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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涵盖了多个关键环节,主要包括:
1. 设备日常巡检:定期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其运行状态。
2. 功能测试:验证设备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确保其性能稳定。
3. 维修计划:针对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
4. 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延长设备寿命。
5. 故障记录与分析:详细记录设备故障,分析原因,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参数、使用历史、维修记录等。
2. 检查标准:制定详细的检查标准,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维修流程:规定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步骤,保证维修工作的高效进行。
4. 保养周期: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情况,设定合理的保养周期。
5. 培训与指导: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知识和维护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规范
执行这些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定期执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应按时进行,不得延误。
2. 记录详实:所有操作需有书面记录,便于追溯和分析。
3. 专业人员操作:复杂或高风险的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完成。
4. 安全第一:在设备操作和维护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 质量控制:维修保养后,需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重要性
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对于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能:
1. 提升设备效率: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问题,保持设备最佳运行状态。
2.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保养可以减少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3. 保障生产安全:预防设备故障,避免因设备问题导致的生产中断或安全事故。
4. 节省成本:通过预防性维修,减少设备大修的频率,降低维修成本。
5. 提高生产质量: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有助于保证产品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机电设备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严格执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才能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稳定、高效。
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范文
第1篇 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矿井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分为月度停产检修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两种形式。
2、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全矿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负有组织、协调、考核、奖惩职责。
3、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每月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参加检修单位每月20号前或按机电科通知的时间将本月检修计划报机电科。日常检修、保养由各单位按规定的周期、时间和生产需要进行。
4、检修主要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写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同意,严格按措施施工。
5、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机电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检查、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6、机电科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进行设备检查,检查设备每次每单位不少于六台,其完好率应达90%以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考核奖罚。
7、定期对机电设备性能进行试验,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和整机。
8、因检查、维修和保养质量而问题造成事故,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2篇 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区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管理做到三好,四会,五定
制定各系统的应急处理方案,有备无患
制定合理的经济运行方案,提高运行效益,节能降耗,节约运行成本
区行政中心是一个多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物业,其机电设施设备系统复杂,设备装机容量大,种类多,系统中智能化,自动化程度高。如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是整个物业正常运作的基本条件,所以,机电设备的管理非常重要。
一、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特点
区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系统由两部份组成:一部份是常规的机电设备设施,主要有(供配电、中央空调、电梯、给排水等)系统组成;另一部份是智能化设备设施系统,主要有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火灾自动报警,闭路控等系统组成。其特点体现在:
1、涉及专业面广,设备先进,现代高新技术运用于其中,对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素质要求高;
2、自动化程度高,调试操作复杂,运行管理与维修难;
3、机电容量大,运行成本高,节能降耗是中心高效运作与管理的关键。
二、机电设备管理原则和目标
1、机电设备管理的原则
(1)预防为主,采取日常保养与计划性维修并重,使之时时处于良好状态;
(2)做到用好、修好、管理好;维修人员会维修、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定时、定量、定人、定点、定质的方针;
(3)实行操作人员与专业人员相结合,以操作人员日常维护为主,专业人员定期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4)完善设备管理和定期维修制度,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合理科学的维护计划;
(5)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规范供配电维修管理工作,确保中心正常用电。
2、消防、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室)管理总则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
(3)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记录;
(4)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值班人员不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5)室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应急灯作备用。
3、设备设施管理目标
通过日常养护与及时的维修,使其时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物业的运作效益,确保主要设备的完好率达100%,零、急修及时率达100%。
三、机电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方式
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由操作人员通过日常经验,用听、闻、视、摸等方式对设备进行巡检,利用仪器仪表对主要部位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操作人员巡视至少两次,维修技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一、二级保养采取月检、季检的方式:维修技师对设备的局部或全面解体,清洗或更换零部件,每月/季至少进行1次;
2、大修,每年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对主要部件进行维修调试。
四、各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1、供配电系统
区行政中心实行双回路供电,配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式,主要设备设施有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应急电源、照明系统等组成。
第3篇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三)
一、机电设备的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技术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
