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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队伍反恐怖防范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3

建筑施工队伍反恐怖防范制度

有哪些

建筑施工队伍反恐怖防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培训: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增强对恐怖活动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2. 现场监控:设立并维护有效的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工地安全无死角。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恐怖事件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疏散、报警和自救措施。

4. 材料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材料的进出,防止被恶意利用。

5. 人员背景审查: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背景调查,防止潜在威胁进入工地。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日常操作和特殊情况处理。安全培训包括识别可疑行为、自我保护和报告机制;现场监控需保证24小时运作,并有专人负责监控;应急预案需定期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执行;材料管理应有严格的登记和审批流程;背景审查则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人的可靠性。

规范

实施这些制度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如《反恐怖主义法》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企业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反恐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

重要性

建筑工地的反恐怖防范制度对于保障工地安全、维护公共秩序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预防潜在的恐怖威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能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塑造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在当前的安全形势下,建立健全的反恐怖防范制度是每个建筑企业不可或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建筑施工队伍反恐怖防范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施工队伍反恐怖防范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反恐怖防范管理制度,及时、高效、妥善地完成建设行业反恐怖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在市建委反恐怖防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部门(单位)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与防范相结合”的原则,贯彻“群防群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从严,确保安全”的方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四条 企业主要领导是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相关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反恐怖防范工作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购置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安全防护及通讯的器材,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排查。

第六条 实行公司、项目部二级反恐防范管理,建立施工企业为主体,项目部为基础,相关部门协同,辖区共同参与的管理格局。企业各项目部在公司统一领导下,落实施工现场反恐怖防范工作。

第三章 内部管理

第七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部署,制订相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抢险机制,落实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 企业应定期组织召开反恐怖防范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九条 企业应明确各部门的相关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企业反恐防范工作职责和任务。企业所属项目部应明确反恐怖防范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任务到相关责任人。

第十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反恐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明确处置工作责任人、处置工作实施细则、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处置工作所需设备物资等。

第十一条 企业应经常开展对职工、现场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安全防范等方面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企业、项目部要加强与所在地综治、公安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对政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破坏事故和火警、火灾等的调查,逐级对违法犯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日常检查及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内部排查,对重要目标、重要场所以及危化物品使用保管等环节进行梳理排查。

第十四条 企业应落实专人受理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因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及时、准确掌握内部相关人员的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四章 现场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工作,对重要部位、重要场所、危化物品堆放及使用保管等环节进行滚动排查,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和处置。

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值班管理。施工现场24小时有治安保卫人员值班,节假日要实行管理人员值班值宿、领导带班。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记录。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要建立定时巡逻制度和巡视检查机制。

第十八条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门卫管理。认真检查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物资等。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时要查验证件并进行登记,外来车辆和物资进入时应检查登记。

第十九条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技防建设,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安装红外报警器、监控等设备,门卫室、值班值宿室应安装报警电话,时刻保证通讯畅通、有效。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配备专人负责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工作,做好人员录用、人员登记、考勤、工资发放等工作,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现场时间清。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应及时掌握民工思想动态,通过民工学校开展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杜绝宗教活动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参加_等非法组织。坚决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2篇 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

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表》(附表三)及相关材料自查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审查合格且施工现场经检查符合打桩施工要求的,方可开始打桩施工。

四、基础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业主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同时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表》(附表四)上签字。未组织技术交底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基础浇筑。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首次搭设验收后三天内监理企业应将施工形象进度告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现场无监理的则由施工企业告知)。

六、中间结构验收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自查,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附表五)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复查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七、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通知》(绍县质监〔2007〕27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绍县质监〔2008〕6号)、《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月检上报制度的通知》(绍县建管〔2008〕30号)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大型机械的验收、备案工作,按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及企业月度检查情况。

八、本工作要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3篇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总平面布置

1、现场道路

原有大门作为施工车辆主要进出口,施工临时道路土方开挖前,用辗压机辗压平整,铺设15cm厚碎石道渣,然后从工地出入口大门至施工现场间的路面浇灌长50m厚20cm的c30混凝土路面。保证车辆出入方便安全,也有利于文明施工。基础土方开挖时,安排专人轮班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土方运输车辆的轮胎,避免运输车辆轮胎的淤泥污染市容路面。

2、现场排水

现场排水主要考虑雨天地面雨水以及其它用水能迅速排除,并防止进入基坑。地面做成一定坡度,使水及时排向排水系统。

3、材料、构件堆放

工地生活区前面的空地浇捣300㎡的硬底化,作为施工临时使用场地,作砂、碎石、水泥、砖和钢筋、模板等堆场,分类堆放并标识。

4、机械布置

塔吊:主体结构施工所用qtz630塔吊布置于工程c2区前面,塔吊臂长50m,塔吊安装高度高于井架。设置井字架主要供砌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运输之用。砂浆搅拌机靠近井架、灰、砂堆场。

5、施工临时用电

根据施工机具用量计划,现场施工机械电动机、电焊机总功率为w=350kw,现场照明用电按动力用电的10%计算,则用电总量为:35kw。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由建设单位配电房直接供给,工地用电用橡皮线由配电房接至现场配电箱。

6、施工临时用水设计

水源:本工程施工队用水是公路边原设有城市自来水管,由建设单位负责引入施工现场。考虑到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的压力情况,本工程由管网直接供水,2层以上用高压水泵向各层楼面供水。

7、临时设施

本工程临时设在工地范围内,场内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厨房、卫生间。现场砌砖做法,符合防火要求,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第4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建委《   》  号文件精神,规范公租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本项目各项施工任务的原则。达到本工程建设零事故的目的。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联合制定本安全检查处罚制度。

第一条  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每人罚款100元。

2.电工、焊工(含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款5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10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5.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5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单位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0元。

7.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0元。

8.招聘工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第二条  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山下极限位有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罚款500元。

2)缓冲器(弹簧)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缷料平台无防护门或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1.2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200元。

