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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7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有哪些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与效率的重要机制,它涵盖了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排查及预防措施等多个方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参数,如温度、压力、电流等,确保其在正常范围内。

2. 设备清洁与润滑:保持设备表面清洁,及时补充或更换润滑油,防止磨损。

3. 零部件检查:检查关键零部件的磨损程度,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防止设备故障。

4. 安全装置检验:确保安全阀、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功能完好,防止意外发生。

内容是什么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设定检查标准、记录检查结果以及采取相应措施。具体步骤如下:

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频率,设定合理的检查周期。

2. 设立检查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正常范围,以便于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3. 执行检查:由专业人员按照计划进行检查,记录设备状况和异常情况。

4. 处理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设备及时维修或调整。

规范

为了保证巡回检查的有效性和规范性,需遵循以下原则:

1. 专业化:检查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执行,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 系统化:建立完善的检查记录系统,跟踪设备历史状态,便于分析和预测故障。

3. 及时性:发现问题后,立即采取行动,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4. 持续改进:根据检查结果反馈,不断优化检查制度,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效率。

重要性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1. 预防故障:定期检查能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防止设备突然停机,减少生产中断。

2. 延长设备寿命:通过及时保养和维修,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更换成本。

3. 保障安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4. 提升效益:通过有效管理,降低维修成本,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从而提升整体生产效益。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是企业生产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需要管理层重视并严格执行。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l、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2、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1) 交接班检查;(2) 运转前检查;(3) 运转中检查。

3、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4、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第2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必须在机电经理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进行,以掌握设备动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电气试验标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试验人员应掌握正确的试验方法,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各种试验必须留有记录存档。

3、绝缘工具

①对于使用于6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拉杆、绝缘棒每年试验一次。

②对于井上下使用的绝缘、鞋绝缘手套,每年试验一次。

③对于上述绝缘用具除每年定期试验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机械损伤,电弧烧伤,放电,受潮后均随时试验。

4、电气设备的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试验安装好,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正常投入运行。

5、电缆试验

①对于井上下电缆、变配电所引出的高压电缆,每年定期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②井下使用的高压电缆每年必须作两次绝缘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及耐压试验。

③对于1000v以下的低压橡套电缆修补后,入井前必须做泄漏耐压试验。电缆下井安装前应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压电器设备的试验

①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②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③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④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7、绝缘油试验

①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8、接地检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②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9、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①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②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④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施工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日常保养:

设备操作者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或出厂说明书),坚持每班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至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温度温升,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班后、周末、节日前后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日常保养的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安全可行。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三、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到规定台时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人员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做好班组和工区维修计划的考核。

四、定期保养的内容如下: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解体检查。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外(无法处理的缺陷除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垫、油封、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畅通无泄漏。

4、定期保养的时间间隔及作业时间,一般1至2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500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1个月周末下午进行或在工程交替间隙时间内进行。

5、大型固定设备要有维护、保养、检查、运行等记录。

五、质量记录:

1、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立井提升系统日检查记录。

3、绞车运转日志。

4、绞车安全装置试验和检查表。

5、钢丝绳检查记录。

6、机车充电日志。

7、水泵运转日志。

8、变电所运转日志。

9、压风机运转日志。

10、水暖锅炉运转日志。

11、蒸汽锅炉运转日志。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

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开关和各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应认真进行检查,要杜绝失爆,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入井。

2、平时由安全员对井下开关和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地汇报和处理。

3、由项目部组织每月的3日、13日、23日进行旬检,由防爆小组和机电负责人参加,并填写纪录,对有失爆的单位要拿出处理意见。

4、对升井的 电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维修,要达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对失爆的设备要有标记,严禁入井。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机电事故是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灾害。为彻底杜绝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减少机电一般事故,完成机电标准化规定的机电事故率小于1%的指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全体机电职工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三不”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严格禁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和个人自主保安责任制,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排除,争取将事故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任何人不得隐瞒虚报或破坏坏伪造事故现场。

3、事故处理完后,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认真的分析追查,确实吸取事故的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遇有重大机电事故或有必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按安监处的通知或规定,按时参加并提供知情人员将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护隐瞒事故情况,以假乱真或干预

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应协助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实施对责任者的处分,并将事故分析追查情况公布于众,在班前班后或在项目部工作会上认真传达。达到教育广大职工的目的。

6、对于一般性机电事故或虽没有影响但性质严重,不需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在机电队实行内部追查。

①队内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的程序队执行以上2―6条的规定外,在机电内部应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对处理事故的经过,现场记录,造成的损失,事故责任者,知情人的证明,也要整齐齐全,存档备查。

③对事故责任者的检查罚款以及各种处理决定,也要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④对于烧电机。甩掉保护不用或其他无故损坏设备的现象,机电队也应组织或按队组进行追查。机电队接到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察看,鉴定并认真分析追查,作出处理决定。对那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要加倍处罚。

包机制度

1、包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包机人员对设备包使用、包维修、包完好、包整洁、包材料消耗。

3、包机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包机单位必须把机电设备、电缆、环境卫生,分配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

5、包机组长应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常组织全体人员总结经验、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第3篇 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制度

一、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图纸、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制订施工组织措施,并由矿机电矿长签字。

二、安装、改造、施工期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现场跟班,对施工过程各类技术参数(含隐蔽工程)要认真做好记录,工程结束后资料存档。

三、工程结束后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签字,并将验收资料存档。

四、所有改造应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影响使用的必须返工处理。

五、安装改造不符合设计要求影响正常使用的,由机电运输科组织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无条件返工处理。

六、设备安装前机电运输科、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条例。

七、工程移交前,由矿领导组织调度室、机电运输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围绕设备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日期进行整改。

八、对设备验收提出的每个问题,机电运输科和相关区队都要做好记录,根据工程需要,按期完成整改,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九、在安装过程中设备有问题应停止该设备的安装并及时与机电运输科联系,否则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移交,验收移交单要经过机电运输科公证。

十一、设备运行后,凡发现设备的内在质量出现问题,由厂家负责,其它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二、安装过程一些特殊的设备和配件,由机电运输科负责制图,小型配件由施工单位制图,供应科负责联系按图加工制作。

十三、机电科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进行全面的协调、平衡,及时解决设备安装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按时向矿领导和 “调度会”通报进展情况。

