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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防火巡查工作制度旨在确保校园内的消防安全,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巡查范围:涵盖教学楼、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重要区域。
2. 巡查频率:规定每日、每周、每月的巡查次数及时间点。
3. 巡查内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用火行为等。
4. 巡查人员: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和培训要求,包括教师、保安和学生志愿者。
5. 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跟踪处理进度。
流程
1. 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定巡查路线和时间表。
2. 实施巡查:巡查人员按照计划进行,详细记录巡查过程中的发现。
3. 问题反馈:将巡查中发现的隐患记录在专门的表格中,上报给相关部门。
4. 整改跟进:对上报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 记录存档:保存巡查记录,以便日后查阅和分析。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防火巡查工作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校园安全至关重要:
1. 预防火灾:定期检查能及时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通过日常巡查,可以检验消防设施的有效性,提升师生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3. 增强安全意识:巡查过程也是宣传教育的过程,使师生更加重视消防安全。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关于校园消防安全的法规要求,保障学校的合法运营。
5. 保障教学秩序:确保教学环境的安全,为正常的教学活动提供稳定的基础。
学校防火巡查工作制度是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乎每一位师生的生命安全,也关乎学校的正常运作和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这一制度,确保校园的消防安全。
学校防火巡查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防火巡查工作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二、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其它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二十五条的第六项规定内容进行。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必须每月上报安全处,其它部门也应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六、安全处应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档案,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七、安全处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安全处的防火检查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防火检查工作,对阻碍检查者,依法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2篇 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4
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4
(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学校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学校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学期间日常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七)学校教学期间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定期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开学前一月内必须开展单项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八)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检查的内容、方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十)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3篇 学校防火巡查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二、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其它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二十五条的第六项规定内容进行。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必须每月上报安全处,其它部门也应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六、安全处应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档案,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七、安全处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安全处的防火检查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防火检查工作,对阻碍检查者,依法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4篇 z_学校防火防电巡查制度
中心学校防火、防电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要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标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立即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