二、 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三、 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规程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四、 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五、 设备管理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六、 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七、 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悬挂标示牌。
八、 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帐,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九、 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十、 相关文件记录:
第4篇 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均应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维保记录应填写清晰、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维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卷存档。
5、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6、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4年)。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维保记录时经过维保部经理审批可暂时借用并登记。
第5篇 水电站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和加强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电站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适用范围
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3 职责
3.1 宁电分公司
3.1.1 贯彻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规划和要求,执行本制度。
3.1.2 组织编制机组检修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3.1.3 严格执行黄河水电公司招投标及资产管理控制程序。
3.1.4 接受黄河水电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1.5 向黄河水电公司提出设备检修管理的改进建议。
3.2 专业分公司
3.2.1 落实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要求,执行本制度,实现宁电分公司提出的检修管理责任目标。
3.2.2 对设备检修的安全、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3.2.3 严格执行宁电分公司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及相关规定。
3.2.4 负责组织有关检修的技术资料、文件、技术记录等整理归档工作,并移交宁电分公司。
3.2.5 接受宁电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2.6 配合宁电分公司完成检修后的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
4 规则
4.1 检修间隔及停用时间
按照《发电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的规定,青铜峡水电站发电机组各级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如下:
4.1.1 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
4.1.1.1 a级检修
每6年一次;a级检修间隔内的各级检修组合方式为:a-c(d) –c(d)-b-c(d) –a (d级检修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c级检修);
4.1.1.2 b级检修
安排在a级检修第3年进行;
4.1.1.3 主变检修
主变压器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10年一次a级检修, c级检修每年一次;
4.1.1.4 辅助设备检修
随机组检修进行,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定确定检修计划;
4.1.2 停用时间
常规性检修原则上规定停用时间如下:a级检修:91天-105天;b级检修:不超过55天;c级检修:11天-13天;d级检修时间约为c级检修时间的一半。
4.2 检修管理
4.2.1 机电设备检修前应制定h点检修验收标准,并在检修的全过程监督执行检修文件包情况;
4.2.2 规定的检修停用时间内,按照检修计划,完成既定的全部检修作业并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4.2.3 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引入“五步循环”的管理模式,pdca循环(p-计划、d-实施、c-检查、a-总结)的质量管理方法;
4.2.4 质量验收实行质检点(h点、w点)验收方式。对a/b级检修逐步推行监理制;
4.2.5 制定完善的检修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爱护设备、设施以及施工机具,保持检修现场清洁、整齐。
4.2.6宁电分公司根据设备状况,延长或缩短检修间隔,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报黄河水电公司备案。
4.2.7检修过程中,因处理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需变更检修工期、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工期过半之前向电力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5 程序
5.1 检修工程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编制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根据滚动规划制订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每年8月15日前报送黄河水电公司。规划和计划的具体编制及申报、实施程序详见dl/t838-2003 《发电设备检修导则》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规定。
5.2 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
5.2.1 实行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备品、材料、技术文件、施工、验收以及检修总结等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检修效果和质量目标;
5.2.2 检修开工前准备阶段
5.2.2.1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监督数据和历次检修情况,对机组进行全面地状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年度检修工期计划要求,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技术措施;
5.2.2.2 完成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准备工作;
5.2.2.3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质检标准、检修文件包、检修“三措”、检修进度网络图、进度表及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等工作;
5.2.2.4 编制质量验收计划,形成检修质量管理等有关文件资料。
5.2.3 检修施工阶段
5.2.3.1 检修期间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定期在工作现场组织各专业公司检修人员召开检修例会;对检修情况和进度进行通报,及时调整检修重点项目和关键进度。会议须有记录,重要会议须有纪要;
5.2.3.2 按照检修项目的要求需分解的设备,相关专业人员应对分解设备的工序、工艺、使用工具、仪器、材料进行认真地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时改进。
5.2.3.3 设备检查
1) 设备分解检查应做到查早、查深、查全、查细。对检修工作量大、工艺复杂的检修作业应及早检查,使问题尽早发现解决;
2) 设备分解后,应及时核查各项技术数据,复查发现的设备缺陷,掌握设备技术状况,鉴定以往重要检修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效果。对已掌握的设备缺陷应进行重点检查,分析原因;
3) 根据设备的检查情况及所测的技术数据,对照设备现状、历史数据、运行状况,对设备检修状况全面掌握,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进度。
5.2.3.4 修理和复装
1) 设备的修理和复装,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进行;
2) 设备经过修理,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缺陷已消除,经验收合格,才可进行复装。
5.2.3.5 设备分解、检查、修理和复装的整个过程中,须有详尽的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字迹清晰,数据真实,测量分析准确,所有记录应做到完整、正确、简明、实用;
5.2.3.6 质量管理和验收
1) 应根据检修项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质量管理、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明确检修单位和检验部门职责;