3)钢丝绳及滑轮系统:(1)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2)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3)钢丝绳固定,每端小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元。

4)电气系统:未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出现破损、漏电,穿线金属软管锈蚀、破损无接零保护;每处处罚500元。

5)违章乘坐井架、吊篮、施工货梯、塔吊、工程机械等非载人工具的,每人/次处罚2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300元。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吊钩和交换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3)无专人指挥的。

3.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200元。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器、搅拌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园盘锯无分料器、护罩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作电源开关;

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5)施工现场加工制作房,未按规范要求搭设的。

第三条  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头的保险丝上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等的;电线缆乱接乱接行为的;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6.电器设备接地体采用螺纹钢的;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的;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栓拧紧的;

7.电线电缆采用禁止使用淘汰产品目录规定的;

8.未对电箱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或检修时不挂安全标志牌,带电作业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定期检测的(包括各类漏电电阻、对地电阻);检测维修无记录的。

第四条  脚手架安全管理

1.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锚固不牢、立杆间距过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每20延长米罚款500元。

2.钢管立杆未设扫地杆;立杆无底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款50元。

3.脚手架外侧未满挂符合要求的密目网、张挂不牢或网面破损严重的,每发现一处处罚100元。

4.进场架设的钢管、扣件未按规定刷黄油漆保养,剪刀撑刷黄黑相间(间距1米)油漆,每20延长米罚款100元。

5.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等材料、现场设置,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每项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  “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等),每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2.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等无防护设施,处罚款500元。

3.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防护栏,每处处罚200元,长度每超过5米累计处罚200元。

4.边坡、砌坡、基槽、基坑、基井等未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按规范要求整改,直到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500元。

1.钢管立柱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接长采取搭接、接头中心距主节点大于步距1/3的;

2.在立柱距地面200mm高处,未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设扫地杆或扣件拧紧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间;

3.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斜杆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小于500mm的;

4.钢管、扣件、u型可调支托组件、规格方木等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有违反jgj162-2008等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

第七条  钢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或开机时擅自离岗的处罚1000元。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焊接现场10米范围内有堆放油类、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处罚1000元。

3.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处)罚款1000元。

第八条  其他

1.在宿舍内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样处罚300元。

2.在施工区域内,吵架、谩骂等经劝阻不听或打架斗殴等行为,发生一次处罚10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施工现场及楼面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打赤膊等,每人/次罚款100元。

第九条  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1.每发生一人轻伤事故处罚200元;再次发生按人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2.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处罚2000元;再次发生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3.发生一人全残或死亡事故处罚20000元;再次发生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4.对于轻、重伤及全残的签定,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第十条  对所罚款项的处置

1.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将所罚款项总额的80%返还给施工单位。

2.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累计发生5人次轻伤事故的,按最高返还总额的5%扣除,每增加一人次增扣1%。

3.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每发生1人次重伤事故的,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超过3人次(包含3人次)以上者全额不得返还。

4.发生一人全残或死亡事故,全额不得返还。

5.被上级主管部门因安全事故查处,每次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情况恶劣,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全额不得返还。

6.处罚款项返施工单位后,余额部分划拨30%给监理项目作为工作经费,其余部分归建设单位项目部支配。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项目部授权监理单位监督执行。执行以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形式,由施工单位缴纳现金或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涉及的罚款归建设单位项目部统一保管。

第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下文小编将例出一篇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建筑行业,相信安全是很重要的!那关于它的管理是怎样的呢请看本文,本文仅供参考!

企业经理(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三、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四、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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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二)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和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亦和案例等,

(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6)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的内容。

①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下班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②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的安全使用方法。

③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④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8)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9)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10)防火检查类别:

①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②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③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度进行操作。

④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进行扑救。

(2)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3) 若火热发展得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附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附表6-23

第7篇 建筑工程实现安全施工目标十大制度

1.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的批准制度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应组织企业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按专业对口和分部划分为原则,编写土建、设备安装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写安全施工方案,编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临时建筑的施工方案。参与编写的人员要求有土建、电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全面)负责过二类以上建筑工程业绩且未发生安全事故记录,接受过正式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岗位证书。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定稿,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批。经过批准生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确定了保证科学施工的安全目标和预防控制的安全目标,确定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成为工程招投标的技术标书的组成内容,和保证现场施工安全的理论依据,是建筑工程开工许可和备案登记的必备条件,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书面承诺。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在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实施后,经过监理审批,方可用于指导工地现场施工。

2. 工程开工许可和备案登记制度

通过招投标过程确定总包单位后,由总包单位协同建设单位,统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图纸审核批文和消防审核批文,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办理开工许可的申请手续,同时提交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设备使用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进行人员和设备的行政登记备案。收到上述材料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确定是否允许该工程开工,并发放“施工许可证”和“已备案”登记表。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开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是开工项目安全施工所需理论依据、资料保证和“三级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并形成以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为主的书面保证结构体系,在完成图纸自审的基础上对工长一级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具体的安全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定期检查各专业施工的三级教育、誓约书、技术交底安全条文,各分部安全交底和专项安全交底的过程记录。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通病,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数据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开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计划”。同时,在结构工程隐蔽验收的过程中,所有中间验收过程隐蔽验收记录表的检查意见栏要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并赋予其经济处罚权力,长驻工地检查指导安全事务。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施工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作为服务商,公正守法地开展工作,在巡视巡查并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分析量化,核对数据,现状同计划、依据相对照,提出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预定目标相抵触的不适用,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纠正并直至符合规定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另外,总监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对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报审进行核对,做到人证相符。对项目经理的更换和调换依法进行监督,对工地现场(包括“临建设施”)的安全现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提交“施工安全评价报告”。对于书面通知整改而又未得到有效纠正的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及时采取“暂停施工”、“建议处罚”等手段,向业主和质监站书面提交“施工安全评价报告”一同进行制止。

