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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企业中,员工的出勤管理是确保正常运营的关键环节。为此,我们制定了一套严谨的打卡考勤制度,旨在促进工作效率,保证公平公正。
内容是什么
这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所有员工必须在工作日开始和结束时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或漏打卡。
2. 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9点,下班时间为下午6点,中间休息1小时。
3. 迟到或早退需提前申请,未经批准的迟到或早退将计入考勤记录。
4. 病假、事假需提供有效证明,并提前一天通过系统提交申请。
规章制度
我们强调,遵守考勤制度不仅是个人责任,也是团队协作的基础。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连续三次无故迟到或早退,将进行书面警告。
2. 月内累计五次未打卡,将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
3. 恶意代打卡者,将面临更严重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或解雇。
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管理层将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并进行月度汇总。任何特殊情况或困难,员工应及时与直接上级沟通,寻求合理解决方案。我们鼓励开放的沟通环境,以理解和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
请注意,这个制度旨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而非限制员工的灵活性。我们理解生活中的突发事件,但同时也期待每位员工能尊重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一个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以优秀的出勤表现,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员工打卡考勤制度范文
第1篇 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本公司凡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均需打卡:
2.员工上下班必须到规定的地点(宿舍门岗)打考勤卡,由门岗保安监督打卡工作;
3.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卡钟时间,以免打错卡位,否则需要签卡;
4.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门岗保安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分钟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即视为迟到;提前一分钟以上打卡下班,即视为是早退。迟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每增加十分钟加算迟到或早退一次;
6.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是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旷工一天;
7.员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工作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经理在工卡及说明上加上意见,经人事部核实后,在月底连同考勤资料一并报人事部,(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8.部门经理(主管)和主任级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须在当日写明原因
第2篇 员工打卡考勤制度范本
关于考勤机的使用规定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3篇 员工打卡考勤制度范文
一个公司,在岗位员工几乎都需要打卡上班,对于员工如何打卡,怎样才算有正规的打卡考勤管理,可参考以下的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本公司凡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均需打卡:
2.员工上下班必须到规定的地点(宿舍门岗)打考勤卡,由门岗保安监督打卡工作;
3.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卡钟时间,以免打错卡位,否则需要签卡;
4.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门岗保安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分钟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即视为迟到;提前一分钟以上打卡下班,即视为是早退。迟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每增加十分钟加算迟到或早退一次;
6.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是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旷工一天;
7.员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工作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经理在工卡及说明上加上意见,经人事部核实后,在月底连同考勤资料一并报人事部,(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8.部门经理(主管)和主任级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须在当日写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