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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2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有哪些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涉及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训设备清单:详细列出实训室内所有设备及其价值,以便于明确责任归属。

2. 责任划分:确定学生、教师及管理人员各自在设备管理中的职责。

3. 损坏鉴定:设立专业的设备检查小组,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公正评估。

4. 赔偿标准:制定统一的赔偿规则,包括设备原价、折旧率和损坏程度等因素。

内容是什么

1. 设备损坏处理:一旦发现设备损坏,应立即报告,并由鉴定小组评估损失。对于非正常损耗,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赔偿。

2. 丢失赔偿:设备丢失,需查明原因。若因个人疏忽导致,责任人需按设备现值全额赔偿。

3. 过失判断:对于无法明确责任的损坏或丢失,可能通过集体赔偿或保险理赔解决。

4. 故意破坏:对于故意破坏设备的行为,除经济赔偿外,还应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规范

1. 制度公开:赔偿制度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使用者知晓并遵守。

2.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设备操作培训,强调设备保护意识,减少人为失误。

3. 记录维护:建立设备使用记录,以便追踪设备状况和使用历史。

4. 定期审计:定期对设备进行盘点和审计,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重要性

实训室仪器设备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资源,其完整性和功能性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与研究成果。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赔偿制度,不仅能保护学校财产,防止资源浪费,还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通过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设备管理效率,确保实训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实训环境的和谐稳定。因此,实训室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不仅是一项管理规定,更是培养良好行为规范和学术素养的重要手段。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文

第1篇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

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五、属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

1.一贯遵守制度,认真负责,由于某种情况偶尔疏忽造成的损失;

2.事后主动及时如实报告,认识较好,且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

3.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六、损坏丢失仪器的责任事故,属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按各人责任的大小,分担赔偿费。

七、损坏丢失查不出直接责任者,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由实验员,指导老师,专业科,实习科赔偿。

八、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实验员必须及时向实习科长报告,由实习科牵头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审批。

九、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申报人到实习科总仪管员处填写《实训室财产损坏赔偿单》,由总仪管员核定赔偿金额,经实习科领导审核。由专业科督促赔偿人将赔偿款及时交出纳室入帐。

第2篇 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实践教学服务,特制本制度。

一、落实仪器设备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等工作。

二、管理人员编写简单明了的仪器操作说明,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四、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予以处理。

五、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六、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零部件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放实验实训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七、管理人员建立事故、保养、检修记录等,对发生的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原因、过程、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并及时归档。

八、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为仪器维修保养筹措经费。

九、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等处分。

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第3篇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

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五、属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

1.一贯遵守制度,认真负责,由于某种情况偶尔疏忽造成的损失;

2.事后主动及时如实报告,认识较好,且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

3.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六、损坏丢失仪器的责任事故,属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按各人责任的大小,分担赔偿费。

七、损坏丢失查不出直接责任者,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由实验员,指导老师,专业科,实习科赔偿。

八、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实验员必须及时向实习科长报告,由实习科牵头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审批。

九、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申报人到实习科总仪管员处填写《实训室财产损坏赔偿单》,由总仪管员核定赔偿金额,经实习科领导审核。由专业科督促赔偿人将赔偿款及时交出纳室入帐。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汇编(3篇范文)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涉及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实训设备清单:详细列出实训室内所有设备及其价值,以便于明确责任归属。2. 责任划分:确定学生、教师及管理人员各自在设备管理中的职责。 3. 损坏鉴定:设立专业的设备检查小组,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公正评估。 4. 赔偿标准:制定统一的赔偿规则,包括设备原价、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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