2) 有计划地对直接影响质量的检修和安装工序进行控制,在关键工序上设置h点、w点,确保这些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对关键工序或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艺(如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探伤等),质检人员应对其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保存工序、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3) 所有项目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5.2.3.7 安全管理
1) 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2) 定期组织安监人员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指出,限时更正;
3) 对重大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才可允许进行工作。
5.2.4 试运行及报复役
5.2.4.1 分部试运行须在分段试验合格,检修项目完成、质量合格,技术记录和有关资料齐全,有关异动报告已向运行项目部书面提交,并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检修现场清理完毕,安全设施恢复后,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组织各专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5.2.4.2 机组检修后的冷态验收应在分部试运行全部结束、试运情况良好后,由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进行。重点对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以及分段试验、分部试运行和检修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进行现场检查;
5.2.4.3 整体试运行的条件是:各项冷态验收合格,保护校验合格可全部投运,防火检查已完成,设备标识正确齐全,设备异动报告已全部交给运行部门,运行人员并已组织学习,检修单位已将本次检修概况、设备变更、需运行注意的事项用书面形式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做好运行准备;
5.2.4.4 整体试运行应在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内容包括各项冷、热态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1) 在试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2) a/b级检修后带负荷试验连续运行时间不超过24h,其中满负荷试验应有6-8h。
5.2.4.5 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通知运行项目部向电网调度报复役。
5.2.5 检修评价和总结
5.2.5.1 机组复役后,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应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技术监督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对检修做出技术评价;
5.2.5.2 机组复役后15天内写出检修总结报告并报黄河水电公司;
5.2.5.3 机组复役后其他工作按照《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6 附则
本制度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负责解释。
第6篇 机电设备回收制度
设备(大型设备除外)停用后必须在一周内回收入库;对井下在用设备、停用设备和备用设备,不得乱拆、乱卸。
损坏设备必须在三天内回收入库,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
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机修车间,修理人员要对回收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开具设备回收单。
大型设备(如:锚杆机、皮带机等)在停用后,原使用单位或拆除单位必须将设备停放在指定巷道内,在两边设置栅栏,需要润滑的设备,原使用单位要根据润滑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维护;需要升井检修的大型设备要及时升井检修,并办理回收手续。
第7篇 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进行验收。
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
3、新设备安装必须有安装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记录。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好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一般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24小时无故障,无异常才算合格,特殊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调试验收。
第8篇 机电设备检查检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更好的搞好我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经研究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处里要有每台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人员要定期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
2、使用设备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是本班组设备的第一管理者,负责对本班组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3、班组长要对本组的设备进行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4、设备的使用要按照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规程、出厂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设备的机修、电修要有专人包机,严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组设备要有本班组专人操作,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转设备,工作前要进行空车试验,查看各部油路是否畅通,有油孔之处,要用油壶注油,使机床各部得到充分润滑,而后再进行工作。
8、工作结束,拉断设备电源,各种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扫干净机床及设备周围的铁(木)屑,做好文明生产。
9、电气设备、线路的维修、维护,必须是专职电工操作,严格遵守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10、电气设备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净、通畅。
11、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气仪表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部门检测效验,保持灵敏、准确、可靠。
12、无法维修、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报送机电科。
第9篇 机电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一、凡构成本矿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专用仪器、仪表、起重运输车辆、医疗生活设备均由机电科设备组归口管理。
二、调入设备、租赁设备由本矿编制计划,申请调入或租入,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调入或租入设备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及交纳租赁费用。
三、矿每年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设备更新资金,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更新计划之外,更新某种设备时,须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调整计划中明确列出。
四、矿设备更新时,由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列出初步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根据同类设备的装备、使用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其经济,技术效益,列出全矿更新计划;经生产技术、机电设备、计划财务,基建后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后,报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五、设备更新计划编排序列:
1、井下生产设备。
2、地面大型设备、筛选设备。
3、水暖供热设备、基建设备。
4、超重运输备。
5、生活后勤、环保设备。
6、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所需设备。
六、设备选型,特别是耗能量大、容量大的设备,要害设备,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规格型号,详细说明其技术,经济性能,编写设备选型说明书报机电副总,审批后交由设备组办理。
七、基本建设或改扩建工程设备选型由集团公司以上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概算及工程设计提出,由集团公司组织供货,其它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修改,不得用低于原定技术经济性能的设备代替。
八、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精神,选用其技术性能先进的优质高效设备,凡属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一律不得选用。
