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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联席会议制度,顾名思义,是一种组织多个部门或机构共同参与决策的会议模式。这种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参会单位:确定哪些部门或机构需要参与,确保关键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讨论。
2. 议题设定:明确会议要解决的问题或讨论的议题,以便各参会单位准备。
3. 会议流程:规划会议的进行方式,包括发言顺序、讨论时间等。
4. 决策机制:规定如何达成共识或做出决定,可能是多数投票、协商一致等。
5. 后续行动:确定会议决议的执行方式和责任人。
内容是什么
联席会议的内容通常涉及跨部门协作项目、政策制定、问题解决等。会议期间,各参会单位代表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会议记录员需详细记录讨论内容和决定事项,以便后续追踪执行。在某些情况下,联席会议可能会设立常设机构,如联席工作小组,负责在会议间期推进工作进度。
规范
实施联席会议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准备充分:各参会单位需提前了解议题,准备相关资料,确保讨论效率。
2. 尊重发言权:每位代表都有平等的发言机会,避免一方独占讨论时间。
3. 公正决策:决策过程应透明公正,避免个人或部门利益影响集体决策。
4. 有效沟通:鼓励开放、诚实的交流,促进共识形成。
5. 跟进落实:会议决议必须得到有效执行,定期检查进度,确保目标达成。
重要性
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促进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决策效率,减少冲突,确保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考虑。通过这种制度,复杂的问题可以得到多角度分析,资源得以优化配置,最终推动组织的整体发展。它也有助于建立跨部门的信任和合作关系,提升组织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第1篇 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和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为推进全县“金色教育”战略保驾护航,县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切实加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设置
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县综治委;召集人是县综治委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团县委、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文体影视局、住建局、卫生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公路段、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会议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三、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确定的分管领导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县委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县综治委;
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2篇 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平抑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构筑我区社会稳定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软环境。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总工会、区劳保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安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会商决定,建立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我区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亭湖作出积极的努力。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基本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
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
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
第3篇 乡镇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一、乡镇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要将各自负责的工作向会议报告,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分析当前农村火灾形势,听取村委会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汇报,根据季节安排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通报发生的火灾事故和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研究制订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措施和措施,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保卫力量的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进行督促和检查,加大对消防的投入,为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联席会议由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召开,全体成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4篇 医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医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医疗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有助于医疗管理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能够系统的、全面的推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管理运行效率及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席人员
分管医疗的副院长、医疗管理部门正副主任,特殊情况下可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时间
1-2周举行一次。
三、内容
1. 布置与讨论医院发展中有关医疗管理和临床工作的重要事项;
2. 医疗管理部门重大决策和实施的工作;
3.讨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重点问题;
4.上级行政部门和医院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5.汇报各部门上一阶段开展的主要工作,落实情况,包括上次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
6.其它需要讨论的事宜。
四、要求
1.需要在会议上汇报的书面材料或需要决策的工作,在会议前一天13:00之前交至医疗分管院长。
2.若汇报讨论的问题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请事先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将讨论资料oa发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3.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要求:请汇报以下内容:落实的情况、效果、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完成的时间节点。
五、资料记录与整理
会议记录和整理由医务科负责。
第5篇 亭湖区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
亭湖区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平抑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构筑我区社会稳定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软环境。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总工会、区劳保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安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会商决定,建立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我区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亭湖作出积极的努力。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四、联席会议的基本原则1、合法、公正、及时;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第6篇 新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预防群体的事件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基本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
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
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更多制度
第7篇 z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第五条会议程序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第六条 会议要求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第七条 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2005年 月 日起施行。第8篇 整脏治乱联席会议制度范例
“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事关我县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联。“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改善我县对外开放形象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同时也是巩固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的重要行动。为了深入、持久、扎实开展好我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真正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每月1-2次.