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或甲方代表)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工程开工初期主持召开安全交底会议,统筹考虑施工安全管理和防护的投入情况,贯彻施工合同的执行力度情况,实施法律法规程度,(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政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与同类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差距,与上级隶属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配合等。考察监理组的监理水平,考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执业能力,采纳监理单位的安全评估结论并责成项目经理落实整改。支持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工作,建立并形成“团结紧张、居安思危”的项目安全工作气氛。支持项目监理组的合理要求,支持项目经理部的合理化建议,物有所值,合理投入,防患于未燃。

4. 监理评分制度

在施工阶段,保证建筑工程结构功能设计的安全,和为实现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所需的保证加工过程的安全,是监理进行安全控制的两大主要工作。对安全程度的把握以及安全性系数的判断,都是采用“现场评分”和“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体系评分”的方式进行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10个分类,预先打好施工现场10个分类的分数值,统计出“施工现场安全总分值”,80分以上为优良,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同时,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结合现场作业条件和安全管理面貌进行判断分析,打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能力和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得分值,统计出“企业生产能力和项目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总分值”,70-75分以上为合格,65-70分为基本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结合施工单位的自评情况,确定好“施工现场安全总分值”和“企业生产能力和项目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总分值”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汇总后形成“施工安全评估报告”向建设单位提交。

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从桩基→地基→主体的动态过程,所以监理单位要做到随机性的检查,周期性的抽查,定期或阶段性的评分,结合施工单位的自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完成施工安全评估和施工安全报告的两大任务。

5. 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初期,建设单位要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委托“监督”的协议,派员对开工项目的施工实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作为监理单位的主管部门,在完成对监理组监理能力考核为“合格”的基础上,充分采纳监理单位安全评估结论意见,同建设单位一道,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和监理单位的控制效果进行监督,使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变得科学、合理并直至达标。极端情况下,质监站配合监理单位运用行政处罚权、暂时停工权等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受损方的权益。

6. 专职安全检查制度

一般建筑工程和重点建筑工程的建设,都需要有合理的施工安全投入,包括配备专职的安全员数量,设置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采购和租赁安全防护的检测和使用器材等,都是实现安全管理的基础手段。福建省近期对施工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榕建[2003]筑51号)作了专门规定,使专职安全检查工作有了行政法规依据。

除此之外,根据经验的积累,我们还要看到目前常规管理所带来的局限性。例如:强制性标准层出不穷,安全管理无统一的“验收标准”,一些安全方面的行政法规文件和技术资料作为个人无法获取,使工作方法无法达到统一。仅靠书面合格的证明,有先进的检测器材而无专业操作人员,仪器设备故障或因未得到妥善维修保养而无法正常工作,以及一些特殊设备在现场无法进行专业工作性能的检测等。在此情况下,可采取在采购中途签署书面协议要求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长驻或定期亲临工地,专职安全检测和元器件送检,确保其工作性能正常,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委托指定权威机构实行“三包”服务,委托组织机构提供管理技术的专业方案等,都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保障的有效途径。

7. 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建筑工程的施工具有高度顺延、时间顺延和新技术新材料使用顺延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会有一些特殊工种参与施工。例如:塔吊、起重机、电焊机、运输设备、电工等,常常伴随危险性和专业性,对作业人员有身体健康,专业技能熟练(懂性能、维修保养)等要求。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由国家统一颁发证书和企业统一颁发证书,持证上岗。

8. 信息收集和资料保证制度

工程开工初期,各单位要按照项目使用需要,同一时间内各自备份好近期内有效的行政法规文件(包括质量、安全等),工程资料建档的统一标准,各分部的内业材料范本(例如:安全施工方案、规划、细则等),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合同和规范等。各单位间要相互提供工程招投标、图纸审核批文,地质勘探批文,施工许可证、白蚁防治等工程前期文件。在业主的主持下,签署有关配合治安管理协议,卫生防疫和排污协议,劳动保险费缴纳协议,临建建设协议,防噪和市容管理协议,施工供电协议,相邻权保障协议,使用非强制性标准适用协议,工地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等;办理好爆破审批、监控系统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将上述材料汇编成册后交给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存档,配备电脑办公设备,安装好同一种专业软件,提供网络收集途径,便于各项目人员日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9. 处罚制度

为严格工程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对现场施工存在的未按正常的程序进行操作,未按事前共同约定操作,制止无效且屡犯,通知整改未执行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服从业主提出的要求、不文明不科学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行为形成约束,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商讨约定达成共识,制定和实施“工地安全违规处罚办法”,界定各类属安全违规的现象,明确处罚标准和累犯执行标准。通过拍照取证,以罚款单的方式由项目部负责收缴,按规定的时间打入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设立的共管帐户。处罚制度要做到良性循环,有奖有罚。 对违反建筑法、行政法规从而产生严重后果和安全事故后果的行为,按法律规定程序和行政规定程序执行。

10. 教育和培训的预防制度

工程开工初期,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集中学习施工(监理)合同、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贯标程序、项目管理等文件精神,取长补短,强化意识,建立并形成“团队”目标的安全管理工作环境。

工程开工初期,由业主主持召集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安全问题,设计安全问题,解决对安全施工中的人员投入、安全预防投入、三级教育安排、安全(方案)措施问题等,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答辩后起草会议纪要形成施工依据,做到万无一失,查疏堵漏。

工程开工初期,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组织各工种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分部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周边环境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受季节气候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消防设施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种负责人召集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施工理论知识、安全施工操作、劳动保护知识、成品保护措施、消防知识、各专业交叉施工防止摩擦等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学习预防伤害。

工程开工初期,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一道,组织各特殊设备厂商,召集项目技术人员、安全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统一传授特殊设备的性能参数知识、安全使用知识、维修保养和故障鉴定知识等,切磋技艺提高职业技能预防安全事故。