十四、机电运输科负责检查设备是否按照原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设备与工程的关系是否符合原定技术要求,如有出入应及时与安装单位联系,施工单位尽快整改解决。

十五、凡因安装单位安装不当,造成设备不能安全运行的,按损失大小对安装单位进行处罚。

十六、凡在设备验收过程中无法验收内在质量的,带负荷运行后48小时内出现问题影响生产的,按规定对安装单位进行罚款。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第4篇 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入井机电设备安装、使用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规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每月应检查一次,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

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内容如下:

1.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2.隔爆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变形。轻微凹凸不平不能超过完好标准。

3.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4.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圈和镀锌挡板。

5.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放置顺序应符合规定要求。

6.隔爆接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器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

7.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伤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质量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登记表,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核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

第5篇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随着矿井机械化升级改造的进一步完善,井下机电设备数量也逐一增多,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高效、经济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机电部设备管理员,定期对井下机电设备进行清查核定,将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运行状况等详细记录,存档于电脑中。不定期检查,将检查问题记录并存档,以便做到管理的一目了然。

2、对防爆设备应定期检查,将其结果做好记录,并做电子档案存于电脑中。

3、井下机电设备应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护)制度,做好记录并制定表格存储于电脑中。

4、对设备的运行故障要深入了解,并详细记录其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将其制作成表格存储于电脑中,做到查询方便。

5、设备在维修后,应做好跟踪记录,确保能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并将跟踪结果存储在电脑中。

6、将井下电机设备分片、分段包干,明确其责任人,并存档。

7、在本年度即将结束时,机电设备管理员应统计出本年度矿购设备数量、报废设备数量及其原因,并做电子存档,报矿委会领导,以便给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设备管理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扎根于井下,深入了解设备性能及运行状况,做到一台设备一个电子档案。

第6篇 机电设备、配件更新与报废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机电设备、配件的更新及报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更新改造:

1、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机电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

2、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八月底前报计财部。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管理部申报下年度设备需要计划和有关的设备改造计划。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3、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副矿长必须召集机电管理部、计财部等一起会审后才能定稿。

4、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管理部要协助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做好招标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管理部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5、更新改造的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口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复。

6、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

7、机电管理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如果由于更新改造不及时而影响全矿生产的衔接,要追究机电管理部的责任。

二、封存与报废:

1、设备的封存和报废由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2、每年从六月份开始机电管理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清查,调查研究设备的使用情况,有必要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最后拟定出年度报废计划,报废计划要在9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

3、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要组织有关单位及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

4、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5、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室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集团公司,待集团公司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6、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

7、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8、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所有报计划时间如集团公司要求时间有变动,则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第7篇 机械科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机械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机械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第8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坚持决策、研制、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采购中心是设备采购供应的专门机构,凡列入公司专用资金计划的设备,均由其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公司财务部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购入、折旧提取、大中修、报废、调拨等财务帐目及经济核算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设备部分的设计审核工作,参与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配套审定,参与机电工程的竣工投产验收工作。

4、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定,维护公司利益,面向基层、服务生产,热情周到地搞好本职工作。

(二) 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与采购

5、机电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或紧急情况下安全生产急需设备的指令、指示编制采购计划。

6、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设备需要时间,按规定期限向供应部门申请设备购置计划,要求详细准确。

8、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的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对国家安全质量强制性产品必须有“3c”认证。

9、所有设备采购都要签订设备订货合同,要按照国家对产品的有关规定及经营许可,严格审查卖方的有关资质,并予以复印备案。除一般常规采购设备外,其余设备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签订《技术协议》,以确定设备参数、性能、使用环境、工作条件、安装配套形式及尺寸等。《技术协议》为合同必备附件,若无《技术协议》,合同无效。对于急需采购的设备,可签定采购单或急采单。

10、对于大型设备及综采、综掘、高档设备,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

(三)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

11、 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生产技术条件正确安装。大型设备和综采、综掘、高档设备要按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设施布置合格。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规定配装各类安全保护装置,达到齐全、合格、可靠。安装完毕后,经过联合试运转达到运行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2、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考核使用设备的指标和标准是:1.完好率:90%。2.待修率:5%。3.事故率:1%。4.失爆率:0。同时,设备新度系数和设备利用率也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13、 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规章制度。所有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所有机电岗位要有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机电负责人上岗制度都要逐一完善。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三违”人员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14、 各单位要切实搞好机电人员的定编定员,定机定人。各类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设备司机要求做到懂业务、懂构造、懂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四)机电设备检修

15、各单位要有设备维护保养和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要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的各种新技术,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保养时间。

16、各单位要编制设备大、中、小检修年度计划并按期上报公司有关部门。中、小修项目由各单位组织实施。设备大修资金由公司按规定的提取率提取,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按各单位使用情况予以支付。设备检修点要有公司颁发的相应的检修许可证方可承修。需要委托外部检修的,由公司仓储中心统一组织。

17、矿井的停产检修应集中解决平时不能解决的主要设备的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应认真编制检修计划,明确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及施工图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18、各单位要组织好检修用的备品、配件生产、供应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备件储备资金要占单位设备原值的2-4%左右。配件应实行退旧换新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

20、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技术水平的装备更换技术较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设备。可以报废更新的设备类别有: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的;3.国家或环保等有关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1、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进行。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报废设备类别有:1.折旧的老旧设备;2.折旧达80%以上,单台设备原值不足3万元的设备,确需要提前报废的;3.综采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但过煤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报废设备要办理有关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更新费用。

22、新到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指定人员严格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保管。设备、电缆、工具、钢管,由机电科实行卡、牌板、图板、编号、档案管理,末经机电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调拨和外借。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23、各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保管手册,使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安装运转、维护、中修、小修、完好负直接责任。

24、设备下井使用时,使用单位要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准下井。机电设备、材料、工具等的领用统一由机电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25、设备验收后,全部挂“合格证”并注明其规格性能、验收日期等有关资料。各种设备均分类编号、记帐,并在设备上挂责任牌。

26、需要在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队组安装完毕后,末经机电科验收,不准投入运行。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设备,都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机电科负责监督。

27、要换设备要交旧领新,更换设备时要随时在本队的“设备管理手册”上和机电科共同在双方帐上进行互相签字。闲置设备要在五天内交回回收库(指大件)并由科内分管人员开“收验证”回收设备经接收单位出具回收票,交机电科。然后办理销帐手续,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

