高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中学习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w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五、摸查校内患有癫痫病的学生,且重点监护,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学校领导要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对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督办,并在学校安全会上通报
第13篇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与制度。
一、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应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建立常规工作制。每年三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两次眼保健操,不断提高眼操的质量,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坚持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完善疾病防控制度。切实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针对学生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制订具体防控宣传计划。
五、强化传染病的防控和报告隔离制度。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规范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和规范体检档案,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为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规范保健室常规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建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九、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
(一)、教学卫生监督与管理:
1、教室的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及课桌椅及黑板符合卫生标准。
2、学生每天学习时间不超过各阶段年龄水平(6-8小时)。学生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保障学生每日睡眠时间(8-10小时/每天),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坚持每日两次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活动与放松。
4、教师应准时下课,杜绝拖堂,要求学生课间必须到室外活动,保证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5、根据学生视力情况,定期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6、培养学生正确读、写、坐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洁净、舒适、安全、和谐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1、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学校应把卫生工作作为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成为城市文明的典范与窗口。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卫生不合格的班级或个人取消班集体或个人评先资格。
2、建立卫生包干负责制。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花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教室、办公室、环境责任区等要求地面清洁,桌凳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 教室内设有卫生角,有常用急救用品。各班备有脸盆、毛巾、肥皂、纸篓等卫生设施,
做到放置有序。 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3、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坚持每天早中晚三小扫,逢节加倍扫,每周一次评比制度。
(2)厕所管理实行包干到班,责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个个相互监督。
(3)厕所里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涂画墙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不得将硬纸和杂物丢入便坑内,不得将污水、泥沙倒入便池。
(5)养成便后洗手习惯。
(6)经常清扫洗刷,用各种药水药剂,杀菌消毒,用樟脑丸、清新香剂等使厕所不但无臭无蝇虫,便池无尿碱。
(7)防止校内化粪池漫溢,特别是阴雨天,杜绝粪水污染环境甚至造成传染病流行。
3、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每天由值日老师、学生认真检查环境卫生,并在学校日志上记分,每周由值周师汇总成绩,表扬先进。总成绩纳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
第14篇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乡管理中心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幼儿园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村派的门卫属上述情况者,学校(幼儿园)要向村写出书面报告,否则校长(园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保安(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园)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z市中心小学
第15篇 z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第16篇 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二)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7篇 学校安全计划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
3、加强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园。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
5、强化安全预案制度。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第18篇 学校教室安全制度
一、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二、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教室门的钥匙,各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四、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五、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六、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七、教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八、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19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明确责任,防止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责任人对所属辖区负总责。
二、在正常教学时间,教师对危禁药品保存不规范,未讲明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和动作要领而造成意外事故,追究相应教师的责任。
三、在各种活动,如:体育活动、各种文娱活动、劳动、_、_以及各种有组织的活动中,由于组织和预防突发性事件的预案不到位,造成的重大事件,应追究相应组织者的责任。
四、在课余时间所发的突发事件,要追究值日教师的相关责任和在场不加劝阻的教师的责任。
五、学校由于卫生措施不到位,或因学校食堂饮水、食品防范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教师、炊事员的责任。
六、教职工在请假期间,不负担责任。所属工作出现失误,由学校领导临时指定的人员或相关的学校领导负责。
(注:以上制度中所指的责任,是指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责任。)
第20篇 学校公共场所安全制度
学校公共场所主要包括操场、图书室、实验室等,由于这些场所学生参与面广,人员高度集中,活动时间短,节奏快,活动紧凑,容易发生不安全事故。因此,学校在组织师生到以上场所活动时应做到:
1、要拟订详细的活动计划,做好组织分工及安全预案等准备工作。
2、要明确进、退场时间、地点、顺序及路线。
3、要制定详细的各所、室的活动规则并有专人负责。
4、在组织学生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组织,要保障各种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切不可擅离岗位或临阵脱逃。
5、活动过程中要保证秩序,严禁学生在坐席内嬉戏、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教师要尽量使自己所负责的学生在视野所及和有效指挥的范围内。
6、要制定安全活动规则,并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
7、对会场环境布置,若有学生参与,涉及攀高悬挂会标、横幅诸事,必须有教师现场负责指导与保护。
8、发生意外事故时,决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要保持镇静,沉着应付,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