第8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建筑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劳动局(89)劳保字第13号《关于抓好今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89)劳保字第14号》《北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89)劳保字第15号《北京市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批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县劳动局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 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在朝阳区劳动局的领导下,对本公司建筑安装、建筑拆除、房屋修缮、市政工程、技术改造、园林工程及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行使资格审查、监督管理权利。

3 各建筑工地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凡未领取《安全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工地,将受到停工处理并根据条例接受上级机关处以罚款。

4 每个工地必须设有工地负责人(法人代表)和专职(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按时参加区劳动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写有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姓名、工地安全员姓名的醒目标志,并对本工地施工安全负责。

5 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员及朝阳区建筑安全监察员代表区劳动局对施工工地实行日常的安全监察,监察员对工地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签发《朝阳区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书》,并与工地负责人商定整改期限。监察员应按时检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工地应签发《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并限期整改,对接到指令书仍逾期不改的工地,由区劳动局给予罚款、插挂黄牌、停工整顿处理。

6 凡在本公司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才有资格承接工程。申报《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是该项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并一个施工合同办理一个《安全施工许可证》。凡证件不齐全或间接包工及本公司雇临时工从事常年零散维修用工,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不予审查、签字、办理。否则,谁用工谁负责。

7 施工单位申报朝阳区《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查项目及程序。

7.1 审查项目:

7.1.1 有无《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7.1.2 《营业执照》

7.1.3 《建筑企业等级证书》(外埠施工队为“建筑企业资质证”)。

7.1.4 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7.1.5 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7.1.6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7.1.7 本工程用工情况。(人员来源、姓名必须造册)。

7.2 申报审查审批程序:

7.2.1 以上审查的七个项目由本公司合同签订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地安全员在施工前需上报给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审查核准,并附有一套复印件由资产运营部存档备案。

7.2.2 审查核准后,填写《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批表,经建筑安全监察员签字,审查部门、施工单位在审批表上盖章,由施工单位持审批表到区劳动局环保科领证。

7.3 注意事项及原则:

7.3.1 建筑企业不得超范围施工,即不能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能超出等级证(资质证)规定的范围。

7.3.2 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的权限要清楚,责任要明确。

7.3.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外埠操作证须由当地县以上劳动部门签发。

7.3.4 更换人员时,必须把新来人员名册由工地负责人报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审查核准。外埠人员必须有省市级政府机关证明《进京许可证》,并由该埠驻京办事处证明,在办理户口暂住证的同时,必须列表,并由法人签字后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方可办理。

7.3.5 三级以下工程队不许雇用农民工。三级工程队施工范围:楼房12层以下,厂房不超过24m高。五级工程队施工范围:楼房6层以下,厂房不超过18m高。四级工程队不准盖楼,施工面积不超过500m2。外地施工队没有资质证的不准施工。

8 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对因工伤亡事故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在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时,须立即上报区劳动局(死亡事故同时报区检察院)。

9 每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不准随意更改。

10 高层脚手架必须做到五有:有专门设计方案,有设计计算,有施工图,有安全技术措施,有上级技术领导审批。照图施工、照图检查、照图验收。谁设计谁交底、谁审批谁负责。

11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须做到水通、电通、路通、现场平整。不积水,不乱堆杂物,并挂有明显的安全标语牌。

12 《基槽、坑、沟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防护》、《脚手架作业防护》、《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防护》《洞口、临边防护》、《高处防护》、《暂设电气工程安全防护》、《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手持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网、防护棚搭设》、《电、气焊安全防护》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13 建筑安全监察员必须持证进行安全监察工作,施工单位应予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14 主管单位在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要求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办好上述要求的证明,施工人员花名册等,到资产运营部备案审查,并学习《劳务输入和外地务工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开关厂临时施工队、临时工交纳安全保证金的规定》、《临时进厂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办法》,签订《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

15 签订安全、环境保护责任协议书规定

15.1 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15.1.1 乙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许可证,建筑企业等级证书。

15.1.2 施工队成员属本市人员应持有身份证。

15.1.3 施工队成员属外埠人员应持有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

15.1.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市级特种作业操作证。

15.1.5 进行施工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可靠、附件齐全。

15.2 乙方施工前的准备

15.2.1 根据(91)京建施字第12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应在施工区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牌。

15.2.2 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防火、环境保护、遵章守制的教育,并学习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5.2.3 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按工程总额万元以下交纳贰佰元,壹~伍万元交纳伍佰元、伍万元~拾万元交纳捌百元、拾万元以上交纳壹仟元安全保证金,由资产运营部收存,并开据收据。

15.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

15.3.1 严格执行[91]京建施字第124号《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91]京建施字第126号《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的通知。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15.3.2 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5.3.3 从事2m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15.3.4 需用临时电源应到资产运营部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从事电汽焊作业、电工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防护鞋及必要的防护用品。

15.3.5 在施工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围档,土堆、料堆要有遮盖。

15.3.6 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场地清洁,物料码放有序、周围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15.3.7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随时清运,堆放最长不得超过一周,运输时应用苫布盖严。

15.3.8 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场清地清,装运建筑物料及清运垃圾的汽车应合格,各部件无漏油现象。

15.3.9 不得在公司区域内熔化沥青、焚烧树叶、垃圾等。

15.3.10 各类建筑机械设备不得流洒油类物品。

15.3.11 不得向排水口倾倒废油、残漆等。

15.3.12 白天施工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

15.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5.4.1 乙方法人代表对全体施工人员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在施工期间凡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4.1.1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15.4.1.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5.4.1.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5.4.1.4 在施工过程中给其它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5.4.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人员伤害,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5.4.3 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乙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上交排污费或罚款,其造成的甲方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5.4.4 对甲方下达的隐患通知单,应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5.4.5 乙方进行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5.4.6 乙方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环保员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杜绝违章,消防隐患,防止污染。

15.5 甲方的责任

15.5.1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防火教育,并提供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15.5.2 甲方安全环保检查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进行经济处罚,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5.5.3 对乙方的设备、设施有责任提出不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使用。

15.5.4 对乙方施工人员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15.5.5 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有责任参予分析、处理、结案。

15.5.6 有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监测,对超过环保规定的现象有权进行处罚。

15.5.7 对乙方在施工中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制止无效时,有权向市、区劳动监察部门上报。

15.6 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15.6.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违章现象,甲方有权进行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罚款由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15.6.1.1 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者,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15.6.1.2 未按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15.6.1.

