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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制度汇编(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查看人数:39

廉政谈话制度

有哪些

廉政谈话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机制,它涵盖了多种类型,主要包括入职谈话、定期谈话、警示谈话和离职谈话。入职谈话旨在引导新员工树立廉洁从业意识;定期谈话则侧重于日常监督,了解员工的廉洁状况;警示谈话针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苗头,提前预警;离职谈话则关注员工离职前的行为,确保其离任时无遗留问题。

内容是什么

廉政谈话的内容广泛,涉及员工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具体来说,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强调企业的廉洁文化,明确廉政行为准则;二是讨论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廉洁风险点,提出预防措施;三是对员工的个人行为进行评估,及时纠正不当倾向;四是听取员工对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提升企业廉洁水平。

规范

实施廉政谈话制度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谈话应由专门的廉政部门或负责人进行,保证公正公平;谈话内容应记录在案,作为日后考核的依据;谈话应定期进行,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对于谈话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及时采取行动,严肃处理,彰显制度的权威性。

重要性

廉政谈话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强化了员工的廉洁意识,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它构建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增强了员工对廉政规定的理解和遵守,提升了企业的内部治理效能。此外,该制度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保护企业的声誉和资产安全,是构建廉洁、高效的企业环境不可或缺的一环。

廉政谈话制度范文

第1篇 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好干部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物资供应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加强我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廉政谈话制度。

一、新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任前由处纪委和处党委组织科进行廉政谈话。

二、处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每半年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一次谈话;处其他党政领导也要根据工作分工每半年与下级其他党政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一次谈话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政纪方面,群众有反映或存在问题,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或班子内部不团结、不协调等,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不按期限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与新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谈话,主要是提出廉洁自律和廉政勤政要求;与党政领导干部谈话主要是研究问题,提出要求;与群众有反映、存在差距和问题的干部谈话主要是提醒、告诫、打招呼。

五、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的原则。对发现有不良倾向的要及时加以告诫。对存在问题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并限期整改。

六、被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对组织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敞开思想,如实汇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确对待。

七、廉政谈话要落实专人按照规定做好谈话记录。

八、处属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制度,做好单位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的廉政谈话工作。

九、廉政谈话制度由处党委组织科(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党风廉政谈话教育暂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超前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明确党风廉政教育谈话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义

实行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制度,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干部的目的出发,以事前监督为主,将关口前移,以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谈话应当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谈话对象

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进行谈话:

(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

(二)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

(三)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一般问题,需要澄清或者打招呼;

(四)有其它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三、谈话内容

(一)要求本人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提出廉洁自律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二)提醒本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告诫本人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

(四)宣传省委、省政府、铁路局和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通报铁路局有关违纪案例,介绍铁路局及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

(五)根据谈话对象工作经历、岗位特点及本人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确定谈话的侧重点。

四、谈话组织及分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谈话由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部门负责人的谈话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副职及分管干部进行谈话。

五、谈话程序和要求

(一)谈话人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意;

(二)谈话人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和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四)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五)对新提职干部谈话后,应当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登记表》,做出廉政承诺;

(六)谈话时,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七)谈话中注意保密,不准将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

六、谈话组织管理

(一)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工作在公司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公司党支部对各部门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办;

(三)公司党支部要把党风廉政谈话教育纳入每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结合实际开展党风廉政谈话教育。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综合部负责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

(二)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

_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

同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谈话的规定

(2005年_月_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

二、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4、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廉政勤政、治理公款吃喝浪费、严禁党员干部赌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5、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6、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7、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1、谈话工作在局党总支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组和纪检组作出安排。

2、谈话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成员和人教股负责参加。

3、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由局党组和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的每一任职届内,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至少同其谈话一次。

4、谈话前5天,由局党组和纪检组将谈话要求、内容、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的要求

1、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2、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3、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平行交换意见。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汇报。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__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关于财政系统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

(2005年_月_日)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

二、谈话的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2、执行《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

3、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

4、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要求;

5、听取谈话对象对党内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话的实施

财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财政干部管理原则进行。

__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关于对财政干部诫免谈话的规定

(2005年_月_日)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帮助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拒腐防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追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具体办法》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有轻微违纪行为,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

二、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2、维护***和上级党委的权威、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5、执行《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存在的问题。

6、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阻工、停

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8、群众信访反映的其他需要予以诫勉的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1、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提出需要谈话的对象及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报局党组和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诫勉谈话一般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主谈。谈话对象是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由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同志主谈。

3、参加诫勉谈话人员不得少于2人。谈话人以外的人员由局党组、纪检组有关内设机构派出。

4、对诫勉谈话内容要作好诫勉谈话记录,并将诫勉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诫勉谈话记录和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谈话的步骤和要求

(一)谈话步骤

1、谈话人员向谈话对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2、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3、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改正错误的意见和建议。

4、谈话对象谈思想认识,表明态度。

(二)谈话要求

1、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必须实事求是,对组织和本人负责。

2、谈话中确认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在谈话后15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3、对谈话中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和写出个人检查的,主谈人员要及时将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领导报告、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错误严重,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__县财政局

关于财政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规定

(2005年_月_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

本人及领导班子在本年度的下列情况: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主要包括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等情况。

3、执行廉洁从政、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不准”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4、其他有必要在党组会上阐述的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实施

1、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

2、述职述廉由同级党委组织进行,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述职述廉会议。

3、述职述廉对象应根据要求事先写好述职述廉书面材料,在党总支会或党总支扩大会上报告。

4、述职述廉报告结束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参加会议人员当场发放《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统计汇总,连同民主测评表一道封装,与《述职述廉职责》一起报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第4篇 ##市##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1.本部门实施党风廉政谈话,要正视问题,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督促、告诫部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及时纠正不廉洁的行为和履行职责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制。