第10篇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随着矿井机械化升级改造的进一步完善,井下机电设备数量也逐一增多,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高效、经济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机电部设备管理员,定期对井下机电设备进行清查核定,将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运行状况等详细记录,存档于电脑中。不定期检查,将检查问题记录并存档,以便做到管理的一目了然。
2、对防爆设备应定期检查,将其结果做好记录,并做电子档案存于电脑中。
3、井下机电设备应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护)制度,做好记录并制定表格存储于电脑中。
4、对设备的运行故障要深入了解,并详细记录其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将其制作成表格存储于电脑中,做到查询方便。
5、设备在维修后,应做好跟踪记录,确保能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并将跟踪结果存储在电脑中。
6、将井下电机设备分片、分段包干,明确其责任人,并存档。
7、在本年度即将结束时,机电设备管理员应统计出本年度矿购设备数量、报废设备数量及其原因,并做电子存档,报矿委会领导,以便给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设备管理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扎根于井下,深入了解设备性能及运行状况,做到一台设备一个电子档案。
第11篇 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六、设备科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1.对新进工人必须从建筑施工的四大伤害以及机械作业的一般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学习,树立其安全防范意识。
2.安排从事机械操作指挥的工人由设备科申报本地的劳动局,按照安全技术、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工、机修工、电焊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设备科、质安部安排,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与工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分管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5.变换工种作业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学习。
第12篇 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一. 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
2.设备安装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安装设备应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
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
二.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及时整改。
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
三.设备验收与移交
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编写,报机电科审批。
2.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
第13篇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第1条 全矿机电运输设备实行建帐、建档的微机管理制度。
第2条 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员,负责本设备的领用、交接、验收等,确保设备状态明,完好率高。
第3条 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由领用或交接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到机运部办理相关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
第4条 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调拨移交手续。
第5条 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换检修。
第6条 各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放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
第7条 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运部组织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责任单位考核。
第8条 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第14篇 机电设备配件更新与报废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机电设备、配件的更新及报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更新改造:
1、 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机电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
2、 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八月底前报计财部。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管理部申报下年度设备需要计划和有关的设备改造计划。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3、 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副矿长必须召集机电管理部、计财部等一起会审后才能定稿。
4、 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管理部要协助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做好招标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管理部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5、 更新改造的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口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复。
6、 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
7、 机电管理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如果由于更新改造不及时而影响全矿生产的衔接,要追究机电管理部的责任。
前报集团公司。
3、 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要组织有关单位及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
4、 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5、 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室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集团公司,待集团公司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6、 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
7、 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8、 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 所有报计划时间如集团公司要求时间有变动,则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第15篇 机电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器材正常使用,保证矿区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了本制度。
1、经常检查矿用设备及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整改。
2、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设备、器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发生机电事故及时组织追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对人为损坏设备现象要及时追查,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由当事人按有关文件规定赔偿。
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新增设备、器材的验收、发放、调拨、停用、鉴定、报废、修复、配套等制度。
5、严格执行矿区设备的投入、回收制度,回收的设备按指定的地点存放,避免丢失。
6、按时准确地填写各类报表。
7、矿区的设备巡检工作,每天在交接班时,由矿区设备维护班及生产设备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16篇 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17篇 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各类司机进班后必须对自己管辖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日常检查,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进行加油。在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认真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按上级指示努力将事故隐患控制在最小范围。