28、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配件,若有缺件按规定罚款。

29、各使用单位要搞好设备的平时维护保养,认真执行定检计划,及时按照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更换检修保养。机电设备的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中修大修由机电修车间负责。

30、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队使用,各队组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须要及时在机电科办理调拨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

31、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

32、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使用单位要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事故单位,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3、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并挂牌注明包机人。

34、每月28日机电科要召开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例会,各队负责人和操作维护工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否则缺一次罚款拾元。

35、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帐,建新帐。

36、全矿机电设备每月变动情况、存在问题,机电科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37、煤溜、皮带严禁运输煤炭以外的东西,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主管领导和机电科。否则按规定给予罚款,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都由其单位负责。

38、煤溜、皮带司机无接到机电科通知,无权对运输煤炭以外的物件进行停机上井,工资由违章单位付给。

第9篇 洗选厂机电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一、每项机电设备检修任务,必须指明施工负责人,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无论电气或机械设备检修,均要严格执行执行停送电制度。

三、无论机械或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起吊、搬运规程。

四、严格执行电火焊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5m,距工作地点或明火不小于10m,施工完毕,将余火灭绝。

五、施工所用的电焊机接地装置完好可靠,且风管、把线无破损。

六、严格执行高空作业规程,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或深度近视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在煤仓上或煤仓内及密闭容器内进行电火焊,必须制定专门的电火焊制度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采取措施经允许后方准施工。

八、机电设备检修必须履行申报,审批制度。

第10篇 某公司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矿井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运行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__公司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机电副总经理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4、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停产检修总体措施,组织会审单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工程技术部对采掘工程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调度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调度、协调、指挥。

6、安监部负责监督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检修项目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检修项目的单位,区(队)长对本项目的检修质量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二、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按日检、月检、年检方式进行。

2、日检:全矿每日计划停产检修时间:(按每矿实际确定,如规定12:00-14:00)进行;检修范围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煤流运输系统、采掘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等等。上述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和检修后试运转所占用时间。

3、月检:全矿每月有计划停产检修一天,时间限制在22小时以内;延长检修时间或增加检修班次等特殊情况由机电运输部提出计划,报机电副总同意、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并上报鑫龙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4、年检:矿井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停产检修,检修天数不少于2天,检修日期定在春节期间。特殊情况提请矿委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研究确定。

5、矿井停产检修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各主要系统受检修影响的区域以及压风、清水、通讯等辅助系统的停产检修。

三、计划检修项目的申报

1、日检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检修需求自行确定实施,不再上报。

2、月份、年度计划检修项目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的检修项目应突出重点,主要申报因日常检修时间短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施工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较长的项目。

3、能在日常检修时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4、检修申报的项目,按照下发的检修计划模板,将项目的名称、施工地点、检修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时间、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施工的班组、人数等填写齐全,经主管队长签字后上报机电运输部。

6、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检修计划。机电运输部于18日前组织有关部室对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并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检修用的各种材料或备件计划。

7、各单位10月下旬上报年度检修计划的项目,机电运输部于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室对年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中旬确定检修项目并报矿审批,11月下旬报鑫龙公司审核批准。

四、检修计划的审定:每月20日前, 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月份停产检修预备会。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参加,主持审定矿井计划停产检修项目并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五、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施工。因生产原因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填写项目变更原因,时间等相关内容,机电运输部根据变更项目内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检修计划的报送:机电运输部在矿审定项目后,应立即编制正式计划,于当月22日前完成审批下发,同步上报鑫龙机电运输部。

七、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检修项目必须“一工一措施”,由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经会审、签批后贯彻执行。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用词规范、语句简练、表达准确,页面清晰整洁。

3、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加施工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施工工具及准备;5).工程设备、备件及材料;6).检修质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关安全系数计算;9).有关施工图纸。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还应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凡项目施工影响供压风、供水、供电、排水及其它系统的,必须编制停风、水、电申请表,经各生产部室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报: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检部、主管部室及区队自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部、通防部、调度室、安检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6日前会审结束。上报公司的措施还要经总经理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落实: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组织学习、贯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备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施工的项目,相关单位也必须学习措施;未学习措施者不准参加施工。因此造成影响检修的,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或报表等),检修结束并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由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签字验收认可,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不得签字验收。

2、较长时间的检修项目因故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经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交接班,必须把现场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

3、重大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和安监部分别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严禁两个互相影响的项目同时检修。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机电运输部统一指挥,或者由机电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5、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6、本矿的检修项目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7、检修结束后,所检修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的安全规定。

九、检修项目的验收、总结

1、日检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验收报告存队备查。

2、月份、年度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机电运输部一份。

3、对检修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机电运输部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

4、检修总结:各单位在月份检修结束三日内,写出项目检修总结,一式两份,机电运输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总结要认真,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检修的主要部位;2)、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3)、检修中发现、处理的问题;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6)、本次检修获得的经验或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5、矿井的检修总结由机电运输部在五日内完成,并存档备查。

6、检修涉及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设备的检修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并应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履历薄及检修记录。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11篇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

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

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

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

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

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

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

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

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

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

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

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

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

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

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

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

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

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

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

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

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

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

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

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

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

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

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

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

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第12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七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8、防爆设备安装完毕移交使用时,由机电队牵头召集项目部位和人员,按照防爆设备有关标准,当场进行检查验收、试运转,检查验收防爆设备台台完好,并试运转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第13篇 机电设备选型购置管理制度

一、凡构成本矿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专用仪器、仪表、起重运输车辆、医疗生活设备均由机电科设备组归口管理。

二、调入设备、租赁设备由本矿编制计划,申请调入或租入,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调入或租入设备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及交纳租赁费用。

三、矿每年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设备更新资金,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更新计划之外,更新某种设备时,须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调整计划中明确列出。

四、矿设备更新时,由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列出初步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根据同类设备的装备、使用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其经济,技术效益,列出全矿更新计划;经生产技术、机电设备、计划财务,基建后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后,报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五、设备更新计划编排序列:

1、井下生产设备。

2、地面大型设备、筛选设备。

3、水暖供热设备、基建设备。

4、超重运输备。

5、生活后勤、环保设备。

6、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所需设备。

六、设备选型,特别是耗能量大、容量大的设备,要害设备,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规格型号,详细说明其技术,经济性能,编写设备选型说明书报机电副总,审批后交由设备组办理。