3 对甲方下达的隐患通知单未按期解决,每项罚款伍拾元。

15.6.1.4 对其它违章现象,甲方制止不听劝阻者,罚款伍拾元。

15.6.1.5 对造成污染的现象,每次罚款伍佰元。

15.7 其它事项

15.7.1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遵照执行。

15.7.2 本协议书为施工附件,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竣工后,乙方持安全保证金收据到资产运营部办理返还安全保证金手续,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在甲方另有工程,必须重新签订协议书。

15.7.3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与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

15.7.4 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双方签字后生效。

16 本制度由公司主管工程项目的部门负责落实,资产运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9篇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⒈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⒉项目经理部教育:

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⒊班组教育:

①、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㈡、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质安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㈠、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器材部、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

㈡、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司发证的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器材部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

四、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公司工程部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应达80%以上。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或班组教育制度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一、班组长必须认真开展班组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在交待当天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并作好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依据)班组班前活动原则上是每天进行,但每周至少应记录三次。

二、对不开展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三、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而是抱着走过场即了事的班组。且无作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四、班长、建筑队长(大班长)必须参加工地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接受安全教育。

五、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等多种形式予以表扬,树立典型,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不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给予暴光,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条例。

第2条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3条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4条公司总经理责任制: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副总经理责任制:1、贯彻国家、政府的劳动保护条例和法令,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4、主持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6条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7条公司总经济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条公司总会计师安全责任: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9条办事处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各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结合驻地生产实际,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许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4、组织工地进行安全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阻止危险事故苗子,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实行可能,改善职二劳动和生活条件,搞好工地卫生,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10条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安保科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12条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3、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4、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13条财务科的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2、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3、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14条材料设备科的安全生产职责:1、制订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对一切施工机械、电器、井架、车辆等施:厂设备,必须配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险装置,并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添置,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3、确保施工现场中所需的安全设施、材料物资。4、施工设施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保证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书。5、采购人员的购买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应注意安全性能指标,不能贪图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采购进库,应选择技术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有鉴定合格证的设备和材料。6、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和整改意见。

第四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15条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l、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责项h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有权执行公司奖罚制度,阻止违章违纪行为。2、及时检查机械、电器、井架、架子“四口五临边”的保险与保护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3、做好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安全交底与安全资料。4、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

第16条班组长(工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做好安今生产工作,监督职工的安全生产』二作上的违章作业,确保职工安全。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合理分配职工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3、及时检查施工作业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设施不完善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整改,对没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应责令停止作业。4、发生工伤事故,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第17条职工安全生产职责: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准乱操作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决不能不懂装懂,乱玩电器、机械等设备,不准私自架设、安装电器设备。3、经常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4、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公司党委、团会、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8条公司党委的安全生产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教育公司各部门贯彻实施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能。2、支持行政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政治思想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4、党委办公室,应做好政治宣传工作,宣传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19条公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委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颁发的劳动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规范章程。2、发挥共青团的模范先锋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范和规定,以身作则带领广大青年遵纪守法,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的建议。3、发现不遵守规程和制度的现象,坚决指止,对严重犯规现象进行坚决抵止。4、组织团员和青年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素质。

第20条公司工会安全生产职责:1、工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范制度及操作规程。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劳动关系、改善劳动条件,参与安全工作不足的处理。3、督促协调劳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给予工作上的监督指导。4、发现劳动保护工作上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5、积极为职二厂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和权利不受侵犯,发挥好职工的劳动热情,加强安定团结。

第21条招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工地招收安排职工时,严禁招收安排有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和患精神分裂症、身体残疾的人,严禁招收十八周岁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厂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则有工地及招收者负全部责任。2、不准招收带幼儿和儿童的人参加工作,不能安排妇女上高处作业,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参加施工,如确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须办理好用工手续,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招收使用。4、严禁招收社会闲散人员和“三无”人员参加施工,谁招收谁负责。

第11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1、总则

(1)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3)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编辑器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③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过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各办公大树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力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力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友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力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8)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妥善保管。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1.1技术交底是指工程(单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向班组长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落实的一项工作,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

1.2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

1.3技术交底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自审管理规定》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

1.4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2、技术交底的内容

2.1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类。

2.2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

2.3技术交底按技术责任制的分工、分级进行。

2.3.1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

(1)设计文件的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等;

(3)主要部位特征、尺寸、工程量、质量标准;

(4)主要预埋件的特征、位置及注意事项;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6)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

(7)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

(8)施工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2.3.2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1)施工图的具体要求;

(2)施工方案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

(3)明确工艺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要点;

(4)明确工序间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5)合理的劳动组合和机具设备;

(6)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7)施工中注意事项说明。

3、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

3.1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后形成由交底主持人签署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

3.2单位工程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由项目总工向施工队队长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卡片。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

3.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

3.4项目总工必须全面了解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因此,要求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如实地将本专业有关技术交底材料及时抄送项目总工备查,使在纵横向技术管理工作中,把各专业有机地联系起来。

3.5单位工程的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部资料保管人员负责汇集整理。

第13篇 建筑工程施工前详细说明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前详细说明制度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的含义及内容

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及按照合同规定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具体内容有7项:

(1)各种房屋和建筑物支出;

(2)设备附着物支出;

(3)资源开采工程支出;

(4)道路建筑工程支出;

(5)水利工程支出;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支出;

(7)拆除、整理支出。

确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建设单位预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和备料款,在未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前,只能作为往来款处理,不能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

