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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内容
z企业的财务制度样本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财务政策声明:阐明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和原则,包括资金使用、成本控制和利润最大化。
2. 财务组织架构:定义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会计、预算、审计等部门的角色。
3. 财务流程管理:详细规定日常财务操作流程,如账务处理、报销审批、资金调度等。
4. 预算编制与执行:设定预算制定的程序、时间表和监控机制。
5.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设立内部控制体系,识别和应对潜在的财务风险。
6. 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对外发布规则。
7. 法规遵从性:确保企业遵守相关财务法规和行业标准。
重要性和意义
z企业的财务制度样本是其运营的基础,它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效率:清晰的财务流程和职责划分能提升财务管理的效率,减少错误和延误。
2. 保障合规:通过内部控制和法规遵从性条款,防止财务违规,保护企业免受法律风险。
3. 促进决策:准确的预算和财务报告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支持战略规划。
4. 维护透明度: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有助于建立内外部信任,增强投资者信心。
5. 控制风险:通过风险管理机制,企业能及时识别并应对可能影响财务健康的风险。
注意事项
在执行z企业的财务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法规变动,应及时修订财务制度,保持其适用性。
2. 培训与沟通: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充分理解和执行财务制度,必要时进行培训和答疑。
3. 监督与评估: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其效果,对不足之处进行调整。
4. 适应性调整:针对特殊项目或特殊情况,可能需要灵活调整制度,但需保证整体财务稳健。
5. 诚信文化:培养员工的财务诚信意识,强调财务行为的道德规范。
以上内容旨在为z企业提供一套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框架,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z企业财务制度样本范文
第1篇 z企业财务制度样本
每个企业在管理财务方面,必须要有规范的财务制度。以下为企业财务制度样本,仅供参考。
财务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集团企业财务总账报表制度
某集团财务总账报表制度
一、利润分配管理
(一)集团各经营公司税后利润,必须经总裁办批准后,按顺序进行分配。
1、被没收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10%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金。
4、提取公益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1、2两项后的10%提取,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税后利润按顺序进行分配后,有剩余,余额按有关规定归入任意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金。
(二)责任利润上缴与分配。
集团公司内部各核算部门(含各经营公司)实现责任利润,年终必须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查确认(审计时间为每年3月26日-5月25日),经审查无误后,将分配方案报总裁办批准,按原则收缴分配。
1、任务内责任利润:按实现责任利润全额年未一次上缴,每年四月十日前交齐。
2、超额责任利润。
(1)按公司与部门五五分成办法进行分配。
(2)上缴公司部分在审计确认后一周内上缴。
(3)留归部门部分用于部门发展和员工奖励。
(4)分配方案由各分公司、核算部门自行制定报总裁办批准后执行,未经审查、批准任何公司部门均不得擅自操作。
二、营业外收支管理。
(一)营业外收支定义: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各项收支,是构成公司利润总额要素。
(二)营业外收入;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各种收入。
营业外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进行核算。发生营业外收入时,直接增加公司利润总额。
(三)营业外支出: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但按照有关规定应从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
营业外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进行核算,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在相对应会计期间,冲减当期利润总额。
(四)其他有关规定。
各经营公司应严格营业外收支管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不得以营业外支出直接冲减营业外收入,也不得以营业外收入直接冲减营业外支出。
三、财务报告。
(一)对外财务报告。
〈一〉月报: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纳税申报表等,纳税报表需要填写国税号和地税号。
〈二〉年报: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等。
(二)对内财务报告。
〈一〉月报。
1、公司内部管理用月报。
(1)销售月报:反映各经营公司当月销售情况,上报总裁办成员。
(2)财务月报:反映各经营公司及集团整体基本财务状况,上报总裁办成员。
(3)费用月报:各核算公司、部门每月末将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明细表上报集团财务部。
(4)其他应收款月报:各核算公司、部门每月末将其他应收款各明细户余额上报集团财务部。
(5)应收账款月报:各核算公司、部门每月末将应收账款借贷方余额表上报集团财务部。
(6)其他应交应付款月报:各核算公司、部门每月末将其他应交应付款明细表上报集团财务部。
2、对其他部门的月报
〈二〉日报和快报。
1、销售日报:反映集团各经营公司及集团公司整体当日销售情况,上报总裁办成员。
2、财务快报:反应集团公司总体及各经营公司基本财务状况,一旬一报,上报总裁办成员。
(三)责任会计报表。
1、经营损益表。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分配表。
4、经营指标一览表。
5、销售毛利表。
6、费用明细表。
7、其他报表。
(四)合并会计报表。
1、集团公司实行合并会计报表制度,对外报表按法定主体进行编报,集团汇总;内部考核报表按分公司系统编报,分层分级抵消。
2、各经营公司必须提供合并会计报表基础资料,分别由管理部门、责任会计、对外会计进行编报。
(1)实收资本资料。
(2)集团内部往来资料。
(3)集团内部销售资料。
(4)内部购进存货状况。
第3篇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制度一. 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
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
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 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
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
造成的帐帐不一致, 应尽快解决。
8 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
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
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 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 内部牵制:
1. 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 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
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2】
一、 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
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 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
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
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
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
(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
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
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
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
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
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
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 目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款项借支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费用报销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对外结帐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
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
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
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
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
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
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
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
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
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
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
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
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3、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4、 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
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经理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
(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
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
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 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 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 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
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
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 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 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第4篇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构建
谈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构建
一、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财务管理的主体来看,民营企业存在着管理者财务观念淡薄,财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民营企业财务的最大问题在于整体管理水平的落后。在我国的民营企业中,相当一部分管理者文化素质不高,不具备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素质相对较高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管理者,又普遍存在着长于技术而拙于管理的现象。大部分民营企业主缺乏财务管理的意识,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记账”、“算账”上,普遍存在着不依法建账、兼职做账、突击做账、以票代账、白条抵现的现象。这势必会造成企业财务管理的无章、无序和混乱状态,导致暗箱操作盛行,企业信息失真,给财务工作埋下隐患。同时,更为严重的是民营企业的财务主管人员大多也未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由于家族式管理,大部分民营企业由管理者本人的亲属担任会计、出纳,甚至出现出纳人员领导财务工作现象。这些隐患的危害在创业初期尚不明显,但一旦进入资本化、规模化经营后,它们的影响力就会逐步扩大,最终将导致企业走向衰退与没落。
其次,从财务管理的客体来看,民营企业的财务活动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筹资活动方面: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严重滞后。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被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所困扰。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自身的原因。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信贷标准。而且,相当多的民营企业资信相对较差,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二是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距离,银企联系不强,使民营企业获得贷款困难。(2)投资活动方面:缺乏科学性,盲目追求多元化。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老板懂市场、会营销、善交际的占80%以上,而擅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只占36%。换句话说,许多民营企业老板扮演的角色是高级采购员、营销员、公关先生,而不是企业家、经理。因此,民营企业在投资中经常表现出轻率和违背经济规律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企业盲目追求多元化经营上,只看到多元化经营所带来的分散风险作用和将企业规模做大的虚荣成就感,而忽略了企业扩张与其资金实力、技术开发、市场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忽略了跨地区、跨行业乃至跨国的多元化经营是需要条件的,且多元化经营也不一定能满足人们分散风险的初衷,反而可能导致财务分散、风险增大。事实证明,在世界经济500强中,没有几个企业是靠多元化经营安身立命的。
(3)日常经营活动方面:不注重流动资金管理,企业资金沉淀严重。
民营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①对内对外资金管理不善,致使资金呆滞甚至流失。由于缺乏对客户经济实力的调查和信用的了解,草率发货,产生大额货款的长期挂账,催款无门。在供产销方面,民营企业大多缺乏统一指挥和计划,形成材料物资超储、成品库存积压严重,而且这些不良资产长期挂账,导致账实不符、财务状况虚假。②不注重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营运资金波动大。很多民营企业缺少资金使用的长、中、短期计划,缺乏现金流量管理观念。特别是在经济繁荣时,企业可选择的机会多的时候,更容易忽视财务管理,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匿在盈利光环下。此外,许多企业在扩大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时,动用日常周转的流动资金,压缩了营运资金,使资金紧张愈加突出,进而造成经营资金周转不灵,使企业无法正常运作。
最后,从财务管理环境的内部构建方面来看,民营企业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控制机制薄弱。
企业的财务管理环境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个方面,外部环境的构建主要依赖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相关机构的支持,而内部环境的构建,则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制度建设。民营企业在自身财务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
(1)没有建立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值得怀疑,账实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在内的会计核算程序并不能得到保证,从而严重影响到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而使财务信息失去应有的经济价值。