2.本部门党风廉政谈话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3.党风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被谈话对象如实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及自身廉洁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工作人员的情况。

(2)由谈话人向被谈话对象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反映、评议情况,如有不廉洁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要予以指出,并提出纠正和整改的要求,及时打招呼、敲警钟。

4.党风廉政谈话要在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评议、责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如出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按责任分工及时谈话。

5.党风廉政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集体谈话。

6.在实施谈话前,应广泛收集和了解群众意见,掌握被谈话对象自身廉洁自律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一般性问题通过谈话直接转达给本人,对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的重大问题,不得直接转达给本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7.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对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谈话的落实情况。

第5篇 科技局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

科学技术局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_中央关于《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谈话目的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贯彻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和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谈话,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研究问题,交换意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达到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目的。

二、谈话对象

廉政谈话的对象是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提拔担任科级职务的干部;在廉政方面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三、谈话类型和方式

廉政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职谈话、出国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信访反映谈话和函告等类型。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四、谈话时间

例行谈话。指在一般时间内,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或主要领导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或个别人的谈话,主要是交流沟通一段时间内工作和廉政情况。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

任职谈话。指对新提任干部在上岗前提出任职要求和进行廉政勤政教育的谈话。一般在新任职干部到任前安排谈话,如遇特殊情况,到任前不能进行谈话的,应在到任后两周内进行。

出国谈话。指对因公(私)出国学习考察(探亲旅游)的党员干部在出国前,讲明纪律规定,提出要求的谈话。一般情况下,出国人员接到出国通知后主动报告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出国人员出国前安排谈话。

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信访反映谈话和函告等随机进行。

五、谈话内容

(一)对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谈话内容

1、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局党组决定、指示的情况。

2、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3、领导班子及本人参加党组织生活,特别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情况。

4、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5、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6、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二)对群众有反映干部的谈话内容

针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求其做出实事求是的说明。如需要,本人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六、谈话人

与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谈话、与提拔担任正副科级职务干部的谈话,由局纪检组组长进行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必须2人以上,并做好书面记录。

七、谈话要求

(一)对谈话人的要求

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政治责任感,以与人为善的态度,进行同志式、平等的方式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研究讨论交换意见,求得共识;对需要提醒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要把握政策和原则,慎重表态;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如实反映;对需要谈话对象落实的事项要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廉政谈话后,对谈话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和内容,要及时向局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对谈话对象要求

谈话对象应根据要求做好谈话准备。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参加谈话时,要有书面汇报材料。谈话中提供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对需要回复或反馈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或反馈。

八、谈话组织

廉政谈话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组织,具体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与第一责任人的廉政谈话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拟定谈话计划、起草通知、做好记录及材料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非党员干部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__年__月__日印发

第6篇 _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

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

_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

同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谈话的规定

(2005年_月_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

二、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4、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廉政勤政、治理公款吃喝浪费、严禁党员干部赌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5、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6、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7、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1、谈话工作在局党总支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组和纪检组作出安排。

2、谈话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成员和人教股负责参加。

3、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由局党组和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的每一任职届内,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至少同其谈话一次。

4、谈话前5天,由局党组和纪检组将谈话要求、内容、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的要求

1、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2、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3、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平行交换意见。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汇报。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__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关于财政系统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

(2005年_月_日)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

二、谈话的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2、执行《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

3、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

4、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要求;

5、听取谈话对象对党内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话的实施

财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财政干部管理原则进行。

__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关于对财政干部诫免谈话的规定

(2005年_月_日)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帮助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拒腐防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追究违_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具体办法》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有轻微违纪行为,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

二、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2、维护***和上级党委的权威、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5、执行《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存在的问题。

6、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_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阻工、停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8、群众信访反映的其他需要予以诫勉的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1、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提出需要谈话的对象及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报局党组和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诫勉谈话一般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主谈。谈话对象是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由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同志主谈。

3、参加诫勉谈话人员不得少于2人。谈话人以外的人员由局党组、纪检组有关内设机构派出。

4、对诫勉谈话内容要作好诫勉谈话记录,并将诫勉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诫勉谈话记录和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谈话的步骤和要求

(一)谈话步骤

1、谈话人员向谈话对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2、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3、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改正错误的意见和建议。

4、谈话对象谈思想认识,表明态度。

(二)谈话要求

1、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必须实事求是,对组织和本人负责。

2、谈话中确认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在谈话后15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3、对谈话中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和写出个人检查的,主谈人员要及时将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领导报告、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错误严重,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__县财政局

关于财政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规定

(2005年_月_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

本人及领导班子在本年度的下列情况: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主要包括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等情况。

3、执行廉洁从政、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不准”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4、其他有必要在党组会上阐述的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实施

1、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

2、述职述廉由同级党委组织进行,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述职述廉会议。

3、述职述廉对象应根据要求事先写好述职述廉书面材料,在党总支会或党总支扩大会上报告。

4、述职述廉报告结束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参加会议人员当场发放《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统计汇总,连同民主测评表一道封装,与《述职述廉职责》一起报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廉政谈话制度汇编(6篇范文)

廉政谈话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机制,它涵盖了多种类型,主要包括入职谈话、定期谈话、警示谈话和离职谈话。入职谈话旨在引导新员工树立廉洁从业意识;定期谈话则侧重于日常监督,了解员工的廉洁状况;警示谈话针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苗头,提前预警;离职谈话则关注员工离职前的行为,确保其离任时无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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