②建设单位自营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都必须按实际支出数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不能按预算价格进行结转

③由于管理不善、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而造成的报废工程损失,经批准后,应当从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中转到待摊投资支出

(二)设备投资支出的含义及内容

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具体内容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确定设备投资支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具、器具购入时,无论是验收入库,还是直接交付使用单位,都直接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②需要安装的设备购入后,无论是验收入库,还是直接交付安装,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一是设备的基础和支架已经完成;

二是安装所需的图纸已经具备;

三是设备已经运到安装现场,验收完毕,吊装就位并继续安装

③对列入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预算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设备,出库安装时,不能计入设备投资支出

④需要安装设备的基础、支柱等所发生的建筑安装费用,不能作为设备投资支出

(三)待摊投资支出的含义及内容

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14篇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生全任组长,张百席、温秀春、冶占福、马麟、王元成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开发区安监站。

青海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额敏伊翎国际项目部

第15篇 建筑企业安全施工中的法律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新的形势下,安全施工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监督管理,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选择。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因此,建筑企业在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框架内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通过一定的奖惩手段保证其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是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前提。

那么,建筑企业到底应当如何具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如何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施工生产呢?

我们认为应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通过充分发挥两个体系的作用来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必须建立一个能够自上而下层层加压,自下而上层层保证且高效运作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一个“头头抓,抓头头”的安全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成立安全机构,配备符合法律要求、具备相应能力的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对安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两个体系既要独立发挥作用,又要有机配合,协调运作,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整体的防护作用,共同完成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制定一系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的严格管理,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以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企业行政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施工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施工生产是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全层次、全过程的大事。因此,建筑行业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承包单位与分包队伍之间应当签订安全协议和安全施工责任书,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覆盖到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得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处理好效益与安全的关系。

凡是安全生产状况不好的,往往是把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对立起来,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追求经济效益。我们必须走出这个误区,不能因小失大,不能以短代长。只有把安全与效益统一起来,增加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才能取得长远的发展和更大的效益,求效益必须保安全。

四、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

建筑行业要真正做到对安全工作的可控和在控,并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就必须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找到导致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找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然后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够找到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才能防患于未然。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要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和季节情况,动员全体员工,积极投身到各项定期的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改活动中,使得事故苗子无处遁形。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各类事故中,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

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安全生产工作也需要市场经济的杠杆进行调节,为此,建筑企业有必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制订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专门用于落实安全责任的奖罚。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得好、安全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差,安全工作搞得差的部门给予处罚,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奖,对于经常发生事故的部门和领导或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罚。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中,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要认真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本人心痛,通过奖罚机制,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

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氛围。要通过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让人人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将要付出的代价,使得遵守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成为企业和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法律、制度不仅要人看,而且要人记,更要人做。内容再好,不去认真贯彻、落实,只能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不要认为把好的法律、制度写在了纸上、挂在了墙上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安全生产的法律和制度从“纸”上、“墙”上请下来,“贴”在每个人的心坎上,“走”在每个人的行动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存权利和劳动者的安全权益。

七、《安全生产法》第二十至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在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求偿权、知情权、监督权、拒绝权和避险权的同时,设定了遵章守规、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防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报告事故隐患等义务,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一致性。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企业的安全教育工作既是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企业自身经营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首先要提高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各种安全操作技能(如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基建施工单位的主体施工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和临时工,由于农民工和临时工这个群体的天然局限性,普遍存在着文化程度低、组织纪律性差的问题,所以对农民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员工培训的重中之重,直接影响着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即使对农民工、临时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但农民工、临时工的整体安全意识还不很牢固,规范化作业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了确保临时工的安全,防止意外发生,应当注意加强对他们的检查和督促,确保临时工进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要利用一切教育方式使临时工对所接触工作的性质和注意事项有所了解,从而自觉形成良好的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懂得“三不伤害”。要加强工前教育,使他们知道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有效落实。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谁管理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责任意识,使临时工的一切工作都置于相关班组监护人的监护之下,杜绝私自作业,以免不安全现象发生。要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纳入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将安全管理贯穿到临时工管理的全过程。要加强对临时工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性能、掌握一定的技能,从而有效地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差,奋战在施工第一线的、充当主要劳动力的农民工和临时工既要在外拼命工作,生活上又要省吃俭用,他们中的大多数承受着巨大的家庭负担,而由于超负荷劳动身体却得不到充分休息,加上营养不良,容易引发、导致各种不安全行为。因此,除了素质要求外,施工企业还要多关心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临时工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任务,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劳动时间,使其得到充分休息,确保施工人员有充沛的体力和精力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和劳动保护,加强劳动者的个体防护。

二十一世纪是人类保护自身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的一个崭新的世纪,安全已经被提升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安全将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永恒主题。基建企业保持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是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使我国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我们每一位管理者和生产工作者就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严格依法管好安全,使安全生产管理真正成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已经步入正轨,今后的任务艰巨繁重。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在健全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依法管好安全,就一定能够防止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立小康社会提供安全和谐的外部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16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防护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制度分企业自检、工程项目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根据建设部jgj59-20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法律法规条文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目的及目标

第二条 目的:

1.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 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 通过检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 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第三条 目标:

1.预防伤亡事故或把事故降下来,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社会容许的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从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第三章 内 容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主要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文明施工(防火、卫生及场容场貌)等。

第五条 安全检查组的组成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主要由部门组织,公司领导带队,会同工会、工程部共同参加。

第四章 形式和方法

第六条 形式:安全检查分为经常性、定期性、突出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

1.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

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通常有: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人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2.定期性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评比,工地每旬组织一次。每次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和项目经理带队。

3.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经过交接检查。

第七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杆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测检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的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哪些项目已达标,哪些项目虽已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受检单位(即使本单位自检也需要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可以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和销案。

第八条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根据隐患记录的信息流,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一落实”,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后应以反馈单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第17篇 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明确各部门在安全施工措施中的职责,层层把关,使安全施工措施严细、可操作并得到严格执行。