(2)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据有关对民营企业的调查显示,民营企业财务上的内部控制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就根本没有设置。对会计职责的分工不明确,混岗现象普遍,即使是大型民营企业的会计职能分工明确,但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和审核程序,也无法形成对财务的严格管理,很容易造成资产的内部盗用和流失。
二、改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长期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财务”与“会计”不分,财务管理从属于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内容也往往仅限于营运资金管理。在财务管理已取代生产管理成为企业管理核心的今天,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为此,民营企业应重视财务预算和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控制等工作,从大局把握企业经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层次,并要在思想上提高对新形势下财务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认识,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同时,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还应聘请和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这些财务人员的责任不仅限于对企业资金、资产的记录,其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已有资金的控制、对各项资产的管理、对企业的投资、筹资进行合理的管理上,应能从较高的理论角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从数字变化的表面分析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活动,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强化信用观念,提高信用等级,拓宽融资渠道资金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血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要素。若不尽快解决融资难问题,民营企业就缺乏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很容易被市场淘汰出局。民营企业要想摆脱目前融资难的困境,一方面必须强化信用观念,主动提高自身信用等级,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加强与大企业的联系,借助大企业的信用为其担保,获得银行贷款。还可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不断向银行通报企业经营情况,让银行能够把握住企业资金的流向,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并按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规范企业的各项制度,积极争取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
3、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实现财务管理预算化
企业财务部门要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围绕目标利润,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构建企业财务责任指标体系。企业应以销售预算为起点,并根据企业财力确定资本支出预算;根据“以销定产”的原则,确定生产预算,并据以确定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预算,汇总编制产品成本预算和现金预算;最后综合编制预计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在每月制订财务预算时,为避免出现预算的差异,还应根据近期较为准确的财务信息资料及时修正财务预算指标。财务部门要按照财务预算目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
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措施,形成以财务制度为主对经济行为的定性约束,以财务预算为主对经济行为进行定量约束的格局。
4、加强对日常经营活动的财务控制
一是合理估计和保证日常的现金流量。现金管理的起点正是估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确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时间,尽可能准确地预测未来的资金需要,并且保证非常及时地提供资金满足这些需要。这方面常见的错误是高估销售收入,低估了费用开支,或者在现金流量中没有加入意外开支的准备金。
二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企业一般都会存在大量的赊销,因此应收货款问题是屡见不鲜的。要想解决这个难题,从一开始就需要严格把关,把某些付款条件规定清楚,防止客户在事后故意拖延。如果应收款已经发生,企业就需要制定严格的回收政策。
三是加强存货管理。不良的存货状态是消散企业资金的一个严重威胁。每多花一块钱用于存货,就等于少花一块钱用于生产。所以,对每一种储存在库的产品,应尽量需要寻求理想的存货余额。
5、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体系
民营企业不同于大型国有企业,在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时,应当遵循针对性、操作性和强制性原则,制定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一是要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统一负责企业的资金融通、现金出纳、财会管理、工资核算、固定资产以对预算编制、决算实施工作;二是要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采购、报销、稽核等制度,实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机制。根据各岗位的权利和责任,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规范财务工作程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坚决杜绝不规范、不合法的会计业务和财务行为的发生。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将财务管理工作与企业的经济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财务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第5篇 中小企业财务制度范文
为了加强对于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国家对于财务会计人员及中小企业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以下是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6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管理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
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 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 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 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 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 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 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 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 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 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 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五章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六章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11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7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企业会计管理制度范本
一、 现金管理制度
1. 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 劳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二十五日。
4. 每天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 支票管理制度
1. 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 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 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三、费用申请及报销
1. 凡经销部开支费用需在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开支费用。
2. 购买日用品、办公费用需的发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 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 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 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四、 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
五、 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1. 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六、 管理费用申请及报销
1. 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 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七、 发票的开具及纳税申报管理
1. 销售负责人应根据业务要求,按时开具正式销货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开具正式发票。处罚措施 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财务负责人要按时向国税、地税部门申报报表。
八、 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1. 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日,否则需由经手人直接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2. 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 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单位名称。
4. 凡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费用、销售费用及办公费用需在发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第8篇 小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到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 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到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用、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守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备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载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由应由审批人签署批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
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产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1、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确准,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2、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3、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4、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5、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分类账、日记账、总账;
6、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7、负责总账、明细账、分类账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账;
8、对其他应收、应收账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固定资产及库存商品和代管物资等资产每月月底盘点;做到账存与实存数相符
9、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0、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2、理解并清析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账;
1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账;
1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动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账、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8、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19、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0、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1、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2、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任何涂改。
附录:
现金支出范围;
(l)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为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要通过银行转账,特殊情 况要有总经理审批;每天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3-5天的零星开支。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9篇 a公司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司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目的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3.2 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3.3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3.4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 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定义
4.1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4.2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5、内容
5.1全面预算的管理原则
5.1.1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5.1.2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5.2全面预算的期限与效力
5.2.1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5.2.2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5.2.3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5.3预算编制的内容
5.3.1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5.3.2预算的类别
1) 业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 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5.3.3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__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5.3.4预算编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反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__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 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 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3) 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在下达的预算指标范围内,按下发各业务系统预算编制指引和编制计划要求,编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
