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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煤矿防治水制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防治水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防排水工作有人负责。
2. 水害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水害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水源和风险点。
3. 探测与监控制度: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遥感、物探等,及时探测地下水动态和地质构造。
4.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水灾情况。
5. 防治水工程管理制度:规范防水、排水、堵水等工程的建设和维护。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涵盖:
- 防治水责任制度规定了从矿长到各班组的责任分配,确保每个层级都有明确的防治水任务。 - 水害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定期对矿井进行详细勘查,评估地下水位、含水层状态等因素,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 - 探测与监控制度强调了实时监测的重要性,包括地下水位、水质变化、地表沉降等,以便及时预警。 - 应急预案制度要求详细列出应急响应流程,包括疏散路线、救援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以降低灾害损失。 - 防治水工程管理制度则规定了各类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标准,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规范
执行这些制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调整。要强化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灾意识和技能。
重要性
煤矿防治水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能够预防和减少水灾事故,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还对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必须将防治水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目标。
某煤矿防治水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煤矿防治水制度
1、 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2、 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3、 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4、 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6、 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50~80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7、 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20米。
8、 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9、 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10、 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11、 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 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13、 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50~80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14、 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20米。
第2篇 某煤矿防治水探掘分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进一步强化煤矿探放水工作,规范探放水行为,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按照晋煤办基发【2022】148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水文地质特点,特制订采掘工作面探掘分离制度。
1、 建立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科学编制防治水方案。
我矿成立了防治水科和水害防治机构及探放水队伍,配备了5名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完成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 执行方案到位,提升矿井防治水水平。
制定切实可行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原则,实行探掘分离,探水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水队要在接收到防治水科允许探水通知书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掘进队要根据防治水科所允许的掘进进尺进行作业。
3、跟踪检查到位,实行层层联防。
为了科学防水治水,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手段,编制切实可行的报表,如探水队探水眼进度报表、验收探水眼深度报表、掘进队掘进进尺报表、巷道掘进通知书。并派专人跟踪督查,暗中检查、不定时检查,以严格规范掘探作业行为。对不严格执行标准要求、随意开采的行为坚决进行惩处,绝不手软。
4、探水队根据设计要求,钻探为100m。允许掘进70m,超前30m的基本要求,进行钻探施工,每天完成一组钻机施工后,经技术部门确认,及时填写移交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掘进单位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5、掘进单位根据从起始点掘进允许距离70m后,停止掘进(并经技术部门监督)将综掘机后退5米,并靠巷道一侧。为探水队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条件。
6、探水队接到调度室通知后,迅速将钻机再次搬运到施工迎头地点,按设计要求进行钻机布置,并严格执行钻孔操作措施,完成第二组钻孔的探测任务后,确认钻孔无异常将钻机撤到巷道右侧的躲避硐里,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然后由调度室通知掘进施工,再组织二次掘进施工。
7、每组探孔,由地测技术部门,现场将起始点标点作记并挂牌管理。防止造成钻孔探测距离与掘进混错不清现象。
第3篇 煤矿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凡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地质及水文地质复杂地段以及威胁安全生产的地质问题,如透峒、揭煤、突水,应由科长、分管副科长、主管工程师组织地质、测量及水文人员集体会审,会审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和有关技术部门。
2、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坚持资料定期会审制度,研究有关地质、测量及水文地质疑难问题。
3、地测防治水图纸资料须填写登记,设置专柜归档,有目录索引,借阅图纸资料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归返手续。
4、提供地测防治水资料由施工单位和设计技术部门,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批准,地测科科长签字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5、提供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等地质资料可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内容规范提供。
第4篇 煤矿防治水制度
1、 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2、 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3、 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4、 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6、 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50~80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7、 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20米。
8、 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9、 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10、 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11、 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 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13、 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50~80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14、 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20米。
第5篇 煤矿防治水探掘分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进一步强化煤矿探放水工作,规范探放水行为,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按照晋煤办基发【2011】148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水文地质特点,特制订采掘工作面探掘分离制度。
1、 建立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科学编制防治水方案。
我矿成立了防治水科和水害防治机构及探放水队伍,配备了5名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完成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 执行方案到位,提升矿井防治水水平。
制定切实可行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原则,实行探掘分离,探水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水队要在接收到防治水科允许探水通知书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掘进队要根据防治水科所允许的掘进进尺进行作业。
3、跟踪检查到位,实行层层联防。
为了科学防水治水,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手段,编制切实可行的报表,如探水队探水眼进度报表、验收探水眼深度报表、掘进队掘进进尺报表、巷道掘进通知书。并派专人跟踪督查,暗中检查、不定时检查,以严格规范掘探作业行为。对不严格执行标准要求、随意开采的行为坚决进行惩处,绝不手软。
4、探水队根据设计要求,钻探为100m。允许掘进70m,超前30m的基本要求,进行钻探施工,每天完成一组钻机施工后,经技术部门确认,及时填写移交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掘进单位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5、掘进单位根据从起始点掘进允许距离70m后,停止掘进(并经技术部门监督)将综掘机后退5米,并靠巷道一侧。为探水队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条件。
6、探水队接到调度室通知后,迅速将钻机再次搬运到施工迎头地点,按设计要求进行钻机布置,并严格执行钻孔操作措施,完成第二组钻孔的探测任务后,确认钻孔无异常将钻机撤到巷道右侧的躲避硐里,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然后由调度室通知掘进施工,再组织二次掘进施工。
7、每组探孔,由地测技术部门,现场将起始点标点作记并挂牌管理。防止造成钻孔探测距离与掘进混错不清现象。
第6篇 煤矿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凡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地质及水文地质复杂地段以及威胁安全生产的地质问题,如透峒、揭煤、突水,应由科长、分管副科长、主管工程师组织地质、测量及水文人员集体会审,会审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和有关技术部门。
2、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坚持资料定期会审制度,研究有关地质、测量及水文地质疑难问题。
3、地测防治水图纸资料须填写登记,设置专柜归档,有目录索引,借阅图纸资料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归返手续。
4、提供地测防治水资料由施工单位和设计技术部门,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批准,地测科科长签字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5、提供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等地质资料可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内容规范提供。