七、基本建设或改扩建工程设备选型由集团公司以上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概算及工程设计提出,由集团公司组织供货,其它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修改,不得用低于原定技术经济性能的设备代替。

八、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精神,选用其技术性能先进的优质高效设备,凡属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一律不得选用。

第14篇 机电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器材正常使用,保证矿区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了本制度。

1、经常检查矿用设备及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整改。

2、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设备、器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发生机电事故及时组织追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对人为损坏设备现象要及时追查,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由当事人按有关文件规定赔偿。

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新增设备、器材的验收、发放、调拨、停用、鉴定、报废、修复、配套等制度。

5、严格执行矿区设备的投入、回收制度,回收的设备按指定的地点存放,避免丢失。

6、按时准确地填写各类报表。

7、矿区的设备巡检工作,每天在交接班时,由矿区设备维护班及生产设备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15篇 某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

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

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

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

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

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

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

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

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

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

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

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

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

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

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

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

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

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

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

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

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

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

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

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

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

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

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

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第16篇 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可靠运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机电设备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2、各单位对设备日常维护、检修所发生的配件、材料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

3、动力科、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4、操作设备的操作人员、机房硐室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人员担任;严禁非专职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操作设备和机房硐室值班;

5、各类机电设备的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班前30分钟检查责任制和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必须通知专职检修工处理或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并作好各种记录;

6、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7、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8、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

9、各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周至少对各机房硐室及设备巡检一次;

10、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11、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由动力科和安监处有关人员随时抽查,如发现各单位所使用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每发现一台罚款50元;

12、检查中发现一台设备有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带病运行的,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罚单位主管领导200元;

13、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没配备专职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罚单位主管领导500元,并立即整改;

14、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导致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100~300元罚款;

第17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二、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

(1) 交接班检查;

(2) 运转前检查;

(3) 运转中检查。

三、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 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 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 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四、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第18篇 机电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一、凡构成本矿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专用仪器、仪表、起重运输车辆、医疗生活设备均由机电科设备组归口管理。

二、调入设备、租赁设备由本矿编制计划,申请调入或租入,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调入或租入设备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及交纳租赁费用。

三、矿每年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设备更新资金,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更新计划之外,更新某种设备时,须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调整计划中明确列出。

四、矿设备更新时,由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列出初步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根据同类设备的装备、使用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其经济,技术效益,列出全矿更新计划;经生产技术、机电设备、计划财务,基建后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后,报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五、设备更新计划编排序列:

1、井下生产设备。

2、地面大型设备、筛选设备。

3、水暖供热设备、基建设备。

4、超重运输备。

5、生活后勤、环保设备。

6、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所需设备。

六、设备选型,特别是耗能量大、容量大的设备,要害设备,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规格型号,详细说明其技术,经济性能,编写设备选型说明书报机电副总,审批后交由设备组办理。

七、基本建设或改扩建工程设备选型由集团公司以上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概算及工程设计提出,由集团公司组织供货,其它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修改,不得用低于原定技术经济性能的设备代替。

八、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精神,选用其技术性能先进的优质高效设备,凡属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一律不得选用。

第19篇 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设备的性能,做到合理使用维护和保养设备,调动设备管理人员积极性,增加责任心,机电设备要实行包机管理。

二、设备包机制要实行挂牌管理,所包内容是: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三、包机管理人要每天对所包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

四、各单位要对设备发生的故障或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包机人对设备的缺陷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

五、包机人应经常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设备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包机人要制定合理的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计划,确保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七、包机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润滑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设备事故记录等。

八、为便于管理,各单位应每月将设备包机人花名表交机电科。机电科每周对各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对管理较差的机电科可直接对包机人在月底工资中进行处罚。

第20篇 井下机电设备胶带机走动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带式输送机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现有使用带式输送机43部,其中1.4米带式输送机2部,1.2米带式输送机5部,1米带式输送机3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28部,自制简易带式输送机5部。

(二)责任划分和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井下各巷道使用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开拓一队

序号

所在巷道名称

带式输送机类型

1

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2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3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4

第四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5

15117高抽巷

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6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7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8

15117低位高抽巷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9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10

15117回风巷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开拓二队

序号

所在巷道名称

胶带类型

1

15117回风横贯

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2

15117回风底抽巷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3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4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5

15117进风巷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6

15117进风横贯

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7

15117进风底抽巷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8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9

北翼辅助运输巷底抽巷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10

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开拓三队

序号

所在巷道名称

胶带类型

1

15106高抽巷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2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3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4

15106低位高抽巷

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5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6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7

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综掘队

序号

所在巷道名称

胶带类型

1

15106进风巷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2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3

15106回风巷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4

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5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综采队

序号

所在巷道名称

胶带类型

1

15116进风巷

第一部1.2米带式输送机

2

第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矿建八部

序号

所在巷道名称

胶带类型

1

15301进风底抽巷

1米带式输送机

2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机电队

序号

所在巷道名称

胶带类型

1

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中央盘区头部1.2米带式输送机

2

中央盘区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3

中央盘区1米带式输送机

4

南翼带式输送机巷

南翼1.4米带式输送机

5

主斜井

1.4米带式输送机

6

北翼带式输送机巷

1米带式输送机

7

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

(三)公共区域胶带落煤点卫生责任划分:

1、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⑴综采队负责:15116进风系统巷口前20米范围。

⑵综掘队负责:15106进风、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⑶开拓一队负责:15117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口前20米范围。

⑷开拓二队负责:15117进风漏煤眼前、后20米范围。

2、北翼带式输送机巷:

矿建八部981队负责:15301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3、开拓二队负责:15117回风胶带机尾前20米范围。

4、机电设备及带式输送机交接班管理制度:

(1)机电各种设备要有交接班记录本,由各岗位工进行交接班。

(2)交接班必须在作业现场交接,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作业现场,交接班应按《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内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规定的路线,双方进行检查确认后交接。

(3)交班人员必须将本岗位所辖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润滑、紧固情况,保护检查试验情况,设备使用、五小电器、电缆完好情况和质量标准化情况、工业卫生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双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交接离岗。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①设备运行情况交接不明的;

②各种安全设施及保护丢失、损坏或未记录的;

③发生事故或发现问题,本应处理而未处理的;