4) 审查平衡: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管理层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予以修正,最终形成财务预算定稿上报审批;
5) 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 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5.4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5.4.1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 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5.4.2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__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5.4.3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预算分析 :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5.5预算的调整
5.5.1预算调整的原则
1) 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2) 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 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5.5.2预算调整的条件
1) 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 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竞争对手和国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有关预算指标;
3) 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4) 发生不可抗力;
5) 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5.5.3预算调整的方式
1) 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 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5.5.4 预算调整的类别
1) 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大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 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大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5.6预算的考核评价
5.6.1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5.6.2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5.6.3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 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5.6.4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__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6、其他与本制度相关的说明与要求
6.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4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10篇 集团企业财务审批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审批制度(二)
为加强对公司的财务管理,理顺公司总部和分公司的责、权、利关系,更好的提高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 成本费用开支的方案管理
公司必须认真研究制定本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方案,并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查后,集中送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成本开支方案应结合各自的业务及生产流程,分成本项目列示;费用开支方案应分别费用类别,按照具体到人或事的原则,明细列示。公司批准后,各公司可以在成本费用开支方案范围内按月制定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方案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若确因生产实际或工作需要,可由当事人或申请,经所在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二、成本费用开支实行计划管理
公司必须根据成本费用开支方案及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的成本费用开支计划,并在每月28日前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办公会议或副总经理审批后列入公司当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公司必须严格按该计划进行成本费用开支。各公司编制成本费用开支计划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计划阶段的操作程序为:
1、成本开支:可由采购部门在货比三家或招标采购的情况下确定能提供最低价的供应商,以后正常的材料及其他物料可由采购部门根据下月的生产情况确定采购数量和金额,并列入计划报送公司备案。对不能事先预料的小额修理用备件采购,可由采购部门向其公司的负责人报告,经书面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和办公室各派一人直接采购。
2、费用开支:原则上应按稍低于上月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列下月费用计划。对不能事先预料的费用支出,可不列入费用计划。
3、成本费用开支计划应当分别费用项目及相应的部门和人员明确列示,并由该公司的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上报。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所属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计划提出异议,并提交公司办公会讨论研究或直接向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部长汇报。
5、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和变更的应及时处理,并同样履行上述必要程序。
三、审批权限
1、公司的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计划的落实负责。
2、成本开支,凡属正常的材料物料采购可直接列入计划,向公司财务部备案,不必履行审批程序。
3、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可采用特殊程序直接由副总经理审批即可办理。
四、审批程序
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财务部门牵头,同时由生产部门、销售部门及办公室参与,认真开会研究计划成本费用开支的必要性,并形成会议记录,由本单位负责人、有关部室负责人签字,作为形成成本费用开支方案和计划的依据。
(一)、成本开支
1、由使用部门根据库存及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须采购的物料种类及数量,并填制请购单,送交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收到使用部门送交的请购单后,填制定货单并经该公司负责人签批。同时,采购部门将该购单列入成本费用开支计划,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原则上成本开支实行计划控制办法,特殊情况须紧急采购的项目可单笔呈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费用开支
1、对可预见性的费用支出必须列入成本费用开支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
2、对不可预见超过1000元的费用支出可实行单笔呈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五、事后监督
公司财务部对所属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负监督责任。该部可结合内部审计进行检查,也可进行单项检查。单项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六、违反审批制的处罚办法
对未列入成本费用开支计划且未经批准擅自支出的,一旦发现,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除名解除劳动关系。
七、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成本费用开支,不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或购建。
第11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 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 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 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 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 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 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 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 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 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
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 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 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 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 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 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 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 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 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 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 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 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2篇 私营企业财务制度范文
在众多的私营企业中,每一个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都有自身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私营企业财务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公司方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公司方针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政策、纲领、公司目标是一定时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待取得的成果和要达到的水平。
第二条:方针目标管理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为实现公司方针目标而尽职、尽责、尽力。
第三条:公司方针目标的制订应根据下列原则:
1、根据市场需要兼顾公司的长远规划和中长期计划,使公司的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
2、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全面系统地分析影响经济效益的一切因素,经比较讨论,选择最佳方案。
3、从本公司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掌握上期目标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抓住主要矛盾,扬长避短。
4、目标的水平必须是先进合理,即有一定的先进性,又有切实的可行性。
5、目标的制订要清晰简明,有期有量,要注意横向、上下、内外等有关方面的相互衔接、协调和平衡,达到有机的统一。
第四条:公司方针目标的制订程序:
1、有关科室,部门根据经理意图进行市场调研,内部指标的分析、摸底、测算,以及下一年度工作目标、打算,并书面报告经理。
2、经理根据掌握的信息资料,初步提出公司的方针目标,交由各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会议联合讨论。进行评估、补充、修改,形成本公司下年度方针目标草案。
第五条:目标的展开:总体方针目标确定后,目标措施体系按经理部----车间(科室)----班组三级展开,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公司方针目标体系。
第六条:财务的主要目标是资金,利润,成本。
第七条:目标管理年终结合公司的经济效益进行考评,奖励。
成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促进生产发展,提高产品质量、节约材料消耗,不断降低成本并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必须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成本管理工作。
(二)成本管理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要模范地遵守成本管理的各项规定;要虚心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为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努力。
(三)财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兄弟科室和车间,加强各项定额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定额管理制度,使计划、核算、`考核、评比都有科学的定额依据。
(四)必须整顿和加强基层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明确规定各种原始记录的表式`内容和使用方法。对材料、工(资)时的消耗,工资、奖金的支付和分配,各项费用的发生和摊销,在制品和半成品的移交,废品损失的计算,产成品的验收和入库等等,都必须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加以反映,以使有系统地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有效监督。
(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经理的领导下,建立相应的核算体制,明确规定各部门、各车间以至个人的经济责任。
(六)成本核算就是正确及时地反映各项生产消耗,做到事前有控制,事中有分析。
(七)根据本公司当前的生产实际,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平行结转分类法,用定额比例法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八)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和水平,经常深入实际,熟悉生产,善于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二、成本计划
财务要根据经理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年编制成本计划。计划的编制要在上期经济活动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先进的技术经济定额制订。
三、成本开支范围
1、为制造产品而耗用的各种原料、材料和配件。
2、为制造产品而耗用的燃料和动力。
3、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按照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
4、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5、按照规定列入产品成本的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用者摊销。
6、按照规定应当列入产品成本的停工费用,修理费用。
7、废品损失。
8、产品的包装和销售费用。
9、其它生产费用,如管理费、运输费、材料和产品的盘盈盘亏,利息支出等费用。
四、严禁列入成本的费用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正确地使用成本项目,下列各项费用支列入各项费用支出严禁列入成本:
1、属于基本建设性质的费用;
2、属于托儿所、医务室及食堂等福利部门(超工资总额14%)开支的费用;
3、非因公负伤的就医补助费,按劳保规定办理;
4、积压物资处理的折价损失;
5、属于事业经费范围的开支;
7、经批准核销的坏账损失;
8、属于教育经费开支的经费;
9、职工业余学校的经费;
10、凡不符合成本开范围的其他支出。
出现以上开支的,财务应按照规定的渠道去处理。
五、成本核算方法
1、产品按品种法设置账户。
2、工资分配按比例法分配。
3、低值易耗品的推销采用按在用数一次摊销法。
4、不得以计划价计算在产品价值,月末生产成本累计余额在在产品计划价总值与产成品计划总值之间分配。产成品当月工厂总成本等于生产成本累计余额减去产品价值。
5、产成品销售工厂成本按完工产品加权平均法计价。
六、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分析的内容包括:
1、生产费用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
2、工(资)时利用的情况分析;
3、成本升降重要因素的分析;
4、可以产品成本降低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