出席:县委常委、“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人大和政协有关领导。
列席:有关部门负责人。
内容:听取“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工作形势,检查“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为向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提供决策依据,“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也相应和32个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1、各单位、各乡镇的固定联系人每周一向“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材料。
2、“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择日召开1-2次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参加的联系会议,对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向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和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反馈情况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参考意见。
第9篇 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中层州温十二中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书记院长(系主任)共同管理、分工负责,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国___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所属中层州温十二中党总支、行政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管理体制。州温十二中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党总支对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支持支持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总支书记对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会、妇女委员会工作等负总责。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学科建设、科研和行政工作。
第三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是单位领导班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学校有关决议、研究和决定学校重要工作以及交流思想、沟通信息的会议,是州温十二中重大事项最高决策形式。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即为单位的正式决议。但党政联席会议不能代行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职责。
第四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维护全局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第六条 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研究学校的办学方针、指导思想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 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 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案、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的重要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二)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年度财务收支、大宗资金使用、办学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四)学校师生员工的奖励和处分;
(五)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九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拟定学校行政管理系统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讨论学校干部和人事工作,健全教学、科研、行政和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十条 研究确定学校教务教学管理人选、职称评审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委员会、领导小组人选。
第十一条 研究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和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十二条 讨论确定学校日常工作中需要共同协商的其他问题。
第三章 会议的组织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时间和频次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单位党总支书记、校长、副校长等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为固定列席会议人员。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需要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
第十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主持人可根据议题内容由书记协商担任。一般情况下,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学生教育与管理、招生就业、干部的选拔推荐以及辅导员的配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由书记主持;属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奖惩、经费使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工作,由校长主持。有特殊情况时,书记可接受对方委托主持召开会议。书记因故均不能参加会议时,党政联席会议一般不得召开。
第十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能召开。如遇紧急事情,书记、校长也可采取灵活方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议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州温十二中办公室负责。
第四章 议题的提出
第十八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协商确定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党政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如有需要研究决定的议题,应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审定。
除特殊情况外,凡未经书记与校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
第十九条 州温十二中办公室要将会议议题和时间,提前1-2天通知到每位与会人员,将议题书面汇报材料提前发给应到会人员,并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对于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必须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征询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应认真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共识。
第二十一条 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议题内容主管负责人事先应充分调查了解,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凡涉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教职工或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
第五章 议事的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
第二十三条 会议研究议题时,应由提出议题的成员汇报说明,有关人员必要时可列席会议,补充说明或备询。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持人归纳各方意见,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
第二十四条 会议在决定多个重大问题,包括干部的推荐、提名、人事调配、人才引进、内部分配、奖惩等事项时,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决策。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要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赞成者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若采用投票方式决策,在投票前由主持人提出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建议名单并获得联席会议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在投票统计结果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 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会后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若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可按组织程序向学校反映。
第二十六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要严格按照预定安排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增减议题,特别是不能临时讨论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要向未出席会议的成员转告本次会议重大议题的讨论结果或送阅会议纪要并签字。
第二十八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应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缺席情况,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不同意见、会议决议等。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应妥善保存,重要会议的纪要或形成的决定,必要时须发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责任人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适合公开的应按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与会人员不得泄漏。
第六章 会议决定的落实
第二十九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分管领导应亲自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明确由经办部门及人员负责的,经办部门及人员应在会议规定时间内按会议决定抓紧办理,并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中的失误,书记和校长根据分工分别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条 州温十二中领导班子成员在具体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或决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决定或决议的精神。如确需变更决定或决议,或急需作出新的决定,但又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的情况下,可以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决定。但事后须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成员通报,并需由党政联席会议予以确认。
第三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需要及时传达至学校师生员工,发挥好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党政联席会议应对决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效率进行及时评估。
第七章 会议纪律
第三十二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时,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到会,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三十三条 对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并不得对外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第三十四条 州温十二中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凡涉及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或近姻亲关系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奖惩、出国等需要回避的问题时,有关与会人员应回避。
第三十五条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讨论中的细节和尚未作出决定的问题;未经党政联席会议同意传达和公布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泄露;对作出决定的事项,在没有正式实施之前不得向外泄露。
第三十六条 因不按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商讨州温十二中事务,而造成决策失误或出现重大问题,将追究州温十二中党政负责人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产生的决策失误,党政联席会议成员集体承担责任,其中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教研组等,均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八条 州温十二中办公室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组织,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详实、准确,决定事项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呈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签阅确认。会议的原始记录材料应归档,经过书记和校长共同批准,方可查阅。
第三十九条 学校每年年终要对州温十二中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其执行情况作为州温十二中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亚华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亚华股份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
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
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
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
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
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
第五条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
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 会议要求
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
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第11篇 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及时掌握我厂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安全生产方面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实现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 每月召开一次由厂长、党委书记主持的党政联席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各生产区区长、车间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第二章 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划、规定、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听取与会人员及安监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对上次会议布置的工作进行落实,对没有完成的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尽快完成。
第五条 对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剖析,吸收教训,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项目、资金、解决时间和相应负责部门及责任人。
第六条 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安排布署近期安全工作。
第三章 安全会议的要求
第七条 参会人员要根据会议要求提前准备汇报内容,需厂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充分酝酿、斟酌,所附图纸、资料要全面、翔实。
第八条 联席会议必须做到主题鲜明、有议有决、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会议形成的重大安全决定、领导重要讲话、重大安全事项等由安监科整理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第九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通知和签到工作。
第四章 会议的考核
第十条 凡会议决定、安排的工作,必须按规定认真落实,按期完成,未能按时完成,有一项从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本月的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100元。
第十一条 参会人员需在开会前两天将汇报材料交给厂总工程师,未及时交回从本人本月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50元。
第十一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会议纪律,准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从本人本月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50元,无故不到的扣除1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派遣公司。
第12篇 _乡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乡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国___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议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保障村民自治、依法按章办事、充分协商酝酿。
二、联席会议议事的内容范围:主要涉及村重大事务以及村民自治等问题。
三、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全体成员,必要时可邀请镇党委、镇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派员参加。
四、村两委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参加才能召开。联合议事实行一事一议,所议事项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原则上视为通过,并形成决议。参加对象对所议事项有强烈反对意见的,应充分做好解释说明、沟通工作。
五、村两委会议事的基本程序为:确定议题一一会议通知一一讨论酝酿一一形成决议。