④胶带有毛线绳或胶带托辊有毛线绳缠绕,胶带缺托辊,胶带h架变形未更换,胶带接头扳卡未更换胶带卡,胶带跑偏严重,煤粉、淤泥、矸石等各类杂物未清理磨胶带、磨胶带辊的;

⑤设备和卫生区不清理,工业卫生差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班人不得交班,应及时汇报跟班队长或上级领导。

①对于马虎从事、不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对设备不认真检查的,不填写接班检查记录、不签字的;

②发现接班人有饮酒的;

③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领导安排通知的。

(6)双方交接班后,本岗位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

二、井下机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队组跟班队长和工长每班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二)队组队长、书记、机电队长每三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三)机运部管理组:对井下煤巷每两天,对岩巷每三天,对无人巷道每七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四)机运部科级管理人员:井下生产巷道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巡回检查,对井下各无人区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巡回检查。(检查实行下井所到巷道,上井后写实、填表制度,管理组负责三天审核一次,如发现未走动巡查过的巷道或死角,应在生产碰头会上汇报,安排人员进行巡查。)

(五)各级责任人应对所属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及质量标准化情况定期、定时巡查。

(六)现场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运行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检查,主动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岗位运行记录。

(七)作业现场巡查过程应当认真、详细地检查设备所属零部件完整情况及质量标准化情况,针对设备巡查情况由巡查人员负责记录在现场交接班记录本内。记录内容包含巡查人姓名、巡查时间、巡查设备和部位、巡查质量标准化情况等要素。

(八)对于作业现场巡查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和质量标准化问题,在上井后要进行三定,下发责任队组整改通知单,由责任队组队长签字,定期整改。在整改落实要求中要遵循谁发现、谁督促队组整改的原则,严格把关。

三、井下机电设备运行标准具体细节及相关规定

(一)对下各类机电设备的标准要求:

1、带式输送机标准化标准:

(1)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具有堆煤、防滑(低速)、跑偏、温度、烟雾、超温自动洒水等功能。其现场使用安装方法统一规定如下:

①堆煤保护:将传感器垂直吊挂在卸载滚筒前落煤点上方高于卸载滚筒300毫米~500毫米处;

②烟雾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距离驱动滚筒的下风流方向10~15米的上方,距离顶板≤300毫米;

③跑偏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带式输送机胶带易跑偏的位置,必须一左一右,对称垂直安装;

④防滑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换向滚筒的支撑架上,安装有干簧管的传感器距换向滚筒端面磁铁的距离为10-2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⑤温度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装有热敏电阻的探头距胶带表面<10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⑥自动洒水保护:洒水电磁阀,安装在带式输送机洒水管路出水口的阀门处,喷头(喷咀或引射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保证喷水时水幕能覆盖驱动滚筒。

(3)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灯。

(4)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

(5)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6)带式输送机机头部前后各20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少于0.3立方米)、一个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安排专人对采区巷道每天进行消尘洒水一次,主要运输大巷每旬进行消尘洒水一次,带式输送机司机每班负责对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进行消尘洒水,保持巷道清洁、无粉尘。

(7)带式输送机必须在机头驱动部加装防护栏和喷雾装置,机尾部加装防护罩。

(8)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

(9)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严禁使用易燃物或其他物件代替防跑偏装置。

(10)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

(11)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

(12)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13)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14)南翼1.4米、中央盘区1.2米、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必须安装声光信号,并全线可以进行语音通讯,能够在开机前发出声音预警。

(15)主斜井强力带式输送机在机头、机尾要安装监控视频,并将监控信号上传到公司总调度室或胶带集中监控室。对硫化接头及胶带外观磨损作定期检查,档案化管理。井下滚筒包胶、热补强力胶带,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16)担任矿井主运输、主提升任务的强力带式输送机推广使用胶带强度在线监测装置。定期监测主要滚筒轴承温度,每年对主要滚筒轴进行探伤,并留有记录。

(17)带式输送机提升高度超过100米或倾角大于16度,必须安装断带抓带保护、胶带在线监控装置、机房有应急照明。未采取停机措施或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的强力带式输送机巷道内严禁行人。

(18)交接班时每班清理一次带式输送机两侧和底胶带下的浮煤和杂物,确保胶带与底板有足够的间隙不发生摩擦。严禁在开机状态下清理机头或机尾滚筒周围煤矸。严禁使用道木、水管、铁道等代替清煤器。严禁非底运料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配件、材料、工具等。发现大块矸石,岗位人员必须停机处理。

(19)需在带式输送机检修或蹬踩工作,必须先停止输送机,并将其控制开关停电、闭锁,按规定挂停电牌。

(20)带式输送机各类托辊齐全,无坏辊和短缺现象,上胶带辊采用三联辊,下胶带辊使用二联辊,机尾架前15米底带全部使用直辊并设置三道清带器,机头卸载滚筒下要装设清带器,机尾15米范围内要装设不少于三道清带器。带式输送机要稳、正、平、直,无跑偏现象,接头无扳卡现象,托辊无挂毛现象。

2、带式输送机安装、检修、验收标准:

安装:

(1)机架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

(2)机架中心线的直线度在任意25米长度内的偏差不应大于10毫米。

(3)中间架的宽度允许偏差为±3毫米,左右高低差不应大于间距的5‰。

(4)组装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和拉紧滚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滚筒轴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②滚筒轴线的水平度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③对于双驱动滚筒,两滚筒轴线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0.5毫米;

④滚筒装配时,轴承和轴承座油腔中应充以锂基润滑脂,轴承充油量为轴承空隙的2/3,轴承座的油腔中应充满。

(5)绞车式拉紧装置装配后,其拉紧钢丝绳与滑轮绳槽的中心线及卷筒轴线的垂直线的夹角均应小于6°。

(6)机头部分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防护网齐全合格;机尾防护罩合格,固定牢靠;行人跨越处设置过桥。

(7)落煤点设置结构合理的缓冲装置。

(8)清扫器安装合格,卸载滚筒处,承载段前必须安装清扫器,清扫器要固定牢靠与胶皮接触部位平直,接触长度不低于胶带宽度的85%;胶带涨紧力适当,上胶带跑偏不超过上托辊边缘,下胶带不磨胶带架。

(9)沿线急停、防跑偏装置、照明和综合保护设置必须安装,并符合标准;驱动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co传感器,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启动装置宜采用具备预警功能的装置。