5、全部商品产品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
6、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以上各种分析,研究进一步促进成本计划降低的措施,为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努力。
劳动定额管理制度:
产品生产的计件定额是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平衡调度和编制产品定额成本计划的基础和重要依据,正确制订与贯彻计件定额,就能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1、本公司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制。
2、计件定额由生产科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
3、计件定额制定的方法采用经验估工法,技术测定法,统计分析法相结合的办法,计件定额应当是平均先进的,大多数人经过努力才能够达到的。
4、计件定额的制定由生产,技术,财务合议,报经理审定实施,其它部门不要随意修改。
5、计件定额一般情况下一年调整一次,下列情况应及时修改定额,(1)工艺规程改变;(2)原材料、毛坯规格改变;(3)产品结构改变;(4)设备与工装改变;(5)图纸有较大变动。
6、计件定额由生产科建档保管,凡已成批生产产品的计件定额,由生产科指定专人收集齐全,汇总成册,发给有关部门和车间。
7、今后投产的新产品的计件定额在产品形成批量生产一个月内必须完成定额的制定、制定后及时送各部门,以便执行。
8、定额专管人员要经常下车间,测数据,虚心听取职工意见,使计件定额有可靠的群众基础。
9、财务要经常深入车间了解工时定额的执行情况,考核,审查车间上报的统计表,帮助车间做好统计和汇总分析工作。
10计件定额有关职工的切身利益,务必请各部门和车间严肃执行。
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1、材料消耗定额是正常生产,计划采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因此公司应逐步完善材料消耗定额。
2、材料消耗定额包括产品材料消耗定额和能源消耗定额。
3、产品材料定额由技术(工艺)部门负责制订,能源消耗定额由动力部门制定。
4、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由于技术与工艺的不断改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应及时修改材料消耗定额。
5、仓库及生产部门应严格按定额发料。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生产计划的完成,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肃执行规章制度,科学管理物资,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一)、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物资的收、发、领、退料制度,做到进库有凭证,出库有手续,交接货当面点清,入库先检验,发货要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1、所有物资进库,都要严格计量过磅点数,查明来源和用途,发现短缺、质量差或非本公司生产所需物资,要立即向主管科室反映情况,及时处理,外协件和外购件需经质量管理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库入帐。
2、工人向仓库领用材料,都必须按计划、按规定制度办事。否则,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料。
3、材料和半成品出售,须凭发票出库联出厂。
(二)、仓库管理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业务,了解生产实际,苦练基本功,仓库内的各种物资要求“三会”(会算、会管,会保养)“四懂”(懂型号规格、懂材质性能、懂标志符号、懂生产用途)。
(三)、仓库管理根据现有的库房条件,按物资的性能分类存放,做到:
“一齐”即库容整齐。
“二清”即数量清、规格清。
“三相符”即帐、卡、物相符合。
“四定位”即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对号入座。
“五五化”即各类物资尽可能按五五摆放。
钢材铝锭要按照部颁规定,分材质涂色,防止混乱。
(四)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类物资的性能和质量要求。采取不同的妥善保管方法和各种措施,一定要做好防锈、防潮、防火、防盗、防变质等工作。
(五)、库内各项物资,各库都要设立帐册,指定专人按规定计量单位管理,帐目字迹清楚,计算正确,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心中有数,遇有物资短缺,要立即向主管科室反映情况,普及时处理,保证合理储备,保证生产需要,超储和积压物资要另行建帐,堆放。
(六)管库人员要认真做好物资清查盘点工作,平时要按要求填报收、发、存报表,每年年底前要对所有物资作一次全面清查,并将盘存表送经理和财务。
(七)提高警惕,严格遵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库内要有消防安全设施,做到人人会使用,任何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库,库内严禁吸烟。非仓库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仓库人员要下班时要切实做到关灯、关窗、关门上锁,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
(八)厉行节约,搞好修旧利废。
(九)切实搞好文明生产,经常保持仓库内外场地整齐,清洁。
在产品管理制度
一、生产科主管在产品,各车间分管从仓库领入所属的在产品。操作者具体管理操作过程中的在产品。
二、在产品的堆放在整齐、合理、坚固、保持清洁、标志明确。保留通道、符合规范。
三、在产品的转移要小心轻放。不要磕碰。精密部件要用架承运。要有防锈、防蚀措施。车间内部在产品的转移要服从车间调度员的指令。
四、废次零件由操作者办理报废及回用手续。车间负责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五、各车间必须建立在产品台帐。必须凭据记帐。妥善保管管辖内的物品。做到帐表、帐帐、帐物三相符。
六、各车间于每月1日前向生产科报上月半成品库存情况以便安排当月产量。
七、车间之间物品转移应有记录。另件交接必须当面点清,交接不严发生短少由接收部门负责。
八、合格品必须经检验员签字有效,移交途中短少,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在产品实行实地盘存制。
产成品管理制度:
1、产品产量、产值以检验合格。并包装后的产品为计量数据,填制产品入库单为原始依据,入库单须有仓管人员签字有效。
2、产品销售先付款,后发货。汇票先到银行验票,后发货。
3、传达室凭已付款的发票及出库单予以产品出厂。
4、本公司非生产用自制产品视同销售。
5、本公司生产用自制产品:用出库单、仓库、财务作产品帐减少依据。
6、每年年底产品进行一次年终盘点。
7、产品的报废,由仓库报知财务,经经理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核销。
8、产品仓库发货采用先进先出。
9、仓管员应经常检查产品存放情况,对有碍安全、产品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采取保护措施,努力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物资进厂检验索赔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财产物资不受损失。分清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进厂物资必须先检验,后入库。钢材及各种有色金属材料一律凭质保书及有关技术文件进厂。对可疑的原材料应取样送化验。合格后才能入库;铸件、外协件按本厂图纸、工艺要求生产,只收购正品。外配件、标准件按对方技术标准验收,要有产品合格证,进行抽检后入库。采购人员必须事先考查对方的技术标准是否符合本公司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
2、经办采购人员对到货物资必须认真以照合同,是否按合同要求发货。如遇交货逾期。数量、价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合同法规定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部份或全部拒付货款;发现物资短少。破损应及时查找原因。分清运输、装卸还是供货单位责任。及时与对方单位联系索赔。如遇纠纷应及时报告经理进行处理。不能分清责任的由采购员负责任。
3、仓库保管员对所有物资进库,都要过磅和点数。查明来源和用途。对材料入库单计量磅码单、供货单位发票、运输单以及所收到的材料货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认真核对,发一短少及质量不符合要求应立即通知经办采购人员。采购人员认为需拒付的款项要及时通知财务。
4、财务接到采购人员或外协经办人员的通知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及时办理拒付款项的手续。
5、属采购人员、外协人员责任的,按质量事故处理,处理办法见《质量事故处理条例》。
6、检验后属不良品的配件、部件。经过加工可继续使用的需经检验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构成固定资产的要素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
2、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二、固定资产的分工管理
1、财务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包括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以及提取折旧,同时按制度建立分类明细帐。
2、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生产和生活设备。
3、后勤部门统一管理生产厂房、办公室、生活用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道路、围墙,并负责维护保养工作。
4、保卫部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5、以上各部门应将固定资产的变更及时情况通知财务,以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应由负责部门提出大修理计划,经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根据帐面数据进行清查核对,对盘盈、盘亏的发生原因要查明原因,对确应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由具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送财税部门审批后执行。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的一般销售业务以先到款,后发货为原则,出口,供应,非供销业务等其它经济业务如确需订立经济合同的业务按本制度执行。制订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止经济纠纷,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
第二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算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从协商自己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以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便于双方全面履行。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主要条款齐全,字迹清楚,用语明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品名、规格、牌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2、交货期限和地点
3、质量标准
4、包装及费用负担
5、运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6、验收、贷款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条款
8、合同签字地点、日期、合同有效期、双方单位全称、双方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双方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地址、电挂、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第五条经济合同用货币履行义务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
第六条为避免纠纷,合同手续力争完备,合同条款由经办人员拟定后送经理审批后再签订,执行。
第七条凡初次发生业务的单位,应先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了解对方的履行能力和信用程度。
第八条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经办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与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维护合法的权益。合同纠纷如调解不成,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载、起诉,和应诉时,原则上由经办人会同执法部门共同办理。
第九条如属我方责任发生的合同纠纷,由执法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直接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相抵触时,以国家或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年度终了,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装订成册,交于归档。
财务人员业务基本操作细则:
一、原始凭证的处理方法
1、出纳人员办理收付款后,应在原始凭证上盖上“收讫”或“付讫”戳号。所有附件应盖上附件章。
2、原始凭证(包括付款结算凭证)必须有两人以上盖章才能受理,两人指经办人与负责人。
3、原始凭证应附在记帐凭证之后,除有价证券和特别重要的证件必须专门保管外,不得另行装订。
4、红字发票不得作为支付现金的依据,应凭对方收据付款。
5、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或复印件附在原始凭证后面。
6、借款单据报销后不能退借据,只能开收据。
7、作废发票附在存根后,作废支票按年另行装订保管;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只能要求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8、原始凭证内容要完整,手续要齐全,金额要准确,符合政策,制度的要求才可受理,要认真审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9,有限额的发票报销金额不得超过限额。
10,填写销售发票合计数金额前加上人民币符号“$”。
11,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封面上注明原记帐凭证的编号、日期等。
12,签发空白的转帐支票,事先已知的内容都要填上,至少要填上签发日期,不得签发空白现金支票。
13,原始凭证不得外借,特殊原因经经理批准,可以复制,并进行登记。
二、手工记帐凭证的处理方法
1、一份记帐凭证中不能出现多借多贷。
2、记帐凭证不得涂改,如有差错,重置新的。
3、记帐凭证要求内容完整,摘要清楚,书写规范,印章齐全。
4、记帐凭证合计金额前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5、记帐凭证编号按月顺序编号。一项会计事项分录,一张凭证不能编入时可用数凭证编制,即1/3。
6、记帐凭证附件张数要清点填写,张数的计数:原始凭证金额加计后等于记帐凭证的金额,加计原始凭证金额的正式票据张数作为张数,金额重复的票据均作为附件。
7、各种会计凭证每月按顺序号排列装订一次,要用线绳,按会计档案要求装订,封口、盖章、编号等,总编号按年顺序编制。
8、汇总记帐凭证登记簿后应在科目后面盖上登记人私章。不得以“√”代替私章。
三、登记手工帐簿方法(现金,银行日记帐)
1、订本式帐簿的“启用表”内容要填全。
2、每天要结余额,结一次帐有一个余额。
3、先记收,后记付,余额不得出现红字,现金库存要有限额控制。
4、“承上页”“过次页”要将发生额及余额同时过,结月合计的帐户发生额为月累计额,不结月合计的帐户为年累计发生额。
5、帐页结平余额后,借贷方栏应注明“平”字,金额元字栏写“o”。
6、本月合计上下二条红线,同时有本月合计与累计的划三条红线,将两项合计夹在中间,年末累计的最后一条红线划双线。
7、记帐要用蓝墨水记,负数可以用红墨水记,不得使用红字符号记帐。
8、发生跳行应划双条红线,并注明“此行空白”的字样。
9、发生隔页,划斜线注销,从右上角划至左下角,并盖上记帐人私章。
10,月末必须结出发生额。
11,没有金额划线的帐页,报告表,报表等阿拉伯数字要加分节符号。
12,本月合计,累计印章及数字不得使用红色和红墨水书写。
13,帐簿一般情况不得重抄,确模糊不清需要重抄的,应将原帐页附在新帐页后以备查。
14,年终各类明细帐都要“封门”,把旧帐余额结转,摘要栏内注明“过入新帐”或“结转下年”字样,并在新帐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15,阿拉伯数字书写与水平线成75度,并是格子的二分之一。
16,错帐不允许涂改,挖补,要按以下规定更正:
(1)、在误笔或计算上发生错误时,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一条红线注销,并在数字右下端盖章,然后将正确数字写在注销数字的上方。
(2)、记帐后,发现帐证上的会计科目使用不当或数字有错误,采取“红字更正法”,更正时,先填制一张红数字书写的与原来错误记帐凭证内容完全相同的记帐凭证,然后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重新登记入帐。
(3)、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应借应贷科目并无错误,但金额小于应列金额,则采用“补充登记法”更正,更正时,填制一张科目与原来相同的补充记帐凭证,把应列金额小于原填金额的差额,作为填制金额,补充登记入帐。
四、报表处理方法
1、报表负数用“一”表示,不得以“※”符号表示。
2、报表空格及补充资料的空格应写上“×”,空格指有文字内容的空格。
3、编制会计报表要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4、编制报表前应先将各项明细帐与物资盘存表核对相符。明细帐与总帐核对相符,并注意表与表的勾稽关系,平衡表与其它表核对相符。
五、其它
(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档案保管工作。
(2)、会计与出纳工作必须分开。
(3)、财务负责人不得兼管出纳。
电算化操作规程:
1,记帐凭证输入并经审核后即汇总出当旬汇总记帐凭证,同时打印出记帐凭证,去消手工凭证。
2,操作顺序;按旬制单,审核,汇总,记帐。月末试算平衡,报表,拷贝,结帐,然后先做损益表,再做负债表,再做其它报表。年末转帐前先打印出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及损益表。
3,三级帐每月打印出当月发生额的往来余额表进行管理,但年终不存档。现金帐,银行日记帐按月打印。多栏式帐页按季打印。
4,二级帐发生额及余额表每月打印,年终也不存档。
5,年终打印并列入存档资料有;报表,总帐,多拦式帐,二;三级分户帐及一至十二月累计发生额的往来余额表[包括个人和单位],固定资产[全部类别]的清单.