六、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七、议事的保障监督:严格会议纪律,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第13篇 z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负责组织召集。镇包社区领导协助召集。
(3)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本社区党支部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镇包社区领导、某委组织部联络员等。也可邀请包社区某级领导参加。
(4)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协商解决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重要事项。
(5)会议有关议题由社区党支部负责,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会上讨论和发表意见。
(6)驻区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如不能参加,须向镇包社区领导请假。
(7)各驻区单位要坚决落实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积极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8)社区党支部负责监督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把落实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第14篇 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督〔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报请区局领导同意,决定建立z中心小学“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中央〔2007〕7号、〔2008〕3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中的存在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年级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校长室、教研处、教科室、政教处、少先队大队部、体卫教研组等单位组成,校长室为牵头单位。分管校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职能科室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学校应及时提出调整人员。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切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
2.研究解决体育卫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少先队大队部主要负责营造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舆论环境。
4.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形成学生、家庭和社区的合力。
四、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听取职能科室对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4.督促、检查、指导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同时上报区教育局。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15篇 镇乡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一、乡镇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要将各自负责的工作向会议报告,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分析当前农村火灾形势,听取村委会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汇报,根据季节安排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通报发生的火灾事故和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研究制订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措施和措施,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保卫力量的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进行督促和检查,加大对消防的投入,为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联席会议由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召开,全体成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16篇 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
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
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
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
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
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
第五条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
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 会议要求
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
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05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7篇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机构三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创建居民良好居住环境,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居委会、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进入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制度。第二条 联席会议成员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可由业委会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主持。一般半年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业委会主任担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到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同时抄报居民群众。
第四条 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使业主委员会充分代表和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对进入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应与业委会审核评价,并对其管理手法进行督查,维护社区居民的有效权利。
第五条 居民区党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居民区党组织要有专人联系,及时协调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努力维护小区“三位一体”合力的形成。业主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机构在三方联席会议中起到管理作用,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安全。进入物业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讨批准,不能擅自进入。进入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受居委会和业委会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在三方联席会议上不同意,则会剥夺管理权利,另选合适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2.研究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研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4.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动作制度;5.对涉及居民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6.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第八条 三方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方在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安全、整洁、方便、舒适的文明小区。联席会议有关组成单位职责是:
(一)居委会应积极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应建立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网络,主动参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业主监督。
(三)居委会党委负责业委员会委员和业主代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教育党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居民区整体利益;对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报请上党组织作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
(四)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为居民营造一个方便、文明、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高水平、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业委会则代表着业主利益,是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主体。站在构建和谐社区的高度,一定要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三者之间需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而形成合力,使所辖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相处和睦、生活便利”。
第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第18篇 z大学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大学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为及时落实学校党政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党政领导班子间的交流和沟通,参照《浙江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施行)》(党委发〔2008〕42号),制定离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是离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的议事和决策机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二、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离休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副处长,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主任,正处级调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讨论议题的需要,可通知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党政联席会议施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四、党政联席会议到会者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会议有效。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五、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到会,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六、会议的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形成的会议纪要存档备案。
七、会议结果和决定需要通报的,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
八、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包括:讨论和研究决定本单位党政工作上的重大问题,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阶段性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向学校请示、报告的有关重要问题及确有必要研究、讨论的其他问题。
九、参会人员应遵守纪律,对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情况要做好保密工作,在形成决议并正式执行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十、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或形成的决定、决议,党政领导要根据分工认真执行,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落实,帮助解决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十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和检查、督办工作,并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或党政联席会议汇报执行情况。
第19篇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完善组织部门与非公企业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单位的联系机制,有效整合全市党建资源,更好地形成非公党建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委有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对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宣传推广好经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加强措施。
3、督促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听取成员单位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对非公企业出资人或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安排和非公党建工作的评先评优提出意见和建议。
5、研究其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领导指导全市非公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非公党建相关工作;负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和通报工作。
市纪委: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的纪检组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市委宣传部:指导非公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协调新闻单位加强非公经济和党建工作的宣传,营造亲商爱商护商氛围。
市委统战部:加强非公企业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教育、引导工作。
市委政法委:指导非公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排除隐患,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市经信局:负责全市部分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向市委组织部提供非公企业基础数据;督促指导改制企业有关党建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非公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帮助行业协会做好党建工作。
市人社局:帮助非公企业协调劳资关系,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优先培训、使用党务干部和聘用党员员工。
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非公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好非公企业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市工商局:负责非公企业有关党建工作数据的收集工作,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非公企业的变更情况。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落实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税前列支制度。
市工商联:加强对商会会员单位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商会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市总工会: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工会做好“推优”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团市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团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在非公企业中发挥作用;加强对非公企业青年业主的政治引导。
市妇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妇女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妇女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加强对非公企业妇女业主的政治引导。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非公企业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注重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形成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的工作信息网络。
三、工作方式
市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部长为召集人,分管副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及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经济社会党建科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问题,经商议可临时举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在下次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20篇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根据《__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__省高级人民法院、__省人民检察院、__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
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__”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
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
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
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
4、对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