(10)对相关设计、安装资料进行存档备案,输送机上严禁安装平台、货架放置材料或物品。

(11)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拉紧装置调整应灵活,当输送机启动和运行时,滚筒均不得打滑;

②输送带运行时,其边缘与托辊辊子外侧端缘的距离应大于30毫米;

③整机运行应平稳,托辊无死辊;

④清扫器清扫效果应良好,刮板式清扫器的刮板与输送带接触应均匀,应无异常振动;

⑤卸料装置不产生颤抖和撒料现象。

检修:

(1)带式输送机减速器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更换润滑油。

(2)加强设备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按使用说明书中润滑图表规定的注油周期进行注油,没有说明书的情况下由队组机电队长牵头组织有关人员确定注油周期,确保设备合理润滑(进口减速器要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技术参数选择润滑油、脂)。

(3)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每2月进行一次测量,不符合标准的进行调整;容易磨损的部件每月检查一次,对磨损超限的部件要及时更换。

(4)电气设备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开盖检查,检查内部接线是否松动,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中间继电器接点情况、接线和各配合间隙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按规定周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对绝缘电阻降低到规定临界值以下和电气防爆性能下降的电气设备要及时处理或更换;不得甩电气保护装置和任意增大保护定值;带式输送机各种闭锁装置、保护装置要求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5)严格设备班检、日检、旬检、月检的“四检”落实,由各队组队长负责,机电队长、检修工长落实,每天四点班必须保证有不少于4小时的检修时间,使用队组机电队长和检修班长在设备检修完毕后负责进行试运转,查看设备的声响、温度是否正常,只有在设备试运转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6) 严格落实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做到计划检修。

(7)“四检”的内容和要求:

①检查各部位螺栓、弹簧垫是否有松动和变形;

②各类轴承润滑是否良好,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③减速器箱体是否有裂纹或变形,结合面紧密不漏油,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油质清洁、油量合适;

④机头、机尾装置是否无开焊、无变形,连接和固定装置齐全牢固;

⑤中间部件是否无开焊、无变形,部件齐全;

⑥电动机、开关进出线装置是否完好防爆、接地装置齐全完好、电缆外观无损伤;

⑦电气保护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外露的机械转动部位防护是否齐全。

⑧冷却系统是否畅通,设备冷却水进、出口是否漏水;

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验收:

(1)新安装或新投用的带式输送机,由安装或准备使用的责任队组经公司生产碰头会联系机运部管理组,安排人员确定时间下井到作业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2)巷道内在用的带式输送机更换部件或延长胶带后,由本队组机电队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减速器、运转声音正常,油质清洁,油量适当,不漏油;

②各传动滚筒表面光滑无毛刺,不损坏,主滚筒表面的硫化层均匀,紧密粘牢,运转灵活无异常;

③上下托辊齐全、无损坏、转动灵活,润滑良好,缓冲托辊胶皮磨损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3;

④电机运转声音正常,风叶护罩齐全无损,温度不超规定,接线符合防爆要求,电动机及电缆线无“三无”失爆;

⑤拉紧绞车运转可靠,固定牢稳,钢丝绳排列整齐,无断丝,无破股、绳轮转动灵活,无缺边和裂纹;

⑥胶带卡接头平直,切口偏差不大于1毫米,胶带卡排列均匀、紧固,损坏不超过二处,每处不超两卡,卡子孔眼无拉长现象,边缘未打卡宽度不超25毫米,未打卡处用刀割56-60°斜角,胶带边沿的破裂长度不超过30毫米,胶带中间破裂长度不超过50毫米;

3、底运料胶带管理规定:

(1)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地点设立警戒区,上、下料地点胶带拉杆用红、黄色标示出警戒区(红、黄色间距为500毫米),警戒区不得低于15米。

(2)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警戒区各设立一部语音信号,便于上、下料点通讯联络。

(3)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下料点处必须设两道清带器和不少于5道底直辊。

(4)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期间放好警戒,运输区域严禁有人,严格执行“两区”管理规定。

(5)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前上胶带拉空,带料期间上胶带必须空载运行。

(6)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单件运输物料的规格:最长为3米,最宽为0.4米,最高为0.3米。

(7)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巷道坡度大于15°,严禁胶带带料。

(8)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胶带运行期间,严禁装、卸物料。

(9)底胶带带料作业规定:

带料前:

①检查上、下料地点,必须保证上、下料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环境良好,巷道畅通,无积水、无杂物、无淤泥,确保运料人员安全;

②现场必须由跟班队长或工长作为带料负责人并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工作,上、下料作业人员应由有专人负责;

③胶带维护工和下料人员必须由胶带机头至机尾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确保h架平整,托辊完好无损,胶带无跑偏,胶带接头无损坏,清带器牢固可靠,胶带信号声音清晰,灵敏可靠;

④胶带检查完毕,试运行一圈正常后停机、锁开关,上、下料点专人用语音信号与机头机尾岗位工进行联系,确认准备就绪,方可上料;

⑤上料时材料摆放整齐,置于胶带中间位置,长度不超过15米。

带料时:

①上料作业人员联系确认输送物料具备条件后,与机头机尾及下料点作业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开机运料;

②在带料过程中,胶带司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胶带运行状态,听到打点信号或者发现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处理后重新联系;

③物料运输至下料点警戒区前方,下料点作业人员立即打点停机,告知机头岗位工锁开关后方可卸料,清点物料,如有短缺,派专人巡查处理。

下料后:

①带料结束后,带料负责人和胶带维护工必须对胶带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h架是否平整、托辊有无损坏脱落、胶带是否跑偏、胶带有无损伤、清带器是否牢固可靠,并查看有无掉落、卡阻的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恢复胶带正常运行。

(10)本规定仅适用于井下采用底托辊为二联辊的800毫米胶带机。

4、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标准:

(1)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每日交接班时要向上一班了解当班设备使用情况和注意事项。

(2)设备开机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短缺,逐条对所有连接螺丝进行检查,并使用相应工具进行紧固。