6,三级帐户年终打印后,对年终无余额的帐户应予删除。
7,月末所有会计资料必须拷贝存盘。
8,年末,先按月末程序操作,做完报表之后再结转本年利润,再结帐,打印,转新帐。
9,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等三级帐年末打印时应先打出往来余额表,再按余额表顺序打三级帐。往来余额表随同科目三级帐存档。
10,每月末要进行一次手工对帐,包括现金与银行存款报告单,税表,销售报告单,产成品及在产品盘存表等。
11,次年初,应将应交税金的进项税金,已交税金,进项税金转出和销项税金科目转入以前年度税金。
12,编制损益表之前先观察利润情况,再重新记帐,汇总,报表。
13,考贝保存期;报表公式,固定资产初次输入为永久性,帐务,报表为三年,税务申报为一年.
电脑操作制度:
1.电脑操作实行分块管理。
2.操作实行密码制度,各人一码。
3.禁止使用外来不明软件,禁止外部人员使用计算机,禁止外单位借用计算机。
4.计算机工作时人不能离机,以免停电消去数据。
5.送财税缴税的拷贝未经消毒不能使用。
6.经常保持电脑的清洁卫生。
7.电脑房内禁止吸烟。
8.每季对电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9.重要资料及软盘要妥善保管。
10.上班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定期收集、装订财会有关资料要求资料齐全、装订完整;打扫清理、翻晒档案资料,并定期放入防蛀药物;编好会计资料清册和目录。对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暂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
第三条综合档案室对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如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必须会同财务经办人共同拆封,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会计档案借阅手续:
1、本公司有关部门查阅资料须经经理同意。
2、财税,审计等外单位来公司凭合法手续查阅。
3、财会凭证资料等不准借出使用,如确实需要,须经经理批准,并复印取证。
4、个人查阅本人工资财务可予以接待。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和防阳光直晒。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属于永久性保管期限的档案有:年度决算报表,涉及外事和对私事改造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工资名册。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单据、各种契约土地征用,固定资产,重大财产的买卖单据,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处理的单据及其他重要单据。
2、属于廿五年保管期限的档案有: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案销毁清册。
3、属于十五年保管期限的档案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记帐凭证、辅助帐簿、明细帐、总帐、会计移交清册。
4、属于五年保管期限的档案有:月、季度会计报表、已报废清理后五年的固定资产卡片。
5、属于三年保管期限的档案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主要财务指标。
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公司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财税部门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有公司档案部门及会计共同鉴销。
第八条会计档案工作,应接受财政机关和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鉴督和检查。
第九条会计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13篇 小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____________年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____________年元以下或价值在____________年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14篇 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的房屋出租,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租金。
第二条 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ld���”审批。所有票据由分管机关财务的领导审批。
第三条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资金结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单位名称;②填制日期;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多联套写凭证,不得拆开分张单写。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办公费。核报各种办公用品时,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科室所需办公用品按规定手续到办公室领取,不允许自行购置。
2、电话费。注意节约电话费的开支,单位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
3、水电费。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从严控制办公用电用水。家属楼家庭用水用电和单位出租的门面房暂未向供电(水)部门直接交费的,由办公室2人以上抄录各用户电(水)表数,据实收费后统一交机关财务。
4、车辆维修费。机关车维修����机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然后将车辆交付定点维修厂维修,如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修好结束后,司机应将维修单带回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维修单,定期与维修厂核对,审核无误后将票据(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转交给车辆管理人员履行结账报销手续,经领导审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维修款项。司机补助按机关规定执行。机动车保险按财政局要求统一办理。
5、交通费。按照办公会研究制定的�.......��规定(略)……全年费用总额不能超支,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
6、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车、船、飞机等)和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餐费等作单独列支)组成。外出进行招商考察活动经费支出须经领导批准,并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报销时不允许超出预算。如通过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凭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作为报销票据,报销凭证需附考察活动支出明细单。
7、会议费。各科室承办会议,必须先列出会议经费预算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报办公会批准。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不得报销。赴国内出差等公务活动经领导同意后应按当地现行规定的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标准由经办人持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据实到财务部门报销。
8、接待费。公务接待一般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接待经办人员每周将接待情况列出详单,报请领导审批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接待清单,定期与饭店核对,无误后由接待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报销手续,最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款项。
9、慰问费。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问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离退休人员另行规定。
10、修缮费。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修缮项目明细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或余款。
第四条往来款项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15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条政府采购
机关大宗、大件物品采购,较大支出的维修及各项长期支出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购置或决定施工服务单位,以节约开支。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其他科室人员如需报销,须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
第六条 票据、印章管理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据(一式三联)应同时加盖“作废”章。
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须事先请示领导批准。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购入物品,都应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3、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购进的资产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帐。固定资产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核销,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必须纳入局机关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保险企业的财务行为,促进各类金融保险企业公平竞争,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登记注册,持有经营业务许可证,具有法人地位的银行、保险企业和其他各类非银行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一)银行。包括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他综合性银行。
(二)保险企业。包括全国性保险企业、区域性保险企业、股份制保险企业、外资保险企业、中外合资保险企业及其他专业性保险企业。
(三)其他各类非银行金融企业。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各类财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信托投资、租赁、证券交易等业务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各类非银行金融企业。
上述企业附属的独立核算的非金融保险企业,分别按有关行业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条 企业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在依法办理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 企业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到原始记录的准确、完整,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加强内部各级单位的经济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六条 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分析工作,有效地筹集和运用资金,增收节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金和负债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规定筹集资本金。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是指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是指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其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其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金。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
第八条 企业可以采取吸收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采取吸收实物、无形资产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第九条 企业的投资各方必须按合同、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付资本金。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合同、章程、协议的约定,分享企业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未按投资合同、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及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资产重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可以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十二条 在企业的资本金中,银行固定资产净值所占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30%,保险及其他非银行金融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所占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5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包括吸收的各项存款、各项借入资金、金融机构往来资金、各种应付(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和预收款项以及其他负债。
第十四条 企业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以及付费标准,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努力降低筹资成本。
第十五条 企业的负债均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发行债券按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企业发行债券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摊入成本。
第十六条 企业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分档次计提应付利息,计入企业成本,实际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冲减应付利息。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包括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
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应当分类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固定资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企业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等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票据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九条 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清理、报废和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条 企业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或者发生固定资产产权转移、兼并、清算事宜时,均应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二条 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的净损失,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使用以后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三条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采用分类折旧办法计提折旧,提取的折旧计入成本,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二十五条 企业的下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类设备。
(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二)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三)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五)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六)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
(七)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八)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企业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按季(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按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分类折旧年限(或规定的总工作台时)计算确定。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至5%确定,个别企业某些固定资产净残值比例低于3%或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见附表)基础上,确定具体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固定资产,经财政部批准,可采���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的计算公式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原值×年折旧率
季折旧额=--------
4
原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
12
(二)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
1.单位里程折旧额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
规定的总行驶里程
原值×(1-预计净殡�)
2.每台班折旧额=-------------
规定的总工作台时数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净值×年折旧率
季折旧额=---------
4
净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企���其折旧年限到期前2年冡�净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
2&time����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
���折旧额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
4
月折旧额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
12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当期成本。修理费用发生不均�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四章 现金资产
第三十一条 现金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库存金银、存入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存放中央银行与同业的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