2、各类司机必须按规定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时,要把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3、各岗位的维修电、钳工必须准备充足的零配件,按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质量标准对管辖的设备、缆线进行维修保养,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大型固定设备的维修保养,要建立健全专门档案。连续运转的大型固定设备,要坚持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的原则,保证备用设备随时能够起动运行。
5、各岗位的维修电、钳工每班不少于三次对自己管辖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运行设备的维修保养要在有维修保养资格证的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6、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时对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进行督促检查。
7、各种设备要制定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按维修保养的时间周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18篇 工程部部长职责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部部长职责(机电设备管理)
一、在物业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机电安装维修工程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完成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和经济指标。
三、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手册》,确保工程部管理的设施、设备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行业安全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各级安全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对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每月不少于一次夜间查岗)。
六、负责组织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检查和落实。
七、负责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八、负责组织对公司接管的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及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九、负责组织技术文件和设备档案的接管、建立和管理工作。
十、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19篇 某机电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设备领用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器材管理权、发放权在机电科,机电设备器材的修理、发放、回收及验收等,由机电科进行统一管理。
2、各单位领用、上交的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办理上帐、消帐手续,建立帐、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装设备和大型设备,由调度室牵头,机电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分厂必须填写设备检修卡,杜绝不完好设备入井,确认设备完好,几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单位工作面设备移交、安装、更换必须经设备动态员做表,三方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各队组不允许井下互借,否则对双方责任人管理性罚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队组必须当天内到机电科办理下帐、上帐签字手续,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机电队长、包机组长)罚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队机电队长把所在队组缆线、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地点报动态员,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如有丢失当场开具罚、赔款;凡不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2、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杜绝野蛮操作,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检修:
1、机分厂所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下达检修计划,按下达的计划,机分厂到设备待修库领取所检修的设备,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况现场检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领取的配件填表、签字,完不成检修计划,每台件对车间罚款20元。
2、对各车间检修的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检修质量关,每台设备清洁、卫生、刷漆、通电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外修理的设备,填写《委外修理设备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修理后的设备,要做好检查、试验工作,不合格设备严禁入库、上帐。对工作不负责任,将不合格设备验收上帐,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设备组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设备回收:
1、井下闲置设备应及时出坑,大型设备要求五天内出坑,小型设备三天内出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出井,每推迟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队长、机电队长、领料员)每台件罚款20元。
2、对回收出井的设备,由设备大材组设备验收员和交回设备队组联合验收,认真把关,属人为损坏、短缺设备及配件的,设备验收员根据丢失损坏情况按原价开据赔款单。损坏严重者进行分析通报处罚。
3、井下工作面回撤结束,必须按调度组织的现场办公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出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井按设备管理规定处罚,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队组(单位)必须在设备大材组通知时间三天内到机电科办理对账结账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对责任人每天20元罚款。
五、井下动态巡回检查管理:
1、井下备用设备要做到摆放整齐,文明卫生。为保证正常生产,电气设备必须接上电缆,不定时的通电运转,以确保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发现没有通电,摆放地点不合理,每台件罚队长、包机组长各30元。
2、井下动态员必须经常下井,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下达出坑通知单,经双方签字交机电科设备回收,验收员考核。
3、动态员坚持对使用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野蛮操作、超负荷运行、不合理使用、不维护使用及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六、电机车、矿车奖罚管理办法:
1)电机车、矿车统一由机电科管理,运输队使用、修理或委托机分厂修理。
2)运输队矿车报废必须经机电科,并同时办理报废手续。1吨矿车报废允许为每年5%,底卸车为1%,多一辆运输队按实际现价赔偿。
3)机电科每月对矿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丢失按原价赔偿。
4)直流电枢(电机转子)修理由机电科负责外委修理,验收。
第20篇 机电设备操作管理交接班制度
l、各岗位司机都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班。
2、接班人必须提前3-5分钟持操作证到达工作地点。
3、上班人在下班前,必须把设备清擦干净,机房卫生打扫干净,记录、工具、配件、器材点清放好。
4、交接班时,双方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共同对设备巡查一次,并做好试运转工作。
5、交接班完毕,双方应在交接记录簿上签字,经接班人同意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6、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交班。
(1) 接班人末到现场,用电话联系接班,不交班。
(2) 接班人员到达现场,但精神不振或饮酒或有病,不交班。
(3) 接班人未经领导批准,随便找人替班,不交班。
(4) 接班人无操作证或有证未带,不交班。
(5) 设备有故障,未排除,不交班。
(6) 工具、配件、器材不清、记录不全,不交班。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接班。
(1) 设备运转情况、检修情况交待不清,不接班。
(2) 设备有异声、异响或其他隐患,不接班。
(3) 机房及设备清洁卫生不好,不接班。
(4) 工具、配件、器材损坏丢失,不接班。
(5) 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认真,不接班。
(6) 交班人不在现场,不接班。
8、交接班过程中,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或调度室,由领导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