(3)各注油部位严禁缺油,如发现油箱内油位指示表有缺油现象,严禁开机,补充油脂必须按照规定添加,严禁随意胡乱添加不同型号的油脂。

(4)杜绝液压管路、减速器、液压马达和油箱漏油现象存在。

(5)油温冷却器保证完好、正常运行。

(6)电缆线、液压管路必须吊挂整齐、固定牢靠,防止挤压、缠绕至运转部位内。

(7)照明等、报警电铃、急停制动开关要保证完好,灵敏可靠。

(8)严禁设备带负荷重载起动,起动前保证设备无卡阻现象。

(9)对综掘机特别要求在开机前和停机后,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截割头截齿是否磨损,如发现有磨损现象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5、刮板输送机(煤溜)标准:

(1)刮板输送机安装及使用标准要达到“三平、三直、二齐全、两不准、一稳,一不漏”。

三平:溜槽口要平,电机与减速器底座要平,联轴器中心线接触要平;

三直:刮板输送机机头、溜槽、机尾要直,电机与减速器中心要直,链轮齿对称要直;

二齐全:刮板要齐全,连接环螺丝不缺少要齐全;

两不准:运转时刮板链不准跑偏,不准飘链;

一稳:刮板输送机机头在起动运行中不摆动;

一不漏:溜槽接口要严密不漏煤。

(2)刮板输送机机头与前机机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米,前后交错不小于0.5米,不带回煤。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

(3)刮板输送机使用时挡板要安装齐全,固定牢靠,各部位小件安装齐全,无短缺。

(4)减速器要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得多于三分之二,连接筒小盖防护罩齐全,液力偶合器防爆片、易熔塞等各种保护完好。

(5)刮板输送机链条松紧适宜,卡兰、螺丝、刮板必须齐全。

(6)设备运行时无跳齿、刮卡、飘链、落链等现象发生。

(7)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有压柱或打地锚进行固定。

6、锚索钻机和风动设备标准:

(1)在使用前要检查油杯,不能缺油。

(2)接管时要检查接头处密封o型圈完好,固定销必须使用u型卡,严禁使用铁丝代替。

(3)杜绝跑风、漏气现象存在。

(4)停用钻机拆除管路后,必须使用堵头或包布封堵严密管路接口,防止粉尘杂物进入。

7、电缆及电气设备标准:

(1)电缆线应吊挂整齐,电缆起始端应张贴用途、方向、长度、电压等级的标识牌。

(2)开关要上开关架,外壳要清洁干净无粉尘,开关前后5米范围内不允许有杂物。

(3)开关、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过流、过载各类保护要齐全完好,且灵敏可靠。

(4)电气设备的“四检”、台台开盖、局扇切换、设备保护检漏等各种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

(5)保证电缆、电气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三无”、失爆存在。

(二)设备运行标准及制度,要按照阳《煤集团和阳煤寺家庄公司所制定的各类运行管理标准制度》严格执行。(机运部下发的各项制度、设备安装、运行标准文件,可以在公司内网机运部网页内查询)

四、考核办法及标准

(一)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及风动设备考核标准:

1、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油箱缺少抗磨液压油和油位表上无显示的,凡发现一次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工长各500元。

2、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行走部履带缺少履带板和履带销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各100元。

3、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的备用设备、备用油管及更换下的部件未封堵油路口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责任人各100元。

4、综掘机、扒渣机报警电铃和急停开关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各200元。

5、综掘机截割头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磨损严重未及时组织更换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6、综掘机截割头必须加装完好内、外喷雾装置,凡发现内、外喷雾堵塞和不起作用的考核机电队长、检修人员各200元。

7、锚索钻机和各种风动设备油杯未加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8、巷道内扒渣机、绞车、回柱机、胶带电机、煤溜电机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二)带式输送机考核标准:

1、积煤、杂物接触下托辊和磨胶带的,凡发现一次对当班跟班队长、工长考核各50元。

2、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和落煤点前后20米范围工业卫生差,有积煤、杂物和积水浸泡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3、胶带接头卡扳损超过30%不处理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4、胶带两侧有毛线不处理,胶带托辊短缺和胶带h架倾斜超过10°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岗位工、检修维护人员各50元。

5、井下新胶带严禁切割,现场随意截割胶带做挡煤皮或它用,凡发现胶带有一处切割头的处罚责任队组集体1000元,当班跟班队长、工长各200元,责任人500元,情节严重者按胶带原值赔偿。

6、带式输送机各类保护安装位置不正确、保护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200元。

7、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必须规范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8、带式输送机运行期间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司机,并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9、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未按要求安装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100元。

10、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无行人过桥处罚队长200元。

11、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无缓冲装置或缓冲装置不完好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12、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小于0.3立方米)、一把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配备专用消尘洒水软管,消防设施没有或不全,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3、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必须严格执行每班消尘洒水,未进行消尘洒水的处罚当班司机100元。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驱动装置转动部分、滚筒、连接装置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防护网),电机、减速机和机架上无积煤、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5、保证设备完好,减速器、液力偶合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设备连接件齐全、牢固,无变形、断裂,无缺螺栓或螺栓松动,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

16、电机风叶完好,防护罩完好。缺风叶、风叶破损、防护罩通风孔堵塞、电机散热片积尘多通风不良,处罚包机人100元。

17、减速器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减速器缺油、漏油,经检查发现一次处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300元,因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减速机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18、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两个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避免电机出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东西代替传动介质。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200元。

19、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和包机人各200元/次。

20、因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电机进水或绝缘下降,甚至烧坏电机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21、带式输送机运行时胶带不跑偏(判断胶带跑偏的标准:上层胶带边沿不超过三联托辊转动部位,下层胶带不磨胶带架,卸载滚筒、储带仓、驱动滚筒、机尾滚筒及改向滚筒胶带不超出边缘)否则发现一处,处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500元/次。

22、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破损、无异常响声。发现缺少托辊或死辊、烂辊、托辊转动不灵活,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50元/个。

23、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发生胶带跑偏时,应根据胶带跑偏位置和跑偏情况采取措施调偏,严禁用木棍、锚杆等物品挡、堵强行调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24、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设施缺失处罚队长200元。

25、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拉绳急停安装不符合要求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26、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清扫器磨平、刮带、与胶带面不接触或接触长度达不到带面宽度的80%者,处罚包机人、机电队长100元/处。

27、胶带托辊上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淤泥厚度超过5毫米未清理,处罚当班巡回检查人100元/处。