2、 职责

2.1、 项目部计划科

2.1.1负责组织相关专业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1.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同等考核。

2.2、技术项目部科

2.2.1、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参与审批;

2.2.2、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

2.3、项目部安监科

2.3.1、负责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

2.3.2、负责按规定对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批;

2.3.3、负责参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

2.3.4、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

2.4、施工工程处

2.4.1、负责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写;

2.4.2、负责按规定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

2.4.3、负责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交底和执行;

2.4.4、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批、执行。

3、具体操作程序

3.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1、年末项目部计划科组织各工程处编写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2、项目部安监科负责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3、项目部计划科、技术科和安监科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批后报有关领导审批;

3.1.4、计划科将批准后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到工程处;

3.1.5、工程处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和按期完成;

3.1.6、项目部安监科负责对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比。

3.2、安全施工措施:

3.2.1、工程处在开工前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3.2.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程处专责工程师审批;

3.3.3、一般施工项目外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3.3.4、工程处负责开工时按批准后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交底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3.3.5、项目部安监科负责对对工程处执行安全施工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第18篇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措施

(一)、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三标一体”及___公司“六位一体”程序文件的规定,建立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分工和职责。

党工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劳资调度和综合部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质部、机物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健康设施

(1)、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

(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四)、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劳动保护措施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

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

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

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行政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6)、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

①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路用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度进行质量管理;

②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漏配、缺配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责令补发劳动保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累教不改的人员,将采取罚款、停岗等措施予以惩罚。

(2)、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1、医疗保证措施

①联系医院,全面负责医疗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监测监督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对项目内出现的疫情信息,及时向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对内规范管理、对外加强协调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卫生防疫工作环境;

②夏季发放防暑药品,防止中暑。冬季发放防寒防冻药品,防止冻伤;春秋两季是传染病、病毒性疾病高发季节,医务人员将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切断蚊蝇等传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在紧急救援预案中建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交通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在工地发生突发性高危疾病、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病人或伤员及时到医院就医。

2、卫生保证措施

工地卫生管理主要包括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三大部份。

①环境卫生保证措施

工地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清扫人员,每天对工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尤其是职工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装入垃圾箱并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场;

积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蚊蝇孳生源,开展灭鼠防鼠活动,同时抓好消毒、杀虫工作。

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②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设立食堂卫生监督机制,由项目部综合部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对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委外职业培训,学习食品卫生有关的规范和法规;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

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对食品制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加强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掌握食品优劣的标准。注意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水产品和肉类,一定要新鲜,对腐败变质的食物一律不能购买,采购动物制品时,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食品的储存与保管按规定办理;

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项目部内部将由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凡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一律废弃,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由于食品卫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③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项目部将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

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3)、职业病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众卫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关职业病管理与疾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2、各单位配备应有的设施。负责职工的疾病预防及事故中受伤职工的抢救;

3、邀请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工地及生活区进行防疫检查和处理,按时接种有关疫苗及消灭鼠害、蚊蝇和其它虫害,以防对职工造成任何危害。

4、强化施工和管理人员卫生意识,杜绝疾病的产生,对已患传染病者及时隔离治疗。

5、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病的检查,发现病情时,及时进行病情分析,寻找发病根源,加强和改进施工方法及工艺,消除发病根源,防止病情的漫延。对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正确使用。

6、加强健身运动,增强体质,提高员工的抗病能力,积极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有效地消除员工的疲劳和工作压力,使员工在良好的心态下工作,有效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做好对员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

8、保护工作环境,有效消除或控制环境毒源,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预防职业中毒事故。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排出的废气废物、材料装卸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被人体吸收后,对身体产生很大的危害,因此,施工人员一定要配戴口罩进行自我防护,机械操作手要作好机械的维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的噪声和废气的排放量,材料装卸和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从而有效地预防职业中毒事故。

9、加强施工运输道路和防尘工作。搅拌站和预制场内的行车道路,均采用砼硬化处理,对粉尘较多的进场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砾等材料铺设路面,以减少由于行车造成灰尘增多,指派专人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护,并用洒水车经常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粉尘飞扬。

10、保持作业场地、运输车辆以及其它各种施工设备的清洁。作业场地经常进行整理和清扫;运输车辆在运输飞扬性物资时,用彩篷布覆盖的维护措施,停运时注意冲洗,保持车辆干净卫生,施工区内的搅拌、运输设备、模板、输送泵等机械设备按“谁管理,谁负责保养”的原则,经常进行清洁,使机械在空闲时不产生扬尘。

11、爱护环境,保护当地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对工地外围的草皮、树木不得进行破坏,必要时对在施工环境中产生扬尘的地方进行绿化,以控制扬尘的产生。

12、对施工场地固定的经常运转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分散安置,以分散振动和噪声源,有效避免各种振动和噪声产生共振,降低其危害程度。

13、振动和噪声较大的大型机械布置,尽可能在离居民区及职工生活区较远的地方,并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深夜必须停工,以免影响当地居民及员工的正常休息。

14、在各种施工机械和经常运转设备中安装消音器来降低振动和噪声。

15、对产生较大振动和噪声的常运转固定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等)采用搭设隔离音棚或修建隔音墙等措施来降低振动和噪声的危害。

16、处于振动和噪声区的施工人员,合理配戴手套、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来减轻危害。

第19篇 某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 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 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 其他有关的资料

六、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第20篇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内蒙古鑫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一、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

(意见稿)

起施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 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 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 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 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 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8、 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 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 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 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施工人员自检基础上,项目经理要对工程施工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3 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及现场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员责任制

1、 施工员是现场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职责是按照“尽量要好、成本要低、速度要快,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

2、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材料、加工半成品。予制构件,按规格型号配套,按需用时间提出计划。