第三十二条 库存现金必须做到帐面余额与库存金额相符,企业应认真做好现金的保管、押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发生的出纳长短款、结算业务的差错款等,按照规定程序,分别计入企业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发生金银、外汇买卖时,因价格、汇率变动与帐面原值的差额,列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因迟交或少交准备金而造成的加息,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支付。
第五章 放 款
第三十五条 企业放款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健全放款的发放、项目管理和监督的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按期回收放款的本金和利息,同时接受金融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企业放款本金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并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七条 贴现放款按贴现票据的面值计价,利息和手续费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八条 企业发放的抵押放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后取得的净收入,高于放款本金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低于放款本金的部分,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从提取的呆帐准备金中核销,应收利息与实收利息的差额从坏帐准备金中冲减。
第三十九条 企业办理租赁业务按下列规定处理:
办理融资租赁的租赁资产以总成本计价,包括租赁资产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等。企业收取的租赁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办理经营租赁的租赁资产按原值计价,企业在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条 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的放款,企业要认真查明原因。有担保人的放款要依法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对因本企业工作人员过失或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放款损失,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企业逾期(含展期后)半年以上的放款作为逾期放款,其中逾期(含展期后)三年以上的放款,作为催收放款管理,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实际收到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呆帐放款要按规定的核销条件、核销办法和审批权限从呆帐准备金中核销,呆帐准备金仅限于核销放款本金,其应收利息已计入损益的冲减坏帐准备金。
第六章 证券及投资
第四十三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财政、金融政策和法规,可以采用购买有价证券或者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企业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授予的经营特许权对外投资,也不得在成本或者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对外投资款,企业对外投资不得挤占应上交国家的税金和利润。
第四十四条 企业的对外投资按投出时实际支付或者经评估确认的金额计价。
企业购买有价证券,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计价。
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出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计价。
第四十五条 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按经营目的不同,分为投资性证券和经营性证券。投资性证券是指企业以长期持有,到期收回本息,以获取利息或股利为目的而购入的有价证券。经营性证券是指企业通过市场买卖以赚取差价为目的而购入的有价证券。
第四十六条 企业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帐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七条 企业购入投资性证券按有价证券面值和规定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企业中途出售投资性证券的实收款项与帐面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八条 企业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增加债券利息收入。
第四十九条 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交纳或补交所得税。
企业依据合同、协议规定到期收回或因被投资企业清算而收回投资额与帐面价值的差额,如为净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如为净损失,冲减投资风险准备金。
第五十条 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购买股票方式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要按其所占比例增加对外投资。企业收到分来的投资收益时,相应减少对外投资。
第七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五十一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和非专利技术等。
第五十二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一)投资者作为资本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格计价。
(四)自行开发并已取得法律承认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成本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第五十三条 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二)法律无规定有效使用期限,企业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三)法律、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预计的受益期限确定。
(四)受益期限难以预计的,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五十四条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计入企业的其他营业收入。
第五十五条 企业的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净损失等支出。
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计入工程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不得计入企业的开办费。
开办费自企业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摊销期不得短于5年。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限内分期摊销。
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其他资产包括冻结存款、冻结物资以及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第八章 成 本
第五十七条 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赔款支出、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各种准备金以及有关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五十八条 企业的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利息支出。指企业以负债形式筹集的各类资金(不包括金融机构往来资金),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分档次提取的应付利息。
(二)赔款支出。指保险企业因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按保险合同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赔款。
(三)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指企业联行、企业与中央银行及同业之间资金往来发生的利息支出。
(四)固定资产折旧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五)手续费支出。指企业在办理金融、保险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支出。其中企业支付给代办储蓄、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手续费按下列规定掌握:
1.代办储蓄手续费按代办储蓄存款年平均余额的1.2%之内控制使用。应付代办手续费一律以代办单位(或人员)吸收储蓄存款的上月平均余额为基数,划分档次,分档计付,控制比例随余额的增加相应递减。代办储蓄平均余额应扣除银行职工在代办储蓄业务中从事吸储、复核和管理工作应分摊的储蓄存款余额。
2.代办保险业务手续费按代办保费收入的规定比例控制使用。其中,国内险种业务为5%(不含农业种植、养殖两业险),人身险种业务为4.5%,涉外险种为4%,农村种植、养殖业险种业务为7%。具体险种比例由企业根据代理业务范围和不同险种,按照专职代办高于兼职代办、农村代办高于城市代办、分散险种代办高于集中险种代办的原则统筹核定。
(六)业务宣传费。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业务宣传费在营业收入(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的规定比例内掌握使用。其中,银行为2‰,保险及其他非银行金融企业为5‰。
(七)防灾费。指保险企业为加强参加保险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支付的专项费用。保险企业支付防灾费的标准,财产险按其保费收入的1.5%控制使用,人身险按其保费收入的1%控制使用。
(八)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在下列限额内掌握使用:全年营业收入(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下同)在1,500万元以内的,不超过5‰;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
(九)外汇、金银和证券买卖损失。
(十)各种准备金。企业的各种准备金包括呆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保险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
1.呆帐准备金。呆帐准备金自1993年起按企业年初放款余额的6‰全额提取,从1994年起每年增加1‰,直至历年结转的呆帐准备金余额达到年初放款余额的1%为止。从达到1%的年度起,呆帐准备金改按年初放款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
2.投资风险准备金。从事投资业务的企业,每年可按上年末投资余额的3‰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年末余额达到上年末投资余额的1%时,实行差额提取。
3.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企业可在年末按最高不超过已发生未决赔款额的100%提取,下年初冲减企业成本,已决赔款列入赔款支出。
4.坏帐准备金。企业可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提取坏帐准备金,用于核销企业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
企业的坏帐损失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计入当期成本;收回已确认核销的坏帐损失,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企业成本。
企业的应收帐款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租赁收入等。
(十一)业务管理费。包括:电子设备运转费、钞币运送费、安全防卫费、保险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公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理赔勘查费、职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税金、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不包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取暖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董事会费等。
职工工资是指在职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劳动保险费是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葬丧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退休统筹基金。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税金是指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应在成本中列支的税金。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咨询费是指企业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摊销。
绿化费是指企业内部绿化发生的零星支出。
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会经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交工会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开支。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第五十九条 企业的业务宣传费、委托代办手续费、防灾费、企业招待费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六十条 企业需要待摊和预提的费用,由企业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待摊费用的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一年。预提费用当年能结清的,年终财务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需跨年度使用的,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六十一条 企业的下列开支不得计入成本:
一、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支出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
三、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五、国家规定不得在成本中开支的其他支出。
第六十二条 企业的成本核算,要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
第六十三条 企业的成本核算,要以季(月)、年为成本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的成本与营业收入核算的起讫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须一致。
第九章 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
第六十四条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保费收入、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是企业各项放款的利息收入(不包括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等。
保费收入是企业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是企业联行以及企业与中央银行和同业之间的奖金往来发生的利息收入、利差补贴收入等。
其他营业收入包括追偿款收入、分保费收入、租赁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咨询收入、担保收入、外汇买卖收入、金银买卖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发行及买卖收入、无形资产转让净收入、代保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六十五条 企业应在各项业务合同签订以后,在规定的计算期内按应计收入的数额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或者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六条 企业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及附加-成本-提转责任准备金差额
投资收益包括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本企业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指与本企业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的净损失、出纳短款、证券交易差错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校经费支出、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提转责任准备金差额指保险企业当期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与同时转回的上年同期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之间的差额。责任准备金分别按下列规定提转:
1.损益核算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类非人身保险业务,企业可按当期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下一年度同期转回。
2.损益核算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类非人身保险业务,在业务未到结算损益年度时,企业在年终可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转回上年度提取的责任准备金。
3.人身保险业务由企业根据承担保险期内的责任和业务部门精算的结果,提取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下一年度转回。
第六十七条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在所得税前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六十八条 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六十九条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以及中央银行对企业因少交或迟交准备金的加息。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优先股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提取和使用。
3.支付普通股股利。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取税后利润5%的法定公益金。
第七十条 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股份有限公司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御��-�25%。
第七十一条 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以转增后留存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为限。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第十章 外币业务
第七十二条 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用记帐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存款、放款、外汇买卖及往来结算等业务。
外币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外币分帐制,平时以外币记帐,每期终了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不实行外币分帐制的企业,应随外币业务的发生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