28、胶带架及托辊上的残留胶带编织物应及时清理,残留物长度超过100毫米时,有一处对当班司机、巡回检查人处罚100元。

29、因检查维护不到位或人为原因导致带式输送机胶带撕裂、损坏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实际损失价值全额进行罚款,相关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

(2)经济损失在1~3万元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8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0元。

(3)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6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2000元。

30、带式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31、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32、带式输送机材料部件要严格管理集中放置,严禁使用皮带拉杆撬、顶矿车和其它重物或使用拉杆作为钻机压柱,挪作它用。如发现随意使用损坏皮带拉杆、h架对责任队组处罚500元/次。

(三)刮板输送机考核标准:

1、设备运行机头处必须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2、机械设备、电气开关、小型电器检查、检修的质量,要按照包机责任制检查考核,无考核、名不符实的罚队长200元。

3、不允许向溜槽里装入超过400毫米以上的大块煤或矸石,如发现应该立即处理,以防损坏刮板链或引起掉链等事故。发现不处理,处罚包机人100元/次。

4、刮板机运行时,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链轮无损伤、无严重磨损,分链、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转动部分护罩完整,无变形;运转时刮板不严重跑斜、不跳槽,链条长短一致、松紧合适,正反方向运行无卡阻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100元。

5、减速器、液力联轴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减速器中油脂清洁合格,油量适当,无漏油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同时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6、液力联轴器应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严禁用机械油代替传动介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包机人应及时清理易熔塞、防爆片孔内的污物,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一次处罚包机人200元,处罚跟班队长和队长各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7、刮板机的机头、机尾必须安装合格、牢固可靠的压柱或打地锚,压柱必须打在机头、机尾架上,严禁打在减速器、电机上,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队组500元,处罚队长200元。

8、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安装及运行时要保证机体的平、直、稳、牢,机头与过渡槽的连接完好,机头、机尾固定牢固;相临溜槽的端头应靠紧,搭接平整无台阶,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9、严禁在溜槽内行走,严禁乘坐刮板机,禁止用刮板机运送设备和各种物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300元。

10、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发现连接环少螺丝和输送机缺刮板,处罚包机人50元/次,缺少平垫、弹垫处罚包机人50元/条,刮板上反处罚包机人20元/个。

11、出现下列情况的每次给予跟班队长500元罚款,队长300元,包机人200元。

(1)机头各部件磨损严重、变形而不及时更换。

(2)减速器缺油使一轴卡死或减速器部件损坏。

(3)无风叶或风叶不转引起的电机烧损。

(4)由于少刮板,刮板弯曲或连接环、锚链磨损严重引起的跳链事故。

(5)机尾轴缺油,造成卡死、断链。

(6)中间槽损坏不及时更换的,脱链器坏,不及时更换。

(7)联轴器漏水或杂物进入联节筒损坏联轴器。

(8)新安装刮板机不完好强行开,拉回头煤卡死刮板机或断链的。

(9)煤多压死刮板机不及时清煤造成过负荷烧电机或断链的。

(10)司机不执行操作规程,反复使刮板机倒转引起的断链等。

12、刮板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四)电缆、“五小”电器设备和开关考核标准:

1、电铃、压扣未吊挂,在地上乱放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当班电工、岗位操作工各100元。

2、三通、四通未吊挂,用电缆线拖挂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和责任区电工各100元。

3、三通、四通、电铃、压扣、开关被水淋,无防护措施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100元。

4、井下采区巷道内每天进行一次消尘洒水,保证电缆外表、开关外壳整洁无粉尘,有喷浆泥和粉尘多不清理的,考核机电队长、当班工长和岗位工各100元。井下巷道内发现电缆上有喷浆皮,每有一米考核相关责任人5元。

5、各领用电缆、五小电器单位,不按管理制度中,关于计划编制及领发、移交、回收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造成耽误工作的后果自负。

6、电缆、五小电器在使用中,工作电压与电缆额定电压不符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元。

7、对使用中的电缆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

8、由于不负责造成电缆、五小电器丢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同时集体要按价赔偿。

9、穿墙壁电缆不用保护套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10、五小电器入井前未经防爆员进行防爆检验粘贴防爆牌私自入井,处罚责任人500元。

11、五小电器未上管理牌板,处罚责任人200元。

12、五小电器在施工巷道内乱放,有一处处罚责任人100元。

13、新投机组、生产溜电缆使用达不到半年的按每米50元处罚集体,复用的达不到3个月的按每米20元处罚集体。

14、综采工作面的机组、生产溜电缆不放入电缆槽的或工作面口的电缆和油管、风管、水管绑扎在一起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并督促立即整改。

15、高压铠装电缆聚氯乙烯护套破损,露出铠装层,要求对机电队集体处罚300元/处,并要尽快处理。

16、随意截割电缆一经发现,在没有丢失的情况下,有一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0元。

17、需回收上井,而不按管理组通知要求执行的对集体处罚1000 元。

18、由于工作面需要搬家、倒面移交时,不通知管理组,按照移交、接收制度对生产单位集体处罚2000 元。

19、巷道内开关、led灯、压扣、电铃、四通、三通、高压接线盒、信号线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20、巷道内钻机设备及其所属电缆、五小电器由钻抽队负责日常检查、管理,开关、电机开盖检查及解接火由本巷道责任队组负责。钻抽队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电缆的“三无”失爆和机电隐患检查,如发现问题未通知巷道责任队组电工进行处理的将按照《失爆隐患处罚规定》内标准进行考核,如通知责任队组未予处理的对责任队组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外建打钻队伍所辖设备由外建队伍负责,发现问题直接对外建队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交接班及巡回检查考核标准:

1、岗位操作人员交接班,不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的,不填写交接班记录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队长、书记各50元,管头队长、当班工长各100元,岗位工200元。

2、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包队职责,未按规定走动巡查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3、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走动巡查未在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巡查问题、时间和签字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4、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对查出的问题未进行三定、未落实整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5、责任队组对查出的问题,三定签字后不按期进行整改的,机运部应按照《机电管理制度》内规定进行考核。

6、具体考核细则应按照阳煤集团机电相关管理制度和阳煤寺家庄公司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内容执行。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与效率的重要机制,它涵盖了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排查及预防措施等多个方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1. 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参数,如温度、压力、电流等,确保其在正常范围内。2. 设备清洁与润滑:保持设备表面清洁,及时补充或更换润滑油,防止磨损。 3. 零部件检查:检查关键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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