3、 准备好的施工机械,组织材料进场,根据现场时间材料情况,调正好砼、砂浆等材料的施工合比,进行挂牌公布。

4、 做好劳动力的组织和安排,了解施工班组的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组织工序和各工种的搭接。

5、 将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换施工方案、措施,向班组进行交底。

6、 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有无情况,机器能否转动,材料是否齐全,并检查安全隐患,落实“五防”,“四口”,“三安”的措施,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7、 加强质量管理、检查。如砂浆、砼配比是否正确,检查试块,试件是否按规定制作、养护。做好每天施工记录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 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图纸的会审工作。

二、 编制施工图纸

(施工)预算,计算出材料分析汇总表,按分部分项工程

(基础、主体、装饰、分层)提出材料计划表。

三、 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四、 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五、 负责测量用具、仪器的保管,并定期校正测量仪器。

六、 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资料。

七、 做好分部、分项成本核算工作,按时结算各施工班组的分部、分项、分层、单项完成任务结算书。

八、 应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细致的完成。

九、 认真配合好项目经理

(施工员)的工作。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二、 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监督各项施工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三、 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返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写出返工意见并出具罚款单。

四、 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五、 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 向每个施工班组做

(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交底。

七、 每个项目施工都应在施工段

(墙、柱、梁、板)贴上质量检查验收表。如:混凝土柱:

(浇灌时间、拆模时间、垂直度、平整度、施工班组、木工、混凝土工、施工负责人、检查人)制表贴于柱上。

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履行承包合同。

2、 根据工程合同范围,协调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的关系,按时参加协调会,定期召开各分包单位协调会。

3、 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及班组建设。

4、 组织实施包括各专业安装单位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 施工中按月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填报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内的进度计划表,负责同建设单位联系按期收取工程进度款项。

项目工程师职责

1、 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负直接责任。认贯彻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并将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3、 主持编制各关健工序的施工方案

(技术指导书),主持图纸会审,负责向工长进行技术规范方面的交底工作。

4、 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展。

5、 积级推广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参与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帮助各专业分包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6、 协助工长抓好班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文明工地。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 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 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 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 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五、 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 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 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 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时认真、不误竣工

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 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 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 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 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 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 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

(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 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

(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

(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 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 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 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 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

(包括桩定位)、基槽

(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 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 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 砼、砂浆配合比

(作为计量资料)

五、 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

(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

(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 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 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 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 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 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 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 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 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 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

(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 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 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 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 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

(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 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 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

(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 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可分层段)经项目部

(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 单位

(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

(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

(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 品 保 护 制 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 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 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 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及义务)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场管理,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公司计划和开发项目的组织设计要求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的职权

1、 受公司领导或工程部直接指导代表公司支持和办理开发项目的一切管理业务,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领导或向直接领导做出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重大事宜应及时汇报。

2、 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使其项目工程优质、高效、节省、文明、安全的完成。

3、 依据“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签办工程价款的拨付和有关经济签证。

4、 当发生影响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混乱影响项目进度及违约、违章事宜时,除向领导做紧急报告外,由权做出临时停工或应急的决定。

5、 组织办理项目交工验收。

二、 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1、 前期阶段现场施工的内容及工作

(1)开发地块内的动员工作及旧建筑拆除工作;

(2)三通一平工作

(接通施工用水、电;接通开发区通达外部的道路;现场要按规划设计要求平整好场地)。

(3 现场的其它前期工作

(包括:伐树、移树、现场的临搭建等)

2、 施工建设期的现场管理内容及工作

(1)做好充分完善的施工前准备工作,及技术准备

(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审学、会审施工图纸。通过审学、会审图纸应掌握设计意图,澄清图纸疑点,解决设计上的错、漏、碰、缺;编制开发项目组织设计等)。

(2)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以明确现场地形地貌,放线定位依据,平面坐标及标高原始点,邻舍布置方案等。

(3)与各施工单位

(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协调平衡工程的组织进行与穿插;完善不良施工季节

(雨季与冬季)的施工组织与措施。

(4)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的全过程,定期召开现场平、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进度中的问题,做好施工中的进度、质量、技术、供应、成本等全面协调与控制。

(5)加强场容管理。包括:各施工单位作业场区与调整;物资与施工机械的合理堆放与布置;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道路的畅通;场容整洁;施工用水、电的分配供应,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环保措施的制定与贯彻等内容。并建立检查评比制度等。

3、 现场技术管理的内容及工作

(1)加强图纸管理。现场应具有图纸收发、登记、保管、回收等环节的图纸管理制度

(包括工程变更图纸在内)。

(2)加强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传达设计部门,及时约其举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会同施工单位一起研究解决。

(3) 加强对材料、配件、设备试化验的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用的材料

(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均应具备合格证件,出厂证件及化实验的证件。

(4) 要记录好工程日志和施工记录。即工程开竣工日期及各分部分项施工起止日期;图纸及文件收发日期;气象情况

(气温、风力、风向、阴、雨、晴、雾、霜、雪);每日施工部位及进度;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各类事故的发生、分析与处理;材料、配件、设备、供应及短缺情况;上级部门的检查及指示;其它重要事项如停水、停电、停工、现场治安等等。

(5)要做好施工记录。如地基处理记录;大型构件安装记录;现场予应件施工记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记录;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雨冬期施工记录;构件荷载实验记录;质量与事故处理记录。

三、 加强现场管理工作

1、 加强工程量的管理与控制;

2、 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

3、 加强工程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4、 加强工程首尾及竣工验收的管理;

5、 加强保修期的管理及尾款支付的管理;

本管理制度是按现行公司实际情况拟订的,日后新的开发项目根据现实环境、问题等可以删增应用。

建筑施工队伍反恐怖防范制度汇编(20篇范文)

建筑施工队伍反恐怖防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培训: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增强对恐怖活动的识别和应对能力。2. 现场监控:设立并维护有效的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工地安全无死角。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恐怖事件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疏散、报警和自救措施。 4. 材料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材料的进出,防止被恶意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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