第七十三条 企业办理外汇买卖业务发生的外汇买卖差价,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四条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外币投资,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与投入时的外汇牌价折合记帐本位币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七十五条 企业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交付使用前或办理竣工决算前,计入资产的价值;在资产交付使用或办理竣工决算后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六条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与汇兑收益相抵后,如为净损失,计入企业的开办费。如为净收益,自营业之日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也可留待弥补以后年度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损益。
第七十七条 企业各种外币项目的期末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实行外币分帐制的企业,按外汇买卖多缺余额计算,计入当期损益;不实行外币分帐制的企业,按照期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第七十八条 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七十九条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
第八十条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八十一条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企业清算损益。
第八十二条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八十三条 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
第八十四条 企业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及其他款项;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比例清偿。
第八十五条 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交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优先股股份面值优先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如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应按各优先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
第八十六条 企业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
第八十七条 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八十八条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企业应当按季(月)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等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应列示企业在报表日所有的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类别与金额,资产负债表要符合资产总额等于负债总额加所有者权益的平�关系。
损益表应当充分揭示企业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及分配情况,必须提供营业收入、成本、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税款等数据。
财务状况变动表应当揭示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财务状况的变动和现金流动,要求反映企业营业所得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来源和用途,以及企业的重大财务活动方面的详细资料。
其他附表包括利润分配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资本变动表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的实际需要设置编报。
企业汇总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一律折合为人民币。
第八十九条 企业的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及其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等。
(二)某些主要项目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其变动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期内发生的对企业���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按规定期限,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九十条 企业应对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
(一)经营状况指标,包括流动比率、资本风险比率、固定资本比率。
流动资产
1.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亡�括现金及企业本身各种存款、短期放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矡�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用等。
逾期放款
2.资本风险比率=------&��00%
资本金
固定资产净值
3.固定资本比率=-------��;100%
资本金
(二)经营成果指标,包括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成��
率、费用率、赔付率。
利润总额
1.利润率=----×10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2.资本金利润率=-----×100%
资本金
总成本
3.成本率=-----×100%
营业收入
业务管理费
4.费用率=-----------------×100%
营业收入-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
赔款
5.赔付率=----×100%
保费收入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上述指标以外的指标进行考核分析。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九十二条 企业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部门、各地区不再另行制定财务制度。
附表 金融保险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房屋及建筑物
一、房屋 折旧年限
营业用房 30-40年
非营业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5-10年
二、建筑物 15-25年
机器设备
一、机械设备 10-14年
二、动力设备 11-18年
三、通讯设备 5-10年
四、电子计算机 3-10年
五、电器设备 5-10年
六、安全保卫设备 5-10年
七、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5-8 年
八、医疗设备 6-12年
交通运输设备
一、专用运钞车 4-7 年
二、其他运输设备 6-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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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z农业企业财务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农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农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下是农业企业财务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农业企业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农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农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农业企业。农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或以其为依托,农、工、商综合经营,实行独立核算和具有法人地位的农业社会经济组织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外商投资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等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应当完善内部经营责任制。各种类型的农业承包经营单位,包括家庭农场在内,应当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的办法,认真履行承包合同,完成上缴任务,合理分配收益。
企业对所属的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业、业务业等单位也应赋予其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计算盈亏、定额上缴”的办法;可向银行(信用社)开户,办理存款和贷款。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定各项定额;平时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年度终了前一定要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
第七条 企业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参与经济预测和决策,做好财务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
第二章 资 金 筹 集
第八条 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包括乡、村、镇等集体资本金)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九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 企业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二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企业风险及亏损。
第十三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十四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专项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包干利润、其他应交款、应付利润和其它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 流 动 资 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家庭农场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
应收票据应当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七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收回已经确认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冲减管理费用。
第十八条 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种子、饲料、肥料、农药)、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幼畜和育肥畜、产成品、商品等。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材料,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材料,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商品流通业采购的商品,按照商品进价成本计价。
购入的幼畜和育肥畜按实际购入价格计价。自繁的幼畜和育肥畜,按实际成本计价;自繁的幼畜成龄转为产役畜,按市价计价。产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按折余价值计价。
自产留用的种子、饲料、口粮以及工业用原材料等,按市价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十九条 企业库存的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低值易耗品可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按计划成本核算,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条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
第二十一条 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 定 资 产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产畜和役畜,使用的土地、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二、支二、机井、水泥晒场、经济林木、防护林、养殖池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外购的产畜和役畜按购进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企业开发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原、矿山等,应造册登记,加强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价。
企业以前年度建设的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二、支二、机井、水泥晒场、防护林等,未计价的暂不计价,但应造册登记,加强管理。企业在1994年以后年度新建的上述固定资产,按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企业自行营造的,转入固定资产的橡胶、果、桑、茶树等经济林木,按照营林实际成本计价。企业营造的为生产业务的防风、固沙、护堤等防护林木,也按照营林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第二十五条 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六条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算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二十七条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物,在用的机器、机械(包括农业机械),仪器仪表,运输工具,经济林木,产畜和役畜,养殖池,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及1994年以后建设的公路
、桥梁、堤坝、水库、干二、支二、机井、水泥晒场等。季节性停用的设备应在使用的季节提足全年折旧,计入使用期间的成本。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防护林、开发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原、矿山)等。
1993年以前建设的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二、支二、机井、水泥晒场等,也不计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经财政部批准的技术进步快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 采用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一条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分期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
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在建工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四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等。
第三十五条 无形资产一般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不得作价入账。非专利技术和商>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确认。
第三十六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第三十七条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除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净收入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国有企业对国家划拨给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立永久性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少量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企业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本着从严控制农业耕地转非农用地的原则,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有偿转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税费。缴纳税费后的净收入增加国家资本金。
第三十八条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土地开发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土地开发费是指企业1994年以后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上述土地自交付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其开发费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限内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 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 对外投资
第四十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外投资的计价,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二条 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四十三条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额中应当分摊的部分,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对外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对外投资。
第四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缴所得税。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成本核算体制。规模较大的企业,可实行两级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分别在基层核算单位和企业进行。规模较小的企业可实行一级成本核算,成本核算集中在企业进行。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分业核算制,对所属的农业、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业、业务业等单位应当分别核算成本,企业要定期进行成本汇总。对统一经营的农业,由农业基层核算单位(如生产队)核算农产品成本;承包经营的农业,由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经营单位核算农产品
成本。企业不核算农业承包经营单位的农产品成本,但由承包单位将大宗农产品交企业经销的,由企业按实际支付给承包单位的结算价计算企业的农产品销售的营业成本。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的重点和对象。主要产品成本应单独核算,次要产品成本可适当合并核算。
企业主要农产品确定为小麦、水稻、大豆、玉米、棉花、糖料、烟叶、牛奶、羊毛、肉类(分猪、牛、羊、禽肉)、禽蛋、蚕茧、林产品(原木、锯材、干胶、水果、茶叶)、水产品(鱼、虾、贝、藻类)等。需要补充主要农产品目录的,由企业确定。
企业的畜牧业生产应核算饲养成本和产品成本。畜禽的饲养成本和产品成本,原则上要分群核算;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畜禽类别混群核算。
企业的水产养殖生产,应核算苗种培育和成品饲养成本。鱼、虾混养,贝、藻混养可以分品种核算成本,也可合并计算一个混养成本,再按各个品种的售价比例,计算各个产品的成本。
企业所属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业、业务业等行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按实际情况由企业确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正确划分生产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正确划分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正确划分成本计算期。农业产品成本应当在产品产出的月份核算。农业产品成本和费用,应计算至以下阶段:
粮豆的成本算至入仓入库和场上能够销售为止。从仓囤出库和场上交售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作销售费用处理。
不入库、入窖的鲜活产品的成本,算至销售为止;入库、入窖的鲜活产品的成本,算至入库、入窖为止。
棉花的成本算至加工皮棉为止。打包上交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作销售费用处理。
纤维作物、香料作物和水参等农产品的成本,算至加工完成为止(如水参加工成干参、红参、糖参,香茅草加工成香茅油)。
年底尚未脱粒作物的成本,应当包括预提脱粒费用。下年度实际发生的脱粒费用与预提数的差额,由下年度同一作物负担。
林产品的成本,橡胶应当算至加工成干胶片,茶应当算至加工成商品茶。没有加工设备的,橡胶可算至鲜胶乳,茶可算至鲜叶。
水产品的成本,贝、藻类应当算至加工成干品。
第四十八条 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商品进价以及其他直接支出,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间接费用,应当按成本核算对象,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农用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二、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商品进价为商品流通业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和购入环节交纳的税金。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间接费用(农业、工业为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队、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
,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土地开发费摊销以及其他间接费用。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企业零星果、桑、茶树的更新及小面积种植支出,可计入当期成本。
第四十九条 企业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营业费用是指企业的农业、工业在销售产品、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货)费用;商品流通业的购销环节中发生的流通费用,包括进货费用、销货费用;业务业在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营业费用。各业的营业费用具体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整理费、包
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保管费、检验费、中转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商品损耗和销售业务费用;销货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
(二)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如分场)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土地开发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实行家庭农场等各种承包经营形式的企业,企业的管理费用应扣除家庭农场等各种承包经营单位实际上交的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
公司经费包括企业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缴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会费是指企业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场区等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
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农业、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新产品试种、试养、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经费。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据实列支。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指投资者投入或企业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5‰;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
(含5000万元)但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
(三)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第五十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一条 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的数额。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多次收获的多年生作物,在未提供产品前的累计费用,视同待摊费用处理;本年产出产品的成本包括往年费用的本年摊销额和投产后本年发生的全部费用。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年终财务决算时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二条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核算的,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 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五十三条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销售产品、商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和运输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企业内部单独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等收入。自产留用产品视同销售应计算收入,自产留用产品包括:种籽、饲料、口粮以及工业用原材料;幼畜成龄转作产畜和役畜的牛、马、骡、驴、鹿、骆驼等。
企业应分业核算营业收入。企业的营业收入按行业可分为:农业销售收入、工业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业销售收入、运输业营运收入、建>业工程价款收入、业务业收入等。企业应正确计算农业收入,包括企业统营部分的收入和由企业经销的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单位经营部分的收入。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单位交给企业的大宗农畜产品,企业按实际销价计算承包经营部分的农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不包括对国家划拨的土地实行有偿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四条 企业一般应于产品、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营业收入。
第五十五条 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农业利润总额+工业利润总额+商品流通业利润总额+运输业利润总额+建>业利润总额+业务业利润总额。
企业的行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家庭农场实际上缴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利润=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包括农牧业税)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包括其他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五十六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家庭农场实际上缴利润是指家庭农场等承包经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实际上缴当年的和补缴上年欠缴的利润。
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中小学经费(有拨款补贴的企业应扣除拨款补贴)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防讯抢险支出、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项目等。
企业各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各业自身的营业外支出和企业本部分摊的营业外支出。企业本部分摊的营业外支出,可按产值、人数、成本费用等方法均摊至各业。具体分摊方法由企业确定。
营业税金(包括农牧业税)及附加是指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农牧业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收到出口产品退税以及减免流转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营业税金处理。
第五十七条 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其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财政核定下拨的包干补贴弥补,尚不能弥补的可以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五十八条 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缴纳所得税的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按包干办法上缴利润。
第五十九条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或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完成上缴包干利润后的利润(如核定包干补贴的应增加利润分配),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所得税后利润或上缴包干利润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六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3)支付普通股股利。
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农业保险。因遭受特大自然灾害而发生的财产损失,应用投保的保险赔偿金补偿和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九章 外币业务
第六十二条 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应当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六十三条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帐户的余额(不包括按照调剂价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如果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为净收益,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
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资产帐户按照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帐户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按照企业初次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
第六十五条 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企业按照买入的调剂外汇调剂价单独记帐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帐面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帐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辩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
企业调剂外汇不实行单独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调剂外汇价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十章 家庭农场财务
第六十六条 家庭农场是指企业内部对职工家庭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单位。家庭农场包括实行承包经营的家庭林场、家庭牧场、家庭渔场、家庭工厂、家庭商店以及其他类型的职工家庭承包单位。
企业对家庭农场实行承包经营,企业与家庭农场的经济往来应及时办理结算。
第六十七条 家庭农场要积极筹集生产经营资本金。各项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除由家庭农场自理外,也可以向银行申请借款,自行偿还。家庭农场产品全部或大部分上交企业销售,其生产经营资金确有不足的,企业可适当借给部分资金,在当年内收回,或从上交产品的价款中扣回,并可适当收取资金占用费;对少数困难的家庭农场,也可以通过周转金有偿扶持。
家庭农场拥有的大中型农业机械等固定资产,应登记入帐,计提折旧。家庭农场的流动资产和其他资金也应入帐管理。
第六十八条 家庭农场应上缴税金、利润和有关费用。
家庭农场应按税法向国家缴纳税金。
家庭农场上缴利润指标,应按土地等级和数量、水利条件、公共设施、经营内容、前几年生产水平和盈利水平等因素,本着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合理确定,与企业签定合同。
家庭农场职工享受公费医疗、困难补助等待遇的,应按规定上缴职工福利费;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应按规定上缴劳动保险费。家庭农场应负担与其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管理费用。企业对家庭农场应负担的各项费用要实行“定项限额”控制,具体办法由企业制定。
第六十九条 家庭农场应计算利润。家庭农场的利润总额为营业总收入减营业总支出、减定额工资、减税金、减应缴管理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总收入,是指家庭农场承包经营内的农、工、商等各业及劳务等收入。
营业总支出,是指家庭农场承包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生产经营费用、应上缴企业的职工福利费用。
定额工资,是指家庭农场按规定计算出的劳动力基本报酬。
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销售税金、农牧业税等各种税金。
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是指按企业规定应上缴的管理费用。
第七十条 家庭农场除了计算利润外,还应计算收益分配。家庭农场的收益分配总额为营业总收入减营业总支出、减税金、减应缴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家庭农场净收入为收益分配总额减应缴利润后的余额。
企业要帮助和督促家庭农场通过收益分配,建立生产储备基金,并动员其积极参加农牧业保险,具体办法由企业制定。
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第七十一条 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者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七十三条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1)>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
弃自己的债权。
第七十四条 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企业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2)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3)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按照比例清偿。
第七十五条 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七十六条 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企业报送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按月、按年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报送的年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七十七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
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企业总结和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资本金利润率、营业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1.流动比率。衡量企业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3.资产负债率。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全部资产总额
4.应收帐款周转率。用于反映企业应收帐款的流动程度。计算公式为:
赊销收入净额
应收帐款周转率=--------×100%
平均应收帐款余额
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
折扣
平均应收 期初应 期末应
=( + )÷2
帐款余额 收帐款 收帐款
5.存货周转率。衡量企业销售能力和存货是否过量。计算公式为:
销货成本
存货周转率=----×100%
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6.资本金利润率。衡量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获利能力。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资本金利润率=------×100%
资本金总额
7.营业收入利税率。衡量企业营业收入的收益水平。计算公式为:
利税总额
营业收入利税率=----×100%
营业收入
8.成本费用利润率。反映企业成本费用与利润的关系。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成本费用利润率=------×100%
成本费用总额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上述指标以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八十条 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
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16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 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7篇 餐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酒店餐饮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餐饮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
第18篇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19篇 s企业财务制度范本
经营好一家企业,其财务是重要的管理项目,不管任意性质的公司的财务管理都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企业财务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20篇 小型企业财务制度范文
很多的小型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都有着非常合理科学的制度,对于财务部的每一个人的职责都制定的十分详细。以下是某小型企业财务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货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各项设备、材料款项,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